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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建和谐西西河的倡议 -- 盲人摸象
最近,有人专门注册马甲无休止地怼我(认真想想,我的言论确有不妥之处,在这里跟几位道个歉),搞得我头大。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昨天在愤怒地扔了几颗石头后,我忽然觉得索然无味。因为真要这样反击的话,可能会扩大化形成不同观点的河友站队互相攻讦、互扔石头。结果很可能大家都可以发泄得很爽,但是必然会给西西河留下一地鸡毛。那不是我想要的,应该也不是大家想要的。
冷静地想一想,至少西西河里绝大多数河友都是希望中国越来越好的,只不过各人所处的环境、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从而导致大家的想法不同而已。大家都是网上键盘侠,为此大动干戈,互掷冷眼,除了可以谋杀时间,只能互相置气,对现实社会几无影响。
所以我倡议大家停止相互攻讦,遵守河规,共建和谐的西西河。
我已经将自己的屏蔽对象全部清空,以示从头开始。希望我们大家都可以像初次见面的朋友那样互相尊重,慢慢建立自己的西西河信用。
对于那些还没处理完的相互攻讦的投诉,我准备选择“难以判断”。当然,这不能保证最后的结果,我只是希望监察们能够早点将投诉清空。如果处理结果让当事人接受不了,我愿意送两个通宝作为赔偿。
不讨论时政,大半的水都没了
就事论事,使用文明语言,从自己下一个帖子做起。
我不介意网友用马甲发主题帖,比如那个全文转载的帖子。可是用马甲站队攻击网友,不是大丈夫所为。
网上不能说服对手,既然如此,又怎么能指望对手不投草,不举报呢?
清风拂山岗,是唯一实际的选择。
还有,就是相信大多数。
就是好孩子!哈哈哈哈……
不过,这个恶劣后果已经形成了。建议自己回去找块豆腐,练练铁头功吧。
事实无数次证明,网络辩论的最后结局往往是一地鸡毛。有那闲功夫,还不如泡杯茶,听个曲儿,读本书儿,看个片儿。
现在这个举报系统,是在助长激化矛盾,太容易被人恶意举报了。
互相看不顺眼,也没办法打起来。
既然 “屏蔽” 的功能都有了,何不干脆实名举报? 光明磊落嘛。
照样没事人,高薪,奢侈生活,该糜烂也不客气。
不是一个两个人骂,我估摸起码上亿的人骂,也不是一年两年,而是二十年如一日的骂。全场万人,齐声骂娘,蔚为壮观啊。
要是换成旧文人,千夫所指,早就自杀了吧。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当然我除外,我判罚一致率最低,纯属混在里面瞎捣乱的。
就是现在,不是实名举报,纪委都未必受理。
匿名花草也应该是因此而起,这个的确是个实事求是的顾虑。
公德心还是算了吧,如果那个也做的数,就不会把规则弄得这么复杂难用了。君子和而不同,防君子不防小人,什么样的规则也是在人有底线的条件下才可能实施的,所以386那个“以德治国”我是大为赞赏,虽然有点何不食肉糜,但是确实击中了要害。
要共建和谐有益有趣的西西河,第一要务还是不要设立监察制度。这个监察制度立意不错,结果却像朝阳大妈,总是不免沦为某些观点小集团的工具。没有监察的时候,口水泛滥烂贴横行,就像国会纵火案,成了不得不建立监察的来由,用小恶治大恶,现在烂贴少了,但是因监察举报而起的口水又多起来了。似乎这种周期律在西西河也不是第一次了,往往复复,永无出头之日。
我看键盘政治局们,先不要操习帝与美帝的各种心了,倒也不是因为喝地沟油的原因,而是这个西西河几个人凑在一起都自己搞不定,弄了个制度自己先把个制度破坏了,然后再猛醒,重新打碎坛坛罐罐,在白纸上画新的,这个逻辑是不是对于大家特别熟悉。
说回主题,这个举报还是匿名的比较好,少些麻烦。但是应该多加些限制,比如不论什么情况,每人每天最多举报两贴,而且举报不论成功与否,一律消耗铜钱。为民除害也是贡献,不痛不痒的叫什么贡献。
河里经常搞四万亿,所以花宝什么的实际上也泛滥的很,用那个做限制其实作用也有限。一个消除通胀的办法是不用绝对花草数目,而是用百分比代替,比如一个帖子得了十朵花,这是什么意思?应该除以河中的总铜钱发放数量得到一个百分比去表示。一个帖子超过一年,就可以把得到的花与草回收,这样老铁就不至于总是要注水。回收的铜钱除了每人按月发放一个基本月钱外(保持水的流通性),其余的按发帖得花的百分比发放,这样形成一个正反馈循环经济。
被举报的处理也不一定需要固定团队,既占个人时间也不能保证所有朝阳群众不会以权谋私。当然公平的说朝阳群众多数是好的,但这是个瓜田李下的问题,你不做别人也会想,也就手一滑的事,这个锅还是不背的好。
没有了监察团队,可以把被举报贴设为让所有人以花草表示判决,设置个期限与数量(或百分比)的上线,哪个先达到就处理,这样保证了绝对的公正与透明。如果担心有水军有朋党以数量取胜,那么可以要求在判决举报的投花草上必须实名,这样大数据是放在明处,好事者有空弄个大数据,看看马甲或朋党的可能性有多高,也是一大乐事,甚至弄个定期更新的report放在西西河,让大家瞻仰,看看是水军本事大还是计算机本事大。
这几天我和脊梁硬兄都有大量的帖子被报复性举报,被谁举报的都不知道,这种感觉很不爽。
你看到了是谁举报,是不是你又要回去折腾他呢?所以这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
举报门槛有限,而且也不容易限制,可以说绝大程度上依赖个人觉悟去使用。因此,在举报上没有什么有效手段保证举报质量,最多限制数量与频率,防止被大规模滥用。
大家对举报这么心惊胆颤,是因为举报扩大了被误判的比例。似乎被举报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一样,这与国人缺乏“无罪待定”传统有关,被告三分罪,判决上就多少存在了这个先入为主的影响,至少也对被举报人的心理造成一定影响,甚至这个威慑作用也可能被规则制定作为手段一部分而考虑使用,这就是滥法了。
这是为什么我建议不适用这个小团队判决的来由,陪审团制度即使在实际生活中也经常被诟病,比如辛普森案那次。而网上没有网下那么多的不便与限制,再套用这个陪审团制度就没必要了。可以让所有路过看到的人投票,而且目前技术手段也可以保证一人一票,足够票数,与应对水军的手段,为什么还要缘木求鱼的去通过监察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