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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支付卡时代》 -- 喵咪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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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

支付卡时代

英文名是:Paying with Plastic——The Digital Revolution in Buying and Borrowing

因为是银联那群人翻的,中文名是《银行卡时代》,但从内容看,俺觉得更应该翻译成《支付卡时代》。Plastic有点双关语的意思,带点廉价的意味,用在这里,既指的是制卡用的塑料(PVC,何时升级到可降解塑料呢??),又有介质的廉价,所反映的价值却是巨大这层含义。就像硅谷,硅是沙子的主要成分,附着在人类智慧上就熠熠生辉,像黄金一样灿烂。古今中外,无论是运筹帷幄、羽扇纶巾,还是塑料、沙子,这些用词都带着最简单的物质条件加头脑就能撬动地球的知识分子式的沾沾自喜,王小波对此定义得好:直到这帮家伙鼓捣出原子弹,足以将地球毁灭好几次,大家才开始对知识分子有点敬畏。

作者:David S. Evans, Richard Schmalensee

David是经济学家、商业顾问,专长是多边市场(multi-sided market)的商业战略。

Richard是MIT(Howard W. Johnson)教授(professor前的名号类似“长江”学者??),于198-9~1991为总统经济咨询委员会(the President's 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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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逐鹿蓝天》的作者Holycow大大。

关键词(Tags): #支付 IC卡
家园 《支付卡时代》2

第一节

支付卡产业——双边市场的产业。

卡片是身份象征吗?

都用Visa卡吗?

Visa最初起始于1966年美国银行卡特许授权体系(Bank Americard franchise system),尽管起源是美国银行于1958年在加利福尼亚推出的封闭卡计划(go-it-alone card program)。结果成了最大的开放组织。

EFT,电子资金转帐,e-Funding Transfer

双边市场是什么?保媒拉纤、撮合。比如酒吧的女士免费策略。

Adobe的pdf浏览器免费,制作pdf的工具收费;M$的开发工具Visual Studio便宜,从运行的硬件收费。

竞合(co-opetition)组织,竞争与合作。

支付卡组织在计算机网络方面合作,在利率、费用、服务以及新产品方面竞争。

第二节

各方角色。

一张签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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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行:发出这张卡片的,图中是浦发银行。不过据说浦发的发卡量只有800万。

收单机构:如果是银行就叫收单行。这里比较特别,是快钱公司。不过快钱的线上还信用卡好慢好慢的。收单机构可以自己做清算,也可以委托别的机构做。清算就是清分结算,算清楚该从发卡行那里收多少,向商户支付多少,能够对账。

终端:就是俗称的POS机。通常是收单机构在商家布设的,通常需要通过银联认证,贴银联标,方可接受银联卡片。认证主要是金融安全方面的认证,既有机械的,如防暴力拆解、自毁;也有信息安全的,如密钥体系。其中银联3C认证,就是国际上的EAL4+ 。也有不走银联通道的终端,近期兴起的手机支付,就是移动自行布设的终端,好几百号人在湖南做了一整套封闭的支付体系。

在中国很难有银行之外的大规模发卡机构,预付卡受到严控,信用卡是别想。而米国运通是可以发信用卡滴。

开放组织——Visa、万事达MasterCard、银联UnionPay

封闭组织——美国运通 American Express

卡组织:支付卡组织制定交换费,以最大化成员组织(主要是发卡行)的利润。

发卡行:制定刷卡费,以最大化发卡业务利润。

收单机构:制定商户折扣率,以最大化收单业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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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张图来自另一本书《网络经济学视角下的银行卡市场研究》,国产学者王学斌著※※※※※※※※※

历史回顾:蓝血与混血 by 须弥一芥

支票及支票交换系统。

支票深入到米国人民的生活之中,俺都收到几个加、美同学寄回的支票。而似乎中、美两地还很难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转帐。

支票开具人,check payer;支票兑换人,check casher。

如果兑换人到出票行亲自兑换,则可获得票面等额现金;如果用其他方式,比如马车快递,则低于面额。

米国的特点,银行多,为了能互相接受对方的票据,于是出现了票据交换所。

铁路的大发展,异地(far far away)支票越来越多,银行无法确定付款人出票的可信度(支票的检验和担保技术很久以后才出现,例如现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于是建立起委托代理行制度(respondent-correspondent),大家共同加入支票的统一清算和托收组织来解决此问题。

这里的清算,就意味着委托行(通常是乡镇小银行)与代理行(通常是城市大银行)之间出现委托费用。代理行不直接收取,而从委托行在代理行中存放的储备资金中获利。

有兑付费用,就有定价。为了规避某些对付费用,支票经常会采用“曲线救国”路线。极端情况,有一张支票,辗转11家银行,行程大约1500英里,经历11天,才回到开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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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3

第三节

赊账的午餐。

签帐卡的起源。

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有赊账的午餐。

红朝元年,公元1949年,纽约一家信贷公司总裁弗兰卡麦克纳马拉在餐厅吃饭而忘记带钱包,由此诞生了“大莱俱乐部”。这个故事几年来被记者安在大莱总裁Alfred Bloomingdale身上,并把午餐改成了晚餐。或许因为大莱Diners与晚餐Dinner太相似鸟。

Diners Club International logo

Type Subsidiary of Discover Financial

Industry Finance

Founded 1950

Founder(s) Frank X. McNamara

Ralph Schneider

Matty Simmons

Alfred Bloomingdale

Headquarters Riverwoods, IL, U.S.

Products Credit cards

Website http://www.dinersclu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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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卡麦克纳马拉 Frank X. McNamara ※※※※※※※※※

Alfred S. Bloomingdale可以8的地方也粉多的。这个含着金调羹出生的哥儿正是足以支付信用的那拨人,“Dine & 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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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fred S. Bloomingdale 及妻子 Betsy; 诡异的是,居然股沟到最多的图片是他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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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谋杀的Hollywood的Vicki Morgan;乍看上去下巴上长胡子的bad girl却是Bloomingdale的最爱。※※※※※※※

这个启动资金150万美金的不大不小的项目启动后,持卡人要交18美元年费,受理商户要交7%的签单额。顺应了潮流之后,所获得的回报让人咂舌。以1951年3月为例,处理了300万美元交易,获得近6万美元的税前利润。到1956年,年交易额更是超过2.9亿美元,1958年则达4.65亿美元,从商户折扣费和会费中获利4000万美元。难以想象这些从阿拉斯加到南太平洋的交易的清分结算,都是在没有计算机的条件下完成的。

