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文摘】【人物】甘地自传 -- 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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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第二部 一至十章

      第二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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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赖昌德巴伊

        我在前一章说过,孟买港口的风浪很大,这在六、七月间的阿拉伯海并不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船开出亚丁以后,一直是海浪汹涌,差不多每一个乘客都晕船;只有我一个人饮食如常,在甲板上看波涛滚滚,浪花飞溅。早餐席上,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两个人紧紧地捧着碟子吃麦片粥,免得四处横流。

        这天然的风暴对我来说正是内在不安的一种象征。然而正如这天然的风暴并没有扰乱我一样,我敢说后者对我也没有什么两样。原来种姓的麻烦正等着我去应付。我已说过,我对如何开始执行律师的业务,感到?厢逦薏摺?銮遥?我既自命为改革者,终得盘算着如何着手进行某些改革。这些都是我所想象得到的,岂知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我哥哥亲自到码头上来接我。那时他已经认识了梅赫达医师和他的哥哥,而由于梅赫达医师坚持要我住在他家里,我们便到那里去了。这个始于英国的结识就这样在印度继续下去,在这两个家庭之间结成了永恒的友谊。

        我一直渴望见到我母亲。我还不知道她已与世长辞,再也不能回到她的怀抱了。现在这不幸的消息传来了,我照规矩守了斋戒。我在英国的时候,母亲便去世了,我哥哥却一直瞒着我,免得我在异国经受这么严重的打击。然而这个消息对于我仍然不失为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也不想在这里多提了。我的悲痛实在更甚于父亲的逝世。我最美好的愿望大多破灭了,但是我记得我并没有怎样过度地表示我的悲痛,我甚至能够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若无其事地照常生活。

        梅赫达医师给我介绍了几位朋友,其中有一位是他的堂弟列瓦商卡?贾吉望先生,我同他后来便成为终身的朋友。但是他所介绍的这几位朋友当中,我要特别提到的是诗人赖昌德,一名拉治昌德罗,他是梅赫达医师一位哥哥的女婿,和贾吉望合资经营一家珠宝店。他那时还不到二十五岁,但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便使我相信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人。他还是一个有名的“百事通”①,梅赫达医师曾叫我试试他的记忆能力。我竭尽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的字汇以告,请这位诗人背诵。他果然完全按照我的次序背诵如流。我羡慕他的天才,但是没有受他的迷惑。真正使我醉心的东西,直到以后我才知道,这就是他那渊博的经典知识,他那纯洁无瑕的人格,和他那自我实现的热烈要求。我后来才晓得这最后的一件事就是他生存的唯一目的。他嘴里常常念着而且铭入他的心版之上的,是下列穆旦纳德的几行诗句:

          只有我在日常言行中看见了他②,

        我才认为自己受了祝福;

        他实在是一条线,

        维系着穆旦纳德的生命。

        ①百事通(Shatavadhani),即同时能记忆或处理一百种事务――译注。

        ②指上帝――译注。

        赖昌德巴伊①所经营的生意数达几十万卢比。他善于鉴别真珠和钻石。买卖上的一切难题他都能应付裕如。但是这一切都不是他的一生活动的中心。那个中心就是他要面见上帝的热情。在他的办公桌上总有一本宗教书籍和他的日记。他一做完生意,便立即打开那本宗教书籍或日记。他已经发表的著作,多半是从这本日记中摘录下来的。谈完一大宗生意以后就能够马上坐下来写述内心秘密的人,显然不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而是一个真正追求真理的人。而我看见他在经营生意之中还能这样浸沉于神灵的追逐,已非偶然,而是一种经常的现象。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为任何事情失去心理上的均衡。他之于我,本来没有什么商务上的关系或其他私人的关系,可是我和他相处极为投机。我当时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律师,但是我们每次相见,他总是认真地和我谈论有关宗教的事情。我当时虽然还在暗中摸索,对于宗教问题还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兴趣,但是我对于他的谈论一直感到趣味盎然。后来我见过许多宗教领袖或导师,我还竭力和各种宗教信仰的领袖接触,可是我应该承认,他们所给我的印象远远比不上赖昌德巴伊的深刻。他的话一直说到我的心坎上。他的理智和道德上的诚挚同样使我极为钦佩。特别使我深信不疑的是,他决不会引导我走入歧途,并永远能向我推心置腹。我每逢遇到什么精神上的危机,总是跑到他那里求援。

          ①巴伊(Bhai)系兄弟之意,印度人常以此互相称呼――译注。

        我对他虽然十分尊敬,我还不能把他当作心目中的大师。

        这个宝座依然空缺,而我的寻求还在继续之中。

        我相信印度教徒关于大师的理论以及他在精神现实中的重要性。我以为没有大师就不能有真正知识的那种说法,是包含着不少真理的。在世俗的事务中,一个不完善的导师还可以容忍,但在精神事务中可就不行了。只有一个已臻美境的“格那尼”①才配被推崇为大师。所以为人应当不断地追求至善。因为人们所得的大师如何,完全看他所追示的究竟是什么。无限地追求至善是人类的权利,这是这种权利的报酬,其余的就操在上帝的手里了。

        ①格那尼(gnani),无所不知的人,先知。

        所以,我虽然不能推崇赖昌德巴伊为我心中的大师,他在很多场合仍不失为我的向导和帮助我的人。有三位现代人物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使我倾倒,这就是赖昌德巴伊的生活上的接触;托尔斯泰的著作《天国在你的心中》;和鲁斯金的书《直到这最后的一个》。但是它们各有适当的位置。

      第二章 我怎样开始生活

        我哥哥对我抱着很大的希望。他有很大的名利欲望。他是一个宽宏大量、待人宽厚的人,性情也很朴实,因此他的交游很广,他希望从中可以为我招揽一些顾客。他还以为不久我的业务就会飞黄腾达起来,因此他便听任家中费用日趋沉重。为了给我准备好开业的园地,他不煞费苦心,百般经营。

        我所属的种姓因为我出国而掀起的轩然大波,在我回国以后,还在兴风作浪。种姓里分成两派,一派马上恢复了我的种姓身分;另一派依然坚决要把我摈绝于种姓之外。我哥哥为了讨好前一派,在我回到拉奇科特以前把我带到纳西克的圣河里洗了一个澡,一回到拉奇科特,又摆设了种姓之宴。这些做法我都不以为然。但是由于哥哥对我的爱护是没有边际的,而我对他的尊敬也不减于他的厚爱,我便机械地按他的愿望行事,把他的意志当作金科玉律。这样,我恢复种姓身分的一场风波就算过去了。

        我从来就不想向拒绝恢复我的种姓阶级身分的那一部分人要求他们准许我的请求,我对于那一部分人的首领也不觉得有什么怨隙。他们中间也有不喜欢我的,但我极力避免伤害他们的威情。我十分尊重开除种姓身分的成规。根据这些规矩,所有我的亲戚,包括我的岳父母,甚至我的姊姊和姊夫,都不能招待我,就是在他们家里喝一杯水也不行。他们都打算悄悄地破除这种禁例,这却和我不肯背着人做事的脾气大相径庭。

        正因为我的行为谨慎,所以我一直并不感觉受到种姓所加于我的麻烦;其实,就是把我看成是种姓异己的那一部分人,待我也是非常和气的。他们甚至在事务上帮助我,而不盼望我为种姓做什么事情。我相信这些可喜的事都是从我的不抵抗来的。假如我闹着要恢复种姓身分,假如我把这个种姓分成更多的派别,假如我触犯了种姓首领,他们一定会报复,这样,我从英国回来,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安然无事,而把自己陷于一场斗争的漩涡里或者陷入走向虚伪的一派。

        我和妻子的关系,还是不很满意。我在英国虽然也算见过了世面,但是我的妒忌心理并没有治好。我在每一件小事情上都是神经过敏和捕风捉影,因此我所有的美好愿望都无由实现。我本来打算帮助她学习,使她能读能写,但是我的情欲一直在作梗,而她就得由于我自己的缺点而吃亏。有一次我甚至要她回娘家去,等到她很难过的时候才接她回来。后来我才明白,这都是由于我的无聊。

        我本来就打算在儿童教育的问题上进行一些改革。我有几个侄儿,我去英国的时候留在家里的儿子,现在也快四岁了。我希望教这些孩子体育,增强他他的身体,而且由我亲自加以指导,使他们更有好处。这一点,我得到了哥哥的支持,我的努力多少也有些成绩。我非常愿意和孩子们在一起,和他们玩耍讲笑话的习惯一直到今天我还保持着。从那时起,我总以为我应当作一个良好的儿童教师。

        在饮食的问题上,显然是需要“改革”的。茶和咖啡在我们家里已经有了它们的位置。我哥哥以为我回来以后,应该保持一点英国气派,因此,瓷器之类的东西,从前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才使用,现在竟变成家常用具了。我的“改革”是锦上添花。我提倡吃麦片粥,从可可代替茶和咖啡,其实是在茶和咖啡之外加上可可。皮靴和皮鞋①早就有了,我却加上了西服,使欧化更加彻底。

          ①一般印度人通常是赤脚,讲究一点的穿木履或拖鞋,穿上皮鞋就算是欧化了――译注。

        开销就这样增加了。新鲜的东西每天都在增添。我们总算把一只白象拴在门口了,可是我们拿什么来供养它呢①?票在拉奇科特执行律师业务,一定会惹人笑话。我连一个合格律师的知识都没有,可是我却指望能得十倍于人的收入!没有这样愚蠢的诉讼人会来找我。就是有这样的人,难道我还能在无知之上再加上自大和欺骗,以增加我对世人所担负的债责吗?

        朋友们劝我到孟买去住一些时候,以便在高等法院里获得一点经验,研究一下印度的法律,就能力所及地弄一点线。

        我接受了这个意见到孟买去了。

        我在孟买开始当家了,雇了一个和我一样无能的厨子。他是一个婆罗门,我不是把他当作一个仆人,而是把他当作一家人看待。他有时用水冲身,但从来没有认真洗过自己的身体,他穿的“拖地”是脏的,他戴的圣丝②也是脏的,‘他对于印度教的经典也是一无所知。可是我怎样才能找到更好的厨子呢?“那么,罗维商卡(这是他的名字),”我有时问他:“你不会做饭倒也情有可原,但是你总该懂得日常的礼拜吧③?”

        “礼拜呀,先生!耕犁就是我们的礼拜,铲子就是我们日常的仪式。我就是这么一个婆罗门。我是靠你的慈善过活的,不然,我当然只有去种地了。”

        ①凡是产象的国家,一般人都以白象为神象,必须加以特殊供养――译注。

        ②印度教徒前三种种姓的男子,即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举行宗教仪式,在身上戴着一根绳子(有的套在臂上,有的套在脖子上),称为“圣丝”(Sacred thread),以却邪去病――译注。

        ③婆罗门(Brahman)为印度教徒中最高的一个阶级,古时候的婆罗门多为僧侣祭司,善占卜训诲,算是懂得典籍的有学问的人。厨子被认为是一种洁净的职业,一般说来只有婆罗门才能从事这种职业――译注。

        于是我不得不兼做罗维商卡的教师。我有的是时间。我开始自己做一顿饭,并且采用英国人素食烹饪的经验。我买了一个炉子,开始和罗维商卡奔走于厨房之间。我自己本来没有不和不同种姓的人一起吃饭的禁忌,罗维商卡,也不受这种陈规的约束,所以我们能够无拘无束地一齐生活。我们当中唯一的障碍就是罗维商卡一直改变不了他那肮脏的习气,饮食怎么也弄不干净!

        然而,因为没有收入来维持不断增长的费用,我在孟买最多只能住上四、五个月的时间。

        我就是这样开始生活的。我发觉当律师是一种苦差事――有其名而无其实。我感觉到自己的责任太重大了。

      第三章 第一宗案子

        我在孟买的时候,一方面着手研究印度法律,另一方面则开始实验饮食方法,和我一起进行实验的,还有一个朋友叫做维尔昌德?甘地。我的哥哥则极力为我招揽生意。

        研究印度法律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民事诉讼法我怎么也钻不进去,可是学习见证法的情况就不是这样。维尔昌德?甘地正在准备参加讼师考试,他常告诉我有关律师和辩护士的各种情形。他总是说:“费罗泽夏爵士的才能就在于他有精湛的法律知识。他能背诵见证法,并且知道第三十二节所有的案例。巴德鲁丁?铁布告非凡的辩才则引起了法官的敬畏。”

        象这一类豪迈的故事却使我自馁起来。

        他接着说:“当一个律师,这样混上五年或七年,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签订合约充当辩护士。你要能够独立经营三年,就算你是幸运了。”

        开销逐月在增长。门外挂着律师的招牌,屋里却在忙于准备执行律师业务,这种事情我实在干不了。因此我就不能专心研习。我对于见证法发生了一些爱好,还以深切的兴趣阅读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受理案子。我无能为力的情况是无法形容的,简直就象新嫁娘新入婆家的门一样!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受了一个叫做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小案子”。有人告矫我说:“你得出一份佣金给中间人。”我坚决拒绝了。

        “但是连刑事大律师某某先生每月收入虽达三、四千卢比之多,也得出这种佣金哩!”

        “我犯不着和他竞争,”我反驳道。“一个月要有300卢比的收入,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父亲收入也不过这么多呢。”

        “但是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孟买的费用贵得惊人。你得认真一点才行。”

        我坚定不移,未付佣金,但是照样接受了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案子,我只收他30卢比的费用。这件案子看起来不用一天的功夫就可以了结了。

        这是我在小案法庭上的初出茅庐。我为被告辩护,因此就得盘问原告的见证人。我站起来了,可是心惊胆战。我的头在旋转,我觉得整个法庭似乎也在旋转,我竟想不出问题来诘问。法官一定觉得好笑,辩护士无疑地都在那里看洋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坐下,告诉代理人说我不能受理这件案子,请他最好去找巴德尔,并把我所收的费用退回去。巴德尔先生果然被请来了,收费51卢比。当然咯,这件案子对他来说是易如反掌的。

        我匆匆忙忙从法庭里退出来,不晓得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但是我自感惭愧,决定除非有足够的勇气,不再受理案子。果然,我去南非以前,再也没有去过法庭。我做这个决定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必要的事情罢了。谁也不会那么愚蠢,肯把案子委托给我而只有败诉之一途!

        然而孟买还有一件案子待我处理。那是一件尚待起草的“状子”。有一个贫苦的穆斯林,他在波尔班达的土地被没收了。他跑来找我,象个孝顺的儿子找他慈爱的父亲。他的案子看来没有什么指望,不过我还是答应为他草拟一份状子,印刷费由他自己负担。我拟好以后,就正于朋友,他们都很赞许,这多少使我感觉有了信心,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能力写状子,事实上我也确是这样。

        如果我能免费为人写状子,我的业务就会兴盛起来。然而这是无济于事的。于是我想找个教员的差事。我的英文程度还算不错,而且我也很愿意到学校去教新生的英文。这样我至少可以弥补一部分开销。我看见报纸上有一则广告说:“征聘英文教员,每日授课一小时,月薪75卢比。”这个广告是一家有名的中学刊登的。我申请应征,并应约去面谈。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里去,可是校长一发现我不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他便抱歉地拒绝了我的申请。

        “可是我是在伦敦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及格的,拉丁文是我的第二外国语。”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一个大学毕业生。”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失望地搓着双手。我哥哥也很为我操心。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在孟买再住下去是没有用了。我应当住到拉奇科特去,我哥哥自己就是一个小讼师,他可以给我一些起草呈文和状子之类的工作而且在拉奇科特既然有了一个家,不在孟买另起炉灶就可以节省许多钱。我赞成这个建议。在孟买住了六个月之后,我的小家当就这样收摊了。

        我在孟买时天天都到高等法院去,可是说不上在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我还没有足够的知识学习很多东西。我常常听不懂案情而打瞌睡。里面还有别的人也这样陪伴着我,这就大大减轻了我的惭愧心情。后来我连羞愧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我知道在高等法院里打瞌睡已成为时髦的事情。

        如果这一代也有人象我在孟买那样当个没有收入的律师,我要向他们介绍一点点有关生活的实际观念。当时我虽然是住在吉尔关,我几乎没有坐过马车或电车。徒步到高等法院已成为我的习惯。走一趟足足要花费四十五分钟,当然咯,回家的时候我还是步行。我已习惯于酷热的阳光。我这样步行来回于法院,确实节省了好些钱,而当我在孟买的朋友们常常病倒的时候,我却不记得在那里生过什么病。即使在我开始赚钱以后,我还是保持着徒步往来于事务所的习惯,因而我也一直由于这种习惯得了益。

      第四章 头一次打击

        我失望地离开了孟买,回到拉奇科特去建立我自己的事务所。这里我的收入倒还差强人意。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有300卢比的收入。这一点工作与其说是我自己的本领,不如说是得力于朋友的帮忙,因为我哥哥的伙伴已经有了一个颇有基础的业务。所有真正重要的、或者他认为重要的呈文,全都送到大律师那里去。送到我这里来写的,都是他的贫苦的当事人的呈文。

        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已和在孟买认真坚持不给回扣的原则妥协了。据说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孟买回扣是扣给中间人的,这里却是付给分办案子的辩护士;而且这里和孟买的情形一样,所有的律师全都无例外地拿一定价率的收入付回扣。我哥哥的理论,我无法辩驳。他说:“你要晓得,我是和另一个辩护士合伙的。我总是愿意把我们所受理的、你又能够对付的案件都分给你去办,如果你不拿回扣给我的伙伴,你一定会使我为难。你和我有一个联合事务所,你的收入就是我们共同的收入,我自然也有一份。但是我的伙伴呢?如果他把同一个案件交给别的律师去办,他一定也从那个律师那里得到一笔回扣。”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以为自己如果要做律师,就不应当这样固执关于回扣的原则。我是这样同我自己理论,或者说穿了,就是这样来欺骗自己的。不过,我应当补充一句:我不记得我在别的任何方面,给人拿过回扣。

        虽然我这样已可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遭受了生平第一次打击。我从前就听说过英国官员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还没有面对面地遇见过。

        我哥哥在波尔班达的已故兰纳萨希布王公即位以前,曾经当过他的秘书和顾问。这时有人控告他,说他在职时出过错误的主意。这件事搞到一向对我哥哥怀有成见的政治监督官那里去。这个官员我在英国就认识了,他对我可以说是相当客气的。我哥哥认为我应当利用这一点交情去为他说几句好话,看看能不能帮他消除那位政治监督官的成见。我对他这种想法很不以为然,因为我不愿意利用留英时很浅薄的一点儿交情去为人说项。如果我哥哥确实有错误,我去说情又有什么好处?如果他没有犯什么过失,就应当照规矩上一个呈文,听候这件事的结果。我哥哥不赞成我的意见。他说:“你还不了解卡提亚华,你更不了解这个世界。这里什么都靠人情。你是我的弟弟,你去向你认识的这位官员为我说情,这是你的责任,你不应当逃避这个责任。”

        我没有办法推诿,非常勉强地去见了这位官员。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去找他,并且充分意识到我这样做有损于我的自尊心。但是我还是去求见了,和他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我提起了往日的交情,但立刻就发现卡提亚华和英国不同;同一个官员,在职的和休假的简直判若两人。这位政治监督官承认我们是相识的,但是提到这点交情,似乎使他更加强硬起来。“我想你决不是到这里来滥用这个交情吧?”这似乎是他那强硬的意思,而且象是表现于他的眉宇之间。虽然如此,我还是说明了来意。这位老爷便不耐烦了。“你哥哥是一个阴谋家,我不愿意从你这里听到什么。我没有时间,如果你的哥哥有什么意见,让他遵循正当的途径提出来。”这种答复已经足够了,或许还是我所应得的。然而自私是盲目的,我继续述说我的故事。

        这位老爷站起来说:“你现在该走了。”

        “但是请您听我说完,”我这样说道。这使他更加生气。他把听差叫来,令他送我出去。听差果然进来了,我却还在迟疑;

        他把双手放在我的双肩上,把我推出房门。

        那位老爷和听差的都走了,我也焦急地离开了。我立刻就这件事写了一张条子送去,大意是说:“你侮辱了我。你通过你的听差侵犯了我。如果你不赔罪,我就要告你。”

        他的答复马上由他的随从送来了:

        “你对我不敬。我叫你走,你却不走。我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我的听差送你出去。但是他叫你离开我的办公室,你还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施一点力气送你出去。你要告我,悉听尊便。”

        我把他的回信揣入衣袋里,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把这不如意的事从头到尾都告诉了我的哥哥。他感觉难过,但不晓得怎样才能安慰我。他把这情形告诉了他的同行朋友,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控告这位老爷。这时候碰巧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为了处理一件案子从孟买来到拉奇科特。但是象我这样一个新出茅庐的小律师怎么敢去见他呢?于是我把有关此案的文件转托聘请他的那位辩护士送给他,请他指教。他说:“告诉甘地吧,这是许多辩护士和律师司空见惯的事。他才从英国回来,血气方刚。他还不了解英国官员。如果他打算挣一点钱,在这里平安过日子,让他把那封信撕掉,忍受了这个耻辱吧。他要控告这位老爷,不会有什么好处的,相反,他倒会毁了自己。告诉他,他还不懂世故呢。”

        这个忠告对于我就象毒药一样苦,但是我不得不吞下去。我忍受了这个耻辱,却也得到了教训。我对自己说:“我永远不再把自己陷入这样错误的境地,永远不再这样滥用友谊。”从此以后,我就没有违反过这个决心。这一次的打击却改变了我的生活历程。

      第五章 准备赴南非

        我跑去找那个官员,无疑是一种错误。然而他那样不耐烦和盛气凌人对我的错误来说,未免太过分了。他不必向我下逐客令,其实我最多不过占他五分钟的时间,只是他根本不愿意听我讲话。他本来可以客客气气地请我走,可是权力已把他迷醉到一种反常的地步。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官员毫无忍耐的美德,侮辱来访者已成为他的习气,只要稍微有一点点不如意,就可以把这位老爷弄得暴跳如雷。

        现在我的大部分工作自然都在他的法庭里,我又不能和他敷衍,也不愿意讨好他。况且,既然声言要控告他,我也不甘缄默。

        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懂得一点地方上的小政治。卡提亚华是由许多小邦组成的,自然是充满着勾心斗角之争了。各邦之间的猜忌和官吏的争权夺利,已成为家常便饭。就是那些王公们也总听别人的摆布,让那些阿谀奉承的人出主意。连那位老爷的听差都得好生待他,而那位老爷的文书比他的主子还要厉害,因为他是他的耳目和译员。这位文书的意见就是法律,他的外块总是比他的主子的收入多好几倍。这也许是夸大了,不过他的确不是靠薪水生活的。

        我觉得这种气氛是有毒的,怎样可以不受它的沾染倒成了我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了。

        我的确感到非常苦恼,这一点我哥哥显然是明白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如果我能在别的地方找到一点事,我就应当离开这种勾心斗角的气氛。但是如果不耍一点手段,要想弄个部长或法官的职位,根本就不可能。而且我和那位老爷发生了龃龉,要继续执业就有困难了。

        当时波尔班达已受英国人的管辖,我在那里有一点工作,就是替波尔班达的王公多争一些权力。为了佃农所负担的地租过重,我还不得不去见一个行政官。这位官员虽然是个印度人,我发现他的气焰让那位老爷还要嚣张。他是一个能干的人,可是我看农民并没有因此而得益。我总算给兰纳多争了一些权力,但并没有为佃农减轻多少负担。他们的苦难竞没有人加以注意,这实在使我吃惊。

        所以我虽然担负着这个使命,仍然是相当失望。我觉得我的当事人所受的并不公道,可是我又没有办法主持公道。我至多只能上诉于政治监督官或省督,他们就会把我的上诉撇开说:“我们不便干涉。”如果有什么规章可以抑制这些决定,还可以有点办法,但是在这里那位老爷的话就是法律,又有什么话好说呢。

        我实在愤慨极了。

        正在这个时候,波尔班达有一家弥曼①商行写信给我哥哥,提出下列建议:“我们在南非洲做生意,有一家大商行,我们在那里的法院里有一件重大的案子,牵涉到40,000英镑的得失。这件案子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我们聘请了最好的辩护士和律师。如果你能叫你弟弟到那里去,这对我们和他自己都有好处。他会比我们更恰当地使用我们的顾问。他自己也可以借这个机会见见新世面,交些新朋友。”

          ①弥曼(Moman)是伊斯兰教中的一派――译注。

        我哥哥找我商量这件事。我不清楚我到那里只是为了给他的顾问出出主意,还是要亲自出庭,但我有意接受这个建议。

        我哥哥介绍给我去见最近才去世的赛?阿布杜尔?卡利姆?嘉维立,他是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股东;这家公司就是上面所说的商行。他告诉我说:“这不是一件困难事。我们有好多欧洲朋友,你到了那里就会认识他们。你到我们的铺子里对我们很有用处。我们的信件多数是用英文,你还可以在这上面帮我们的忙。你到那里当然是我们的客人,所以不会有什么费用。”

        “你要我替你们做多久事情?”我问道。“报酬是多少?”

        “不会超过一年。我们负担你的来回旅费,坐头等舱房的轮船,另外付给你105英镑,一切在内。”

        这不象是给律师的一种待遇,倒象是给商店店员的报酬。然而我很想离开印度。去见识见识一个新的国度,体验一些新的经历;这也是一个不应错过的好机会。而且我还可以把那105英镑寄给我的哥哥帮助家用。我于是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准备动身到南非去。

      第六章 到达纳塔耳

        我动身去南非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当年到英国去时所经历的那种别离的痛苦。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多少已经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并且已经有了旅行国外的知识,至于从拉奇科特到孟买,更是家常便饭了。

        这一次我只觉得离开妻子很难过。我从英国回来以后,又养了一个孩子。我们的爱还说不上已经摆脱了肉欲,但是越来越纯洁了。我从欧洲回国以后,很少和她住在一起;而且现在我已成了她的教师,正在帮助她进行某些改革,不管对她关心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感觉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如果这些改革还要继续进行的话。然而南非的吸引力却使这种别离成为是可以忍受的。“不到一年我们又会在一起了,”我以安慰的口吻对她说,于是离开了拉奇科特到孟买去。

        我到孟买以后,通过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代理人购买船票,可是舱位已经卖光了,而且如果这一趟不走,我就要在孟买搁浅了。公司代理人对我说:“我们已尽力设法,想给你弄一张头等船票,可是怎么也弄不到。除非你打算坐统舱,这一趟怕走不成了。不过你要是坐统舱,还是可以安排到餐厅里去吃饭。”那时是我乘坐头等车船出门的日子,而且身为律师,怎么可以作为统舱乘客?所以我拒绝了他的建议,我怀疑他是在故弄玄虚,因为我不相信连一张头等船票也弄不到。经过代理人同意以后,我亲自说法去买船票。我登上了轮船,见到了船上的大副。他很坦白地告诉我:“通常我们并没有这么挤,这一趟因为莫桑比克的总督要坐这条船,所有的舱位都给订光了。”

        “你能不能给我挤一个地方?”我问道。

        他从头到脚对我打量了一下,笑着对我说:“只有一个办法:我的房间还有一个床位,通常是不卖给客人的,不过我打算把它让给你。”我连忙向他道谢,通知代理人去买那一张船票。1893年4月间我满怀热望地动身到南非去碰碰我的运气。

        大约航行十三天以后,我们第一次停泊在拉谟港口。这时船长和我已经成为好朋友了。他喜欢下棋,可是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新手,他要一个比他更不懂的人作他的对手,所以他就邀请我。怎样下棋,我倒是听说过不少,可是从来没有动手尝试过。下棋的人常说,棋盘有着辽阔的天地可以施展一个人的才智。船长主动说要教我,他发觉我是一个好徒弟,因为我有无限的耐性。每一次我都下输了,这使他更加热心想要教我。我倒是喜欢下棋,但是从未把我的嗜好带出棋盘以外,也不曾把我的知识扩大到移动棋子的限度以外。

        船在拉谟停泊了三、四个钟头,我上岸看一看这个港口。船长也上岸了,但是他警告我说,这个海港风浪很大,要我早点回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地方。我到邮局里去,很高兴在那里看见了几个印度职员,并且和他们攀谈了一下。我还见到了几个非洲人,我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很感兴趣,很想多了解一些情况。

        这就耽搁了一些时候。

        我在船上还认识了几个统舱的乘客,他们也上岸了,想在岸上亲自做饭,好好地吃它一顿。这时我发现他们正打算回到船上去,于是就和他们一起搭上一只舢板。港内的潮水正在上涨,而我们的舢板又超过了正常的重量。浪潮是这么猛烈,连这只舢板都搭不住轮船的吊梯。它刚接触到吊梯,立刻又被浪潮冲开了。开船的头一遍哨子已经吹过了,我很着急。船长在船桥上看见这情形,下令延缓开船五分钟。当时船边还有另一只舢板,是一个朋友花了十个卢比为我雇来的。这只舢板把我从那只超重的舢板上接过去。这时吊梯已经拉上去了,因此我只好拉住一条索子上去,轮船马上就启碇了。其他的乘客都还没上去。这时我才体会到船长的警告是有道理的。

        过了拉谟,第二个港口是蒙巴萨,然后是赞稷巴。在这里停泊的时间可长了,共达八、九天之久,于是我们另换了一条船。

        船长很喜欢我,可是这种喜欢发展到一种令人不敢恭维的偏向。他邀请了一个英国朋友和我陪着他上岸逛一逛,我们坐了他的小艇上岸。逛一逛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一点概念也没有。而船长也不知道我在这样的行径中,还是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有一个招徕顾客的人把我们带到某些黑人妇女住的地方,每个人都被带进一个房间。我只是站在房里,羞得发呆了。只有天知道那个不幸的女人把我当什么人看待。船长招呼我的时候,我出来了,就象我进去的情形一样。他看出我是一个清白的人。起初我觉得非常害羞,但是因为除了害怕以外,我再也想不到别的事情,羞耻的感觉终于消退了,谢谢上帝:那个女人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打动我。我厌恶自己的懦弱,并为自己连拒绝走进房间的勇气都没有而感到可悲。

        类似的事情在我这一生中,已经算是第三次了。有很多本来是无辜的青年,恐怕就是因为羞耻的虚伪感觉而陷入罪恶的深渊。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受损害的人而感到光彩。如果我不进入那个房间,我就可以算是有光彩了。我应完全感谢那大慈大悲的上帝,亏得他拯救了我。这件事增强了我对上帝的信仰,并在一定程度上教导我抛弃了虚伪的羞耻。

        因为我们要在这个港口停留一个星期,我就住到城里,成天在住处附近??垩,增加了许多见识。赞稷巴绿树成荫,只有印度的马拉巴才能和它比美,我为那些庞大的树木和颀硕的果子而感到惊奇。

        过了赞稷巴,便到了莫桑比克。我们于五月底从那里到达了纳塔耳。

      第七章 若干经历

        纳塔耳的港口是杜尔班,也叫做纳塔耳港。阿布杜拉赛①到码头上来接我。船靠码头的时候,我看着那些上船来接朋友的人,我发觉印度人并不怎么受人尊敬。我不能不留心观察那些认识阿布杜拉赛的人对他都有一种藐视的神情,这使我们很难受,阿布杜拉赛却已经习惯了。那些望着我的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好奇心。我的服装和别的印度人不同。我穿着长过两膝的大礼服,头上却戴着头巾,就跟孟加拉的人戴的“普格里”②相仿。

        ①赛(Sheth)为阿拉伯语,原意宝剑,转为穆斯林的一种尊称――译注。

        ②普格里(Pugree),大头巾――译注。

        我被送到那家商行的住所,他们给了我一个单间,和阿布杜拉赛隔壁。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他读着他弟弟交我带来的信件,更不知怎么办才好。他以为他弟弟给他送来了一只白象。我的服装和生活看起来就和欧洲人一样费钱,这使他颇为震惊。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工作可以叫我做。他们的案子是在德兰士瓦耳进行的,把我立即送到那里去是没有什么意思的。那么他怎样才能相信我的能力和为人呢。他又不会到比勒陀利亚去看我办事。被告都在比勒陀利亚,他还以为他们对我会有不好的影响。而且如果有关这案子的工作不能交给我去做,那么又有什么工作可以交给我呢,因为所有别的工作他的职员都能干得更好?职员如果做错了事,还可以加以责备。如果我也做错了,那该怎么办呢?这么说来,要是和这件案子有关的工作不能交给我,那么,把我留下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阿布杜拉赛实际上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可是他有丰富的经验。他有一种巨大的智力,他自己也感觉有这一点特长。因为经常使用,他学会了一点点英文,仅够日常会话之用,但是这已够他处理一切事务,无论是和银行经理或欧洲商人来往,还是向他的法律顾问陈述案情。印度人对他极为尊敬。他的商行是当时印度商行中最大的,至少也是最大的一个。在这许多长处之中,他有一个短处――天性多疑。

        他很看重伊斯兰教,而且喜欢谈论伊斯兰的哲学。他虽然不懂阿拉伯文,但他对可兰经和一般的伊斯兰教文学,却懂得不少。他善于旁征博引,随时应用。我和他来往,获得了不少伊斯兰教的实际知识。当我们的关系密切起来以后,我们常常长时间地讨论宗教问题。

        我到了两三天,他便带我去看杜尔班的法院。他在那里介绍我认识了几个人,让我坐在他的注律代理人的身边。庭长不断地望着我,后来还叫我摘下头巾。这一点我拒绝了,于是离开了法庭。

        因此我就意识到,未来的斗争又在这里等候着我了。

        阿布杜拉赛向我解释为什么叫一些印度人摘头巾。他说那些穿伊斯兰教服装的人可以戴着头巾,但是其他的印度人一到法庭,照例要摘下头巾。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点多余的区别,我必须详细说个清楚。在这两三天当中,我已看出来,印度人是被分成好几派的。一派是穆斯林商人,自称为“阿拉伯人”。另一派是印度教徒,还有一派是波希人,都是当职员的。印度教徒职员既不属于这一派,也不属于那一派,除非他们投身于“阿拉伯人”的队伍。波希人则自称为波斯人。这三种人彼此都有些社会关系。但是为数最多的还是泰米尔、德鲁古以及北印度订有契约的和自由的工人这三种人所构成的一个阶层。那些有契约的工人是根据协议到纳塔耳来做五年工的,他们叫做“吉尔米提亚人”,是英文“协议”一字的变音。其他三个阶层和这个阶层只有生意上的关系。英国人称呼这些人做“苦力”,而由于大部分的印度侨民属于这个劳动阶层,所有印度人都被叫做“苦力”或“沙弥”。“沙弥”是泰米尔文的接尾语,很多泰米尔人的名字后面都加上这个字,其实就是梵文的“史华密”,意即主人。因此如果有一个印度人不满意自己被称为“沙弥”,而他又有足够的胆识,他就会回敬一句:“你可以叫我‘沙弥’,但是你忘了‘沙弥’的意思是主人。我并不是你的主人呀!”有些英国人听了就会犹疑起来,另外一些人却会生气,骂印度人,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加以殴打;因为对他来说,“沙弥”是一句污辱人的话,把它说成是主人,简直是一种诬蔑!

