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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红学中的三个曹雪芹——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质疑 -- 边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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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一个曾在北京居住的曹雪芹是小说的作者

      二、“北京曹雪芹”—— 一个被误解的曹雪芹 1、一个不是“北京曹雪芹”的曹雪芹

      被胡适引以为据的第一个重要证据是袁枚(公元1716—1797年)在《随园诗话》卷二中的第二十三则短文:

      “康熙间,曹练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袁枚文中的明我斋,就是富察明义(公元1740-?年)。他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诗前有小序称:

      “曹子雪芹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明义的小序,告诉我们他是读过《红楼梦》的,而且读的是“钞本”。小序只是对《红楼梦》及其作者作一般性的介绍,甚至还将《红楼梦》中的大观园与现实的随园扯上关系。明义为什么说《红楼梦》是曹雪芹撰写的?不排除明义因《红楼梦》而悟、受脂批影响,或听闻了传言而知,或是两者兼而有之的可能。清代只有“江宁织造”,没有“江宁织府”的职位,而且“江宁织造”的官衔不称“府”。从“江宁织府”的用词判断,明义对曹雪芹是不了解的,更谈不上认识和交往。那么,明义的这个“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的依据是什么?“先人”又是指谁?无人能解,是一个谜。

      将袁枚、明义两人的文字稍作比较,可以看出袁枚的文字源于明义文字,袁枚关于曹雪芹的信息源自明义。袁枚的短文在引用明义小序,将“曹子”误解成曹氏之子,说“其子雪芹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 袁枚把明义的“江宁织府”改成“江宁织造”, 袁枚改“其先人”为“曹练亭”。袁枚毫无理由地把明义文中的“江宁织府”后人曹雪芹,改为“江宁织造”曹练亭之子,个中的差别已是一目了然。事实上在江宁织造曾经就任过的官员中只有曹楝亭(即曹寅),并无曹练亭此人。可见袁枚对江宁织造的曹楝亭也是很不了解的,袁枚的文字也比明义文字更不确切。不仅如此,袁枚还在引文时,将明义《题红楼梦》诗第十四首诗的“慰言”误成“强言”、第十五首的“还把”误成“应把”。更可笑的是袁枚错误地认为《红楼梦》中的红楼藏有娇艳的女校书,因而引起明义作《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袁枚只二百来字的短文,失实之多令人瞠目,袁枚这段文字的可信程度已几尽丧失。但袁枚在短文中却确实将曹雪芹、曹练亭、江宁织造连在一起了,因此成了胡适论证的重要证据。

      另外,袁枚在《随园诗话》卷十六的第十七则短文中,更明白地称“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又说“相隔已百年矣”:

      “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一溪烟水露华凝,别院笙歌转玉绳。为待夜凉新月上,曲栏深处撤银灯。’‘飞盏香含豆蔻梢,冰桃雪藕绿荷包。榜人能唱湘江浪,画桨临风当板敲。’‘早潮退后晚潮催,潮去潮来日几回?潮去不能将妾去,潮来可肯送郎来?’三首深得《竹枝》风趣。尾署‘翠云道人’。访之,乃织造成公之子啸崖所作,名延福。有才如此,可与雪芹公子前后辉映。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

      按袁枚所述,曹雪芹与成延福(啸崖)“相隔已百年”,曹雪芹岂不是百年前的人物。这与明义称曹雪芹为“曹子雪芹”是一致的。明义所谓的“曹子”, “子”字称谓,含有后人对前辈的尊重,是明义对曹雪芹的尊称。据朱淡文先生考证,明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写于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之前。袁枚《随园诗话》较早的壬子版刊行在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袁枚、明义笔下的曹雪芹是什么年月的人,自然不难推算。再则,以现在所知的《红楼梦》版本,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的甲辰本才称《红楼梦》。乾隆二十七年以前的甲戍本、乙卯本、庚辰本、戚本、列藏本等都称《石头记》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明义却在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即二十多年前就读到了《红楼梦》。这些如此重要的历史线索,却都被胡适“忽略”遗弃了。

      明义对《红楼梦》作者介绍的这种不确切,引来了袁枚的牵强附会。胡适更因袁枚的《随园诗话》而确信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楝亭(即曹寅)的后代,并“考证”出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不遗余力地求证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错误的设定,造成了胡适错误的考证结论。

      但明义、袁枚的文字表明了一个事实:他们同自己笔下的“曹雪芹”不是同时代人,“曹雪芹”要在比他俩早百来年。新红学派胡适等认为明义、袁枚与曹雪芹是同时代的人,这是个不应有的错误。明义、袁枚笔下的“曹雪芹”从时间上说,完全不是那个和明义、袁枚同时代的“北京曹雪芹”。

      至于永忠(公元1735—1793年)笔下的曹雪芹,永忠在《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诗三首中写的最清楚不过了。他永忠和曹雪芹是“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三首诗写于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全文是: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诗后有永忠叔父弘旿眉(即弘睁)的批语:“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明义生卒年代不详,大约出生在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袁枚生存在公元1716—1798年。永忠,生存在公元1735—1793年。分析这三个同时代人笔下的曹雪芹:

      明义、袁枚认为 “曹雪芹”不是他们同时代的人,“相隔已百年矣”;永忠认为“曹雪芹”是他同时代的人,“可恨同时不相识”,这是他们三人的第一个不同。第二个不同是明义、袁枚写了曹雪芹的身世,而永忠只字未及。第三个不同是明义、袁枚说曹雪芹撰写《红楼梦》,而永忠似乎要人们从他诗中领悟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至于明义、袁枚、永忠三人的共同点是他们都不认识曹雪芹,并且都是因《红楼梦》而知道曹雪芹这个名字。这就是三个几乎是同时代的清代人笔下的曹雪芹。他们三人都不认识曹雪芹本人,关于曹雪芹的信息从何而来?不外乎传闻或是以讹传讹。三个从不认识曹雪芹的人,仅凭他们所获知的传闻,在谈论曹雪芹的身世、谈论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我们有多少依据能相信这些资料是真实的、可靠的。

      明义、袁枚、永忠笔下的曹雪芹实际上是传闻中的曹雪芹,由于他们所获信息的来源不一、内容不一,加之他们个人对信息的理解和认识的程度不一,形成的是三个分别属于他们自己个人的“曹雪芹”。这是一个永远不能确证的“曹雪芹”。

      关键词(Tags): #红学(pzhm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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