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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门斧: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 -- 班门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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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班门斧: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

班门斧: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

中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是基于以下三个理由:一是内镇分裂,二是外御众敌,三是百废待兴,日理万机,需要一个快速高效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当前,东海风起云涌,美日虎视眈眈,南海万里波涛,印尼菲越刀光剑影,韩国连长白山和汉字都要拿去,藏独、疆独,中印边境、中俄边境,乌云密布,台海局势,变幻莫测,等等等等,中华民族并非是高枕无忧之时,而是依然处于危难之中,如果试图将一个危机四伏的大国突然推入一个大民主大动荡之中,极易招致国家失控,分崩离析,前苏和前南的解体分裂就是极好的前车之鉴。维持一个强力高效的中央集权政府是非常必要的。弱国无外交,强大了才有和平。

民主是一个好东西,但并不是十全十美、包医百病的。纵观古今中外,包括发达的欧美民主国家和经营几十年而依然贫穷落后的印度和南亚民主国家,民主带来的一个致命伤就是办事效率低下,推托、扯皮、对抗、制肘,遇事久议不决,行政久拖不办是民主制度的通病。再说,民主决策并不能绝对保证正确,历史经验告诉我们,51%的人的观念、意志、思想言行并非就一定符合真理,真理常常掌握在百分之三四十的人手上,甚至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上。如果让一群小学生投票决策是玩游戏或做作业,决议一定是玩游戏,如果让一群市民投票是否把银行的钱抬出来分了(或者取消收税了),我看八九成是得出一个愚蠢荒唐的投票结果。

一个泱泱大国的一国之长,究竟是张三当好,还是李四当好,普通下层人民根本难于判断。而每四五年就来一次的大呼隆大选举,每每造成一年半载的工作干扰,行政荒废,计划中断,远景放弃,其损失远远大于维持一个有监督的、负责任而工作连贯涵接的内阁政府。现在民主国家那种每次大选就双方全国总动员,大花金钱,大打出手,全国动荡,筋疲力竭的乱象,不是社会的福音,而是一种社会危害。印尼、菲律宾一而再、再而三地选出后来成为大贪污犯的总统,台湾也一再以多数票选出赌徒阿扁做总统,思想行为偏执狂妄(对错暂且勿论),把文化经济搞得一塌糊涂,每况逾下。事实证明了人手一票的海选形式,并非能够保证在互不认识的亿万人中选出最佳的最高领导人。如果有一个良好的机制,保证代表大会的成员来源的民主性和思想意志表达的自由性,一个一至两千人的精英团队所选举、所产生的领导者,也可能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我们推崇一种恰到好处的民主,在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框架下,从下至上,乡镇县市省,逐级实行民主选举、党派竞争、法律规范、舆论监督。在省市层面上实现香港澳门式的民主制度,保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贪污腐败。与具体的一个商家或市民利益戚戚相关的是各级地方官吏的清廉或腐败,而与一国之长是谁来当没有多少直接关系。况且,中央高层三五百人的贪腐程度实际上也不是太严重,与整个社会的廉政建设相比比重不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维护一个中央集权的稳定模式,有利于减少改革的阻力,加快改革的步伐,降低改革的成本,这样,从总体上看,从全国全民族的整体利益上看,是合算的、有利的。总比政治改革步伐因遇到最大的阻力而停滞不前为好。

我们提出,中国的出路在于:

维护中央集权,

统领军事外交,

稳定社会大局,

保证国家统一。

实行省市民主,

开放地方社团,

恢复言论自由,

杜绝基层腐败。

中华民族有信心、有能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维护中央集权以强化外交国防大工业,推行省市民主以抑制贪污腐败小衙门。

家园 在《关天茶舍》的有关讨论

在《关天茶舍》的有关讨论:

作者:博浪沙的英魂 回复日期:2007-10-10 10:13:45 

   班兄与我的观点非常相似,我深表赞同。昨天在我的《左还是右》一文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本来想与大家交流,但是几乎没有朋友提出有实际意思的见解,反而经常偷换概念,纠缠于文字问题。我们可以就这一方案进行深入讨论。