按1950年,美国的人均收入是1515美元换算到现在,大约是10倍吧,$1500万的启动项目也算不小了。可见支付卡项目就不是钱少能玩的。

在一个充分的市场经济中,竞争者出现了,这就体现出知识经济的特点了。模仿大莱的10年后都玩完,另一类是不愿支付签账手续费的商家,组成联盟提供类似的服务。但他们不提供集中式的账单服务。可见,发卡-收单才是大莱的核心竞争力。

银行自然也注意到并进入了支付卡领域。1951年有100家银行发行了“购物卡”,但书里面提到,当年全面有13455家商业银行,还有数不清的信用社、储贷所。银行只收签单额5~7%的手续费,不向持卡人收费,但书中没提持卡人是否必须在该银行开户。

不过这时的大莱有点像大名鼎鼎的“仙童”Fairchild,而Intel已经成长起来了:1958年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吞并了环球旅行卡业务和《美食家》杂志俱乐部卡业务,使这一年有了历史性的意义。最大的不同不过是运通并非大莱的人出来另立的。

可以对比一下,“仙童”半导体1957年成立时启动资金3600美元,1967年营业额接近2亿美元。

50年代中期大莱采用特许协议的方式向海外扩张,当然重点是欧洲。欧洲旅馆业协会极力抵制,甚至不惜开除受理这类要求商户折扣率的支付卡的会员。与那些G14豪门叫嚣要成立新的“欧洲超级联赛”而不成(甚至普主席还连任鸟)不同,英国旅馆餐馆协会BHR组建了,并推出BHR信用卡,60年代中期发展为欧陆卡(EuroCard,也就是EMV中的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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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4

第四节

银行的加入。

美国运通的崛起。

美国运通最初是邮件快递公司,直接跟美国邮政局竞争的。重温圣牛大大的《逐鹿蓝天》,当年航空业也是从邮政局揽活的。米国的行政机构就是催生一个行业,然后用法律去监管他,是不是像看起来的那样坦荡无私呢??

最初,现钞是美国运通的重要货物,山西票号都想到用银票,美国运通有位雇员想到的是旅行支票,双重签名系统(取得时和兑现时均需要签名)成为主要的安全机制。美国运通的利润来自消费者购买旅行支票时的手续费、支票未兑现时的利息,以及支票不见了等原因而未兑付导致的沉淀资金。像不像hk的八达通卡?据称卡内未消费完的资金接近八达通利润的8成。

美国运通这种模式类似记名卡,但不能挂失;计算机密码技术起来后,转变为记名则可凭密码挂失,将后台记录的卡内余额返还。于是预付卡变成了不记名、不挂失的电子钱包了,发卡机构这一块的利润就大大缩水。

美国运通自然而然成为大莱的竞争对手,但他有特定的旅行业的资源,并对餐馆、旅馆业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商户折扣率,当然旅馆业的稍低。最初因缺乏经验,美国运通一直在支付卡上亏损,曾想将此业务出售给大莱,不过担心通不过司法部的审查。机遇在于聘用了后来被称为“支付卡之父”(念起来好绕口)的又一位饺子,乔治沃特斯(George Waters)来运营卡业务。果然出手不凡,开始向不及时还款的持卡人施加压力,而且将年费提高到39美元(按2002年计价,下同),然后再提高到48美元。到1962年末,持卡人达90万,特约商户达8.2万户,这个比例远超大莱,此时大莱年费维持在26美元(2002年计价)。年费起到淘汰不合格客户的作用(最初为了体现自己更加高档,就比大莱卡年费高出1/5),在推出卡业务近4年后,美国运通首度小幅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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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W. Waters第一份工作是1938年在IBM从事销售与营销,二战中加入空军,是最早使用计算机的那批人※※※※※※※※

目前,美国运通占支付卡交易总额的14%,相当于Visa的1/3,MasterCard的1/2,而大莱因与美国运通竞争时投资线过长,竟然向对手的大本营旅行社业务扩张,并忽视了银行卡的竞争,现在已到了几乎可以忽略的境地。

回顾这段历史,与Apple、Google模糊了互联网、OS、硬件的界限,总提出一些形而上的概念,传统企业如M$、Intel实力犹存但风头已被抢走相类似;Visa、MasterCard借助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卡业务上全线出击,成为难以撼动的巨无霸;UnionPay(银联)、JCB这些有点类似ARM,牢牢扎紧自家篱笆,然后再把可用自家货币结算的那部分国际份额捞回来。

从长远看,大莱做的只是将客户与商户撮合到一起,一旦银行发力,就没多少戏唱;而美国运通则有旅行行业支撑,才能有所发展。国内也一样,SIM卡、公交卡、加油卡才有空间,zi和信这样的,只能在特定的城市才有生命力。有意思的是,中移动入股浦发行,中石油有了自己的昆仑银行。但在前几天,在广州坐朋友的车发现在加油站可以刷信用卡,不知道其他城市是否也这样?

无论如何,凭借旅行代理点销售支付卡的优势,美国运通击败了大莱。直到现在,充值(圈存)仍然是后来者进入最大的管理成本,尤其是推行CPU支付卡的时候。

经过分分合合,大通曼哈顿银行将Uni-Card卖给美国运通,后来又买回来,并将其转换为“美国银行卡”品牌。

另一个当时60年代与大莱、美国运通三足鼎立的是,希尔顿酒店集团凭借低了一半的商户折扣率4%推出的Carte Blanche卡,但签账系统处理的低效和向错误的人发卡导致其只有被花旗收购;花旗集团在1981年又收购了大莱,但因为简单地模仿美国运通而不再有什么影响。花旗在试水之后注意力显然转到了其他并购方向。

而开始仅覆盖加州的“美国银行卡”演变成了遍布全球的Visa。

可见,这一行玩价格战,无论是用户年费,还是商户折扣率,都不是好选择。成熟的签账系统,在IT业刚萌芽的时代,是不是有点当年类似航空集团的订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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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竞合的诞生。

三种商业模式。

美国运通、大莱卡,主要应用于旅行和娱乐行业,被称为旅行娱乐卡(T&E Cards)。持卡人每月收到账单后必须全额还款,不提供循环信用,与持卡人支票帐户没有关联。因此走的高端路线,只有商务旅行者、富裕家庭持有。1970年仅有9.2%的家庭拥有旅行娱乐卡。(循环信用这种日息万分之五的bt的东东,在米国银行业是如何的呢??)

