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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有遗产税吗?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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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中国有遗产税吗?

    人民日报外版上说,还在争论,不知道是在争论应该不应该有遗产税,还是应该有多少遗产税?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争的。中国现在贫富如此不均,有些人为富不仁,有些人钱路不正,绝对应该开征遗产税,而且应该重税。听说有的国家遗产税高达70%,中国也应该效仿。子女吃遗产,这不应该鼓励。家产万贯的人,应该鼓励回馈社会。不愿意交遗产税的,可以捐助公益事业,应该容许青史留名。不征或者少征遗产税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 家园 一点看法

      normative理论:

      征遗产税,是收入再分配。从福利经济学角度看,这是实现社会总体福利增加的。

      富人家很有钱,每多花一块钱所带来的边际效用是很小的,而且趋势是越来越小。穷人家没钱,每多花一块钱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很大。假设富人有100块钱,吃了80块钱的包子,再多一个都吃不下了;穷人有10块钱,都买了包子吃,但还是相当饿!如果富人直接给穷人10块或者20块,穷人那来买包子吃,他的福利大幅增加,那社会总福利也是随之增加的:经济学叫做Pareto-Improvement。但事实上,富人不太可能把自己的钱给穷人,所以国家要通过强制手段实现这件事情:国家征遗产税,通过转移支付或者提供公共品,实现富人和穷人的初始财富状态改变,也就是收入再分配,最终达到帕雷托改善。

      postive理论:

      如何决定遗产税,税率,税基,税务减免优惠。。。这些决策不是一维的决策,而是多维的。在直接民主的立法程序下,多数票通过的机制可能行不通,因为它可能导致循环多数票而得不出结果。在党派竞争的立法程序下,可能出现利益交换而得不到最优的(遗产税)结果。

      这个税,到底怎么样,得看立法过程怎么样,是否能最大限度的往社会福利最大化这上面靠。

    • 家园 遗产税,征还是不征是原则问题

      遗产税,征还是不征是原则问题,如何征收是操作问题。

      遗产税是累进税制的组成部分,是抑强扶弱、“打土豪分田地”的手段。缺少了遗产税的累进税制是不完善的,不足以改变自然竞争状态下强者俞强、弱者俞弱的趋势。

      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内的、温和长期的“打土豪分田地”来保持生态平衡,就必然会有制度外的、短期暴烈的“打土豪分田地”来恢复生态平衡,就是改朝换代了。改朝换代不是目的,改朝换代过程中的“打土豪分田地”才是目的。

      遗产税征还是不征是一个问题,税率的多少是另一个问题,这是当今开放环境下的问题。富人是没有祖国的。税率太高了,富人们就卷款到维尔京了。

    • 家园 话说人大也是人,

      哪个不想多留点给后代?能立这个法么?

      从老百姓角度看,这税征了用到哪去?你说用到社会福利上去,谁信?还是拿老子的现钞比较稳心。

      • 家园 要是人大代表庸俗到这个地步,那中国真是没希望了

        我想不至于。

        征来的税用到政府开支,信不信都是一回事。谁要是敢把征来的税藏进腰包里,那离千刀万剐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 家园 征收成本与社会福利

      对税收没什么知识,说点直觉:

      税收的目的应该是社会福利的提高。现在有这样一种倾向,立法环节好大喜功,追求法对社会生活的干预程度向“现代”国家全面看齐,出现很多不考虑操作的技术问题而草率立法的情形。这造成的结果一是法律不能执行,法律权威性下降,还不如无法;而是法律执行成本过高,立法的目的未能达到。

      拿遗产税而言,如果要执行的话财产登记制度作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是先决的: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属的权利确认、继承过户程序、“遗产”的界定等。没有考虑这些问题,税基始终是个模糊的东西。比如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唯一共同居住的房屋算不算?被继承人身故,其股权资产如何做到必须强制过户?银行实名户口怎样保证了解被继承人身故信息?被继承人各类资产合并计算起征点还是分别计算?纳税对象是财产属地还是当事人属地(事关当事人入外国籍)?否则,征税成本过高,未必达到效果。总之,在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上碰到的种种公平性问题在设计遗产税制度是也都会碰到。

      • 家园 看来是我想当然了

        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我没有想到,幸好有专家。不过财产和银行实名登记制度是现代税收制度的基础,不管实行不实行遗产税,都要建立的呀。