        因为这个缘故,我便得了一个“苦力律师”的称号,做生意的也就被称为“苦力商人”了。“苦力”这个字的原意就这样被遗忘了,却成为所有印度人一个普通的称呼。穆斯林商人很不高兴这种名称,常说:“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者说“我是商人”,如果他碰到的是一个客气的英国人,就会向他表示歉意。

        在这种情形下,戴头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如果被迫摘下印度头巾,这就无异忍受了一场耻辱。所以我想我倒不如和印度头巾分手而改戴一顶英国式的帽子,免得受这种耻辱和引起不愉快的争论。

        然而阿布杜拉赛不赞成我这个主意。他说:“如果你这样做,影响一定很坏。那些坚持要戴印度头巾的人,你将置他们于何地?而且你戴印度头巾是很相称的。你要是戴上英国式的帽子,倒象是一个招待员了。”

        他这一番话夹杂着实际见识,爱国思想和一点点狭隘心理。这种见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出于爱国,他就不会坚持要戴印度头巾;他那么轻蔑地提到招待员正好说明他的狭隘。印度契约工人包括三个阶层的人,即印度教徒,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后者是皈依了基督教的印度契约工人的儿女。就是在1893年的时候,他们的人数就已经很多了。他们穿英国服装,多数靠在旅馆里充当招待员为生。阿布杜拉批评英国式的帽子,指的就是这些人的服装。在旅馆里当招待员,被认为是一种不体面的事。时至今日,有这种想法的人还很多呢。

        大体说来,阿布杜拉赛的话我是赞成的。我给报馆写了一封信谈这件事,为我在法庭里戴印度头巾辩解。这问题在报纸上引起了很多争认,我则被描写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来客”。这样一来,我到那里不过几天,这件事便为我在南非做了一次意外的广告。有的人支持我,也有人严厉批评我的冒昧。

        事实上在我旅居南非期间,我差不多一直戴着印度头巾。

        我在南非什么时候和为什么根本不戴头饰,以后再谈吧。

      第八章 赴比勒托里亚途中

        不久,我就和住在杜尔班的信奉基督教的印度人有了接触。法院的译员保罗先生是一个罗马天主教徒,我认识了他,还认识了当时在新教会倡办的学校里教书的已故的苏班?戈夫莱先生,他是1924年访问过印度的南非代表团团员詹姆斯?戈夫莱先生的父亲。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还结识了已故已希?罗斯敦吉和已故阿丹吉?米耶汗,所有这几位朋友,当时除了做生意以外,从无往来,后来却有了密切的交往。关于他们的情况,以后还要谈到。

        当我正在这样扩大我的交游范围的时候,这家商行接到了他们的律师的一封信,说是应该准备好打一场官司,还说阿布杜拉赛应当亲自到比勒托里亚,或者派一个代表到那里去。

        阿布杜拉赛把这封信拿给我看,还问我愿不愿意上比勒托里亚去。我说:“只有等我从你那里弄清楚了这件案子,我才好说话。现在我还不明白到那里去我应该做什么。”他便叫他的几个职员向我说明这件案子的案情。

        我一开始研究这件案子,便感到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头学起。我逗留在赞稷巴的那几天,曾到法庭去见识见识那里的工作。有一个波希律师正在考查一个证人,问他账本子里的许多贷方和借方的问题,我却一点也不懂。我在学校里念书和留学英国的时候,都没有学过簿记。而我到南非来所要处理的案子,主要的都是一些有关账目的问题。只有懂得账目的人才能理解和说明当中的问题。那个职员滔滔不绝地谈论这个借方和那个贷方,我却觉得越来越糊涂。我不懂P.Noto是什么意思,字典里也查不到这个字,只好求教于那个职员,才知道P.Note原来是期票。我买了一本有关簿记的书,加以研究。这倒给了我一些信心。我终于把案情弄清楚了。阿布杜拉赛本来不会记账,可是他有很多实际知识可以很快地解决簿记中的复杂问题。我告诉他们,我已准备好上比勒托里亚去。

        “你打算住在哪里?”他问道。

        “随便你怎么安排都行。”我说道。

        “那么我就写信给我们的律师,他会为你安排住处。我还可以写几封信给那里的弥曼朋友,不过我劝你不要和他们住在一起。我们的对手在比勒托里亚有很大的势力。要是他们当中有人设法看到了我们的私人通讯,对我们就很不利。你越是避免和他们混熟了,对我们越有利。”

        “你的律师叫我住哪里,我就住哪里,要不然我就找一个单独的住处,请你放心吧。谁也不会知道我们中间的秘密的。但是我却想结识我们的对手,和他们交朋友。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试试在法庭以外解决这个案子。不管怎么说,铁布赛总归是你的亲戚”。

        铁布?哈齐汗?穆罕默德赛本来是阿布杜拉赛的近亲。

        提到有可能解决这个案子,我看多少使阿布杜拉赛感到有点意外。然而我到杜尔班已经六、七天了,现在我们算是彼此有些了解了。我已经不再是一只“白象”了。所以他说:

        “那……好吧。能够在法庭以外和解是再好不过了。不过我们都是亲戚,彼此都很清楚。铁布赛不是一个随便就能答应和解的人。只要我们这方面有一点点粗心大意,他就会钻尽我们所有的空子,把我们整到底。所以你要有什么举动,请三思而后行。”

        “关于这一点,请你不必操心。”我说。“我不需要和铁布赛谈什么,也不需要和别的任何人谈起这件案子。我只消向他建议来一个谅解,免得引起一场不必要的诉讼。”

        我到了杜尔班不过七、八天便离开了。他们给我买了一张头等车票,如果需要卧铺,通常要另付五先令。阿布杜拉赛一定要我订卧铺,但是由于固执和骄傲,也为了节省那五个先令,我谢绝了。阿布杜拉警告我说:“小心点,这里不同印度。谢谢上帝,我们还花得起这一点点钱。你需要什么东西,请你不要吝啬。”

        我谢谢他,并请他不必操心。

        火车于晚上九时左右抵达纳塔耳的省城马利兹堡。卧铺照例是在这一站给的。有一个乘务员来问我要不要卧铺。我说:“不要,我自己有铺盖。”他便走了。可是跟着便来了一个乘客,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他看我是一个“有色人种”,便不高兴起来。他马上走开,带了一两个官员回来。他们一言不发,这时又来了一个官员对我说:“跟我来,你必须到贷车厢里去。”

        “可是我有一张头等车票呀。”我说。

        “那不算数,”另一个反驳道:“我告诉你,你必须到货车厢里去。

        “我告诉你,他们在杜尔班就准许我坐这个车厢的,我一定要坐到目的地。”

        “不行,”那个官员说道:“你必须离开这个车厢,否则我只好叫警察推你出去。”

        “好,你去叫吧。我决不能自动出去。”

        警察果然来了。他拉着我的手,把我推出去。我的行李也被扔出去,我不肯到别的车厢里去,火车也就开走了。我到候车室里坐着,手里带着我的提包,其他的行李放在原处,由铁路当局负责保管。

        当时正是冬天,而在南非的高地上,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马利兹堡地势很高,冷得特别厉害。我的外衣放在行李里面,可是我却不敢去拿,免得又受到侮辱,所以我就坐在那里发抖。房里没有灯光。大概在半夜里有一个乘客进来,似乎想要和我讲话。但是我却没有心情讲话。

        我开始想到我的职责。我应该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斗争呢,或者干脆回印度呢,还是把这个侮辱置诸度外而赶到比勒托里亚去办完这件案子再回印度?没有完成自己的责任就跑回印度去,这是懦弱的表现。我现在所遭受的痛苦还是表面的,只不过是种族歧视的一种沉重的病症罢了。如果可能的话,我应当设法把这病根除,哪怕因此要遭受一些痛苦。我所寻求的伸雪不过是要把种族偏见加以消除罢了。

        于是我决定搭下一班列车赶到比勒托里亚去。

        第二天早晨我打了一个长途电报给铁路局长,并且通知了阿布杜拉赛,他立刻去见那位局长。局长认为铁路当局的做法是正当的,但通知阿布杜拉赛说他已指示站长使我平安抵达我的目的地。阿布杜拉赛打电报给马利兹堡的印度商人和别的地方的朋友,请他们到站上来接我并加以照料。那些商人便到站上来看我,把他们所遇到的苦处告诉我,并且解释说,我所碰到的事情不算不平常,借此来安慰我。他们还说,印度人出门坐头等或二等火车,就得准备遭受铁路官员和白种人旅客的麻烦。那一天就这样听着他们诉苦过去了。后来夜车到了,上面有一个给我定下的床位。这时我便在马利兹堡购买了我在杜尔班不肯购买的卧铺票。

        火车把我送到了查理斯城。

      第九章 更多的苦头

        火车在早上到了查理斯城。那时候,查理斯城和约翰内斯堡之间还没有铁路,只有驿站,中途要在史丹德顿过夜。我本来有一张车票,虽然在马利兹堡耽搁了一天,依然有效;而且阿布杜拉赛还给查理斯城的驿站经纪人打过一个电报。

        然而那个经纪人却想借故把我拉下,所以他一发现我是一个生客,便说:“你的票已经被取消了。”我据理批驳。其实他内心的理由并不是因为没有座位,而是另有打算。乘客本来都应该坐在车厢里,但是因为我被当作“苦力”,而且样子象个生客,那个被叫做“领班”的马车管理员――是个白种人,认为我和白种人乘客坐在一起是不恰当的。马车两边本来有两个座位,领班的照例坐在其中一个座位上。这一次他却坐在里面,把他的位子让给我。我知道这完全是不正当的,而且是一种侮辱,但是我想还是忍受为妙。我不能强迫自己坐到车厢里面去,要是我提出抗议,这辆马车就会不带我走了,把我丢在一旁。这样便得再延误一天,天知道第二天又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心里虽然极为忿怨,却不声不响地在车夫旁边坐下了。

        大约在下午三点钟的时候,马车到了巴德科夫。这时领班的却想坐到我的位子上来吸烟,或者想呼吸一点儿新鲜空气。于是他从车夫那里拿了一块肮脏的麻布铺在脚踏板上,对着我说:“沙弥,你坐这里,我要坐在车夫旁边。”这种侮辱未免过分了,我实在无法忍受。我恐惧地而又颤抖地对他说:“这是你叫我坐的地方,虽然我应当坐在里面。那种侮辱我是忍受了。现在你要坐到外边来吸烟,却叫我坐在你的脚下。这一点我办不到,不过我倒可以坐到里面去。”

        我还在吞吞吐吐地讲这些话的时候,那个人便走过来使劲地给了我几个耳光。他抓住我的胳臂,想要把我拉下车。我拉住车厢的铜拦杆,即使我的腕骨断了,也决不松手。这情景乘客们全看见了――那个家伙一面骂我,一面拖住我打我,而我还是不动声色。他是强者,而我是弱者。有几个乘客怜悯起来,嚷道:“汉子,由他吧。别打他了。不能怪他,他说得对。如果不让他坐在那里,就让他进来和我们一起坐吧。”“不怕,”那个家伙叫道,可是他似乎有点泄气了,不再打我了。他放了我的胳臂,还骂了我一顿,便叫坐在车厢另一边的那个赫顿托特仆人过来坐在踏脚板上,自己坐到那个空位子上去。

        等乘客们坐定、吹过哨子以后,马车又赶下一程了。我的心在心窝里急速地跳着,不晓得我还能不能活着到达目的地。那个家伙不时以怒目相视,用手指着我厉声说:“你当心吧,等我到了史丹德顿,你再看看我的厉害。”我坐在那里一声不响,只求上帝保护。

        天黑以后,我们赶到了史丹德顿。我看见了几个印度人的面孔,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我一下车,这些朋友便对我说:“我们是到这里来接你到伊沙赛的店里去的。我们接到了达达?阿布杜拉的一封电报。”我自然很高兴,便和他们一起到赛伊沙?哈齐?苏玛尔的店铺里去。他和他的店员们围坐在我身边。我把路上的遭遇都告诉了他们。他们听了很难过,也诉说了他们自己的惨痛经历来安慰我。

        我想把这件事的经过通知驿车公司的代理人。我于是给他写了一封信,叙述了路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并请他注意他的手下对我的恐吓。我还要求他保证第二天早上赶下一程的时候,让我和其他的旅客一齐坐在车里。代理人的回信是这样说的:“从史丹德顿起,我们有一辆大一点的车子,由另外几个人负责。你所申诉的那个人明天不在那里,你可以和其他客人坐在一起。”这使我稍微放心。我自然无意要控告那个欺负我的人,所以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

        那天早晨,伊沙赛派人送我上车。我得了一个好座位,当晚安抵约翰内斯堡。

        史丹德顿是一个小村庄,约翰内斯堡却是一个大城市。阿布杜拉赛本来已经打了电报到约翰内斯堡,还给我穆罕默德?卡山?康鲁丁的商店的地址。他派了人到站上来接我,可是我既没有看见他,他也不认识我。于是我决定去住旅馆。我知道几个旅馆的名称。我租了一辆马车,叫车夫送我到国民大旅馆。我见到了旅馆经理,请他给我一个房间。他看了我一下,客气地说:“很对不起,客满了,”还对我说了一声再见。于是我叫车夫送我到穆罕默德?卡山?康鲁丁的商店里去。我发现阿布杜尔?甘尼赛正在那里等我,他热诚地向我问好。他对我在旅馆里的经历,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想住旅馆,这不是梦想吗?”

        “为什么?”我问道。

        “你在这里住几天就知道,”他说道。“只有?我?们才能够在这种地方住下来,因为,为了赚钱,忍受一些侮辱也无所谓。就是这么回事。”跟着他便把印度人在南非所吃到的苦头讲给我听。

        关于阿布杜尔?甘尼赛的情形,以后我们还要谈到。

        他说:“这种地方是不适宜象你这样的人居住的。现在瞧吧,明天你上比勒托里亚去,就?只?好坐三等火车。德兰士瓦的情形比纳塔耳更糟,头二等车票从不卖给印度人的。”

        “你们在这方面大概没有进行过持久的努力?”

        “我们提过意见,不过我得承认我们自己的人照例也不愿意坐头二等车。”

        我请人去弄一份铁路规章来看,发现里面是有漏洞的。德兰士瓦的旧法令的文字本来就不怎么准确,铁路规章尤其如此。

        我对甘尼赛说道:“我想坐头等车去,如果买不到票,我宁肯租一辆马车到比勒托里亚去,总共也不过三十七英里吧。”

        阿布杜尔?甘尼赛提醒我注意,这样做既花时间又花钱,但是同意我坐头等车的意见,于是我们就给车站站长送了一张条子。我在条子上说我是一个律师,出门总是坐头等车船。我在信上还说我需要尽早赶到比勒托里亚,因为来不及等他的回信,我愿意到站上和他面洽,并且希望能买到一张头等车票。我想当面得到他的答复,自然是另有意图的。我想,如果站长来一个书面答复,他一定说个“不”字,尤其是因为他对于“苦力”律师会有自己的见解。因此我打算穿最讲究的英国服装去见他,和他谈谈,可能的话还要说服他卖给我一张头等车票。于是我穿着大礼服,戴着领带到车站上去,拿出一个英镑的车票钱放在柜台上,要买一张头等车票。

        “那张条子是你写的吗?”他问道。

        “就是。你要是给我一张车票,我将不胜感激。我今天必须赶到比勒托里亚去。”

        他笑着,和蔼地对我说:“我不是德兰士瓦人,我是一个荷兰人。我懂得你的感情,我是同情你的。我的确愿意给你一张车票,但是有一个条件:如果车守叫你转到三等车厢里去,你不要把我牵连进去;这就是说,你不要控告铁路公司。我祝你一路平安,我知道你是一个绅士。”

        说了这些话,他便卖了一张车票给我。我向他道谢,给了他必要的保证。

        阿布杜尔?甘尼赛到车站来送行。这件事使他又惊又喜,但警告我说:“只要你能平安到达比勒托里亚,我就谢天谢地了。我恐怕车守不会放过你,即使他同意你坐在头等车房,别的乘客也不会答应的。”

        我坐上了头等车厢,火车开动了,到了日耳米斯顿,车守上来查票。他看见我也坐在那里,很生气,用手指头作手势叫我到三等车厢里去。我拿头等车票给他看。他说:“这不算数,到三等车去!”

        车厢里只有一个英国乘客,他为我打抱不平地说:“你这样麻烦这位先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没有看见他有一张头等车票吗?他和我坐在一起,我一点也不在意。”然后他又转过来对我说:“你就在你原来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坐着吧!”

        车守喃喃地说:“只要你愿意和一个苦力一道赶路,那又干我什么事?”说完走开了。

        当晚八点钟左右列车到达了比勒托里亚。

      第十章 比勒托里亚第一日

        我原以为达达?阿布杜拉的律师会派人到车站来接我,因为我已经特地答应过不住印度人的家里,我知道不会有印度人来接我。不料那位律师并没有派人来。后来我才了解,因为我是星期天到的,他要派人来一定很不方便。我觉得为难起来,不晓得去哪里才好,因为我恐怕没有一家旅馆肯收留我。

        1893年的比勒托里亚车站和1914年的情形是截然不同的。那时的灯光黯淡,旅客稀落。我等所有的旅客都走了,心想等收票员稍微空闲一些,我便可以把票递给他,请他指点我到一个小旅馆或其他我可以投宿的地方;不然,我就只有在站上过夜。我应当承认,我连这一点也不敢要求他,因为我恐怕受到侮辱。

        站上所有的旅客都走光了,我把车票交给收票员,便开始问起来。他客客气气地回答我,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帮不了多大的忙。然而站在旁边的一个美国黑人却和我攀谈起来了。

        “这么说来,”他说道:“你是一个没有任何朋友的真正的生客了。如果你愿意跟我来,我可从带你到一家小旅馆去,老板是一个美国人,我跟他很熟,我想他会收留你的。”

        我对这个建议有些怀疑,不过我还是向他致谢,并且接受了他的意见。他把我带到约翰斯顿家庭旅馆去。他把约翰斯顿拉到一旁说了几句,后者便同意让我住一夜,但是有一个条件:我只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开饭。

        “我向你保证,”他说道:“我没有种族成见。但是我只有欧洲顾客,所以如果我让你到饭厅里去吃板,我的客人也许会不高兴,甚至于走开。”

        “谢谢你,”我说道:“哪怕只能在这里住一宿。我现在多少知道了这里的情况,我也了解你的困难。叫我在房间里开饭不要紧。我希望明天可以另作安排。”

        我被带进一个房间,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里等饭吃,陷入沉思之中。旅馆里并没有多少客人,我以为招待员很快就会把饭送来,没有想到约翰斯顿自己进来了。他说:“我叫你在这里吃饭,实在觉得过意不去。所以我对其他的客人谈到你,问问他们请你到饭厅里吃饭要紧不要紧。他们说他们没有意见,并且说你愿意在这里住多久,他们都不介意。所以我来请你到饭厅里去吃饭,并且,如果你不嫌弃,愿意在这里住多久都可以。”

        我再一次向他道谢,到饭厅里吃了一顿痛快饭。

        第二天早上,我去拜访那位律师阿?伍?贝克先生。阿布杜拉赛曾把他的为人大致和我谈了一下,所以他的热诚接待,并不使我惊奇。他非常热情地接见了我,很关怀地问了我一些问题。我把有关自己的一切情况都向他说明了。接着他说:“我们这里没有什么律师的工作可以委托你做,因为我们已经请了最好的顾问。这件案子拖了很久,也很复杂,所以我想请你帮忙的,只不过是了解一些必要的情况。而且你自然可以使我和当事人的来往更便利一些,因为今后我所需要的一切情况都可以通过你获得。这当然是有好处的。我还没有给你找到住处,我想最好等见到你以后再说。这里有一种可怕的种族偏见,所以为你这样的人找住处是不容易的。不过我认识一个贫苦的女人,她是一个面包师的妻子。我想她会收留你,这样她也可以增加一点收入。走吧,我们到她那里去看看。”

        于是他把我带到她的家里,他私下和她商量了一下,她果然同意收留我,食宿在内,一周三十五先令。

        贝克先生虽然是个律师,同时又是一个坚定的普通的传教者。他现在还健在,而且已经放弃了律师的职业,专门从事教会工作。他是一个有财富的人。他现在还和我通信,信里总是谈论同样的话题。他从多种不同的观点来论证基督教是最好的宗教,并相信如果不认耶稣为上帝的独生子和人类的救主,便不可能得到永久的安宁。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贝克先生便探听我对宗教的见解。我对他说:“我生来就是一个印度教徒,可是对印度教我所知道的却很有限,其他的宗教我知道得更少。说实在的,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什么把握,也不知道自己在相信什么和应当相信什么。我想好好研究一下自己的宗教,如果可能,也想研究研究其他的宗教。”

        贝克先生听了我这一番说,很高兴地说:“我是南非宣教总会的董事之一。我自己出钱盖了一座教堂,按时到那里讲道。我没有种族成见。我有几个同事,我们每天下午一点钟都在一起聚会几分钟,祈求和平和光明。如果你愿意去参加我们的祷告,我会很高兴的。我可以介绍你认识我的同事,他们一定喜欢见到你,而且我敢说你也会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此外,我还可以给你几本宗教书籍看看,自然咯,圣经算是万书之书,这是我要特别向你推荐的。”

        我向贝克先生道谢,答应尽可能按时去参加下午一点钟的祷告会。

        “那么我明天一点钟在这里等你,我们一块见去祷告。”贝克先生加了这一句,我们就告别了。

        我当时没有时间好好考虑这个问题。

        我到约翰斯顿先生那里,付了房钱,便搬到新寓所去,在那里吃午饭。女房东是一个善良的妇人。她给我做了一顿素食。不久我便和这一家人熟起来了。

        跟着我便去见达达?阿布杜拉所介给的一个朋友。他告诉我旅居在南非的印度人所遭受的更多的苦难。他一定要请我住到他家里。我谢谢他的好意,告诉他我已作了安排。他请我凡有所需,不要迟疑地告诉他。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回到家里,吃过晚饭便回到自己房里,躺在床上沉浸于深沉的思想中。当时并没有什么立刻要做的工作,我把这情况通知了阿布杜拉赛。我心里想,贝克先生对我有这样的兴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从他的教友们那里能得到什么呢?我对基督教能研究到什么程度?我怎样才能弄到印度教的书籍?我对自己的宗教还没有透彻的了解,怎么能够正确地了解基督教?我只能得到一个结论:我应当排除情感,研究我所碰到的一切事物,至于贝克先生的团体应当如何应付,只好听从上帝的指引了;在我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自己的宗教以前,我不应当信奉另一种宗教。

        这样沉思着,我便入睡了。

      • 家园 十一至二十章

        第十一章 和基督教徒的往来

          第二天一点钟的时候,我到贝克先生的祈祷会去。我在那里认识了赫丽斯小姐,嘉碧小姐,柯慈先生,还有其他几个人。每一个人都跪下来祈祷,我也跟着这样做。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愿望向上帝恳求各种各样的事情。通常是祈求那一天得以平安度过,或者请求上帝开启他的心扉。

          现在他们却为我的福祉加上一段祷告:“主呀,请你为这位新来加入我们的兄弟指示道路。主呀,你所赏给我们的平安,也请你赏给他吧。愿救我们的主耶稣也救他。我们所祈求的一切都是奉耶稣的名。”在这种祈祷会上,不唱圣诗或其他的音乐。每天为一件特别的事祈祷以后,我们便各自去吃午饭,因为那正是午饭的时刻。祈祷所占的时间不过五分钟。

          赫丽斯和嘉碧小姐都是上了年纪的未婚女士。柯慈先生是教友会的会友。这两位女士住在一起,她们给我一个常年的邀请:每星期日下午四点钟到她们家里去唱茶。

          每逢星期日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总是把一周来所作的宗教日记请柯慈先生过目,并和他讨论我所读过的书以及这些书所留给我的印象。这两位女士则常常叙述她们甜美的经验和她们所得到的平安。

          柯慈先生是一个坦白坚毅的青年。我们常常一齐出去散步,有时候他也带我去看别的基督教教友。

          等我们彼此更加熟悉以后,他便开始把他所选择的书给我读,直到我的书架都堆满了他的书。他用书充实了我,事实确是如此。我在纯真的信仰中答应他读完这些书,读的时候,我们还加以讨论。

          这一类的书,我在1893年读了不少。我已记不住所有的书名,只记得其中包括贝克博士的《城庙评注》,皮尔逊的《很多确凿的证明》和巴特勒的《对比论》。这些书有一部分是莫名其妙的,其中有的是我喜欢的,也有的是我不喜欢的。《很多确凿的证明》是根据作者所理解的事例来阐明《圣经》中的宗教,这本书对我没有什么影响。贝克的《评注》多是道德上的鼓励,但是它对一个对于流行的基督教还没有什么信仰的人来说,并不能有所帮助。巴特勒的《对比论》却是一部精湛艰深而又打动人心的著作,要想加以适当的理解,必须反复读四五遍。我觉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似乎是要把无神论者都变成有神论者。书中关于上帝的存在的许多论点,对我来说是无关宏旨的,因为那时我已度过了不相信有上帝的阶段;但是它关于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和神与人之间的中保者的论证,我看了以后,确实无动于衷。

          然而柯慈先生并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他对我很关心。他看见我的脖子上戴着罗勒念珠的毗湿奴教项链,他以为这是一种迷信,心里很难过。“这种迷信对你是很不合适的。来,让我把这条项链弄断。”

          “不,千万使不得。这是我母亲送我的圣礼。”

          “可是你相信它吗?”

          “我不了解它的神秘的意义。如果我不戴它,我想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是没有充分的理由,我决不能把这条项链取下来,因为我的母亲把它戴在我的脖子上是出于她的爱和一种信念,以为它将有助于我的幸福。当它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自行耗损,终至破断的时候,我不会再想去弄一个新的。可是这条项链不能折断。”

          柯慈先生不能理解我的理论,因为他对我的宗教并不尊重。他盼望着终有一天会把我从无知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他力图使我相信,不管别的宗教是否也有一点真理,如果我不接受那代表真理的基督教,我要想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耶稣过问,否则我的罪恶是无法洗涤的,而且无论你做了多少好事,都归于无有。

          他一方面推荐我读许多书,同时还给我介绍了他认为是坚定的几个基督教友,其中有一个是属于基督教的一个派别普鲁茅斯教友会的。

          柯慈先生负责建立的许多关系都很好。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是敬畏上帝的。然而当我和这个家庭往来的时候,普鲁茅斯教友会的一个教友却向我提出了一种我没有料到的理论:

          “你不能理解我们的宗教有多么美。照你所说的,你的生命的每一个时刻似乎都用在忏悔你的过失和改过自新的工作上。这种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行为,怎么能使你得救呢?你是永远不能得到平安的。你承认我们都是罪人。现在看看我们的信仰是多么完美。我们自己改过自新是没有用处的,但是我们必须得救。我们怎么背得起罪恶的包袱呢?我们只能把它放在耶稣的身上。他是唯一无罪的上帝的儿子。凡信他的,必得永生。上帝的无限慈悲就在于此。如果我们相信耶稣替我们赎罪,我们的罪就不会束缚我们。我们是免不了要犯罪的。人生在世而无罪过是不可能的。耶稣就是因此而受苦,并为人类救赎所有的罪过。只有接受他伟大的救赎的人,才能够得到永恒的平安。试想一想你的生活是多么惶惶不安,而我们所得到的却是平安的许诺。”

          这一番议论完全不能使我信服。我谦逊地回答说:

          “如果这就是所有的基督教徒所承认的基督教,我便不能加以接受。我并不寻求从自己的罪恶的后果中得到救赎。我所寻求的是从罪恶本身,或者不如说是从罪恶的思想本身得到救赎。在我没有达到这个目的以前,我宁可过着不安的生活。”

          关于这一点,那位普鲁茅斯教友反驳道:“我敢向你保证,你的努力是不会有结果的。请你把我所说的话仔细考虑考虑吧。”

          而这位教友真是言出必行。他有意犯了罪,却向我表明他并未因此而感到不安。

          不过在我遇见这些朋友以前,我就已经知道所有的基督教徒并不相信这样一种救赎论。柯慈先生本人就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心地是纯洁的,他也相信自我纯洁是可能的。那两位女士也赞成这种见解。我所读过的书有几本是充满着虔敬之心的。所以柯慈先生对于我最近这一次经历虽然十分忧虑,我还可以向他重申:一个普鲁茅斯教友的歪曲之论还不歪于使我对基督教发生偏见。

          我的困难是在别的地方,这就是关于《圣经》及其已为人所承认的解释。

        第十二章 设法和印度人来往

          在我进一步写到和基督教徒更多的往来以前,我必须就这个时期的其他经历谈一谈。

          铁布?哈齐汗?穆罕默德赛在比勒托里亚的地位和达达?阿布杜拉在纳塔耳的声誉是旗鼓相当的。凡有公众的活动,少了他就不好行进,我在比勒托里亚的第一个星期就和他认识了,我告诉他我很想和那里的每一个印度人有所接触。我表示我有一种愿望,想研究一下那里印度人的情况,请他惠予协助,这一点他倒是高兴地答应了。

          我的第一个步骤是召集一个会议,请比勒托里亚所有的印度人都来参加,打算把德兰士瓦印度人的情况告诉他们。这次会议是在哈齐?穆罕默德?哈齐?朱萨布赛的家里举行的,我是凭一封介绍信认识他的。到会的大半是弥曼商人,虽然也有几个印度教徒参加了。事实上,比勒托里亚的印度教居民是很少的。

          我在这一次会上的演说,可以说是我生平第一次对公众的讲话。我的讲题是论商业上的诚实,在演讲之前,我已作过相当准备。我常常听见商人们说,做生意是不能讲诚实的。当时我不以为然,现在还是这样。时至今日还有些做生意的朋友说商业和诚实是不能并立的。他们说,商业是很讲实际的,而诚实则是一件宗教的事情:他们认为实际的事是一回事,而宗教却是另一回事。他们以为做生意谈不上纯粹的诚实,除非是切实可行,人们是轻易不说的。我在演讲中竭力非难这种说法,使商人觉悟到他们的双重责任:在外国诚实格外重要,因为少数几个印度人的行为乃是他们的亿万同胞的品行的准绳。

          我早已发现我们的人民的习惯和生活和他们周围的英国人比较起来是很不卫生的,我请他们加以注意。我还强调忘却诸如印度教徒、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古遮拉特人、马德拉斯人、旁遮普人、信德人、卡赤人、苏尔特人等等差别的必要性。

          我在结束的时候,建议成立一个协会,以便把印度侨民的苦处陈述于有关当局。我答应尽可能抽出时间为这个协会服务。

          我看出来这次会议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讲话以后,便进行了讨论。有人表示愿意供给我许多事实。我感觉受到了鼓舞。我发现听众当中懂英文的很少。我觉得在这个国家英文知识是很有用的,我劝那些有时间的人学习英文。我告诉他们就算是上了年纪的人,还是可以学会一种语文,并举出实例证明。我打算开办一个英文班,此外,我还答应为那些愿意学习英文的人进行个别教授。

          英文班没有开成,但是有三个青年人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学习,条件是我到他们住的地方去上课。其中有两个是穆斯林,一个是理发员,另一个是职员,第三个是个印度教徒,是一个小店员。我一一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我对于自己的教学能力是没有顾虑的,我的学生也许会厌倦,但是我决不会。有时候我到他们那里去了,却发现他们正在忙着做生意,可是我并没有失掉耐性。他们都不想把英文学得多深,但是有两个学了大约八个月以后,可以说是大有进步。有两个人学会了用英文记账和写普通的商业信札。那个理发员的雄心仅限于学会应付他的顾客。他们学习英文的结果是,有两个学习具备了获得较多收入的能力。

          我以为那次的集会结果还算圆满。就我记忆所及,那次会议还决定了以后每周或者可能时每月开一次这样的会。这种会大体是按时举行了,会上大家还自由地交换了意见。结果是,凡是当时住在比勒托里亚的印度人,没有一个我不认识,他们的情况我也没有不熟悉的。这就推动了我去见比勒托里亚的英国监督官贾科布斯?戴?韦特先生。他很同情印度人的处境,但他没有什么势力。虽然他答应尽力帮助我们,还请我需要的时候随时去找他。

          这时我便写信给铁路当局,告诉他们,就是根据他们自己的规章,印度人所受的旅行限制是不公正的。我得到了一封回信说:印度人只要是服装合式的,都可以买头、二等车票。这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谁的服装才算“合式”,决定权仍然操诸于站长。

          这位英国监督官给我看过一些有关印度人事务的文件。铁布赛以前也给我看过类似的文件。我从这些文件里得悉,印度人是如何残酷地被驱逐于奥伦治自由邦之外。

          总之,我在比勒托里亚的居留使我有可能就德兰士瓦和奥伦治自由邦的印度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研究。我并没有想到这个研究以后对我会有那么大价值,因为,我本来打算年底就回国,或者更早一些,如果那件案子年前可以结束的话。

          然而,上帝却另有安排。

        第十三章 “苦力”是怎么回事

          在这里要充分描述印度人在德兰士瓦和奥伦治自由邦的情况是不合适的。谁要愿意充分了解那里的情况,我建议他读一读我所写的《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可是,在这里提纲挈领地谈一谈还是必要的。

          奥伦治自由邦的印度人,由于1888年或者更早的时候所订立的一个特殊的法律,而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如果他们想在那里住下去,他们只有到旅馆去当招待员或者做一些其他类似的卑贱工作,才有可能。做生意的都被赶走了,虽然也给了一点点名义上的赔偿。他们请愿,递了申诉书,但是没有下文。