特许权方式,是当时对银行跨州经营的管制等障碍,迫使银行采用的方式。被特许银行,以及获得许可的银行,可以使用“美国银行卡”品牌独立运营;与被特许银行签约的商户必须受理所有“美国银行卡”。被特许银行缴纳11.3万没有的加入费及卡交易额0.5%以下的特许费。持卡人无需缴纳年费,但需交每月循环信贷余额的1%(如今国内相当于月息1.5%);商户视交易总额,交纳卡交易额的2~6%的费用。

特许权方式一出台,美国运通和大莱均向银行提出类似的特许权业务,不过其努力没有吸引任何一家银行。大部分银行对加入特许经营体系,发行别人的卡片兴趣缺缺,他们可不是盼着麦当劳或可口可乐带来致富机会的个体户。

于是,老马丁大大这些深谙博弈、均衡的大师穿越了,第三种业务模式,竞合co-opetition出现了。各银行为获得商户和持卡人而竞争compete,各银行通过设定业务标准在支付卡体系层面上开展合作cooperate。

到1968年,两大全国性银行卡网络的竞争态势日益明显:“美国银行卡”的特许体系,银行间卡协会的竞合体系。

但竞合体系马上显出优势,银行发展跨州网络以及跨州设立网点的限制在松动,特许模式被摒弃。

只有封闭式组织和开放式组织能够存在。

再说说EMV:

EMV最早由欧陆卡(EuroPay)、万事达(MasterCard)、维萨(Visa)共同拥有,此后万事达收购了欧陆卡,并且日本JCB加入进来。2009年底,美国运通也成为拥有EMV标准的EMVCo成员之一,美国运通拥有EMVCo四分之一的股份,将和万事达、威士、JCB具有同等的权益。

从技术上看,hardware->COS->Application,然而

Visa用Java的分支JavaCard(已经跟着SUN投入了Oracle的怀抱),支持GP,Global Platform;而MasterCard则支持另一个MULTOS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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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与Google有没有??

iOS与Andriod,有没有??

Android真是开放的么?Andriod 3.0“蜜巢”暂停开源~~

IBM难道是高盛?SUN是那个雷曼兄弟?那个Eclipse对SUN真是一语成谶??

Adobe、SAP也只能潜伏爪牙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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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换费出现了。

双巨头时代。

痛苦的十年。

曙光来临。

交换费模式。最初一些区域组织俺交易全额进行清算,持卡人的银行向商户的银行全额支付消费款。这种方式难以为继。于是万事达和Visa都选择交换费模式,商户的银行支付给持卡人的银行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

美国运通坚持签帐卡,避开信用卡,重视企业客户,也就是雇主给雇员用于商务消费的支付卡,有点类似国内前段时间酝酿的用于跟踪公务消费的“公务卡”。

可惜国内出不了美国运通,只能出现“关爱通”http://www.guanaitong.com/

20世纪70年代,政策管制(各州不同的高利贷法),利率的波动(不大清楚,《光荣与梦想》之后就只能断续地看到一点米国的情况),以及对信用卡与传统信贷业务的不同之处的规律的摸索(或者要加上对“无现金社会”的纯真憧憬),造成了银行发卡机构痛苦的10年。

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信息革命,支付卡业务是否会迎来如今的辉煌。

于是这也成了夯实基础的10年。

借助DEC公司的计算机,Visa建设了成本达3000万美元的BASE-I系统,1973年正式上线(电话线)运营,将每笔交易授权等待时间由平均4分钟缩短到40秒,在第一年估计节省了超过1亿美元的欺诈防控成本。可以实现整个交易流程电子化的BASE-Ii系统一年后上线,实现了会员间单据交换的自动化。万事达也建设了BankNet和I-Net系统。

甚至从一开始,Visa与万事达就结成了类似尤文与米兰的“神圣同盟”,并以支付卡业务需要扶持为由,屡屡躲过了反垄断审查,最多弃掉某个具体卡品牌或卡业务的蜥蜴尾巴。就连计算机系统的上线也在彼此等待,全无航空业你死我活的精彩和戏剧性。

无限制消费和举债的20世纪80年代。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IT技术成为信息不对称为主要盈利来源的金融界的轰鸣的引擎。

美国运通发行信用卡的计划遭到挫折,运通卡的信用良好的用户不过是将之用于可报销的商务支出,在自用的信用卡上就出现大量的坏账。超过3亿美元的计提,1700员工被解雇,足以显示看似类似的不同卡类型、卡业务在事实上差异有多么大。好在90年代美国运通的信用卡业务总算有了起色。

几个重要的机构也在此时通过万事达和Visa进入了支付卡市场,它们是三大非金融机构——AT&T、通用电器和通用汽车(GE也真是大到无尽头啊)。

Visa和万事达牢牢控制技术、业务和流程规范,欢迎其他机构成为卡组织的成员。

国内也类似,原本建设部规范的公交卡被收归交通部,规范也准备采用银联的规范;据称加油卡、社保卡也准备这样,所有芯片支付卡,都将是一个规范、一个标准,同时要纳入人行的监管了。各地人行,原本的养老地,现在终于有油水了~~

传统用于消费的芯片卡多采用便宜好用量又足的Mifare卡,M1卡安全机制被攻破的宣传,靠的是黑客的两篇文章,于是事情的真相就比较朦胧了。

难道就像他们说的那样,防病毒公司都会自己开发Virus??

1978年,Visa推出了“认同卡计划”(affinity programs),首次运行非会员的名称或标识出现在卡面上,对了,与营利性公司合作发行的认同卡,有个我们更熟悉的名称“联名卡”(cobranded card)。

1987年,花旗集团和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联合向约600万加入AAdvantage常旅客计划的会员发行Aadvantage银行卡。

So,80年代完成了三项创新:非银行机构加入发卡、认同卡和联名卡出现、常旅客奖励卡(积分卡)的推出。

虽然书中没有明言,但俺觉得,这些创新离不开交易流程电子化的支撑。

顺便提一下,目前在国内各大型百货商城,通常可以看到一家叫做“维洛城”VELO的地盘,一个机器可以按出各类各样的优惠券,有餐饮的,有娱乐的……维络城还有自己kawayi的挂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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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餐饮消费、看电影消费、买奢侈品消费、电话上网消费,所获得的积分,可以互换,可以用一类可以报销的消费获得的积分去进行另外一类的消费。

借记卡终于在支票的夹缝中出现了,并用于支付。

由于借记卡有签名的和密码的,多半因商家不愿装密码键盘,签名借记卡使用得更多。2002年借记卡交易额达4900亿美元,签名借记卡交易占到66%,而且磁条卡容易被伪造和银行在消费者面前的“弱势”地位,CPU卡为标志的EMV迁移才刻不容缓。反过来,这两条——签名借记卡、法律管得银行比较乖,在国内都不存在,因此国内的EMV迁移当然没有动力。

