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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丁香花疑案考--法律视野中的龚自珍先生情事 -- 云横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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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丁香花疑案考--法律视野中的龚自珍先生情事

清道光乙亥年(1839年),仁和(今杭州)龚定庵先生一箫一剑飘然出京,留下家属子女,此后终其一生未再入京。

  当时就有传言,此事和其与满族著名女词人顾太清(即西林太清真,贝勒奕绘的侧福晋)的恋情有关;再后来,顾太清遭遇家难,被逐出太平湖府邸,定庵先生更暴毙于丹阳,此中消息似乎更坐实了这一传言。

  这一传言起初不过口耳相传,苏雪林先生说:“如罗瘿公等为此说张目;渐至评注家于评注两家作品时,说些恍惚迷离,捉摸不定的话,以为影射,如宣统元年上海国学扶轮社精刊《龚定庵全集?无著词选》后,有署名艾者,跋云:“江阴夏闰枝姐丈云:‘《无著词》一卷,皆实事也。其事深疤,有不可言。’”虽未明言,但读者可测其是影射龚、顾恋史。后来冒鹤亭刻《天游阁集》,对于龚、顾恋爱,更有较为明显的陈述。如集前自序云:“余从后斋将军(溥侗)假得太素所著《明善堂集》,尝刺取太清遗事赋为六绝句。”这六绝句冒氏于《天游阁集》中陆续提出,最重要的一首是:“太平湖畔太平街,南谷春深葬夜来。人是倾城姓倾国(明确提出姓顾,再顾倾人国)丁香花发一低徊。”按龚定庵《己亥杂诗》有一首云:“空山徙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自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按顾太清的丈夫奕绘贝勒的邸第恰在宣武门内之太平湖,当时既有龚、顾恋爱之传说,龚氏此诗又明将太平湖之邸第点出,所以冒鹤亭有此一说。近代文学大家东亚病夫(曾朴)所著《孽海花》,其中有一章写他们恋爱尤为淋漓尽致。《孽海花》名虽小说,而包罗晚清一代掌故,巨细靡遗,可作清季稗史读,作者述这段艳史,并非用直叙法,却是借定庵儿子龚孝珙的侍妾口中曲折转述而来。龚、顾恋爱的传说,经病夫生花妙笔一番渲染,更显得有声有色,流传广远了。”。”(《清代男女两大词人恋史之谜》)

   但对于此事主张反对论调者也未尝无人,如冒鹤亭刻《天游阁诗集》后,孟森先生便写了一篇《丁香花》的长文驳他(原文载《心史丛刊三集》)洋洋数千言,采取论证的方法,既严密周详,议论也透辟痛快。苏雪林先生也反驳此说,但立论依据与心史先生不同,意为当时传言实有而实际上龚虽有心而顾本无意,“伉俪之爱外,又加上文学的同情,其家庭幸福,美满达于极点,太清又何必更有外慕?“ “太清虽是个才调卓绝的女子,而从她的作品上看来,性格却是很方正的,而且还是个礼教观念很深的女性。”(《清代男女两大词人恋史之谜》)“在定庵之为此,或者想借此引起读者的疑心,朋友的注意,增加自己行藏上神秘的气氛,以为得意。这本是他一种文学的策略。想不到朋友们误以为真,纷纷传扬,竟传入那糊涂昏乱的绘贝勒儿子耳中。于是初则寻仇,使其不得不狼狈南下,还饶他不过,使人暗杀,俾其不得寿终止寝;这又恐非那个狡狯好事的文人,初意所能料及的吧?”(同上)

   据考,定庵之出都,系受人逼迫,实非得已。且逼迫者并非被他得罪的上司(他自称如此,后来的传记和《近代文学史》都执此说),因《杂诗》有“生还重喜酹金焦”之句。既然可以称为生还,可见在都必然曾经遇大危险,幸而得脱,所以有此说。十月定庵先生北上迎眷,至任邱县,遣一仆入都,其子书来,乞稍稍往北,乃进次于雄县,又请,又进,次固安县。以后再也不敢进一步了。故《杂诗》有“渐近城南无尺五,回灯不敢梦觚棱”之句。孟心史对于此等事实,仅以“乃其清兴所至,难以常理论”二语了之。苏雪林先生认为“殊不能使人心服。”黄裳先生也认为“不能服人”。

   但苏雪林先生的观点也似过于回护太清,其实顾太清作为浙中名臣兵部主事许宗彦的义女,在应酬席间有机会与同样前来出席宴会的龚自珍沟通诗艺,回来后集宋词为七言绝句三十五章,中有“肠断魂梦两沈沈,只愿君心似我心。已被色香撩病思,便愁云雨又难禁。”“歌尽阳关不忍分,更无留影霎时云。青笺后约无凭据,日日思君不见君”云云。当年七月,在同为道光侄子的镇国将军容斋居士的府上,学习满文的共同兴趣再次为两人的频频见面提供了机会。当年九月,太清在尺五庄雨中看荷花后,又去三官庙看桂花,忽忽心有所戚,情不能已,并在诗前的长题中写下“冷暖相摧,气候无准,向来北方此二种(花)都不能同时……”这样语意扑朔迷离、寄托感慨良深的句子。