          1885年德兰士瓦通过了一个非常严酷的法律,1886年略有修改。根据这个修订过的法律,所有的印度人到德兰士瓦都得交纳三英镑的人头税。除非在特别划给他们居住的地区内,他们不得私有土地,而实际上即使在这种地区内,他们也没有土地的私有权。他们没有选举权,所有这一切都是根据那个为亚洲人而立的特殊的法律,其他适用于有色人种的法律对他们也有效。根据这些法律,有色人种,印度人都不得在公共的人行道上行走,如果没有许可证,不得在夜间九时以后出门。这最后一项规定,对印度人来说,是很偏激的。凡被认为是“阿拉伯人”的人,作为一种优待,都可以免受这项规定的约束。这么一来,谁能享受优待自然就要仰承警察的鼻息了。

          那时我得经受这两项规定的效验。我常常在夜间和柯慈先生外出散步,我们很少在十时以前回家。如果警察把我抓起来了,那可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柯慈先生比我还关心。他给他们的黑人仆人发过通行证,可是他怎么可以发给我?只有做主人的才可以发许可证给他的仆人。即使我要一张通行证,而柯慈先生也打算发给我,他也不能这么干,因为这是犯法的。

          于是柯慈先生或者他的一些朋友便带我到当地的检察长克劳斯博士那里,原来我们还是校友。我需要有一张通行证以便夜间九时以后出门这件事,使他忍受不了。他对我表示同情。他并没有下令发给我通行证,却给了我一封信,授权我在任何时候出门,警察不得干涉,我出门的时候,身上总是带着这封信。我从来没有用过这封信,但这只能说是意外。

          克劳斯博士请我到他的地方去,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我偶尔也去拜访他,我得以认识他的更有名的哥哥――约翰内斯堡的检察官,就是由于他的介绍。波耳战争期间,他因密谋刺杀一个英国军官而被军事法庭判处七年的徒刑,还被禁止执行律师业务。战争结束以后,他被释放并恢复了名誉,重新获准在德兰士瓦当律师并执行律师业务。

          这些关系后来在我的公众生活中对我很有用,并且大大便利了我的工作。

          关于使用人行道的规定,其结果对于我是相当严重的。我常常走过总统大街到一块空旷的地方去散步。克鲁泽总统的房子就在这条街上,是一栋非常普通、不惹人注意的建筑物,没有花园,并且同周围房子差不多。比勒托里亚有很多百万富翁的房子比他的要豪华得多,而且四周都是花园。克鲁泽总统的俭朴的确是有口皆碑。只有在门前放哨的一名警察表明它是某某官员的房子。我总是沿着人行道不声不响地走过这个站岗的警察。

          这时站岗的警察是常常轮班调换的。有一次有一个警察没有任何警告,甚至并不叫我离开人行道,便把我推开,并且把我打到街上去。这使我惊慌失措,我还没有来得及责问他的行为,正遇上骑马走过的柯慈先生,他招呼我说:

          “甘地,我什么都看见了。如果你到法院里去控告这个人,我将乐意作你的见证人。你受到这样粗暴的殴打,我觉得非常遗憾。”

          “你不必难过,”我说道:“这个可怜的人晓得什么呢?每一个有色人种,在他看来全都一样。无疑地,他对待黑人也象他对待我一样。我已立意不为任何个人的疾苦打官司,所以我不打算控告他。”

          “你为人就是这样,”柯慈先生说道:“可是你得好好考虑一下,象这种人我们必须给他们一点教训才行。”于是他便对这个警察讲话并加以申斥。因为警察是波耳人,他们讲的是荷兰话,谈些什么我听不懂。但是他却对我道歉了,这原是不必要的,我已经宽恕他了。

          然而从此我再也不走这条马路了。总归会有别人来接替这个人的工作,由于不知道发生过这件事情,他们还会干出同样的事来。为什么我还要再吃一次不必要的亏呢?因此我挑选了另一条路散步。

          这件事加深了我对于印度侨民的感情。我为这些条例会见了英国监督官以后,便和他们研究是否就这一类的案子来一次控告,如果大家觉得需要这样做的话。

          因此我便对印度侨民的艰苦情况进行了密切的研究,不但就此读了很多材料,听了很多谈话,而且经过了亲身的体验。我明白南非不是一个有自尊心的印度人住得了的国家,如何才能使这种情况获得改善,便成为越来越使我操心的问题了。

          然而当时我的主要任务却是关心达达?阿布杜拉的案子。

        第十四章 准备打官司

          住在比勒托里亚那一年,是我一生最宝贵的经历。我在这里有了学习公众工作的机会并且获得了某些工作能力。在这里,我的宗教精神变成了一种活力;我得到了律师业务的真正知识,也是在这里。在这里我所学习的也就是一个资历还浅的律师向一个富有经验的律师所学的。在这里我还得到了一种信心,相信自己做律师总不致于失败。我获得了律师成功的秘诀,也是在这里。

          达达?阿布杜拉的案子不算小,牵涉到40,000英镑的得失。因为它是由商业交易引起的,所以里面涉及许多琐碎的账目。有一部分要求是根据已经交付的期票,另一部分是根据对方交付期票的特别承诺。被告的辩护是说这些期票不是用合法的手续取得的,而且缺乏充分的理由。这个微妙的案子充满了无数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延聘了最有才能的律师和法律顾问。因此我有一个很好的机会研究他们的工作。给律师准备原告的案由和挑选一些有助于他的案子的事实,这工作是由我负责的。能够因此看到我所准备的材料有多少是为律师所采纳,又有多少是被舍弃的,同时也可以看到律师所准备的材料究竟哪些是由法律顾问所采用的,这对我的确是一种教育。我懂得这种准备工作会给我相当的理解力和运用证件的能力。

          我对这个案子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我的确是把全副精力都投进去了。我把所有关于这些交易的文件都看过了。我的当事人是一个极有才干的人,他对我是绝对信任的,这使我的工作轻易得多。我对簿记学进行了相当研究。我的翻译能力也有提高,因为来往信件大部分是古遮拉特文,需要翻译。

          虽然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在宗教问题和公众工作中具有热切的兴趣,也常常分出一部分时间用在这些事务上,这却不是我当时主要的兴趣。我主要的兴趣还是为这件案子作好准备工作。读法律书籍,必要时查考法律案例,总是我首先要做的。结果,我对于这件案子的了解,恐怕连原告和被告都比不上,因为双方的文件都在我一个人手里。

          我想起已故宾卡特先生的话,他说事实只占法律的四分之三。这种说法后来被已故南非著名的律师李昂纳先生充分地证实了。在我所经办的一件案子里,我发现我的当事人的理由虽然是充足的,法律却似乎不利于他。我没有办法,便去请教李昂纳先生。他也觉得这件案子的事实方面是非常强有力的,他突然喊道:“甘地,我晓得怎么办了:如果我们照顾了一个案子的事实方面,法律方面就可以听其自然。让我们钻到这件案子的事实方面去吧。”说完这几句话以后,他叫我就这件案子作进一步研究,然后再去找他。我回来把事实重新作一番推敲,我的眼光就完全改变了,同时我在无意中还找到了一件和这个案子颇相类似的南非旧案例。我喜出望外,去见李昂纳先生,告诉他一切。“对了,”他说道:“我们将打赢这场官司。不过我们要弄清楚,是那个法官经办这个案子。”

          当我在为达达?阿布杜拉的案子进行准备的时候,我还不能充分理解事实竟有那么大的关系。事实就是真理,我们一旦依附了真理,法律自然就会来帮助我们了。我知道达达?阿布杜拉的案子,事实方面的确是极为有力的,因此,法律方面当然是有利于他的。然而我也晓得,如果官司继续打下去,原告和被告双方就会同归于尽,而他们彼此都是亲戚,又是同多。谁也不知道这件案子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了结。如果让它继续在法庭里弄个水落石出,它可能无限期地打下去,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双方都希望立即了结这个案子。

          我去见铁布赛,劝他去找人仲裁。我建议他去见他的法律顾问。我向他提议,如果能找到一个双方可以信任的仲裁人请他出来公断,这件案子就可以迅速获得解决。律师费急速地增长,当事人虽然都是大商贾,也经受不了这么庞大的支出。这件案子占有了他们过多的注意力,使得他们连做别的事情的时间都没有了。同时相互间的恶感也在稳步上升。我对于这种职业感到厌恶。双方的律师和法律顾问当然是各自找寻法律根据来支持他们的当事人。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胜诉的一方永远收不回来因此而破费的一切代价。根据诉讼费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固定的费用范围,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实际费用则高得多。这是我所不能忍受的。我感觉我的责任是使双方重归于好。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使他们和解。最后,铁布赛总算同意了。仲裁人是委定了。双方在他面前申述案子,结果达达?阿布杜拉获胜。

          然而这并没有使我满足。如果我的当事人要求对方立刻赔偿,铁布赛一定不可能全数付清。旅居南非的波尔班达弥曼人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律,就是宁肯死亡而不愿破产。要铁布赛全部付清37,000英镑和讼费是不可能的。他决不愿意少付一个铜板,而他又不愿意宣布破产。这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达达?阿布杜拉同意他分期偿付为数不大的款项。这一点他倒是慷慨地答应了,时间也拖得很长。取得分期付款的让步,对我来说,比促使他们同意仲裁还要困难。可是双方对于这个结局都很满意,双方也因此获得舆论的推崇。我的快乐是不可言喻的。我已经学会了法律的真实的实践,学会了掌握人性之善良的方面而深入人们的心灵。我懂得了律师的真正职责是使有嫌隙的双方言归于好。这个教训是这样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里,以至在我执行律师业务的二十年间,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促使成千的案件私下妥协。我这样做毫无损失――甚至我的收入也没有受到影响,更不必说我的灵魂有什么损失了。

        第十五章 宗教的激动

          现在可以回过头来谈一谈我和基督教朋友们的经历了。

          贝克先生越来越关心我的前途。他带我到威灵顿大会去。新教派的基督教徒每隔几年便召开这样的大会,使信徒们得到一种启发或自洁。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宗教维新或宗教复兴。威灵顿大会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主席是当地有名的安德禄?穆莱牧师。贝克先生原希望大会上使人感奋的宗教气氛和赴会者的热忱和诚笃将无可避免地导致我皈依基督教。

          然而他最后的希望却寄托在祷告的功效上。他对于祈祷的信心是永不改变的。他确信凡是热诚的祷告,上帝不能不听。他举出好多例子,象布里斯托尔的乔治?缪勒就是全靠祈祷,那怕是世俗的需要,也是如此。我抱着毫无成见的态度倾听他讲述祈祷的功效,并且向他保证:如果我感觉受到呼唤,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拦我皈依基督教。我给他这个保证是毫无犹豫的,因为我早就学会了使自己顺从内心的声音。我乐于顺从这种声音。如果背着这种声音做事,对我来说不但是困难的,而且是痛苦的。

          于是我们便动身到威灵顿去。贝克先生陪着象我这样“一个有色人种”赴会实在是有些为难。他有好多次完全因为我的缘故而遭受不便。有一天碰巧是个星期日,由于贝克先生和他的同伴不愿意在安息日旅行,我们便在途中逗留下来。虽然在诸多周折以后车站旅馆的经理总算同意收留我住宿,但绝对不让我进餐厅吃饭。贝克先生不是一个轻易让步的人,他要为旅馆的客人争取权利。但我晓得他的困难。到了威灵顿我还是和贝克先生住在一起,尽管他竭力隐藏他所遭到的一些不便,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这个大会是虔诚的基督教徒的一种集会,我对于他们的诚心感到高兴。我会见了穆莱牧师。我晓得好多人为我祈祷。

          我喜欢他们唱的一些圣诗,这些歌非常好听。

          大会开了三天,我可以理解并欣赏那些赴会的虔诚的教徒。然而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需要改变我的信仰――我的宗教。要我相信只有成为基督教徒才能进天堂或得到解脱,这是不可能的。当我直率地这样告诉几个相好的基督教朋友时,他们都很吃惊。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

          我的困难尚不止于此。我实在不能相信耶稣是上帝化身的独生子,只有信仰他的人才能得到永生。倘若上帝能有儿子,我们都可以算是他的儿子。若诺耶稣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本身,那么所有的人都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我的理智并没有准备叫我相信,象字面上所说的那样,说耶稣的确是以他的死和他的血来赎救世界的罪恶。也许当它是个寓言,还有几分道理。还有,根据基督教的信仰,只有人类才有灵魂,其他生物却没有,所以对它们来说,死亡就等于完全的毁灭;我的信仰恰恰相反。我可以承认耶稣是个殉道者,是牺牲的体现者,是个神圣的大师,但不能认为他是空前最完善的人。他死在十字架上对人世来说,是个伟大的示范,但是如果这件事本身有什么玄妙或奇异的好处,我是无法接受的。基督教徒的虔诚生活并没有给我什么东西,如果说信仰其他宗教的人的生活不能给我什么的话。我在别人的生活中也曾看见过同样的改革,正如我在基督教徒中间所听到的。就哲学上说,基督教的原理并没有什么高超的地方。倘若从牺牲精神而论,我觉得印度教徒远远胜过基督教徒。所以我不能认为基督救是一种完美无瑕的宗教,更不能认为它是一种最伟大的宗教。

          我只要有机会便把心中这些翻来复去的思想告诉我的基督教朋友们,然而他们的回答却不能使我满意。

          这样说来,我既然并不认为基督教是一种完美无瑕或最伟大的宗教,当时我也不相信印度教就是这样一种宗教。印度教徒的缺点是我所深切感觉的。如果“不可接触者制度”①可以成为印度教的一部分,这只能是腐朽的部分,或者说是一种瘤子。我不能理解无数的宗派和种姓为什么存在。说《吠陀》②是上帝所启示的,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它们真是由于上帝的启示,为什么《圣经》和《可兰经》就不是?

            ①不可接触者制度(untouchability)是印度教的一种社会制度。在印度教社会中,人们被分成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僧侣)、刹帝利(武士)、吠舍(农、商)和首陀罗(奴隶)。但在这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个不可接触者阶级,通常被译为“贱民”,被认为是不洁的,有罪的人,他们不能用公共的水井,不能进寺庙,不能在大路上行走,人们也避免同他们接触,以免受到“玷污”――译注。

          ②《吠陀》(Vedas)是印度教的经典,完成于纪元前1500年到1000年之间,是印度文学最早的产品,也是印度文学的渊源。《吠陀》共有四部,即《梨俱吠陀》(Rig-veda),是颂神的赞歌;《娑摩吠陀》(Sama-veda),是《梨俱吠陀》的副本,都是祭祀时供司祝念的诗篇;《夜柔吠陀》(Yajur-veda),性质同前两种吠陀,但是夹杂了一些散文:《阿达婆吠陀》(Atharva-veda),是祈祷的诗歌,包含很多符签咒语――译注。

          基督教的朋友们固然在说法改变我的信仰,连伊斯兰教的朋友们也在这样做。阿布杜拉赛就一直在劝我研究伊斯兰教,当然??,伊斯兰教的好处,他总是说不完的。

          我把我的困难写信告诉赖昌德巴伊。我还和印度其他的宗教权威们通讯,并且得到他们的答复,赖昌德巴伊的来信多少使我平静一些。他要我忍耐,要我更深一步地研究印度教。他有这么一句话:“若以冷静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我相信别的宗教没有印度教那么深远的思想,没有它对于心灵的洞察,或它的博爱精神。”

          我买了一部谢礼译的《可兰经》,并且开始读起来。我还弄到了关于伊斯兰教的其他书籍。我和住在英国的基督教朋友们通讯,其中有一个朋友把我介绍给爱德华?麦特兰,我和他也开始了信札往还。他寄给我一本《完美的道路》,这是他和安娜?金世福合著的书。这本书对流行的基督教信仰提出了反面的看法。他还给我寄了另一本书《圣经新诠》。这两本书我都喜欢。它们似乎是支持印度教的。托尔斯泰的《天国就在你的心中》使我倾倒。这本书给我留下一个不可抹灭的印象。在它的独立思考、深奥的道德和求真的精神面前,柯慈先生给我的所有的书籍似乎全都黯然失色了。

          我所进行的研究就这样把我带到基督教朋友们所料想不到的方向。我和麦特兰的通讯延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和赖昌德巴伊的书信往来则一直维持到他去世为止。我读了他寄给我的几本书,包括《五业》、《珍珠环》,华斯陀的《瑜伽论》中的《解脱章》,哈利班德罗?苏立的《妙见集》等。

          我虽然走了基督教朋友不想叫我走的道路,我对于他们在我内心所唤起的宗教的向往,却是永远感念不忘的。我将一直怀念和他们的往来。未来的岁月已为我储备了更多的而不是更少的这一类甜美而神圣的联系。

        第十六章 事与愿违

          这件案子既已了结,我便没有理由再在比勒托里亚住下去了。于是我就赶回杜尔班,并开始作回国的准备。然而阿布杜拉赛却想为我饯别,否则就不让我走。他在西登罕为我举行了饯别宴会。

          他们打算在那里消磨一整天。我在那里顺便翻阅几张报纸,偶然看到一张报纸上的角落里有一段题为“印度人的选举权”的新闻,谈到当时立法议会正在讨论的法案,企图剥夺印度人选举纳塔耳立法议会议员的权利。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议案,于是成为到会最迟的一个客人。

          我就这个问题问了一下阿布杜拉赛。他说:“这些事情我们能懂得什么呢?我们只懂得那些关系到我们的生意的事情。你知道,我们在奥伦治自由邦所有的营业全完了。这使我们急躁起来,可是没有用。况且我们都是一些不中用的人,都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我们看报纸,一般只是为了弄清当天的行情等等,还能懂得什么立法不立法?我们的耳目就算是这里的欧洲律师了。”

          “可是,”我说:“这里有那么多本地生的印度青年受过教育,难道他们不帮助你们吗?”

          “他们呀!”阿布杜拉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他们从来不屑到我们这里来,而且老实告诉你吧,我们更不耐烦买他们的账。他们都是基督教徒,都得仰承白种人牧师的鼻息,而这些牧师又得受政府的管辖。”

          这一席话却打开了我的眼界。我觉得这一帮人应该算是我们自己的同胞。难道基督教就意味着这样吗?难道因为他们信奉基督教就不能再当印度人了吗?

          然而我就要回国了,我当时心里所想的,一时表达不出来。我只是对阿布杜拉赛简单地说:“这个法案如果通过了而成为法律,那就会使我们的处境极为困难。这是钉入我们的棺材的第一支钉子,它打中了我们自尊心的根蒂。”

          “可不是吗,”阿布杜拉赛也附和说:“我告诉你选举权问题的来龙去脉吧。我们本来是什么也不懂的,但是我们最要好的一个律师艾斯坎比先生――这人是你认识的,把这个问题装进了我们的脑子里。事情是这样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战斗者,他和码头工程师勾心斗角极为猛烈,他怕这个工程师会剥夺他的选票而在选举中打败他。所以他就把我们的处境对我们说了,而我们也就在他的指使之下全都登记为选民,并且投了他的票。现在你该明白对于我们来说,选举权并没有象你所估量的那种价值了吧。不过我们懂得你的意思。那么,你的意见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别的客人都在注意倾听这席谈话,其中有一个人说:“要不要我告诉你该怎么办吗?你退掉这一条船的船票,在这里多住一个月,那么我们就照你的吩咐去进行斗争。”

          其他人齐声说道:“好主意,好主意。阿布杜拉赛,你一定得把甘地留下。”

          阿布杜拉赛是一个圆滑的人,他说:“现在不用我留他了,因为你们也有权利留他。不过你们说得很对,让我们?大?家劝他呆下来吧。可是你们要记住他是一个律师,他的费用怎么办?”提起费用就使我难过,我破口说道:“阿布杜拉赛,费用不成问题。为公众服务不能收费。如果能作为大家的一个公仆,我可以住下来。不过你知道,我和这些朋友都不熟,如果你相信他们会合作,我打算多住一个月。可是有一样,虽然你们不用给我什么钱,我们打算进行的这种性质的工作,如果没有一点儿基金是搞不起来的。譬如我们也许要发电报,也许要印发一点文件,也许得派人到处走动走动,也许得和当地的律师商量商量,而且由于我还不熟悉你们的法律,我也许需要几本法律书籍参考参考。所有这些事情没有钱是做不成的。而且这件工作显然不是一个人做得了的,得有很多人出来帮忙才行。”

          于是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阿拉是伟大而仁慈的。钱会有的,人有的是,你要多少有多少。只要你同意住下来,那么一切都会有办法。”

          这个饯别宴会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工作委员会。我提议快点吃完晚饭回家去。我在心里打好了发动这个运动的纲领腹稿。我查明了那些选民名单上的人,决心再住一个月。

          上帝就这样奠定了我在南非生活的基础,并撒下了为民族自尊心而斗争的种子。

        第十七章 定居纳塔耳

          1893年时,哈齐?穆罕默德?哈齐?达达赛被认为是纳塔耳印度侨民中最孚众望的领袖。就经济上说,阿布杜拉?哈齐?阿丹赛是他们当中的头子,但是在公众事务上,他和别的人总是把第一位让给哈齐?穆罕默德赛。因此就在阿布杜拉赛的家里召开了一个由他主持的会议,并决定对选举法提出反对意见。

          志愿人员进行了登记。在纳塔耳侨生的印度人,大部分是信奉基督教的青年,都被邀请参加了这次会议。杜尔班法院的译员保罗先生和一个教会学校的校长苏班?戈夫莱先生都出席了,他们负责带来了一大批基督教青年到会上来,这些人全都主动登记为志愿人员。

          当地很多商人自然都登记了,其中值得提一提的有达乌德?穆罕默德赛,穆罕默德?卡桑?康鲁丁赛,阿丹吉?米耶汗赛,阿?科兰达维鲁?皮莱,西?拉契朗,兰格沙密?巴提亚齐和阿玛德?齐华。巴希?罗斯敦济当然也在内。担任文书工作的有马尼克吉,约希,纳辛赫朗诸位先生,他们都是达达?阿布杜拉公司和其他大商行的雇员。他们全都又惊又喜地发现自己居然也分担了一部分公众工作。象这样被邀请来参加这种工作还是他们生平头一次。面对着整个侨团所遭受的苦难,所有高低、贵贱、主仆、印度教徒、穆斯林、拜火教徒、基督教徒,古遮拉特人、马德拉斯人、信德人等等差别,全都被忘却了。所有的人全都象是祖国的儿女和公仆。

          这个法案已经或者即将二读通过①。从讨论中的发言看来,没有印度人对这个不合理的法案表示反对,这个事实竟被认为他们不配享受选举权的佐证。

            ①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形式民主:一个议案必须经两院三读通过才算合乎程序――译注。

          我在会上就当时的情况作了说明。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发一个电报给议会的议长,要求他延期对这个法案作进一步的讨论。同样的电报还发给当时的总理约翰?鲁宾逊爵士和达达?阿布杜拉的朋友艾斯坎比先生。议长很快便来了答复,答应将这个法案延搁两天讨论,这使我们的心快乐起来。

          打算提交给立法议会的请愿书已经拟好了。这得缮写三份,还得多写一份发给新闻界。请愿书上还得尽可能征集更多的人签名,而这一切工作必须一夜办完。懂英文的志愿人员和另外几个人搞了一个通宵。有一个老头叫阿瑟先生,因为书法好,负责誊写正本。其余几份则由一个人念,几个人写,就这样同时写好了五份。商人志愿人员有的坐自己的马车,有的自己出钱雇马车出去征求人家在请愿书上签名。这个工作很快就办完了,请愿书也发走了。有几家报纸刊载了这个请愿书,并发表有利的评论。这份请愿书同样在议会中造成了一种印象,并且引起了讨论。怀有成见的人为原议案进行了辩护,这种辩护显然是很软弱无力的,借此反驳请愿书中所提出来的论点。

          然而这个法案还是被通过了。

          我们全都预料到这是必然的结果,可是因此而引起的激动却给这个侨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而且给他们带来了坚定的信念:印度侨团已经团结得象一个人一样,是不可分割的;为了这个侨团的政治权利和做生意的权利而进行斗争,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李朋勋爵这时是英国的殖民地国务大臣。大家决定给他送一份大请愿书。这个任务不小,也不是一天所能完成的。我们又征集了一些志愿人员,他们全都分担了一部分工作。

          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来起草这份请愿书。我读遍了所有能够得到的有关这个问题的书籍。我的论点集中环绕在一个原则和一种权宜之计上面。我提出我们在纳塔耳应该有选举权,因为我们在印度也有一种选举权。我吁请保留这种选举权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能够应用选举权的印度人究竟还是少数。

          在不到半个月的短时间里,便有一万人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名。要在全省征求这么多人签名并不是一件轻易的工作,尤其是因为进行这件工作的人全都是生手。我们特别挑选了几个能干的志愿人员来担负这件工作,因为大家决定除非签名的人对这份请愿书有了充分的了解,就不勉强他签名。有些村庄分散在很远的地方。只有依靠一批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的人,才能迅速完成这件工作。而这一点他们确是做到了。他们全都积极地完成了分配给它们的任务。今天当我提笔写这几行的时候,达乌德?穆罕默德赛,罗斯敦济,阿丹吉?米耶汗和阿玛德?齐华的形象又明晰地涌现在我的心上。他们征得了最多人的签名。达乌德赛成天不停地坐着他的马车奔跑。而这完全是一种出于爱的劳动,没有人要求过任何开支。达达?阿布杜拉的屋子立刻成为人们川流不息的中心和公众的办公所。有一批受过教育的朋友帮助我工作,还有很多人是在那里吃饭的。所以每一个帮手都要花不少钱。

          这份请愿书终于递上去了。我们印了一千份散发出去。它第一次把纳塔耳印度人的情况公诸于世。我把这份请愿书分寄给我所知道的所有的报馆和出版社。

          《印度时报》在一篇论述这份请愿书的社论里,有力地支持了印度人的要求。我们还寄了几份请愿书给英国各个党派的刊物和出版社。伦敦的《泰晤士》报支持了我们的要求,于是我们开始产生了一些希望,以为这个法案会被否决。

          这时我要离开纳塔耳已经不可能了。印度朋友们从四面八方把我包围起来,要求我长期住下来。我表示我的难处。我已立意不依靠公众的开支住下来。我觉得需要自立门户。我认为应该有一栋好房子,而且地点适中。我还有一种想法:除非我过着通常律师的生活,我就不会增加侨民的信任。而我觉得一年没有300英镑,要维持这样一个门面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决定,只有印度侨团保证给我最低限度的律师工作,我才能够住下来,于是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他们。

          “不过,”他们说道:“我们宁愿让你为公众工作来筹措那笔钱,而且我们可以轻易地募集起来。自然这是在你私人的律师工作中应得的收入之外的。”

          “不,我不能为了公众工作这样要你们的钱。”我说:“这种工作要不了一个律师多少才能。我的工作主要是动员你们都来参加。那么我怎么可以因此算你们的钱呢?何况今后我还要经常为这类工作要求你们捐钱,如果我依靠你们的捐款来维持生活,那我就会觉得向你们募集大笔款项很不方便了,最后我们就将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再说,我还要侨团每年为公众工作筹措300英镑以上的数目呢?”

          “可是我们了解你已经有相当时间了,我们相信不需要的东西你是一点也不会要的。而且如果我们要你在这里长住,难道我们不应该负担你的开销吗?”

          “你们这样说,是因为你们的爱和眼前的热情。我们怎么能够肯定这种爱和热情将永远维持下去?而且作为你们的朋友和仆人,我会随时向你们诉苦,天知道那时候我是否还会得到你们的爱护。不过,我无论如何不能因为公众工作接受你们任何薪水。你们都同意把你们的案子委托我办理,这对我已很信任了。虽然这一点已经会给你们增加很多困难了。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白种人律师,我怎么能够肯定法院会答应我?况且我也拿不定,作为一个律师,我的运气究竟怎样。所以即使你们聘我为法律顾问,你们可能也要冒冒风险。你们既然支持了我,我当然把这个事实看成是我为大家效劳的报偿。”

          这次讨论的结果,有二十来个商人聘请我当他们的法律顾问,为期一年。此外,达达?阿布杜拉把他打算为我送行的一笔钱替我购置了必要的家具。

          就这样,我在纳塔耳定居下来了。

        第十八章 种族隔离

          法庭的徽号是一架天平,不偏不倚地由一个公正、失明,但又明智的妇女操持。命运有意地使她双目失明,以免她在进行裁判的时候,只取决于一个人的外貌而不决定于他的真实价值。然而纳塔耳法律协会却想叫最高法院采取有背于此一原则的行动,从而背弃其徽号。

          我申请到最高法院当律师。我有孟买高等法院发给我的许可证。我在那里登记为律师时,将一份英文证书交存孟买高等法院备案。这一次进行申请,需要附上两份品行证书,我想这两份证书如果是出自欧洲人就会更有分量,因此我就设法从阿布杜拉赛所介绍认识的两个有名的欧洲商人那里弄到这种证件。这种申请书必须通过法院的律师递上去,如果是由检察长递上去的,照章不收费。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法律顾问艾斯坎比先生,是当时的检察长。我拜访了他,他愿意为我转递申请书。

          这时法律协会却通知我,反对我申请为法院律师,使我大为惊讶。他们反对的理由之一,是说我的申请书没有附上英文证书原件。然而主要的原因却是这样的,在制定律师入会申请手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料到会有有色人种的律师申请入会的可能。纳塔耳的成长得力于欧洲人的企业,所以欧洲人必须掌握法律界。如果有色人种也插足进来,他们就会在数量上逐渐超过欧洲人,那他们的屏障就要垮台。

          法律协会聘请了一名杰出的律师来支持他们的反对意见。因为他和达达?阿布杜拉公司也有关系,他托阿布杜拉赛传话给我,请我去看他。他很直率地和我交谈,而且还问起我的经历,这些我都告诉他了。后来他说:

          “我没有什么和你过不去的话要说。我只是恐怕你是一个殖民地土生的冒险家,而你的申请书未附原证件这一事实增加了我的怀疑。有些人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证件,但这些证件原来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你送来了欧洲商人给你的品行证书,我看不出有什么价值。他们知道你什么?他们和你的交情能有多深?”

