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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官僚社会主义到官僚资本主义(一组文章) -- 包子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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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从官僚社会主义到官僚资本主义(一组文章)

包子的解释:这组文章多数写于80年代,当时中国正处于资本主义复辟的准备阶段。文章以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对中国式社会主义的本质、历史走向和复辟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行了分析。

中国社会的大倒退――谈谈中国的失业问题

刘宇凡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中共所进行的经济改革,到目前为止并不能真正剌激生产效益,然而,它所带来的社会性、历史性的倒退已经非常可怕了。这场被称为一次「革命」的大改革,实际上不过使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僚变成官僚资本家,不过使新生资产阶级日益兴旺,而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妇女、知识分子和工人来说,改革越来越意味着连过去所获得的重要利益也行将丧失。妇女,又尤其是农村妇女,其社会地位随着改革深化而不断下降;知识分子虽然在精神压迫上稍为「宽松宽松」,但是棍子还是要打;何况,知识分子的物质生活简直没有任何真正改善。至于工人阶级――它在宪法上号称为中国的领导阶级――现在也终于到了全面丧失其革命成果的最后关头了。前几年所进行的工资改革,固然早就已经走向极端,早就已经把一种最落后的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移殖到中国。到了一九八八年,改革又进了一步,这次就是要打破充份就业的原则,大规模地制造失业了。几十年来宣称社会主义不会有失业的中共,现在又承认,毕竟失业是有用的、是初级社会主义所必需的了。

工人的悲惨命运

  其实,从经济改革开始以来,对于那九百万农村乡镇企业的工人,一千万到城市做工的农民,几百万为港澳及外资工作的工人――对于这加起来为数达二千多万的工人来说,不仅完全没有就业保障,而且没有任何年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件、工时等等任何保障。对于为数近千万的合同工人来说,虽然还有福利津贴,但也早就失掉了就业保障。一直享有就业权的,就只是占了国营企业工人的多数的固定工而已。然而,到了一九八八年,固定工人也要被大批开除了。在「优化组合」的名义下(中共从来都是爱发明新名词的),越来越多的固定工人被淘汰。

  在中国,失业所带来的痛苦要比在资本主义大许多倍。要知道,在中国,工资一直非常低,只勉强够吃穿,其余全部物质生活,都是由他所属的单位所负责。他住的是工厂盖的廉价房子;他吃穿用所需的种种票子,往往都由工厂发;他的医疗费、退休金,或她的有薪分娩假、月经假、子女津贴,等等,都是他或她的工厂所负责。甚至在一些大企业,理发、育婴、儿女上学等等,都是由厂办的理发店、育婴院、学校等等负责。甚至政治上,他的公民权也是由所属单位来赋予。一个人离开了所属的单位,就简直无法生存。而对于工人来说,这尤其如此。他一旦被开除,不仅意味没有入息,而且意味着没有房子,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没有意外保障,甚至儿子没有书读。

  「上海一家纺织厂一名被组合下来的女工,患了白血病,要住院得预交五千元钱,她厂里拿不出,……她原来的工厂说,按规定,她失业后已经和厂里断绝了联系,我们管不着;劳动保险部门说,她不属于终止合同或被辞退者,不在我们救济之列;民政部门说,她不是孤寡残废,我们管不到;市总工会说,她是工会会员,也许我们该管。可是拿出很多钱,我们又管不起……。」她「只好眼睁睁地望着病情一天天恶化。」(注一)

  这种绝望情况使许多任务人非常痛苦,非常暴戾。有一个被开除的工人「闯到厂长办公室,把刀架到厂长脖子上,叫着:『你凭什么砸我的饭碗?!』『我要工作!我要吃饭!』」(注二)这种事例在中国并不属例外。中共现在打算向那一千五百万工业冗员开刀,所以今后失业人数(其中多数是女工)将会很大。因此,今后的冲突也同样会不断增加。

  一位工人说:「共产党从一开始闹革命就许了诺言,要『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工作』,怎么现在又变了卦?」

社会主义应当否定全民就业?

  中共自然有许多文胆文棍为它作解释。一年来掺望周刊就经常撰文宣传制造失业的好处。中国工业企业有冗员一千五百万,而这一切据说都是充份就业的原则所造成。「失业现象是商品经济社会形态里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经济不发达,期望给每一个进入劳动年龄的公民都安置一个『铁饭碗』,消灭失业现象,这是不现实的。我们建国后为此竭尽全力,不惜牺牲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结果是以企业内大量的隐形失业代替社会上的显形失业外,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百份之二的『待业率』。」(注三)「企业不再是职工的『安全岛』、『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事干』这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原则,如今也遇到挑战――社会主义不再养懒汉。」(注四)

  我们可以把上述引文简化为四个结论:

1.社会主义根本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

2.充份就业等于养懒汉;

3.目前的企业冗员是由于实行充份就业所造成;

4.目前的经济水平不可能做到充份就业。

  我们现在逐点作评论。先谈第一点。

  「社会主义并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这句话不一定错。要看是哪一种社会主义。李光耀式的社会主义,或者北欧式的社会主义,更不用说希特勒式的社会主义,当然并不包括真正的充份就业的原则。可是,中共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李光耀或别的什么的社会主义吗?不是。宪法上明文规定中共要坚持的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从头起就坚持: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当消灭失业现象。马克思那部资本论,就充份说明过,失业是资本主义所特有。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下,劳动才成为纯粹的为资本增值的工具。一旦资本由于市场不景而不能增值,资本就不需要劳动,就需要开除工人。这就是资本主义失业的原因。古代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劳动是为统治者增值财富而非资本,劳动力越多财富就越多,所以那时不会有资本主义式的失业;社会主义消除了资本统治,劳动再次成为纯粹增值财富的因素(只是财富都归劳动者支配而非归剥削者支配),所以同样不会产生结构性失业。

  这就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这统统是空想!」朋友,你自然可以这样说。在今天这样说也毫不稀奇。我们也不打算在这里为社会主义辩护。我们要指出的只是:你不能歪曲事实,不能一面在宪法上声明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却又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根本不主张充份就业。这是明明白白的违反事实,违反宪法!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共一面经常拿「四项坚持」来压人,另一面它自己却加速违反社会主义原则,加紧违反宪法,这难道不是最卑鄙最无耻的、毫无原则的自相矛盾吗?或许,你们会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只是初级的社会主义,所以是不同的!」可怜!不管你叫现在的社会主义是中级、初级还是幼儿园级,毕竟还是社会主义,它就应当具有社会主义的应有特征,正如小孩虽然幼稚,但毕竟也是人一样。你顶多只能说,初级社会主义,要落实全民就业需要一段时间,而不能说社会主义根本要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现在谈第二点。

全民就业等于铁饭碗?

  我们承认,过去那种工厂不能辞退工人的制度,是容易鼓励懒惰和冗员的。如果就把这个制度称为「铁饭碗」,那么我们也并不赞成所谓「铁饭碗」制。可是,这种制度同充份就业的原则根本是两回事,是不能把它们混淆一起的。「铁饭碗」本身并不一定是充份就业,反过来,充份就业也不一定等于「铁饭碗」。「人人有工做」――不过是说国家应当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保障一切愿意做工的人,都一定有工可做而已。它并没有说人人不必做工都可以有收入,也并不一定包括「工厂不能辞退工人」这个原则。人人有工做,这是一个大原则,是计划经济的其中一个目标。至于这些工是怎样做的,是按照奖勤罚懒的标准还是按照「做是卅六,不做也是卅六」的标准去做;是按照工厂有权辞退工人的原则还是按照「铁饭碗」的原则,这是经济管理的具体方式问题,与全民就业这个经济目标并没有一定关系。可以采取「铁饭碗」的手段来达到全民就业的目标,但也可以完全不采取这种手段,根本采取另一种更有效率的管理手段。完全可以这样设想:一方面应让工厂有权辞退工人,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经济计划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和职业训练,让那些暂时失业的工人可以很快地重新就业(这种临时失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失业。临时性失业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全民就业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容许个别人失业。单是技术革新这个因素,就一定会造成临时失业)。在一个经济资源和生产手段都已经收归全民集体所有的国家,要做到这点并不是不可能的。

是什么造成今天企业的种种问题?

  其实,今天中国的工业危机(冗员太多,劳动纪律松弛),根本就不是全民就业本身所造成的。造成危机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是包括「铁饭碗」在内的一种最落后、最野蛮的劳动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可以称为现代工奴制度。说全民就业造成懒惰固然荒唐;单单说「铁饭碗」造成懒惰也同样是不合理的。毕竟,「铁饭碗」只是整个工奴制度的其中一个部份而已。按照这种制度,工厂固然不能开除工人,反过来工人也绝对无权辞职,绝对无权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单位。一个人一旦被分配到某个工厂,他就永远属于工厂,永远受工厂的「领导」统治。农奴受束缚于土地;同样,工奴则受束缚于工厂。这样一种制度,连中共也承认是一种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制度,与社会主义毫无关系(其实也同全民就业毫无关系)。这样一种劳动管理制度,当然绝对没有任何优越性可言。许多任务人用非所学,根本对分配的工作全无兴趣。这样,工人那会有生产积极性呢?所以,今天中国企业的危机,根本就不是工人自己的责任――他们几十年来一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而是制定这种工奴制度的中共的责任。

  这样一种荒唐的制度为什么居然维持了几十年呢?一方面,固然因为中共早就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党,它根本无视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也因为这种工奴制最符合中共那种绝对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其实,社会主义的本义从头起就强调工人的民主自治。可是,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从头起强调的却是官僚集权。到了毛泽东就更登峰造极。按照中共模式,「一枝竹杆插到底」,全国一切单位,全国所有工人,都应当属于中央的计划范围以内,都要服从中央的分配。因为,在中共眼中,不仅全国工厂,甚至全国工人都属国家所有。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劳动力公有论」。(关于这种理论,读者可参阅本文集《就业自由与社会主义》一文)如果说「铁饭碗」不过是工奴制的一个部份,那么,工奴制(或「劳动力公有」制)就是整个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的一个组成部份。按照这种制度,每间工厂和每个工人都原则上由中央控制。这样一种制度当然不会有效率。所以,造成企业的积弊,原因不在于毫无选择自由的工人本身,而是这种官僚集权的经济制度。

  今天中共把责任完全推到工人身上,要工人负起管理不善的重担,是最卑劣的官僚统治者的表现。这样做固然完全不负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对提高效益产生真正作用。面对失业的威胁,工人会被迫卖命工作;从这方面看可能会提高个别工人的劳动效率。可是,提高个别工人的效率,不等于就能提高整个工厂的效率,更不用说就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如果企业仍然由官僚管理,开除再多任务人也绝不会真正提高效益。

  然而,现在中共不是正在改革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吗?不是在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吗?如果在打破「铁饭碗」的同时又进行放权改革,不就能解决效率的问题吗?

  我们认为这样仍很难根本解决问题。要知道,不论现在的改革幅度怎样大,一个最关键的东西始终不曾触动过。这就是国有财产发生了官僚寄生的问题。全国绝大部份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可是中共篡夺了国有财产的控制权,变成了中共的禁脔。而问题在于,中共还没有连财产权也正式夺去,所以中共所支配的,完全是别人的、全民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对它们绝不关心,浪费最大也无动于衷。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以,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效益奇低,固然不仅是由于「铁饭碗」,也不仅由于工奴制,也不仅在于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而且也更在于官僚寄生在国有财产上面。几十万个国营企业,一亿三千万工人,都由中共官僚控制和指挥,但官僚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今天的改革只是下放了权力,但官僚对国有财产的寄生性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更为尖锐。工农兵学商,一齐来经商。官僚拿谁的钱经商呢?拿国有财产。在企业方面,情况也一样。企业财产到今天实际上仍然是「无主」的财产。企业经理对它也根本不像一个资本家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关心企业。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化改革,开除工人制造失业等等,除了为经理带来奖金外,不会真正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谁若以为,只要牺牲工人利益,中国经济就能解决其危机了,这纯粹是幻想。

国有财产要物归原主

  中共现在也已经越来越了解到非触及所有制的改革不可。然而,这个腐败透顶的官僚集团所想到的所有制改革,当然不是把国有财产物归原主,交由全民民主管理,而是一个劲地走资本主义,越来越大胆地把国有财产用种种名义(如股份制)化公为私,从政治官僚摇身一变而成为官僚资本家。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决心要把全部经济危机转嫁给工人。

  到了现在这关头,中国工人应当这样正告中共:你们根本无权这样做!这几十万个企业,几千亿元资产,是我们所创造的财产!(一九四九年解放时全国资本家所拥有的工业只有极微小的资产。)宪法上明文规定财产权属于人民所有,你们固无权垄断支配权,更无权篡夺,化公为私!你们几十年来剥夺了我们支配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搞成烂摊子,到最后却竟然要开除我们,我们决不答应!我们现在告诉你们:把工厂、矿山交还我们!把政权交还给我们!不用你们操心!让人民自己来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我们既不要工奴制,也不要失业!我们要求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通过民主政府来实现全民就业的目标!

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能否实现全民就业

  至于第四点,更完全经不起推敲。首先,怎样的经济水平才能做到充份就业呢?标准何在呢?我们完全得不到任何确实答复。其实,在一九五六年,至少在城市,失业已基本上消失了。而那时的工业效率就因此大为降低吗?不是。恰恰相反,五六、五七年,中国的工业效益是几十年来最高的。而当时的经济水平,不是比今天要低得多吗?为什么那时候实行全民就业并没有降低效率?这难道不也证明经济水平的高低与能否充份就业没有必然的关系吗?诚然,经济水平越低,同时做到充份就业和效益提高,所遇到的困难会较多,但那并不表示不可克服,顶多是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不是根本不能做到,所以不应当说要根本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毛泽东式的铁饭碗制度本身固然是一种没有效率的制度,可是,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同样是一种最大浪费。资本主义所重视的效益,一直都不过是个别企业的效益――用最小的劳动增殖最大限度的资本。可是,以整个社会角度看,资本家因为赚不到钱而把工厂关门,把工人开除就是最大的浪费。如果这些工人和工厂从新开工,这不就能创造更多财富吗?从资本家的角度看这是浪费,因为越多产品只会令市场过剩,价格下跌。但是从实际使用价值的角度看,从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看,更多产品就可以拿来更公平地分配给大家。所以,站在普罗大众的立场上,中国根本不应当把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当作是一种优越制度来引入。

两条道路的选择

  中国企业当前的确有惊人的冗员,各个工厂必须逐步淘汰冗员。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益就一定要这样做。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是通过制造失业来淘汰工厂冗员,还是通过民主地有计划地重新整顿国民经济、创造更多就机会的方式来一面裁汰冗员,一面安排暂时失业者重新就业?这是两条道路的选择。前一条道路是根本违反宪法,违反人民利益的。只有后一条道路才是工人所应支持的。

一九八九年二月

注释:

注一:掺望周刊,八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二:掺望周刊海外版,八八年九月五日。

注三:掺望周刊,八八年七月十一日。

注四:掺望周刊,八八年七月十八日。

家园 资本主义复辟的进程在加快

刘宇凡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一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一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社会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份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一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一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社会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一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社会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份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社会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份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一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特有。更确切地说,「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一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份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份,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份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份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份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社会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么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份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一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么,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一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一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一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份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这表示甚么呢?不过表示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思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它。每一个生产者,生产甚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一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一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一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思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甚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你可以不同意马克思主义,你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你不能歪曲马克思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着社会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你一味鸡蛋里挑骨头。你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社会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一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份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社会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一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一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一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一切一切都表示:一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一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一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一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一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份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一个很少部份,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份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济经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一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分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一,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一部份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一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一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一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一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一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一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一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一方面放权,但另一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一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进一步暴露出来。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一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份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一。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一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社会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社会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一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一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甚么社会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它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社会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份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甚么呢?果真是社会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社会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一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一党专政。一党专政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进行一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一党专政这一条了。以为他们对社会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一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一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甚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进一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中国往何处去?

