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法律分析得花率低,那我换个思路 -- 121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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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是太晦涩,是太浅显

一是大家不屑于事实的分析认定,直接看通报就行了。

二是之前的分析也没有多少超出一般说法的,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特别的切入点,不容易有兴趣。

三是看似讨论立法,实质上是讨论国体,看似讨论司法,实际上是讨论政体。总的来说,实际上是政治哲学。有些时候也可以说是法哲学,因为本质上还是在讨论价值问题,至多是援引某些理论来判定合法性,而不是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和强调应用的分析关系不大。

法律问题有一个典型的特征,那就是不能只从法律本身讨论,大家的切入点也往往是,某个判决、某项立法、某种行为合法化是否符合更高价值。实际上是以整个社会场域讨论的,所谓实质正义。

总的来说,大家都是老狐狸,单纯分析案情,可能都有自己的标准,构建出自己的事实。就算懒得分析,也都有自己的信息渠道,不管是官方还是媒体。因此,如果仅是这些,不足以引起讨论。

家园 生活困难,可以把小孩送到福利机构

1、说实在的,我看到轻易能拿出两百万求免死的,就觉得应该把他们一块抓起来。

如果子女犯法,父母连坐,大家感觉对家里有钱的罪犯是一种“公平”,并以法律的形式定下来,那么:

如果其父母是卖房卖地,到处借贷弄来的200万呢?

也抓吗?

所以法律这东西,真不是万能的。

2、但是,即使从法律愿意来说,刑事犯罪是公诉领域,另外的赔偿是民事领域,本来就不是一回事,不应该互相牵扯,这好像才合乎法律原意吧。

对,刑事是刑事,民事是民事。

比如一个人,可死可不死。

家属附带民事要求,要他赔钱(比如罪犯没钱,但亲属有钱),那么就是罪犯亲属和受害者谈条件了:我出钱,你出谅解书——结果就是不死;

受害者家属没有附带民事要求,不需要罪犯及其家属赔钱,也不在乎他们是否悔罪,就要求重判。那一般是死定了——因为涉及倒“可死可不死”的案件,天然自带DEBUFF(极其、突破等关键词)。

那么有没有那种,出具谅解书,家属积极赔偿,犯人积极悔罪,对罪行供认不讳,依旧被判死刑的呢?

也有,那是DEBUFF叠到顶了——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不死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等等终极DEBUFF。

多说一句,

法律的原意就是维持社会秩序,保障阶级统治。

双方家属都和解了,司法部门一般不会横插一脚。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家园 人心秩序吗?

之前老说这个,强调社会行动的底线是人心秩序,而非现实秩序。同时,人心秩序也指导社会秩序的发展。因此人心秩序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

这里的秩序,等价物是价值体系以及对应的事实建设。也就是价值指导事实。因此不管是道德还是法条,本质上并不是事实的变更,而是价值的变更,应然的变更,也就是秩序的变更……其影响并不是简单的,几种事实上的可能性就可以估计的。

另一方面,问题还体现在“提出可能就是决定结果”,因为使其先验确立,并且固定到提出的那一时刻,这对处于持续变动中的社会现实来说,无异于刻舟求剑。即飞矢不动悖论。如果没有价值启发事实(比如具体法条、处理原则)的发展,有限事实所得出来的结论,只能是生搬硬套,有所不及。因此问题的核心就变成了秩序,不仅仅是价值,还包括保障价值能够合理表达和成为现实的“秩序体系”。一般而言就是我们所说的政体和运行机制了。

但印象里有另一位也说社会秩序的,完全从事实讨论,没我这么玄乎。

家园 【原创】是的,河里的起点太高了

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俺以后不发啦。

因为

“某个判决、某项立法、某种行为合法化是否符合更高价值。”

这些事就算讨论出结果,很多时候也无法执行。

符合或者不符合,

又能怎么样呢。

就像被杀全家的受害者配偶,同时也是凶手的直系亲属。

大家就觉得这种人出具的谅解应该不具备完全效力。

可如果她跟凶手关系恶劣呢?

可如果她在事件中起到了正确积极作用呢?

如果三名受害者有一名抢救了过来,觉得她是对的呢?

