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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质疑 -- 边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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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质疑

    看起来所谓的曹雪芹写了《红楼梦》真的只是一个谎言啊,虽然没有看过《红楼梦》,不过现在倒是对这个有些兴趣了。

    高鹗认为:“《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现代新红学派领军人物胡适坚信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在确认曹雪芹是曹寅孙子后,进一步认定“《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 因此新红学派认定曹寅之孙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

    新红学派讲的曹雪芹,实际上是三个概念不同、互不相干的曹雪芹的凑合体。这三个曹雪芹:第一个是小说《红楼梦》第一回文字以及脂批文字中出现的曹雪芹(简称“小说曹雪芹”),第二个是曹寅孙子曹雪芹(简称“曹孙曹雪芹”),第三个是清代人诗文中的曹雪芹(简称“北京曹雪芹”)。

    自胡适开始的新红学派把“曹孙曹雪芹”中的曹雪芹身世和曹寅家事、“北京曹雪芹”中的曹雪芹真实性、“小说曹雪芹”中的曹雪芹与《红楼梦》关系等不相关联内容揉和在一起,制造出一个并不存在的“红学曹雪芹”。虽然考证近百年却始终没能让这个“红学曹雪芹”脚踏实地站立起来,却还有红学专家在奋力捍卫曹雪芹,认为在没有获得新证据之前不能推翻旧论。

    所谓“曹寅孙子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说,本身就是一桩“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疑案、错案。正本清源,还曹雪芹本来面目已是红学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Tags): #红学(pzhmzg)
    • 家园 胡适有两点贡献是不可动摇的:1。指出了版本的价值,

      2。指出了贾家和曹家的关系。至于说作者就是曹雪芹,他的证据稍薄弱了一些,但目前别的种种说法并不更高明。

      现代人作这些研究,除非有新的材料发现,很难超过胡适俞平伯等人,因为旧学功力差太远了。说实在的,当今能读竖排繁体不加标点的书的人都很少。这在胡适时代也就是个小学生的水平。

    • 家园 我觉得胡适对红学的贡献有两个

      第一是发现了脂本的价值。第二个是破除了索隐派的瞎猜,开红学研究新路。

      但是他的不足也很明显,第一是开山之后没有深究下去。第二是没有完全跳出索隐派的圈圈。实际上是索隐派的一个分支。第三就是陷入了另一个误区。一定要把红楼梦和真实的曹家对应起来,也就是自传说。

      至于石头记作者是谁,目前推翻曹雪芹的证据不足。

      另外,周汝昌的的观点,是背景说。晚年走火入魔不影响他早期的成就。我觉得背景说比较靠谱。

      • 家园 能简短介绍一下周汝昌的的背景说吗?没查着。
        • 家园 主要内容还是在《红楼梦新证》里面

          简单说。

          胡适的主要观点是曹雪芹写的是曹家末世的事情。所以想了很多办法让曹雪芹赶上那个末世。其中有些观点和证据就比较荒唐了。

          周汝昌认为曹雪芹没有赶上那个时间段。但是曹家在北京的复兴时间赶上了。而曹雪芹写石头记,不是自传,只是以曹家为背景的一部小说。里面的人物有原型,但是不应该一一对应。

          我觉得《红楼梦新证》这部书里面,第一个亮点是对史料的搜集,第二个亮点就是对脂砚斋的分析。

          其实脂本出来后,索隐派就破产了。后来如霍氏姐妹的《红楼新梦》,刘心武的秦可卿,不过是借尸还魂。说白了就是歪批。

          凭记忆写的,应该有错误。

    • 家园 这还不算脂砚斋也是伪书的可能,所以新红学简直就是狗屁

      那个姓周的还考证出曹雪芹是曹操的后代,你爷爷的,我考证的没准是夏侯渊的后代,那个跑到他处的夏侯懋也是他先祖呢,行刺齐桓公的曹沫更是祖宗的祖宗啊。

      新红学派的人怎么都这么白痴啊!!!!

    • 家园 六、谁是《红楼梦》的作者?