        财产属地还是当事人属地的问题,应该和政府之间不双重收税的协议连起来,按财产属地收,税率不同的,当事人属地增收剩余部分(假设当事人国家的税率更高,否则只收财产属地,差额自认倒霉)。

        共有财产、程序问题、权力确认什么的,都是法律要具体考虑的,但不能因为有这些技术问题而否认某一税种的根本合理性和必要性。

        征税成本是一个问题,但实名制度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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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晨大好快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遗产说没有必要或者不合理。只是认为在遗产税立法之前,全社会要踏踏实实的把财产登记这个基础制度真真做起来。否则立法老爷们闭门抄一些的外国经验弄出来的东西难免成为无本之木,成为政绩供起来,于社会福利及公平无补啊。

          我供职的行业这些泥菩萨法规太多了,人人熟视无睹,一叹!

          • 家园 镐兄高见

            财产登记肯定是应该搞的,越快越好。这一关不过,银行信用调查什么的都做不下去,信用卡、借贷都会有问题,社会的金融活动就难以深化。

          • 家园 然,从法律规章制度

            的数量上来说,中国已经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但是从法律规章制度的操作和执行效果看,连政府自己都不讳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家园 另一个例子:燃油税

      虽然我们进口的原油都是品质很差,价钱低的高硫原油,但是国内的汽油价格也随着国际油价的增长而增长,倒是国内相关部门还出来澄清:我们国家的汽油价格比别的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我们除了要交汽车跑路的汽油钱,还有交养路费、车船使用费、每当过路过桥什么的,必不可少的要多交个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这些费用加在一起,用车的成本也就赶上发达国家了。

      早就有人提出把零七八碎的收费变成汽油附加税,以后谁跑路多谁多交钱,俺买个车在家放着,也交一大堆养路费什么的是不是有点怨?

      政协人大倒是也讨论了多次,但是具体实行的时候老是不了了之,根源是影响到了利益阶层的根本利益:交通部门要靠这钱养活那么多人,还有许多其他部门都可以从中拿到不少收入啊。

      要想让一部法律实行,要看是谁来立这个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能指望他公正吗?原来大家说政治腐败,现在叫司法腐败,马上要转到立法腐败了。

      遗产税,影响到什么人的利益,要实行的话,不容易。。。

      • 家园 这个问题国外一样存在

        高速公路和大桥有很多是收费的,北美少一些,还是有,主要是城郊环路,而不是州际公路,但欧洲(至少是法国)高速公路大多是收费的。

        在北美,一般来说,汽油钱里,税比成本多。前一阵子汽油价格猛涨,还有议院提出要降低汽油的税率,“还钱与民”,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法律的公正性可以没有问题。如果把政府看成一个整体,当然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问题。不过中国的三权独立是另外一个话题,还是不要扯得太远。

        • 家园 不能这么说吧

          您也在加拿大,我也就知道加拿大。所谓收费的公路、大桥,所属权在私人公司,不是国家政府。国家建了路桥靠税收养不起卖给了私人,当然私人要赚钱,这跟国家收税收费有关系么?国内那些收费的有以私人名义收费的么?

          况且大多数这种路桥不是日常的必经之路,收费也可以分流免费路的车流。楼上说的意思是那些车不跑也收的费,而不是跑得越多越收的多税。像那些收费的路桥,我宁可堵车也不跑,我用得着交么?有钱的主愿意跑去交钱,我正高兴呢。燃油税收的那些钱政府够用来建设那些堵着也能走的免费路不就行了,国内收着养路费,不还是存在这么大量收费的破路啊?

          • 家园 加拿大收费的路桥比较少

            向多伦多的407(?),BC的Coukihala(?),绕路不是不可以,但很多时候就不值了,时间陪进去太多,时间也是钱哪。

            美国要多一些,旧金山的金门大桥,休斯敦的Sam Houston Freeway,New Jersy的Turn Pike。

            中国的“国家”和“私人”有点不大好划界,政府交通部门大概算国家,国营公司集资修建的,可能和北美的“私人”更接近一点,都是要赚钱的。

        • 家园 简单地偶要说的是

          人大是中国的立法机构,法院是执法机构,现在人大里面很大部分是官员、企业家、社会名流如导演演员歌星之类的,这些人算得上是既得利益阶层,如果征收遗产税,影响最大的就是他们,所以要他们去通过这个立法,偶看比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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