另外的创新也出现了:信用卡债务的“证券化”、网上交易的兴起。只有米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法国,用支付卡支付网上交易占据绝对优势地位:80%~90%;其他国家和地区,A2A账户到账户方式是主要交易方式。当然在国内,多数是A-Z-A方式,^o^,这个Z是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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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双边市场概念。

俱乐部女士免费或半价的策略如何是谁发明的?据说最早出现是冰玛格丽塔酒(margarita)对女士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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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配比是三份龙舌兰酒,一份君度酒和一份柠檬汁※※※※※※※※※

平台型企业面对的市场:

两组或多组独立的客户群体; 将其联系在一起可以获利; 通过中间平台来协调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获得多赢。

正例:男士和女士、持卡人和商家、软硬件开发商和电脑使用者。

平台及策略:俱乐部,向男士收费;卡交易平台,主要是商家折扣费;M$,向使用者收费,尽管往往含在硬件价格中(这里M$,以及Andriod都不仅仅是软件,都会提出标准硬件要求)。

双边市场研究的专家:让-夏尔罗歇Jean-Charles Rochet、让梯若尔Jean Ti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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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边这位Tirole据说有一本很牛的书The Theory of Corporate Finance(米国的狼咸平??) http://www.douban.com/note/19349440/※※※※※※※※※

“外部性”概念externalities:每一个用户都使其他用户受益。将外部性“内部化”internalize externalities造就了脸书、小企鹅。

平台型企业有三类:

市场制造者market maker:就是掮客,拍卖行、股交所、交友服务、超市,当然偏门的是gambling house。

受众制造者audience maker:电视台、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免费内容+广告,或者收费内容。

需求协调者demand coordinator:既不制造市场也不带来受众,而是协调互补品的供应。书中用Bloomberg举例,这个例子离我们太远。跟卡相关又有点类似的,应该是上文的维络城VELO。

这是一个新型的市场和规律,直指人心,而非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消费行为模式的研究很多,“怪诞”是经常出现的研究结论。以至于一些带着创新色彩的理论都会折戟沉沙。其中包括布莱恩阿瑟Brian Arthur于1994年提出的“你想扩大市场份额,你想构筑你的客户群。只要你做到了,你就锁定了那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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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锁定”的客户毫无忠诚可言,只要看看大莱、Yahoo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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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Brian Arthur还算得上牛牛,用“报酬递增”theory of increasing returns的概念解释了M$、Oracle这样的巨头如何确立起统治地位的。※※※※※※※※

既然缺乏成熟的经济理论,但会计理论还是这些大浪淘沙余下的三巨头不敢掉以轻心的。Visa将信用卡运营分为信贷功能、支付功能两大块,并请安达信事务所设计交换费的具体数额。总的趋势是交换费的比例越来越低,这就是规模效应。因为某种程度上证明了规模化对商户和持卡人更加有利,巨头们屡屡逃过了司法部反垄断调查,不仅在米国,在让M$出血的欧洲也如此。(“我们的对手是现金”,“我们和万事达(VISA)没有竞争关系,是合作者”。)

生态系统ecosystem意味着整个产业链及产业环境,包括上下游,提供者和消费者,设备、技术和协议的标准化。

1968年,封闭式组织和银行卡发卡机构都要求米国国家标准协会,就是耳熟能详的ANSI制定支付卡的通用在标准。这些标准于1971年颁布,包括卡片的尺寸、签名条的位置、凸印字符的格式、一致的账户编码体系等。

美国运通、万事达和维萨已事先在标准上达成共识,保证他们的智能卡能在同一台POS上使用。

在国内,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的合作也初见端倪,像是广东羊城通卡与银联旗下的中银通的合作,中移动放弃了2.4GHz而统一到13.56MHz;但要真正在卡支付上实现互联互通,还横亘着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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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巨头们的运作方式。

Visa和万事达的股票不公开交易。任何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两者的会员。尽管有会员忠诚度考量,出现过Visa禁止万事达会员加入的诉讼,会员重叠是不可避免的,最终导致了双重会员制,拥有Visa的银行同时也就是拥有万事达的那些银行。有意思的是,并未明述Visa与万事达之间交易的手续费问题。

1998年花旗从Visa转投万事达是很有特点的案例,万事达满足了花旗将品牌凌驾之上的要求。

一旦成为Visa的会员,就会有一定的投票权,投票权的多寡一般与Visa卡交易量成正比,再考虑一下年限长短等方面的权重。组织为会员服务,会员定期投票选出董事会成员。万事达也大致如此,但2002年7月1日,从会员制公司转变为股份制公司,正式将会员资格与所有者资格分开。但这似乎没什么影响,一些大银行即使不在万事达董事会中,一样可以事实上令其放弃一些计划,比如积分共享计划。

这种会员制最著名的当然是美联储和银河舰队的母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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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运通则是典型的公众公司,股票上市流通,股东通常与业务没有什么关联。

Visa和万事达负责银行卡授权和清算系统,以及品牌推广、研究和开发等事项;而具体的发卡、收单业务完全由会员单位完成。

美国运通以及Discover卡公司则运营管理包括发卡、转接和收单等业务在内的整个卡支付系统。

Visa总部在旧金山,万事达国际的总部在一个地名非常贴切的地方——纽约州玻切斯市Purchase。还有一家更有名的公司总部也在这旮。看来该有个外号:备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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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扬西蒂Marco Inasiti和罗伊莱恩Roy Levien在《拱心石优势》书中总结生物生态系统与商业系统的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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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络系统与生态系统的重要共性……:网络参与者间的松散连接性、相互依赖性,以及复杂的合作、杠杆作用和利用关系。”

大部分商业生态系统都有几家有着比大多数机构更复杂联系网的少数机构,书中称之为“枢纽”(hubs)或“拱心石”(keystone),我们并不陌生,帝国主义的特征就是垄断,在《逐鹿蓝天》中也将“航空枢纽”的作用提到无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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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9

第九节

卡组织之间的战争。

波士顿事件。

1991年波士顿陷入经济不景气,美国运通的高额商户折扣率让餐馆业忍无可忍,尤其是大部分美国运通的持卡人同时拥有Visa或万事达的卡片了,而这两者的商户折扣率少了1/3。