刘宇凡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一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一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社会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份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一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一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社会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一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社会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份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社会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份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一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特有。更确切地说,「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一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份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份,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份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份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份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社会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么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份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一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么,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一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一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一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份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这表示甚么呢?不过表示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思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它。每一个生产者,生产甚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一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一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一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思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甚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你可以不同意马克思主义,你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你不能歪曲马克思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着社会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你一味鸡蛋里挑骨头。你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社会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一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份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社会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一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一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一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一切一切都表示:一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一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一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一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一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份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一个很少部份,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份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济经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一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分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一,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一部份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一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一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一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一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一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一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一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一方面放权,但另一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一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进一步暴露出来。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一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份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一。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一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社会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社会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一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一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甚么社会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它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社会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份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甚么呢?果真是社会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社会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一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一党专政。一党专政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进行一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一党专政这一条了。以为他们对社会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一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一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甚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进一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中国往何处去?

刘宇凡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一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一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社会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份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一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一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社会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一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社会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份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社会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份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一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特有。更确切地说,「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一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份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份,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份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份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份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社会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么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份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一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么,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一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一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一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份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这表示甚么呢?不过表示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思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它。每一个生产者,生产甚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一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一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一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思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甚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你可以不同意马克思主义,你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你不能歪曲马克思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着社会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你一味鸡蛋里挑骨头。你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社会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一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份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社会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一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一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一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一切一切都表示:一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一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一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一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一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份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一个很少部份,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份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济经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一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分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一,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一部份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一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一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一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一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一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一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一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一方面放权,但另一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一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进一步暴露出来。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一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份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一。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一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社会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社会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一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一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甚么社会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它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社会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份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甚么呢?果真是社会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社会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一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一党专政。一党专政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进行一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一党专政这一条了。以为他们对社会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一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一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甚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进一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矛盾。 一九八八年六月

一九八八年六月

盾。 一九八八年六月

家园 中国工业的危机与中国工人阶级

中国工业的危机与中国工人阶级

刘宇凡

  在各种各样的经济失控中,工资失控也是中国经济的一个大问题,尽管同投资失控比仍差一大截。在工人的种种压力下,加上厂长自己的个人考虑,企业所发的奖金往往超出预算。本来,按规定企业要把利润留成(以前是完全没有企业留利,一切要上缴国家的),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等。少部份才用于发奖金。不过实际上很少厂长老实执行规定。有些甚至把大部份留利都发了奖金,或者以种种借口大发实物,以逃避财政部的追究。

  从表一可以看到,八四年的工资(包括奖金)增长率最高。以后虽然逐年下降,但仍比八三年高出许多。实际情况可能较为严重些,因为这里往往没有把发实物包括在内。

表一 全民所有制工人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

货币工资 实际工资

1983 + 3.70 + 1.40 1984 +19.55 +16.45 1985 +17.30 + 4.80 1986 +16.50 + 9.00 1987 +12.40 + 5.10

  有人指出,货币工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如果国民收入增长率为一,那么八四年的货币工资增长率就是一点五八,八五年是一点七九,八六年更升为二点七。如果货币工资再增长,就会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

  有些人据此就认为,即使不是完全停止工资增长,也要大力控制工资,不容工资有更大的增幅,否则增长率持续超过国民收入,一定会引起通货膨胀。香港的中国问题专家陈文鸿月前在电视访问上也持这种见解。

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根据

  这种见解是错误的。首先,同样从表一可以看到,由于物价上涨,已经大大抵消了货币工资的增长。从八五年开始,实际工资增长率大幅度下降,直至去年只有百份之五点一了。但这个数字是不可靠的,因为官方有意低估了物价。不过,即使是根据官方公布,已经有至少五份一工人生活水平下降了。

  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吃了几十年苦头也吃够了。在「勤俭建国」的口号下,中国工人工资几乎冻结了几十年。从一九五二年到七八年,廿六年间工资只增长了四点四成,平均每年只增长百份之一点七。只是从七九年起工资才有了点上升。中共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工资增长有很大部份的交「欠帐」的性质。可是,「欠帐」还没有交完,实际工资的增长又大大减慢了。

  一方面是因为一直生活困苦,另一方面又因为物价高涨,在在迫使工人非常强烈的要求增加工资。与其说工资增长超出预算,倒不如说原来的预算就太低,太不足够生活所需。

  但再增加工资,会不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呢?很可能会。但这不是工人的责任。是先有通货膨胀,然后才有提高工资的迫切要求。事实上,今天的通货膨胀,主要不是工资增长引起的,而是由中共的市场化路线所造成的投资和消费膨胀所引起的。这个原因不消除,即使把工资再压低也无法消除通胀。反过来,如果没有上述原因,工资再增长多些也不会引起真正严重的通胀。所以,要做的决不是压止工资,而是要解决官僚的投资和消费失控。

  中国的总工会提出工资应随物价上升而上升,我们非常赞同。从整个社会的利益来看,这是十分必需的。由于长年的被压制,工人对工作有很强烈的抗拒情绪。普遍存在怠工现象。如果不大幅度提高工资,势难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国民收入与工资增长

  不过,我们承认,上述要求亦最多只能解决工资追不上物价这个问题,不用说它未曾解决物价问题,未曾解决今天的经济危机。相反,从长远来说,如果找不到更根本的办法,整个危机有可能更加深。

  我们且不去说别的,先说同工人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就说中国的工业罢。今天中国农业有危机,工业也有危机,甚至其程度比农业大。中国工人如果不去解决这个危机,只是着眼于争取个人或个别工厂的工资增长,更不用说用种种消极方式抵抗,其结果恐怕是不妙的。

  刚才提到,有人指出近年工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这是一种说法。但其实更可以有另一种说法。不是工资增长过快,而是国民收入的增长本身下降了,所以才显得工资增长过多。从表二可以看到,国民收入增长从八四年的百份之十三点五高速,逐步下降,其中八六年一下子降为百分之七点四,下降了差不多一半。(当然七点四的速度同国外比也不低,但因为这个速度是以工业超速的不正常的增长为代价,所以并非十分可喜)国民收入暴起暴跌,极不稳定,自然不容易支持工资的稳定增长。

表二 国民收入指数(以上年为100)

1981 104.9 1985 112.7

1982 108.3 1986 107.4

1983 109.8 1987 109.3

1984 113.5

工业的惊人浪费

  国民收入为什么这样不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业经济效益奇差,投入很多,而产出很少。从一九五三年至八零年,卅年间全国固定资产总值增长了廿一倍,但从中得到多少国民收入呢?只有四倍。从表三可以看到,中国工业每积累一百元所带来的利税收入,竟然从五二年的廿五点一三元下跌为八六年的十九点八九元,三十多年间盈利不升反降!效益如此差劣,当然有碍国民收入的稳定而长足的发展。

表三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税(元)

1952 25.13 1982 22.22

1957 34.40 1983 21.66

1965 29.73 1984 22.28

1978 24.74 1985 22.40

1980 24.32 1986 19.89

1981 22.90

正因为效益奇劣,所以每年都有二成多的企业亏本。不过,这个数字是不够真实的。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坏。

  要知道,中国工业的盈利,相当程度上是靠大量而廉价的投入。长期以来,中共刻意大力压低农产品和原料的价格,压低工人工资,靠牺牲农民和内陆西北、西南地区(许多原料都产自这些地区),以及工人阶级的利益来支持工业发展。可怕的是,工人、农民和内陆人民做了牺牲,可是在官僚专政下,工业却不争气,管理混乱、效益奇差。所以,实际上亏损企业远不只二成。许多盈利企业如果不是靠廉价农产品和原料的支持,不是靠低工资,就会一样亏损。所以有人说,相当部份的工业利润不是工业自己创造的,而是把农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值通过价差转移给工业的。

――据估计,中国全部六千亿元的固定资产,有三分一是浪费了的。

――八五年时估计,有二成企业是没有基本的经济核算的,而七成的企业,核算工作很不健全。

――每年的工业产品,质量过关的只有七成多。

――工业的冗员约达一千五百万至二千万,占全部职工人数的一成多。

  为什么工业效益如此恶劣?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企业一直由政府部门官员所控制,他们的权大而责小,无论怎样浪费也可以照做官。正是这种官僚弊害使企业的管理非常混乱。

工人的消极怠工及其影响

  中国工人阶级的种种消极反抗也是工业的效益危机的原因。工人受尽困苦,在官僚专政下毫无人权,甚至连转业转厂自由也没有。工人号称为「国家主人翁」,但是对于企业建议过问一下都无权,而且还要忍受中共以国家名义剥削他们,所以他们一有机会就拼命从国有财产中夺回自己的一份。这是近年奖金失控的一个原因。但反抗形式不止于此。普遍的怠工情绪。以最大的冷漠甚至浪费来对待企业财产。盗窃企业财物成风。所以国内有句说话:「大家拿,拿大家。」这是「公有制」嘛。工作没有纪律,上班吹牛、睡觉。这些风气当然更进一步恶化企业的情况。

  很明显,如果工业不施大手术、大改造,即使工人现在争得多些工资,首先这就大有可能实际上只多争得几张废纸;其次,从长远来说,工业危机不解决,就不可能支持稳定的工资增长。工业过去主要靠低工资、低原料及农产品价格维持。现在农民不肯再向低农产品价就范了,原料产地也不肯再牺牲自己了,而工人呢,就更不肯再维持低工资了。他们这样要求本身都很合理,很值得支持。可是,同样明显地,不根本改造工业以致改造中国经济,是不可能实现这些要求的。

  工业的危机已经到了人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工人自己不去考虑,不等于别人不考虑,不等于中共不考虑。中共为了解决这个危机,一种办法就是实行承包制,把企业的日常管理权交给厂长,一种办法就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两种办法都对工人不利,而又不难彻底瓦解工人的消极反抗。首先,承包制只赋予厂长权力,而工人名义上是国家主人翁,却始终毫无权力。在这个情况下,厂长为了多得奖金,很有可能更进一步牺牲工人利益。厂长既可以开除工人,那么谁消极怠工的都可以被开除。其次,中共已经向资产阶级学懂了怎样利用市场的力量来打击工人。在「搞活经济」、「打破大锅饭」的名义下,它让企业互相竞争,让工人互相竞争。你们要加工资吗?很好,哪我们就要更进一步开放物价啦!你们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吗?很好,我们就开除工人,我们就宣布国家不再保障就业,我们就大搞劳动力市场,用失业工人来同你们竞争啦!你不干,可想干的大有人在呢!

  工人对于中共拿市场化来打击工人的举动,越来越不满。有些仍旧主要是消极的个人反抗。有些工人因为被厂长扣工资而殴打厂长。一些地方闹出人命。消极怠工仍然持续。

  不过,消极的集体罢工也越来越多了。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惜我们无法得到有关资料。不过,从各方面看来,这些行动毕竟仍是个别工厂的。

从消极反抗到积极反抗

  工人阶级所需要的反抗要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中国工业甚至整个中国经济和政治层。工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对中共的走资本主义道路作出总体的科学的分析。究竟中国要走什么道路?走资本主义吗?那么工人的生活如何保障?职业如何保障?走社会主义吗?什么是社会主义?过去那种集权体制吗?那种体制有什么好处?难道真是好得可以叫出「宁要四人帮不要胡耀邦」、「宁要七十年代的物价,不要八十年代的工资」、「宁要四人帮的四十七,不要邓小平的一百七」的口号吗?很明显,现在工人阶级思想非常混乱,他们对于邓小平的市场化政策不满,他们中不少人感到过去的职业有保障的体制比现在更好些。可是他们对过去体制的好的和坏的各方面考虑不清楚,以致简单地眷恋旧制度。我们认为,传统的官僚集体计划,只能去芜存菁,只能吸收其中好的,而万万不能整个接受,万万不能让它复活。过去的制度不是全无优点,现在的新办法也不是一无是处。工人的劳动纪律是要加强的,所怀疑的只应是由谁加强,是由厂长还是要工人集体?企业有权开除工人,这在原则上是不能反对的,问题只在于,是由厂长单方面有权,还是工人的集体也有权?国家要保障就业权,这是对的,要保卫的,不容中共废除的。但工人往往把它同「企业不能开除人」混淆起来。「企业不能开除人」的旧办法本身是错的,这样只会造成冗员、纪律涣散。如果我们不能分清二者,如果我们把本来进步的东西放进落后的框框里,就会变成走回头路,就会无法解决今天的工业危机。至于把矛头只是指向厂长,这就更混乱了。是的,可能厂长本身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毕竟,他不是最高负责人。是谁给予厂长权力的呢?是中共。如果不从根本的政治权力着手,是很难有效反抗的。相反,消极反抗,或者提出混乱的要求,把进步的要求同落后的要求混淆起来,这样只会更方便中共享打破大锅饭的名义打击工人。

  总之,中国工人阶级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放眼全中国,要探讨中国的根本道路,要认真分析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劣,而不要再停留在消极抵抗的水平上,只有这样才有出路。

  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提出具体的纲领。但也愿意提出最迫切的要求,以便保障工人最起码的生活。这包括了制订最低工资法;工资随物价上升;组织独立工会的自由;物价指数由工会编订;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国家对失业工人保障就业;所有企业的承包合同要经工人集体讨论;全面探讨工业承包制;国家公开所有数据和统计数字;言论自由;容许全面而公开讨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大是大非,任何言论不能入罪;全面民主改选人大代表。

  我们要为当前的要求而努力,也要为根本的出路而艰苦探索。工人提不出解救中国之道,中共就会而且事实上已经用它的方法去解决,用官僚的、市场的、牺牲工人利益的方法去解决。如果工人不想陷于悲惨境地,现在是醒觉的时候了。

一九八八年八月

家园 中国私有化的得利者是谁?

刘宇凡

  当邓小平逝世时,官方言论以致世界资本主义的报刊纷纷向这位总设计师致敬,因为他使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尤其如果拿苏联、东欧的经验相对照,就好像更显得中国经改的成功。

  不过,问题在于,那些急剧增长的财富,究竟主要落在谁的手里呢?

