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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官僚社会主义到官僚资本主义(一组文章) -- 包子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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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

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

刘宇凡

  中国经济改革在各个方面都正在大力冲击着旧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劳动力管理体制也不例外。

  中国卅多年来在劳动力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所谓统包统配制。所谓统包,是指国家对所有城镇中学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全部「包」起来,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就业权是明文写在宪法上的权利,而且不像政治权利那样纯属空文,而是相当落实的。就业保障权是世界工人运动一直梦寐以求的目标。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真正提供就业保障。尤其是那些长期落后,存在永久的庞大失业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工人一定会羡慕中国工人。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中国的就业保障,我们就会发现它在中国官僚政治下变形变得多么可怕,就像社会主义已经变形到与极权统治等同一样。在官僚统治下,权利不是权利,而是首长的恩典。古人说,长者赐,不敢辞。恩典是不能辞的。同样,中共赐给全国职工的就业权利,也是不可「辞」的。在统包统配之下,即使你不愿接受国家分配,要自谋职业,比方说,要当小贩,或做小手工业者,国家决不会允许,一定要把你「包」下来。即使经济困难,国家无法安排就业,那就把你送到农村「落户」;后来不送了,任由失业也不许自谋职业。这种政策直到一九七八年后才开始转变。

  其次是所谓统配。就业保障本身同就业自由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业保障就意味就业自由的消失。统配是国家有权把你分配到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间工厂,以至任何一个岗位;你只有服从分配之权。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级劳动部门。如果你是这些部门官僚的亲戚朋友,哪你自然会分得优差。否则,你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一生」。你也许会被分配到厌恶性行业如清洁、掏粪,等等。

  ――某某中学女毕业生被分配到一间死畜处理厂当工人。第一天上工,才知道原来要「处理」的,常常是爬满蛆虫的死猪、死狗。「处理」,就是废物利用,为死畜剥皮拆骨。她不禁为之痛哭。不过,经过党委书记的「思想教育」,她终于搞通了,明白到「宁要一人脏,换来万人康」的伟大意义,于是第二天便喜孜孜上班去了――这样的政治神话在今天大陆报刊仍可见到。可以肯定,这位女孩子一定不是高干的女儿。

  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实即中共)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一直宣称,统一分配职业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然而,卅多年的经验表明,所谓有计划,实质无计划。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要发挥人们的才干,必须充份尊重个人的兴趣、志向和专长。上亿职工的职业问题统统由一小撮官僚负责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顾及个人兴趣和专长,也不可能顾及各地及各行各业以至每个企业单位的特殊需要。在企业来说,劳动部门的官僚常常盲目胡来,企业需要的人,劳动部门不给;企业不需要的人,却硬塞进来。不过,最痛苦的还是个人。从个人方面来说,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或者没有兴趣,以至许多专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例如,农林科技人员,全国仅有廿九万,但是这么一点人员,竟有一半用非所学(注一)。学自动化的当售货员,学理论物理的当采购员,大有人在。

  问题之所以这样严重,是因为国家的分配是「一纸定终身」。一个职工未分配前,属国家财产;一旦分配到某企业,便转而属该单位所有。这就是有名的「单位所有制」。职工(包括技术人员)无法转业转厂,一切都由单位「领导」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陆,企业单位不纯粹是经济或生产组织。单位的小官僚不仅管工资、调级,而且管户口、管粮油、管计划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学习」……。一句话,无所不管。每一个人必须属于某个单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单位「领导」对个人享有生死大权。所以,在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倘若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要转厂转业,简直比飞天还难。

  统包统配制不知扼杀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无数夫妇异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妇分居两地,要申请调到一起团聚,简直难之又难。尤其可恶的是,有时候一些单位「领导」,放着人材不用,但当人们申请转业转厂,而上级劳动部门亦已批准,但这些「领导」居然可以「卡着不放」!统包统配制发展到这个地步,真可谓腐朽透顶了。