      “小说曹雪芹”是谁?近百年来,人们找不到脂砚、畸笏,也同样找不到“小说曹雪芹”。脂砚、畸笏、曹雪芹都不是真实姓名。纵观明清小说,著书人的根本目的不同于今人。不象现代人写书著作有稿费有版税,还能出名成家,名利双收。在那时小说称“闲书”,写小说被人看不起,是个赔本倒贴的事,还要冒抄家、充军、杀头的危险。而且著作的刊印大多是在著书人去世以后,扬名与获酬于著书人本人无涉的。写小说,搞不好就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祸及子孙,这一点撰书人是心中有数的。特别是在《红楼梦》(或称《石头记》)撰写与流行的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盛行文字狱的朝代。我们见过有多少本的古典小说,撰书人把自己的真姓实名写在上面让人知道的?!著作人能做到实名制的真是凤毛麟角。大多还不是后人一本一本的研究考证出来的吗!当然也有考证不出来的。《红楼梦》(或称《石头记》)的作者也跳不出这条规律。《红楼梦》(或称《石头记》)的著作者,不管他对当时的社会有无成见或者有无政治企图,也不管他是否因为活得无聊而在舞弄笔墨还是有他个人的什么目的企图,但有一点是不能轻易否定的,这就是他绝对不会笨得自动送上门去受牢狱之灾、甘冒那个满门抄斩风险的。

      《红楼梦(或称《石头记》)这样被历代称之为“淫书”的小说,在书中开门见山地引出:“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一下子点出与《红楼梦》小说有关的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三人。更有甚的是脂砚还要在脂批中牵出曹雪芹的兄弟棠村:“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简直是在找死、送死。脂砚、畸笏尚且不是真名,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棠村怎么可能会是真姓实名呢!红学家们对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棠村、脂砚、畸笏四人的考证花了上百年的时间,还不知所措,拿不出真凭实据的事实本身,就是最好的实证。

      脂砚斋为了隐藏《红楼梦》的真正著作人,为了躲避因《红楼梦》文字而可能随时发生的牢狱之灾,为了保护作者、保护自身、保护家族,在批注《红楼梦》时故意设套下陷阱,摆出迷魂阵,仿佛在向人们指明一条寻找《红楼梦》著作人的线索:《红楼梦》书上明写参与《红楼梦》撰写的有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棠村四人,又在脂批中指出作者避讳“寅”字。目的只有一个,误导企图破解著作人身份的“好事者”,让他们去寻找那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曹雪芹们”。经过新红学派与考证派近百年努力,凡是有关联的历史资料都已寻遍、找遍,要说还有什么资料遗漏的话,也只能是去大海捞针了。事至今日,想再继续找出这个“小说曹雪芹”的可能性,已是微乎甚微了。

      《红楼梦》有没有撰写人?当然有。哪是谁?一个真名实姓肯定不是叫曹雪芹的人。鉴于对《红楼梦》作者的考证已花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尚无结果,只能不无遗憾地承认这个既不会是为时过早,也不会是为时过迟的事实:小说《红楼梦》的作者:佚名。

      自胡适开始考证《红楼梦》以来,红学中就开始产生了三个不同的曹雪芹。胡适一面研究《红楼梦》小说中的“小说曹雪芹”,一面又对曹寅家族的史实作详细的研究考证,以《红楼梦》的小说情节、情景,同曹寅家事相互印证,得出所谓“《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结论。胡适为了使自己臆想中的曹雪芹在现实中能站住脚跟,制造了一个并不存在的曹寅孙子——“曹孙曹雪芹”;胡适在敦诚、敦敏兄弟等人的诗文中发现并考证到“北京曹雪芹”存在的事实,成为胡适理想的现实佐证。在胡适完成了这个初步的考证过程以后,后继者们又在不断的作补充考证,使得胡适臆想中的曹雪芹越来越丰满,考证者以胡适的“曹雪芹是曹寅孙子”考证结论为前提,继续考证、挖掘曹寅家事,以用曹寅家事与《红楼梦》相互索隐的方式,吸引人们视线,转移话题。使“小说曹雪芹”在公众心目中成为曹寅的孙子,稳固了胡适的“自传说”。

      “北京曹雪芹”是新红学派自认为掌握在手中的有力武器。新红学派把不确实的、没有充分证据的历史资料,拿出来作为相互印证的“证据”,使得“北京曹雪芹”也成为了曹寅的孙子。以不断考证挖掘“北京曹雪芹”的历史资料,制造出一个“北京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假像,而绝口不提“北京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证据有无。由此认定“曹寅孙子曹雪芹撰写了以曹寅家族兴衰为背景的《红楼梦》”。但所有的一切证据,仍处在假设状态之中。

      胡适开创的新红学派捕风捉影,从并不是第一手直接证据的清代人诗文中引来片言只语,硬说曹雪芹是曹寅孙子,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花了近一个世纪时间的考证查了曹氏宗谱、查了曹寅的家族历史、查了生活在北京的曹雪芹,没有获得那怕是一个字的第一手直接证据,根本证实不了清代人诗文中的片言只语,也证明不了“曹雪芹是曹寅孙子”、“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说法。所有的考证调查的实质内容都涉及不到《红楼梦》,与《红楼梦》小说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以忙碌百年的代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新红学派的考证是在无中生有。新红学派自胡适开始就存在着一种潜意识,以致成为红学考证的指导思想:只要是曹雪芹就是曹寅的孙子,只要是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其他的都不在话下,可以用假设来“解释”,可以花时间来“等待”证据。