          “不过,”我说:“这里每一个人对我来说,都是陌生者,就连阿布杜拉赛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认识我的。”

          “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他是你的同乡吗?如果你的父亲在那里当过首相,阿布杜拉赛一定知道你的家族。要是他能为你写一份保证书,我绝对不加反对。那时我将乐于通知法律协会,说我无力反对你的申请。”

          这一席话激怒了我,不过我还是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如果我附上了达达?阿布杜拉的证明,”我对自己说:“还是会被拒绝的,那时他们却要欧洲人的证明。而且我申请入会当律师,和我的出身和经历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我的出身多么贫贱或令人厌恶,又怎么可以用来和我作对?”然而我克制了自己,泰然答道:

          “我不承认法律协会有什么权利来了解这些细节,虽然我还是准备提交一份你所希望要的保证书。”

          阿布杜拉赛的保证书准备好了,而且送交了法律协会的理事会。他说他满意了,可是法律协会仍不以为然。它在最高法院反对我的申请,但是最高法院加以拒绝,甚至没有传艾斯坎比先生出庭作答。首席法官宣布说:

          “因为申请人未附上原证件而加以拒绝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如果他伪造证件,他将受到处分;如果他被证明有罪,他的名字也会被注销。法律对于白种人和有色人种之间,并无差别。所以本法院无权阻止甘地先生登记为律师。我们接受他的申请。甘地先生,现在你可以进行宣誓了。”

          我站起来,在登记官面前宣誓。宣誓完毕,首席法官对我说道:“甘地先生,现在你必须取下你的头巾。在执行律师业务时,你必须遵守法院的规定,穿着规定的服装。”

          我明白自己是受限制了。为了服从最高法院的命令,我取下了在县长法庭上曾经坚持不摘的头巾。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如果我抗拒了命令就不合理,而是由于我想保存自己的力量应付更大的斗争。我不应该因为坚持戴头巾就把一个战士的技能消耗殆尽。为了更大的事业,这样做是值得的。

          阿布杜拉赛和别的朋友们都不赞成我屈从(或者说是软弱吧?)。他们觉得我应当坚持出庭执行律师职务时有戴头巾的权利。我设法说服他们。我设法使他们明白这样一句格言的真理:“入国而问俗。”①我说:“如果在印度,有一个英国官员或法官下令叫你摘掉头巾而加以拒绝,那是对的;但是在纳塔耳省,作为法院的一个官员,如果我不尊重当地法院的习惯,那就错了。”

            ①直译为“当你在罗马的时候,你应当象罗马人一样生活”――译注。

          我用这些类似的说法多少使朋友们平息下来,但是就这件事来说,我并不认为已完全说服了他们接受在不同的情况下应以不同的观点来看问题的原则。然而在我这一生中,坚持真理这一点已经教导了我学会欣赏妥协的美妙。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我明白这种精神就是非暴力抵抗运动一个必要的部分。它往往招致我的生命的危殆并引起朋友们的不满。然而真理却是坚如金刚,美如鲜花。

          法律协会的反对给我在南非作了又一次宣扬。大部分的报纸都在非议这种反对,并谴责法律协会的嫉妒。这种宣扬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我的工作。

        第十九章 纳塔耳印度人大会

          律师的业务曾经是,而且一直是我的次要职业。当时我必需集中精力搞公众工作,因为这正是我继续住在纳塔耳的目的。散发关于褫夺选举权法案的请愿书本身是很不够的。要给殖民地国务大臣留一点印象,坚持鼓动是很必要的。为了这个目的,需要成立一个经常性的组织。于是我便和阿布杜拉赛以及其他朋友商量这个问题,我们一致决定要有一个具有永久性的公众组织。

          要给这个新的组织起一个名字伤透了我的脑筋。它最好不致和任何特殊的政党有所混同。我知道“大会”这个名称在英国保守党分子当中,名声是很坏的,可是国民大会却是印度的生命所系。我要在纳塔耳加以推广。它使人毫不犹疑地敢于采用这个名称。因此我就详加说明我的理由,建议将这个组织定名为纳塔耳印度人大会,并于5月22日宣布成立。

          那一天,达达?阿布杜拉一间宽大的房子挤满了人。大会获得了全体到会者热烈的支持。会章很简单,会费却很重。只有一个月付得起五先令的人,才能成为会员。经济情况比较好的人则被劝告尽量多交一些会费。阿布杜拉赛月交二英镑,名列前茅。还有两个朋友也写上了同样的数额。我想我不能太落后了,写上了月交一镑会费。这对我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不过只要节俭一些,我想还是可以负担的。而且上帝还在帮助我。我们果然有了一大批月交一镑会费的会员,写下月费10先令的人就更多了。此外还有一些捐款,当然被感谢地接受了。

          经验证明,单靠催索,谁也不会交纳会费。住在杜尔班以外的会员,要经常去找他们,也不可能。一时的热情,看来很快就消退了。就是住在杜尔班的会员,如果不再三催索,也不会交纳会费。

          我是大会的秘书,收集会费的任务便落在我身上。后来弄得我不得不专门雇一个文书成天忙着收集会费。这个人对这种工作也搞得厌烦了,我也觉得,这种情况如果要加以改进,就得把会费由月费改为年费,即使这样,还得预先交纳才行。因此我便召开了一次大会会议,每个人都欢迎把月费改为年费的建议,并规定一年最少要交三镑的会费。这样一来,收会费的工作就大为顺利了。

          我从开始就懂得不能依靠借贷来进行公众工作。在大部分的事务上,人们可以依靠诺言,只有金钱的事情例外。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按时交纳他所承担的会费,纳塔耳的印度人也是一样。正是因为没有钱的时候便不做事,纳塔耳印度人大会就从来没有负过债。

          我的同事对联系会员的工作,有超越寻常的积极性。这是一种使他们感兴趣的工作,同时也是一种很有价值的经验。广大的会员都愿意用现款交纳会费。在遥远的内地乡下,工作相当困难。人们不了解公众工作的性质。可是我们还常常接到访问远方的邀请,每一个地方的有名商人都很殷勤地接待我们。

          有一次,我们在这种旅行中遭到了相当困难的局面。我们指望我们的主人捐助6镑,可是他只答应最多给3镑。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个数目,别人就会援例,那我们收费的工作就会受影响了。那时已经是深夜了,我们肚子都很饿。然而我们打算收取的数目还没有收到,怎么好吃饭呢?一切好话都说尽了,主人似乎极为坚决,不动声色。当地其他的商人都瞧他的,我们坐了一个通宵,双方都立意互不退让。我的同事们大多怒气腾腾,可是他们都克制了自己。最后,天已破晓,主人让步了,交了6镑,还请我们吃饭。这事发生于东卡特,但影响所及,虽远至北海岸的史丹泽和内地的查理斯城都感觉得到。这件事也加速了我们募集会费的工作。

          然而募集基金并不是唯一的工作。事实上我早就懂得这样一个原则:不要使人有多于他所需要的金钱。

          会议通常是一月一次,如果必要,也有一星期一次的。开会时总要宣读一下上次会议的记录,然后讨论各种各样的问题。人们还没有参加公众讨论的经验,也不懂得作扼要而有要领的发言。每个人要站起来讲话,都有些犹豫。我向他们说明会议的程序和规则,他们都加以遵守。他们懂得这对他们是一种教育,有很多从来不习惯在大庭广众面前讲话的人,不久便养成了就公众利益问题当众考虑和发言的习惯。

          我知道在公众工作中,小小的开支有时会造成大量的支出,所以开始的时候,决定连收据也不铅印。我的事务所里有一架油印机,收据和各种文件都采用油印。一直到大会有了充足的经费,会员的数目和工作都有所增加了,才拿这些东西去铅印。这种节约对每一个团体都是必要的,可是我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团体都做得到。我所以对一个小小的但是在成长中的组织一开始就详细谈论这些小节,正是为了这个道理。

          人们交纳会费并不在乎有没有收据,然而我们总是坚持开给收据。所以每一个铜板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且我敢断言,1894年的账簿今天还可以在纳塔耳印度人大会的档案中完整无缺地找到。对于任何组织来说,细心保存账目是必不可缺的;没有它们,这个组织就会失去威信。没有保存妥当的账目,它就不可能维持其原有的纯洁的真理。

          大会的另一个特点,是吸收了当地侨生而受教育的印度人来为大家服务。在大会的赞助下,侨生印度人教育协会成立了,会员大多数是这一帮受教育的青年。他们得交纳名义上的会费。协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启发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和印度商人有所接触,也为他们提供为侨团服务的范畴。协会还是一个辩论的场所;会员定期集会宣读各种问题的论文。还有一个和协会有联系的小图书室也建立起来了。

          大会的第三个特点是宣传。这包括使南非和英国的英国人以及印度的人民了解纳塔耳的真情实况。为了这个目的,我写了两本小册子:头一本是《向南非的每一个英国人呼吁》,包括一篇由事实所支持的声明,说明纳塔耳印度人的一般状况。另一本是《印度人的选举权――一个呼吁》,这本书包括一段以事实和数字概括了纳塔耳印度人选举权的简史。为了准备这些小册子,我花了不少的劳动进行研究,虽然很伤脑筋,结果却是很值得的。它们曾被广泛地传播。

          所有这一切活动的结果是,为南非的印度人赢得了无数的朋友,并且得到了印度各党派的积极同情。这种活动还在南非的印度人面前展开了一条明确的行动路线。

        第二十章 巴拉宋达朗

          内心的热诚而真纯的愿望往往是可以实现的。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我常常看到这个规律得到证实。为穷苦的人服务一直是我内心的愿望,而这个愿望常常使我置身于穷人之中,使我能够和他们求得一致。

          纳塔耳印度人大会的会员虽然包括了侨生的印度人和以文书工作为生的阶层,但是非技术工人和契约工人却不在它的范围以内。大会并不是他们的。要他们交纳会费才能成为会员,这是不可能的:大会只能为他们服务,才能取得他们的依附。有一个机会提供了这种便利,虽然当时大会和我都还说不上有什么准备。当我执行律师业务不过三、四个月,而大会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有一个衣衫褴褛、手拿头巾、两个门牙被打掉、满口流血的泰米尔人颤抖地站在我的跟前哭泣,原来他遭受了主人的毒打。我有一个文书也是泰米尔人,我通过他了解了全部情况。巴拉宋达朗――这就是来访者的名字――按照契约正在杜尔班一个著名的欧洲人的家里做工。那个主人因为对他发了脾气,不能自制,狠狠地打了巴拉宋达朗一顿,打掉了他的两个门牙。

          我把他送到一个医生那里――那时还只能找到白种人医生。我要医生开一张证书,说明巴拉宋达朗受伤的性质。我拿到证书以后,便带着受伤的人直接去找县长,递交了他的起诉书。县长读完起诉书,极为愤慨,立即发出传票传讯雇主。

          我当时的愿望远不是要使雇主受罚,我只是要他开释巴拉宋达朗罢了。我读过有关契约劳工的法律。如果有一个普通佣人不言不语就擅离职守,他的主人可以在民事法庭上告他。对于契约工人,情况完全两样。要是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他就会被告到刑事法庭上去,并被判服刑。威廉?汉特尔爵士所以叫契约工人制几乎和奴隶制一样坏,就是这个缘故。象奴隶一样,契约工人也是主人的财产。

          当时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解救巴拉宋达朗:要求契约工人的保护人取消契约将他转让给别人,或者是要求巴拉宋达朗的雇主释放他。我拜访了他的雇主,对他说:“我不愿意控告你使你受罚。你毒打了那个人,我想你是明白的。如果你同意将契约转让给别人,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一点他立刻就接受了。然后我又去找保护人,他也同意了,条件是,要我去找一个新的雇主。

          于是我便到处去找雇主。他必须是一个欧洲人,因为印度人不能雇用契约工人。当时我所认识的欧洲人很少,我去找其中的一个。他很慷慨地答应收留巴拉宋达朗。我感谢了他的好意。县长宣判了巴拉宋达朗的雇主,责成他将契约转让给别人。

          巴拉宋达朗的案子传到了每一个契约工人的耳朵里,而我则被认为是他们的朋友。我对于这种关系,极感高兴。契约工人经常不断地开始源源涌向我的事务所,而我则获得了绝好的机会去了解他们的欢乐和悲愁。

          巴拉宋达朗的案子所引起的反应,连远至马德拉斯的地方也听到了。从这个省份各地来到纳塔耳从事契约劳动的工人则从他们的契约弟兄们那里,听到了这个案件。

          这件案子本身原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然而纳塔耳有人照顾他们的利益并且公开为他们工作的这一事实,使契约工人感到又惊又喜,并且使他们感到鼓舞,充满了希望。

          我已说过,巴拉宋达朗初次进入我的事务所时,手里拿着头巾。那种景象有一种特殊的伤感,这也表现了我们所受的屈辱。我已经叙述过我被要求摘下头巾时的情景。每一个契约工人和印度生客,当他访问欧洲人的时候,都被一种强制的习惯所迫而摘下他的头饰,不管头饰是帽子、头巾或缠在头上的披肩。以双手致敬的做法还嫌不足。巴拉宋达朗以为对我也应该遵循这种做法。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的经历。我感到屈辱,要他缠起他的头巾。他照我所吩咐的做了,虽然还有点迟疑,但是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的欢喜之情。

          当自己的同胞受到侮辱的时候,竟然有人自以为光荣,这对我来说,一直是百思而不得其解的。

        • 家园 二十一至二十九章

          第二十一章 三英镑人头税

            巴拉宋达朗的事情使我得以和印度契约工人有所接触。然而,促使我就他们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的,却是对那种企图置他们于特别苛重的捐税之下的斗争。

            就在这一年,即1894年,纳塔耳政府打算对印度契约工人征收年税25英镑。这项建议使我震惊。我把这件事提交大会讨论,大会立即决定组织必要的反抗。

            首先,让我把这种捐税的起因简要地谈一谈。

            大约在1860年,纳塔耳的欧洲人发现这里大有种植甘蔗的发展余地,但是缺少劳工。因为纳塔耳的朱鲁人不适宜于这种形式的工作,如果没有外来的劳工,要想种植甘蔗和制糖,是不可能的。因此,纳塔耳政府便和印度政府通讯,取得后者的同意来招募印度劳工。招募的办法是签订在纳塔耳做工五年的契约,期满后工人可以自由定居在那里,并有充分的权利购买土地。这是对他们的诱饵,因为当时那些白种人正盼望着印度工人的技术在契约期满之后留下来改进他们的农业。

            然而印度人却提供了比人们期望于他们的更多的东西。他们种植了大量的蔬菜。他们带来了大批的印度品种,并设法种植,使当地的品种更加便宜。他们还传播了芒果。他们的企业并不限于农作。他们进入了商界。他们买地造房,有很多人从劳工的地位升为土地和房产所有者。印度国内的商人随之而来,并定居下来经商。已故阿布巴卡?阿穆德赛就是他们当中的第一号人物;他很快便建立了规模宏大的生意。

            这种情况,使白种商人心怀戒惧。他们最初欢迎印度劳工前来,并没有料到这些人也有做生意的本领。他们要是作为独立的农业者,也许还可以得到容忍,但是他们在商业上的竞争,却令人无法忍受。

            这就撒下了敌视印度人的种子,还有其他的许多因素促使它的成长。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他们不同,我们的生活简朴,我们满足于微小的收入,我们对于清洁卫生的规定满不在乎,我们不善于维持周围环境的整洁,以及我们不善于保持房屋的美观――所有这一切,加上宗教信仰上的分歧,都有助于煽起敌对的火焰。在取消选举权的法案中,在对印度契约工人征课捐税的立法中,都体现了这种敌对,除了立法之外,还有一大批进行欺压的办法早就开始了。

            头一个倡议是印度劳工必须强迫予以遣返,这样,他们的契约期限就在印度满期了。印度政府大概不会接受这种办法。

            因此又有人提出另一种建议,其内容是:

            一、印度劳工于契约期满时,必须返回印度;

            二、如果他不回去,每隔两年,就得签订一次新的契约;每签订一次契约,增加一次工资;

            三、如果他不愿意回印度,又不愿意签订新的契约,每年就得交纳25英镑的捐税。

            由亨利?宾斯爵士和马逊先生组成的代表团被派到印度去为这个建议谋取印度政府的同意。当时印度总督是叶尔金勋爵。他不赞成征收25英镑的税,但同意收3英镑的人头税。当时我以为,甚至现在我还抱着同样的想法:这是总督方面一个严重的错误。他在赞成这种建议时,丝毫没有考虑到印度的利益。他本来并没有什么责任去向纳塔耳的欧洲人作这种让步。在三、四年的时间内,一个契约工人和他的妻子,还有一个16岁以上的男孩和13岁以上的女孩,都得纳税。一个四口之家――夫妇和两个孩子――每年要交纳12英镑的税,可是做父亲的每月的平均收入不过14先令,这种做法是残酷不堪的,而且是世界上任何地方所没有的。

            为了反对这种捐税,我们组织了一次激烈的斗争。要是纳塔耳印度人大会对于这个问题保持缄默的话,印度总督说不定连25英镑的税也赞同了。从25英镑减少到3英镑,也许完全是由于大会的不满。不过我这种想法或许是弄错了。印度政府说不定一开始就不赞成征收25英镑的捐税,而将它降至3英镑,不管大会是否加以反对。总之,这是印度政府方面一次失掉人心的做法。作为印度福利的受委托的人,总督绝不应该赞成这种不人道的捐税。

            大会并不认为这种捐税已经从25英镑降为3英镑是什

            么重大的成就。大会不能完全维护印度契约工人的利益,仍然是一件憾事。它一直决心要达到取消这种捐税的目的,然而这种决心却一直到二十年以后才实现。而当这种决心实现了,它就不仅是纳塔耳印度人的,而且还是旅居南非的全体印度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已故戈克利先生的背信弃义,使这次斗争成了最后的一次斗争,印度契约工人全都参加了这次斗争,由于当局断然开枪的结果,有些人因此丧失了生命,一万多人受到了监禁。

            然而真理终于取得了胜利。印度人所采的苦难正是那种真理的表现。可是如果没有无所畏惧的信念,没有巨大的耐性和不懈的努力,就不会取得胜利。如果侨团放弃了斗争,如果大会也抛弃了斗争而任命交纳这种捐税,认为那是无可避免的,那么,这种可恶的捐税就将继续向印度契约工人征收,一直到今天也不会停止,而给旅居南非的印度人和整个印度留下永恒的耻辱。

          第二十二章 各种宗教的比较研究

            如果我发觉自己完全浸沉于为印度侨团服务,那么,它背后的理由是我的自我实现的愿望。我把服务当作我自己的宗教,因为我觉得只有通过服务,才能认识上帝。所谓服务,在我便是为印度服务,因为这是无需寻求而自然到来的,而我也很愿意去做。我到南非去,是为了旅行,为了逃避卡提亚华的政治纷争,也为了谋自己的生活。然而正如我所说过的,我却发现自己在寻求上帝,并致力于自我实现。

            基督教的朋友们引起了我追求知识的欲望,这种欲望几乎是无法满足的,而且即使我想淡然置之,他们也不会让我安然度过。南非传道总会的会长斯宾塞?华尔顿先生在杜尔班看上了我,我几乎变成了他家里的一员。我所以能够认识他,自然是由于我在比勒托里亚和基督教徒的往来。华尔顿先生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做法。就我记忆所及,他从来不曾请我改信基督教。然而他却把他的生活象一本摊开的书摆在我的面前,让我观察他的全部行动。华尔顿夫人是一位极其温柔而能干的妇女。我很喜欢这两口子的态度。我们了解彼此之间根本不同的地方,无论怎样讨论,也不能消除这种差异。不过只要彼此能够互相容忍、并抱着博爱和追求真理的态度,这种见解上的不同,也有它的好处。我喜欢华尔顿夫妇的谦逊、耐心和对于工作的热爱,我们常常见面。

            这种友谊使我对于宗教的兴趣勃然不衰。现在我已不能象在比勒托里亚那样有空闲的时间从事宗教研究了。不过只要我有一小点空闲,我总要很好的利用。我的有关宗教问题的通讯,一直在继续着。赖昌德巴伊是我的导师。有一位朋友送给我一本纳玛达?尚卡所写的《达摩维伽》。这本书的序言对我很有帮助。我曾听说过这位诗人所过的豪放不羁的生活,序言中谈到他怎样因为研究宗教而发生的生活的变革,使我为之神往。我逐渐爱上了这本书,从头到尾地专心研读。麦克思?缪勒写的《印度――它能教给我们什么?》和通神学会所出版的英译本《奥义书》①我都喜欢读。这些书使我越发尊重印度教,并使我逐渐认识了它的优美。虽然,这并不使我对其他的宗教抱有偏见。我读过华盛顿?伊尔文的《穆罕默德的生平和他的继承者》和卡莱尔对于这位先知的颂词。这些书提高了我对穆罕默德的敬仰。我还读过一本书,叫做《查拉图斯特拉语录》。

            就这样,我获得了更多的有关各种宗教的知识。这种研究促进了我的自我反省的能力,还使我养成了一种有所启发即见诸实行的习惯。因此,从研究印度教的典籍所了解的一些瑜伽法②,我便拿来实行。但是我的进度很有限,我决定回到印度以后,要找专家指导。然而这个意愿,始终未见实现。

            ①《典义书》(Upanishads)是阐释吠陀经典的一种著作,着重哲学思想的阐释,多采用散文体裁。奥义书种类甚多,有一百五十多种,最早的著作可以追溯到纪元前六世纪――译注。

            ②瑜伽(Yoga)是印度古代哲学的一个学派,是在公元前二世纪由钵颠??梨(Patanjali〕所创立的。瑜伽派的学说建立在所谓四品的理论基础上,即三昧品、方法品、通神品和独存品。其中以达到三昧、即禅定的方法(八支行法)的学说为最发达,尤以坐法、静虑二支行法最为一般人所接受。就在瑜伽派的实用哲理在印度仍然很普遍,到处都可以看见静坐入定的人――译注。

            对于托尔斯泰的著作,我还进行过一次紧张的研究。《圣经简要,》《做什么?》和其他的几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开始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实现博爱的无限的可能性。

            大约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另一个基督教徒的家庭。我接受了他们的提议,每个星期日都到卫斯理教堂去做礼拜;每篷这一天,他们总是请我去吃饭。那个教堂给我的印象并不佳,讲道的人所讲的似乎是淡而无味,会众似乎不怎么虔诚,没有特别浓的宗教气氛。他们似乎都是一些世俗的人,他们所以上教堂做礼拜,无非是为了消遣和习惯。我在那里,有时候也不由自主地打起瞌睡来,我觉得惭愧,但是在我身边的人也是这样,我才稍感自慰。这样做终非永久之计,所以不久我就不去了。

            我和那个每星期日我都去的家庭的关系,后来突然破裂了。其实这可以说是我受到了警告:不要再到他们家里去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主人是一个善良而单纯的妇人,但是心胸狭小。我们时常讨论宗教问题。我当时正在重读着安诺德的《亚洲之光》。有一次我们把耶稣和佛陀的生平作了比较。我说:“看看乔达摩①是多么慈悲吧!他的慈悲并不限于对人类,而是推广到一切生物身上。我们一想到那快乐地蜷伏在他肩上的羔羊,心里能不洋溢着怜爱之情吗?可是人们在耶稣的生平之中,却看不出有这种对于一切生物的爱。”这个对比使得那位善良的夫人感到伤心。她的感情我是可以理解的。我把这个话题打断了,和她一齐去进餐室。她的儿子――一个不到五岁的天使般的小孩,也同我们一起吃饭。和小孩子们在一起,最快乐不过了,而这个孩子早就和我交上朋友了。我对于他盘子里的那块肉加以讪诮,对于我自己的苹果则尽情赞美。这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被我说服了,和我一齐称赞水果的鲜美。然而作母亲的呢?她却惶然不安了。

              ①乔达摩(Gautama)是释迦牟尼的名字――译注。

            我受到了警告。我克制住自己,改变了话题。第二个星期日我仍旧到她家里去,但是心里有点惴惴不安。我不晓得我不应该再去了,我觉得不去也不好。可是这个善良的夫人却把我的问题解决了。

            “甘地先生”,她说道:“请你不要见怪,如果我说几句不得已的话。我的儿子和你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处。他每天总是迟疑着不肯吃肉,要吃水果,还拿你的道理来对付我。这就太过分了。如果他不吃肉,他一定会瘦弱下来,要是不害病的话。这样我怎么受得了?今后你只能和我们大人讨论这些问题;和小孩子谈论,一定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太太”,我回答道:“很对不起。我明白你们做父母的心情,因为我自己也有儿女。我们很容易结束这种不愉快的情况。我对于饮食的选择当然比我所说的话更能影响这个孩子。所以我看最好的办法是以后不再来打扰你们了,自然,这不必影响到我们的友谊。”

            “谢谢你”,她说道,显然得到了宽慰。

          第二十三章 操持家务

            安家立户,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的经验。不过,我在纳塔耳所建立的门户,却和我在孟买和伦敦的家不同。这一次,有一部分开支完全是为了体面。我以为必须有这样一个门庭,使它和我在纳塔耳作为一个印度律师和代表的地位相称。因此我就在一个有名的地区找到一栋漂亮的小房子,而且还配备了一套合适的家具。伙食是很简单的,但是因为我常常请英国朋友和印度的同事们吃饭,家里的开销一直是很大的。

            每一个家必须有一个好佣人。可是我从来就不知道怎样把一个人当佣人使唤。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作为同伴和帮手住在我家里的。我有一个厨子,他已成为我家里的一员。我还有几个事务所的文书,和我同住同吃。

            我以为在这种体验中,我有相当多的成功之处;但是在生活的惨痛经验中,也并不是毫无缺陷的。

            我的那个同伴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而且我以为他对我是很诚实的。然而这一点我是受骗了。他对住在我家里的一个文书心怀嫉妒,编造了这么严密的一个罗网,使我对这个文书产生了怀疑。这位文书朋友有他自己的怪脾气,他一知道我在怀疑他,便立刻离开了我的房子和事务所。我很难过,觉得说不定是我对不起他,而我的良心也一直使我烦闷。

            这时,厨子正需要有几天的假期,或者因为别的一些原因需要走开几天。他不在的那几天,需要另外找一个人来顶替。这个新来的人,我在以后知道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但是对我来说,他却是一个上帝特意派遣的人。他来了不过两三天,便发现某种不正常的事情,正在背着我在我家里偷偷地进行,他决心提醒我。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很易于信任别人而且对人率直的人。所以这个发现对这个人来说,更使他震惊。每天中午一点钟的时候,我常常从事务所回到家里吃饭。有一天大约是十二点钟了,这个厨子急急忙忙跑到我的事务所来对我说:“请你马上回家,你会大吃一惊的。”

            “怎么回事啦?”我问道:“你得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呀!这个时候我怎么可以离开事务所去看呢?”

            “你要不去,你会后悔的。这就是我所能说的了。”

            我觉得他的坚持有一种督促力量。我立即回家,有一个文书和我一道,那个厨子则走在我们前头。他带我直奔楼上,指着我那位同伴的房间说:“打开这扇门,你就明白了。”

            我全都知道了。我敲着门,却没有回答!我使劲地敲门,连墙壁都摇晃起来了。门开了,我看见房里有一个妓女。我要她走开,永远不许她再来。

            我转身对那个同伴说:“从此以后,我不再和你往来了。我一直受了欺骗,自己当了傻瓜。这就是你对待我对你的信赖吗?”

            他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威胁说要掀我的底。

            “我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我说道:“无论我做什么,都可以公开。但是你得马上滚开!”

            这使他更恼了。我看没有什么办法了,便对站在楼下的那位文书说:“请你去通知警长,为我致意,说有一个同我住在一起的人有不正当行为。我不愿意他再住在我家里,可是他不肯走。如果警察局能派人来帮帮忙,我十分感谢。”

            这向他表明,我是很认真的。他的罪行使他紧张起来。他向我道歉,要求我不通知警察,答应立即离开我家里,之后他照做了。

            这件事在我的生活中算是一次及时的警告。一直到现在,我才清楚地看到了我是如何被这罪恶的精灵彻头彻尾地蒙在鼓里。当初我收容他,是采用了坏的方法想要达到好的目的,叫做“缘木求鱼”。我早就听说这个同伴的品行不好,但我相信他对我诚实。我想要改造他,却几乎毁了自己。我把许多好朋友的警告置之不理,对他的过于信赖完全把我蒙蔽住了。

            要是没有这个新厨子,我就不会发现真实的情况,而在这个同伴的影响之下,说不定我就不能够过着我当时已经开始了的生活。我就将永远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他就会有力量置我于黑暗之中而把我引入歧途。

            然而和以往一样,上帝拯救了我。我的用心是纯洁的,所以我虽然犯了错误,还是得到了挽救,而这一次早年的经历却为我的未来彻底地提出了警告。

            这个厨子可以说是上天所派来的使者。他不会做饭,而且作为一个厨子,他也不会在我家里住下去。可是没有别人能打开我的眼界。以后我才知道,那个女人被带到我家里来,这并不是第一次。以前她常常来,但是谁也不如这个厨子有勇气。因为谁都知道我是多么盲目地信任那个同伴。这个厨子,正如事实所表明的,就是专为这件事情被派遣来的,因为当时他马上要求离开。

            “我不能住在你的家里,”他说道:“你是这么容易上当,这不是我呆的地方。”

            我让他走了。

            如今我才发现,毒化我的耳朵使我怀疑那个文书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同伴。我竭力设法想要补救我所做的对不起那个文书的事情。然而我始终不能完全使他满意,这是我终生的憾事。不管你怎样弥补,裂痕终归是裂痕。

          第二十四章 回国

            到现在我旅居南非已有三年之久了。我已经多少了解了当地的人,而他们对我也有所了解。1896年我请准假回国半年,因为我明白我要久住在那里了。我已经建立了颇为良好的业务,而且人们显然感觉需要我在那里。所以我决心回家一趟,带着妻儿回来定居。我还觉得,如果我回国转一下,我也许还可以做一点公众工作,教育公众舆论并引起人们对于南非印度人的更大兴趣。3英镑人头税是一个已经公开了的疮疤,除非加以废除,人们是不会平息下来的。

            不过我走了以后,谁来负责大会和教育协会的工作呢?我想到两个人:阿丹吉?米耶汗和巴希?罗斯敦济。现在从商界当中也可以找到很多工作人员,但是担当得起经常性的工作以执行秘书职务、并且受到印度侨团的尊敬的,就算他们两人了。做秘书的当然需要具有能够应付的英文知识。我向大会推荐了已故阿丹吉?米耶汗的名字,大会同意任命他为秘书。经验证明这个选择是很恰当的。阿丹吉?米耶汗以自己的坚忍、宽宏大量、平易近人和彬彬有礼使大家都满意,而且向大家证明了:秘书工作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具有律师学位或受过高等英国教育的人。

            大约在1896年中,我搭乘开往加尔各答的“彭戈拉”轮船回国。

            船上乘客很少,其中有两个英国官员,我和他们有过密切的往来。我和其中的一个人,天天要下棋一小时。船上的医生给我一本《泰米尔文无师自通》,我便开始学习起来。我住在纳塔耳的经验告诉我:我应当具有乌尔都文的知识,才能够和穆斯林取得密切的联系,应当学会泰米尔话,才能够和马德拉斯的印度人有密切的往来。

            由于那位和我一起学乌尔都文的英国朋友的要求,我在统舱的乘客中找到了一个好乌尔都文的老师,我们学起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个官员的记性比我还好,他念过的字从来不会忘记;我却常常觉得辨别乌尔都文字很难。我带着更大的耐性学习,但是总赶不上那个官员。

            至于泰米尔文,我却学得颇有起色。当时找不到什么人帮助,幸而《泰米尔文无师自通》是一本好书,我并不感觉需要多大的外力的帮助。

            到了印度以后,我还希望继续这种学书,可是已经不行了。1893年以后,我所读过的书,大部分是在监狱里进行的。我在泰米尔文和乌尔都文的学习中,确实有些进步,但都是在狱中下的功夫――在南非的许多监狱中学泰米尔文,在耶罗佛达狱中学乌尔都文。不过我一直没有学会讲泰米尔话,而且我以自修所学得的那一点儿知识,因为缺少应用,现在全都忘光了。

            时至今日,我仍然感觉不懂得泰米尔文和德鲁古文极为不便。旅居南非的德罗维达人①对我所表示的情谊,在我仍然是记忆犹新的事情。我每逢遇见一个泰米尔或德鲁古朋友的时候,便情不自禁地要想起他在南非的许多同胞的信仰、坚忍和大公无私的牺牲精神,而他们大部分是文盲,妇女不认字的固然很多,男人不识字的也不少。在南非的斗争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这种斗争是由不认字的战士进行的;斗争是为了穷人,而穷人也都参加了这种斗争。不过,不懂得他们的语言却并没有妨碍我赢得这些单纯而善良的同胞的心。他们会讲几句不成章的印度斯坦语②或英语,我们在一起进行工作并不感觉有什么困难。然而我要学会泰米尔文和德鲁古文,以报答他们的眷爱。我学泰米尔文,正如前面所说的,是有一些进步的;但是德鲁古文,我在印度虽然学过,却从未超越字母的范围。现在我恐怕永远学不会这两种语文了,因此希望德罗维达人学会印度斯坦语。旅居南非而不会讲英语的德罗维达人,的确会讲印地语或印度斯坦语,虽然讲得很蹩脚。只有那些会讲英语的人不愿意学它,仿佛懂得一点英文倒反成为他们学习自己祖国语文的障碍了。

            ①德罗维达人(Dravidians)是印度最早的土著民族,现在绝大部分定居于南印度。泰米尔和德鲁古是他们的主要语言――译注。

            ②印度斯坦语(Hindustani)即印地语(Hindi),通行于印度北部和中部地区。印度大部分人通用的语文――译注。

            可是我把话扯远了。让我讲完我的航程吧。我要向读者们介绍一下“彭戈拉”的船长。我们已经成为朋友了。这位善良的船长是普鲁茅斯教友会的会员。我们的谈论涉及精神上的问题多于航海生活。他在道德和宗教信仰之间划了一条界限。对他来说,《圣经》上的教训如同儿戏;它的优美之处就在于它的纯朴。他会说,让所有的人――男女老少,都信仰耶稣和他所作的牺牲吧,他们的罪过肯定是会得到赎救的。这位朋友引起了我对于比勒托里亚普鲁茅斯教友会的回忆。他认为不论什么宗教如果对人加上什么道德上的约束,总是不好的。我的素食一直是所有这种争论的题目。我为什么不可以吃肉呢?吃牛肉又有什么关系呢?上帝创造一切下等动物,不就是为了人类的享受,正如――举例子说,他创造了植物世界的目的一样吗?这些问题无可避免地把我们卷入宗教的争论上去。

            我们谁也说不服谁。我肯定自己的见解:宗教和道德是二而一的东西。这位船长对于他所持的相反的意见,则是深信不疑。

            愉快地航行二十四天以后,旅程结束了。我欣赏了胡格利河的美丽景色,在加尔各答上岸,并于当日搭火车赴孟买。

          第二十五章 在印度

            火车在开往孟买途中,在阿拉哈巴停了四十五分钟。我决定利用这个时间到城里逛一逛。我还得到药店里买一点药。药剂师还在惺忪半睡之中,他配药时慢条斯理,以致我赶回车站时,火车正好开走了。站长好心地为我延缓了一分钟的开车时间,但是没有看见我回来,只得细致地叫人把我的行李取下火车。

            我在克尔尼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决定就地做一点工作。我曾经听人家说过关于阿拉哈巴的一家报纸《先驱报》的许多情况,而且还知道这家报纸是印度人的愿望的反对者。我记得当时的主编是小吉士尼先生。我要争取各方面的帮助,所以我便写了一张条子给吉士尼先生,告诉他我如何误了火车,请他约个时间谈谈,使我可以翌日离去。他立刻答应了,尤其使我高兴的是,他耐心地听取了我的意见。他答应在他的报纸上报导我所写的任何东西,但是声明他不能答应支持印度人的所有要求,因为他必须懂得、并且给予殖民者的观点以应有的分量。

            “这就够了,”我说道:“只要你答应研究这个问题,并且在你的报上加以讨论。我所要求和希望的,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所应得的赤裸裸的正义罢了。”

            我把这一天其余的时间花在看一看雄伟壮丽的三河汇合处①,并计划着摆在我面前的工作。

            ①三河汇合处(Triveni)实指恒河(Ganges)和朱木那河(Jumna)汇合之处,被印度教徒认为是圣地――译注。

            这一次和《先驱报》主笔的意外谈话,为以后的一系列事件打下了基础,这些事件终于导致我在纳塔耳受到刑罚。

            我在孟买没有逗留,直接回到拉奇科特去,着手准备写一本有关南非局势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从写作到出版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功夫。这本小册子的封面是绿色的,后来便以《绿皮书》著称。我在这本小书中有目的地画了一幅南非印度人被压抑的状况的景象。我所用的文字比前述那两本小册子温和得多,因为我知道远道传闻的事实往往甚过于真象。

            这本小册子一共印了一万份,分发印度各报和各方面的领袖人物。《先驱报》首先就这本小册子发表了社论,由路透社摘要发到英国,又由伦款总社摘发纳塔耳。这则电讯印出来不过三行,只是一个简要,但是夸大了我所描述的印度人在纳塔耳的遭遇,而且不是我的原话。这在纳塔耳所造成的影响,以后我们就会明白。同时每一张有名的报纸对这个问题都大加评论。

            要把这些小册子寄发出去不是一件小事。如果雇人包装也很费钱,但是我想出了一个更为简便的办法。我把当地所有的儿童都集中起来,请他们每天早上不上学的时候,义务劳动二、三小时。这一点他们自愿地接受了。我答应把我所收集的邮票分送给他们,作为一种奖励。他们很快地完成了任务,这是我招募儿童为志愿工作者的初次体验,其中有两个小朋友已成为我今天的同事。

            这时孟买发生了传染病,弄得附近的人惶惶不安,大家都担心拉奇科特也不能幸免。我觉得我在卫生部门会有些帮助,我便向政府报名投效。我的申请被接受了,并被委派到负责这个问题的委员会去工作。我特别强调厕所的清洁,委员会决定检查每一条街道的厕所。贫苦人家并不拒绝我们去检查厕所,而且他们还按照我们的建议,改进他们的清洁卫生工作。然而当我们去检查上等人家的时候,有人甚至拒绝我们进去,更不必说接受改进意见了。我们共同的经验是,有钱人家的厕所比穷人的还要脏。他们的厕所都是黑洞洞的,又臭又脏,蛆虫横生。我们所提的改进意见很简单:用桶盛粪便,免得遍地都是,把厕所的围墙拆除,使厕所里有充足的光线和空气,也使打扫清洁的人便于清除。上等人家对后面这点建议提出了无数反对的理由,有很多人根本不执行。

            委员会还得去检查不可接触者的地区。委员会中只有一个人愿意和我一起去看看。到这种人的地方去看看,对其余的人来说,多少是有些荒谬的,更不必说去检查他们的厕所了。但是对我来说,到这些地方去倒是一件令人喜悦的意外之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到这种地区。那里的男人和女人看见我们来了都很惊异。我请他们带我们去看看他们的厕所。

            “我们的厕所!”他们惊奇地叫道:“我们都是到空地上去大小便的。厕所,那只有你们大人物才有。”

            “那么,如果我们去看看你们的屋子,你们不会介意吧?”