统包统配的「理论」根据:劳动力公有说

  最近引起了热烈讨论的经济学家马丁,他所写的《当代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十大转变》(注二)谈到:卅年来政治经济学只是「简单地、直接地成为现行经济政策的附庸、传声筒和论证工具」,「一味地为经济政策唱颂歌」。对于统包统配制也正好是这样。因为在实践上不承认个人有就业自由,所以在理论上就炮制了「劳动力公有说」的理论。卅多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都以此来为中共官僚的统包统配制辩护。劳动力公有说可以蒋家俊为代表。尽管目前不少经济学家已改采劳动力个人所有说(雨田、孙浩、张一德)或部份个人所有说(薛暮桥、伍昂),但是,如果仔细读他们的文章,就会发现,无论雨田也好、薛暮桥也好,他们实际上和蒋家俊没有根本分别。他们只是说目前时期应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或部份地属个人所有而已。一旦社会进入更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劳动力还是公有的。所以,他们骨子里始终死抱住公有说不放,始终准备在将来把工人的人身也「共产」起来。

  「劳动力公有说」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反映了它借社会主义之名,而行官僚极权主义之实。大家知道,劳动力,就是潜藏人身上的劳动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一样。说劳动力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的财产,社会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却无权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说的理论,工人阶级在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把生产数据变成工人集体的财产后,须由工人联合成集体才能进行生产。而正在这时,工人的地位发生了十分玄妙的变化,简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戏法。首先是工人成为生产数据的主人,继而是每个工人也都成为工人集体的主人。一个工人一旦参与集体,尽管名义上他有三个身份――股东、生产工人、个人,但是实际上他什么都不是,因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条件全部让渡给集体,也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集体对个人有无限权利(因为个人已属集体所有),反过来个人对集体要尽无限的义务。中共的辩护士会说,不对,他不是奴隶,因为这个集体是民主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通过民主途径去反映他个人的意愿。我们这样回答:你们的所谓民主,实际是你们中共「领导」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们痛改前非,真正实行民主。但是,首先,个人就业问题根本不必而且不应属于集体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下文会详细论述。现在只简单指出,工人组成社会主义集体,决不会而且根本不必让渡他的人身条件,他的人身自主权只会比他在资本主义时更扩大更真实)。其次,即使集体是民主的集体,但是,要知道,集体不能无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一般的立法,一般政策等等,每一个人的就业问题是不可能交由集体决定的(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集体一直是在全国平面上组成的工人集体),结果一定是由一个执行机关去单方面分配劳动力。而最后依然是官僚专权。可见,这种公有说的本质,不过是官僚假借工人阶级之名以便专工人阶级之政而已。你们口口声声引马克思的话去为自己辩护。可是,马克思不是说过,工人革命后,失去的只是锁炼,换来的却是全世界吗?然而,在中共统治下,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价竟是自由的失去!马克思其实很早就警告过,他所说的社会主义集体,是真正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只有是这样的集体,各个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相反,在「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桔」。(注三)

资本主义的就业自由

  为什么工人一旦组织成为集体,联合占有生产数据,每个工人就必须向集体让渡自己的人身权?蒋家俊并没有立即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他像许多「理论家」一样,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中个别阶段的个别问题,突然上升为全部历史的根本规律的问题。他说,要进行生产,必须把生产数据和生产者结合起来。只有生产者而没有生产数据(工具、土地、厂房、机器……),是不可能进行生产的。以上这些都十分确。但是,他继续说,「劳动力和生产数据只有在共同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劳动力所有关系一般是随着生产数据所有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注四)换句话,生产数据属谁,劳动力便也属谁。跟着他便以历史「为证」。他说,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数据都分别属于奴隶主、封建领主和资本家,因此奴隶、农奴、雇佣工人也都分别属于奴隶主、领主和资本家所有。

  蒋家俊不知道,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把三种先后的社会制度都说成是奴隶制度。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下面,奴隶主才既占有生产数据又占有奴隶的人身(所以奴隶不被视为人,而是工具,只是这种工具碰巧会说话而已)。领主虽支配农奴人身,但已不能占有农奴的人身。农奴不准自由迁徙,以及需付出无酬力役;但是,究竟他还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经济活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权,他们谁也不属,只是属于自己所有。工人的这种人身自主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马克思早就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注五)。资本家占有生产数据,但并不占有劳动力;工人占有劳动力,但不占有生产数据。资本家要进行生产,必须聘请工人;工人要吃饭,必须出卖劳动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机器。于是劳动力的供应和需求产生了。但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并不是一次过买去。如果是一次过买去,他就是购买奴隶而非雇佣工人,但资本家要的是雇工人而非奴隶,因此他只是逐月地买(更通俗地说,是租入),在工人方面来看,他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约期满时收回自己的劳动力,向老板辞职。从老板方面看,他同样也可以辞退工人。资本家是不欢迎奴隶的。奴隶是无所谓辞退的,但资本家所需要的劳动力,乃是需要时可以大量购入,不需要时可以大量辞退的劳动力,而不是终身跟随主人的「忠仆」。换句话,他需要的是能够随时依据市场的起跌来自由吞吐人手的雇佣工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否则,没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就不可能进行资本主义生产。

