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大家对《报任安书》怎么看 -- 孟词宗
难道只许人家以不认识来否定前贤?
如果任安的原信是好几年前,任安日子还不错的时候写的,那么最大的疑点是为啥司马迁要在他下狱待死的时候写这封回信。
他在信里说是为了让老朋友死前能知道他的愤懑之情。问题是从他因李陵事件下狱受刑到他写这封信,他有大把时间和任安倾诉冤屈,何必在任安死前才急匆匆得写一封长信?
而这封长信本身并不是为任安叫屈,而是为自己叫屈,并明确告诉任安说他是刑余之人,不能再做推荐贤能的事。
这封信有几千字,在汉代要用好几捆竹简才能写完。所以不存在带信人偷偷把信带进牢房的可能。事实上这封信会被抄出是百分之百。那么司马迁在信里,一再说自己不能做推荐贤能的事其实就是在和任安划清界限了。
任安当初写信给司马迁的目的是啥?如果认为原信是几年前写的。从“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两句来看,是要司马迁谨慎得待人接物,利用其中书令能接触皇帝的机会推荐贤能?但事情真这么简单吗?
任安曾任益州刺史,后来任北军使者,都是高官。而任安极受宠信是武帝心腹。武帝曾说过任安犯过很多过错,我都没杀他。可见其在武帝心目中的地位。这种情况下,任安自己就能“推贤进士”,何必假手司马迁。
所以如果原信是几年前写的,想得黑暗一点,任安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拉帮结派,让司马迁为任安自己推荐的人说好话,或者有些人任安不方便直接出面推荐,所以让司马迁推荐。
司马迁在任安入狱后写此信,其实是写给汉武帝看的。他要表明他推荐什么人都是出自公心。而受刑之后就只剩下写书这一个生活目的,根本没有欲望来“推贤进士”,也就是说他不是任安一伙的。
就比如总不能因为中国人总是嘲笑奥巴马是土共深海,就认为他真的是,对吧?
以腹诽论他人历史地位
啥叫“腹诽”?嘴上不说,肚子里做文章才叫做腹诽。我举例的这些人都是正大光明得把自己对司马迁的看法说出来,写出来,印出来,怎么能叫做“腹诽”?
一个人的历史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司马迁其人其书在汉代一直不受好评。到汉末王允还说司马迁写了一部谤书呢。汉代以后几千年也很少有人把司马迁捧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到了鲁迅才说其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因为鲁迅在近代的地位,解放后的教科书里司马迁才一片伟光正。
司马迁是不是伟光正?单看他笔削和自己有关的那段历史就知道人无完人。写《报任安书》的时候,司马迁早已了解李陵投降的前因后果,以及李陵在匈奴的表现。但他就是不写汉武帝为啥要杀李陵全家的因果,让读者认为汉武帝滥杀无辜。这恐怕怎么都说不上是伟光正吧。
任安的信是在巫蛊之乱之前不久写的,司马迁收到之后没有立即回信
之后京城大乱,任安下狱,派人找司马迁....然后....被武帝发现了,皇帝就得问了,“啊,你和任安还有来往嘛”
史公只好把之前的来信拿出来,解释一下“好久不联系了,这信还没回呢”
皇帝就发话了,他都下狱快死啦,你总的给回个消息吧,然后史公就当着皇帝的面儿,写了这封回信,越写越来气,也就越写越长,......以下省去N千字
本场景纯属瞎编,如有雷同则属扯淡
此说不妥,仿佛解放后大家都没有思考问题的能力。只会搞个人崇拜似的。鲁迅先生是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但不是史学家,对于史学的影响没有那么大。
我觉得钱穆先生关于史记的的这段评论是正确的:
今天要来辨太史公《史记》也是一部私史,而非官史,且举几个简单的例来说。《太史公自序》上就说:“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这明明说此书是一家之言了,明见不是部官书。又说:“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所以要“藏之名山”,为怕稿子容易散失,只把副本留在京师——长安,易得识者和传人。古人保留著作不易,要等待后世有圣人君子更渺茫。不像我们现在,书没写好,就要流传,一出版就有人来买来看,这是观念上不同。而太史公《报任少卿书》里,还有两句更重要的话说:“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所谓“天人之际”者,“人事”和“天道”中间应有一分际,要到什么地方才是我们人事所不能为力,而必待之“天道”,这一问题极重要。太史公父亲看重道家言,道家就侧重讲这个天道,而太史公则看重孔子儒家,儒家注重讲人事。“人事”同“天道”中间的这个分际何在?而在人事中则还要“通古今之变”——怎么从古代直变到近代,中间应有个血脉贯通。此十个字可以说乃是史学家所要追寻的一个最高境界,亦可说是一种历史哲学。西方人讲历史哲学乃是一套哲学,只把历史来讲。若说中国人也有历史哲学,应该不是一套哲学,而仍是一番历史,只是从历史里透出一套思想来。即如说“究天人之际”“明古今之变”,这才真是中国人的历史哲学。此后太史公《史记》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正史,可是第二部以下写正史的人,都不能有太史公这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伟大理想和伟大见解了。