我自己都觉得繁琐,不说啦。

以后不发这种帖子了。

我似乎更适合混天涯这种市井论坛。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家园 如果这个范畴太大

也没有意义。因为一个如果背后会有无数个如果,难以穷尽。进而问题就不再是讨论具体,而是想象。不仅是想象,还要消耗情感和精力。而得出来的结论不过是“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的。

前面的帖子可能有点夸张,或者太隐晦了。其实说的是单纯事实性的分析显得太水,大家更关心价值性的分析。比如一个事实牵扯出数个法条,然后再分析每个法条背后的立法依据和现实冲突……不是那些表面上的说法,而是深层的价值基础和冲突……往往涉及到基本立场那种。之前审度兄讨论婚姻法就是了。所以法律问题,本质上是价值问题。事实上的只是材料而已,没人太过在意的。积累的材料也不少,比如和某些河友讨论合法化的问题。但很少拿出来,没必要。而且有时候这也意味着……消费。消费这些案例,消费这些话题。

以上都是空话。其实就一个字。

家园 嗯?你这给我思路了啊

吃饭去了,明天再些。

立意写高点,思想写深点,看看能否引起大家的讨论性趣

家园 也别灰心,坚持很重要

另外就是平常心看待得花率,你的风格鲜明,特征突出,我觉得是不可多得的潜力股,加油!

家园 人心无非是社会在思想中的投影

如果认为人心是社会投影,问题就不会玄之又玄了。

家园 这里是经过定义的,所以才说玄乎

其实就是说社会秩序归根到底源于人心。粗略地说就是人民的价值观。进而,社会秩序原则上是“思想”的投影,辅以事实变化。这种说法上可直连公元前,下可对接毛主席。也可以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

但是大家对人心往往有自己的理解,对社会秩序也有自己的理解,要全部说明这套理论并不容易。因为全部的核心就是“价值”指导“事实”,很多人不认可这一点。因为这意味着唯心,虽然实际上和唯心毫无关系。

所以,这里实际上是反对人心是社会投影的,心理学意义上的确如此。但这里强调的是社会秩序的来源,而且也强调人心可以认识到某种更高层次的价值,无需作为社会的投影。

典型就是我们至今没有经历过共产社会,却可以想出它的样子。又或者总是能够发现某种实质正义。说白了,就是人心不再需要一个中介……只是现在很难摆脱中介的影响而已。

六亿神州尽舜尧,背后有深刻的理论基础。

这里不是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是人心就是天下。

为天地立心,就是为人立心,就是确立人类社会的政治秩序。

这里的政治是广义的,可以说是从最基础的个人道德到整体的社会秩序。典型就是孟子以后的德治传统和卢梭以后的社会契约论传统。他们首先完成了一个看上去无关痛痒的道德理论,但这个理论却是之后发展的一切基础。

家园 我咋觉得你发的帖子很好看啊,每帖都花。继续继续。
家园 顺道插一句

对货拉拉二审怎么看~

目前法院引用的条文是否正确且普适~

家园 正确,普世。

懒得分析了,

也懒得翻文书了。

反正没几个人看,

刚简单查了下新闻通稿,里面写的也很直白。

简单来说:

判1缓1的最大原因有2:

1、积极赔偿;

2、自首认罪。

可能有人会说,

“哎呀那是司机的一面之辞啦,肯定有隐情啊”

什么什么的。

但问题是,以现有的手段,咱也找不到更多不利司机

或者

干脆能推翻司机说法的证据啊。

现场模拟也基本符合司机的说法,

难道“疑罪从无”要改成“疑罪从心”?

或者干脆

改成网友投票判决其有罪与否?

那冤假错案只会越来越多。

因为从直觉出发,

去判断一个人该不该死,该关几年,

那大家和古罗马斗兽场的观众毫无区别,

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比如,如果有人主张,

哎呀这个司机是无辜的,

是那个女孩儿以跳车为由要求司机给她20万。

然后出资20亿雇佣水军满世界刷屏,

并且造谣说这个女孩儿是个精神病/多犯罪前科/品行不端,

那是不是法院就该判司机无罪?

我们国家缺的不是严密的法律体系,

缺的是有基本法律素养,具备一定良心的法官、公安、检察、媒体,以及理智的、不造谣、不污蔑、拿证据说话的网友。

全世界都一样

其实最近几年,湖南和云南爆出来的奇葩案件很多。

但只要再过几年,大家就会发现,

新疆西藏的奇葩案件更多。

家园 是呀,我也不愿消费

消费二次伤害。其实真有心去思考这个问题的,怎么也会找点素材,身边有点这类的实例,也是正常的。

家园 最近那个怀二胎离婚后发现俩娃都非亲生的案例楼主咋看?
家园 不说啦,没人看,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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