  中共一直认为自己所搞的,不是像苏联、东欧那样的私有化改革,而是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为它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992年中共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上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

  本文的目的就是说明,「公有制」已经失去优势,而资本主义经济已取而代之。经济增长的好处主要就是落到官僚资本与中外私人资本的口袋。十八年的经济改革可视为一场大规模而又隐蔽的私有化运动。

资本主义经济有多大实力?

  从表一看来,似乎大陆公有制还真的占主导地位,因为集体与国有经济相加占了八成。在那「非公有经济」中,虽然包括资本主义成份,可是,也包括大量个体户,所以私营经济的数量似乎还很少。1994年,官方宣布私营企业共43.2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约占10%(个体经济则占8.4%)。

表一 各种经济成份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1978年 56% 43% 1%

1993年 42.9% 44.8% 12.3%

1995年 (预计) 41.5% 43.9% 14.6%

(注: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了个体、私营经济及外资。来源:《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与私营经济的发展方向》,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1996年第8期)

  资本主义经济(大陆忌讳这个词语,所以改称「私营经济」)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以雇佣工人来增值资本的经济成份。按照这个标准,那么,资本主义经济一定远超官方的统计。首先,在所谓个体户中,很多实际上是资本主义企业,因为中共把个体户的定义一开始就定得太宽泛,竟把雇工八人以下的企业主都列为个体户。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个体户,顾名思义,就是没有雇工的小资产阶级。如果有常年的雇工而且人数达到六、七人,那其实已经是小资本家了。何况,在名列为个体户的企业之中,多年前已经有调查显示至少有10%其实雇工八人以上(注一)。所以,资本主义的私营企业,一定远远超过43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也一定不只占10%。

  除了假个体户之外,还有假集体。集体经济包括了城市和乡镇两方面。乡镇工业在1994年的产值已经占全国22.6%,雇佣了1.2亿工人。这个举足轻重的「集体经济」,恰恰也是最多假集体。大陆有一份调查报告表明,乡镇企业有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注二)许多其它报导都大致反映这个情况。由于乡镇工业比城市工业多,在集体工业中占到64%,所以,上述数字就可能意味近半或过半的集体经济其实是资本主义企业。有位学者也指出,若按这个数字推算私营经济,那么,「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各项比例将会引起各层人仕的震惊」,因为单是工业,1993年非国有工业的产值(1.7万亿元)与国有工业的产值(1.8万亿)已经几乎平分春色(注三)」。而所谓非国有工业,主要的还是中外私营企业,或至少是混合经济(例如参加了官股的私营企业)。(参看表二及表三,注四)

  从表二可以看到,在消费品零售总额中,1994年国有商业也下降到只有31.9%。资本主义成份占多少?国有、集体、个体之外的那个「其它」,如果不是私营经济,又是什么?如果考虑到在集体与个体中有不少实际上是私营经济,那么,资本主义经济在商业中的比重一定不比工业中的少许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

表二

1995年按经济成份划分

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

国有 54.4

集体 16.4

个体 12.8

联营经济 0.6

股份制 4.3

外资 7.8

港澳台 3.4

其它 0.3

(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

  因为中共刻意掩饰资本主义经济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没法确切知道真相。但上述的分析足以说明它今天的雄厚势力。(注五)有人认为,在民间的一万六千亿元金融资产中(1992年数),约有六千多亿元集中在个体户、私营老板和有「外水」的官员手里。这些人约为三千万人,占人口数的2.8%,但拥有的金融资产占40%。(注六)这三千万人可被视为中国的新生资产阶级。他们拥有的金融资产等于当年国民收入的三成多。

隐蔽的私有化

  中共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态度,在过去十八年中经历了如下变化,最初是禁止,然后是默认(1983年中共一号文件说对私营企业要「不宜提倡,也不要急于取缔」),继而是在1988年修改宪法正式承认私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最后是邓小平南巡后中央为各地提出的「四不限制」(不限制发展比例、速度、规范与经营规模),「五不限制」等等大开绿灯。对于外资也是这样。现在,可以说资本主义是无限制地发展了,只差那个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补充的妾士身份还没有正式甩开而已。不过,这方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了。

  但是,资本主义经济之急速发展,不仅仅是依靠中共的政策上的支持,更依靠物质上的赞助。谁提供物质支持?就是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在改革之前,全国的生产数据及劳动力差不多都在集体与国有经济手中,所以,如果没有他们向私营企业提供劳动力与土地,及其它生产数据,私营企业是不会发展起来的。据报,私营企业的多数创业资本都来自国家银行或信用社,他们的四成原料与进货来自国有企业,销售对象中也以国企为主要对象之一。(注七)不能确定这里有没有夸张。不过,这没有妨碍上述的一般原则是成立的。

  集体与国有经济在向私营企业提供资金、劳力、土地、货源等等的时候,是否都依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是很值得怀疑的。有不少时候资本家可能需要付出较高代价,其中包括贿款。但有更多时候是以低于价值来换取劳力与生产数据及资金的。(有人估计每年因官员贱价卖地而令国家损失200到300亿人民币)这其实是一种隐蔽的私有化。

最早的私有化运动可以追朔到农村改革的初期。当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时候,不少集体财产,例如农业机械,都被干部们或者赤裸裸地私分,或者以种种形式(例如不合理的承包合同)变成自己的准私有财产。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集体财产是如此被化公为私的,因为官方绝不披露。但从各方面看,这个现象并非不普遍,尤其在较先进的公社。从这里产生了第一批的农业资本家。

  不过,最发财的恐怕不是农业资本,而是工业或商业资本。这是为什么后两者发展最快,规模最大。这同时也意味,他们很可能比前者从集体与国有经济中转移到最多财富。尤其是那些得到当地官员保护的「假集体」,不仅在申请土地、劳力、借贷各方得到额外的协助,甚至是贱价得到这些东西,而且可以得到各种额外减免税收的方便(自然包括减少受到其它部门官员的渔肉)。额外减免税收属于一般假公济私行为多于严格意义上的私有化。但是种种把集体与国家财富贱售或干脆吞并则肯定是私有化。有人报导一个例子:

  「权力股就是政府以权力作为资本对企业投资,按股分红。邵东县铝制品厂是一个合伙企业,共有8.5股,其中政府有一股。这一股的作用就是拉着地方政府为自己保驾护航、为企业在扩建厂房批地时给予便利,给企业争取贷款提供后盾和为企业在社区内提供安全保障。该厂的厂长说:『厂在这个地方,如果不跟乡里搞好关系,它就会动不动拉电。要扩展规模,它不批地,征地就很有困难。乡里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企业给交10万元,占乡财政府收入的十分一,我们也办事方便,两全其美,皆大欢喜」。)(注八)可见,只要让政府部门入股,批地自然就没有「困难」了!

  集体与国有经济还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种种间接的物质支持。中国很多上游产业(煤、石油、电力、交通运输)都是国营而且多年来维持低价制度,这等于间接津贴了私营经济。在税率上,中共也一直优惠中外资本而刻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税率为33%,私营企业率税为35%,比国有企业的55%低很多。税负的不公平是使国有企业无法与资本主义企业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后,中共在政治上加紧对工农阶级的专政,尤其是坚持那种把农民当作二等公民的户籍制度,使工农群众(尤其是那些农村集体经济崩溃后的失业农民与城镇的失业工人)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最起码的合法权益,成为资本所残酷剥削的贱价劳工。这是资本主义经济能够迅速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中国之所以能够有比苏联、东欧好得多的经济表现,个中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一个急进,一个缓进那么简单。还要考虑到中国一个独特地方,就是比苏联、东欧落后很多。但这种落后性在特定环境中有时会变成优势(对资本主义而言的优势)。中国国有经济从来都很薄弱。从1949到1978年,卅年的高速而代价不必要地高昂的工业化,并没有真正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主要的还是依靠人力与畜力。集体与国有工业始终无法满足农村人口对工业生产数据及消费品的需求。国有经济之无力改造农村,尤其可以在农村人口占全国比例中看到。卅年工业化并没有促使农业人口向工业转移,到1978年农村人口仍占87.5%,只比1949年下降了两个百份点。农村还是一片披着集体经济的外衣的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不过,一天命令经济仍束缚着农村,国有经济还是不会感受到什么压力的。可是,命令经济崩溃的一天终于来了。分田到户使小农经济解除了官僚支配的集体经济的束缚。外衣丢弃了。小农经济从两个方面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动力。一方面,由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由于农产品市场之局部开放,由于政府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在在增加了农村人口的购买力。另一方面,个体经济之全面恢复,大大提高了农民中的强势户的致富冲动。私人资本的原始累积开始了,而且在扩大了的市场中开始壮大起来了。就这样,乡镇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日益在竞争中压倒国有企业。事实上,资本主义经济首先是在农村壮大起来,然后才伸延到城市的。所以,尽管国营企业只有三分之一是营利的,中国经济还是能较高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国有经济本来就很薄弱,在这个情况下,只要有其它经济成份(个体经济及资本主义经济)大力填补空白,那么即使它大多亏本,也不会实时拖垮整个经济发展,甚至还能有增长。

官僚资本如何侵吞国有财产

  上面谈的主要是私人资本怎样在中共的支持下发展起来,而且主要是谈国内的私人资本。不过,私人资本之受益于集体与国有经济的程度还不是最高的。程度最高的乃是官僚资本。官僚资本乃是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化的最大受惠者。

  所谓官僚资本,包括了官员个人的以增值为目的的资产,也包括了名义上属于国家,但实际上由官员自由支配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资金。

  如果把私有化仅仅了解为把国有企业售出或无偿分配给全体公民,那么,的确,在中国这仅仅是开始不久。大概几年前中共才宣布要大规模拍卖、租赁一万家中小型国有企业。

  在今年刚结束的八届人大,李鹏又宣布要把廿四万家国有小企业实施「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和出售」。

  自然,各地官吏早就劲头十足,例如山东诸城,竟然在两年间就把九成半的国有及集体企业卖掉了。这个做法还得到国务院副总理朱槠基的赞赏呢。但是作价是否合理,就不得而知了。然而至少有理由提出怀疑,因为贱售国企非常普遍。(注九)

  不过,那种隐蔽的私有化,尤其是缔造出官僚资本的私有化,早就在疯狂进行了。主要的方式是股份制改革,其中包括了把国企或集体企业股份化,中外合资企业,官商合营等等。其次,即使在保留集体与国有经济的企业,官员也通过种种方式化公为私。

  官员热衷于搞股份制改革,是因为他们借此可以明目张瞻地化公为私。最明显的例子是把明明是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划出一大笔变成「企业股」、「法人股」。即使这不算私有化,至少也是化大公为小公。不少人更进一步,先化大公为小公,然后就再把小公化私,公然地把企业股再私分。

  就这样大笔国有财富以变戏法的方式转到干部手中。虽然有时职工也得到一点股份,毕竟同干部拿到的相比只是冷饭残羹而已。至于采取种表面合法、或甚至非法及钻空子的方式化公为私,就更不胜枚举了。这包括了低估资产值,对种种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商号、销售渠道等等)不作评估或低估,国家股与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等等。(注十)

  中外合资的情况也基本如此。现时全国已有一万六千多家合资企业。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人透露,每年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资产应评而未评的约占应评总数的九成。在一万家合资企业中,有六千多家国企未经资产评估而以862.6亿元的出资额与外商合资,估计因此损失六百多亿元。至于无形资产,竟然只有60家是有计算无形资产的。

  这种化公为私行为,外资自然得益不少。但有关官员也得益匪浅。各地官员不惜贱价以求合资,最直接的利益当然是这样可以提供外汇、出国机会、以及其它贪污腐化的勾当;可是还有其它。要知道,在那一万六千家合资企业中,有部份根本就是假合资,或是半真半假的合资(例如随便找个老外挂名合作,或是请那些拿了本外国护照的同胞挂名合作),纯粹办来骗国家,其中包括化公为私。

  另一种私有化方式是官员个人或其亲戚朋友经商,或者是政府部门同私营企业合股办实业。

  「一些握有经济实权的人,多乐意与私商交铁哥们,或者让五亲六戚去经商,自己在台上给予关照。权力与关系密切的私商形成一个『土围子』――利益共同体。……权力给『土围子』以政策、物资、贷款、减免税、外销配额等方面的照顾。」(注十一)

  「为了避免因电力供应非常紧张造成拉闸停产现象的发生,一些厂不得不拉电力部门入股。

  邵东某生产出口铁锤的刀具厂,电力部门就投资30万元,年利4分,这是明利息,实际回报要大于这个数。当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青睐的。拉一些政府部门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否则很难如愿。」(注十二)

  究竟官僚集团在过去十多年中侵吞了多少国有资产?这几年有一个许多人使用的数字:1982至1992年间,国有资产「流失」累计5000亿元左右,平均每天「流失」1.4亿元。(注十三)不过,去年十月号的《中国工人》披露了一个新的数字:八十年代以来,国有资产的「流失」每年高达500亿元,到目前总共「流失」八千亿元。但「据有关专家研究,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程度还要高于这个数字。」

  官员化公为私当然不始于改革开放。不过,毛泽东时代的化公为私同邓小平时代的不同,在于前者的化公为私,主要不过是占有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可是,在后一个时代,官员之化私,占有消费品是次要的,占有可以分润的资本(不管是以有价证券的形式还是资本的实物形态),这才是主要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功业不仅在于缔造私人资本,更在于缔造了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有多大能耐?表四可以多少反映一点情况:

表四 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来源比例(%)

1978 1994 1995

国家预算内投资 62.2 3.2 3.1

国内贷款 1.7 22.4 21

利用外资 4.2 10.7 11.5

自筹投资 -- 48.3 53.2

其它投资 31.9 15.4 13.8

  所谓自筹投资,首先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各种乱收费,尤其通过各种化公为私以及办公司经商的方式,自行「创收」所得来的资金。这是各部门自己的「小金库」,不受中央约束。它除了用来满足官僚自己种种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消费之外,主要的就是用来投资于高利润的行业。表四告诉我们,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中央预算内的是少得那么可怜,而自筹投资从零发展为过半。历次经济过热,历次盲目投资、重复投资,造成严重的生产过剩(最新的例子是房地产)(注十四),都同各部门这些自筹投资有直接关系。这些由各部门官员支配,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资金,(而利润又首先落在官员手中),就是官僚资本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官僚资本加上中外私人资本,总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恐怕已经具有主导地位了。

  官僚资本具有投机性、买办性、垄断性几个官僚资本具有投机性、买办性、垄断性几个特点。投机性不仅表现在盲目投资加工工业,而且现已转向炒卖种种有价证券及房地产,其中包括国外(例如香港。经济学家吴敬琏透露,大陆每年有100亿美元流向香港。)的证券与房地产。买办性表现在同外资合资、合作中经常以贱售本国资产或资源为代价;垄断性表现在官员利用权力霸占市场、拱抬物价、强买强卖。所谓诸候经济就是一个明显例子。

引狼入室的「合资」

  近年中国的三资企业达到十七万家;如果把港澳台包括在内,外资现在已经在工业总产值中占了12.8%,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占了10.4%。不过,外资在中国的实际影响远超过这些数字所能显示的情况。