  这一切证明,所谓劳动力所有权,决定于生产数据所有权的「理论」,是根本违反历史事实的。

  蒋家俊企图捧出马克思为他辩护。他引马克思的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所有者手里。」(注六)马克思的确说过这句话。但明显地不能把这句话解释为二者全无分别,因为一个是丧失人身自由,一个呢,则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尽管资本主义比奴隶制已进步了许多,工已获得人身自主权,但是他指出,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没有土地,没有厂房,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但是,仅仅占有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恰恰相反,这种「财产」如果一天仍未「售出」,一天就仍然是负债而非资产。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没有面包吃。如果他重视面包,那他就要把劳动力逐月地让渡给资本家,由资本家支配自己。而一旦他进入资本家的厂房,他就没有自由可言。劳动过程、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岗位等,统统他都无权过问;劳动成果他更无权问津。诚然,他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他如果嫌这儿劳动强度太高,他可以另谋高就,而不必像奴隶那样永远忍受下去。但是,他顶多只有在这个或那个老板之间作选择,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间作选择。所以,工人的自由,不过是非出卖劳动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这个社会意义上,工人仍属于资本家所有。我们说是社会意义,而不是经济意义,是因为工人阶级虽非属于资本家阶级不可,但绝不是可以说,资本家阶级也非占有工人不可。资本家只在经济繁荣中才需要占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他们也敬谢不敏呢!可见,说资产阶级真正占有工人的劳动力,是多么荒谬的说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同时包含不自由。就业自由包含失业自由;选择雇主的自由同时意味受雇主束缚的不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工人阶级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受人家支配的。但马克思没有否认,在一定限度内他们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还远远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有就业保障,而且必须由工人自己管理生产,由工人当家作主。一句话,就是要实行社会主义革命,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数据变成工人集体拥有。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就业保障和管理生产权。

社会主义:自由的扩大

  工人如果要占有资本家的生产数据,就必须联合成集体,联合地占有并运用生产数据。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生产数据是社会化的生产数据,是大工厂,大机器,必须要集体的联合劳动才能推动。工人革命不像农民革命。农民革命可以各拿一块土地给自己。但工人革命非组成集体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厂,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大倒退。

  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每一个人,一方面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另一方面仍是独立的个人。这两种身份不仅不像中共所说的是对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如果他不是独立的,而是集体的财产,哪里谈得上他是集体的股东之一,哪里谈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参与集体,他就必须让渡一部份权利给集体(下文将再论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权是始终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绝不应该让渡给集体。就业自由是人身自主权的一部份。资本主义还让工人享有就业自由,在社会主义就更应享有。这不仅是人权的起码要求,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所必需。因为在各种生产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跃的因素,而要发挥人的创造力,就必须尊重人的专长、兴趣、志向,没有这个条件,要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号称工人当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严的。无论你怎样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权,他们都会以各种消极反抗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事实上,即使在奴隶社会,奴隶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可是奴隶为了证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们完全不同,他有尊严,因此便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毁坏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隶主为了减少损失,被迫采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结果是生产效益的降低。这个历史事实证明,否定人的自主权,不仅是被压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正是中共不承认职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职工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任意浪费公物、毁坏公物等。可见人身自主权不仅是对个人有利的权利,而且是对社会十分重要的权利。没有它,就等于否定人。

  但是,社会主义的意义不仅是保留人身自主权。如果仅仅如此,那又何须革命?社会主义建立国有财产,使工人有可能获得更高级的自由。这就是就业保障,和有权参与支配集体,参与管理生产。