      近百年的绝大多数时间内,《红楼梦》的研究仅限于在少数的专家、学者之间,广大的知识阶层根本无法接触研究资料,就连脂砚斋的批评文字也只能借助于红学专著获得信息,除了听从专家、学者的研究结论以外,也就是只能是人云亦云。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逐渐普及,并为广大民众所掌握。一大批爱好《红楼梦》的发烧友,不辞艰辛,搜罗红学研究资料,特别是运用网络技术,广为推介普及,使红学研究从深藏的楼阁走向民间,功不可灭。从此,对《红楼梦》的研究,不再只是专家、学者们的事了。

      百年红学因民众的参与,人们审视已成为红学主流的新红学派的红学理论,旧话重提,使原来被深沉在底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呈现在广大红迷面前。

      自胡适开始的新红学派对《红楼梦》的考证,有点象逛超市、进农易市场的一些人,见到凡是自己需要的就从货架上拿,不分质次不辨真假地往手中的货篮扔。以考证曹寅家族,曹雪芹生存的假象掩盖真相。把一些不确实的、有待证实的资料引以为据,并且还用这些资料相互印证;采取以虚证虚,以虚代实,以实代虚的手法,在虚虚实实之间混水摸鱼。胡适的立论,为红学研究带来的隐患也已浮出水面。红学界中以新红学派为代表的主流意识认为,曹寅的孙子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尽管红学界内,对此未曾有过统一的认识,而且争论不休。但是他们运用学术机构的权威,出版的权力,把这个“红学曹雪芹”推向社会,灌输给世人,强制公众接受,成为“红学研究”的主流派。强求统一的结果是曹雪芹成了当然的《红楼梦》作者,而那些质疑“曹寅孙子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声音,反倒是成了红学研究中不协调的噪音。红学研究中的一些人,顺着胡适竿子往上爬的,离开《红楼梦》小说本身越走越远。新红学派百年考证的结果是培育出一个将胡适的“自叙传”推向高潮的“曹氏家事说”, “曹寅家事说”逐渐盛行,因运而生的“曹学”红遍神州,大有替代《红楼梦》的架势,曹寅家事研究成为《红楼梦》研究的正统。百年考证的结果,还孽生出依附于“曹学”的“秦学”,一个轰动世人的惊人之举成就了新红学的惊世绝唱。“秦学”的折腾竟让一些红学大家也开始坐不住了。红学研究如果再不正本清源,不知将来还会闹腾出什么样的奇谈怪胎,也打着红学的幌子现世。

      时至今日,尽管不断有人在向新红学派、考证派提出异议。新红学派、考证派守旧的顽固态度令人惊讶,他们除了拒绝异议之外,还企图让异议者提出新证据。言下之意,不证实出一个新的曹雪芹就推翻不了红学中现有的曹雪芹。从来只有听到:缺乏确凿证据证实的论点,不能被采信;从来没有听过:站不住脚的论点,不该被世人抛弃。新红学派想维持旧论,必须拿出“北京曹雪芹”是曹寅孙子的确凿证据,必须拿出“北京曹雪芹”有写过《红楼梦》的确凿证据。但他们永远也拿不到这样证据的,因为这个事实不存在。

      新红学派为什么不能面对现实?因为“曹雪芹是曹寅孙子,是《红楼梦》作者”的信条,是新红学派的金科玉律。在一些新红学家看来,如果承认现实,“忽喇喇似大厦倾,”“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仅个别红学家的等身著作将毁于一旦,而且还极有可能在红学圈内名誉扫地。

      己成为红学主流的新红学派顽固坚守旧论,同时又不容别的观点存在。他们如此地欺骗舆论、欺骗世人,简直是一场百年闹剧。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真令人啼笑皆非。这场闹剧到了该落幕的时候了。回顾历史,数百年前中世纪的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提出太阳中心说,向教会的上帝创世说叫板。尽管随着科学的进展,不断证实上帝创世说的荒谬,教会仍拒绝接受真相;迟至数百年后的现代,罗马教廷才声明承认哥白尼学说的正确。现在红学所处的境遇是何等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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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五、“小说曹雪芹” —— 一个被虚构中的曹雪芹

      新红学派认定“北京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那末,他——“北京曹雪芹”同《红楼梦》中出现的、脂批笔下的“小说曹雪芹”是不是同一个人呢?