  近年越来越多跨国公司同中国国企合资,通过这个方式吞并了中国国企,连他们的名牌和市场份额包括在内。这同样也是一种私有化,而且是一种把民族工业拱手让与外资的私有化。

  现在国内的洗涤用品行业,已为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所支配。15家合资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一半,但卖的都是P&G、英国利华、日本花王、德国汉高的牌子,而中国的名牌如熊猫、双猫等俱已销声匿迹。(注十五)

  啤酒行业更厉害。中国年产五万吨啤酒厂,已有70%成了合资企业。而外资搞合资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中方放弃自己的品牌,改采他们的品牌。结果中国的名牌啤酒如上海、光明、天鹅等等逐渐为丹麦的嘉士伯、美国的百威等等取而代之;讽剌的是,中国完全有充足能力在啤酒上自给。有学者认为中国根本不必在这方面搞合资企业,更没有必要让外资控股(注十六)。

  在彩电行业,原来的国产名牌如长虹、熊猫、飞跃等等,一旦合资之后便失去踪影,被外国名牌取而代之。

  在医药业,三资企业已达到1000多家,其中三家合资企业是医药业中的十大企业之一,而且都由外方控股。现在,在最畅销的50种药品中,有40种是合资企业的洋药。(注十七)

  自行车业,三资企业达200家,已经吃掉了国产的飞鸽、永久、凤凰等九个名牌。

  造纸、轮胎、集成电路、家电业等等也纷纷陷入同样境况。

  这可是中共官员自觉选择的结果。为贪小利而出卖国产名牌固然如此。(注十八)就是中央的政策本身,也是大大鼓励各级官员继续出卖经济主权的。许多国家都规定外资股份不能超过合资企业的五成,然而,号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中国却相反,在《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外资股份不得低于25%,却没有规定上限,直接帮助了各级官员把国企连同品牌卖给外资。

  有人指出中国国内储蓄率达到45%(金融资产达一万六千亿元),依靠国内资金就足以支持7%到8%的经济增长,根本不必继续那种严重依赖外资、优惠外资而令自己吃亏的政策。实情怎么样我们现在不知道。但至少,即使继续引进外资,也没有理由是这样一种引进法。

护短经济学

  中共坚持公有制占主导,可是,眼见私有制日益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中共的辩护士又怎样自圆其说呢?那些官方经济学家忙着解释:其实「优势」并不一定要体现在百份比上的;只要「公有制」始终扼控国民经济命脉便可。对于把盈利国企卖掉或出售国有股权,他们也辩说:我们卖掉了国企,但换回了资金,这只是使国有财产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国家拿了钱还是可以再投资建厂,所以仍然不算私有化云云――这完全是诡辩。且不去说,在实际上这些交易,在一党专政下决不会是真正等价交换的。退一步说,即使那是等价交换,那顶多只能说,国家作为卖者没有交换价值上的损失,却不能说国家没有其它损失,更不能说那不是私有化。生产数据的所有权明明转到私人手上,怎么不是私有化?其次。既然是盈利的厂子,为什么还要卖?是否就绝对没有别的方法筹措资金?卖了这些盈利的厂,能保证新的投资有同等的盈利水平吗?如果相同,又何必要为买而卖?岂非除裤放屁多此一举?如果盈利更微些,岂非一大损失?虽说盈利高些不是没可能,可是风险总是存在而且不小。干么要如此犯贱,好端端有安乐钱不享,去作这样的败家子?

  这样显浅的道理,我们博学的经济学家不会不知道。说穿了,这不过是欺骗而已。在最初搞农村承包制的时候,中共赌咒说不是恢复个体经济,更不是允许私营经济,而只是把家庭经营结合到合作经济中而已。在人民公社散了伙,富农阶级已经出现的时候,它还这样说;在搞国企改革的时候更离谱。在第一阶段,官方理论家力证,只有把经营权从所有权那儿分离出来,也就是政企分开,才能搞活国企;到真正实施两权分离之后(虽然并非没有打折扣),他们又忽然改口了:国企要改革,得要明晰产权,使所有主到位才行。只有当经营者同时也是所有主的时候才能搞活国企。这时候他们又主张两权统一了,只是不是统一到政府手里,而是统一到企业官僚手里。于是明晰产权就变成为搞股份制。在搞股份制时,为了安抚那些担心国家股份会被化公为私的意见,他们又说,不要紧,不让国家股出售不就行了吗!到了官僚资本强大到已经开始要把国家股出售或把国企出卖的时候,他们又出来说:哎哟,卖了也不要紧嘛,反正国家财产只是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

  当年在开始局部市场化的时候,官方理论家也是指天誓日的,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因为我们只是开放消费品市场,而决不会开放劳动力、土地和生产数据市场。到了资产阶级崛起,劳动力、土地与生产数据都事实上可以成为商品之后,他们又改口说,社会主义也是商品生产,所以虽然我们有了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只要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我们搞的仍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好了,到现在,连这点也开始动摇了,他们又改口啦:社会主义主体地位并不体现在百份比上!邓小平大概感到理亏,所以索性禁止人家问「姓资姓社」。其实,你们不如干脆认为,「我们共产党搞什么都是社会主义!」这不就行了!上述那种辩解只会叫人想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

  不过,中共同那个皇帝不同的地方,是在于皇帝是受害者,而中共呢,不仅不是受害者,乃是整个骗局的得益人。邓小平说,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是为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事实证明,有了先富,就不会有后富,因为先富的一定会胃口日大,妨碍着普通人也跟着富起来,尤其当这先富起来的是操纵了国家机器的专制官僚。普通人民不仅完全被挤掉,而且成为这批先富的剥削对象。

  在政治上,中共老早就把国家主权窃夺过去,变成自己的私产。国家财产呢,尽管它也视之为禁脔,毕竟还没有将之完全变为自己的财产。况且,同时他也禁止资产阶级财产的存在。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勉强承认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权是一个官僚变态的工人国家。但是,至迟到1988年修改宪法,中共政权就已正式变质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权了。虽然,在社会经济上,当时还谈不到已经完成资本主义复辟。不过,到了今天,很有可能连这点也已经完成了,或至少正在处于完成阶段。计划经济已经基本瓦解了。除了局部产业,国有企业基本上是为利润生产的。要完成在社会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复辟,并不需要资本主义占领社会一切领域。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也不是这样。它只需要使利润率成为起主导作用的调节器就行了,因为这就足以让它支配其它经济成份。今天中国即使还未达到这点,至少也是快达到了。根据胡鞍钢的推算(参看表五),中国的农产品、工业产品、商业及投资的市场化指数大都超过一半,甚至是达到七、八成的;即使有些未过半,也接近一半了。(注十九)此外,由于市场的盲目性而造成的生产过剩已经出现多时了(参看注十四)。这是利润率起主要调节作用的一个反映。资产阶级,特别是官僚资本,已经是社会经济中的主角了。十多年来一直推动中共去补资本主义的课的知识分子们,你们所极力争取的资本主义,已经在你们眼前了。

  「不!我们所要的资本主义是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这不是我们所要的!」

  不,这的的确确就是你们所追求的东西。

  要中国实行资本主义,就只能是你们眼前的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医生,你已经成功使死人复活了。承认科学怪人就是你所要的东西吧。

  「难道你们主张走回头路吗?」

  我们也不主张走回头路。我们这篇文章只是分析官僚资本主义的崛起;中共怎样把中国私有化等等。应当走什么路并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但是,对于现在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笔者不掩饰他的反感与反对,而且深信劳动人民也同笔者态度一样。各种局部反抗事实上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复辟虽已基本完成,却不表示它能够安安稳稳地永远骑在人民头上。

表五 中国市场化指数以及其它四项市场化指数变化 单位:%

年份 市场化指数 价格市场化指数 生产市场化指数 商业市场化指数 投资市场化指数

1979 24.91 23.1 11.6 21.53 46.01

1980 32.13 38.9 17.7 24.03 48.57

1981 33.66 39.6 20.9 25.24 50.15

1982 35.77 45 21.7 25.56 51.3

1983 42.57 64 23.9 26.64 53.01

1984 45.56 63 32 30.91 54.45

1985 54.23 63.9 63 35.14 59.58

1986 55.67 64.3 64.7 37.73 60.59

1987 57.61 64 70.6 40.27 61.36

1988 61.33 70.2 76 43.2 60.54

1989 62.62 14.4 64.7 43.94 60.9

1990 62.17 71.7 74.8 45.4 60.41

1991 62.55 69.7 77.8 47.06 59.81

1992 63.23 71.7 81.8 45.39 58.71

1979-1992变化量 38.32 48.6 70.2 23.86 12.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2》、《中国统计摘要1993》第21页,第93页以及《财贸经济》1992年11期的数据计算。

一九九七年四月

注释:

注一:《大分化新组合》,朱光磊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326页。

注二:《中国私营经济研究文集》,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编,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63页。

注三:同上,64页。

注四:1987年1月18日的信报发表下面的一个表也能说明问题。大家不难解读「集体拥有」的真意吧:

中国工业总生产中企业拥有权分布权%年份 国家拥有 集体拥有 个人拥有 其它

1978 77.63 22.37 0 0

1979 78.47 21.53 0 0

1980 75.97 23.54 0.02 0.48

1981 74.76 24.62 0.04 0.58

1982 74.44 24.82 0.06 0.68

1983 73.35 25.74 0.12 0.78

1984 69.09 29.71 0.19 1.01

1985 64.86 32.08 1.85 1.21

1986 62.27 33.51 2.76 1.46

1987 59.73 34.62 3.64 2.02

1988 56.8 36.15 4.34 2.72

1989 56.06 35.69 4.8 3.44

1990 54.6 35.62 5.39 4.38

1991 52.94 35.7 5.7 5.66

1992 48.09 38.04 6.76 7.11

1993 43.13 38.36 8.35 10.16

1994 34.07 40.87 11.51 13.55

注五: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去了解资本主义经济的实况。他们估计,从事实业的私营经济的总资金为708.6亿元,私人占有的股份约为417亿元,外资直接投资项目为1114.4亿美元,三者相加,约在一万亿元以上,相当于国有资产的1/4。见《私有制与私有化》,胡培兆,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中国人民大学书报数据中心,1996年第2期,49页。

注六:《狂飙下的中国》,四川大学出版社,31页。

注七:《1979―1993年中国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互补关系的实证分析》李洪斌,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中国人民大学书报数据中心,1996年第11期,35页及41页。

注八:同注二,302页。

注九:西安市在深圳创办的一家国有企业―西有公司―资产价值六千万元,竟以385万元出售给一家私营企业。不少地方对出让的工业用地只基本上收取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成本价,甚至是象征式或全免地价。有一家印染厂以一百万元人民币卖给港商,但一百万只是固定资产价格,对于印染厂的全部无形资产未作价,至少值五百万的土地也丝毫未作价。见《中国工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出版,1996年第十期,页5至6。及《国有资产是怎样流失的》,王保喜,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1994年第八期,65页。

注十:山西太原市有个批发市场在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中,将一千多万国有资产无偿划给个人。《中国工人》,1996年第十期,6页。

注十一:同注六,115页。

注十二:同注二,302页。

注十三:《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1994年第10期,24页。

注十四:1992年,全国工业企业的机床利用率仅为55%左右;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一半闲置。这是各地盲目投资的结果。

注十五:《掺望》新闻周刊,1997年第3期,7页。

注十六:《国产啤酒名牌难见踪影》,李敏仪,信报,1996年6月24日。

注十七:《『卖牌合资』现象扫描》,黄欣晔,《中国工人》,1996年第十一期,27页。

注十八:「前不久,我国著名的冰箱制冷设备生产企业―杨子集团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公司签订了合资组建「安徽博西杨制冷有限公司」的合同。按合同规定,杨子集团使用的「杨子」商标以96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合资企业,转让期为50年,50年后再无偿转回杨子集团公司,50年后「杨子」商标也许早就被人们遗忘了。」

「美加?簟沟睦?子更好笑。上海家化以每年一千万元的价格把名牌「美加?簟孤舾?美国庄臣,有效期卅年。后来发觉吃亏,只得以每年一千二百万元买回牌子,有效期也是卅年,总计要付出3亿多元。俱见《中国工人》,1996年十一期。

注十九:胡鞍钢是这样解释他所谓的市场指数的:「我们于是从投资、价格、生产和商业四个方面选取统计资料来编制中国市场化指数,以求适当地反映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以及变化特征。有关数据列入表一―一。其中投资市场化指数是指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和其它投资」三项投资的比重;价格市场化指数是指农产品价格中非国家定价的比重;生产市场化指数是指工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商业市场化指数是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中国市场化指数是由上述四项市场化指数加权合成的。」见《挑战中国》,胡鞍钢,新新闻出版部,台湾,1995年,5页。

家园 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

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

刘宇凡

  中国经济改革在各个方面都正在大力冲击着旧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劳动力管理体制也不例外。

  中国卅多年来在劳动力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所谓统包统配制。所谓统包,是指国家对所有城镇中学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全部「包」起来,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就业权是明文写在宪法上的权利,而且不像政治权利那样纯属空文,而是相当落实的。就业保障权是世界工人运动一直梦寐以求的目标。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真正提供就业保障。尤其是那些长期落后,存在永久的庞大失业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工人一定会羡慕中国工人。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中国的就业保障,我们就会发现它在中国官僚政治下变形变得多么可怕,就像社会主义已经变形到与极权统治等同一样。在官僚统治下,权利不是权利,而是首长的恩典。古人说,长者赐,不敢辞。恩典是不能辞的。同样,中共赐给全国职工的就业权利,也是不可「辞」的。在统包统配之下,即使你不愿接受国家分配,要自谋职业,比方说,要当小贩,或做小手工业者,国家决不会允许,一定要把你「包」下来。即使经济困难,国家无法安排就业,那就把你送到农村「落户」;后来不送了,任由失业也不许自谋职业。这种政策直到一九七八年后才开始转变。

  其次是所谓统配。就业保障本身同就业自由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业保障就意味就业自由的消失。统配是国家有权把你分配到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间工厂,以至任何一个岗位;你只有服从分配之权。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级劳动部门。如果你是这些部门官僚的亲戚朋友,哪你自然会分得优差。否则,你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一生」。你也许会被分配到厌恶性行业如清洁、掏粪,等等。

  ――某某中学女毕业生被分配到一间死畜处理厂当工人。第一天上工,才知道原来要「处理」的,常常是爬满蛆虫的死猪、死狗。「处理」,就是废物利用,为死畜剥皮拆骨。她不禁为之痛哭。不过,经过党委书记的「思想教育」,她终于搞通了,明白到「宁要一人脏,换来万人康」的伟大意义,于是第二天便喜孜孜上班去了――这样的政治神话在今天大陆报刊仍可见到。可以肯定,这位女孩子一定不是高干的女儿。