Visa马上答应承担波士顿餐馆要求美国运通降低折扣率的诉讼费用,Discover发现卡专门向波士顿派遣营销队伍以提供比美国运通便宜一半的折扣率——1.5%,情况开始戏剧化了。

不愧是革命老区,美国运通屈服了,降低了商户折扣率,同时降低成本以维持盈利。

定价——服务质量——广告

“他们不受理美国运通卡”,如此赤裸裸的Visa广告语让人联想起小正太从售货机按出2罐CocaCola垫脚然后去按上面的PepSi按钮的广告片段。

封闭式组织和竞合组织彼此试探对方的专长业务,代价是惨重的。

1987年,美国运通推出美国运显信用卡(Optima)遭致重大挫折,对信贷业务的不熟悉导致了高额坏账。好在其公司卡计划阻击了Visa和万事达。美国运通能够建立起庞大的消费行为信息数据库,掌握发卡资料;而Visa和万事达只是制定相应规范而不直接从事发卡和收单,会员单位也不会向组织提供发卡资料。因而竞合组织很难推出公司卡。

1993年哈维格鲁伯Harvey Golub成为美国运通的CEO(任期1993-2001),正面竞争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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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Golub是常常出现在wsj的人物,因为后来还当上了AIG的主席※※※※※※※※※

美国运通开始从强调卡片的高端性,转而强调相对其他卡产品的相对优势。一方面降低商户折扣率,另一方面拓展商户受理及交叉销售(借助与航空、零售等行业的积分互换),并凭借会员管理的优势,大大提升了服务的质量,并根据掌握的数据资料进行精细化营销。

此外,还采用“拉出来、打进去”的策略,寻求与竞合组织中的发卡银行联盟。万事达和Visa曾禁止其会员银行在美国境内发行美国运通的卡,但在其他国家没有限制;由此还导致了反垄断诉讼。事实上,在米国国内,美国运通并不计划其他机构大量地为之发卡或收单,因此Visa和万事达认为这是在对其搞分裂。老谋深算的Golub甚至在1996年向银行业高层发表演讲,强调Visa“实际上为相对少数的银行和该组织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进而争取到克林顿政府的司法部对Visa和万事达提起一场反垄断诉讼,判决是封闭组织可以与竞合组织的会员合作。

但无论如何,美国运通的重心还在国内,国际上的拓展也多是面向可能到米国消费的客户。例如——招行的美国运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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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运通公司核心信用卡产品系列——“百夫长”标志已逾60年历史,象征着安全、正直、力量、保护和服务※※※※※※※※※

1993年到2002年主要在Harvey Golub任期内,在新的形势下(这点非常重要,波士顿事件中一位带头人就指责美国运通:“你们这些家伙就是搞不清楚,现在已不再是80年代,时代已经变了”),持卡人数量从1960万发展到2520万,商户从160万发展到320万,尽管绝对数量不大,但美国运通享有其持卡人卡消费比例的96%这个惊人的数字,这个数据在1991年才不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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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10

第十节

背后的科技。

新闻链接:

美国万事达信用卡国际公司(2005年)6月17日晚宣布,某信用卡第三方服务商(CardSystems Solutions.,Inc,Tucson,Arizona)的系统被黑客侵入,造成包括万事达、Visa、American Express和Discover在内各种信用卡高达4000多万用户的数据资料被窃,其中万事达信用卡用户高达 1390万,Visa信用卡的客户则高达2200万。专家警告说,这是目前为止美国最大的泄密事件。该信用卡第三方服务商为美国超过10万家商户处理内卡和外卡收单交易,上述卡号交易发生的时间段是在2004年8月1日至2005年5月27日之间。

这本书完稿时上述事件还未发生,CardSystem的前辈FDC,First Data Corp.,第一资讯公司,在书中还有着神秘的气质和无所不能的光环。

FDC的前身是FDR,First Data Resource,1980年美国运通的信息服务公司ISC购买了FDR的80%的股份,1992被拆分出来,2006年吞并了以汇款业务为特色的西联Western Union,2007年通过杠杆交易被私募资本KKR以260亿美元收购;在中国的总部在上海,国内如工行、光大都采用了FDC的系统。

国内零星见到工行、光大(<<只想与你深发展 <<光大是不行的哟)用FDC的系统,不过工行的珠海团队,似乎也有自己做系统的准备动作。

杠杆收购的主导者就是当时在FDC的Michael Capellas,这个在Compaq、HP、世通WorldCom就是后来的MCI都混过的老油条(还是CISCO、Boys and Girls俱乐部、Silver Lake私募的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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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啊老油条,刚在网上存这图片时居然不小心存到MM图片文件夹里去鸟,找了半天※※※※※※※※※

老油条的左眼是肿么了??

老油条在MCI的往事:

在破产重组后的第一次公开演说中,卡佩拉斯就宣布推出网络电话新业务。卡佩拉斯认为,互联网协议的整合时代正在来临,MCI公司具有380亿美元的数据导向型网络,具备了抓住下一波创新潮流的良好条件。他还说,由于语音和视频都变成了IP网络上的应用,语音电话和视频再也不需要彼此分离的网络了。

2005年2月,MCI被运营商Verison以67亿美元的代价收购;到12月份,VoIP业务获得新的进展,与微软达成协议,将通过微软即将推出的即时通讯服务Windows Live Messenger来推出名为“MCI Web Calling for Windows Live Call”的计算机拨打电话VoIP服务。

尽管系统整合没有挽救MCI被收购的命运,却为已是千疮百孔的MCI增加了少有的亮点。IT系统整合历史上,MCI的经验是值得称道的。VoIP也在业内赢得了认同,甚至增加了被收购谈判中的价码。

一个简单的交易业务流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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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FDC处理了至少32%的总商户交易量,以及38%的竞合组织特约商户交易总量,是当年最大的收单处理商。

由于正式收单机构是代表一个或多个卡组织与商户签约的,例如,理论上只有竞合组织的会员才能成为Visa或万事达的收单机构,因此FDC通常只能作为一个第三方处理商。FDC收购的第一金融银行,加入了竞合组织。

都这样,都这样……

球员也能收购球队了,小皇帝都是利物浦的股东鸟~~

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和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导致支付业务组合的战略优势,几家纵向一体化的企业蹒跚走过艰难历程之后,借着经济回暖的东风发展壮大。据说软件业90%的业务量来自金融业客户,所以2008年失业最多受打击最大的是码农。