恐怕班固自己的三观很成问题,钱穆先生在《中国史学名著》中有仔细的讲解:
我觉得范蔚宗此一批评却很好。但范氏又说:“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轻仁义,贱守节。”此数句却批评得甚为严重。这些病痛,当知并不在行文与叙事之技巧上,而在作者自己的见识与人格修养上。诸位如读太史公书,即如《魏公子列传》、《平原君列传》、《刺客列传》之类,此等文字,皆非《战国策》书中所有,乃大史公特自写之,而使人读了无不兴会淋漓,欢欣鼓舞,想见其人。《汉书》中此等文字绝找不到。诸位且把《汉书》从头到尾翻一遍,何处见他排死节?何处见他否正直?例如《龚胜传》,他是汉末一死节之士,而班固说他“竟夭天年”,这岂不是说照理还该活,而死节转贻讥了吗?又如王陵、汲黯,此两人,太史公《史记》里都有,《汉书》称他们为“戇”。又如《王章传》,那也是能杀身成仁的,而班固批评他说:“不论轻重,以陷刑戮”。又如《何武传》,班固说:“依世则废道,违俗则危殆。”既怕危殆,自然也只有依世。又如《翟义传》,班固批评他“义不量力,以覆其宗”。即观上举诸例,可见班氏《汉书》不是无是非,而是把是非颠倒了。范蔚宗说他“轻仁义,贱守节”,一点也不冤枉。而他还要说司马迁“博物洽闻”,而“不能以智免极刑”。但班氏自己也岂不死在牢狱里。司马迁乃是为李陵辩护,而班固则投在窦宪门下。两两相比,大不相同。但他总不失为有才、能文,也花了一辈子工夫,《汉书》也是写得好。在魏晋南北朝唐初,群认《汉书》是部好书,正为那时人都讲究做文章。后来韩柳古文兴起,文学眼光不同,对《史》《汉》高下看法亦不同。上引范蔚宗论《汉书》,本亦承之华峤,而傅玄亦贬班固,谓其“论国体,则饰主缺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辞章而略事实”,可见当时史家公论。范蔚宗也是不获令终,死在监狱里,但范蔚宗《后汉书》,在讲仁义守节等事上,不知比《汉书》好了多少。又在《后汉书》班固的赞里说:“彪识王命,固迷其纷”。班彪曾写了一篇《王命论》,不为隗嚣所屈,可说有见识,有操守。不如其子固,生值汉朝中兴天下平治之际,对种种世俗纷纭还是看不清。把他们父子相比,也复恰如其分。总之,一位史学作者应有其自己之心胸与人格。对其所写,有较高境界,较高情感的,而适为彼自己心胸所不能体会,不能领略,则在其笔下,自不能把此等事之深处高处曲曲达出,细细传下。但如诸位此刻学历史,不细读一部书,只一条条地检材料,则从前史家好处坏处都忽略了,都全不知道。如我此处所辨,也将被认为是一番不关痛痒之废话,与史学无关。诸位若知做学问与读书自有一条路,自己做人与论世也自有一番胸襟与眼光,读史书自也无以例外。
全文近3000字,西汉时纸张应该还不流行,写在竹简上的话,要装好几箱吧?不知道怎么送进牢房里去。
史祝同源,最早没有官史私史之别.史作为一种社会分工,是世袭的职业.从他记史的独立性而言,象是私史;从他可以利用官方资料,参与官方活动,享受官方供养又象是官史.但当时的史录只能是官方的,不可能有私史.只不过修史还是世职,官方统治者也无心干涉.老子是周的柱下吏,孔子和左丘明只是利用官方史而已.
司马迁是太史令,继承其父职务,所修应该也是官史.只不过由于历史惯性,那时史官还有很大的独立性,尤其是他们记录当代史,那就连政府也无暇追究.所以<史记>保留了浓厚的个人色彩.
官史私史的区别是在司马迁以后才正式出现的.但官方一直打击私史,私自修史是可以杀头的.
为啥非要整竹简呢?
坐牢的,给送件衣服总可以吧,里面前胸写满了写后背呗,反正汉朝衣服老宽松了
以前为啥不能说?书没写好,乱发牢骚被揭发了可就完了。如今书写好了,这任安也下狱了,再不说可就没机会了
这个事情吧,咋说都有理,看看陈经最近说中国经济的那篇吧
考虑各种可能性,别钻牛角尖
汉朝独尊儒术,班固的三观就是当时的主流。
班固本身入狱是因为窦宪之案失势,然后被仇家打击报复。这和他本身的三观没啥关系。
而班氏父子对于司马迁和《史记》的批评,并不仅仅是其意识形态。例如班彪说“至于采经摭传,分散百家之事,甚多疏略,不如其本,务欲以多闻广载为功,论议浅而不笃。”
班固则说“其言秦、汉,详矣。至于采经摭传,分散数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
也就是说班氏父子认为司马迁写的东西很多是道听途说,只想着“以多闻广载为功”,不管是不是有逻辑问题。甚至抄书都没抄好,很多錯漏。
从本身功业来说,班固不但是儒家思想大家(编撰《白虎通义》),历史学家(《汉书》作者),文学家(写有《两都赋》等等),还是政治家和军事家(从窦宪出击匈奴,中护军行中郎将事)。所谓上马击胡儿,下马草军书。辅助窦宪击败匈奴,燕然勒石,何等功业!
对比司马迁,班固的功业要远甚。司马迁只是写别人的传奇,班氏父子三人自己就是传奇人物!
墨当时倒是有,现在的衣服不考虑合成纤维的话,基本上都是棉布,你用墨勉强还能写。
麻布不行,窟窿太大不吸墨,你拿墨写完一卷再打开,不定字还剩多少。
帛是可以用来写字,可是太贵了,而且写字的帛得处理过,涂上胶;不然。。。你看看在手纸上写毛笔字是什么结果吧,拿到地方这信也没法看了。
所以说当时才有“刀笔”的说法,在竹简上刻字,用墨写,错了用刀刮掉。竹简一般是奏折,账目,资料,书籍用的,写家信,书信用“木牍”,也就是木片。
当时可能是不禁止犯人通信,直接把木片信搬进去就是了。
你说的是正解。司马迁时的书信主要是写在竹简木牍上。帛不是一般人用得起。
任少卿身陷重罪,太史公回一封这样的信,感觉文不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