      八十回本的《红楼梦》或称《石头记》,只是在第一回中出现过“曹雪芹”名字,仅此而已。原文是: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

      《红楼梦》为什么要写上这些文字?作者交代是为了达到“出则既明”的目的。因而曹雪芹在小说《红楼梦》中起的作用,相当于同一文字中的空空道人(即情僧)、吴玉峰、东鲁孔梅溪三个名字。不同的是,空空道人曾在《红楼梦》书中几次三番地出现,是《红楼梦》中文学人物,是一个虚拟的人物。而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这三个人的名字,在八十回的《红楼梦》中仅仅出现一次,再无重复。

      《红楼梦》原文在写了空空道人、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四人之后,紧接着又写明是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曹雪芹的工序只是“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然后“题曰《金陵十二钗》”,不是《红楼梦》,也不是《石头记》。最终把书名确定下来的是脂砚斋自己。同时,脂砚斋还以脂砚的名义在《红楼梦》书中不断地评批作注。

      新红学派中的考证派,考证了近百年,也没能指出在现实中的吴玉峰、东鲁孔梅溪。不仅如此,就连脂砚在写一回脂批中提及的曹雪芹兄弟曹棠村也没有找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可见《红楼梦》中人名的虚假程度。

      脂砚在《红楼梦》第一回对甄士隐的批注是:“名姓甄,(甲戍本眉批:真。后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名费,(甲戍本侧批:废。)字士隐。(甲戍本侧批:托言将真事隐去也。)”即甄士隐者,真事隐去也。

      脂砚为贾雨村的批注是:“姓贾名化,(甲戍本侧批:假话。妙!)表字时飞,(甲戍本侧批:实非。妙!)别号雨村(甲戍本侧批:雨村者,村言粗语也。言以村粗之言演出一段假话也。)者走了出来。这贾雨村原系胡州(甲戍本侧批:胡诌也。)人氏。”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有这么一句:“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庚辰本有脂砚的夹批:“设云‘大概相同’也,若必云真大同府则呆。”

      脂砚通过小说《红楼梦》两个开场人物的姓名,明确告诉读书人,《红楼梦》(或称《石头记》)写的是“真事隐”的“假话” ,“实非(可以理解为非实)”。用今天的现代语言来表达就是:《红楼梦》是文学作品,其内容情节纯属文学创作;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脂砚在批注告诉读书人,《红楼梦》的地名、人名大多为谐音借字。作者已在贾雨村这个人名上已为读书人打了预防针,也骂倒了一批读书人:贾者假也,雨者语也,撰书人作假语;雨者又愚也,村者蠢也,信之者则愚蠢。

      《红楼梦》的描述、脂砚畸笏的评批、历史资料的考证,无不表明表明:《红楼梦》中的曹雪芹是个不属于现实的曹雪芹。曹雪芹之所以在小说中出现,完全是因小说情节铺排的需要。空空道人、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都是《红楼梦》中虚拟的文学人物。

      “小说曹雪芹”有可能是隐藏着小说《红楼梦》作者真实身份的文学虚拟人物,但“小说曹雪芹”并不等于就是作者。

      读《红楼梦》及其脂批,似乎这个“小说曹雪芹”不但与脂砚熟悉,而且非常接近

      第一回脂批有: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

      第二回脂批有: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第十三回脂批有: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第十八回畸笏批有:

      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意。

      第七十五回脂批有: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脂砚、畸笏评批《红楼梦》是因为,脂砚、畸笏确有其人,但他们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隐在云雾中。脂砚、畸笏也是个“真事隐去”的化名。

      “小说曹雪芹”呢?脂砚先是说:曹雪芹 “披阅”、“增删”《红楼梦》并且对书作了纂目、分回,然后“题曰《金陵十二钗》”。后来脂砚又说:“雪芹撰此书”。云遮雾罩地让人去琢磨。

      “小说曹雪芹”活了多大年纪,谁也讲不出。有关“小说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唯一线索是脂砚在《红楼梦》甲戍本第一回的一则批语: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就是脂砚留给读书人的线索。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中一则畸笏的批语称:“暂记宝钗制谜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可见“芹逝”在“丁亥夏”之前。

      在清康熙、乾隆、道光三朝间的壬午年,只有康熙四十一年(即公元1702年)、乾隆二十七年(即公元1762年)和道光二年(即公元1822年)这三年。

      “小说曹雪芹”究竟去世在哪一个壬午年?假定“小说曹雪芹”和“北京曹雪芹”是同一个人的话,我们可以根据“北京曹雪芹”的去世时间来推定“小说曹雪芹”的去世时间。

      关于“北京曹雪芹”的去世年份,同“北京曹雪芹”有私交的敦诚(公元1734—1792年)在《四松堂集》里存有一首题为《挽曹雪芹(甲申)》的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垌。”