  每个工人作为集体一份子,自然不是绝对自由。作为个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选择权利。但是,他作为集体一份子,就需要让渡给集体某些权利。所让渡的权利不是个人自主权――这我们已解释过。所让渡的只是生产过程中的某些个人意志。一个小手工业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随意安排生产的快慢。但是在一间大工厂里,就必须有划一的劳动过程、劳动纪律。这是大生产所必要的。而这些劳动过程、劳动纪律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方面,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骤眼看去,这同资本主义一样没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资本主义没有就业保障,而社会主义由于是为需要而非为利润而生产,能够提供真正就业保障。其次,尽管社会主义不能消除劳动纪律,但是资本主义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强加于工人的,而在真正社会主义,这些劳动纪律是由工人集体制订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订的纪律。当然,抽象而言,工人集体所决定的纪律,未必每个工人都适应。但是,我们要知道,组成这个集体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某种劳动纪律是有害于一个工人的,在一般情况下也会有害于所有工人。反之,有利于集体的规条,也一般有利个人。每个工人固然要服从集体,但由于民主的制度和阶级利益的基本一致,使「服从」的意义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下的服从,不是服从别人,而是服从自己。最后,由于生产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体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当个人不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它工人联合起来去支配生产,去把一直与工人作对的生产数据变成自己集体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而非虚假的――笔者按)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七)

计划经济与就业自由

  蒋家俊又从另一个角度主张劳动力公有说。他说,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把劳动力的分配也纳入计划之内。如果让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权,可以自由择业,就无法保证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我们同意劳动力的分配必须是有计划的。但是,计划就等于行政命令,就一定抹煞个人自主权――这是极端官僚主义的误解。事实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没有几个经济学家再持此说了。因为计划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经济办法。国家可以通过各种经济???I(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福利政策、职业训练、晋升制度等)去影响人们的就业选择。例如边远地区,可以用高工资和有期限的合同制,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说明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利害关系上,都必须要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所有。否认这点,无可避免造成生产倒退、官僚极权、人权受践踏等等恶果。本来,真正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把人从纯粹的「生产因素」提升为主人。但是,这些理论家却全面后退,再次把工人贬低为「生产因素」,一句话,贬低为工具。

进一步,退两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经济学家主张就业自由。这当然值得欢迎。工人如能获得就业自由,无疑是一个进步。

  不过,这个进步本身,会为工人带来更大的进步呢,还是相反,带来倒退,这是问题的所在。

  上文早已说明,在社会主义下,工人不仅应该有就业自由,而且应该有就业保障,应该有管理生产的权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终是以官僚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国家不应再统一分配劳动力。工人有择业自由,相反,企业也有聘请和开除工人的自由。这些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自然实际运用起来,在官僚政治下,难保不出问题。例如,企业官僚无理开除工人的问题)。但是,被开除的工人会否继续有就业权利?更一般地说,国家会否继续坚持就业保障?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有些人始终是不置可否。

  中国固然有许多东西须向资本主义学习。但恰恰是有关怎样精巧地剥削工人的那套办法不值得学习,至少是不值得号称工人当家作主的中国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学习,但是它不肯学;而它们的坏东西,现在却起劲的学。有关劳动力就业自由的问题就正是这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调查报告就反映了这种趋势。这份报告从资产阶级那儿学来那套市场办法,利用劳动力市场来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甚至特别利用失业工人使竞争更尖锐,以便降低工人工资。这个报告这样说:「……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展开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是从根本(!)上抑制消费基金膨胀,抑制工资总水平持续上升的机制性选择。」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劳动力的流动,既可以通过供给增加引起的就业竞争直接抑制工资的上涨,还可以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和收入预期,通过弱化攀比心理而间接抑制工资上涨。」(注十)

  「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就是利用失业工人压低工资。既然失业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决消费基金膨胀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业?「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就是用市场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来打击工人的自信心、尊严,迫他们不敢抬起头来,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资。要知道,提出这种混帐主张的不是个别经济学家,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官方有很大影响力。中国要改革,但是牺牲工人、打击工人的改革,难道值得我们支持吗?很明显,如果中共最后真的朝这个方向走(目前已有许多迹像),那对于工人来说,这是大倒退而非进步。

一九八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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