            我问道。

            “欢迎得很,先生。你们可以随便看看我们家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住的算不上是什么屋子,都是一些洞穴。”

            我进屋一看,很高兴地发现里面和外面一样干净。过道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地面都用牛粪涂抹得很美观,少数几个罐子和盘子都洗刷得闪闪发光。这种地区不必担心会有传染病。

            在上层人家的住宅区里,我们看见的一个厕所,我不能不在这里多写几句。每一个房间都有一条小沟,水和尿都弄到小沟里去,整个屋子都有臭味。但是其中有一栋屋子有一间带楼的寝室,屋里的小沟是供大小便用的。这条小沟有一条管子直通楼下。房里臭不可当;住在里面的人如何能睡下去,只有让读者去想了。

            委员会还视察了毗湿奴教徒的哈维礼神庙。负责这个哈维礼神庙的僧侣和我的家庭很友善,所以他同意让我们随意检查,并让我们提出任何改进意见。这座哈维礼神庙中有一个地方连他自己也没有去过。这是人们常常从墙外抛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当餐盘用的叶子的地方,是乌鸦和老鹰栖集之所。庙里的各个厕所,当然是很脏的。我们的建议究竟被这位僧侣采纳了多少,不得而知,因为我在拉奇科特住的时间不长。

            我看见一个受人们膜拜的地方,居然这样糟糕,心里很难过。一个被认为是神圣的地方,人们都指望在清洁卫生方面受到特别重视。据我所知,即使在当时,许多经典作者,对于内心和外界的洁净,都是非常看重的。

          第二十六章 两种热情

            我对于英国宪法的忠诚,很难有人可以相让。现在我明白,我对于真理的爱,就是根源于这种忠诚。对我来说,假装忠诚,或者假装别的什么美德,是不可能的。我在纳塔耳所参加的集会,没有一个不奏国歌的,当时我就感到,我也应该和大家一齐唱。我并不是不知道英国人统治的缺点,但是总的来说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当时我相信,英国人的统治,整个说来,对于被统治的人,是有好处的。

            我在南非所看见的种族偏见,我以为是和英国人的传统背道而驰的,而且我相信这不过是暂时的和个别地方的现象。所以我和英国人争相效忠于国王。我以谨慎的坚持力学会了“国歌”,只要有人唱起来,我就跟着一齐唱。遇有机会表达这种忠诚的时候,我总是毫无矫饰地参加。

            我一生之中,从来不曾滥用这种忠诚,也从来没有想借忠诚为手段,来达到自私的目的。就我来说,忠诚勿宁是一种义务,我表示忠诚并不指望报偿。

            我回到印度的时候,庆祝维多利亚女王在位六十周年的筹备工作正在进行。拉奇科特也为这事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我被邀参加。我接受了这个邀请,但是怀疑这种庆祝主要恐怕是摆摆场面而已。我发现当中有很多讹诈,心里相当难过。我开始反问我自己是否还应该留在委员会工作,但最后决定,只要做好我那一部分工作,我就心满意足了。

            庆祝活动中有一项建议是植树。我看见很多人植树不过是为了装装样子和讨好达官贵人而已。我曾设法说服他们:植树不是强迫的,而是一种建议;要吗认真地种植,不然就根本不种。我的印象是,他们听见我这种说法,都禁不住笑起来。我记得我在种植分配给我的树苗时,是很认真的,我还细心地浇水和看护。

            我还把英国国歌教给家里的孩子。我记得还教过当地师范学院的学生,不过我忘了是为庆祝女王在位六十周年还是为了爱德华七世加冕为印度皇帝。后来这个歌词在我心中引起了冲突。因为我关于“非暴力”的观念越来越成熟了,我对自己的思想和言论格外谨慎了。这支国歌的歌词有这么几行,特别和我的“非暴力”的感情发生抵触:

              把她的敌人打垮,

            使他们片甲不留;

            把他们的政治搅乱,

            使他们的毒计破灭。

            布斯博士认为一个信奉“非暴力”的人唱这几行是很不合适的,我也有同感。我们凭什么假定所谓“敌人”都是“歹徒”呢?难道敌人就一定是坏人吗?我们所要求于上帝的,只是正义。布斯博士完全赞同我的见解,他为听道的人编了一支新歌。不过关于布斯博士,我们以后还是谈到。

            和忠诚一样,护理别人的倾向也是深深地根植于我的秉性之中。我喜爱护理别人,不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

            当我在拉奇科特忙于写作有关南非的那本小册子时,我有一个机会匆匆跑了一趟孟买。我打算就这个问题在城市里组织几次集会来教育公众舆论,而孟买就是我所选择的第一个城市。首先我会见了兰纳德法官,他细心地听我讲话,劝我去见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然后我又去看巴德鲁丁?铁布吉法官,他也有同样的意见。他说:“兰纳德法官和我所能够指导你的很少;你知道我们的地位。我们在公众事务中,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过我们对你是很同情的,能够有力地指导你的人,只有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

            我当然想见一见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不过这两位老前辈劝我照他的意见行事这一点,值我更清楚地了解,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对公众的影响确实很大。我及时地见到了他,而且是有准备地去承受他的威仪的。我早就听说他所赢得的头衔,知道我是去见“孟买之狮”,“本省的无冕之王”,然而这位帝王并没有吓坏我,他象一个慈父接待他已成年的儿子一样地接见我。我们的会面是在他的寝室里进行的,他被一群朋友和信徒围住,其中有德?叶?瓦恰先生和卡玛先生,有人给我作了介绍。我早就听说瓦恰先生,他被认为费罗泽夏爵士的左右手,维尔昌?甘地先生告诉过我,他是一个大统计学家。

            瓦恰先生说:“甘地,我们再找个机会谈谈吧。”

            这些介绍最多花了两分钟时间,费罗泽夏爵士仔细地听我讲话。我告诉他,我已见过兰纳德和铁布吉法官。“甘地”,他说道:“我看我得帮助你。我应当在这里召开一个群众大会。”他说完这话,便转向他的秘书孟希先生,叫他定一个集会的日子。日子确定以后,他便向我告别,叫我在开会的头一天再去见他。这次晤谈消除了我的恐惧,我兴高采烈地回了家。

            我这次到孟买,还去探望了我的姊夫,他正卧病床榻。他是一个没有钱财的人,而我的姊姊(他的妻子)也不善于照料他。他的病很重,我建议带他到拉奇科特去。他同意了,所以我就同我的姊姊和姊夫一齐回家。他的病比我所预料的时间拖得长。我把他安置在我的房里,日以继夜地陪伴着他。我有夜里不得不用一部分时间看护他,同时还得写那本南非的小册子,可是后来,病人终于死了,但我能有机会在他临终的那些日子看护他,感到很大的安慰。

            我喜爱护理别人的倾向逐渐发展成为这么大的一种热情,以致我常常抛开自己的工作不顾,有时我一个人料理不过来,不但把我的妻子,而且把全家的人都拉进去。

            除非人们从中得到乐趣,否则这件服务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只是为了看样子,或者由于害怕公众舆论,那就会妨碍人的成长而且损害他的精神。为人服务如果缺少愉快的心情,于己于人都没有什么好处。然而当人们以愉快的心情为他人服务的时候,别的一切欢乐和财富全都为之黯然失色。

          第二十七章 孟买的集会

            就在我姊夫逝世的那一天,我得赶到孟买去出席公众大会,实在没有时间让我好好地考虑我的演讲。经过几天几夜不安的焦急劳累,我已感到精疲力尽,而且连嗓子也变哑了。因此我去孟买就完全听凭上帝的安排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把自己的讲稿写出来。

            按照费罗泽夏爵士的指示,我于大会前夕下午五时亲自到他的事务所报到。

            “你的讲稿准备好了吗,甘地?”他问道。

            “还没有呢,先生,”我战战兢兢地说道:“我想即席发言。”

            “那种做法在孟买不行。在这里做报告不好,如果我们想要在这次大会上有所收获,你应当把讲稿写出来,而且必须在明天天亮以前印好,我希望你能赶出来,成吧?”

            我感到很紧张,但是我说我可以尽力为之。

            “那么,告诉我:什么时间孟希先生可以到你那里拿稿子?”

            “夜里十一点钟,”我说道。

            第二天我去出席大会的时候,我才懂得费罗泽夏爵士的意见是有道理的。这次大会是在柯华斯吉?捷汗吉尔爵士研究所的大厅里举行的。我曾听说过,凡是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出席讲话的集会,大厅里总是挤得满满的,主要的是爱听他讲话的学生,把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出席这样的集会,在我的经历中还是破天荒第一遭。我知道我的声音只有很少人可以听到,当我开始念讲稿的时候,我还有点颤抖。费罗泽夏爵士不断地叫我大声念下去,给我打气。而我的感觉是:这不但没有增加我的勇气,反而使我的声音越发低弱。

            我的老朋友柯沙福劳?德希潘特先生出来帮助我,我把讲稿交给他。他的声音刚好合适,但是听众不愿意听;大厅里响起了“华恰”、“华恰”的叫喊声。华恰先生便站起来念着讲稿,效果很好。听众完全安静下来了,一直听到最后,不时以喝彩和“可耻”――必要的时候――的喊声打断他念讲稿。这使我心里快活起来。

            费罗泽夏爵士喜欢这次的讲话。我觉得无上的快乐。

            这次的集会使我赢得了德希潘特和一位波希朋友的积极同情;这位朋友的名字我想暂时不提,因为今天他是政府的一个高级官员。他们两人都表示决心同我一起去南非工作。但是当时担任小案子法庭法官的西?姆?寇希之先生,功阻了这位波希友人,因为这位波希友人正打算要结婚。他得在结婚和去南非两者之间择取其一,而他终于选择了前者。然而巴希?罗斯敦济因为改变主意而作了悔悟,有一批波希姊妹现在还以亲自从事织布工作为那位从中作梗的姑娘赎罪。所以我就愉快地宽恕了那对夫妇。德希潘特并不打算结婚,但是他也没有走。今天他正为自己的食言而做着足够的补偿工作。我在返回南非途中,在赞稷巴遇到了一位铁布吉家族的人,他也答应来帮助我,但是一直没有来。阿巴斯?铁布吉先生现在也因为那次失信而设法弥补。所以我想劝诱律师到南非去的三次尝试,都没有结果。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贝斯敦济?巴德夏先生。自从我留学英国以来,我和他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伦敦的一家素食馆里。我知道他的兄弟巴若济?巴德夏先生,因为他以“怪人”闻名。我没有见过他,但是朋友们都说他很古怪。他因为怜悯马匹而不坐马车,他有非凡的记性,却不愿意考取学位,他有一种独立自主的精神,是一个素食者,虽然是个波希人。贝斯敦济没有这么大的名气,但是他在伦敦的时候,就从博学著称。不过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是素食主义而不是学识,论学识我是望尘莫及的。

            我在孟买又见到他。他是高等法院的书记长。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忙着编纂古遮拉特文高级字典。凡是我所见到的朋友,我总是要求他们协助我在南非进行的工作。可是贝斯敦济?巴德夏不但不愿意帮助我,反倒劝我不要回南非去了。

            “要帮助你是不可能的,”他说:“但是我老实告诉你,连你到南非去,我都不赞成。难道我们国内没有工作吗?现在你瞧,在我们的语言中就有很多事情可做。我要找出一些科学用字。但是这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工作罢了。你想想这个国家穷到什么样子吧。我们在南非的人,不用说,是有困难的,但是我不愿意你这样的人为那种工作牺牲。让我们先在这里争取自治吧,然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帮助我们在那里的同胞了。我知道我说服不了你,但是我决不鼓励任何象你这样的人去和你一齐牺牲。”

            我不喜欢这种劝告,但是它却使我更加敬重贝斯敦济?巴德夏先生。他对于国家的爱和对于自己的语言的爱,使我深受感动。这次谈话使我们彼此更加亲近。我能够理解他的观点。然而我并不是放弃我在南非的工作,而是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一个爱国者不会看轻为祖国服务的任何工作。对我来说,《纪达经》中的几句话是很清楚而且有分量的:

              尽己之责,虽败犹可;

            为人尽责,虽成犹失。

            尽责而终,非由于疾;

            别谋他途,仿徨无所。

          第二十八章 浦那和马德拉斯

            费罗泽夏爵士的帮助使我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我于是从孟买到浦那去。这里有两派;我却需要各方面的人的赞助。

            首先我去见罗卡曼尼亚?狄拉克。他说:

            “你要求各方面都给你帮助是很对的。在南非的问题上,不会有不同的意见。不过你得有一个无党派人士来担任你的主席。你去看看潘达卡教授吧。近来他不大参加什么公众运动了。不过这个问题或许会把他拉出来。你去看他,然后告诉我他说些什么。我愿意尽力帮助你。当然,只要你高兴,你随时都可以来看我,我将为你效劳。”

            这是我头一次会见罗卡曼尼亚①。它使我探悉了他的无比声望的秘奥。

            ①罗卡曼尼亚(Lokamanya),梵文,原意是受尊敬的人,转为对群众领袖的一种尊称――译注。

            然后我去见戈克利,我在法古逊学院的院子里找到他。他热情地欢迎我,他的态度立即赢得了我的心。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会面,可是我们就象是旧友重逢似的。对我来说,费罗泽夏爵士仿佛是座喜马拉雅山,而罗卡曼尼亚象是海洋。但是戈克利却象恒河。人们可以在这条圣河里来一次清新的沐浴,喜马拉雅山却是高不可攀,至于海洋,更是远不可及了,但是恒河却是袒胸相迎。一只船,一把桨橹,泛游于河上,该是多么惬意啊。戈克利细细地考了我一下,就象一个校长考试新生似的。他告诉我去找谁,怎么找他们。他要看看我的讲稿。他带我参观这个学院,向我保证随时听候我的差遣,嘱咐我把会见潘达卡博士的结果告诉他,使我极为快乐地离开了。就政治上说,戈克利生前在我心里所占有的位置,虽至今日,也还是绝对无可比拟的。

            潘达卡博士从慈父般的温情接待了我。我去见他的时候是在中午。我在这个时刻忙着找人这个事实,对这位不屈不挠的大学者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我坚持要一个无党无派的人担任大会的主席,他倒是赞成的,他不自觉地连声说“这倒是的”,“这倒是的”。

            他听完我说明来意后,说道:“谁都会告诉你,我是不参加政治活动的。可是我不能拒绝你。你的问题是这么强有力,而你的努力又是这么令人欣赏,使我无法不参加你的大会。你和狄拉克和戈克利都商量过了,这很好。请你告诉他们:我将乐意担任这两个组织联名举行的大会的主席。你不必征求我什么时间合适;他们认为什么时间合适,对我都可以。”他说完了,便和我道别,并向我致贺和祝福。

            浦那的这些学问渊博和大公无私的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在一个朴素而大方的小地方举行了一次集会,并把我高高兴兴地送走,使我对于自己的使命怀着更大的信心。

            接着我便到马德拉斯去,我在那里受到了狂热的欢迎。巴拉宋达朗的事件给这次集会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我的讲稿是铅印的,而且对我来说,是相当长的,但是听众却很用心地谛听每一个字。大会结束的时候,照例出卖了那本《绿皮书》。我拿出了一万册经过修订的第二版,它们象刚出笼的点心一样被卖出去,不过我看并不需要这么大量印行。由于我的热心,我把对这本书的需要估计过多了。我的报告是对着讲英语的公众讲的,而在马德拉斯,单是这个阶层要不了一万本。

            在这里,最大的帮助来自己故格?巴罗梅斯瓦朗?皮莱先生,他是《马德拉斯旗报》的主笔。他对这问题有过细致的研究,他常常请我到他的办公室去,给我以指导。《印度教徒报》的格?苏伯罗曼尼安先生和苏伯罗曼尼安博士也是很表同情的。但是格?巴罗梅斯瓦朗?皮莱先生却把《马德拉斯旗报》的专栏完全交给我处理,而我也就无所顾虑地运用了这个机会。就我记忆所及,巴才阿巴大厅的集会是由苏伯罗曼尼亚博士主持的。

            我所结识的大部分的朋友所给我的眷爱和他们对于这个事业的热心是这样的伟大,我虽不得不用英文和他们交谈,却也觉得毫无隔阂。人世间有什么障碍不能用爱来消除呢?

          第二十九章 “速归”

            我从马德拉斯又赶到加尔各答,在那里遇到很多困难。那里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于是我便在大东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后来我结识了《每日电讯报》的代表叶勒妥贝先生。他邀我到他的住处孟加拉俱乐部去。当时他还不了解不能带印度人到俱乐部的客厅里去;发现了这条禁规,他便带我到他的寝室里去。他对于当地英国人的这种偏见表示难过,并且因为不能够请我到客厅里去而向我道歉。

            我当然应该去拜会“孟加拉的偶象”苏伦德罗纳斯?班纳济。我见他的时候,他正被一批朋友围着。他说:

            “我怕人们对你的工作不感兴趣。你知道,我们这里的困难很不少。不过你可以尽量试试看。你必须取得王公们的同情,还得去见一见英印协会的代表。你最好去找罗???皮亚立穆罕?穆克琪爵士和席诃罗???泰戈尔谈一谈。这两个人都是关心自由的,而且常常参加公众工作。”

            我一一去拜会这两位绅士,但是没有什么结果。他们待我很冷淡,说是在加尔各答召开一次公众集会是不容易的,如果要有所作为的话,实际上得全靠苏伦德罗纳斯?班纳济。

            我明白我的任务是越来越困难了。我去访问《甘露市场报》,那位接待我的绅士把我当作一个游方的犹太人。《孟加拉人报》更糟,主笔让我干等了一个钟头。他显然要接见很多人,但他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即使别人全都走光了。当我苦等之后大着胆子向他说明来意时,他说道:“难道你没有看见我们都腾不开手吗?象你这种客人总没有个完。你最好走吧,我没有功夫听你的。”我当时觉得受了侮辱,但很快便谅解这位主笔的地位。我早就听到《孟加拉人报》的大名了,我知道到那里的客人是络绎不绝的,而且都是他所认识的人。他的报纸不怕没有事情好谈,而南非问题在当时是很少人知道的。

            在当事人看来,不管他所遭受的苦难多么严重,他不过只是侵入这位主笔的办公室的无数人们当中的一个,而这些人都各有自己的苦难。这位主笔怎么能够一一加以接谈呢?何况苦难者总以为报馆主笔是地方上最有权力的人。只有主笔自己才明白,他的权力实在很难跨越他的办公室的门槛。不过,我并没有气馁,我还是继续去看其他各报的主笔。和过去一样,我也去找英印混血种的主笔。《政治家报》和《英吉利人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我和他们作了长谈,他们把全文予以发表。

            《英吉利人报》主笔宋德斯先生把我当作自己人看待。他把他的办公室和报纸交给我处理。他甚至准许我随意修改他所写的有关这个问题的社论,把校样尽先给我送来。要说我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是一点也不夸大的。他答应竭尽所能帮助我工作,而且言行一致,他和我保持通讯,一直到他病重为止。

            我这一生享有很多这样的友情,他们都是在颇为意料不到的情况下产生的。宋德斯先生所以加爱于我,是由于我的不加渲染的自由和我对于真理的热爱。他在对我的事业有所同情之前,曾对我进行了无微不至的询问;他认识到:我连南非的白种人的情况都对他作了不夹杂个人恩怨的公正说明,并且还公正地作了评价。

            我的经验告诉我,待人公正,就能很快地得到公正。

            宋德斯先生所给予我的意想不到的帮助,开始使我有了勇气去设想,要是在加尔各答举行一次公众集会,也许是会成功的;这时我却接到了杜尔班发来的一个电报:“议会一月开会,速归”。

            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报馆,说明我何以这样匆忙离开加尔各答,并即启程赴孟买。我在动身之前,发了一个电报给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孟买代理行,请他们给我安排头一只开往南非的轮船的舱位。达达?阿布杜拉当时刚好买了一条“科兰”汽轮,一定要我搭那条船,答应优待我和我的家眷全部免费。我感激地接受了这份盛情,而于十二月初第二次远渡南非,带着我的妻子、两个儿子和我的募姊的独子。还有一条船“纳德利”也在同一个时间开住杜尔班。这家轮船公司的代理行就是达达?阿布杜拉公司。这两条船的乘客总共有八百人左右,其中有一半是到德兰士瓦去的。

    • 家园 第一部 一至十章

      第一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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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家世

        甘地家族属于班尼亚种姓①,原先似乎是零售商人。然而,从我的祖父开始,他们已连续三代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昙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想必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因为某种政治纷扰被迫离开了波尔班达;他原是那个地方的帝万②。他避难于朱纳卡德,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③致敬。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不恭,他回答说:“我的右手已经矢忠于波尔班达了。”

        ①班尼亚(Bania)种姓是印度教徒第三个大种姓吠舍(Vaishya)的一支,原来的职业是务农或经商――译注。

        ②帝万(Diwan),过去印度各王公土邦的首相――译注。

        ③纳华伯(Nawab),印度莫卧儿王朝分封各地的军政长官,世袭职――译注。

        奥塔?甘地因丧妻而续弦。前妻遗子四人,继室生子二人。我在幼年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到、而且也不晓得奥塔?甘地这些儿子原来不是一个母亲生的。这六个兄弟当中,第五个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第六个就是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两兄弟先后当过波尔班达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府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经不存在了,然而在当年却是一个调处酋长及其族人之间的纠纷的极有势力的机构。他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当过一个时期的首相。他去世的时候领到拉奇科特的?r金。

        卡巴?甘地连续结婚四次,每次续弦都是因为前妻去世。他在头两次结婚中养了两个女儿。他最后的妻子普特丽白生了一女三男,我是当中最小的。

        我的父亲是一个忠勇侠义、慷慨大方、热爱宗族的人,只是性情有些急躁。就某种程度上说,他似乎有点纵情肉欲,因为他第四次结婚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了。然而他却是一个廉洁的人,而且因为在家庭内外极为公正而闻名。他对于本邦忠心耿耿,这是人所共知的。有一次,有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①讲话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他立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主子,对那监督官加以诘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要求卡巴?甘地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羁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卡巴?甘地毫无屈从之意,那个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①政治监督官(Political Agent)是英国统治印度时代、驻印度英国总督派到印度较小土邦的官吏,实际上是该地的太上皇,连土邦王公也听命于他――译注。

        我的父亲向来没有发财致富的雄心,所以没有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

        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却很有经验。他最多只能说是读到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他没有学过史地,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使他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最繁难的问题,并且能够管理成千成万的人。他没有受过多少宗教训练,可是他有那么一种宗教文化,这种文化是许多印度教徒因为经常到寺庙里去听人讲解经文而获得的。到了晚年,由于我们家里一个有学问的婆罗门朋友的诱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①来,而且每天祷告的时候,总要朗诵几段。

        我的母亲给我的突出印象是她的圣洁。她是一个深深信奉宗教的人;如果一日未作祷告,她就不想进食。到哈维立――毗湿奴神②庙去参拜,是她每日必行之事。就我的记忆所及,她从来不错过“查土摩”禁食期③。她有时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但她始终是信守不逾。甚至有病的时候,她也没有借故失愿。记得有一次她正在履行“昌德罗衍那”④誓言的时候,她忽然病倒了,但她却不许病魔间断她禁食的誓愿。甚至连续禁食两三次,在她也不算什么。在四个月的禁食期中,每日只吃一顿,在她已习以为常了。她这还不满,有一次在“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每隔两日绝食一天。还有一次,也是在四个月的禁食期间,她许愿不见太阳不进食。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做儿女的总是翘首企望天空,等候太阳一出现就报告我们的母亲。谁都知道,在雨季顶峰期间,太阳是不轻易露面的。我记得有好几天,我们发现太阳突然出现了,立即跑去告诉她。这时候她就跑出来亲自看一看,但是等她出来,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隐没了,这样就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上帝不叫我今天吃饭。”于是她又进去重理家务了。

        ①指《薄伽梵歌》,见本书第一部第十章第二十八页《薄伽梵歌》注――译注。

        ②毗湿奴(Vaishnu)是印度教中唯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杀生,所以是素食者,他们极重视爱和慈悲――译注。

        ③查土摩(Chaturmas),意即四个月的一个时期。在这四个月的雨季中,许下绝食或半绝食的愿,即称为Chaturmas。这时期类似基督教的四旬斋节。

        ④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是一种绝食,每日的食量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

        我母亲有丰富的常识。国家大事,她都很熟悉,连宫廷里的贵夫人也很赏识她的才智。我在幼年的时候,常常有幸跟着她出去,我还记得她和本邦王公的寡母进行过多次生动的谈话。

        这就是我的父母,我是1869年10月2日在波尔班达――一名苏达玛普里出生的。我在波尔班达度过我的童年。我记得我也是在那里入学的。我经过好些困难才学会了乘法口诀。当时的情况,除了和别的孩子一起戏谑我们的教师以外,我几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这件事实充分说明,我的智力一定是迟钝的,记忆力也不好。

      第二章 童 年

        当我的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到拉奇科特去做王府法庭的法官时,我大概已经有七岁了。我就在那里上了小学,现在我还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包括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以及他们的其他特点。关于我在这里的学习情况,也象在波尔班达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想必我当时还是一个平庸的学生。后来我从这个小学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而且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在这个短时期中,就我的记忆所及,无论对师长或同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谎话。我总是很害羞,常常避开别人,书本和功课是我的唯一伴侣。准时到校,一散学就跑回家――这就是我每天的习惯。我的确是跑回去的,因为我生怕和别人讲话,甚至害怕有人向我取笑。

        我在中学一年级考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值得记述的事。有一个名叫齐尔斯先生的督学,到我们学校来视察。他要我们写五个字,借此测验我们是否写拼得正确。其中一个是“锅”字,我把这个字拼错了。教师用他的脚尖触我借以提示,可是我却体会不了他的用意。我不懂得他原来是要我去抄袭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学生石板上的写法,因为我以为教师站在那里是防止我们抄袭的。结果除我以外,别的学生每一个字都拼对了。只有我是愚蠢的。后来教师这样指责我,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学不会“抄袭”的艺术的。

        然而这件事情丝毫没有减少我对教师的尊敬。我是生来看不见长者的缺点的。后来我知道他还有很多别的短处,可是我对他的尊敬始终如一。因为我已经学会了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计较他们的行为。

        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情我不会忘记。我平常并不喜欢阅读课外读物。每天的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受教师的诘问,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总得要做,但时常心不在焉。因此既然作业不能完全做完,自然不存在什么课外阅读的问题了。可是有一次我看见父亲买来的一本书,是有关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一个剧本。我读得津津有味。这时我们家里来了几个巡回演皮影戏的人。他们所演的影戏当中,有一个场面是斯罗梵纳用带子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的情景。这本书和这种景象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这就是你应当效法的榜样”,我这样告诫自己。斯罗梵纳死去的时候,他的父母悲痛哀号的情景,至今我记忆犹新。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曾用父亲买给我的手风琴演奏过这一段哀歌。

        还有一件类似的事情和另一出戏有关。就在这个时候,我得到了父亲的允许去看某剧团演出的一出戏,叫做“哈立斯昌德罗”,把我迷住了。这出戏我是百看不厌的。可是我究竟有多少机会再去看呢?它老追随着我的心思,我独自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自己日夜自问:“为什么做人不应当象哈立斯昌德罗那么诚实呢?”我要象他那样服从真理,为了真理可以经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受到鼓舞的一个思想。我当时完全相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是真的。我一想起这个故事,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根据我现有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一个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我以为哈立斯昌德罗和斯罗梵纳都是活生生的现实,我相信如果今天我重读这两个剧本,我一定会象从前一样受到感动。

      第三章 童 婚

        我很希望最好不写这一章,我知道在这个叙述中我得咽下许多痛心的眼泪。不过如果我自命为真理的崇拜者,就不能回避这一段经历。这是我沉痛的责任,我得在这里记述我在十三岁就结婚的事情。今天我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当年年岁相仿的孩子们,不禁想到我自己的婚姻,我为自己悲伤,为他们没有遭到我的命运而庆幸。象我这样荒唐的早婚,我看不出有什么道德的论据说得过去。

        请读者不要误会,我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因为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不同的礼仪。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应许的婚约,并不是不可解除的。男的死了,女的用不着守寡。这完全是父母之间的一种协议,和做儿女的没有什么关系,有时连本人也不知道。我自己似乎就订过三次婚,虽然我自己也不晓得。我听说挑选给我的两个女孩子都先后死了,因此我猜想我是订过三次婚。我还模糊记得,我第三次订婚是在七岁的时候。不过我已记不清是不是有人通知过我这件事情。我在这一章里要谈的是我结婚的经过,这一点我倒是记得极为清楚。

        我们兄弟三个,大哥早就成亲了。我们的家长决定叫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还有一个大概比我大一岁的堂哥和我自己三人同时结婚。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出于我们的愿望,而纯粹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一场婚姻,男女双方的父母常常为之倾家荡产。他们浪费金钱,浪费时间。为了购置衣饰、备办酒席,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光。酒席还要互相竞争,看看谁家的样数多而出色。做妇女的,不管她们是否长于歌唱,总要引吭高歌,甚至因此得病,大嚷大叫打搅邻居。而邻居们对于这些喧腾噪闹和残羹剩菜的烦扰,总是处之泰然,因为他们晓得总有一天他们也将有这么一场。

        我们的家长懂得这些事体的麻烦,所以想要一气呵成,既省又好。因为一次花钱,就算弄得铺张一些,总比三次开销合算。我的父亲和叔叔年纪都很大了,我们又是最小的孩子,大概他们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够得到这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由于这一切考虑,他们就作了这个三婚并举的决定,于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早几个月就忙着备办起来了。

        就是由于忙着这些事情,我们才警觉到即将光临的事件。我想当时我不过以为结婚无非是穿好衣服,敲锣打鼓,迎接新娘,丰盛的酒席并得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共同游玩,如此而已。性的欲望是后来才有的。为了遮羞,我想除了值得记述的若干情节,别的我就不谈了。这些,以后再说。而且这些情节和我写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大关系。

        就这样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送回波尔班达。最后演出以前的准备工作还有一些有趣的事――例如在我们周身涂抹姜黄膏――然而我必须从略不赘了。

        我的父亲是个帝万,但无论如何是一个奴仆,由于他博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加显得如此。王公直到最后一刻才肯让我的父亲离开,给我父亲派了几辆专用的马车,这样可以节省两天的路程。然而命运另外作了安排。从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要走五天。我的父亲三天就赶到了,但在最后一程竟把车子赶翻了,他因此受了重伤。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遍体包扎着纱布。父亲和我们的兴趣虽然已经减了大半,可是婚礼还得举行。因为婚期怎么可以改变呢?然而由于沉溺于婚礼的稚气的逸乐,我竟忘记了父亲的伤痛。

        我对父母是孝敬的,但是我耽溺于肉欲的程度并不亚于我对父母的孝敬。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应当牺牲一切幸福和快乐。于是,象是惩罚我耽于逸乐似的,发生了一件使我遗痛终生的事情,这事情我以后还要谈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个句子说:“绝欲而不清心,终难持之有素。”我一唱起这只歌,或者听见别人在歌唱,便使我想起这件令人痛心的丑事,内心充满了惭愧。

        我父亲虽然受伤,却还勉力参加了全部婚礼。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在婚礼的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中所坐的位置。当时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严格地批评他使我在幼年的时候结婚。我觉得那一天每件事情都安排得恰当而令人愉快。自然我自己当时也是想要结婚的。正因为我的父亲那天的一举一动无可厚非,那些事情回想起来仍然是新颖的。时至今日,我还能画出我们当时怎样坐在婚礼台上,怎样和新娘同行“七步”礼①,作为新婚夫妻,我们怎样把合欢糖②送到彼此的咀里,而此后我们又是怎样同居的。还有,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投身于人生的大海里。我的嫂嫂曾经充分地将初夜应有的知识传授给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过问了。读者一定认为我们当时非常紧张,不敢面对面。我们的确很难为情。我怎样和她交谈呢?谈什么好呢?嫂嫂教给我的,似乎还不足以使我得到多少的帮助。事实上,象这样的事情是用不着有人指点的。前人所遗留给我们的印象足以使一切传授成为多余了。我们彼此逐渐了解起来,而且可以在一起随意交谈。我们是同年,但我不久便行使丈夫的权威。

        ①“七步”礼(Saptapadi)是印度教徒新娘和新郎行七步的一种仪式,仪式进行时,彼此承应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成为百年不变的结合。

        ②合欢糖(Kansar)是由小麦做的一种糖果,于婚礼完成以后由夫妇分食。

      第四章 做起丈夫来了

        大约在我结婚的时候,常常发行出版一些价值一个派斯或一个派①(现在我记不得究竟是多少了)的小册子,谈论夫妻之爱、节约、童婚和其他类似的问题。每当我看到这种小册子,我总是从头至尾细细研读,当时我已养成一种忘我所恶、行我所好的习惯。这些小册子所谈论的把终生忠于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责任,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上。况且,我秉性就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因此就不存在欺骗她的问题。再说那时候年纪还小,不忠于她的机会很少。

        ①印度旧币制:一卢比(Rupee)等于十六安那(Anna),一安那等于四派斯(pice),一派斯等于三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译注。

        然而忠实的教训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对自己说:“如果我必须对妻子忠实,她也必须忠实于我。”这种想法使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十分留心我的权利。我绝对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我的妻子的贞节,然而嫉妒并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必须永远监视她的行动,因此非经我许可,不得随意动弹。这就撒下了我们之间老是吵架的种子。这种限制当然是形同囚禁。何况嘉斯杜白又不是一个忍受这种做法的女子。她决意随时要到她爱去的地方,我越是限制得紧,她越发自由行动,从而使我更加苦恼。彼此不讲话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一对童婚者当时的状况。现在我明白,嘉斯杜白当时不顾我的限制而随意行动,原是无可非议的。一个无辜的女子怎能忍受不许去参拜神庙或探望朋友的限制?如果我有权利限制她,难道她就没有同样的权利来限制我吗?这一切今天对我倒是清楚了。

        然而当时我得执行身为丈夫的权威!