  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实即中共)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一直宣称,统一分配职业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然而,卅多年的经验表明,所谓有计划,实质无计划。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要发挥人们的才干,必须充份尊重个人的兴趣、志向和专长。上亿职工的职业问题统统由一小撮官僚负责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顾及个人兴趣和专长,也不可能顾及各地及各行各业以至每个企业单位的特殊需要。在企业来说,劳动部门的官僚常常盲目胡来,企业需要的人,劳动部门不给;企业不需要的人,却硬塞进来。不过,最痛苦的还是个人。从个人方面来说,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或者没有兴趣,以至许多专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例如,农林科技人员,全国仅有廿九万,但是这么一点人员,竟有一半用非所学(注一)。学自动化的当售货员,学理论物理的当采购员,大有人在。

  问题之所以这样严重,是因为国家的分配是「一纸定终身」。一个职工未分配前,属国家财产;一旦分配到某企业,便转而属该单位所有。这就是有名的「单位所有制」。职工(包括技术人员)无法转业转厂,一切都由单位「领导」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陆,企业单位不纯粹是经济或生产组织。单位的小官僚不仅管工资、调级,而且管户口、管粮油、管计划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学习」……。一句话,无所不管。每一个人必须属于某个单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单位「领导」对个人享有生死大权。所以,在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倘若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要转厂转业,简直比飞天还难。

  统包统配制不知扼杀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无数夫妇异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妇分居两地,要申请调到一起团聚,简直难之又难。尤其可恶的是,有时候一些单位「领导」,放着人材不用,但当人们申请转业转厂,而上级劳动部门亦已批准,但这些「领导」居然可以「卡着不放」!统包统配制发展到这个地步,真可谓腐朽透顶了。

统包统配的「理论」根据:劳动力公有说

  最近引起了热烈讨论的经济学家马丁,他所写的《当代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十大转变》(注二)谈到:卅年来政治经济学只是「简单地、直接地成为现行经济政策的附庸、传声筒和论证工具」,「一味地为经济政策唱颂歌」。对于统包统配制也正好是这样。因为在实践上不承认个人有就业自由,所以在理论上就炮制了「劳动力公有说」的理论。卅多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都以此来为中共官僚的统包统配制辩护。劳动力公有说可以蒋家俊为代表。尽管目前不少经济学家已改采劳动力个人所有说(雨田、孙浩、张一德)或部份个人所有说(薛暮桥、伍昂),但是,如果仔细读他们的文章,就会发现,无论雨田也好、薛暮桥也好,他们实际上和蒋家俊没有根本分别。他们只是说目前时期应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或部份地属个人所有而已。一旦社会进入更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劳动力还是公有的。所以,他们骨子里始终死抱住公有说不放,始终准备在将来把工人的人身也「共产」起来。

  「劳动力公有说」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反映了它借社会主义之名,而行官僚极权主义之实。大家知道,劳动力,就是潜藏人身上的劳动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一样。说劳动力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的财产,社会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却无权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说的理论,工人阶级在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把生产数据变成工人集体的财产后,须由工人联合成集体才能进行生产。而正在这时,工人的地位发生了十分玄妙的变化,简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戏法。首先是工人成为生产数据的主人,继而是每个工人也都成为工人集体的主人。一个工人一旦参与集体,尽管名义上他有三个身份――股东、生产工人、个人,但是实际上他什么都不是,因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条件全部让渡给集体,也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集体对个人有无限权利(因为个人已属集体所有),反过来个人对集体要尽无限的义务。中共的辩护士会说,不对,他不是奴隶,因为这个集体是民主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通过民主途径去反映他个人的意愿。我们这样回答:你们的所谓民主,实际是你们中共「领导」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们痛改前非,真正实行民主。但是,首先,个人就业问题根本不必而且不应属于集体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下文会详细论述。现在只简单指出,工人组成社会主义集体,决不会而且根本不必让渡他的人身条件,他的人身自主权只会比他在资本主义时更扩大更真实)。其次,即使集体是民主的集体,但是,要知道,集体不能无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一般的立法,一般政策等等,每一个人的就业问题是不可能交由集体决定的(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集体一直是在全国平面上组成的工人集体),结果一定是由一个执行机关去单方面分配劳动力。而最后依然是官僚专权。可见,这种公有说的本质,不过是官僚假借工人阶级之名以便专工人阶级之政而已。你们口口声声引马克思的话去为自己辩护。可是,马克思不是说过,工人革命后,失去的只是锁炼,换来的却是全世界吗?然而,在中共统治下,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价竟是自由的失去!马克思其实很早就警告过,他所说的社会主义集体,是真正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只有是这样的集体,各个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相反,在「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桔」。(注三)

资本主义的就业自由

  为什么工人一旦组织成为集体,联合占有生产数据,每个工人就必须向集体让渡自己的人身权?蒋家俊并没有立即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他像许多「理论家」一样,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中个别阶段的个别问题,突然上升为全部历史的根本规律的问题。他说,要进行生产,必须把生产数据和生产者结合起来。只有生产者而没有生产数据(工具、土地、厂房、机器……),是不可能进行生产的。以上这些都十分确。但是,他继续说,「劳动力和生产数据只有在共同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劳动力所有关系一般是随着生产数据所有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注四)换句话,生产数据属谁,劳动力便也属谁。跟着他便以历史「为证」。他说,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数据都分别属于奴隶主、封建领主和资本家,因此奴隶、农奴、雇佣工人也都分别属于奴隶主、领主和资本家所有。

  蒋家俊不知道,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把三种先后的社会制度都说成是奴隶制度。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下面,奴隶主才既占有生产数据又占有奴隶的人身(所以奴隶不被视为人,而是工具,只是这种工具碰巧会说话而已)。领主虽支配农奴人身,但已不能占有农奴的人身。农奴不准自由迁徙,以及需付出无酬力役;但是,究竟他还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经济活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权,他们谁也不属,只是属于自己所有。工人的这种人身自主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马克思早就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注五)。资本家占有生产数据,但并不占有劳动力;工人占有劳动力,但不占有生产数据。资本家要进行生产,必须聘请工人;工人要吃饭,必须出卖劳动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机器。于是劳动力的供应和需求产生了。但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并不是一次过买去。如果是一次过买去,他就是购买奴隶而非雇佣工人,但资本家要的是雇工人而非奴隶,因此他只是逐月地买(更通俗地说,是租入),在工人方面来看,他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约期满时收回自己的劳动力,向老板辞职。从老板方面看,他同样也可以辞退工人。资本家是不欢迎奴隶的。奴隶是无所谓辞退的,但资本家所需要的劳动力,乃是需要时可以大量购入,不需要时可以大量辞退的劳动力,而不是终身跟随主人的「忠仆」。换句话,他需要的是能够随时依据市场的起跌来自由吞吐人手的雇佣工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否则,没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就不可能进行资本主义生产。

  这一切证明,所谓劳动力所有权,决定于生产数据所有权的「理论」,是根本违反历史事实的。

  蒋家俊企图捧出马克思为他辩护。他引马克思的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所有者手里。」(注六)马克思的确说过这句话。但明显地不能把这句话解释为二者全无分别,因为一个是丧失人身自由,一个呢,则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尽管资本主义比奴隶制已进步了许多,工已获得人身自主权,但是他指出,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没有土地,没有厂房,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但是,仅仅占有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恰恰相反,这种「财产」如果一天仍未「售出」,一天就仍然是负债而非资产。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没有面包吃。如果他重视面包,那他就要把劳动力逐月地让渡给资本家,由资本家支配自己。而一旦他进入资本家的厂房,他就没有自由可言。劳动过程、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岗位等,统统他都无权过问;劳动成果他更无权问津。诚然,他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他如果嫌这儿劳动强度太高,他可以另谋高就,而不必像奴隶那样永远忍受下去。但是,他顶多只有在这个或那个老板之间作选择,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间作选择。所以,工人的自由,不过是非出卖劳动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这个社会意义上,工人仍属于资本家所有。我们说是社会意义,而不是经济意义,是因为工人阶级虽非属于资本家阶级不可,但绝不是可以说,资本家阶级也非占有工人不可。资本家只在经济繁荣中才需要占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他们也敬谢不敏呢!可见,说资产阶级真正占有工人的劳动力,是多么荒谬的说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同时包含不自由。就业自由包含失业自由;选择雇主的自由同时意味受雇主束缚的不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工人阶级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受人家支配的。但马克思没有否认,在一定限度内他们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还远远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有就业保障,而且必须由工人自己管理生产,由工人当家作主。一句话,就是要实行社会主义革命,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数据变成工人集体拥有。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就业保障和管理生产权。

社会主义:自由的扩大

  工人如果要占有资本家的生产数据,就必须联合成集体,联合地占有并运用生产数据。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生产数据是社会化的生产数据,是大工厂,大机器,必须要集体的联合劳动才能推动。工人革命不像农民革命。农民革命可以各拿一块土地给自己。但工人革命非组成集体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厂,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大倒退。

  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每一个人,一方面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另一方面仍是独立的个人。这两种身份不仅不像中共所说的是对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如果他不是独立的,而是集体的财产,哪里谈得上他是集体的股东之一,哪里谈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参与集体,他就必须让渡一部份权利给集体(下文将再论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权是始终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绝不应该让渡给集体。就业自由是人身自主权的一部份。资本主义还让工人享有就业自由,在社会主义就更应享有。这不仅是人权的起码要求,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所必需。因为在各种生产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跃的因素,而要发挥人的创造力,就必须尊重人的专长、兴趣、志向,没有这个条件,要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号称工人当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严的。无论你怎样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权,他们都会以各种消极反抗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事实上,即使在奴隶社会,奴隶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可是奴隶为了证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们完全不同,他有尊严,因此便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毁坏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隶主为了减少损失,被迫采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结果是生产效益的降低。这个历史事实证明,否定人的自主权,不仅是被压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正是中共不承认职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职工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任意浪费公物、毁坏公物等。可见人身自主权不仅是对个人有利的权利,而且是对社会十分重要的权利。没有它,就等于否定人。

  但是,社会主义的意义不仅是保留人身自主权。如果仅仅如此,那又何须革命?社会主义建立国有财产,使工人有可能获得更高级的自由。这就是就业保障,和有权参与支配集体,参与管理生产。

  每个工人作为集体一份子,自然不是绝对自由。作为个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选择权利。但是,他作为集体一份子,就需要让渡给集体某些权利。所让渡的权利不是个人自主权――这我们已解释过。所让渡的只是生产过程中的某些个人意志。一个小手工业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随意安排生产的快慢。但是在一间大工厂里,就必须有划一的劳动过程、劳动纪律。这是大生产所必要的。而这些劳动过程、劳动纪律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方面,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骤眼看去,这同资本主义一样没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资本主义没有就业保障,而社会主义由于是为需要而非为利润而生产,能够提供真正就业保障。其次,尽管社会主义不能消除劳动纪律,但是资本主义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强加于工人的,而在真正社会主义,这些劳动纪律是由工人集体制订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订的纪律。当然,抽象而言,工人集体所决定的纪律,未必每个工人都适应。但是,我们要知道,组成这个集体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某种劳动纪律是有害于一个工人的,在一般情况下也会有害于所有工人。反之,有利于集体的规条,也一般有利个人。每个工人固然要服从集体,但由于民主的制度和阶级利益的基本一致,使「服从」的意义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下的服从,不是服从别人,而是服从自己。最后,由于生产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体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当个人不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它工人联合起来去支配生产,去把一直与工人作对的生产数据变成自己集体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而非虚假的――笔者按)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七)

计划经济与就业自由

  蒋家俊又从另一个角度主张劳动力公有说。他说,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把劳动力的分配也纳入计划之内。如果让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权,可以自由择业,就无法保证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我们同意劳动力的分配必须是有计划的。但是,计划就等于行政命令,就一定抹煞个人自主权――这是极端官僚主义的误解。事实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没有几个经济学家再持此说了。因为计划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经济办法。国家可以通过各种经济???I(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福利政策、职业训练、晋升制度等)去影响人们的就业选择。例如边远地区,可以用高工资和有期限的合同制,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说明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利害关系上,都必须要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所有。否认这点,无可避免造成生产倒退、官僚极权、人权受践踏等等恶果。本来,真正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把人从纯粹的「生产因素」提升为主人。但是,这些理论家却全面后退,再次把工人贬低为「生产因素」,一句话,贬低为工具。

进一步,退两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经济学家主张就业自由。这当然值得欢迎。工人如能获得就业自由,无疑是一个进步。

  不过,这个进步本身,会为工人带来更大的进步呢,还是相反,带来倒退,这是问题的所在。

  上文早已说明,在社会主义下,工人不仅应该有就业自由,而且应该有就业保障,应该有管理生产的权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终是以官僚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国家不应再统一分配劳动力。工人有择业自由,相反,企业也有聘请和开除工人的自由。这些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自然实际运用起来,在官僚政治下,难保不出问题。例如,企业官僚无理开除工人的问题)。但是,被开除的工人会否继续有就业权利?更一般地说,国家会否继续坚持就业保障?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有些人始终是不置可否。

  中国固然有许多东西须向资本主义学习。但恰恰是有关怎样精巧地剥削工人的那套办法不值得学习,至少是不值得号称工人当家作主的中国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学习,但是它不肯学;而它们的坏东西,现在却起劲的学。有关劳动力就业自由的问题就正是这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调查报告就反映了这种趋势。这份报告从资产阶级那儿学来那套市场办法,利用劳动力市场来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甚至特别利用失业工人使竞争更尖锐,以便降低工人工资。这个报告这样说:「……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展开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是从根本(!)上抑制消费基金膨胀,抑制工资总水平持续上升的机制性选择。」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劳动力的流动,既可以通过供给增加引起的就业竞争直接抑制工资的上涨,还可以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和收入预期,通过弱化攀比心理而间接抑制工资上涨。」(注十)

  「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就是利用失业工人压低工资。既然失业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决消费基金膨胀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业?「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就是用市场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来打击工人的自信心、尊严,迫他们不敢抬起头来,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资。要知道,提出这种混帐主张的不是个别经济学家,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官方有很大影响力。中国要改革,但是牺牲工人、打击工人的改革,难道值得我们支持吗?很明显,如果中共最后真的朝这个方向走(目前已有许多迹像),那对于工人来说,这是大倒退而非进步。

一九八六年八月

家园 包子老兄上来就甩出这么多,乖乖,有的看了

俺先顶了

家园 挂羊头卖狗肉的股份制改革

挂羊头卖狗肉的股份制改革

刘宇凡

中国国有企业的亏损,一直以来差不多是同改革成正比的。所发布的改革文件越多,所采取的措施越大胆,则亏损越严重。自然,不能简单地从中推论亏损源于改革。但是,反过来,就实际成绩而论,中共的十五年国企改革是失败的。如果中共还有一点羞耻之心,早该下台以谢国人了。不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是不时兴这种作法的。它不仅丝毫没有谢罪的表示,相反,还坚持继续「深化改革」。它去年开出的药方,就是要同资本主义的公司看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

曲解公司制的背后原因

这是中共去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决议可视为中共全力推行股份制的讯号,因为只有股份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法人地位才算是最完备的,它同股东的区分是最明确。而公司制改革,当然是仿效资本主义公司制的。不少人认为,资本主义的公司是真正的自负盈亏,所以才有盈利;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如果实行公司化,就必然可以起死回生。过去曾经把承包制捧到天高的中共理论家,现在照例要对之弃如蔽履了。他们认为,承包制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是不能真正解决政企不分的老问题的。要解决问题,除非实行产权改革。过去国有制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人人不负责,这就是所谓「产权虚置」的问题。承包制据说并不能真正解决产权虚置;只有实行企业法人财产权才有可能;「只有在明确界定了国家与企业的上述产权关系之后,才能有效地进行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体制的改革。」过去十多年搞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这种提法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内在要求。……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恰恰是在企业层次上要求两权合一,即企业必须拥有实际上的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等。我国十几年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也在于始终没有给企业以应有的法人所有权。……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宏观层次上,应当实行国家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在……微观层次上,应当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一,而不是国家又当『老板』又当『婆婆』。」(注一)但是,这位理论家强调,这种产权界定并非私有化,而是「要找到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其核心是改革原有体制下的国有资产权虚置、资产经营责任不明、资产运营低效的产权制度」。(注二)按照这种意见,中共之所以弃承包制而取公司制,是因为前者只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及得后者要划分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那样「彻底」。但这种理解根本错误。资本主义的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以来恰恰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而著名的,并非以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开而著名。中共在八十年代为承包制制造吁论的时候,也反复指出这点。而现在他们却刻意忘记了。说股份公司有法人所有权,又有股东所有权并非完全错误,但是单提这点却非常片面,把二者对立起来就更加错误。请问:公司本身又属于谁呢?当然是全体股东。然而,恰恰这一点是那位作者所刻意隐瞒的,或者至少有意淡化。他们反复强调两个所有权,完全分离,而且往往是拿法人所有权去抗衡股东的所有权,更规定股东的所有权只是属于「终极所有权」。请问:何谓「终极所有权」?从何处体现这种「终极所有权」?公司的法人产权自然并非「终极」了,但不是「终极」,又是什么?是「眼前的所有权」么?二者有什么分别?界限何在?连界限也不知道,谈什么「明确产权」?岂不是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划分更模糊十倍?岂不是自打咀巴?

