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略谈“以房养老”试点-1 -- lx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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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为了拆迁,大活人都能用铲车轧死,有什么不可能的
家园 依旧是望文生义,拾人牙慧

得了吧

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在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结构中,任何东西的价值是对其自身的意义来说的,换言之,不同的政治结构中,同一个名义的东西的内涵实质可能是大相径庭的,而不同名义的东西在实际社会动力学运行中的效应在相当范围内的有效性可能是等价的。

中国的社会经济领域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市场化’的,这没有讨论的余地。中国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流动,而在长期市场运行后,这个土地使用权实质上起到的社会作用,表现的经济价值,与名义上的“所有权”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并没有所谓‘所有权’在流动。

而其他部分政权结构下的名义所有权也是与大量社会经济责任相联系的,不是无条件的,不是无限制的,不是一劳永逸的,并且还有大量的其他形式作为补充。在长期社会经济运行下的绝大部分实际社会作用与表现出来的经济价值也会与中国的所有权流动逐渐等效。

无论是中国的使用权还是其他地方的所有权,在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起到的作用根本上是一个基础构件,是建立其他附属与补充结构的起点与参照。‘优劣’的比较是各种真糊涂与各种装糊涂的无聊游戏而已。

而这些离这里讨论的以房养老更是万里之遥,所谓‘不靠谱’在水落石出之后是什么?是支持金融机构在估价中引入使用权转移风险?还是暗示趁着70年还没到头,赶紧抵押贷款变现?

西河经版装神弄鬼的忽悠真是阴魂不散。真糊涂就重新读前面的回帖,装糊涂就免谈了。

家园 没看明白您的这一长篇大论想表达的意思

我的帖子表达的意思意思很简单:

按照现行中国法律:

1,土地公有制(国家或集体拥有)

2,土地使用者只拥有有限时间的土地使用权(<70年)

3,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从新更新土地使用合约或交还土地拥有人(国家或集体)(具体细则待定?)

4,现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者(房屋业主)只拥有有限时间的业权,不可能签订超过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合约(需要"以房养老"时,这个土地使用权年限恐怕已经到期或接近到期?,试问其价值何在?).

注意:我这里只是讨论现行法律体系,不涉及你提到政治,社会,体制,etc...

法律就是文字,研究法律就要研究法律条文,不理解何为望文生义?

家园 担心历史不若担心未来

外链出处

家园 呵呵,退守法律研究了,不过还是别人的私货

我们且放过你前面帖子里的似是而非,现在只看你这篇。

现行法律体系唯一可以明确得出的就是中国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流动,句号。

除了你的第一点没有问题,其他只言片语放在一起就断章取义,裁剪逻辑了,要么是卖萌?

中国有没有物权法?把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相混淆,我很佩服自己到今天还有耐心给你普及基础知识。

说你拾人牙慧,还是那些望文生义者的‘牙慧’你还不服气。这些说辞古老的早已经被现实推翻了。

中国的相关法律体系是不是完备,否;而且这是我写这个帖子的最基本目的。但是,事情早应该推进到更深刻的水平,而不是讨论这些陈旧过时且事实已经证明不能自圆其说的基本‘逻辑’。

说白了,我回你的帖子的原因只有一个:土地所有权从来不是,也不会是房地产制度,乃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所在。所有打土地所有权主意的,都是胡扯,所有提土地所有权体制变更的,都是混蛋,句号。

现在法律配套应该考虑的是路径问题,操作问题,不是颠覆结构的问题。

家园 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形式的物权

比如房屋租赁,租赁期限内租客拥有房屋使用权,但使不拥有所有权(产权).

回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行中国土地公有,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流动的问题,因为业主并不拥有"所有权"!出售房屋只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流动(类似房屋转租).业主拥有的只不过是<70年土地使用权而已!说白了就是个签订了一个70年土地租赁合同(70 年 lease hold ) 并且提前一次过交了70年土地租金的"租客"而已!

70 年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时,若果不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所有人可是赶人地!

等到你几十年以后,老了,想要以房养老的时候,突然发现土地使用权也要到期了!使用权马上到期,面临续签土地使用权(当然不是免费)的房产有设么价值?谁愿意接盘?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在土地公有制前提下,以房养老是不可能的!

家园 呵呵,图穷匕见,参见前贴结论

图穷匕见,答复参见前贴结论。

‘不可能’的事情只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结构性根本性颠覆,而各种各样的‘以房养老’已经,正在,还将继续发生。

1.试图颠覆土地所有制结构;

2.把反向抵押贷款等价‘以房养老’

你的逻辑指向已经昭然若揭,拾谁的牙慧还用再问吗?换言之,我应该感谢你。如果仅仅是反向抵押贷款,还值得专门谈以房养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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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目前的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从来不是,未来也不会是造成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源。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可行的,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政策制定者在专业能力与经验素养上缺失,造成了草率与轻忽,需要大量的基础工作进行补充完善以及弥补调整。但遗憾的是数十年来社会经济领域的轻浮作风造成这些大量的基础工作没有人关心,建设严重滞后,埋下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社会经济结构隐患,将在未来逐步显现。

站在当前,应该是以什么态度面对这些逐渐暴露的问题呢?是总结教训,雄关漫道潜心从脚下的基础做起,还是继续漂浮,掩盖自身过去的问题,依然将视野囿于社会生活的表面,靠一个比一个大了更大的议题绑架社会舆论,思潮和工作方向?

摸石头过河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要不要基础,失掉了基础建设的摸论实质上就彻底沦落为狗熊掰棒子。这不仅是一个要不要对历史与国家民族负责的问题,而且,这根本是一厢情愿,在现实中根本是行不通的,越来越行不通的,有效性一天短似一天的庸俗政治。这是社会规律,也是自然规律。谁还觉得自己周围的政治经济形势压力大? 那么是继续加码,还是开始减压,就看对待基础性工作的态度。

百多年前甲午,李鸿章以裱糊匠之词托搪战略眼光的长期缺失,自谓无可奈何,但裱糊匠一时捱一时,最后成了生活方式,这就不是无可奈何可以解释的了。

今天,李中堂的裱糊论固然已废,然“学费理论”一直没有死。早就说过,交学费交成生活方式,将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哀之一--(这一点倒是显出一点不分国界的架势),中国是向上争取,还是向下看齐,全然在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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