        不过,请读者不要误会,以为我们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所以这么苛刻,完全是出于爱情。我要叫我的妻子成为一个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一种纯洁的生活,学我之所知,使她的生活与思想和我的一致。

        我不晓得嘉斯杜白是否也有此雄心。她是一个文盲。她秉性纯朴、自立、耐劳,而且至少对我是沉默寡言的。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不安之情,我不记得我孜孜不倦于学习是否刺激过她也想和我同样的好学。因此我想,我的雄心是单方面的。我的爱情完全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我要它有所报答。然而即使得不到报答,也不至于是痛苦不堪的,因为至少有一方具有热烈的爱情。

        我得承认我非常喜欢她。甚至在学校里,我也老是想她,夜的降临以及随之而来的会面,一直纠缠着我。分离是不可忍受的。我常常和她闲谈,弄得她深夜还不能入睡。在这种贪婪的爱情之中,如果在我身上不是有一种火热的责任感,那我不是成为病魔的牺牲而夭折,就是陷入不胜其负的生活中去。然而被指定的作业每天早晨都得完成,而我又不能对任何人撒谎。就是这最后的一点拯救了我,不然我不知坠入多少陷阱了。

        我已说过,嘉斯杜白是个文盲。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性爱没有给我留下时间。因为教书必须在违反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能在夜间。在长辈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当时,就某种程度说,甚至于今天,卡提亚华还有其独特的、毫无用处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可见当时的环境是不好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我虽然努力教导嘉斯杜白,大部分却是不成功的。而当我从性爱的酣梦中醒悟过来时,我却已经投身于公众生活,留给我的空余时间就更少了。后来我虽然想请家庭教师教她,却也同样失败了。结果,现在嘉斯杜白连一封简单的信写起来都很吃力,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敢断言,我对她的爱如果绝对不沾染色情的话,她今天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夫人;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克制她不爱学习的习气。现在我懂得,为了纯粹的爱情,没有不可能的事。

        我说过有一种情况多少把我从性爱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了。还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提一提。无数的事例使我确信:上帝终将拯救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社会虽然有童婚的残酷习俗,却还有另一种风俗,就某种程度上说,减少了童婚的罪恶。做父母的不答应年青的夫妇长久生活在一起,童妇大半的时间消磨在娘家。我们的情况也是如此。这就是说,我们婚后的头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总共不过三年。我们很难得在一起消磨半年的时光,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去了当时她娘家的这种叫唤是非常不受欢迎的,然而这却挽救了我们俩。我十八岁那年,便到英国去了,这等于一次长期而健康的别离。就是从英国回来以后,我们也很少在一起住上半年,因为我得奔走于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跟着便是来自南非的召唤,那时我已相当自如地摆脱性爱的纠缠了。

      第五章 上中学

        我已经说过,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中学生。我们三兄弟都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们两人因为结婚耽搁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坏,他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厄运。只有在我们当前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傻子看待,我总是很得师长们的宠爱。学校当局每年都给我的父母寄来我的成绩单和操行单;我从来没有得过坏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四个卢比和十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而设的,而是保留给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四、五十个学生的一个班里,来自索拉兹的孩子不会有多少。

        就我自己所记得的,我对自己的才能并不怎么自豪。我在得到奖品和奖学金时,常常是很惊讶的。然而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小心维护、惟恐不周。只要一点小小的过失,便会使我流泪。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受罚我倒不怎么在意,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时我还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另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欢迎,因为他严于纪律,而且教导有方。他把体育和棒球的课程都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科。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订为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运动,不管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对运动抱着规避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同时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运动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和智力的训练在课程内应受同样的重视。

        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不大参加运动,我的身体却不见得衰弱。因为我从书本上得知露天作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意见,并且养成了步行的习惯,至今不衰。由于这种散步,使我具有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所以不爱好运动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散学以后,我便赶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运动成为必修课程,正好直接妨碍了我服侍父亲的工作。我请求齐米先生免除我的体育课程,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个星期六,上午上课完了,但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却得从家里赶回学校去上体育。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弄错了,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我曾缺席,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据实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话,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人说成撒谎!这使我极为伤心。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无辜呢?我想没有办法。我因极端痛苦而大哭起来。我从此便晓得: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谨慎的人。我在学校犯疏忽的错误,这是第一遭,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是被撤销了。免除运动的事当然获准了,因为我父亲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散学以后回家。

        虽然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还受罚。我不知道从那里得到这么一个观念,认为书法并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后来,特别是在南非的时候,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在那里受教育的青年所写的字体都很秀丽,自己感到惭愧,并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认为字写得不好应该被当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迹象。以后我曾力图改善我的书法,可是已经太迟了。我永远不能弥补年青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男女从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现在我有这样的意见:小孩子在学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如同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等等,等他学会了画东西再教他学写字。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

        我在学校时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讲授。我发觉自己如坠入五里雾中。几何是一门新的功课,我觉得相当吃力,用英文讲授,就使我更感困难了。教员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级去,因为感觉把两年的课程并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这样做不但自己丢脸,老师的面子也过不去;因为他看到我还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越级。这种怕双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坚持下去。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难的课程。从此以后我便觉得几何是一门容易而有趣的功课了。

        梵文就比较困难了。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这门功课也是从四年级开始,我一进入六年级,便有点灰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颇有一种互相竞争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较温和。学生们常常互相议论说波斯文非常容易,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很能体谅学生。有一天,我因怕难,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听课。梵文老师很难过,把我叫到他的身边说:“难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了吗?怎么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我要尽力把你们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继续读下去,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趣味。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来吧。”

        他这种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师的关怀。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会那一点点梵文,我便很难有研读经典的兴趣。事实上,我还深深懊悔当时未能获得更加透彻的梵文知识,因为我从此认为每一个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的意见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课程里,除了当地的语文之外,都应当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为这许多语文课程所吓倒,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卸下了以外国语文为进修的媒介,学这些语文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厌倦的任务,反而感觉有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种科学的语文知识,就会使得其他语文的知识学起来比较容易了。

        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种语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波斯文虽然属于雅利安语系,而阿拉伯文则属于闪语系,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两种语文都自以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文,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汇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要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学会梵文,是一个道理。

      第六章 一个悲剧(上)

        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不是我抛弃他,是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以后,他就不同我往来了。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是我一生中的一个悲剧。这种友谊为时甚久。我是在一种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结成这种友谊的。

        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知道他的缺点,但我却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严,妻子的警告我不听,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知道他的确象你们所说的,有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所不晓得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因为我和他交朋友正是为了改造他。如果他能改正,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有为的人。请你们不必为我担心。”

        我想我的话并没有使他们满意,但他们却接受了我的解释,不再过问了。

        后来我才晓得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不应和他所要改造的朋友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真正的友谊是精神上的一致,这是人间少有的事情。只有气味相投的友谊,才是有价值而持久的。朋友是彼此互相影响的,所以在交谊中几乎没有改造朋友的余地。我以为一切排他性的亲密的关系都应当避免,因为人容易接受坏的影响,却不容易接受好的东西。而且凡是要和上帝做朋友的,必须孤独,不然就得和全世界的人为友。我的见解也许是错误的,然而我想要启发亲密友谊的企图算是失败了。

        当我初次遇到这个朋友的时候,拉奇科特正浸沉在一种“改革”的热潮中。他告诉我说,我们的许多教员背地里吃肉喝酒。他还举出拉奇科特许多有名的人,也是同属一伙,而且其中还有一些中学生。

        我既惊讶而又难过。我请他将这些事情的原委告诉我。他解释说:“我们是一个孱弱的民族,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因为他们吃肉。你知道我的身体很强壮,我也跑得很快,这也是因为我是一个肉食者。吃荤的人不会长血瘤,有时即使偶然长上了,也好得快。我们的老师和其他知名人士并不是傻子,他们所以吃肉是因为他们知道吃肉的好处。你也应当这样做。试试看,不要紧。你不妨试一试,看看效果怎样。”

        他为肉食宣扬的这些话,并不是一次说出来的。这是我的朋友随时想要说服我的长谈中雄辩的精辟之处。我哥哥已经坠入彀中,因此他就支持我的朋友的论据。我同我的哥哥和那位朋友比较起来,身体的确衰弱得多。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勇敢。这个朋友的技能把我迷住了。他能作异常迅速的长跑,并且擅长跳高和跳远。加在他身上的体罚,无论多重,他都不在乎。他常常向我表演他的技能,正如一个人当看见别人具有自己所没有的才能时,常常为之神往一样,我也为这个朋友的技能所迷惑。这使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赶上他。我几乎既不能跳也不能跑。我为什么不应当象他那么强壮呢?而且我是一个胆怯的人:我怕贼,怕鬼,怕蛇;这种恐惧常在我的心中萦扰着。夜里我不敢到室外走动。黑暗对于我是一种恐怖。我几乎不能在黑暗里睡眠,因为我恐怕这一边来鬼,那一边来贼,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屋里没有灯光,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能够把这些恐惧告诉睡在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小孩了,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胆子大,我也自感惭愧。她不怕蛇和鬼,什么黑暗的地方都敢去。我的朋友抓住了我这一切弱点。他告诉我,他能用手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相信鬼。而所有这些,自然是由于吃肉的结果。

        在我同学里面流行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打油诗。这首打油诗是这样的:

          英人雄纠纠,

          印人何其小;

          肉食者治人,

          颀昂寓奇妙。

        我受了这一切的影响,终于屈服了。这时候我才渐渐相信吃肉是好的,以为它能使我身强力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一致肉食,便可将英国人打倒。

        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天,开始我的体验。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我们甘地这一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所宗。他们经常到哈维立神庙去参拜。我们家族有自己的神?R,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①,其影响随时随地都可以感觉到。古遮拉特的耆那教和毗湿奴信徒反对和厌恶肉食的情况,是印度的任何地方或印度以外地方所没有的。我就是在这种传统中生长的,而且我极端孝顺我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一旦获悉我破戒吃肉,他们就会吓坏。况且,我之热爱真理使我极为谨慎。当时我并不是不知道,如果我吃起肉来,就等于欺骗了父母。然而我的心思却倾向于“革新”事业。我并不是要顺从口腹之欲,我并没有想到肉食有什么特殊的好滋味。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得以强壮勇敢,这样就可以打倒英国人,使印度获得自由。“自治”这个字,我还没有听说过。但我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我之热中于“革新”蒙蔽了自己。而且既然是秘密进行,我自己说服自己:仅仅把所做的事隐瞒着父母,并不能算是违背真理。

        ①耆那教(Jainism)旧译景教,在印度的创立,几乎与佛教同时。它提倡刻苦牺牲,除去物欲,自救而不为世俗所累。它有五个信条:一宜真言,二尚清贫,三不杀生,四不偷窃,五守贞洁。所以耆那教的教义和佛教、印度教都有共同之处――译注。

      第七章 一个悲剧(下)

        这一天终于到了。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难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着“革新”的热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象窃贼一样地干着这不可告人的勾当而感到羞愧。这两种心情那一种占优势,连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们到河边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我们还带了从面包店买来的面包。这两样东西我都吃不出什么味道来。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象牛皮一样,简直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抛下走开了。

        那天晚上我很难过,作了一夜的恶梦。每一次快要睡着的时候,总觉得好象有一只活山羊在我的肚子里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惊跳起来。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说,肉食是一种责任,于是又觉得泰然心安了。

        我的朋友是不肯轻易罢休的。现在他为我预备了许多荤菜,看起来真是色香俱全。至于我们聚餐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河边的僻处了,而是在一栋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子椅子应有尽有,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师特别布置的。

        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厌恶洋面包了,我也不再为山羊而有所悯,而且变得好吃荤菜,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吃肉。这样继续了大约一年之久。但是统共也不过吃了五、六次荤菜席,因为政府宾馆并不是天天开放的,经常备办那么多贵重而美味的荤菜,显然也有困难。我没有钱来支付这种“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钱。至于他的钱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总是弄到钱,因为他决心使我成为一个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终归有限,因为后来这种饮宴就越来越少,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了。

        我每一次前赴这种秘密酒宴的时候,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我的母亲自然要叫我吃饭,而且问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总是对她说:“我有点消化不良,今天我没有胃口。”这样的托词,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是在向母亲撒谎。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晓得我已经变成一个肉食者,他们会深深悲痛。

        这些思想使我内心极感忧闷。

        因此我对自己说:“吃肉虽然是必要的,在国内进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骗父母、向父母撒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决不能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自由了,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但是在这以前,我应当克制自己。”

        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了我的朋友,从此我没有再吃肉。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

        我之所以戒绝肉食,是因为我有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向父母说谎。可是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断绝往来。我想要改造他的热望已经证明对我是一种祸害,可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

        这位朋友几乎使我做出不忠于我的妻子的事情来,可是幸免了。他有一次把我带到一个妓院去。他把应有的知识都告诉了我。一切都已预先安排停当了,连账都已经付清了。我进入罪恶之窟,幸亏上帝以他无限的慈悲保护了我。在这罪恶之窟,我几乎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我在那个女人的床上,坐在她身边,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忍受不了,把我赶出屋门,并加以辱骂。我当时感到大丈夫的气概象是受到了伤害,惭愧得无地自容。然而我永远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回顾我这一生,曾有四次类似的事件,我之得救,与其说是出于我个人的力量,不如说多半是由于我的幸运。从严格的伦理观点来说,所有这些事情都可以看作是道德上的堕落;因为这是肉欲的暴露,和已成事实同样的坏。但是从世俗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如果在肉体上没有犯罪,便算是已经得救了。我自己所指的得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人有时逃避了罪恶,好象天意为他和他周围的人作了安排。人们一旦醒悟过来,就会为自己的幸免而感谢上帝的慈悲。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有时无论怎样抗拒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知道,有时他要犯罪,而上帝却加以干涉而且把他拯救出来。这一切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他受环境支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作用,命运究竟有无影响――这一切都是疑团,而且永远是疑团。

        不过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说下去吧。甚至连这件事还不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的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可痛的经历,直到我看见他所做的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不道德的行为,我才恍然大悟。关于这些事,我以后再按次序讲。

        可是有一件事,我得在这里提一提,因为它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我和我的妻子发生一些误会的原因之一,无疑地是因为这个朋友的缘故。我是一个既专一而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加油,煽起我对于妻子的怀疑。我从来不怀疑他的话是否可靠,常常根据他的闲话粗暴地折磨我的妻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永难宽恕自己。大概只有信奉印度教的妻子才能忍受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容忍的化身。做仆人如果无缘无故受了怀疑,可以离职不干;做儿子的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和父亲分居;做朋友的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安于缄默;可是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那她就完了。她能上哪儿去呢?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妻子,不能向法庭请求离婚;法律不能伸雪?她?的冤屈。我一度把我的妻子逼得走投无路,这是我永难忘怀或饶恕自己的。

        怀疑的毒瘤,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①的意义,才得以根除。这时我才看见了“节欲”②的光辉,才懂得妻子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他的助手,是他的一切忧愁和欢乐的共享者。她可以选择自己所要走的道路,如同她的丈夫一样。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些充满疑惑和猜忌的黑暗日子,我便痛恨自己的愚罔、荒淫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朋友而感到悲痛。

        ①梵文为Ahimsa,意即不杀生、非暴力。

        ②梵文为Brahmacharya,照字面解,即引人到上帝那里的行为。通常的意义为自制,特别指节欲而言。

      第八章 偷窃和赎罪

        我在这个肉食时期以及在这之前的若干时候――大概是在结婚前后,还有其他一些错误,应当说一说。

        有一个亲戚和我都染上了抽烟的嗜好。我们抽烟不是因为它有什么好处,也不是喜欢香烟的味道,我们只觉得香云吐雾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看见他抽烟,便想学他的榜样。可是我们没有钱买烟,所以我们便把叔叔抛弃的烟头偷偷地拣起来抽。

        不过,烟头并不是常常有的,而且也没有多少烟好抽。所以我们便开始偷窃佣人的零用钱,拿去买印度土烟卷。可是问题在于:买来的香烟搁到哪里才好。我们当然不能在长辈面前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事,继续了几个星期。同时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里面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吸,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种烟了。

        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开始感觉不自由的难过。没有长辈的许可就不能做任何事,这使我们无法忍受。最后,我们觉得非常厌烦,便决定去自杀!

        然而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从哪里可以得到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花子是一种有效的毒药。我们便到丛林中去寻找,果然找到了这个花子。我们以为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到克达济神庙里去,把酥油放在神灯上,到神坛参拜一下,便要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去自杀。然而我们的勇气消沉下去了。如果我们一下子死不了,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处?缺少一点自由,为什么将就不了?虽然,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花子。我们不敢多吃,我们俩都有点怕死,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镇静一番,摈除自杀之念。

        我这才懂得:萌自杀之念易,而行之则难。而且从此,我一听见人家嚷着要自杀,很少动心或根本无动于衷。

        自杀的念头终于把我们两人抽烟头和偷佣人的零钱去买烟的坏习惯革除了。

        自从我长大成人以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要求了。我总以为抽烟是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我一直不懂世界上为什么还有这么一种抽烟的狂热。我最不能忍受坐在一节全车人都抽烟的车厢里去旅行,我受不了那种气氛。

        然而比这种偷窃更严重的却是我在不久以后所犯的一次。我偷零用钱在十二、三岁――可能更小的时候。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又犯过一次偷窃。这一次我是从我那位吃肉的哥哥的手镯上偷了一小点金子。他那时欠了一笔大约二十五个卢比的债。他手上的一只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并不困难。

        金子真的弄下来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次我实在受不了,我立志不再偷窃。我还决心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面谈。我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们,我害怕这件事要使他痛苦。不过我觉得必须冒一冒险;我以为没有坦白的承认,就不能做底悔改。

        最后,我决定写一张悔过书交给我父亲,然后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张字条,并且亲自交给了他。我在这张字条上不仅承认了我的罪状,而且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末了我还要求他不要因为我的过错而自责。我还发誓以后永远不再偷窃。

        我双手颤抖地把悔过书递给我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困于病场。他的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以后,便坐在他对面。

        他读完以后,晶莹的泪珠流满了他的双颊,连那张纸都弄湿了。他闭上双眼沉思了一会儿,于是把纸条撕毁了。他看着悔过书的时候是坐着的,后来他又躺下了。我看见他内心痛苦的样子,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如果我是一个画家,今天我还能把当时的整个情景画下来。它在我的记忆中仍然非常生动。

        那些出于慈爱的珍珠般的眼泪,涤净了我的心怀,并且洗掉了我的罪恶。只有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体会什么叫做爱。正如圣诗所说的:

          只有受过爱之箭伤的人,

          才晓得爱的力量。

        对于我,这是“非暴力”的一堂实物课。当时我以为这不过是一种父爱,今天我才懂得这是纯粹的“非暴力”。当这种“非暴力”包括一切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起了变化。它的力量是无限的。

        这种至高无尚的饶恕,对我父亲来说,并不是生性如此的。我以为他一定会生气,斥责,并自击其额。然而他却是那么异常的平静,我相信这是因为我坦白悔过的缘故。坦白悔过,加上永不再犯的诺言,如果在一个有权利接受的人的跟前陈述,实在是一种最纯洁的忏悔。我知道我的悔过使我的父亲感到我是绝对安全的,也使他对于我增加了无限的慈爱。

      第九章 父亲之死和我的双重羞耻

        我这里要讲的这件事,发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在前面说过,我父亲害着瘘病,一直卧床不起。我母亲、家里一个老仆人和我自己是他的主要看护人。我担负着护士的责任,主要是给他包扎伤口,给他吃药,并且把需要在家里配好的药给他配好。每天晚上我在他的腿上给他按摩,只有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等他自己入睡以后,我才离去。我喜爱这样侍候他。就我记忆所及,我从来没有疏忽过。我所有的时间,除了盥洗等事外,都用在上课和服侍父亲这两件事情上。只有他许可,或者他觉得好些的时候,我才在黄昏去散步。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妻子有了小孩。今天看起来,这件事对我是一种双重羞耻。因为第一,我还是一个学生,我应当克制自己,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其次是,这样纵情态欲不但妨碍了我求学的职责,而且妨碍了我履行更大的天职,就是对于父母的孝顺。因为我从小就把斯罗梵当作我的理想人物。每天晚上,我的双手虽然在忙着为父亲的双腿按摩,我的心却在卧室徘徊着,而且那个时候,无论是从宗教、医学和常识来说,都是不应当有性行为的。我的职务完了以后,我总是满心欢喜,向父亲道了晚安,便直奔寝室了。

        这时候我父亲的病日益严重。夜柔吠陀①的大夫们,赫金②术士们和地方上的庸医们,把他们所有的膏药、秘方都用尽了。有一个英国外科医生也来诊断过。他以为最后和唯一的办法只有动手术。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以为然。他反对对这样大年纪的病人动手术。这位医生既能干又著名,他的意见自然是被接受了。手术是不动了。为手术而购置的许多药品也弃置于一旁了。我现在的印象是,如果那位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伤口很容易就会好起来。而且手术也是要由当时孟买很有名的一个外科医生做。但是上帝却另有主意。死亡将到了,还有谁能想到正当的治疗?我父亲从孟买带着所有手术器械回来,这些东西现在全然无用了。他已经不想再活了。他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到后来连大小便也不能下床了。可是一直到不得已的时候,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毗湿奴的信徒重视外部洁净的规矩是这样的不可逾越。

        ①夜柔吠陀(Ayurveda)系印度最古老的医学典籍――译注。

        ②赫金(Hakims)系指伊斯兰教优难尼(Yunani)医术的术士――译注。

        洁净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西方的医学已经教会我们,大小便等活动,包括洗澡,都可以在严格注意卫生的条件下在床上进行,病人一点不会感觉麻烦,被褥也不会弄脏。我认为这种洁净和毗湿奴的教条并没有什么冲突。然而我父亲坚持要下床大小便,当时的确使我惊奇,而且对他非常崇敬。

        可怕的夜晚终于到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仿佛记得他是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才赶回来的。他们两兄弟实在亲如手足。我叔叔整日坐在我父亲的床边,而且打发我们去睡觉以后,他坚持睡在父亲的身旁。谁也没有想到这是生死关头的一夜,虽说都知道危险随时都可以发生。

        大约是在晚上十点半或十一点钟的样子,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要来替我,我当然乐于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寝室里去。我的妻子――这可怜的人儿,已经熟睡了。可是我回来了,她怎么睡得了呢?我把她弄醒了。然而只不过五六分钟之久,佣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起来。他说:“起来吧,你父亲病重了。”我自然知道父亲病重,所以我立即猜透了“病重了”当时是什么意思。我马上从床上下来。

        “什么事?老实告诉我吧!”

        “父亲去世了。”

        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搓双手。我觉得愧痛交加。我跑到父亲的房里。我知道如果我当时不为兽欲所蒙蔽,我就能够在他的最后一刻分其痛苦。我还能够为他按摩,那他就会在我怀中死去。但是现在却由我叔叔享受这种荣耀。他是那么深挚地敬爱他的哥哥,所以他会有那种最后服侍他的光荣!我父亲知道时候到了,他用手势叫人把纸笔拿来,写了“准备仪式”几个字。他把手臂上的符徽①和罗勒②珠的金项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过了一会他就断气了。

        ①印度教徒手臂上都系着一条绳,上面缠着所谓符徽,以期却邪去病。因为这种符徽,受之父母,所以临终的时候都要取下――译注。

        ②罗勒(tulasi)系印度教的神树。用罗勒树的树子做成念珠戴在身上,寓有却邪去病之意――译注。

        我在前面一章所说的羞耻,指的就是当我在父亲临终而需要谨慎服侍的时候,还去放纵情欲。这一个污点是我终生不能洗刷和忘怀的。我常常想:虽然我以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无限的,而且无论为他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便无可宽恕地失掉了凭借,因为就在那个时候,我正为情欲所困。所以我常常以为我虽忠实于我的妻子,但却是一个纵情淫欲的丈夫。我经历了长期的考验,最后才摆脱了情欲的羁束。

        我在没有结束这段双重羞耻的故事以前,还要提一提我的妻子所生下来的那个不幸的婴儿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能指望什么吗?让那些已经结婚的人,以我的榜样而警惕吧。

      第十章 宗教一瞥

        从六、七岁到十六岁,我在学校念书,这期间除了宗教以外,什么功课都学过。我敢说我并没有得到教员们毫不费力就能传授给我的东西。可是我却随时随她从我周围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我这里所用的“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说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

        因为我是生来就属于毗湿奴信徒,所以我常常到哈维立神庙去朝拜。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感情。我不喜欢神庙里的灯火辉煌和喧腾热闹。而且我还听说神庙里也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于是更感到它索然无味了。所以我从哈维立神庙里并没有得到什么。

        然而我在那里所得不到的,却从我的保姆――我们家里的一个老佣人――那里得到了。她对于我的疼爱,我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小的时候很怕鬼怪。兰芭――这是她的名字――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①,说是这样就不会害怕了。我虽然不大相信这个办法,但我却相信她本人,所以我在幼年的时候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便消除我对鬼怪的恐惧。自然,这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情,但是儿童时期所播下的良种,并未落空。我想正是因为这位善良的女人兰芭撒下了这一粒种子,所以今天“罗摩那摩”对于我还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子。

        正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个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为我和我的二哥安排着学习《罗摩护》②。我们把它背熟了,并规定每日早浴以后朗诵。我们住在波尔班达的时候,这种做法从未间断。可是我们一搬到拉奇科特,便把它忘了。因为我并不相信它有什么魔力。我之所以诵读,一部分是因为我要向人夸耀我能够从正确的发音诵读《罗摩护》罢了。

        ①罗摩那摩(Ramanama)反复念着“罗摩”这个名字的句法,以表示对于罗摩的崇拜。罗摩是传说中的古代印度十车王(Dasaratha)的儿子,是毗湿奴(VishAnu)神的化身,以孝悌忠信、救妻伏魔著称,为印度最古老的史诗《罗摩衍那》所神化――译注。

        ②《罗摩护》(Ram Raksha)是从《罗摩衍那》史诗中繁衍出来的经文,恳求罗摩的庇佑――译注。

        然而,有人为我父亲念《罗摩衍那》本文的时候,却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我父亲害病的时候,有一部分时间住在波尔班达。在那里,每天晚上都有人给他念《罗摩衍那》的诗文。这个朗诵诗文的人十分崇奉罗摩,他就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摩诃罗治。据说他害过麻疯病,他治好这病并不是用什么药物,而是用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过大天帝以后抛弃的比尔花叶①敷在患处并经常反复诵念“罗摩那摩”。据说他的信仰使他痊愈了。这种传说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我们是信以为真的。而且事实说,罗塔?摩诃罗治一念起《罗摩衍那》诗文,他的躯体的确完全摆脱了麻疯病的侵蚀。他有一付悠扬动人的歌喉。当他唱起二行和四行诗句的音韵并加以阐译时,他自己固然完全浸沉于诗文之中,而且还把听众引入胜境。我那时大概有十三岁,可是我还记得很清楚,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心悦神怡。那就为我建立了深深爱上《罗摩衍那》的基础。一直到今天,我还认为杜拉希达斯②所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灵修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

        几个月以后,我们搬到了拉奇科特,在那里没有人给我们朗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缝“叶迦达希”日③,总是朗诵《薄伽梵歌》④。有时我也去听,但朗诵者并不使人感到兴趣。今天我认为《薄伽梵歌》是一部可以激起宗教热情的书。我曾读过古遮拉特文的版本,极感兴趣。然而当我在二十一天的绝食期间⑤听到潘迪特?马丹?穆罕?马拉维亚朗诵这部诗经的部分原文时,我恨不得在幼年就能听到象他那样虔诚的人来朗诵这部诗经,使我在年青的时候就喜爱它。幼年的印象最深刻,我在那个时候没有人给我多念这样的好书,是我终身的一件憾事。

        ①比尔花(bilva),一种热带树,印度人用这种树叶供盛祭品,迷信为圣树――译注。

        ②杜拉希达斯(Tulasidas,1532―1623)是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印度最有名的诗人和人民的精神导师。他最著名的著作《罗摩生活之地》(RamcharitaAmanasa),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作品,对于罗摩品德的传布起了重大的作用。甘地这里所指的《罗摩衍那》就是这部著作。因为《罗摩衍那》原著是纪元前口传的史诗,据说是蚁蛭(Valmiki)的作品――译注。

        ③叶迦达希(Ekadashi)意即一个月中的“第十一日”,为印度教徒的绝食日。据印度教神话:有一个极为俭朴的人请求湿婆天神赐予不死,湿婆允之,但有一个条件,即他可以不死于凡人之手,但必死于一个无母之女。此人得此恩赐后即胆大无边,大闹天宫,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神不得不携眷逃避于一树洞之内,因过于拥挤,遂由他们的气体凝成一女,即无母之女,遂除此害。这个神女名叫叶迦达希,后人为纪念其恩典,每至月之十一日即行绝食,以示感戴――译注。

        ④《薄伽梵歌》(Bhagavadgita)大约出现于公元二、三世纪之间,作者不详,它是印度伟大史诗《摩诃婆罗多》(Ma habharata)中一段有音律的对话,是黑天神对有修(Arjuna)所说的哲学义理――译注。

        ⑤1924年12月,甘地为了平息当时的教派冲突,促进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团结,进行了二十一天的绝食――译注。

        不过我在拉奇科特早就养成了一种对印度教所有宗派和其他姊妹教的容忍。因为我的父母常常去朝拜哈维立神庙,有时也去湿婆天①神庙和罗摩神庙,常常带我们去,不然就是派人把我们送去。耆那教的僧侣也常常来访问我父亲,甚至破戒接受我们非耆那教人的食物。他们和父亲的谈话往往涉及宗教和世俗的问题。

        ①湿婆天(Shiva)是印度教神话中最受祟奉的天神之一,时至今日湿婆天神庙仍然是印度最普遍的神庙。他是保护神,保护牲畜、男女免受祸难;又是破坏神,因为他力大无边,能降妖伏魔,摧毁一切――译注。

        此外,他还有伊斯兰教和拜火教的朋友,和他谈论他们自己的信仰,而他总是尊敬她、常常是有兴趣地谛听他们的言论。因为我在照料我的父亲,所以他们谈论的时候,我也常常在场。这许多事件凑合起来,便养成我容忍一切宗教信仰的态度。

        只有基督教在当时是一个例外。我对它怀有一种厌恶。这是有原因的。在那个时候,基督教的传教士每每站在中等学校的角落里,侮辱印度教徒和他们所崇奉的神,我忍受不了。我大概只站在那里听过一次,但是这一次就够受了,我再也不愿意去受辱了。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说一个有名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说他受过洗礼,就得吃牛肉和饮酒,还得改换服装,而且从此以后出门就得穿上西服,戴上礼帽。这些事使我忍受不了。真的,我想,如果一种宗教强迫人吃肉、喝酒、易服,这还配称为宗教吗?我还听说这个新皈依者已经开始诋毁他祖先的宗教、习俗和他们的国家。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厌恶基督教。

        然而,我学会了容忍其他宗教的事实,并不说明我对于上帝有任何生动的信仰。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父亲所收藏的一部《曼奴法典》①,谈到上帝创造万物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是它给我的印象不深,反使我多少有些倾向于无神论。

        ①《曼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最古老的法典汇编,维护种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其中有许多上帝创造万物和人类起源的传说――译注。

        我有一位堂哥,现在还健在,我很钦佩他的才智。我将我的怀疑向他陈述,但他不能替我解决。他用这样的答复把我支开:“等你长大了,这些疑难你自己就会解决的。象你这样的年纪,还不用想到这些问题。”我没有话好说,但心中不快。《曼奴法典》中关于神旋一类的篇章,在我看来,好象是和日常的实际生活背道而驰。关于这个问题,就和对于我的怀疑一样,我得到了同样的回答。我对我自己说:“等到智力更加发达,书读多了,我就会懂得了。”

        无论如何,《曼奴法典》当时并没有教给我“非暴力”。我在前面所说的肉食的故事,《曼奴法典》似乎是加以支持的。我还觉得杀害蛇虫之类是完全合乎道德的。我记得当时就曾杀害过臭虫和其他类似的昆虫,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但是有一件事在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就是深信道德为一切事物的基础,真理为一切道德的本质。真理已成为我唯一的目标。真理的范围逐日扩大,而我对真理所下的定义也随之而广阔。

        有一段古遮拉特的格言诗同样抓住了我的心灵。它那以善报恶的教训成为我的指导原则。我因为热烈地服膺这个教训,便开始为它作许多实验。以下便是我认为最美的几行。

          惠我杯水,报以美食;

        与我寒暄,报以长揖;

        锱铢之贻,重抵万金;

        尔命被救,赴义舍身。

        哲人言行,尔宜敬佩;

        善小必为,其酬十倍。

        至圣之域,人我界泯,

        以德报怨,其乐无边。

      • 家园 十一至二十章

        第十一章 准备赴英留学

          1887年我念完中学。当时统一考试分别在阿赫梅达巴和孟买二地举行。由于印度一般都很贫困,所以卡提亚华的学生自然选择最近和最经济的地方去应试。我的家境也迫使我作同样的选择。这是我第一次从拉奇科特到阿赫梅达巴,而且还没有人作伴。

          我的家长要我中学毕业以后,继续进大学深造。八万纳伽和孟买都有大学,因为前者比较经济,我决定到那里去进萨玛尔达斯学院。我是去了,但如坠五里云雾中。事事有困难。教授的讲授,我听不懂,更不要说有什么兴趣了。这不是他们的错误,因为那个学院的教授被认为是第一流的。可是我是那么笨拙,第一学期末了,我就回家了。

          我们家里有一个老朋友和顾问,名叫马福济?达维,是一个机警而有学问的婆罗门。我父亲死后,他还保持和我们家里的关系。在我的假期中,他凑巧来探望我们。他在同我母亲和大哥的谈话中,问起我的学业。他晓得我在萨玛尔达斯学院读书,便说:“时代变了。如果你们不受适当的教育,不要指望继承令尊的衣钵。既然这个孩子还在继续求学,你们应当使他能够保持令尊的衣钵。他得念上四、五年的书,才能够得到学士的学位,而这充其量只能使他有资格谋求月薪六十卢比的职务,帝万可是当不成了。如果他也象我的儿子一样去学法律,时间就更长了。等他毕业的时候,一定有不少律师在竞争着帝万的职位。我想倒不如送他到英国去留学。我的儿子柯华尔朗说,做律师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出三年他就可以回来了,费用也不过四、五千卢比。你想想一个刚刚从英国回来的律师该是多么时髦啊!那时用不着他去谋求,帝万的职位就会送上门来。我极力主张你们今年就把穆罕达斯送到英国去。柯华尔朗在英国有很多朋友,他会写介绍信给他们,穆罕达斯在那里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约希吉①――我们常常是这样称呼年老的马福济?达维的――转过来用诚恳的口气问我说:“与其在这里念书,你不是更愿意到英国去吗?”自然,这是我再欢迎也没有的了。我本来就担心学校的功课难,所以听到这个建议便高兴得跳起来,并说要送我去,愈早愈好。不过要想很快通过考试,却不是那么容易。好不好把我送去学医呢?

