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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网信办《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看法和意见 -- 起于青萍之末
这个规定正在征求意见,规定到底写了什么,想达到什么目的呢?这个规定一共十五条,核心的内容有十条,其中有一条是对跟贴网友说的,两条是对UP主的,七条是对平台的,所以,这个规定是要把管理跟贴的责任一股脑地都推给平台。
但这个规定写的不好,主要有几点:1、是原则有问题,要求平台采取“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这是把跟贴活动当成了如美团、京东等交易行为来管理。因为跟个贴,网友把个人信息全部交给各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于很大的风险之中。这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极大可能会妨碍网络跟贴活动的热情。2、以强化主体责任为名,对平台授权过大,删贴、封禁、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都都作为主体责任交由平台,跟贴网评者基本是束手无策,平台极易制造假的意见共识和流量氛围。
但是跟贴完全匿名弊端也很多。是不是像高速公路的管理模式是否好一些,车在高速路上跑,并不需要去每一个高速管理局去实名登记,因为有车牌是实名的。各路口管理站只掌握有限真实信息,驾驶员也不麻烦,一旦有事,保证可追溯。这样原则就变成了”贴主信息有限真实,允许匿名,违法可溯“。具体做法是,手机跟贴验证码许可或网络跟贴微信扫码确认即可。
大伙说这种意见值得去提吗?其实,我也就在西西河玩玩,除了被墙了会有些不爽外,倒是不耽心什么后台实名的事
其实之前的言论审查模式也有同样问题
国内的平台,后台实名与否关系不大,公安想查,轻松得很。
国外的平台,国内管不着。
同时增加了平台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
更大的潜在风险是,平台权力太大,太容易制造虚假舆情和虚假舆论流量了。但这意见不好提,说不定是有人想要的结果,操作时,既可以控制社会舆论,也可以反向把老大架火上烤
至于平台掌握个人信息之类的,其实单就一个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之类的不能泄露什么信息。真正的泄露在于掌握这个身份证号的人和其他网络活动的关联性。
现在注册账号要求填写手机号实际上就是你说的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式。
我个人觉得就是一个不停打补丁的过程,因为这个规定17年就有了。
讨论
把个人信息全部交给各网络平台是否安全
这个议题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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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更容易理解的说法:
“大数据”本身就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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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的大部分领导,
能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前,
讨论如何通过制度、规定、技术手段来保护居民隐私,
根本就是缘木求鱼。
即便退而求其次,
首先也应该要求党政机关严肃工作纪律,
让他们能少打擦边球,不当保护伞,别做两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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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其实已经够健全的了,
只是公检法及各个监督职能部门
如工商税务环保城管,
几十年来选择性执法,
都已经成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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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不是说楼主你说的不对,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毕竟也是种办法。
尤其是现在要求党员干部洁身自好真的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