      此诗标明的作诗时间是在“甲申”年。而在敦诚生存期间(公元1734—1792年)内,只有乾隆二十九年(即公元1764年)才是甲申年,因而该诗应是作于乾隆二十九年(即公元1764年)。

      那么,“小说曹雪芹”的去世年份应该是哪一个壬午年呢?按新红学派认定的观点推算,脂砚笔下写的“小说曹雪芹”去世年份,只能是与敦诚写《挽曹雪芹(甲申)》诗的甲申年(乾隆二十九年,即公元1764年)相接近的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绝不可能是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或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

      我们虽然不知道“小说曹雪芹”活到多大年龄才去世,但“小说曹雪芹”去世在壬午年除夕日(即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3年2月12日),这是可以确定的。有《红楼梦》的脂批为证。乾隆二十七年壬午的除夕日,按历法的换算,是在公元1763年2月12日。

      “北京曹雪芹”我们也不知道他活到多大年龄才去世。“北京曹雪芹”去世的时间,以敦诚《挽曹雪芹(甲申)》的诗来看,从情理上推断“北京曹雪芹”去世的时间应是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即公元1764年)。因为该诗是“挽诗”。所谓挽诗,其“挽”的时间应该是在死者刚去世或去世不久。“挽”的时间长了,也就称不上“挽”了。人死半年、一年以后还能“挽”么?不再是“挽”,而是用“悼”、“哭”、“痛”、“伤”、“吊”、“思”、“忆”等字了。

      “小说曹雪芹”的去世于壬午年的除夕日(即乾隆二十七年),是在公元1763年2月12日)。壬午年以后是癸未年(即乾隆二十八年),癸未年的除夕日是在公元1764年2月1日。之后的第二天才是甲申年(即乾隆二十九年)的正月初一日,即公元1764年2月2日。“北京曹雪芹”的去世时间是在甲申年(即乾隆二十九年),也就是公元1764年2月2日以后。时间上的差距:“小说曹雪芹”先于“北京曹雪芹”去世在一年以上,也就是说两人的去世时间相隔在一年以上。

      新红学派及其考证派为了使“北京曹雪芹”的去世时间同“小说曹雪芹”的去世时间能够吻合,作了种种的假设,如敦诚在曹雪芹去世一年后才获悉消息、敦诚听到的是不确实的曹雪芹去世时间等。这也仅仅是一厢情愿的假设,完全没有史实证据。没有必要作这样那样的假设,敦诚本人的诗作及《红楼梦》与脂批的文字中也不存在作这种假设的可能性。

      “小说曹雪芹”的去世时间,进一步证实了“北京曹雪芹”不是“小说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因为这里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新红学派想把两个曹雪芹合而为一,但他们不管用什么办法,也做不到把两个“曹雪芹”的去世年份合而为一:因为在两个曹雪芹的去世年份之间,相隔着整整一个癸未年,“北京曹雪芹”要比“小说曹雪芹”迟一年以后才去世的。这一个天大的漏洞怎能搪塞的过去呢!“小说曹雪芹”和“北京曹雪芹”的死亡时间,分别都有来自亲朋友好的直接文字证据,绝对不是那种道听途说的传闻。谁能否认他俩不是独立的二个人!又有谁能把这二个独立的人揉合为一个人?任何借口也抹杀不了这个最简单的事实。“北京曹雪芹”不是“小说曹雪芹”。“小说曹雪芹”只是一个文学虚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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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四、“北京曹雪芹”之后的清代人笔下的曹雪芹

      以活了六十八岁的裕瑞(公元1771-1838年)为例。裕瑞的生存年代与敦诚、敦敏、张宜泉他们较为接近,他在《枣窗闲笔》中留下了二则关于曹雪芹的信息:

      《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诸家所藏抄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盖因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故今所藏诸稿本未能划一耳。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必当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贻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致令《红楼梦》如《庄子》内外篇,真伪永难辨矣。不然即是明明伪续本,程高汇而刻之,作序声明原委,故捏造以欺人者。斯二端无处可考,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者无疑。作《后红楼梦》者遂出,……多杀风景之处,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恒纸贵京都,雅俗共赏,遂浸淫增为诸续部六种,及传奇、盲词等等杂作,莫不依傍此书创始之善也。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因以备知府第旧时规矩。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性情遭际,一一默写之,唯非真姓名耳。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裕瑞短文的前一则说:“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在后一则说:“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

      把裕瑞文字同《红楼梦》第一回作对比:“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如同一辙,可知裕瑞的文字源自《红楼梦》小说。

      曹雪芹者,何许人也?裕瑞说:“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裕瑞仅知曹雪芹姓“曹”而不知其名,猜测“雪芹”是“字”或“号”,在旗“汉军”,但不知旗籍。从这句话不难判断裕瑞对曹雪芹是不了解的。