2002年,第三方机构占据了收单处理市场70%以上的处理量,发卡处理的份额也达到71%以上。

一些机构甚至专做发展收单业务,另一些专注于处理收单业务,也就是有的仅负责与商户签约,而随后将签约商户交给处理交易和维护商户关系的其他公司。

憧憬吧…………

提一下EFT网络,电子现金转帐,原本用于ATM跨行异地取现,几大网络STAR被FDC收购,Interlink归入Visa之后,也成为支付网络。不过米国似乎没有中国的专门的“互联互通”金卡工程、“超级网银”工程,而是各大机构自己去协调,反正客户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验收的准则。

对了,前述CardSystems于2005年底归Pay By Touch所有,而Pay By Touch于2008年3月倒闭了。后来,超过2005年卡密泄露的事件出现了两起,分别是2007年TJX公司的4千5百60万的卡数据和Heartland Payment公司的1亿3千万卡数据。其中TJX公司那次居然找到了hacker,名叫Albert Gonzalez的8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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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米国特勤局的hacker小子照片,生于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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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11

第十一节

收单与发卡。

进入中国。

收单机构为新的和原有的商户开展竞争。它们有时与独立销售商合作,帮助他们发展新商户。(渠道?渠道!!)

收单机构与收单处理商的界限很快就模糊了。可以将收单机构视为,与零售商合作来处理卡交易的单位。对于新签约商户来说,就是与商户合作,布置和安放机器设备,受理卡片,选择受理哪类卡片,选择报告和汇总交易的方式,并将这些方式集成到商户的账务系统中。

银行关心的是与商户之间的关系,FDC聪明地放弃了对商户关系的控制权并让给了银行。同时,FDC也有联盟计划,防止商户因更低的报价而频繁更换收单机构。为了充分发挥数据处理、通讯服务的能力,规模越来越大的收单业务才会保证利润。

随着支付卡消费额的增长,从1996年到2002年,FDC和国民处理公司NPC收单处理业务的利润从4.19亿美元增至8.15亿美元。

就像收单处理一样,发卡处理也是高度集中的业务。只要拥有并管理客户关系,信用社、储贷机构和小银行乐于让专业机构来处理从印刷凸字信用卡、风险管理、记账信息搜集和寄送账单等等发卡业务。

但越来越多的大银行开始使用自己的系统进行发卡。

国内一提第三方,就是让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的ZhiF宝,而这一块市场,除了银行自建,就是外包给进入中国的FDC。随着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这些小银行的兴起,会不会出现国产的FDC捏??

国内现有的IT系统开发公司:高阳(工行、建行、交行系统开发商,熟悉sema系统)、华腾(农行系统开发商,熟悉paysys系统)。

FDC的行动无疑在建立一个新的营利性的支付系统,可能是介于美国运通的封闭式系统和竞合组织的开放式系统之间的某种系统。

2001年,FDC购进第二大EFT网络NYCE64%的股份,从而正式进入密码借记卡网络领域;之后,FDC为了取得司法部对于他在2004年与Concord EFS(包括Concord的STAR网络)合并案的结案,同意将其在NYCE的所有者权益进行剥离;但FDC在2002年又一次通过收购 Paypoint(密码借记卡交易的最大处理商之一)从而完善了NYCE网络;而在兼并Concord之后,获得的STAR EFT系统拥有2547万ATM机可以接受1.32亿张ATM卡片。

Visa出手了。(为什么万事达总躲在后面??)

2002年4月15日,Visa美国组织向北加州美国地区法院递交诉状,状告FDC公司,要求其停止开发绕开Visa的网络系统VisaNet的信用卡交易处理系统。Visa声称FDC的内环处理和结算业务已威胁到Visa的品牌和整过美国信用卡产业的完整性。Visa指控FDC正想方设法在交易授权、清分、结算绕过Visa的系统,企图产生一个闭环系统,成为Visa、MasterCard之后的另一个系统。如果 Visa作为中间人的角色被剔除,银行将不再向Visa或MasterCard付费。

2006年,FDC与Visa达成庭外和解,但未公布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Visa表示,该公司将继续提供金融支持,以便寻求商业机会、采取削减成本措施、提高客户接受度;FDC与Visa同意加强商业合作关系,简化公众的支付处理业务。

太平淡?一切都在幕后。

FDC对大陆也是垂涎已久。由于PaySys的VisionPlus得到中国农业银行、邮储行使用,FDC就于2001年兼并了PaySys。有意思的是FDC旗下西联的国际汇兑业务最早也是与国家邮政局、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开始的。

在还没有客户的情况下,2003年FDC就在上海成立了数据中心,建设了庞大的主机和网络用来处理信用卡数据。这个数据中心预计的数据处理能力为1000万张信用卡,为包括中国、韩国、俄罗斯等在内的北亚诸国提供信用卡外包服务。将来外包的信用卡发行和收单后的处理服务,都将通过上海的这个数据中心进行处理。

不仅仅是系统建设和发卡、收单服务,FDC还为银行的风险策略和市场营销提供咨询。那么FDC在中国的领头人是who?就是曾经的VISA组织中国区总裁,李立航Leehun M. Lee先生,后成为FDC的北亚区副总裁,负责FDC北亚区的业务开发及市场营销,现为FDC大中华区总裁、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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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航:目前中国信用卡的利息是18.25%,而成本大概只有2%,16%的利差※※※※※※※※※

这一节的最后,给一个发卡环节的成本构成。可惜的是,因为收单业务和收单处理界限的模糊,以及多种利益的博弈与互换,书中没有给出收单环节的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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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支付卡时代》12

第十二节

垄断?反垄断??

价格,价格!!

新世纪。

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是指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的事实。规模经济是由于一定的产量范围内,固定成本可以认为变化不大,那么新增的产品就可以分担更多的固定成本,从而使总成本下降。

从亚当斯密的著作开始,人们认识到分工可以提高效率。规模越大的企业,其分工也必然是更详细的;(但是根据杨小凯所述,亚当斯密强调的是分工而非规模,规模经济来自于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与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是相互矛盾的论述。同时,并没有说规模越大,分工越详细的道理。阿林杨格(Allyn Young)争辩道,”如果只观察一个个别企业或一个特定行业规模变化的效果,则递增报酬的实现机制就不能被充分了解,因为累进的行业分工和专业化是递增报酬实现过程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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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IT时代有一个直观的类比,大家的桌面计算能力已经大大超过日常需求了,所以才有手持设备的兴起。同样,如前所述,建设的处理能力、网络服务通常都是有冗余的,足以接入更多的服务。

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当同时生产两种产品的费用低于分别生产每种产品时,所存在的状况就被称为范围经济。范围经济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学者[Teece](1980)、Panzar & Willing(1981)以及Chandler(1990)等人首先使用。