财产权神圣

根据资本主义的法律,公司股东与公司本身自然是有区别的。公司是虚拟的独立法人,不因个别股东之死亡或退出而终结,具有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但不能把这种区别夸大到公司有公司的产权,股东有股东的产权,二者对立起来,更不能夸大到一旦作了这样的划分,便能令国企起死回生。毕竟,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决定着公司的生,也可以决定它死――清盘。所以,股东产权是第一性,而公司产权不过是股东产权在法律上的延伸而已。谁是主谁是客是一目了然的。自然,由于股权的分散,数量庞大的股东使他们不可能直接经营,而只能由股东大会所选出的董事会负责经营(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但是,这种分开从未像那些主张「经理革命」学说的人所描绘的那样,已经发展到经理完全控制公司,股东(包括大股东)只能靠边站的地步,更未发展到股东的产权被一分为二,他们只享有「终极产权」,而公司产权归公司自己的地步。在股份制下面,小股东的所有权的确大大受到限制了,差不多变成只有收益权(股息),但不能因此推论整体的股东的产权都这样缩小了,而同时经理的权力却相应地、按同等比例地扩大了。因为小股东所失去的权力,并非全由经理接收过去。其相当部份是由大股东所取得。事实上,股份制就是一种方便一小撮垄断大资本家通过有限股权去控制别人的(主要是小股东)财产的制度。占有两成股权,却可以控制全部股权,真是何乐而不为!诚然,在一些最巨大的跨国公司(如通用),最大股东也很难取得超过百分之五的股权,但这只说明,一个大股东很难取得控制权,却不表示大股东就丧失了财产控制权,因为完全可以、而事实上也是由几个最大股东来实行联合控制,并由他们组成董事会。自然,这种控制是战略性的控制而非日常性的,但战略性控制已足以证明,股东产权并未分散到「失控」地步,并未发展到股东完全变成只能坐待收益的地步。每一次经济衰退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危机(破产、兼并、收购战等),都经常看到董事、经理被最大股东「炒鱿鱼」的情事。所以,我们可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是,若说股东所有权跟所谓法人所有权完全分开了,以致股东已经无权干预企业的经营了,那是不符事实的。

「企业家」的狼子野心

实行这样的改革并不能「明确产权」,不过中共的理论家还是那样热心褒扬,个中原因,就是这种改革另有妙用。早在八十年代初,国营企业的经理们已经为缔造中国企业家阶层而大造舆论了。后来尝过承包制甜头的经理,胃口就更大了,梦想有一天能完全摆脱国家的控制,享有比外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有更大的权力。而现在所谓产权改革,其背后利益动机就是完全架空国家这个大股东,好让经理们完全独立经营。这方面的野心简直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了:「必须大力推进法人相互持股,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大幅度降低国家直接持股比例。……按照上述设想,作为终极所有者的股东被架空了,在企业经营上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是经营者而非个人股东。」(注三)这位作者所描写的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他这种描写的逻辑结论等于说,由资本家虚拟出来的法人,已经反客为主,剥夺了主人的财产控制权,并且将之交给了经理。整个资产阶级即使还存在,却已经完全靠边站了。

真是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无数事实表明,在资本主义国家,多数股票仍是操纵在几百甚至更少的富豪家族手中,因而许多大公司的董事会也一样操在他们手中。股权的分散和非人格化的公司法人制度,恰恰便利了大资本家支配了广大小股东的财产(例如通过金字塔式的控股公司),便利了他们把别人的财产集中在自己手中,而不是相反。经理始终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毕竟,经理的任期是有限的,而且仰赖大股东的信任;反过来,财产权相比之下简直是永恒的。资本主义的财产权是权力中的权力。不过,这位作者尽管立论荒谬,但好处是让我们知道了,他们搞什么「明确产权」的改革,原来并非要物归原主,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真正交还人民控制和监督,而是反其道而行,正式「架空」他们,把这几万亿财产全都交给「经营者」去任意支配!这样一种所谓公有制的改革,难道不就是变相的私有吗?而且是一种化公为私的、最反动的私有化呢!这位论者反映了中国的「企业家」们的野心。不过,要整个中共接受「企业家」们的方案,恐怕也是不很容易的。首先,那些自命是国有财产的监护人的政治官僚,就不会轻易让「企业家」去架空他们的。所以,中共的改革决议在最后落实时会变成怎么样,还要有待政治官僚与企业经理之间的明争暗斗,发展成怎么样。但总之,不论哪一派,都不值得人民支持,因为不论哪一派的方案,都不是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

大陆上越来越多人认为,公有制根本行不通,因为公有制名义上人人所有,但由于无法划清每一个人对公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实际上是人人不负责。只有实行私有制,让企业的经营者同时也是财产所有者,才能使经营者真正关心企业的成败得失。

公有制也可以实行两权分离

但是,要知道,经营者又是所有者,在资本主义国家只有中小资本家的企业才是这样。而占国民生产总值最大比重的,乃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恰恰不是两权统一,而是两权分离。既然这样,那请问:通用公司那三百多万个股东,又何尝是「人人负责」经营?何尝不是把经营权交给经理?既然这样,为什么中国国企不可以一面保持全民公有,一面把经营权交给有关的工人和经理具体负责?为什么非要将之拍卖、变成私人的、同样是两权分离的股份公司不行?既然外国的月亮跟中国的一样圆,为什么非要跑到外国赏月不可?有人说:「但过去十年不是已经实行过两权分离的改革,而结果不是已经证明失败吗?」不,事实决不是这样。过去十多年,中共的两权分离的改革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因此谈不上证明失败。其次,中共经常说国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欺骗。在一党专政下,作为「主人翁」的人民连过问一下经济状况都有可能被控以盗窃国家机密,又那里谈得上「全民所有」?可以说,大陆只有国有制,而且是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并无什么全民所有制。所以,只能说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彻底失败,不能说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本身失败。自然,当我们说全体十一亿人民都是公有企业的「股东」,并不等于十一亿人都来直接经营。但他们可以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通过民主程序选出董事和经理去负责经营。我们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同八十年代在大陆所实行的承包制,主要不同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我们主张这种分离是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只有每一个公民都有充份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才谈得上监督公有企业;而只要公民有这种权利,就一定会有人行使监督。真正的公有制必须以民主为前提。二、全体公民的所有权体现在如下机制:就宏观而言,他们通过民选代表去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积累和分配;就微观而言,民选的代表、消费者的代表等,都在企业的董事会中有一定数量的席位。但一般公民并不直接行使经营权;三、我们主张经营权不是全部交给经理,而是交给企业的全体职工;全体职工的代表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再由他们选出的经理负责日常的管理,而不是像承包制那样让承包者独揽大权、压迫工人。

实行真正的工人自治

没有人会说上述的假设就是一字不易的定见。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企业,应采取何种模式;如何在防止政府的调控权力过大、妨碍了企业的自主性之余――同时又防止企业职工为了一己利益而损害全体公民的利益,总之,整个国民经济如何达至适当的集中和分权,那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而事实上近年来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都在作有益的探索。但是,现在至少可以这么说:中国没有必要盲目仿效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没有必要恢复资产阶级的所有权。如果这样做,不仅意味着官僚首先会乘机侵吞国家财产,而且意味着上千万工人失业,以及工人阶级整个经济及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中共基本上已下了决心走这条路线了(虽然具体办法仍在争论不休)。在这个历史关头,中国的工人阶级没有理由逆来顺受。事实上,各地的零星罢工亦在不断发展。但是,中国工人阶级如果要真正挣得生活保障,就必须认识到:过去那种命令经济虽然把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是连人身自由也没有的工奴。而现在的资本主义改革呢,虽然多了点人身自由,但却同时失去一切起码保障。所以,必须同时反对上述两种制度,争取把政治和经济的最高权力拿到手中,实行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工人自治。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注释:

注一:《产权――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张德森,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一九九三年,第八十页。

注二:同注一。第八十一页。

注三:《论企业制度的改革》,吴家骏,载于新华文摘,九四年五月号第五十三页至第五十四页。

家园 国有企业亏损的政治原因

国有企业亏损的政治原因

刘宇凡

近年来,中国经济一方面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国营企业的亏损却有增无已。从前的标准说法是三分一国企亏损,而最近官方数字已达一半,非官方数字甚至到了八成,每年财政补贴高达一千亿。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手法,高层似乎已经一改过去的犹疑态度,决心大胆进行一次「破产高潮」,大批关掉亏损企业,开除千万计的工人。

官员与经理的斗争

让亏损企业破产,只不过是中共整个企业改革的一个环节。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议,指出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就是实行公司化:「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但是,问题在于中央能否克服各级官员对政企分开的阻力?t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央规定放权给企业,很多都没有落实;就算是暂时落实了,很快就会被上级部门伺机收回。上一次的大收权就发生在治理整顿的期间。有些厂长这样反映:「近两年,不该收的权也收了,如企业招工、调资、奖励、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小额技术改造、产品销售和定价等自主权,在不少企业已不存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现在只有产品销售自主权在市场疲软、产品滞销的情况下才留给企业。」(注一)有些人为收权辩护,说收权不过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稍知情况的都知道那纯粹是假公济私的砌词。例如,在彩电紧俏时,有的部门就收走企业的销售权,同时为自己作了不成文的规定:局长可以批卖多少台,办公室主任可以批卖多少台,营业部经理可以批卖多少台等等。凡卖彩电都要经过官僚审批,这究竟是哪一门子的「宏观调控」?t那纯粹是私利作祟吧了。这种人家称之为「审批经济」的假公济私,是整个中共官僚层的特性。农村的官僚向农民敲诈勒索,而城市的官僚则向企业敲诈勒索,方式层出不穷。自九二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治理整顿无疾而终了,可是,继起的全民经商的狂潮,却依然提供机会给政府官员上收企业的权力。虽然九二年通过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文件,进一步把企业权力扩大为十四条,可是各级政府官员却打着「转换政府职能」的幌子,通过「翻牌公司」收权。

敲诈勒索,无所不为

所谓「翻牌公司」,是指政府部门新成立一些公司,行使原来由政府行使的权力,而其中职能、人员、管理方式手段都未变,实际只换了一块招牌。「翻牌公司主要是通过上收人权、财权、收费权等形成的。所谓上收人权是指取消下属企业的法人资格,上收人事权,是指上收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任免权,所谓收财权是指上收企业的投资权、销售权、外贸权、分配权等;所谓收费权是指收取折旧费、开发费、收取管理费、手续费和留利……等。」(注二)去年朱槠基不得不承认:「《条例》颁布已经半年多,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指上收企业权力--刘按),可见贯彻《条例》确非易事。在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成立一些公司是需要的,但把属于企业的正当权益收上来,甚至取消企业法人资格,重新使企业成为行政附属物和摊派的对象,这不是改革,而是倒退。」(注三)可笑的是,对于这种违法的事情,朱没有一个字表示要加以惩治。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听过有哪一个政府大官因此被控告或被撤职。九二年的《条例》所规定的十四条企业自主权中,竟有一条是「拒绝摊派权」,可见政府官僚随意敲诈已达到多严重的地步。但更荒唐的是,最近一个调查显示,恰恰这一条是最难落实的。在受调查的三百个大中型企业中,只有7.3%表示这一条得到落实。(其它如人事管理、投资、劳动用工等权,落实不到一半。进出口权则不到三成落实。)(注四)「……《条例》实施以来,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派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现在的摊派已由过去的公开摊派钱物,转向了所谓『合法化』的『有偿报告』等新名目。摊派的面也越来越广,上至各级政府,下到街道办事处,既有与企业直接有关的水、电、煤、等供应部门,又有与企业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文教、公安、卫生、城建等部门。……有时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要装修办公室,购买汽车、大哥大,辖区内的企业就要各作贡献,数目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据对石家庄市廿一家大中型企业的保守统计,摊派拿走企业留利的5.3%……企业敢怒不敢言,就在于企业拒绝摊派的结果往往是『一把赢,把把输』;拒绝一次,吃亏十次;」(注五)比方说,如果企业胆敢拒绝电力部门的摊派,「电老虎」可以以随时关掉电源。各级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经达到离心离德的程度。之所以如此,因为每一个官员都知道他们这样做绝少会因此受处罚。倘若有谁真个如此不幸竟然被追究,那只是因为后台不够硬吧了。这种官僚政治的逻辑,自然只会鼓励而不能约束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只要找到后台便行。

破产有利谁?

