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终于开始批判“肖传国虚假宣传肖氏术” -- 黎叔
想起来在另外个主题里看到另外个网友经常强调,你们那是误解。
当然人家确实没有直说,确实用了比较含糊的词。至于是不是有意误导,既然人家自己说自己没那个意思了,别人也不好再在上面多花口水。
我原先在南京的一个同事,就做过“试验型手术”。
这是10多年前的事了。他的问题的舌头根部太厚,造成呼吸问题。到省口腔医院,大夫的解决方法是,先从舌根部切掉一部分肌肉,这样厚度平了,但是运动功能差了,怎么弥补呢,就从腿上哪儿切下块肌肉来,这个肌肉要和舌头后部的肌肉功能作用差不离,再补到舌头里去。这个实验原来没有做过,似乎是江苏省的第一例,医院告诉他,你如果按试验型手术的路子走,医药费全免,医院会给动手术的全程拍教学片。如果你不同意按试验型手术走的话,手术方案不变,动手术的大夫不变,录像我们就不拍了,但是手术过程仍然是要被很多人参观的,另外,手术费是个大价格。
我那同事一听,哦,合着无论如何都是小白鼠啊,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录像版权的问题,而且我麻醉昏迷了,谁知道他们拍不拍录像啊。当时是有公费医疗的,但是手术费很高,个人好像也要出不少钱,所以他就同意按试验型手术做了。后来还不错,说话略微有点大舌头,呼吸不畅的病算是解决了。
所以,试验型手术,正规来讲,是应当和患者讲清楚的。
还说要官逼民反啦。不明白。真不明白了。神秘了。
如果说真的有那么一些‘神秘力量’存在,皮儿网友大概就不认为我说所谓‘和谐’和‘大会’是无的放矢了。
我出国很多年了,但是我觉得国内很多事情的游戏规则大概和我出国前相比,变化不很大。
甚至有一些称为‘规矩’的东西,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千年了。
据说老方已经飞美国了,不知道他回这边来作什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回美国来。
看戏吧,还有那个姓方的记者呢。
欲言又止,不爽快呀。
还有,老方回美国来,为什么呢?
你认为凶手应该判多少年?
一个雇凶打人的人,连续作案的人,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在其他国家会出现什么结果。
整个审讯过程,处处违反流程,如此轻判,这叫什么事情?就像你告诉我当年的渝沈之战是场好球,我只好说:滚TM的蛋。
法律判了就是判了。谁不服都能上诉。按法条走就是了。
流程是否不当,判罚的量刑轻重,你觉得你有资格进行判定吗?
您和他都爱用网友/网友家属类比。
liupang网友拿我老婆说事儿,您拿我说事儿--为毛我们脑袋就要挨一下子呀?
老肖判多少,看终审裁决呀。我又不是法官。阁下是法官吗?
我倒是真希望能够调查一下,至少对手术的后续情况做个随访吗。
肖传国除了判拘役5个半月,其他呢?你说他教授的头衔“保住”了,是不是意味着公职还在?他的院长职务呢?
我记得事业单位原先是有规定的,一旦犯罪受刑,这个人是一定要除名的。不知道肖传国这个拘役5个半月是不是算刑罚,现在是不是仍然有这个规定。
那篇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科学家该到哪里讨公道”说的很明白:1.权威机构不作为导致科学家之间的纷争现在要向外行的公众“讨公道”,甚至像肖传国那样用锤子。2.没有任何权威机构出来裁决,只剩下方舟子等寥寥数人领着一群网友和媒体进行“缺席审判”。
于是权威机构的科协和科技部就跳出来了。。。。。。
ps:教主的屏蔽大法很有必要,有些人不得不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