范围经济与递增报酬:

范围经济与递增规模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关系。

一个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其生产过程可能不存在规模报酬递增,但是却可能获得范围经济。

一个工厂用较大规模只生产某一种产品可能会产生规模报酬递增,但是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却不会产生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在一个给定的技术水平上,随着规模扩大,产出的增加则平均成本(单位产出成本)逐步下降。

范围经济是指在同一核心专长,从而导致各项活动的多样化,多项活动共享一种核心专长,从而导致各项活动费用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内部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产量的增加,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下降。

内部范围经济是指随着产品品种的增加,企业长期平均成本下降。

外部规模经济是指在同一个地方同行业企业的增加,多个同行企业共享当地的辅助性生产、共同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劳动力供给 与培训所带来的成本的节约。

外部范围经济是指在同一个地方,单个企业生产活动专业化,多个企业分工协作,组成地方生产系统。外部经济是通过企业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交流与沟通引起成本的节约。

这两大效应,成为支付组织的防身利器,一个是金钟罩,一个是铁布衫。

由于无法确认更低的交换费,或者更多的竞争,能够让消费者降低成本、享受更好的服务,支付组织在获得了对己有利的几个判例之后,只需要通过并购、拆分,保证各自在行业所占的比例在《反托拉斯法》许可之内,就可以了。

吞并一个有活力的企业,接受反垄断调查,拖到消化后再拆分,或者将已成功整合的其他业务作为交换拆分出去,调查结束。

还记得历史的迷雾中传来的告诫么?

“即使为了娱乐和消遣,同一行业的商人也很少聚集在一起,除非是一起密谋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相互勾结提高价格。”————亚当斯密《国富论》

2003年,Visa、万事达与沃尔玛为首的零售商,就1996年的诉讼案达成庭外和解,Visa和万事达同意赔付(贴现值)22~26亿美元,并且允许商户在受理其借记卡时可以不用受理其信用卡。

几周以后,Visa、万事达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请求,希望联邦上诉法院否决地方法院的另一判决:除了发行竞合组织的卡片之外,应允许其成员发行美国运通和Discover卡,也即确立签名借记卡行业中的发卡机构双重身份性。

可惜,表面上看,交换遇到挫折,联邦法院在2003年9月驳回,除非最高法院推翻驳回的决定,封闭式组织将可以与竞合组织的会员展开合作,由其发行封闭式组织的卡片。

还是在2003年,持卡人提起集体诉讼,对持卡人境外用卡,在把外国货币换成美元时被收取费用提出异议,认为竞合组织设置此费用妨碍竞争。美国运通也面临类似指控。

想到啥了?银联与Visa之争。

在澳大利亚、欧洲,这些开放给Visa、万事达的国家及地区,反垄断监管机构要求支付组织降低跨境交换费并成功。

2003年是支付组织最成功的一年,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判决,为支付组织的经营行为定了性,支付组织开始成长为巨头Tycoon性质的企业。同时,还要拜公众的注意力被M$、Intel、股沟、AT&T、IBM的垄断行为吸引所赐。

俺也曾经用过这类伎俩。一次发现必须要延迟2周才能交付一个项目,只好向项目业主方发送了一份因需求更改导致的成本增加清单,数天后,收到答复,从合同、备忘录、行业惯例、成本分析等等方面论证了应由项目承建方消化此类增加的成本。于是俺通知对方俺这边要组织一个应对小组,又过了数天出了一个对对方答复的确认,对方再表示接受我方的确认。再然后刚好进行项目交付、验收,于是皆大欢喜。

回到反垄断法律层面和经济层面的思考源于上述亚当斯密的观点,但现在上万家金融机构一起合作,为全世界上百万的消费者和商户提供日常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这些机构的代表每年聚集几次一起谈论业务。他们的道德可靠到每次的议题和结论都是为了大众的福利吗?

要看到,FDC和Visa的庭外和解的内容都没有披露,似乎也不需要向法院备案。

更为复杂的是,反垄断监管机构、法院、司法部的结论都随时间随地点而改变。而在支付行业,看起来与充满争议的成员机构资格规定(如双重会员资格,竞合组织成员与封闭组织能否合作发卡)以及价格政策共存的,是产出的迅速增加,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价格不断下降——这一切,在定义中,是一个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特征。

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基本原则确立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20世纪欧盟在内的很多国家的竞争规则法律,都受到这些原则的影响。其中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 Act出台确定了反垄断诉讼的框架,区分许可和不许可的竞争行为。1914年通过的《克莱顿法》Clayton Act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ion Act,对司法解释做了一些修正。

亚当斯密关于竞争者之间合作的观点可能被最准确地反映在进制限定价格的“本身违法原则”Per se Rule,典型案例是1897年裁决铁路协会商会实施限定价格是非法的。

在上述“泛密苏里货运协会诉讼案”United States v. Missouri Freight一年后,法官威廉霍华德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也就是后来的大统领及首席大法官,提出“商业行为两分法”的观点,认为只有协议只是为了限制竞争而没有任何其他合法商业目的的情况下,才适用“本身违法原则”;但具有“辅助性”ancillary特点的价格限制——服务于合理的商业目标并且有利于促进这一目标的更好实现——可以豁免适用“本身违法原则”

塔夫脱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扩大到空前的程度。1925年,国会通过《法官法》,给予最高法院更大的权力。该法使最高法院在接受案件时,能够行使更大的权限,并准许它优先审理那些具有全国重要性的案件。塔夫脱还为巡回法院法官成立了一个协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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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夫脱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扩大到空前的程度。Taft大统领还做了公益广告:当选时332磅的体重让全国人民开始注意体重与健康的关系※※※※※※※※※

例如:律师行的合伙人有正当理由同意不与其他合伙人竞争,因为这种竞争将会损害整个律师行的利益。这就是Taft强调应被视为建立成功合伙制律师行这一合理目标的“辅助性”限制。

然后,“辅助性”限制也未必一定合法,法院通常会根据个案的情况分别处理(自由心证??),其基础是“合理原则”Rule of Reason,这一原则源于1911年大法官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Edward Douglass White在“美孚石油公司案”Standard Oil v. United States和“美国烟草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American Tobacco两个影响深远的案子中提出的观点。也就是要通过行为的原因及后果来进行判决。

到目前为止,法律专家和经济专家的研究成果影响了法院,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反垄断政策应该“保护竞争,而不是保护竞争者”,评估竞争效果的最基本原则,应该是消费者福利。

