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苏苏苏

注册:2011-04-14 05:44:06
正七品上:朝请郎|致果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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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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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3 00:23:59分页 全看 树展
🙂... ↑0 ↓0
...
2011-09-23 12:29:34分页 全看 树展
🙂此信也收录于《毛泽东文集》第六卷和《毛泽东书信选集》 ↑233 ↓0
周总理:   (一)如有可能,应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学。(二)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级;第二步,废除这种贵族学校,与人民子弟合一。请酌办。    毛 泽 东    六月十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收录情况: 除了左手拈花提到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 ...
2011-09-04 02:12:20分页 全看 树展
🙂天朝的国防部是个空壳子,主要搞外事 ↑0 ↓0
比如国防部开开新闻发布会,比如外国国防部长来访了,于是这里也是国防部长去接待。不像美国国防部的权力。
2011-08-29 23:13:25分页 全看 树展
🙂罗克二实名中伤,个人觉得比悄悄地匿名投草的苍蝇们好很多了 ↑1 ↓0
2011-08-28 21:36:00分页 全看 树展
🙂别和匿名投草的苍蝇生气 ↑1 ↓0
苍蝇就是苍蝇罢了
2011-08-28 11:58:55分页 全看 树展
🙂婚姻法新出司法解释的逐条学习后的乱讲(史前大坑) ↑10 ↓0
声明:本文完全是胡说八道,拒不承担法律责任。 题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就是《物权法》的婢女。”-----(作者本人原创的言论,可作为伪名人名言使用,模仿的是“(某时代)哲学是神学的婢女”。换通俗的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物权法》的配套规定。) 前言学习笔记 前言昵称:难言 ...
2011-08-28 10:06:18分页 全看 树展
🙂人和人都是平等的 ↑1 ↓0
人和人都是平等的。你是看客,我也是看客。你也说了你有这些讨论中的权利。 那同理可证,我也同样具有你列举的权利。否则平等都不讲,还称什么西西河论坛网友。 你可以采取不直接回复我的方式来质疑我的发言,我同意。我也可以用公开的方式对你的质疑我的相关发言,进行回复。 至于“正面回复”,个 ...
2011-08-28 09:26:10分页 全看 树展
🙂我就给你个面子,给你个回答 ↑0 ↓0
“分得清两个案例么?” 没有两个案例是完全相同的,都有区别。这个回答没有一点信息量,也就是废话,卷心菜当然不是要一个废话答案。 其实他的意思是“这两个案例的不同点,是否到了应该分为两类从而在刑罚上明确地进行区别对待的程度?” 我对那位自称凑热闹的朋友说了,我没学习过这两个案例,区 ...
2011-08-28 09:04:57分页 全看 树展
🙂你对我的那些回复有意见,你就直接回复我指教我就行了呗 ↑0 ↓0
我对卷心菜的帖有意见,我就直接给他回复,还费心告诉他我为什么对他有意见,我认为他辩风不好云云。 你呢?和我一样,你同样是看别人的回复有意见。你讲意见却是这样讲法。你要么和我直接说,让我也看到,而不是我隔着这么久才看到,莫名其妙。人卷心菜直接叫我无赖送我草,我还夸他好汉明人不做暗事 ...
2011-08-28 01:39:30分页 全看 树展
🙂大哥,张拾迈是不存在的人。是个玩笑而已。 ↑1 ↓0
2011-08-24 20:58:27分页 全看 树展
🙂我只是说杀人偿命历来都不是天经地义的 ↑0 ↓0
而是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你不也说么,武松案和李案不可同日而语么,那就行了撒。 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了某些罪名可以适用死刑,那大家就按照法律来。至于你提议的声明,很不礼貌哦。你喜欢假设,那我也假设你家出现不幸好了。刑法不想合同法的约定先于法定,绕不开的。 至于拿别的无辜生命表现 ...
2011-07-28 05:35:13分页 全看 树展
🙂你好啊,称"您"不敢当 ↑0 ↓0
所以很久也不好意思回复。 而且也不好意思承认是学习法律史的……学了这么久,也没学出什么东西,丢人。呵呵。
2011-07-26 00:03:58分页 全看 树展
🙂谢谢 ↑0 ↓0
感谢回复。 至于转载,署上作者名“苏苏苏”,给一个原帖的链接。就行了。 其实说不行,也挡不住不是……呵呵。 你是要转哪里?
2011-07-22 20:52:53分页 全看 树展
🙂我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案例 ↑11 ↓0
大致是这样的,某老板甲要杀仇人,叫下属乙办,乙找来公司里的小职员丙和社会上混的丁。丁杀了仇人。审判,甲乙丙丁全部死刑立即执行。这个案例是七八年前的《凤凰周刊》里写过。 慎刑改革最开始应该是针对这种。 ...
2011-07-20 07:18:35分页 全看 树展
🙂法律界人士对法律的解释是“无权解释” ↑1 ↓0
法律界人士对法律的解释是“无权解释”,也就是就是个意见而已,任何普通公民发表意见都一样,“无权解释”。 全国人大可以进行立法解释,两高可以颁布司法解释,这是“有权解释”,各级审判机关应该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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