      既然不了解曹雪芹,但裕瑞还是要写“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闻”是听说、传闻。裕瑞是因听说(传闻)前辈的远亲中有人同曹雪芹有较好的交往,故知“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红楼梦》“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性情遭际,一一默写之,唯非真姓名耳。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

      裕瑞还称:“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

      裕瑞将“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随园”、“曹家故址”、“大观园”联系在一起。“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难怪新红学派也将裕瑞的这些文字作为曹寅之孙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证据。

      裕瑞提供的信息虚虚实实,且都来自流传的传闻,因裕瑞自称 “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似乎增添了可信度的砝码。但传闻不是事实,传闻是否属实应由史实来鉴定它的真实程度。遗憾的是,如同本文前面所述,曹寅家族中找不到这个不见生父的曹雪芹,同“北京曹雪芹”有过私交的友朋也不能证明“北京曹雪芹”有写过《红楼梦》。那末,裕瑞笔下的这个曹雪芹又是谁呢?除非裕瑞笔下的这个曹雪芹是另有其人存在,但又没有史料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裕瑞在当时不仅读过《红楼梦》的抄本,也读到了高鹗的《红楼梦》续书。而程伟元、高鹗在《红楼梦》序中则认为:“《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裕瑞这种貌视来历清楚实则不明、查无实据的传闻文字,用来证明“曹寅之孙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就是牵强附会。

      象裕瑞这类在“北京曹雪芹”死后出生的清代人,不可能同曹雪芹有交往。他们的曹雪芹信息只能来源于:口耳相传的传闻或前人留下的笔墨文字。除此之外,就是他们自己的猜测、判断了,其中以讹传讹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不能厚望从“北京曹雪芹”之后的清代人笔下,能得到比同“北京曹雪芹”有私交的友朋更多的、更确切的曹雪芹信息,他们的所知不可能比前人更多、更清楚。

      此后还有更多的清代人在他们的笔下出现过曹雪芹、或者《红楼梦》的作者,诸说不一,真是五花八门。

      如西清的《桦叶述闻》说:“《红楼梦》始出,家置一编,皆曰此曹雪芹书,而雪芹何许人,不尽知也。雪芹名沾,汉军也。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官累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故繁华声色,阅历者深。然竟坎坷半生以死。宗室懋斋(名敦敏)、敬亭与雪芹善。懋斋诗:“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敬亭诗:“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两诗画出雪芹矣。”

      西清的“曹雪芹”信息从何而来?似曾相识,同本文在前面所引的诗文比较一下,不就明白了。而且西清笔下的曹雪芹是曹寅的曾孙,曹寅是曹雪芹的曾祖父。

      又如陈其元的《庸闲斋笔记》叙:“此书乃康熙年间江宁织造曹练亭之子雪芹所撰。练亭在官有贤声,与江宁知府陈鹏年素不相得,及陈被陷,乃密疏荐之,人尤以为贤。至嘉庆年间,其曾孙曹勋以贫故入林清天理教。林为逆,勋被诛,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

      陈其元的“曹雪芹”信息从何而来?陈其元笔下的曹雪芹是曹练亭的儿子,曹练亭是曹雪芹的父亲。

      何曾相似,汪堃在《寄蜗残赘》中写着:“《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间,后遂遍传海内,几于家置一编。……相传其书出于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汪堃未说曹雪芹是谁的儿子或孙子,但他和陈其元不同的是说曹雪芹的孙子是“逆犯曹纶”,而陈其元说曹雪芹的曾孙曹勋是逆犯,“灭族之祸”,“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

      更有甚的是毛庆臻在《一亭考古杂记》中说:“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衍江浙,每部数十金;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

      史实如何呢?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写道:

      “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簃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瑊,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寄蜗残赘》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今人至今还考证不出“北京曹雪芹”家事和子孙后代,他们的笔下倒有了“因果报应”之说。似陈其元、汪堃、毛庆臻这样的文字,难道也能当作史料来作佐证!