这样,对垄断性的判断和判决都极为慎重,于是米国国内基本上都是企业之间的诉讼了,而这种诉讼又多以不公开的庭外和解而告一段落。

这是一盘很大的棋。

在支付组织中,似乎Visa是最爱“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当然破坏大好经济局面的,“任何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Visa在1971年通过禁止双重会员制的组织章程修正案,由此陷入一系列诉讼中;1974年,司法部认为没有足够的信息证明双重会员制会不会抑制竞争——因此就当鸵鸟好了——既不支持双重会员制,也不支持排他性规则。Visa最终1976年取消了涉及双重会员制的所有限制性规定。

当时全美最大的零售商家西尔斯Sears在1985年推出发现卡Discover(1985年到2007年,由美国金融寡头摩根士丹利等金融机构控股,零售商公司Sears推广发行发行。2007年时, Discover Financial Services成为一个独立的金融公司并且更换了发现卡的标志。),后于1988年底,希望成为Visa的会员而遭到拒绝。西尔斯转而收购储蓄机构Mountain West,希望依托其Visa成员资格来发行Prime Option维萨卡。Visa一看,只有几千个账户的储贷机构竟然要求发行150万张新卡,坑爹啊这是,马上拍死。西尔斯提起了反垄断诉讼。

那个啥……一口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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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C ILC, Inc.诉Visa U.S.A.案”,一般称为Mountain West案,也就是西尔斯要加入Visa,Visa不让。

有点像什么呢?小灵通(还没靠上电信时)说让俺也用移动的基站吧。

Visa要西尔斯证明它不是Visa会员就不能成功地参与支付卡市场的竞争,西尔斯则要Visa证明其限制西尔斯加入的规则,对某个合法目标的实现有“辅助性”,也就是合法性。而两家的立论基础也针锋相对,西尔斯认为创新的服务能扩大份额,Visa则坚持蛋糕就这么大,西尔斯的份额来自其他发卡机构。

1994年,一个联邦上诉法院在“合理原则”下审议该案,然后也不能证明Visa和西尔斯要对方证明的任何东东,大人们很忙,你们要有爱一点有没有?于是维持原状,连西尔斯的重审上诉也被驳回了。

案例告一段落后,西尔斯将Discover卡和子公司添惠Dean Witter分拆出来,1997年与摩根斯坦利合并。当然还有沃尔玛的兴起导致西尔斯衰落等原因。

2005年上半年,中国银联与Discover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现卡可以在中国银联ATM和POS机上使用;同时,银联卡也可在美国Pulse支付网络使用。2007年7月,独立出来的Discover在中国成立子公司——Discover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支持该公司的数据分析和建模业务。目前国内应该还没有发行Discover卡,也没有听说用它的Pulse支付系统的机构。

2000年夏天,米国司法部诉Visa案正式开始法庭审理,后来万事达也被牵扯进来。司法部希望取消排他性规则,也就是说竞合组织的成员也能发行美国运通卡,而且Visa跟万事达重叠的董事会,或称管理委员会席位,会影响相互竞争。

按说双重会员制跟排他性规则是互斥的,但司法部发现了Visa和万事达事实上在同时执行这两者看似冲突的规则,于是hll地将Visa和万事达都给pia飞。

法院拒绝了司法部对双重会员制的指控,但支持对排他性规则的指控,跟司法部眉来眼去地演了一处双簧。这样就把排他性规则针对的封闭式组织的代表美国运通也牵扯进来。

前面提到的美国运通的董事长Golub的演讲发挥了作用,商业银行认识到Visa行为很难说符合银行的真正利益。

司法部这时遮住自己的眼睛,坚持封闭组织难以说服竞合组织成员银行与其合作,也难以从成员银行那里买到银行卡业务资产。连西尔斯都能做的,为什么司法部认为美国运通不能做。

就在案件审理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运通宣称将完成从夏威夷银行收购卡资产,而夏威夷银行只需要在网页上玩个文字游戏“来自美国运通的夏威夷银行信用卡”。另外除了应付司法部,美国运通还可能需要夏威夷银行的BSB码,这样发行的卡片才能进入清算网络。

联想一下下,中国某动收购了某发行,还是拿不到BIN码。

价格,价格!

竞合组织从双边市场归纳出“跷跷板”理论:商户承担的费用越低,就意味着持卡人承担的费用越高。竞合组织通过交换费来影响商户和持卡人分别承担的价格,并寻求平衡。

显然,成千上万的收单机构、发卡机构分别谈判是不可能的,因此法院和监管机构都认可交换费的存在,但who来设定交换费?是竞合组织自行设定?还是政府设定费用标准?或者竞合组织设定,但由政府颁布指导原则?

在讨论的过程中,司法部门没有忽略“沉默者权利”的原则,虽然这原则到国内演变成“不能剥夺老百姓纳税的权利”,而在这里,由于商户折扣率的存在,以及商户受理卡片的主要目的还是争夺消费者的现状,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有现金使用者补贴支付卡使用者,从而受到损害的情况。

虽然理论上是这样,但又无法证明政府监管部门比竞合组织更有可能作出正确的选择,也就是wxmang忙总所言,抱怨的人到那个位子上,未必比现在那位子上的人做得更好。

So,依然维持竞合组织自行定价的现状,直到被某个诉讼击倒。

但在国外,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加强对竞合组织交换费的监管,但放过了封闭组织;欧盟虽然在零售商协会的压力下作出了不利于交换费的初步决议,但很快认可了Visa、万事达的说法,通过让Visa进行交换费成本研究(就像让狼去研究吃多少只羊才既不浪费,又有利于健康)给自己找了台阶。

新世纪。

新的商业生态系统ecosystem的形成。

美国运通的卡业务依旧是为其旅游主业服务。

万事达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Visa,并在进行新的组织形态的尝试。最近,Visa与银联的摩擦给了他机会,与中国银联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不过,也可能只是一个姿态。

FDC成立的联盟有花旗这样的成员,已经在宣称可以替代Visa完成整个业务流程,或许能发展成一个新的支付系统?从网络服务商,变成一个支付特许组织。

货币最初的用途是交换,定义是一般等价物。

法币再加上用于公私偿付、纳税。

而电子货币,Visa的Dee Hock描述为“有保证的数据”。

或许这是个平淡的时代。

上个世纪的革@命、浪潮,让人目眩神移,有鲜血和热泪,也有枷锁的粉碎,那才是一个值得穿越过去的时代;

新的世纪却是地震、海啸(真实的和虚拟的),只需一个外观另类的电子产品就能让世界疯狂。

或许,我们依然在一个伟大的时代,而不自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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