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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法律分析得花率低,那我换个思路 -- 121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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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在“黑暗”的封建时代初期,还真有这么个类似的案子

不过.....那个case里面,杀人的老爹直接赶走了法官😁并且诞生了一个成语:人尽可夫

左传 桓公十五年: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

春秋时,郑大夫祭仲专权跋扈,郑厉公和祭仲女婿雍纠商量 打算杀掉祭仲。雍纠之妻雍姬得悉后十分为难,求教于母亲。其母晓以「人尽夫也,父一而已」之义,雍姬便舍夫妇之情而向父亲告密,祭仲先发制人杀掉雍纠,郑厉公出奔。

所以,以后的封建社会的法官,如果他真的饱读儒经,是可以 春秋决狱 的(《后汉书·应劭传》记载:“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大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东汉时期的应劭也撰有《春秋断狱》。而引述春秋来判案子,离不开左传等 春秋的注),就可以引述以上的示例

通宝推:看看,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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