  先说一点,我认为,地方民主是在于县市,首先是县市同级,工农业分开,改五级政府架构为四级,省直管县,然后在作为城市的市(工业),和作为市镇的县实行权力机关直选,而在省一级可以由县市级权力机关代表代选,省一级是否完全直选与保障公民权利事实上没有太大关系。至于开放地方社团,有些不太现实,地方社团的开放几乎会导致国家政党的出现。改选政党、政治团体为选有能力、可信赖的人可能更好

作者:班门斧 回复日期:2007-10-10 11:22:52 

  回博浪沙的英魂

  

  是的,现在执政党有一种内心的担忧或恐慌,总是生怕一旦出现一个全国性的对手党团,自己立即陷入没顶之灾。

  

  我们可以给现在的执政党出谋划策,能够避免那种情况的出现。一是制定一个法规,地方社团登记只能在自己的省市内登记,在自己的省市内开展活动,超越地界从事政治活动可被视为违规作业。二是规定中央政权一级不进行党派竞选,保持原有的运作机制。

  

  以上两条一旦实施,造成全国党派之乱的可能性就不存在了(当然,你执政党不能腐败到民不聊生,官逼民反的地步)。

  

  现实上,香港的社团不会插手云南省的政务,也不会去干涉澳门的政务。为什么?因为云南和澳门的政务与香港的社团没有什么利益相关。同样,加拿大的各省市的党团,从来不去过问联邦的选举等事务,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党团,会专程跑千百公里远,花时间、耗精力、费金钱在与自己无关的、自己不能影响的事情上面的。

  

  所以说,开放地方社团,促进地方民主,对中央集权没有直接威胁。

作者:班门斧 回复日期:2007-10-10 11:28:31 

  “博浪沙的英魂”提出,普选到县市,省级领导由各地县市代表(精英团队)实行代表选举制,这也是一种可行的民主模式。

家园 这事就象在堤坝上开口子

必须非常谨慎,有周详的计划预案,有充分的执行能力,

否则本来只打算开个一米的口子,很快在压力下就可能变成了垮坝,本来打算造福于民,最后反而搞得一片汪洋

从下往上的步骤是应该的,同时应该从教育抓起,从小学生开始就有这个训练,

不需要有其他党团,只要D内允许同时有多个候选人,由选民而不是上级选择合适人选,D内随后追认对应职务(县长书记合并)就行,但这也是开口子的事

站在D的立场,普选制民主没什么好处,危险却一大把,当然没有积极性,虽然我们底层不这么看

家园 想起来小时候看的童话

农夫在地里刨到一个金调羹,献了上去,国王连声说好,突然沉下脸来,问:那金碗呢,你藏哪里去了?

家园 中央集权,地方民主,这个怎么操作?反过来还差不多,正好封建制

集权的基本要求是要统一思想,省市一级实行民主制,怎么保证选出来的领导人能统一认识呢?他们不支持中央怎么办?撤职?那民主有什么意义?

家园 送花鼓励。有些地方还需准确一点。

台湾也一再以多数票选出赌徒阿扁做总统

阿扁的“多数”是相对多数,没有超过50%的选票。

恢复言论自由

不存在恢复的问题,而是建立和完善。

以前有后来没有了,现在又想再要,才叫恢复。

中国的言论自由从古到今总体上一直是个在逐渐增加的过程,谈不上恢复。如果要说恢复,就会出现一个疑问:恢复到那个时期?

要建立和不断完善言论自由的环境。

家园 中央集权,地方民主,实例可行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我依然要感谢上帝。

即使是毛邓等政治天才,也万万想不到“中央集权,地方民主”这两个矛盾的、互斥的事物能够互生共存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更遑论一般的凡夫俗子了。

但全能的上帝,居然偶然地、恰巧地给中华民族制造了一个香港一个澳门,两个活生生的、实际可行的例子,用事实告诉中国人民,“中央集权,地方民主”是实有其事的。

把深圳建成香港模式,可以。

把上海建成香港模式,可以。

把重庆建成香港模式,可以。

把宁夏建成香港模式,也可以。

把云南建成香港模式,都可以。

至于中央与地方事务的重迭或冲突,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但也不是不可调和的。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法规和政策条文为依据。大体上中央统管外交、国防、国税、海关、以及关系国家命脉的超大型工业(包括石油、铁路、航天、核能、独立的大型国企等),并与地方比例共管教育、通讯、航运等一些牵涉全国的事务。省市主要负责自己范围内的事务。