      也还有流传《红楼梦》作者非曹雪芹之说的。如:

      陈镛在《樗散轩丛谈》中说:“《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兼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近闻更有《续红楼梦》,虽未寓目,亦想当然矣。”

      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说: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之子,何人也?余曰:明珠子名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其人也。恭读乾隆五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上谕成德于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中式举人,十二年癸丑科中式进士,年甫十六岁,然则其中举人只十五岁,与书中所述颇合也。此书末卷自具作者姓名曰曹雪芹。袁子才《诗话》云:‘曹练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则曹雪芹固有可考矣。又《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试赠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构楝亭,即曹雪芹也。)

      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中说:“《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乾隆五十年以后,其书始出,相传为演说故相明珠家事。……此书全部中无一人是真的,惟属笔之曹雪芹实有其人,然以老贡生槁死牖下,徒抱伯道之嗟。身后萧条,更无人稍为矜恤。则未必非编造淫书之显报矣。”

      徐珂在《清稗类钞》中是这样说的:

      《红楼梦》一书,所载皆纳兰太傅明珠家之琐事。……

      曹雪芹所撰《红楼梦》一书,风行久矣,士大夫有习之者,称为‘红学’。”

      《红楼梦》的作者是谁?众口不一。《红楼梦》书是写谁家的事?也是众说不一。除曹寅家事外,还有 “明珠家事”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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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三、“北京曹雪芹”私交友朋笔下的曹雪芹

      胡适的新红学派“考证”“曹寅孙子曹雪芹”的目的是为了推出曹氏家史。真实的曹雪芹又在哪里呢?

      真正的“北京曹雪芹”,出在敦诚(公元1734-1792年)、敦敏(公元1729-1796年)、张宜泉(生卒年份不详)等人的笔下。他们是与“北京曹雪芹”是有过直接交往的人。“北京曹雪芹”是讫今为止,是唯一出现在史料中确确实实存在的真人。至于“北京曹雪芹”同《红楼梦》的缘份如何,应凭史料决定。

      敦诚所有与“北京曹雪芹”有关的诗和文,没有一个字与《红楼梦》有关。仅在《寄怀曹雪芹》诗中有“不如著书黄叶村”七字的疑似句。敦诚要曹雪芹著什么书,诗中没有写。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北京曹雪芹”是在著《红楼梦》?!但新红学派将这一句诗破解成曹雪芹在黄叶村著《红楼梦》。新红学派胡适等人不是敦诚、曹雪芹的再生,他们根据自己的联想硬说是“北京曹雪芹在写《红楼梦》”。

      新红学派的联想之一:《红楼梦》第一回的文字依据:“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敦诚笔下“北京曹雪芹”没有写《红楼梦》,却硬是说“北京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这是不顾敦诚诗作事实、不要确凿证据的联想。天下叫做曹雪芹的人难道只有《红楼梦》中的一人?凡叫曹雪芹名字的人都应该是《红楼梦》的作者?

      新红学派的联想之二:敦诚《寄怀曹雪芹》诗的“扬州旧梦久已觉”句后有夹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与“北京曹雪芹”有私人交往的敦诚诗文中,出现了“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字句,这是新红学派“曹寅孙子曹雪芹”说的命根子。

      对于这句夹注的出现,胡适在《红楼梦考证》的“跋”里写的很清楚: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笺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自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帖着一块小红笺。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帖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卷首有永恚 (也是清宗室里的诗人,有《神清室诗稿》)、刘大观、纪昀的序,有敦诚的哥哥敦敏作的小传。全书六册,计诗两册,文两册,《鹪鹩庵笔麈》两册。《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所采的诗文都是从这里面选出来的。我在《考证》里引的那首‘寄怀曹雪芹’,原文题下注一‘沾’字,又‘扬州旧梦久已绝’一句,原本绝字作觉,下帖一笺条,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沾,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又此诗中‘蓟门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传,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在喜峰口。此诗是丁丑年作的。”

      胡适此文写于民国十一年五月三日。另据周汝昌先生《〈四松堂集〉的意外曲折》(见《文新传媒网》“名家笔会夜光杯”2005年7月10日)文所载其女丽苓于今年五月十二日在国家图书馆抄录当年胡适写在该书上的《题记》,落款记民国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四松堂集》四册,《鹤鹩庵笔麈》一册,《杂志》一册,民国十一年四月买的,价叁拾元。

      我访求此书,已近一年,竟不能得。去年夏间在上海,我曾写信去问杨钟义先生借此书,他回信说辛亥乱后失落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松筠阁书店在一个旗人延某家寻着这一部稿本。我仔细翻看,见集中凡已刻的诗文,题上都有“刻”字的戳子,凡未收入刻本的,题上都贴小红笺。我就知道此本虽为当日付刻的底本,但此本的内容多有为刻本所未收的,故更可宝贵。

      即如第一册《赠曹芹圃》一首,不但《熙朝雅颂集》《雪桥诗话》都不曾收,我可以推测《四松堂集》刻本也不曾收。

      又如同册《挽曹雪芹》一首,不但题上贴有红笺而无“刻”字可证其为刻本所不曾收,并且题下注“甲申”二字,贴有白笺,明是编者所删。此诗即使收入刻本而删此“甲申”二字,便减少多少考证的价值了。”