   这些都是“内证”,还有一个“内证”,那就是定庵先生写于流亡途中的那首最终引发杀身之祸的《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一首》。“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具体的地点、场景、人物,具体的交往情节与特殊环境中人的服饰,除顾太清外简直不容人作第二人想。即使舌辩心聪、顾人名节、与人为善如心史先生者,也不得不承认“非惟明指为太平湖,且明指为朱邸,自是贝勒府之花”。

   太清被逐、定庵被害是因为私情似能自圆其说,但他们之间所谓私情也很可能就是文章骨肉、红颜知己,比较“柏拉图”的那种。

   另一方面对他们来说,特别是对定庵来说从一种特殊的观点看未尝不值得。有人指出:“尽管两年后仍然遇害,但正是在这弥足珍贵的两年间,他以心灵受压过久突然爆发式的激情、悲愤和汪洋恣肆,写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我们很难想象十八卷的《龚自珍全集》里没有《乙亥杂诗》和《庚子春词》,那情形就象是从鲁迅的小说里抽掉《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同样,我们也很难想象龚自珍的一生中没有顾太清,那情形也象鲁迅先生四十五岁那年没有遇上许广平。”(《龚自珍在一八三九年》)

   当然罗,其实根据刑事有关原则,应该是“无罪推定”,并且“仅有本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身为满人后裔(好象就是《雍正王朝》中仿佛周总理的“十三阿哥”,也有说是乾隆的五阿哥,就是《还珠格格》中的永琪?)的书法家启功先生对此颇多诘责,“无论其事曾氏无从得的知,即冒翁又何从而目遇”。好家伙,“你看到了吗?捉奸在床了吗?”这样说话别人倒真不好回应(昨日元白老刚刚仙去,默哀三分钟,此文以前就写好,不恭之处请他在天之灵原谅则个!)

   但这种说法倒给了我们另外一种启发,即使根据清朝的法律,这样的情况也不能算是奸情,大清律和则例都不支持“指奸”。

   清代万维?[的《幕学举要》指出“奸情暖昧,最不易知。务存一分宽厚之心,保全妇女名节。苟无确据,即为指奸勿论,不可轻易吹求。”所以在整个事件中,奕绘儿子兼继承人载钧的行为即使在当时也是依赖贵族身份的横暴,并没有坚实的法律甚至道德基础。

   当然赶出庶母已经作实,暗杀定庵还是疑似。九原可作,载钧也能辩护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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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沙发。献花。怨去吹箫,狂来说剑,龚亦有取祸之道。

好文。赞成之极。关于奸情的处理,《唐律疏议》好象也是类似的原则。有副对联说的也是这个意思:“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事,论事世间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事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

悄悄说一句,从专业角度来看,您提供的那些证据都是事实,可还不够格成为法律事实哦。毕竟法律事实是要由完整的证据链条支持的。

家园 这篇写得太专业了

看得脑袋晕乎乎的。

家园 俺拿法律作幌子,其实就是一狗仔队的路子
家园 咱们嘛,显得不八卦,是为了更八卦,呵呵
家园 『抗议』启功老是乾隆皇帝的弟弟、和亲王弘昼的后代
家园 有狗仔的敬业精神,还要有更高的技术含量
家园 是是,要发扬胡乱联系的战斗精神,抓住蛛丝马迹,

把疑案办成铁案。呵呵

家园 我看到各种说法,没搞清!

家园 【文摘】龚自珍其人

有位朋友也写过篇龚自珍,也谈到了丁香花疑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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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腔北调

一部中国文学史,用了专门的章节写龚自珍,称之为大思想家和大诗人;杭州还有龚自珍纪念馆,纪念他的道德文章。龚自珍其实道德文章都大成问题,运气好到青史留名,而且很多人为他遮盖历史,曲笔写出一个高大形象来,修的不是前世福气,反而是后世福气。龚自珍去世一百多年以后,大伟人突然在关于农村走合作化道路的批示上面,引用了他的一首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报纸上一发表,全国人民一起背诵;从此龚自珍坐上了晚清文学史的头把交椅。如果不是这样的一桩奇事,龚自珍恐怕未必坐得着交椅;所以用歪曲成语的说法是:龚自珍是因事成人。

说他的道德文章成问题,证据很多。龚自珍原名巩祚,字瑟人,号定庵,原是杭州人。出身很好,特别是外公段玉裁,著《说文解字注》,是著名的古文字学家;祖父和父亲也是显宦,母亲是才女,门第书香扑鼻。这样的一个家庭出来,龚自珍十九岁乡试仅中副榜,考到二十七岁中举人。直到三十八岁那年,他才勉强考了个三甲第十九名进士,离落第差不太远。虽然中了进士,一笔字却写得很难看,所以点不了翰林,做不了大官;由此终生牢骚满腹。其实这句“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对照他的行状,也很有牢骚味道。