总之,中央与地方,以明文划定职责权限,不妥之处或未详尽之处,以全国人大(议会)立法或释法的形式不断完善之。

“中央集权,地方民主”是一个超越人类智慧的创造,是神的赐予,或者按无神论的观点,是一种很偶然的奇迹。

家园 你先让香港人对中央纳税,服兵役再以此举例比较好
家园 此事必定后患无穷

呵呵,还是你去叫他们吧,你的能力比我强。

(BTW:当年第一次读到有关报导,我就高声叫起来了,香港不纳国税,实在是老邓一伙人的昏招。有什么理由一个占据最有利位置、最富裕的“儿子”,反而不“进贡纳税”,此事必定后患无穷。)

家园 在《关天茶舍》的有关讨论(2)

作者:博浪沙的英魂 回复日期:2007-10-10 12:04:03 

   班兄说的是,但我仍然有担心。开放地方政治社团,只关注本地区的利益会不会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反过来又会威胁到中央权威。在法律上只要允许有执政期望的政治社团的存在,很难保证它不会进一步采用各种方式要求掌握全国政权。

   无论是美国还是俄罗斯,都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的出现,某某情报局支持一个合法的地方政治社团发展为全国政治社团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中国很有可能由此分裂,正中别人下怀。

   所以我认为,不要搞政党或者政治社团选举,而直接搞人的选举,会是一种比较可能的方案。

作者:班门斧 回复日期:2007-10-10 12:59:50 

  1、本地的政治社团当然只关心本地利益,只要它不违反法律,不违背中央的政策就行了。“福建励志社”绝对没有必要去照顾甘肃的利益。什么地方保护主义云云是一个无必要的问题。

  

  2、没有什么所谓威胁到中央权威一说。中央与地方的义务和责任由法规和政策条文进行规定,就连未详尽事宜也可规定由全国人大(议会)释法。各干各的事,没有谁有多余的权威。

  

  3、一个省市级团体,如何“要求掌握全国政权”?它不怕其他省的人笑话吗?加拿大的任何一个省际政党,从来不会关心联邦的事务。(人要上班、吃饭、睡觉,你折腾那些无关的事情干什么)

  

  4、怎么可能“支持一个合法的地方政治社团发展为全国政治社团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这是缺乏法制观念的担忧。谁超越登记范围滋事活动,得到的是罚款、拘留、取缔、坐牢,有什么好发展的?

  

  5、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央一级不作开放式竞选,立法、执法、行政、警察、军队,明文规定集权统一。谁有多余的时间精力金钱浪费自己的生命去发展什么全国社团?为什么不去做生意多赚一点钱?

作者:博浪沙的英魂 回复日期:2007-10-10 12:29:00 

  看了这么长的一篇文章后,补充一点。关于司法独立,班兄所说的香港模式的司法独立应该是三权分立下的英美法系。司法是要独立,但完全独立是不可能的,法官不可能没有自己的政治观点而完全中立。相反,司法体系即使是在欧美有时也会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扰,比如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出现的问题。

   我想说的是,如果是完全的三权分立模式的司法独立,那么这种司法体系中的法官,会不会因为某些因素判定班兄的只允许地方政治社团存在的法律无效或者违宪等等。那么班兄的中央集权制下的局部的地方民主自由会不会毁于一旦?