正因为这样,任何一种改革措施一旦实行起来,便一定走样。在这个情况下,怎么能保证「公司化」的改革又会例外呢?t虽然这个名称是最近才广泛采用,但是这个政策其实已经实施多年了,那就是股份制改革。事实证明搞股份公司和股票上市,同样没有达到预计的目的--即政企分开,反倒方便了各级官员大搞关系股、人情股,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倘若果然有哪一个股份企业享有相当自主权,那多份是因为企业「领导」有一个挺硬的后台而已。至于大搞破产,你以为就能做到汰弱留强吗?t不如说是让官僚多一条发财途径吧。按照现行法律,国企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有两个途径,一个是破产,一个是被兼并。然而,有关部门都趁机揩油,「雁过拔毛」,收取巨额的破产财产管理费、诉讼费与及其它费用;付清费用后,「真正的债权人几乎不能清偿什么了。这么一算,大家都望破却步了。与其把资产送给法院,归还国家,不如维持现生产」,「从企业破产中获益最大的是法院。」(注六)兼并的情况也绝不好些:「目前中国企业要依法研究兼并手续,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每个关口都要收费,包括国工部门代收房地产出让金百份之廿一,国土部门收土地管理费百份之三,国土评估费百份之三,国资部门收国资评估费百份之六,税务局收营业税百份之五点五……共计千多项收费。累计收费总额,低的占兼并资产额的百份之四十,高的占到百份之五十多。」「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法院等收的破产费还是各官僚部门收的『买路钱』除大部份缴入国库外,多数属于部门自立名目、自我加码收的『小金库』,这些钱的去向,大部是奖金、福利、小车、住房、出国、游山玩水等。」(注七)试问,有官如此,企业又怎可能不大亏特亏呢?t有报道说,企业依法可取得的利润留成,有九成给上级企业收走。这个说法是否完全无讹,那很难说,但是其数额一定不少。最近国企之所以亏损突增,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弥补新税制所造成的对地方官僚不利的财政缺口,竟然向企业预征明年税款,使企业更难生存,而更荒唐的是中央对此完全一味姑息。

中央有多大责任?

那么,中央官僚的罪责是否仅限于姑息下面各级官员死抓住企业不放,因而造成企业亏损呢?t不。企业效益低下的现象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后才产生的,而是从五十年代起便已出现。中央过去实行的那种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再加上历年不息的政治运动(「政治挂帅」;反对经济核算),不仅造成企业本身严重的管理不善,而且更重要的,是把整个国民经济弄得一塌糊涂,多个经济部门之间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农业及基础工业、能源、教育、科研等严重落后)。「改革开放」既然是在这个宏观局面下开始的,那么,即使企业获得了自主权,也不容易扭亏为盈,因为经济增长,瓶颈部门的价格水平就会暴升,增加了企业成本。尤其要指出,「改革开放」不仅没有改善这种结构失衡,反而使之更恶化。强调放权和市场化,使地方各级政府取得了巨量投资权,于是在维护本地官僚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利润高的加工工业,结果使加工工业严重投资过剩,而短缺部门更短缺;为争夺短缺原料而造成的「棉花大战」、「蚕茧大战」等时有所闻。到了现在,由于投资过剩而造成工厂开工不足、设备闲置、货物积压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也是最近国企亏损加剧的原因之一。

经理厂长化公为私

但是,不要以为只有政府官员才敲诈勒索企业,更不要以为经常抱怨官员摊派的厂长经理就代表「正义的朋友」。恰恰相反,企业中的党委、厂长或经理之贪污舞弊、假公济私,正正是企业亏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八十年代以来普遍实行由厂长承包企业,他们就是利用这点权力去化公为私。有人指责他们:「有的企业,给他们人事权,他们可能只顾安排亲友,而不顾企业素质;给了他们分配权,他们可能只顾多分奖金,而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给了他们外贸权,他们可能只顾出国游玩,而不顾企业需要,等等。」(注八)有些企业表面上亏损,其实是盈利,只是利润被厂长们私分吧了。私分的方式,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合法的途径包括:打着与其它企业联营的旗号,投资于其它企业,盈利却以「联营企业共留成发展」为理由而保留在对方企业,实际供自己挥霍。又如把盈利转到投资非生产性建设,如盖楼堂馆所、泳池等。又或借回扣刮龙,总之层出不穷。至于非法手段,就更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做假帐到乱集资,从贱价卖出企业资产及货物到非法炒外汇都有。怪不得一面是国企亏损,而另一面厂长们却纷纷发家致富了。人们于是谑称之为「庙穷和尚富」。所以俗语有云:「一类人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二类人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三类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中共的辩护士努力要人们要相信,十五年来不断搞什么利得税、承包制,却始终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工人躺在企业身上吃大锅饭,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的局面始终不变,是因为这些改革不彻底;要有彻底改革就要划分国家与企业的产权。

经济原因还是政治原因?

把十五年来的国企改革失败的原因简单归咎于纯粹经济原因,尤其简单归咎于各种经济原因中的产权不明确的原因,是完全不能服人的。这种解释暗含了一个前提,即:十五年来各种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都试过了,但结果都不成功,所以非要进行彻底划分开政府和企业的财产不可。然而,事实决非如此简单。实际情况是:过去有关放权给企业的政策,从来都没有真正落实过,所以谈不到「都试过了」,更谈不到要这些政策本身负起改革失败的全部责任。甚至可以说,改革之所以失败,部份是否正正由于政策得不到落实所至,至少是值得研究的。自一九八四年以来,尤其自一九九二年颁布的《全民所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来,政府明文规定的国企自主权已经很大,从投资、生产到分配,从人、财、物到产、供、销,都有很大权力。按照这种设计,已经谈不到政企不分了。但为什么还是失败呢?t那就是因为各级官僚从中阻梗,拒不落实政策。邓小平在八十年代就说过:「你放权,他收权,怎么办?t」到了九十年代情况依然如此。自然,同八十年初相比,现在的企业的自主权总是大了而不是小了,但是同文件上所规定的,相距仍然很远。中央虽然三令五申,批评各级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从来没有任何成效。连自己的政令也无法落实,各级官员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这同「产权不明确」有何关系?t这明明是政治问题,不单是经济问题。明明是没有法治,明明是官员腐烂滥权,明明是「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姑息养奸的问题,明明是各级官员假公济私,死抱权力不放的问题,而中共的御用文人却不着一字,轻轻化解到「产权不明确」的五里雾中,其目的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罪责,掩饰自己十五年改革越改越坏的事实吧了。明明是自己无法贯彻自己的政策而令到企业亏损日多,到最后不仅没有负起责任,连学一下封建皇帝「下诏罪已」也不肯,反而简单一句「亏损企业都要破产」,一股脑儿要全国职工负起中共无能的恶果(据报将有千万工人被开除),这又是否公平?t「改革」越深化,官僚的无法无天行径就更骇人听闻。既然如此,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官僚会真正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t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厂长经理会真正在守法前提下拼命赚钱?t所以,可以相信,这次新的公司化改革,多份不能达到原订目标,实现政企分开。只有一点是多份可以落实的,那就是;开除工人。不论公司化的改革本身对不对,总之,再好的政策交由中共去实行,都一定会走样变质。毕竟,中共已经空前腐烂了。官僚为什么可以有法不依,因为他们违法不究,而且上下级之间都只是互相利用,互相维护。有句顺口溜这样说:「下级哄上级,一级哄一级,上不封顶。上级吃下级,一级吃一级,下不保底。」

政治民主是前提

法治的缺如,官僚之横行,分析到底是因为政治体制上的缺陷,是因为没有民主监督,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原因,尤其不是纯粹的产权原因。一味拿产权来模糊更根本的政治原因,不过是那种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的邓小平路线的逻辑延伸吧了。而这种改革路线,根本就是方便官僚一面掩住人民咀吧,一面化公为私吧了。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注释:

注一:《解开改革的联立方程--论配套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1992年,页34。

注二:《产权: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1993年,页44至45。

注三:同上,页47。

注四:同上,页92。

注五:同上,页34。

注六:《国有企业难求「安乐死」》,周闻道,信报,九四年七月廿五日。

注七:同上。

注八:同注一,页157。

家园 如果没有撒旦,也要制造一个──谈谈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如果没有撒旦,也要制造一个──谈谈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刘宇凡

追求一个平等社会,一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梦想。然而,几十年来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似乎证明平等社会碉是乌托邦。追求平等,就要牺牲效率──从经济学家到政客,都差不多这样看。人们认为,中共坚持了几十年平等主义,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将之抛弃,改为「一部份人富起来」,似乎就是有力证据。

中共口头上虽然还没有正式向平等主义宣战,但是,它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却一直向「平均主义」宣战,指责平均主义要为中国企业效益低劣负责。

「建国三十多年来,……在工资分配中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问题。这在城市经济中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企业不分经营好坏,吃国家的『大锅饭』;二是职工不论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吃企业的『大锅饭』。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和集体组织缺少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职工个人缺乏生产积极性。」(注一)

所以,自从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共的改革方向都是要打破平均主义。一九八五年开始实行结构工资制,工人所领工资,要同劳动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些地方规定完不成劳动定额的要扣一半工资。这种制度据说可以拉开工资档次,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而且最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越到后来,尤其自邓小平九二南巡之后,那羞羞答答的社会主义面具终于撕开了;一种赤裸的资产阶级式改革被捧到半天。「破三铁」──铁交椅、铁工资、铁饭碗──密锣紧鼓地进行。但人人都知道,破干部的铁交椅是假,破工人的铁工资与铁饭碗却是货真价实的。有些官员公开宣称,为了推行破三铁,一定要实行「新三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使工人「上岗有危机感,下岗有饥饿感」。(注二)很明显,打破「平均主义」,最后归结为针对工人阶级。

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平均主义」

但事实是:中共治下的中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甚么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所以完全谈不上要拿平均主义当作是企业效益差的原因。

甚么是平均主义?大陆一本政治经济学辞典告诉我们:「是在小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绝对平均的思想,……表现为对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要享受同样待遇;在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不管经营管理好坏,经济活动成果大小,要求给予同等的物质利益」。(注三)

关于企业之间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谈,而主要谈工资问题。

中共建国以来,不仅从来没有实行过「消费品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都采取「绝对平均」的制度,而且相反,它那套工资制度的收入差距,与资本主义实际不遑多让。

在改革开放之前,工人工资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大概相差三倍左右。这个差距不算高,但也绝不是「绝对平均」,而是按照技术高低而给予不同报酬。何况,我们不应把目光碉集中在工人的八级工资制上面。中国的工资概念从来都涵盖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以致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等的工资。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那么,收入差距是惊人的。「把经济不发达的我国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朝鲜最低与最高工资是1:2.4,南斯拉夫是1:4,罗马尼亚是1:5.5),我国现在最低与最高工资是1:13.5,显然差距偏大。」(注四)这里所指的大陆工资差距,大概是包括党委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与工人。事实上,一谈到工资,就一定要包括官员工资;不仅因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应当适用于所有人(至少根据官方哲学,应当作如是观),而且更因为在大陆,企业内也有为数众多的官僚──党、政、工、青、妇等办公室一应俱全,官僚众多。至于企业内的技术干部──例如工程师──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从党委到政工干部,虽然他们对生产的作用消极多于积极(而且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谈到工资的时候,一定要包括他们。

行政干部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最厉害的时候(五十年代)相差31倍(注五),最小的时候(尤其文革以后),也达到14至19倍(注六)。这不仅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差距大,而且同资本主义国家也不遑多让了──香港现在的公务员,最高与最低工资相差大概廿多倍(不要忘记,香港工资差距,要比欧美资本主义的为高)。工人阶级虽然被宣布为社会主人翁,是「领导」阶级,然而,在一九六五年,最高级的官僚工资是404元,而一个最低级工人是30元,二者相差12.5倍(注七);在一九五六年的时候,一个厂长与最低级的练习生的工资,相差8.5倍(注八)。而一九八一年,香港超过500人的工厂(在香港已算大厂),厂长与练习生(最低一级)的工资差距碉是7.5倍(注九)。

当然,这种数字比较总有欠准确的地方,因为两种制度下的生活水平、职务性质太不相同。但总之,至少可以说,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工资分配上的「绝对平均」,相反,它的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们再把福利差距一并考虑,那么,中国的实际收入差距还更大些。干部级别越高,所享的福利越多,多到连许多日常生活必需也由国家「特供」,根本不用把多少工资用于生活,而普通工人则连一套房子也不易获得,全部工资仅足糊口。

另一个「平均主义」的「罪证」,是奖金。虽然中共发放奖金的目的,总是为了表扬先进,奖勤罚懒,但结果总是平均发放,人人有份。这本身大慨是事实。然而,要知道,这个事实顶多碉说明奖金是平均发放,却不说明整个工资制度是平均主义。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前,中共就没发放过多少次奖金,而且数目碉占工资一个很小份额。至于「改革开放」后,奖金发放的次数多了,但是,由于要反对「平均主义」,所以越到后来,就越不再是平均发放──尤其近一两年。改革的早期虽有平均发放的现象,但不能将之夸大为整个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而且那个现象本身有深刻的根源,不能简单归咎于工资制或奖金制(下详)。

供给制不是平均主义

有人认为,虽然不能说中国在整个前改革时代(四九至七八)都实行平均主义,但至少应当说,在五八至六○年代以及文革时代,的确实行过平均主义,或至少朝这个方向发展。毛泽东,或毛派,在这个时期,都大肆批判原有工资制度差距太大,认为要大大缩小,甚至开始恢复推行供给制,而供给制就是平均主义。

这是大错特错的结论。把供给制当作是平均主义,可算是中共一大发明。所谓供给制,就是中共在未夺得全国政权前,向军政人员直接分配消费品的制度;它最多碉发放少量零用钱,基本上不实行货币工资。然而,至少从延安时代起,供给制就分为「小灶」和「大灶」,二者有相当差别,包括伙食、日用品、个人服务。高级官员有厨子、保姆,而下级完全没有。这种差别,以今天看来尚不算很严重,但以当时经济之极度匮乏而言,就不算太小了,而且以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而言,也不算合理。丁玲和王实味都曾经批评过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王实味更指责那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然而,丁玲因此被批斗,王实味更因此被枪毙(或杀头?)。以后,到了一九四五年,这种差距又因增设「中灶」而进一步拉大。所以,供给制并非平均主义。

但问题不仅在这里。如果我们稍为仔细分析一下毛派的理论,就不难发现,它既非主张平均主义,更非站在工农立场上去维护平等原则和反对官僚特权。

「政治挂帅」、「精神刺激」是甚么货色?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代,张春桥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指责按劳分配既是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平等甚至两极分化,长此以往就会造成资本主义复辟。在一片反按劳分配,反差别过大的口号下,计件工资制被废除。但是,仔细读读下面几句话吧:「工人不计个人得失,为了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自愿取消和改革计件工资制度,实行更合理的工资制度。这种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因公忘私的作为,正是共产主义风格的一种表现」。(注十)「必须强调政治挂帅,加强共产主义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而不应强调物质刺激。」「强调物质利益等等的『钞票挂帅』,是把人们培养成为『按酬付劳』的、孜孜为利的庸人」。(注十一)结论就是,要工农阶级「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其实,毛派的真正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了。对过高收入的攻击,对特权的攻击,统统不过是幌子。他们所反对的,主要的还是工农本身,工资本身,按劳取酬本身。他们要工农碉问拚命劳动,不问报酬;最好人人都学那些劳动模范那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公而忘私,即使过劳而健康崩溃(例如,一九五一年,在192个劳模中,有76个因过劳而崩溃,90个有其它问题──注十二),也不会计较工资多少。