          我哥哥打断了我的话说:“父亲不喜欢学医。他说过:我们毗湿奴信徒不应当做解剖尸体的事。父亲希望你当律师。”

          约希吉附和地说:“我倒不象甘地吉那样反对当医生。我们的《沙斯陀罗》②并不反对行医。不过你要得了医科学位,也当不了帝万,而我却希望你将来能当个帝万,或比帝万更好的职位。只有这样,你才能担起照顾你们这个大家庭的责任。这个时代变化很快,而且一天比一天艰难。所以做律师倒是一个很好的打算。”他转过面来对我母亲说:“现在我该告辞了。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意见吧。我希望下一次再来的时候,能够听到你们准备让他去英国的消息。如果需要帮点什么忙,务必叫我知道。”

          ①参看卷首英译者前言的译注。

          ②《沙斯陀罗》(Shastras),梵文,印度古代经典的总称――译注。

          约希吉走了以后,我便开始构起空中楼阁了。

          我哥哥却是想到实际的问题:怎样才能为我筹措川旅呢?

          而且象我这么年青的人只身到国外去,可以信赖得过吗?

          我母亲只是感觉心乱。她是不愿意和我分离的。她找出这么一个借口说:“叔叔现在是家中的长者,我们应当先和他商量商量。如果他同意,我们再考虑这件事。”

          我哥哥却有另一个主意,他对我说:“我们在波尔班达邦还有一定的权利。李立先生是现在的政务官,他对我们这一家很敬重,对叔叔也很好。我想请他推荐你由政府资助到英国去留学是很可能的。”

          我觉得这些打算都很对,立即准备动身到波尔班达去。当时还没有铁路,坐牛车要五天才赶得到。我前面已经说过我是一个胆小鬼,然而那时候想到英国去的愿望完全占据了我,在这种愿望面前,胆怯竟为之消逝。我雇了一辆牛车坐到度罗基,从度罗基改骑骆驼,这样可以早一天赶到波尔班达。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骑骆驼赶路。

          我终于到达波尔班达,向我叔叔行过礼,便把一切都告诉他。他考虑了一下,便说:“我不知道你到英国去和我们的宗教信仰是不是有冲突。我所听见的一切,使我发生了怀疑。我所遇见的那些大律师,我看不出他们的生活和欧洲人的有什么分别。他们对于饮食没有禁戒。他们嘴上永远离不开雪茄。他们穿的衣服,也象英国人一样丢人。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不久我就要去朝圣,而且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在我这风烛残年的时候,我怎么敢答应你远涉重洋到英国去呢?不过我不愿意拦阻你。最要紧的还是你母亲的意见。如果她让你去,那么,祝你一路平安!告诉她我是不会干预这件事的。你会带着我的祝福一齐去的。”

          “我对您的期望也就是这样,”我说,“现在我要设法争取母亲的同意。不过,您能不能介绍我去见一见李立先生呢?”

          “我怎么能这样做?”他说道。“但是他是一个好人。你可以告诉他你的亲属关系,约他面谈一次。他一定会接见你,甚至还会帮助你。”

          我说不上我的叔叔为什么不给我写一封介绍信。我有一种模糊的想法,以为他对我的英国之行所以那么勉强,不愿直接表示同意,是因为他认为出国是一种不合宗教信仰的行为。

          我写了一封信给李立先生,他要我到他的住所去看他。他在上楼梯的时候接见了我;而且简单地说:“等你大学毕业以后再来见我吧。现在不能帮助你。”说完话他就匆匆忙忙地上楼去了。我本来已经做了妥善的准备才去见他,而且细心学好了几句话要对他说,见他的时候还向他深深作揖、合掌致敬。

          可是这一切都是白搭!

          我想到我妻子的首饰。我想到我的哥哥,我对他有很高的信仰。他为人极其慷慨,而且他象对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我。

          我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报告了一切经过。我还和约希吉相商,当然咯,他甚至建议必要的话宁可借债。我建议变卖我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弄到二、三千卢比。我哥哥答应设法去弄钱。

          然而我母亲还是不愿意。她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有人告诉她,青年人到英国就会堕落。别的人又说他们是吃肉的;更有人说他们没有酒就不能生活。“你晓得这一切吗?”她问我。我说:“你不能信任我吗?我决不向你撒谎。我发誓不干这种事情。如果我有这样的危险,约希吉会议我去吗?”

          “我可以信任你,”她说。“但是你已身在异国,叫我怎么放心得下?我的心都乱了,不晓得怎么办才好。我要问一问贝恰吉?史华密。”

          贝恰吉?史华密本来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现在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和约希吉一样他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他倒帮了我的忙,说:“我要这个孩子庄严地许下三个愿,然后就可以让他走。”他给我监誓,我于是发誓不喝酒、不接触女人、不吃肉。发了这种誓言,我的母亲便答应我出国了。

          我就读的那所中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对于一个拉奇科特的青年人来说,到英国去确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的话,可是简直念不出口。我记得当我站起来致答词的时候,我的头是怎样的发昏,周身如何颤抖。

          我既得了家长们的祝福,便动身到孟买去。这是我从拉奇科特到孟买的第一次旅行,由我哥哥伴送。然而好事多磨,我到孟买以后,又遇到了许多周折。

        第十二章 种姓身分被开除了

          得到母亲的许可和祝福以后,我便欢欢喜喜地到孟买去,离别了我的妻子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然而一到孟买,便有几个朋友告诉我哥哥,说印度洋在六、七月间风浪很大,因为这是我的初次航行,他们要我等到十一月再走。还有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遇到暴风而沉没了。这使我哥哥感觉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马上动身,他把我安置在孟买的一个朋友那里,便回拉奇科特去做他的事情去了。他把我的旅费委托给我的妻兄保管,并吩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尽可能给我一些照料。

          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做梦去英国。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种姓里的人对于我出国一事便议论纷纷。那时还没有哪个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去过英国,如果我居然去了,我得加以说明: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会议,传我出席。我参加了。我当时如何突然鼓足了勇气到那里去,我实在不明所以。但是我无所畏惧、毫不犹豫地出席了那次会议。赛德――我们族里的族长――是我们的一个远亲,而且和我父亲相处很好,这时却厉声对我说:

          “照本族的意见,你去英国的打算是不妥当的。我们的宗教禁止航海远行。我们还听说到了那里如果不损害我们的宗教,便无法生活。去的人不得不和欧洲人同饮食!”

          我回答说:“我并不认为到英国去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到那里的目的是求学深造。而且我已庄严地答应我母亲不做你们最害怕的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能保障我的安全。”

          “但是我们要告诉你,”那位族长反驳道:“在那里要保持我们的宗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我同你父亲的关系,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

          “我知道那些关系,”我说道:“而且我把您当作我的长辈看待。但是这件事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我去英国的决心。先父的朋友和顾问是一个很有学同的婆罗门,他并不反对我去英国,而家母和家兄也都准许我出国留学。”

          “可是你竟敢不顾本种姓的命令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我想种姓本身不应当干预这件事。”

          这话激怒了那位族长。他斥责我,但我坐着不动声色。于是他便宣布他的命令:“从今日起,这孩子不应当被看作是本种姓的人了。谁要是帮助他或到码头去给他送行,就得交纳一卢比四安那的罚款。”

          这个命令对于我并没有影响,我起身向那位族长告别。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哥哥会有什么反应。幸而他还很坚定,写信对我保证:不管那位族长的命令,他还是准许我出国。

          然而这件事使我更急于要走。万一他们对我的哥哥施加压力发生了效果,那又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的事情?我正在为这种处境发愁的时候,听说有一位朱纳卡德的律师被召要到英国去执行业务,将于九月四日乘船启程。我去见我哥哥嘱托照应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都同意我不应当错过同这位律师作伴的机会。时间已很匆促,我打电报请示我哥哥,他回电表示同意。我便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可是他竟提到那位族长的命令,说他担当不起丧失种姓身分的处分。我只好另找我家的一个朋友,要求他暂垫旅费和零用钱,并请他向我哥哥索还垫款。这位朋友不但满足了我的要求,而且还鼓励了我一番。我很感激他。我立刻拿出一部分钱去买船票,然后准备行装。还有一个朋友对航行很内行,他替我把衣服等物都准备停当。有一些衣服我还喜欢,有一些我根本不喜欢。领带我后来很爱用,当时却很厌恶。有一件短甲克我看很不庄重。但是当时一心要到英国去,这一切都管不了许多了。至于所携带的食物,则足够旅程之用而有余。我的朋友们帮我订的舱位和朱纳卡德那位律师特立安巴克莱?马兹慕达先生同一个房间。他们还把我介绍给他。他是一个上了年纪而饱经世故的人。我那时只有十八岁,初出茅庐,毫无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

          九月四日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

        第十三章 终于到达伦敦了

          我在船上一点也不觉得晕船。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却感到局促不安。我对侍者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很不习惯用英文讲话,而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所有二等舱的乘客都是英国人。我不敢和他们交谈,因为当他们和我谈话的时候,我简直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即使听懂了,我也回答不了。我得先在心里打好腹稿才讲得出口。我不晓得怎样使用刀叉,而且不敢问明菜单上有哪些素菜。所以我一直不敢到餐厅里去吃饭,总是叫到房间里来吃,而这些菜主要的全是甜品和水果,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却没有什么困难,他和每一个人都合得来。他常常在甲板上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我却成天躲在房里,只有等到人很少的时候,才敢走上甲板。马兹慕达先生一直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来往,多和他们随便谈谈。他告诉我,当律师的应有悬河之口,还为我叙述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讲英文,不要怕讲错,因为这对于应用一种外国语言显然是无可避免的。然而怎么说我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

          有一个英国旅客待我很好,他拉我攀谈起来。他的年纪比我大。他问我吃了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一连串的问题。他还劝我到餐厅吃饭。他笑我坚持不吃肉,当我们经过红海的时候,他用一种友好的口吻说:“现在当然不成问题,但是到了比斯开湾,恐怕你就得修正你的决定了。而且英国是那么冷,如果不吃肉就无法生活。”

          “可是我听说人们不吃肉也能在那里生活,”我说道。

          “我告诉你,这是瞎扯,”他说。“就我所知,那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吃肉的。难道你不明白我并没有叫你喝酒吗,虽然我自己是喝酒的?可是我认为你应当吃肉,因为不吃肉便活不下去。”

          “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庄严地答应了我母亲不吃肉,所以我连想都不敢想要吃肉。如果不吃肉确实活不了,我宁肯回印度去,也不能因为要在那里住下去而吃肉。”

          我们终于进入了比斯开湾,然而我并不觉得需要吃肉或喝酒。有人劝我准备一些不吃肉的证件,我就请那位英国朋友给我开一份,他高兴地给了我一份证书,我把它珍藏了很久。然而后来我知道连肉食者也可以弄到这种证书,它对于我就完全丧失了它的魅力了。如果我说的话都不能算数,弄到一份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不管怎样,就我记忆所及,我们终于在一个星期六到达了南安普顿。我在船上穿的是一套黑西服,朋友们给我买的那套白法兰绒,我是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的。我原来以为上岸的时候穿白衣服比较体面,所以我就穿上了那套法兰绒衣服。那时已经是九月的最后几天了,上岸以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穿这种衣服。我把所有的衣箱和钥匙都交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托运,因为我看见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也就照办了。

          我带了四封介绍信,分别给皮?捷?梅赫达医师,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亲王和达达巴伊?瑙罗吉。船上有人劝我们住到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接受了这个意见住到那个旅馆里去。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使我越想越不好受。到了旅馆以后才晓得我的东西要到第二天才能够从格林德利公司那里取出来,因为那天正是星期天,这使我更为局促不安。

          我在南安普顿给梅赫达医师发了一封电报,他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便来看我。他热烈地欢迎我,却笑我还穿着法兰绒的衣服。我们谈话的时候,我无意中拿起他的礼帽,要试试它多么光滑,因为不懂得纹理,竟用手把绒毛弄乱了。梅赫达看见我这种行为,多少有些生气。他想阻止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是对于未来的一个警告,这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师幽默地给我详细讲解起来,他说:“不要摸别人的东西:第一次见面,不要象我们在印度常常做的那样问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对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要象我们在印度那样老是称呼他‘先生’①;只有仆人和属下的人才这样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花钱,劝我最好住在私人的家里。我把这事情拖到星期一才考虑。

          ①英文Sir还含有“老爷”之意――译注。

          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觉得住旅馆很难过,而且也很贵。不过,同船有一个来自马耳他的信德人已经和马兹慕达先生交上了朋友,对于伦敦,他不算是一个生客,他答应帮我们找几间房。我们自然同意了。到了星期一,我们一拿到行李,付了房钱,便搬到那位信德友人替我们租好的房屋里去。我记得我的旅馆费达三英镑,其昂贵使我震惊!尽管费用这么沉重,事实上我却饿着肚皮!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有时我不喜欢吃这样东西,又叫了另一样东西,但是同样要付两份钱。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是依靠我从孟买带来的食物生活的。

          搬入新房以后,我还是觉得很不舒服。我常常怀念我的家庭和祖国。我母亲的爱一直和我形影不离,到了晚上便泪流满颊,家庭的一切回忆使我不能成眠。我内心的苦闷是无法向人诉说的。即使能够,又有什么用处呢?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能给我安慰,因为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人,他们的习惯,甚至他们的住所。对于英国的礼节,我是完全外行的,所以要不断地留神。对于发誓素食的人,尤为不便。就是我可以吃的菜,也是淡而无味。这使我感觉进退两难。在英国是不好受的,然而回印度去更不是办法。如今既然来了,便应当住满三年,我心里这么想。

        第十四章 我的抉择

          星期一那天梅赫达医师到维多利亚旅馆来,以为我还住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已经搬走了,找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我们的住处来看我。我因为不懂事,在船上染了癣病。在船上我们老是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肥皂使不上。可是我却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才能表示自己有文化,结果是不但没有把皮肤洗干净,反而弄得混身油腻,因此长了癣。我指给梅赫达医师看,他教我用醋酸洗涤。我还记得醋酸怎样辣得我痛叫起来。梅赫达医师看了我的房间和陈设,摇着头说:“这个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与其说是为了求学,不如说是为了取得一点英国人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的经验。为了这个缘故,你应当和英国人家住在一起。但是在这以前,我想你最好跟某某人当一下学徒,我带你去吧。”

          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意见,又搬到一位英国朋友那里去住。他为人极其和蔼体贴,把我当弟弟看待,教导我英国人的规矩礼俗,使我习惯于用英文谈话。但是我的饮食却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吃不下用开水煮过的不搁盐或香料的青菜,主妇不知道应该给我煮些什么才好。早餐的麦糊倒还可口,但是午饭和晚餐我总是吃不饱。那位朋友不断劝我吃肉,然而我总是以已有誓言为理由略加说明,然后默不作声。午饭和晚餐都有菠菜和面包,还有果子酱。我是一个能吃的人,胃口也很大,但是我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多要,因为多要好象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都没有牛奶。有一次那位朋友发急了,坦白地对我说:“如果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会送你回国。你母亲既不识字,也不了解这里的情形,在她面前发的誓言有什么价值?这根本不是什么誓言,法律上也不会加以承认。坚守这种誓言是纯粹的迷信。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在这里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你承认你吃过肉,而且觉得好吃。你在绝对不需要的地方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地方来了,你却不吃。真是令人不解!”

          然而我还是坚定不移。

          那位朋友还是日夜絮絮不休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以否定的态度面对着他。他愈争辩,我愈固执。我每天祷告,求上帝保佑,果然发生效验。我对上帝并没有什么观念,这是信仰的作用,这种信仰的种子是那位善良的保姆兰芭种下的。

          有一天那位朋友开始给我读起边沁的《功利论》来。我简直如坠入五里云雾中:其文字之艰涩使我无法理解,他便为我解释起来。我说:“请原谅我吧,这些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捉摸不住。我承认人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破坏自己的誓言。我不能争论这个问题,我明白争也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作一个傻瓜或固执的人饶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爱护,我知道你确实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启导我这个问题,是出于你对我的关怀,但是我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违背的。”那位朋友惊讶地望着我。他把书合起来,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辩了。”我听了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并没有终止对我的担忧。他既抽烟又喝酒,但是从来不要我抽烟喝酒。事实上,他倒叫我别抽烟别喝酒。他所担心的一件事是:别让我的身体因为不吃荤而衰弱,从而不会感觉在英国那么自在。

          这就是我一个月的学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里奇蒙,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师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因此决定我应当寄居在某一家庭里。苏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种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里。主人是个寡妇。我把我的誓言告诉了她。这位老太太答应适当地照顾我,我就在她家里住下来了。我在这里也几乎是挨饿的。我已写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品,可是还没有寄到。这里样样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这位老太太每天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象从前一样的难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给我的更多的东西。她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也不一定填满我的肚子。

          然而现在我总算安定下来了。我还没有开始正规的学习。由于苏克拉先生的提示,我这时候才开始读起报纸来。我在印度从来没有读过报纸,但是在这里,我已养成了经常读报的习惯。我常常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这大约要花一个钟头。因为闲着,我便出去到处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馆。那位主妇曾告诉过我市区里是有这种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馆子畅畅快快地吃面包,可是总是不满足。有一次我在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在法林顿街发现了一家素食馆。这个发现所给我的快乐正如一个孩子得到了他心爱的东西一样。我正想进去的时候,看见门边的玻璃窗里陈列着一些出售的书,其中有一本是萨尔特的《素食论》。我花了一个先令买了这本书,便一直走进餐厅里去。这是我到英国以来称心如意的第一餐。上帝终于给我援助了。

          我把萨尔特的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印象很深。自从读了这本书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说是变成了一个知所抉择的素食者了。想起我在母亲跟前发誓的那一天,不禁感慰交集。我从前不吃肉的动机是忠于真理和履行誓言,但同时却又希望每一个印度人都成为肉食者,我自己也盼望着终有一天也可以公开地、自由地吃肉,并且劝导别人也吃肉。现在我已经选择了素食,宣扬素食便成为我今后的使命了。

        第十五章 充当英国绅士

          我对素食的信仰越来越增长。萨尔特的书扩大了我研究饮食的兴趣。我到处搜罗并阅读一切有关素食的书,其中有一本是霍华德?威廉斯的《饮食伦理学》,是一部“自古迄今人类有关饮食著作的传记史”。这本书力图说明,自毕达哥拉斯①和耶稣到现代的一切哲学家和先知,无一不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师的《饮食善方》也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艾林生医师关于卫生和健康的许多著作也很有帮助。他提倡一种以正规饮食治疗病人为基础的治疗制度。他自己就是一个素食者,他给病人开的方子也是严格的素食。读了这一切著作以后,饮食实验在我的生活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开始作这些实验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健康问题,但是后来宗教便成为凌驾一切的动机了。

          ①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582―507B.C.)是纪元前第六世纪希腊的哲学家――译注。

          同时我的朋友并没有终止对我的关怀。由于他对我的眷爱,他总以为如果我坚持不吃肉,不但我的身体会变弱,而且我也会变成一个无用的人,因为我在英国人的社会里永远不会感觉自在。当他获悉我正沉溺于素食理论的著作中时,他很担心这种研究会冲昏我的头脑,担心我的生活会消耗在实验中,担心我会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成为一个幻想者。因此,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我改造过来。有一天他请我去看戏。在演出之前,他又请我到贺尔朋饭店去吃晚饭。这是我离开维多利亚旅馆以来第一次见过的大饭店,是宫殿式的。我住在那个旅馆实在没有得到多个有益的经验,因为我住在那里的时候,还有点糊里糊涂。这位朋友有计划地把我带到这个饭店来,显然以为礼貌会禁止提出任何问题。当时在这饭店里吃饭的人很多,我的朋友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张餐桌上。第一道送上来的是汤。我不知道这汤是什么做的,但又不敢问那位朋友。因此我就召唤侍者过来。我的朋友看见我这种举动,在桌子那边严峻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很犹豫地告诉他,我想问一问这汤是不是素汤。他很生气地嚷起来:“你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莽汉。如果你不能克制你自己,你最好请便吧。你到别的饭店去吃你的吧,吃完了在外面等我。”这倒使我高兴,我自个儿出去了。附近本来有一家素食馆,可是已经关门了。所以那一夜我根本没有吃饭,我陪着那位朋友到剧院里去,但是他只字不谈我所造成的局面。我呢,当然也没有什么好说了。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友好的争执,它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关系。我的朋友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出于爱护,这一点我是明白而且感激的,而且正因为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中的分歧倒使我对他更为尊敬。

          然而我决定我应该使他宽心,我应当向他保证我不再做莽汉了,而是竭力使自己成为适合于这个有礼貌的社会――一个文质彬彬、虽然素食却又不令人生厌的人。为了这个目的,我挑起了一个更不可能的任务――使自己成为一个英国绅士。

          我从孟买带来的衣服,现在看来,似乎不大适合于英国社会,所以我就到陆海军商店去买一些新的衣服。我还花了十九先令――这在当时是一个很高的价格――买了一顶礼帽。我犹以此为未足,又到伦敦最时髦的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十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那个善良而心地崇高的哥哥给我寄了一条双层的金表链。打着现成的领结在当时是不体面的,所以我又学会了自己打领结的艺术。在印度的时候,镜子是一件奢侈品,只有家庭理发师来给我刮脸的时候,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要花去十分钟的时间,站在一面大镜子面前,按当时正确的样子打领带和梳头发,独自端详一番。我的头发是很硬的,所以每天总要用刷子经过一场正规的斗争,才能弄得服服贴贴。每次戴上和摘下帽子的时候,我的手便会不知不觉地掠到头上去调理头发,更不必说坐在温文尔雅的圈子里,为了同样的目的,这只手应该随时随地怎样动弹才算合乎礼仪的那些有教养的习惯了。

          这一切似乎还不足以显示我对这事情的认真,我又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成为一个英国绅士所必要的细节。有人告诉我,我必需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术。法文不单是法兰西邻国的语言,而且还是我想去周游一趟的欧洲大陆的混合语言。我决定到一个跳舞班去学跳舞,并且交了三英镑作为一个学期的学费。我在三个星期内大概上了六堂课,可是我总学不会那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音调,所以无法使步伐与节拍吻合。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防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给猫吃,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不已。我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巳。我认为我应当去学一学小提琴,以便使我的听觉习惯于西方的音乐。所以我又花了三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花了一些学费。我还请了第三个教员给我讲授演讲术,并且付了一个基尼①的头一期学费。他给我介绍一本培尔的《演说家典范》作为课本,我也买来了,而且开始学起毕特②的演说词来。

          但是培尔先生的书却给我一个警告,使我醒悟过来。

          ①英国金币,一个基尼(Guinea)等于二十个先令――译注。

          ②威赫?毕特(William pitt,1759―1806),英国政治家,曾任英国首相――译注。

          我并不打算在英国住一辈子,我这样对自己说。那么我去学演说术有什么用呢?跳舞怎么能够使我成为一个绅士呢?小提琴我在印度也可以学的。我是一个学生,我还是应当去读书。我必须取得成为律师的资格。如果我的品行能使我成为一个绅士,那是再好不过了,不然,我就得放弃这种欲望。

          这些类似的思想占有了我,我便写了一封信给那位演说教员,把这些想法告诉他,并且要求他原谅我不再去上课了。其实我只上了两三堂课。我还写了一封同样的信给舞蹈教员,又亲自去找小提琴教员,请她替我卖掉那把小提琴,售价多少不计。她对我很和气,所以我告诉她,我怎样从追求一种错误的思想中觉悟过来。她鼓励我这种完全改变的决心。

          这种愚昧可笑的生活大概过了三个月。至于服饰的讲究,还继续了几年之久。但是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一个学生了。

        第十六章 改  变

          希望没有人会想象我对跳舞和其他类似的体验是我一生放纵的一个阶段。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在那个迷恋于逸乐的时期里,就我自己来说,还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我花的每一个铜板都记了账,而且我的开销都是经过细心计算的。每一个细小的项目,象公共汽车费,邮费,买报纸的一两个铜板,全部登入账目里,每晚入睡以前结算一次。这种习惯我一直保持下来,而且我明白,我虽然经手处理过数达几十万的公共基金,却能够在开支方面做到严格的节俭,不但没有负债,而且在我领导的运动中,总是有盈余,就是由于养成这种习惯的结果。希望每一个青年人从我这里学得一点经验,对于每一样收支都能够记入账目,我相信他会和我一样得到好处。

          正是由于我严密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需要节俭。所以我决定将我的开支减少一半。我的账目中,车票的支出很多。因为我寄住在人家的家里,每个星期照例要付一次账。有时还要请东家的人上上馆子和参加一些集会。这一切都使车钱的负担加重,尤其是邀请的如果是一个女朋友,照规矩说得由男方支付所有的费用。而且在外面吃饭也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因为即使不在家里吃饭,每星期应付的伙食费也不好扣除。我觉得这些项目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错误的礼节观念而开支的钱也可以省掉。

          于是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住,不再作别人家里的寓公,而且斟酌工作需要,随时迁移,以便获得新的经验。我所选定的新居离工作地点只有徒步半小时的距离,这样,车费就可以省下了。以前我无论到什么地方总要坐车,要散步就得另外找时间。这个新的办法把散步和经济结合起来了,既可以节省车钱,每天还可以步行八至十英里。我在英国期间,实际上没有害过什么病,而且身体还相当强壮,主要的就是由于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步行的习惯。

          就这样我租下了一套房子;一间会客室,还有一间寝室。

          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

          这些改变给我省下了一半的开支。可是我怎样利用时间才好呢?我知道法学考试用不着读多少书,所以我倒不觉得时间逼促。我一直很担心的倒是我的英文程度。李立先生(以后为弗立德烈爵士)“念完大学再来找我”的话还萦绕在我的耳际。我想我不但要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弄个学位才好。我了解了一下牛津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请教了几个朋友,我发觉如果我选定这两个地方的任何一个,那就得有更大的开销,在英国住的时间还要比我所准备住的长得多。有一个朋友建议说,如果我真想过一过高深的考试的瘾,我就得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这样,我就得大大用功一番,并且会大大地增加一般的知识,而无需花费多少额外的开支。我觉得这个意见很好。然而课程表却吓住了我。拉丁文和一种现代外文是必修科!我怎么弄得了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极力主张念拉丁文,他说:“对于律师来说,拉丁文是很有价值的。懂拉丁文对于了解法律书籍非常有用,而且罗马法的一篇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懂得拉丁文,要精通英文就更容易了。”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决定不顾一切困难要学会拉丁文。法文我是已经开始学了,我想这应该算是现代语文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开设的大学预备班。这种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我只有五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对我来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追求变成一个英国绅士的愿望,使我成为一个认真的学生。我订了一个很精密的时间表;然而无论是我的智力还是记忆力,都不容许我在这个时间内除了别的课程,还能应付拉丁文和法文。考试的结果是,拉丁文不及格。我觉得很可惜,但是并没有失掉信心。我已尝到了拉丁文的滋味,而且我还认为我的法文好得多,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我还想在理科方面选一门新课。化学我本来念过,但是因为缺乏实验,所以没有什么吸引力,不然,学起来一定是极有趣味的。这是印度各校的一门必修科,所以上一次我就选定这门课程参加伦敦大学入学考试。可是这一回我不选化学而改选热光学,据说比较容易,而且我发觉确实如此。

          为了准备另一次考试,我竭力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简化起来。我感到我的生活方法和我的家境是不相称的。我一想到我那不断奋斗的哥哥,总是慷慨地把我所需要的钱一笔一笔地寄来,心里就很难过。我看见有很多每月只花八至十五英镑的学生,功课都很好,我眼前有很多生活简朴的事例。我遇见过不少贫苦的学生,他们的生活比我差得多。其中有一个学生住在贫民窟里,他以每星期两个先令的租金租了一个房间,每顿饭只花两个便士,从罗哈特便宜的可可间买一点可可茶和面包充饥。我要学他自然是困难,但是我觉得我由两个房间改住一个房间,有时在家里自个儿烧饭吃,肯定是可以做到的。这样,一个月就可以节省四、五英镑。我还读了几本论述如何过简单生活的书。我放弃了那套房间,改租单房,买了一个火炉,开始在家做起早饭来了。一顿早饭花不了二十分钟,因为只要煮麦片粥和可可茶就行了。中饭我是在外边吃的,晚饭则在家里吃面包和可可茶。这么一来,我一天只要花一个先令三个便士就行了。这个时期也是我最用功的日子。简单的生活使我有充足的时间学习,于是我的考试及格了。

          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生活使我很难堪,其实这种改变倒使我的精神和行动得以协调,这也更加适合于我的家庭经济。这样,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率真,精神上也感到了无限的欢乐。

        第十七章 饮食方法的体验

          当我更深一步探索自己的时候,我越发感觉内心外情都需要有所改变。当我的开支和生活方式一有了变动,甚至在这种变动以前,我就开始调节我的饮食了。我知道论述素食主义的许多作家曾经非常细致地从宗教、科学、实践和医药方面着手探讨过这个问题。从伦理学的观点上说,他们得到的结论是:人之所以超越于下等动物,倒不在于前者必须以后者为食,而是高级动物必须保护低级动物,两者之间须有互助,一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指示这样的真理:人们之所以饮食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生存。于是他们就有人据此建议并身体力行:不但不吃荤,而且不吃鸡蛋不喝牛奶。有人从科学的观点出发,得出结论说:人体结构表明,人本来不是需要烹调,而是一种吃果子的动物;他只能吃他母亲的奶,等他长出牙齿了,便开始吃硬食物。从医学上说,他们的意见是:不吃所有的香料和酱料。根据实践和经济的说法,他们则表明,素食是最省钱的。这一切见地对我都有影响,在素食馆我遇到过所有这些类型的素食主义者。英国有一个素食者协会,而且由这个协会出版了一种周刊;我订阅了一份,参加了这个协会,而且不久还成了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就在这里,我同那些被认为是素食主义的著名人物有了往来,并且开始了我自己关于饮食方法的体验。

          我不再吃特意从国内带来的糖果和香料了。想法一转变过来,对于香料的嗜好就逐渐消逝了,现在我用开水煮熟的菠菜,吃得津津有味,可是以前我在里奇蒙吃过,却是淡而无味。这许多实验教训了我,真正尝到滋味的并不是舌头而是心情。

          经济上的考虑当然还是一直在我的脑子里盘算着。当时流传着一种看法,认为茶和咖啡是有害的,主张喝可可。而我呢,我相信一个人只应该吃那些有益于身体的东西,因此当然不再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

          在我经常光顾的那几家餐馆里,都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那些景况相当好的人光顾的,有各色各样的菜,任人自由选择按价支付,这样每顿饭总得花上一两个先令。还有一部分只有三道菜和一片面包,每顿饭六个便士。在那些严格节约的日子里,我通常是在第二部分吃饭。

          和这些主要的实验同时进行的,还有很多小实验;例如有时不吃淀粉质的食物,有时只靠面包和水果生活,有时又只吃奶酪、牛奶和鸡蛋。最后这一种实验是值得记述的。这种实验延续不到半个月。那些主张不吃淀粉质食物的改革者对鸡蛋有很高的评价,认为鸡蛋不是荤菜。吃鸡蛋对于生命显然是没有损害的。我就是听信了这种说法,而不顾我的誓言吃起鸡蛋来。可是这种荒唐究竟是片刻的事。我不愿意对这誓言加上什么新的解释。母亲为我监誓所作的说明我还记得。我知道她所指的荤菜包括鸡蛋。而当我一发现这誓言的真谛,我就不再吃鸡蛋,而这实验也就放弃了。

          对于这种说法,有一个很好的论点是值得一提的。我在英国听见有三种荤菜的定义。第一种是说,所谓荤菜仅指禽兽的肉而言,凡是接受这种定义的素食者都不吃禽兽的肉,但是吃鱼,更不必说鸡蛋了。第二种定义是说,所谓荤菜系指一切动物的肉而言。这么说来,鱼当然不能吃了,可是鸡蛋是可以吃的。第三种定义是把一切动物的肉及其所有的附产品都包括在荤菜之中,因此也包括了鸡蛋和牛奶。如果我接受第一种说法,我不但可以吃鸡蛋,而且还可以吃鱼。然而我相信我母亲的定义就是我应当遵循的界说。所以如果我要恪守誓言,我就不该吃鸡蛋。因此我就这样做了。这是一个难题,因为仔细追究就会发现,即使在素食馆里,有好多菜都包含着鸡蛋。这就是说,除非我确实知道了,我就得通过令人难堪的过程来弄清楚某个特殊的菜是否含有鸡蛋,因为有许多布丁和糕点是离不开它们的。虽然,为了分清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引起了这种困难,它却简化了我的伙食。这种简化本身却又使我烦恼,因为这样一来有很多我所喜欢的食品都得放弃了。这些困难只不过是正在消逝的东西,因为严格遵守誓言产生了一种显然更加健康、精美而永恒的内在滋味。

          然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那是关于另一个誓言。但是谁敢损害上帝所保护的人呢?