书香门第出身,一笔字写得难看,是很说不过去的;字难看也就罢了,龚自珍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自己字不好,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宠婢都日日临池,专练馆阁体正楷书法。只要有人说到翰林如何如何,他就立即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算什么?我家的女人们,一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当翰林了;别人经常被弄得莫名其妙。这种做法,自然是器量极端狭窄的小人品行。另一方面,龚自珍又眼高过顶,据况周颐《餐樱庑随笔》记载,他竟大骂其叔叔(文理)不通,骂自己父亲半通而已;可见其既不肖,也不孝。

龚自珍品行上的另外问题,一是嗜赌,二是吹牛。既嗜赌,赌品又极不好,多半花别人的钱,得自家的快活。最令他沉迷的赌戏是摇摊(即压宝),经常大吹法螺,说自己能用数学公式解出大小输赢的概率,分毫不差。了解他的人则清楚,其所谓独步天下的赌术,只不过是纸上谈兵,全无实际效果。但是吹牛的目的,却是借钱来赌,钱一到手,马上大呼小叫地去赌,逢赌却又必输;输了以后,嗷嗷乱叫。由此可见,龚自珍不特人品不好,赌品都大大地成问题。

龚自珍既是吹牛高手,自我感觉一贯良好。二十六岁时把自我吹捧和漫骂他人的文章搜集起来,称为《伫泣亭文》,送给当时的一位学者王芑孙看,得到的评语是:“......至于诗中伤时之语,骂坐之言,涉目皆是,此大不可也。”龚自珍并不自珍,竟然恼羞成怒,把自己文集撕得粉碎。愤怒出诗人,龚自珍于是写诗,倒是写了二十七卷之多,存世的也有六百多首,诗中处处凸出政治,满腹牢骚。文学史上竟然说,龚诗的最大特点,乃是“政治思想和艺术概括的统一”,殊为可笑。随便举出一例,龚诗“不论盐铁不筹河,独倚东南涕泪多。国赋三升民一斗,屠牛那不胜栽禾!”,和当年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之类的民间打油诗,颇有同工之妙。

自我感觉既好,便要对别人指手划脚,自作多情。林则徐即将赴广东禁烟,正是声名鹊起之时,龚自珍给他写信,夸夸其谈,告诉林则徐说应该如何如何;林则徐是封疆大吏,钦差大臣,官位高得不能再高,皇帝和他说话,都是客客气气的;龚自珍那个时候,只是个从六品的礼部跑腿小官而已,何以能够指手划脚?因此这种书信,写来本来只是自慰的;林则徐是否读过,非常不好说;但是中国文学史上,却因此大书一笔,说龚自珍是林则徐的好朋友;证据确凿,由此给龚自珍脸上贴金。

文学史上还有一笔,说龚自珍四十八岁时(1839年)从北京辞官而去,然后故意不说其辞官原因,似乎他是大义凛然,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样子。这完全是春秋笔法,把钻狗洞的事实,说成了英雄壮举。晚清著名词人顾太清,素有和纳兰性德相提并论的才名;难得的是,顾太清是个窈窕女性,虽然嫁人,又做了寡妇,却也风韵超群。这龚自珍便仗着自己薄有诗名,前去勾勾搭搭,颠三倒四;特意写了一首马屁诗:“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缟衣人是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顾太清的身份是守寡的王妃,自然容不得别人来勾搭,因此引起京城里轩然大波,世称“丁香花公案”。龚自珍见势不妙,只好夹着尾巴和一车书,钻狗洞而逃;顾太清却被他所累,被赶出了王府。

煌煌圆明园被英法军队所焚,有汉奸带路。中国近现代史中汉奸的祖宗,就是传到后来,看到的那种戴礼帽墨镜,穿拷纱衫裤,斜挎盒子炮的正宗汉奸的第一人,就是龚自珍的嫡亲儿子龚橙。这龚橙在上海洋场,因为混得差劲之至,于是做了英国人的狗腿子;圆明园之难,系他为向导。据《圆明园残毁考》“及英兵北犯,龚为响(向)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汉奸嘴脸,十分清楚。

龚橙自号龚半伦,谓君臣、父子、夫妻、昆弟、朋友一概不论,只喜欢一个美妾,所以仅留下一半人伦。人伦只有一半,而且自称,基本上等于说自己是半个畜生。这和龚自珍痛骂自己父亲狗屁不通的行径,如出一辙。世人皆认为龚自珍生子不肖,说起龚半伦常常作扼腕状,我觉得非常不通。盖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龚自珍本人品行不端,心胸狭窄,牢骚满腹,自我感觉过好,对才女勾勾搭搭,文章道德都是小人品性,所以才养了个大汉奸出来。唯此,才合乎人道和天道的逻辑。是故,龚自珍昂然坐在中国文学史上极品位置的状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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