当时一位海外托派这样评论道:「现在我国许多任务厂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不是嫌这种制度驱使工人工作过度紧张,或者干得太多而工资太少,而是嫌它让工人在紧张地劳动了(这算是它的好处)之后,还得到比较多的工资(这点才被认为是害处)。这个改革是要使工人如改革前一样紧张或者更加紧张地工作了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多得一些工资。正因为这个改革的用意是如此,所以与它同时,又实行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许多任务厂改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并且加班不要报酬。」这就是所谓「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毛泽东集团……在农村实行公社化,主要为的是在农业增产的时候尽量限制农民收入的随之增加,特别是限制农民购买力的增加。同样,在工业中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且准备实行供给制,目的就是在增加产量和增加投资的时候尽量限制工资基金的随之增加,减轻消费品市场上的压力。换句话说,这一切新政策,都无非是为了摆脱那种通过市场而表现出来的群众压力,让统治集团在分配社会生产品的时候享有绝对的自由权,在制订经济计划时,可以完全不顾群众的要求而独断独行。」(注十三)

表面上,毛刘之争,好像一个要政治挂帅,一个要物质刺激挂帅;因此一个要实行平均主义,反对特权,一个要照搬苏式那极不平等的工资制(甚而过之);其实,这种描述是肤浅而又片面的。刘少奇那一套虽然明显代表官僚(特别是技术官僚)特权;但毛泽东那一套也同样代表官僚特权(尤其是政治官僚),所不同者碉是前者比较实际一点,在骑在工农群众的头上之余,比较愿意承认工农群众的某种消费选择权,承认市场关系不能完全取消,而毛派则要把国家主义发挥到极致,取消市场关系,实行供给制,把工农群众像养牛养羊一样养起来,不许他们有一点经济自由(这银币的另一面就是官僚的绝对自由,以及享尽特权)。这样一种把人民降到奴隶地位,要他们天天「挑灯夜战」而又给甚么吃甚么的极权主义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平均主义,更不能称之为「乌托邦」吧?──除非你把空想而又丑恶至极的这样一种社会也称之为乌托邦吧。

文革时期虽然也大肆攻击八级工资制和收入不平等,但是一直没有宣布任何正式的工资改革,更没有真正取消官僚特权,连文革中被扣发的一部份官僚薪水,文革后也补发了。不过,对官僚而言,反特权虽是空话,但是,对于工人而言,那种铺天盖地的「政治挂帅」,却别有妙用:那是上佳的钳制方法。政工干部往往根据政治表现(开会时有没有发言,有没有向党交心……)而非工作表现来评定工资(注十四)。在这个情况下,谁还敢不紧跟毛主席?

借「脑体倒挂」做档箭牌

附带一提的还有「脑体倒挂」的问题。中共的御用文人总是把「脑体倒挂」(脑力劳动的报酬少于体力劳动)现象当作是平均主义的罪证之一。这当然不值一驳。既然是「倒挂」,既然是脑力劳动报酬高于体力劳动,哪里还是「绝对平均」呢??

其实,这些人的潜台词是别有用心的。他们想要说的其实是:过去讲人人平等讲得太多了,搞过了头,以致让工人骑到知识分子头上去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拨乱反正,使知识分子工资超过工人。

这个见解的最后结论不一定错,然而,问题根本不在脑体关系。我们姑且不说,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两个概念,完全等同于知识分子与工人,本身是多么错误(难道现代企业中,没有从事脑力的工人吗?)这里碉限于指出:专门突出脑体倒挂这个不合理现象,而避而不谈另一个不合理十倍的现象,即官僚特权问题,客观上不过是有意挑拨知识分子与工人的关系,以便转移二者对官僚特权的视线吧了。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一时以重酬收买知识分子,一时又以工人名义去打击知识分子及其高收入。到了工人起来争取增加工资的时候,又拿「经济主义」的大帽子扣到工人头上。总之耍尽挑拨离间,分而治之的手段,而目的不过是保住官僚自己的权势。

有些人说,平均主义不应碉限于工资级差有无的现象,而应当将之联系到劳动本身。中国工人多年来都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至少是另一层意义上的平均主义。

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平均主义往往与另一个名词──大锅饭──通用。甚么是大锅饭?一位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吃大锅饭就是不讲经济核算,不讲经济责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而拯救的办法,就是:破除平均主义!「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份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份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注十五)

根子在官僚管理

我们自然要承认一个事实,即今天工厂工人的劳动纪律很差,也承认有需要实行某种奖惩工资的制度。然而,我们却可以断言,至少在国营企业里面,中共对工人实行再严厉制度,也不会使国营企业起死回生。因为,劳动纪律差的根本原因,本来就不是惩罚制度之缺如,不在甚么子虚乌有的平均主义,不在工资制本身。我们认为,企业管理,尤其是劳动管理本身,是更重要的东西。为甚么工人「干多干少一个样」?这首先因为管理混乱,官僚无能。一九八五年的时候,官方报纸告诉我们:「有七成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定额等基础工作不健全,有一成半至二成是没有这些基础工作的(!)(注十六)工人其实并非不想工作,而是因为企业官僚管理颟顸无能:

「在一个长时期中,企业一直没能真正建立健全合理的劳动定额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统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基础工作,因而造成了职工升级无考核、奖励无标准,碉好按『年头』升级,按『人头发奖』。」(注十七)

真是不打自招!既然如此,又怎能把罪责归咎于「养懒工人」呢?

不过,企业管理混乱,本身也不过是中共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混乱无能的反映罢了。在传统的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之下,企业的投入产出完全由中央统收统支,几十万个企业碉是中央各部手中的算盘算珠,拨一拨,动一动。企业全部的人、财、物,产、供、销都受中央计划支配。然而,由于中央无法真正做到把各个企业的投入的各种比例计算无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造成无数混乱现象,不是短了电力,就是缺了钢材。再加上中共长期好大喜功,追求高速度高积累,所以实际上总是无法供应足够生产要素给企业,「三八制」于是应运而生。所谓「三八制」,就是物资局按企业申请数碉供八成,订货会议中又再按供应数碉供八成。到领货时又再打八折。在这情况下,企业真正是「巧妇难为无米炊」,总是停工待料,停工侍电。这才是劳动纪律松懈的重要因素。陈子明告诉我们:

人们「偶然到工厂里去走一走,看到工人不干活、打扑克、织毛衣、聊大天,就认为工人缺乏劳动干劲,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在大多数场合,并不是工人不愿意干活,而是无活可干。……我国工业生产的大起大落,首先决定于宏观经济计划,其次决定于企业生产管理,至于工人劳动干劲所起的作用,基本上可视为生产涵数中的一个常数。当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调,或者企业中最起码的管理制度(例如质量检查、劳动定额等)遭到人为的破坏时,工人的劳动表现更多地是事情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把工业生产搞不上去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人是不公平的。」(注十八)

全国经济由中央级和地方级官僚瞎指挥,而各个企业内部则由企业党委及厂长瞎指挥,这,才是工业搞不上去,劳动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把这一切归咎于工人,实际上是推却责任。

毛刘之争的后果

企业混乱的第三个原因是文革。毛派指责刘邓派在企业内实行的「白专」路线是卡压工人,批评一长制是搞独裁。这些指责并非完全捏造。事实上从五十年代起中共的工业管理体制都是照抄苏联那种高度压制工人的制度。然而,毛派自己虽然满口革命,但实际上是在打倒原有规章制度的口号下,建立另一种无法无天,人人动辄得咎的企业专制。在文革时期,不少工人连学技术都不敢,唯恐被人指责为走白专道路。毛派这种路线真正是搞乱天下,乱中夺权,以便毛泽东在打倒刘邓之后,由一人专全国人民之政。不过,毛泽东(以及人民)毕竟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中国企业的内部从此元气大伤,管理混乱,漫无标准,无数庸才、奴才、走狗、小人、爪牙夤缘而上,当上党委、政工干部,使企业在他们瞎指挥下半死不活。此外,似乎还可以说,由于长期实行党委与厂长的双头领导(有时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时又是「党委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总之名目不断变而实质不变),不像苏联那样长期实行一长制,所以中国国营企业长期出现两个「领导」互相牵制,互相扯皮;再加上文革时期毛派对规章制度的扫荡,凡事「政治挂帅」,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所以中国企业之管理混乱已经成为死症。可耻的是现在中共要工人而不是自已负上罪责。

专无产阶级的政

干与不干一个样──这句话用来形容企业干部,尤其是政工干部,倒是最为贴切的。他们实事不干,专以整人为乐,而薪水津贴外加特权,却大拿特拿。至于厂长,由于中共长期强调「德才兼备」(实际是重「德」不重才),所以实际上往往要看听话与否来委任厂长(至于任人唯亲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工人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尤其因为,干部与工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终身身份,一旦荣升干部则鸡犬升天,所以工人对于这些寄生虫怀有义愤。他们不能积极反抗,就碉有消极怠工。这就是劳动效率低的第四个原因。

「一个调查表明,有一半以上职工说,倘若条件具备,他们可以使自己的劳动效率再提高一至三倍。职工不满的原因之一,是企业中的不公平。个人在企业中成功的第一位因素是与厂长个人的关系好,第二位因素是是否有可靠的社会关系,而很少依赖个人的努力程度。」(注十九)

「领导可以加一级两级(工资),而有的工人加半级工资还得求人情。奖金分配,许多企业行政领导不论贡献大小,月奖、季奖比工人多拿,年终还要拿承包奖励上千万;反之,企业亏损,职工工资打折扣,行政领导却毫无损失。……工作失职,最多调个单位,易地做官。」而「工人违反纪律,行政领导可以给工人以各种处分。」(注二十)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本身并不错。社会主义的原则,不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吗?事实上,社会主义从来就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不过是苏联的史大林,为了把官僚特权合理化而杜撰的撒旦,为的是丑化列宁时代的平等原则)。在俄国革命早期,虽然很重视而且实际贯彻平等精神(例如规定公职人员工资不得超过技术工人。史大林后来将规定废除),但是却同样重视和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例如,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共政府规定,工人如未能按定额完成工作,会减扣工资(最多减三分一)。大陆要实行类似奖惩制度,原则上也并不错。然而,从头起要记住,这种奖惩制度要合理和有效,不仅牵涉工资分配问题,而且首先牵涉工厂管理的问题,尤其是劳动定额是否合理的问题,工人是否有监督权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没有集体工人(不仅是企业集体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集体工人)的监督,就难保号称为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不会变成同资本主义企业一样,厂长可以一人说了算,把劳动定额定到高不可攀的地步,迫使工人拚命工作才能糊口。碉有确保工人的监督权,确保劳动定额合理,才真正谈得上多劳多得。俄国革命时期,就是这样规定的。工人不仅有民主权利,而且可以监督工厂管理。通过工会和工厂委员会(这些组织的官僚化是廿年代之后才广泛出现的),工人对一切切身问题,从劳动定额、劳动管理到工资福利、劳动纪律,雇佣与解雇等,都有权监督,而且参与决定,也有权罢工。碉有承认工人这些权利,才能一面奖勤罚懒,一面防止工人重新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

反观中共,碉晓得大谈如何加强劳动纪律,如何惩罚工人(在这方面比俄共刻薄得多),却完全不谈如何保障工人作为主人翁(!)的起码政治及经济权利,甚至连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也缺如,厂长和党委皆可随意提高定额,克扣工资和开除工人,在这个情况下,所谓「奖勤罚懒」,拉开差距,实际上同资本家剥削工人一样没有分别。事实上,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从来就不见得比资本家好多少。不管是大捧计件工资制时期,还是大批计件工资时期;不管是工资差距大为拉开时期,还是相对缩小(但从来没有缩小到像列宁时代那样小,更不用说绝对平均)时期,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始终是相同的:就是迫使工人拚命劳动。所分别者,碉是毛派要工人拚命劳动之余,最好少拿报酬,而邓小平现在则完全同资本家看齐,拿小恩小惠再加铁的纪律来迫使工人拚命劳动。邓派这些东西决不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是按资分配,工人多劳而少得。

工人中老早就流传一句话:「一不做,二不休」。意思是说,既不能罢工,但也不努力干。这是对这种不公平现象的抗议,是对一种把工人视若草芥的制度的抗议。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都视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为属于国家所有。正是根据这种「劳动力公有说」,中共建立了一种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工人完全听任官僚分配工作,绝无自由择业,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更不能自由脱离单位。这就是「人才单位所有制」。这样实际上是把工人变为工奴。古时候的奴隶为了抗议那不堪的人格折磨,所以劳动时总是拿工具出气。现代中国的工奴,也正是出于同样原因,而经常消极怠工和破坏工具,或至少不加珍惜。他们像古时的奴隶一样,用这种办法告诉现代奴隶主:他们不是会说话的工具,而是人。

虽然从八十年代起,这种工奴制度开始随计划经济之瓦解而稍有松动,可是,起而代之的,却是工人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可以随意被开除、被扣减人工。官僚的一切罪责都说成是工人的罪责。尤其惹恨的是,「砸三铁」变成「砸民不砸官」,「碉动身子不动头」(注廿一)。怪不得近两年发生无数自发罢工,以及工人谋杀厂长的故事。工人这些行动,其实是要告诉官僚:他们不是资本的增殖机器,不是物,而是人。

一九九四年二月

注释:

注一:《新中国工资史稿》,庄启东等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注二:《九二──九三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P.168-P.169。

注三:《政治经济学辞典》,许涤新主编,人民出版社,下?c,一九八一年,P.170。

注四:《工资改革与结构工资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P.15。

注五:同注一,P.58。

注六:The Chinese Economy,by Jan S.Prybyl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Columbia.P.120。14倍一说与注四所言大致吻合。但 The Chinese Economy 一书谓,一级行政干部工资,一九七四年的时候,有谓是400元,有谓是540元。若是后者,则相差19倍。未知孰是。

注七:同注一,P.121。

注八:同注一,P.69-P.73。

注九:Salary Trends & Fringe Benefits,1981,Productivity Council,HK.P.35-6.这个数字同大陆一样,不包括奖金、花红。

注十:上海《解放日报》,一九五八年九月廿日。转引自《新中国工资史稿》P.86-P.87。

注十一:《人民日报》,一九五八年十月廿三日;《解放》,一九五八年第九期。皆转引自《建国以来政治经济学重要问题争论》,经济研究及经济学动态编辑部合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一年,P.314 -P.315。

注十二:Wage Pattern & Policy in China, 1919 - 72, by Christopher Howe,Cambridge,1973,P.133。

注十三:《论中国官僚社会主义》向青着,新苗出版社,香港,一九九○年,P.120及P.126。

注十四:同注十二,P.112。

注十五:一九八四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

注十六:《新华月报》,一九八五年十一月,P.98。

注十七:同注一,P.16。

注十八:《陈子明反思十年改革》,陈子明着,当代月刊,一九九二年。P.118-P.119。

注十九:《新华文摘》九二年二月,P.44。

注二十:《工人日报》,九三年九月六日。

注廿一:《破三铁:问题、背景与政策》,王晓明着,红旗出版社,一九九二年,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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