      据胡适自己讲,这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写本”,即手写本。诗文的注也是写在“写本”上的,唯有这条夹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是写在“一笺条”上,“帖”(即贴)在“扬州旧梦久已绝”的诗句下。敦诚卒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敦敏卒于1796年。《四松堂集》内纪昀作的序和敦敏写小传都记有撰写年份:嘉庆元年(1796年)。那末《四松堂集》的刻印时间,只会是在1796年或更迟的年份,至少是在敦诚死后五年。可见“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夹注,不属敦诚原诗的文字,是刊印时才增添上去的。加写夹注的人应是除敦诚本人之外的其它人,可能是敦诚诗文的整理者,甚至也可能是刊印人或刻工。究竟是谁写了这张“笺条”,已无人知晓。说是谁写的,应有充分证据。夹注内容的可信程度,也应有证据来证明。

      曹寅死在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3年),据敦诚的《挽曹雪芹(甲申)》,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公元1764年),敦诚诗称:曹雪芹是“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张宜泉在《伤芹溪居士》诗中称曹雪芹是“年未五旬而卒”。从公元1713年至公元1764年间隔五十一年,曹雪芹出生在曹寅死后的年月,如何能“随”“先祖寅织造之任”? “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十二字毫无真实性可言。就连胡适都认为是“错误”之说,没有理由为它去设置种种的假设。至于曹寅没有名叫曹雪芹的孙子,本文已在前面有述,不再重复。胡适说是“小误”,何止是“小误”。十二字的夹条是谎言,谎言作证是伪证。

      在敦诚著作《四松堂集》中,被他人夹带的私货“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与诗人无染,不足为据。谎言夹注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曹雪芹是曹寅之孙,是“曹寅有孙曹雪芹”的鼻祖,对后世的影响却是极为恶劣。就连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也认为杨钟羲(1865-1940年)所著“《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沾,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

      就凭诗人身后来历不明的谎言夹注,断定“北京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也是联想,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联想。

      读上述诗文给人们的印象:“北京曹雪芹”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落魄文人:他姓曹名沾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又称芹圃。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语)卖画钱来付酒家。(敦敏语)其人素性放达,酒渴如狂,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张宜泉语)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敦敏语)高谈雄辩虱手扪。(敦诚语)燕市悲歌酒易醺。(敦敏语)寂寞西郊人到罕,(张宜泉语)不如著书黄叶村。(敦诚语)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敦诚语)竟坎坷以终。(敦诚语)

      敦诚、敦敏、张宜泉都是“北京曹雪芹”生前的私交友朋,是现存资料中唯一能证实“北京曹雪芹”存在的第一手直接证据。这三个熟知“北京曹雪芹”的诗人,在本人的诗作中都没有说“北京曹雪芹”的身世出生,更不见“北京曹雪芹”同曹寅有什么血缘关系;这三个熟知“北京曹雪芹”的诗人,在本人的诗作中都没有说过“北京曹雪芹”有写过《红楼梦》(或称《石头记》)。也没有向人们提供有关《红楼梦》(或称《石头记》)的任何信息。还有谁能比敦诚、敦敏、张宜泉更熟悉“北京曹雪芹”,能提供“北京曹雪芹”有写过《红楼梦》的证据?没有写过《红楼梦》的“北京曹雪芹”,却被新红学派一口咬定是《红楼梦》的作者。如果事实确实如同新红学派“认定”的那样,为什么在同曹雪芹有过密切往来的敦诚、敦敏、张宜泉几个人的诗中,没有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丝毫线索痕迹?如果是曹雪芹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愿为人所知,连有私交的友朋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人都要被瞒过,或者是这几个私交友朋为了保护“北京曹雪芹”而不愿披露,那么脂砚为什么又要在脂批中写出曹雪芹,还提醒读书人作者是在避“寅”字讳?这不是在明白地昭告天下,存心出卖曹雪芹的行径么?对新红学派来说,这是个无法回答的两难问题。

      跳出胡适的所谓“《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枷锁,答案就变得明朗的。当时的北京确实有过一个叫曹雪芹的人,即“北京曹雪芹”,但“北京曹雪芹”没有写过《红楼梦》。“北京曹雪芹”和《红楼梦》小说中“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的曹雪芹是两个同一名字的不同人。天下同名同姓者有的是,不见同名同姓就可以张冠李戴,也不见得凡是姓曹的就会是曹寅的孙子。

      按新红学派的观点“北京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北京曹雪芹”必须是曹寅的孙子;第二,“北京曹雪芹”必须有撰写《红楼梦》的经历。遗憾的是不存在上述两个条件的确凿证据。“北京曹雪芹”是一个同《红楼梦》没有任何牵连的曹雪芹。“北京曹雪芹”没有写过《红楼梦》。“北京曹雪芹”不是小说《红楼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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