   我的意见是司法独立是要做到司法体系的财政支出源于全国人大,即中央,而非地方,财政独立。司法体系中的人员的提名权源于地方人大,而非地方行政机关或党政机关,任免权属于全国人大。即提名权和任免权也独立于地方。不是很完善,还有许多漏洞~

作者:班门斧 回复日期:2007-10-10 15:24:05 

  “法官不可能没有自己的政治观点而完全中立”

  没有人企图要法官绝对中立,在法律程序的规范下、在职业道德和良心的鞭策下、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具体法官做到尽量中立就行了。香港、欧美的法官已是活生生的实例,不必多论。

  

  

  “我想说的是,如果是完全的三权分立模式的司法独立,那么这种司法体系中的法官,会不会因为某些因素判定班兄的只允许地方政治社团存在的法律无效或者违宪等等。那么班兄的中央集权制下的局部的地方民主自由会不会毁于一旦?”

  任何一个具体的省级法官,只是按条文司法,无权凌驾于全国人大等立法机构之上,无权判决国家法律“无效或者违宪”。

  再说,民主过渡时期的法律条文,是各方势力妥协的一种时代性“协议条文”,大家遵守共同前行,和平发展,和平过渡。但如果某一个或几个省级法官企图强行置全国执政党于死地,手中掌握着警察部队和军队的执政党也可以立即置他于死地,没有什么好客气的,这点不必讨论。

  

  

  “我的意见是司法独立是要做到司法体系的财政支出源于全国人大,即中央,而非地方,财政独立。司法体系中的人员的提名权源于地方人大,而非地方行政机关或党政机关,任免权属于全国人大。即提名权和任免权也独立于地方。”

  可以。

  但这类细节问题不是目前我们需要关心的。我们只希望人民和中央对“中央集权、地方民主”达成共识,将各省市建设成香港的民主模式。

家园 不一定,50年后一切都可能变。

此外,不上税,也就没有机会获选中央最高领导岗位。

家园 两个字可以形容这个事:荒唐

是啊,一个富得流油的省区,一个占据了家里最兴旺的商铺的“儿子”,居然五十年不上税、不纳贡。不求你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援,至少你也要把军费和中央办公费的比例分摊交了。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这个事:荒唐。

家园 说到底,是如何在民众自由的同时保证中共的集权。

个人认为,开放言论、信仰和结社等自由以及民主选举对中共的最大威胁是政党轮替,对执政者个人的最大威胁是其腐败和无能被揭露,对民众的最大威胁是立法和行政的低效。

我的建议是保证中共这个执政集团,但监督执政的个人。具体而言,是确立中共在人大的多数,例如51%的人大代表由中共内部民主选举,49%由公民民主选举。政府由人大选举产生。这样,中共可以持续执政,消除中共对丧失政权的恐惧。立法和行政效率不会过低,消除民众的担忧。而执政者个人受到各方监督,减少产生无能或腐败者的可能性。

家园 老兄此言大谬

第一,香港(或者其他任何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怎么能用“父子”关系来形容呢,更不能说纳贡了。中央与地方,是一个国之内全局和局部的关系。

第二,中央向地方征税的法理基础是中央向地方提供了某种服务和支持,如土地、人、财、物、保护等,否则征税就跟抢差不多了。从1949年到1997年,中国的中央政府对香港地区没有(也无法)提供可以作为征税基础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统治不仅要靠强力,更要靠收服人心。如果能用50年不征税赢来全体香港人民的心,可以说是很值得了。

香港在1997年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但那是香港人自己建设起来的,中央政府在1997年之前很难说得上对香港的经济发展有过什么贡献。如果中央政府在1997年或1998年就要对香港征税,无疑会让香港人错误地认为回收香港就是为了香港的钱。

说实在的,中央政府对于香港和澳门是亏欠的,在1949年到1997(1999)这四十八年(五十年)里没有能力尽到中央政府对这两个地区的义务,让两地继续沦丧于外国殖民统治之下。中央政府免费在两地驻军,实在是一种补偿。免征税负50年,也是这种补偿的一部分。

第四,中国哪里有(各地方)按比例分摊军费和“中央办公费”这种做法。中央财政是全国统筹的。

第五,我看不出这项政策会有什么“后患”。难道说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地的诸侯今后敢向中央提出不担税负?看中央政府不拿大苍蝇拍打死他。

台湾将来回归了,武统也好,和统也好,倒多半会免税。无他,收买人心,同样值得。

最后,中央政府真的不缺那点钱。真佩服老邓当年看得远,有骨气。

家园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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