          这里不妨谈一谈对各种誓词的解释。对于誓词的解释一直是世界上争辩不休的丰富的论题。不管这誓词多么简明,人们总是按自己的意图加以歪曲。这种人在社会上各个阶层里都可以碰到,从富人到穷人,从王公贵族到乡下农民。自私自利使他们色盲,他们以模棱两可的中庸之道欺骗了自己,也企图欺诈世人和上帝。有一个金科玉律,那就是诚心接受监誓者对于誓词所作的解释。另一个办法是,如果可能有两种解释,那就接受弱者一方的解释。拒绝了这两个办法,就会引起起源于不诚实的争吵和罪恶。只有追求真理的人,才易于遵循这个金科玉律,他不需要寻求深奥的解释。我母亲关于荤菜的说法,按照这个金科玉律,对我来说该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的比较广泛的阅历或引以自豪的比较丰富的知识可能教导我的那种说法。

          我在英国的体验是由经济和养生之道的观点所指导的。这个问题的宗教方面在我到南非进行全力的体验以前并未加以考虑,这在以后还要谈到。虽然,一切方面的种子在英国的时候就种下了。

          一个改宗者对于他所信奉的新教的热情,往往比一个从小就信奉那种宗教的人还大得多。素食主义当时在英国是一种新的信仰,对我来说也是这样,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原是以一个被说服的肉食者到那里的,但是后来却是有意识地改变成为一个素食者。怀着满腔新信徒对于素食主义的热忱,我决定在我的住宅区贝斯瓦特成立一个素食俱乐部。我邀请住在这个地区的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担任俱乐部副主任。《素食者》主编奥德菲尔德博士担任主任,我自己则担任秘书。这个俱乐部活动了一个时候,但是过了几个月便结束了。因为按照我定期迁居的习惯,我离开了那个地区。可是这次简短而谨慎的经验却给了我一点点组织和经管社会团体的锻炼。

        第十八章 羞涩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我被选为素食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我决定参加该委员会的每一次会议,可是我总感觉舌结说不出话来。有一次奥德菲尔德博士对我说:“你同我讲话很自然,可是在委员会的会议上,你为什么从不开口呢?你是一只雄蜂吧?”我很欣赏这个揶揄。蜜蜂是很忙碌的,雄蜂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懒汉。在这些会议上,当大家发表意见时,我却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这并不是一件小小的怪事。倒不是我从来就不想讲话,但我总是不知如何表达自己,在我看来,其他所有的委员都比我懂事得多。有时正当我鼓起足够的勇气想要发言的时候,大家又常常开始讨论另一个新问题了。这种情形延续了一个很长时期。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引起了争论。我以为缺席是不应当的,而且感觉到投一张沉默的票是一种懦弱的表现。这场争论是这样引起的。协会的主席希尔斯先生原是泰晤士钢铁工厂的老板,他是一个清教徒,协会的生存可以说实际上是依靠他的资助。委员会的很多委员多多少少都是受他庇护的。享有素食者声誉的艾林生医师也是委员会成员之一。他是当时新兴的节制生育运动的倡导者,并在工人阶级中间宣传节育方法。希尔斯先生认为这些方法正是要在道德的根蒂上开刀。他以为素食者协会的宗旨不仅是在讲饮食,而且还应该进行道德改革,因此象艾林生医师这样一个持有反清教徒观点的人,就不应当被容许留在协会里,因此建议开除他的会籍。这问题深深引起了我的关怀。艾林生医师关于人工节育的方法,我以为这种观点是危险的。我还相信希尔斯先生作为一个清教徒,是有权利加以反对的。我对希尔斯先生的为人和他的慷慨也很尊敬。然而仅仅因为有人不承认清教徒的道德观念为协会的宗旨之一,就把他从素食者协会排除出去,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很不合适的。希尔斯先生关于从协会中开除反清教徒的看法是他个人的观点,和协会所宣布的只是提倡素食并非倡导什么道德制度的宗旨是不相干的。所以我认为任何一个素食者,不论他对于其他的道德具有什么看法,都可以成为协会的会员。

          委员会中还有别的委员和我持有同样的看法,但是我觉得有必要亲自表示我自己的意见。怎样表示法倒是一个问题。我没有勇气讲出来,因此决定把我的想法写下来。我就带着这份书面的东西去参加会议。就我所记得的,我当时甚至连宣读它的能力也没有,主席不得不找人代读。艾林生医师那天是失败了。这样,在这类问题的斗争中,第一个回合我就发现自己是在失败者这一边了。然而我以为我所做的是正当的,并以此自慰。我还依稀记得这事情发生过后,我就向委员会提出辞呈了。

          我在英国的整个时期,一直保持了这种羞涩。有时我去作应酬性的拜访,如果在座的有半打以上的人,甚至也会使我说不出话来。

          有一次我和马兹慕达先生一齐到文特诺去。我们住在那里一个素食者家里。《饮食伦理学》的作者霍华德先生也住在这一个避暑盛地。我们见过他,他邀请我们到一个会上去为提倡素食讲演。我已明白在会上念讲稿的做法并不被认为是不合适的。我知道有很多人为了讲话前后连贯而简洁,是这样来表达他们自己的。即席讲话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就把我的讲稿写下来。我在会上站起来宣读,可是读不出来。我的眼睛变得朦胧了,而且我还发抖,虽然我的讲稿总共不过一页。马兹慕达先生不得不代我宣读。他自己的讲话不用说是很漂亮的,博得了不少掌声。我自己感到很难为情,心里为自己的无能而悲伤。

          我在英国作公开讲话的最后一次努力是在我离英返国的前夕。可是这一次我还是闹了笑话。我邀请我的索食朋友们到前边谈过的贺尔朋饭店去吃饭。我对自己说:“素餐当然只能在素食馆里吃。可是为什么不可以到一家非素食饭店去吃呢?”我就同贺尔朋饭店的经理商量,要他准备一桌严格的素席。应邀赴宴的素食者为这个新的实验欢呼不已。一切宴会原是为了欢乐,但是西方已把它发展成为一种艺术。这种宴会是用喝采、音乐和讲演来进行的。我所举行的小小的宴会也少不得要有一些这一类的表演,所以也有讲演。轮到我讲话的时候,我站起来发言。本来我已经想好了只消几句话就可以讲完的腹稿。可是讲了第一句话,第二句就讲不出来了。我读过关于艾迪逊的故事,他在英国下议院开始他的处女发言时,重复“我想”①三次,后来再也讲不下去了,便有人站起来开玩笑说:“这位先生想了三遍,可是什么也没有想出来。”我原想引用这个逸话发表一通幽默的讲演。所以我就开始讲起来,可是欲吐还休。我本来打算讲得幽默有趣,一想却又完全想不起来,弄得自己贻笑大方。“谢谢你们,先生们,谢谢你们好意地接受了我的邀请”。我突然说了这句话就坐下来了。

          ①原文I conceive 的conceive还有一个含义是怀孕,这里有双关之意,但中文很难恰当地译出来――译注。

          这种羞涩只是到了南非从后才有所克服,虽然我从来就没有完全克服过这个毛病。即席讲话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当我不得不面对陌生的听众时,我就犹豫起来,只要可能,我就推托不讲话。就是到了今天我还不能而且也不愿意让朋友们在一起瞎扯乱谈。

          我应当说,我这种天赋的羞涩除了偶然闹笑话之外,倒是没有任何害处的。据我看来,事实正相反,这种羞涩对我确有很大好处。讲话犹豫,一度使我很伤脑筋,现在对我却是一种乐趣,它的最大好处是教会了我用字简练。我自然而然地养成了一种约束自己的思想的习惯。现在我倒是可以给自己发一张证书,证明我的舌头或笔尖决不轻易放过一句思虑不周的话。在我的讲演中或写作中,我想不到曾经有什么使我感觉遗憾的地方。所以我一直避免了许多差错,也很少浪费时间。经验教我懂得,沉默是信奉真理的人精神训练的一部分。有意或无意地浮夸、抹杀或缩小真理,原是人们一种天生的弱点,要克服这种弱点,沉默是必要的。一个很少讲话的人,他的言词很少是不经过考虑的;他会衡量每一句话。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确实有很多急于讲话的人。会议主席没有不为递条子要求讲话的事而感到苦恼的。而当准许一个人讲话时,他总是超过时限,要求更多的时间,喋喋不休地讲下去,再也不管你准许不准许了。所有这种谈吐实在说不上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裨益。它是那么浪费时间。我的害羞确实维护了我。它容许我成长,帮助我识别真理。

        第十九章 不老实之害

          四十年前,到英国去留学的印度学生还比较少。他们有一种习惯,就是要装成单身汉的样子,虽然他们有的已经结婚了。英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都是未婚的,他们以为念书和婚姻生活是不能并行的。印度古代的好日子,也有这样的习俗,那时候的学生叫做“波罗摩恰立”①。但是到了近代,我们却有了童婚制度,这在英国是闻所未闻的。因此,旅居英国的印度青年都不好意思承认他们已经结婚了。还有另一个不敢吐露真情的原因是:如果事实被人知道了,那些年青人便不可能和他们所寄寓的那个家庭的年青姑娘一同出去玩或者嬉戏了。嬉戏是不算什么的,做父母的甚至还加以鼓励;而且由于每一个青年人都得选一个配偶,男女青年的那种联系在那里倒是必要的。然而,如果印度青年一到英国就纵放于这种关系之中――这对英国青年来说是很自然的,其结果很可能是不堪设想的,正如我们所常常发现的。我见过有一些印度青年经受不住这种诱惑,因为常和英国女孩子在一起游玩而过着一种不诚实的生活。和女孩子游玩在英国青年来说,虽然是不算什么,但对于印度青年,实在不妙。我自己也受了他们的传染,毫不迟疑地冒充自己是一个单身汉,虽然我已是有妇之夫,而且早已做了父亲。可是我这样自欺欺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快乐。只是由于我的谨慎和羞怯,才使我没有陷入更深的水火之中。如果我不讲话,没有那个女孩子会愿意和我交谈或陪我出去走走的。

          ①“波罗摩恰立”(brahmachari)即遵守“波罗摩恰立亚”的人,即完全自制的人。参见二十页注②。

          我固然有些胆怯,却也有些谨慎。有一次我住在文特诺一个人家家里,这样的人家有一种规矩,就是主妇的女儿要带着客人去散步。有一天我的主妇的女儿带着我到文特诺附近那些可爱的小山上去。我走路并不慢,但我的女伴走得比我更快,她一面在我的前头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我对于她的许多话,有时只能轻轻地说一声“是”或“不”,至多也不过说句“真的,多么美”!她象鸟一般的飞着,我却在纳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就这样我们跑到了山顶。怎样再跑下去反而成了一个问题。虽然穿着高跟鞋,这位二十五岁的活泼少女竟象箭一般地急驰而下。我惭愧地挣扎着下来。她站在山下,笑嬉嬉地给我打气,还要上来扶我。我为什么这样胆怯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连跌带爬地,总算爬到山下来。她却纵声大笑地嚷着“真好玩,真好玩”,使我更加难为情。

          然而我还是逃脱不了灾厄,因为上帝要为我割去这个不诚实的脓包。有一次我到布莱顿去,这是一个和文特诺差不多的避暑胜地,这是我还没有去文特诺之前的事。我在那里的一家旅馆里遇见了一个中产阶级的老寡妇。这是我在英国的第一年。旅馆里的菜单都是用法文写的,当时我还不懂法文。我凑巧和这位老太太同桌,她看见我是一个陌生人,知道我正在为难,便马上过来帮我的忙。她说:“你似乎是一个才到此地的人,象是不怎么熟悉这里的情形。为什么你没有叫菜?”这位好心肠的太太讲这番话的时候,我正在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菜单,打算问一问侍者这些莱是用什么做的。我谢谢她,向她解释我的困难,告诉她我不懂法文,不知道那些是素菜。

          “让我帮你的忙吧,”她说道。“我可以把菜单解释给你听,告诉你可以吃什么。”我欣然接受了她的帮助。我从此便认识了这位太太,以后彼此做了朋友,在我留英期间和离开英国以后很长的时间内,这种友谊未曾间断。她把她在伦敦的地址给了我,请我每星期日到她家里去吃饭。有时她还特别邀请我,帮助我克服羞怯的心情,给我介绍一些年轻的女子,引导我和她们谈话。特别明显的是她常常引导我和一个同她住在一起的年轻女子谈话,让我们两个人单独交往。

          最初感到非常为难,既不能开始交谈也不能开玩笑。但是她引导我。我开始学习,不久就盼着每个星期天,开始愿意和这个年青女子交谈了。

          这位老太太把她的罗网一天比一天地放大,她对我们的会晤感到了兴趣。也许她对于我们有她自己的计划。

          这时我才感到进退两难。我对自己说:“我恨不得把我已经结婚的事早点告诉这位老太太。那么她就不会在我们两人订婚的问题上打主意了。虽然,亡羊补牢,现在还不算晚。如果现在我把事实宣布出来,就可以省掉以后更多的麻烦。”我主意已定,便给她写了大致这样的一封信:

          “自从我们在布莱顿认识以来,你待我很好。你照料我如同母亲照料儿子一般。你也觉得我应该结婚,所以给我介绍一些年轻的女子。现在我因为怕惹出事来,所以要向你承认我实在不配你的厚谊。我早就应该在拜访你时告诉你,我是一个已婚的人。我知道留学英国的印度学生每每隐瞒他们已经结婚的事实,而我也这样做了。现在我明白了,我不应当这样做。我还应该告诉你,我是在童年的时候结婚的,而且已经是一个儿子的爸爸了。我这么久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实在感到内疚,但是可喜的是上帝现在已经给我勇气来说出真实的话。你能够饶恕我吗?我可以告诉你,我对于你好意给我介绍的那位年轻女子,并没有什么不端的行为。我知道我应守的规矩。你不知道我是一个有妇之夫,自然愿意为我们撮合。为了避免这件事情超越现有阶段,我不得不将事实告诉你。

          “如果你接到这封信以后,认为我有负于你的厚意,我绝不会有怨言。你对我的盛情厚谊将使我铭感永世。如果自此以后,你仍然不嫌弃我,依然把我当作是值得你关怀的人,我当然会很快乐,并且当作是你的眷爱的进一步的象征。”

          读者应该知道,这封信并不是一下写好的。我一定经过了再三修改。但是它把我心中的重负挪开了。她立刻给我回信,大意如下:

          “我收到了你那封坦率的信。我们两人都很欢喜,并且痛快地笑了一场。你所说的关于你的不诚实的过失,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你能将事实告诉我们,那是好的。我还是要请你来,而且我们确实希望你下个星期日和我们再见的时候,能为我们讲述一切有关你的童婚的情形,让我们沾你的光,饱笑一场。难道还需要我向你保证:我们的友谊丝毫不受这件事的影响吗?”

          就这样,我把自己不诚实的脓包挤掉了,而且从此以后,只要是必需的,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将我已经结婚的事告诉别人。

        第二十章 初次接触各种宗教

          我在英国第二年末,碰见两个通神论者。他们是两兄弟,而且都是未婚的。他们对我谈起《纪达圣歌》①。他们正在阅读艾德温?安诺德爵士翻译的《天府之歌》,请我和他们一起读原文。我觉得惭愧,因为我并没有读过那首圣歌的梵文或古遮拉特文。我不得不告诉他们我没有读过《纪达圣歌》,可是我很愿意和他们一起读,虽然我的梵文知识很有限,我希望我对于原文的理解足以使我鉴别译文是否有讹误之处。于是我开始和他们读起《纪达圣歌》来,其中第二章有这么几行,给我印象很深,而且到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际:

          人如果注意感觉之物,那就将

          受它的诱惑;诱惑生爱好,

          爱好煽起欲火,欲火置一切于不顾;

          藩篱既破,浩气无存,

          终至精神丧失,

          身心同归于尽。

          ①这里指的是《纪达-戈文达圣歌》(Gita-Govinda),据说是十二、三世纪的时候由一位抒情诗人贾亚-德瓦(Jaya-deva)写下的歌颂黑天(Krishna)早年的牧牛生活,戈文达系黑天的别名――译注。

          我觉得这本书象个无价之宝。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日益深刻,时至今日,我依然把它当作是人们认识真理的无上佳作。我在烦闷的时候,它给我极宝贵的帮助。我差不多把所有的英文译本都读遍了,我认为安诺德的译本最好。他对于原文很忠实,而且读起来并不象是翻译的。我虽然和这些朋友读着《纪达圣歌》,但当时还说不上有什么研究,直到几年以后,它才成为我每日必读的书。

          这两位弟兄还给我介绍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所著的《亚洲之光》。我以前只晓得他是《天府之歌》的作者,直至看见这一本书,我觉得读起来比《薄伽梵歌》有趣多了。我一旦开始读起来,便感到手不忍释。有一次他们还把我带到布拉瓦斯基住宅里,把我介绍给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贝桑特夫人。那时贝桑特夫人刚刚加入通神学会,关于她改变信仰的辩论,引起了我莫大的兴趣。这些朋友劝我入会,但是我婉言谢绝了。我说:“我对于自己的宗教还没有什么心得,不便再加入别的宗教团体。”我记得我曾听从这两位弟兄的劝告,读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学入门》。这本书引起了我阅读有关印度教典籍的愿望,而且把传教士们所宣传的、认为印度教是充满迷信的观念,从我心中排除了。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在一家素食公寓里遇见了一位来自曼彻斯特的善良的基督教徒。他和我谈起基督教。我把我在拉奇科特所遇到的事情告诉他,他听了以后很难过。他说:“我是一个素食者,也不喝酒。有很多基督教徒既吃肉,也喝酒,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吃肉喝酒都不是圣经所训示的。你要是读一读圣经就知道了。”我接受了他的劝告,他便给了我一本圣经。我依稀记得他自己也常常出售圣经,我向他买了一本有地图、有索引和其他优点的《圣经》。我开始读起来,可是没有法子把《旧约》读完。我读了《创世纪》,以后的几章一读起来便想打磕睡。但是为了向人炫耀我也读过《圣经》,我非常勉强地读完了其他各书,既无兴趣,也不了解。我最不喜欢的是《民数记》。

          然而《新约》却给人一个不同的印象,尤其是《登山宝训》,简直打入我的心坎。我认为它可以和《纪达圣歌》比美。里面说的“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想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我看后欣赏无已。并使我想起萨玛尔?巴特说的“惠我杯水,报以美食”那一段话。我那年青的心试图把《纪达圣歌》、《亚洲之光》和《登山宝训》的教训都贯穿起来。弃而不取乃是宗教的最高形式,它大大地鼓舞了我。

          我所读的这几本书,引起了我研究其他宗教家的生平的兴趣。有一个朋友向我推荐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我读了《先知是英雄》那一章,才懂得先知的伟大、勇敢和严肃的生活。

          除了这一点对宗教的认识以外,当时我已无力作更多的研究,因为忙于准备考试,几乎没有什么时间涉猎其他东西了。但是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以后要多读宗教书籍,以求熟悉所有主要的宗教。

          可是我对于无神论又怎能不多少有点认识呢?每一个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劳的名字和他的所谓无神论。我曾读过有关无神论的一本书,书名却忘记了。这本书对于我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已经走出了无神论的撒哈拉沙漠。贝桑特夫人是当时社会上很引人注目的人物,她已从无神论转为有神论,这个事实也加强了我对于无神论的反对。我读了她的书《我怎样成为一个通神论者》。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布拉德劳去世了。他安葬在沃金坟场。我参加了他的葬礼,因为我以为每一个旅居在伦敦的印度人都会去参加。还有几个牧师也前往对他表示最后的敬意。我们送殡回来的时候,要在车站上等车。人群中有一个无神论者诘问其中的一个牧师说:“喂,先生,你相信有上帝吗?”

          “我相信”,那位善良的人低声说道。

          “你也同意地球的圆周是两万八千英里,是吗?”那位无神论者很自信地笑着说。

          “那当然”。

          “那么请你告诉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究竟在哪里?”

          “好的,只要我们理会,他就住在我们两人心中。”

          “得了,得了,别把我当孩子哄吧,”那位无神论者胜利地望着我们说。

          那位牧师谦逊地默不作声。

          这一番话更增加了我对无神论的偏见。

        • 家园 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第二十一章 罗摩给弱者以力量①

            

            ①原文为Nirbala ke bala Rama,是苏尔达斯(Surdas)著名的赞美诗的复句,直译为“他给无助者以帮助,给弱者以力量”。

            我和印度教从及世界上别的宗教,虽然已经有了泛泛之交,我却也懂得在我受的考验中,这一点点知识还远远不能使我得救。一个人当他经受着考验的时候,究竟有什么东西支持着他,他是毫无所感的,更别说先有所知了。如果是一个不相信上帝的人,他一定会将自己的安全归功于机遇。如果是一个信仰上帝的人,他就会说这是上帝拯救了他。他会下这么一个结论,说在内心里支持着他的是他对于宗教的研究或他精神上的纪律发生作用的结果。然而在他获得解脱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究竟是他精神上的纪律还是别的东西援救了他。那些以他们的精神力量而自豪的人,不是也看见了它五体投地了吗?一种宗教知识与得自经验的知识不同,在经受这样一种考验的时候,不过是戏言罢了。

            我第一次发现只靠宗教知识无济于事,是我留学英国的时候。我以前经历的几次遭遇,究竟如何得救,我也说不上来,因为那时我太年青了;可是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已经有妻室和儿子,有了一些经验。

            就我记忆所及,我在英国的最后一年,即1890年,朴次茅资举行了一次素食者会议,有一个印度朋友和我得到了邀请。朴次茅斯是一个海港,住有很多海军人员。那里有很多名声不好的妇女,她们并不是真正的妓女,但是同时,她们的道德并不那么好。我们就住在其中的一个人家家里。自然咯,招待委员会是一点也不知道的。象朴次茅斯这样的城市,对于我们这种偶然来一两次的旅客,要找出什么好的和坏的住所,本来就有困难。

            我们出席会议以后,晚间回到寓所。晚饭后我们坐下来玩桥牌,我们的女主人也来参加了,这本来是英国的一种规矩,就是上等人家也是这样。每一个玩牌的人,当然要讲一些无伤大雅的话,可是我的同伴却和我们的女主人讲了一些无聊的话。我还不晓得我的朋友是精于此道的人。他们的谈话吸引了我,我也参加了。正当我要越出界限把手里的牌都放下不玩的时候,上帝通过这位好同伴发出了可喜的警告:“你哪儿来的这种鬼主意呀,我的孩子?走吧,快!”

            我感到惭愧。我接受了这个警告,衷心感谢我的朋友。想起我在母亲面前立下的誓言,我立即从现场逃脱。我狼狈地。颤抖地、心慌意乱地逃回我的房间,象一只被追逐的动物逃脱了它的追逐者。

            我记得除了我的妻子以外这是第一次触动了我的情欲的女子。那一夜我通宵不能入睡,各种各样的思想烦扰着我。我是否应当离开这个屋子?我是否应当离开这个地方?我现在是在什么地方!如果我失掉了理智,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决定今后要谨小慎微;不但离开这个屋子,而且离开朴次茅斯。这次会议本来开两天就可以完了,我记得我在第二天晚上便离开了朴次茅斯,我的同伴还留在那里多住了一些时候。

            当时我还不懂得宗教或上帝的实质,也不懂得他究竟怎样在我们心里起作用。我只是模糊地理解,那一次的遭遇是上帝拯救了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的考验,都得到了他的救援。今天我才懂得“上帝拯救我”这句话有更深刻的意义,而且我还觉得我并不能完全了解它的意义。只有更丰富的经验才能帮助我作更加充分的理解。但是就我所经受的一切考验来说――精神性的,作为一个律师,经管社团和从事政治活动――,我敢说,都是上帝保佑了我。当一切希望都趋于幻灭时,“当援助者无能为力而安慰全无的时候”,我发觉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我并不知道生路自何而来。祈愿、膜拜、祷告,都不算迷信:它们是比饮食住行等等行为更加真实的行为。只有它们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这种说法也不为过。

            这种膜拜或祷告并不是夸夸其谈,也不是说说而已;它是出于内心。所以,当它“除了爱以外别无所有”的时候,只要我们达到那种心境纯洁的地步,只要我们把一切的弦音都纳入正调,它们“在音乐之中颤然成调而不为人所见”。祷告是用不着讲话的。它本身是独立于任何感性的努力之外的。我丝毫不怀疑祷告是清除心中情欲一种成功的手段,虽然它必须和极大的谦逊相结合。

          第二十二章 纳拉扬?亨昌德罗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纳拉扬?亨昌德罗到英国来了。我早就听说他是一个作家。我们在印度国民协会曼宁小姐的家里和他见面。曼宁小姐知道我不擅长交际。每次我到她那里总是默默地坐着,除了回答别人的问话,自己从来不作声。她把我介绍给纳拉扬?亨昌德罗。他不懂英文。他的服装很古怪――一条笨拙的裤子,一件皱褶不堪而肮脏的波希人穿的①褐色衫子,既没有领带,也没有领结,还戴着一顶有磊子的绒帽。他留了一下巴的长须。

            ①波希人(Parsi)大部分聚居于孟买,源出波斯,皮肤白晰,信奉拜火教,善经商――译注。

            他的体格瘦小,圆圆的脸布满着天花的斑点。他的鼻子既不尖也不扁。他的手老是抚摸他的胡须。

            这样一个奇形怪状、奇装异服的人,在一个时髦的社会里,自然特别引人注目。

            我对他说:“久仰大名,我还读过您的一些作品。如蒙光临寒舍,我将非常高兴。”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嗓子沙哑,他面带笑容回答我说:

            “当然,你住在哪里?”

            “在斯多尔大街。”

            “那么我们算是邻居了。我想学英文,你愿意教我吗?”

            “不算什么,只要我能教您,我都高兴,而且将尽力效劳。

            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到府上去。”

            “那怎么敢当?还是我上你那儿去吧。我还要带译文练习本来。”我们就这样约定了时间,不久便成为亲密的朋友了。

            纳拉扬?亨昌德罗对于文法一窍不通;他把“马”当作动词,而“跑”则被视为名词。我记得象这一类可笑的例子还很多。可是他并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灰心。我的文法知识很有限,不能给他多少印象。真的,他从来不以自己不懂文法为耻。

            他全然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不象你上过学校。我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从来不感觉需要什么文法。我问你,你懂孟加拉文吗?我懂,我在孟加拉旅行过。是我把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①的作品转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我还希望把许多别的语文的著作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你知道我的译文从不拘泥于原文,只要把精神表达出来了,我就心满意足了。别的人知识更丰富,将来可能做得更好。但是我虽然不懂文法,我所能做到的,我已十分满意。我懂马拉底文、印地文、孟加拉文,现在我又开始学英文。我所要的是一种丰富的词汇,那么你以为我的抱负仅止于此吗?别担心。我还要去法国学法文呢。我听说法文有很丰富的文学作品。如果可能,我还想到德国去学德文哩。”就这样他会谈个不完。他对于学外文和旅行国外,有着无穷的兴趣。

            ①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Maharshi Devendranath Tagore)是印度现代最伟大的爱国诗人罗宾特罗纳斯?泰戈尔(1861―1941年)之父,以进行社会和宗教改变著称――译注。

            “那么你还要到美国去吗?”

            “当然。不去看看那个新大陆我怎么能够回印度呢?”

            “可是你上哪儿弄那么多钱?”

            “我要钱干什么?我不象你那么时髦。我只求吃得饱穿得暖就够了。而这一点只靠我写书和朋友们的帮助就够我开销了。我总是坐三等车旅行的。我去美国的时候,也打算搭统舱。”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简朴是出于自然,同时他又非常率直。他一点也不表现骄傲,只是他对于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才能未免过分注意了。

            我们天天见面。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大部分是相同的。我们都是素食者,我们常常在一起吃午饭。这正是我自己做饭,每星期只花十七先令的日子。有时我到他的住处去,有时他到我这里来。我做的是英国式的饭,他却是除了印度饭以外,什么都不满意。他要没有黄豆汤①便吃不下,我做的却是红萝卜汤,而他终觉得我的口味很可怜。有一次他弄到了一点蒙豆②,煮好了带到我这里来,我吃得很高兴。这就开始了我们之间经常交换食物的规矩:有时我把好吃的东西送到他那里,有时他也带来给我。

            ①dal是印度人日常吃饭必备的黄豆汤,豆粒很小,为印度特产――译注。

            ②mung,印度豆类,颇似扁豆――译注。

            那时曼宁主教的名字正挂在每个人的嘴上。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的努力,码头工人的罢工提早结束了。我告诉纳拉扬?享昌德罗:狄斯荣立如何夸奖主教的简朴。他便说:“那么我一定得见一见这位圣人。”

            “他是一个大人物,你怎能见到他呢?”

            “怎么?我自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代我写一封信给他。你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我要为他所做的人道主义的工作当面向他祝贺,还要告诉他因为我不懂英文,所以要你一齐去当翻译。”

            我照他的意见写了一封信。不过两三天曼宁主教便回片约见我们。于是我们一同去见这位主教。我穿上平常会客的衣服,纳拉扬?亨昌德罗却是依然故我,还是穿着那件衫子和那条裤子。我对他这种打扮开了玩笑,可是他却纵声笑起来说:

            “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是胆小鬼,大人物从来不注重一个人的外表,他们注意的是一个人的内心。”

            我们进了主教的大厅。我们刚刚坐下,便有一位瘦瘦高高的老先生出来和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便这样寒暄说:

            “我不想多耽搁您的功夫。我是久仰大名,特地来致谢您为罢工工人所做的好事。我向来有一种拜会世界名人的习惯,所以今天前来打扰您。”

            这自然是我的翻译,他讲的是古遮拉特话。

            “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我希望你们在伦敦会感觉如意,也希望你们能多和这里的人往来。愿上帝祝福你们。”

            说完这几句话,主教便站起来和我们告别。

            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一件内衣和一条“拖地”①到我这里来。我那位善良的女房东开了门,慌张地跑过来――这是一位新的女房东,她不认得纳拉扬?亨昌德罗――对我说:“有一个疯子模样的人要见你。”我连忙跑到门口去,想不到就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实在吃惊。然而他的脸上除了平时的笑容以外,并没有别的表情。

            ①“拖地”(dhti),一块宽长的白布,一般印度男人缠在身上当裤子用――译注。

            “可是街上的小孩子没有追你吗?”

            “是的,他们跟着我走。可是我不理会他们,他们也就不闹了。”

            纳拉扬?亨昌德罗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学起法文来,而且翻译了法文书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够得上为他校对译文,所以他就将稿子寄给我看。其实他不是翻译,只是写下了大意。

            最后,他果然贯彻了他访问美国的决心。他煞费苦心才弄到一张统舱船票。他到美国以后,有一次因为穿那件内衣和“拖地”上街,竟以“‘奇装异服”被扭控公庭。我记得他被判无罪开释。

          第二十三章 大博览会

            1890年巴黎举行过一次大博览会。关于这次博览会详细的筹备情况,我早就从报刊上读到了,而且我也有一种热切的心情想去看看巴黎。因此我以为最好是一举两得,就在这个时候去巴黎。这个博览会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座高达1,000英尺左右、完全用钢铁建筑的埃菲尔塔。博览会中当然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但是这座铁塔是最突出的,因为那时人们还以为这么高的建筑物是不可能安然屹立于地上的。

            我早就听说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馆,我就在那里开了一个房间,住了七天。我的开销尽量做到省钱,包括到巴黎去的旅程和到那里以后的参观游览。我在巴黎出门大都是步行,我有一张巴黎的地图和博览会的路线图和指南,这些工具要指导一个人去主要的街道和名胜古迹,是绰绰有余的。

            关于这个博览会,除了规模宏伟和内容繁杂以外,我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还清楚记得埃菲尔塔,因为我曾攀登过两三次,为了表示我也曾经在很高的地方吃过一顿饭,我花了七个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层月台吃了一顿午饭。

            巴黎古老的教堂现在还在我的记忆之中,它们的宏伟和安宁是令人难于忘怀的。巴黎圣母院的美妙建筑和内部的华丽雕塑与精致装饰,是叫人忘不了的。当时我觉得除非人们心中充满了对于上帝的敬爱,是不会花千百万钱来修建这么神圣宏伟的大教堂的。

            早些时候,我就读过很多有关巴黎的时髦和逸闻,这是每一条街上都可以看见的。然而那些教堂却令人侧目地屹立于这些情景之外。人们一旦走进这些教堂,立即就会忘却人间的嘈杂和繁忙。当他走过跪在圣母象前的人,他的态度就会转变,成为庄严而虔敬。当时我所具有的感情一直在我身上增长,我觉得这样跪下来祷告的人决非由于迷信;跪在圣母象前的虔诚的灵魂决非只是为了膜拜那块大理石。他们是由真诚的虔敬所燃热的人,他们所膜拜的并不是石头,而是它所象征的神灵。当时我所得到的一种印象是,他们这样崇拜不是损害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荣耀。

            关于埃菲尔塔,我还得讲几句。今天我不懂得它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是当年我所听见的,有诋毁,也有褒誉。我记得托尔斯泰就是对它进行非难的主要人物。他说埃菲尔塔乃是人们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遗迹。他说烟草是所有麻醉品中最坏的,因为一个上了烟瘾的人会犯上一个喝醉酒的人所不敢犯的罪;酒会使人疯狂,然而烟草却会蒙蔽一个人的明智而使他建立空中楼阁。埃菲尔塔就是人们在这种影响之下的创作之一。埃菲尔塔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无论如何决不能说它对于这个博览会的真正美丽有什么贡献。人们所以争先围观并以一登高塔为快,无非是因为这座建筑物新奇和庞大无比。事实上它是博览会的玩具。只要我们还具有小孩子的心情,我们终将要被各种各样的玩具所吸引。这座高塔正好说明了,我们还都是一群容易被装饰品所迷惑的孩子。这也许就是埃菲尔塔被建立起来的用意所在吧。

          第二十四章 当了律师又怎样?

            关于我去英国的目的,即打算当律师,我一直到如今还没有作什么交代,现在该简单地谈一谈了。

            作为一个学生,他在正式当上律师以前,必须履行两个条件:“保持学期”――十二个学期相当于三年左右的时间;和考试及格。“保持学期”意即吃掉学期,也就是说每一个学期至少必须参加大约二十四次宴会中的六次。所谓吃掉并不是指真正的吃一顿饭,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其余的时间只是参加宴会而已。当然咯,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人都是开怀大吃好菜大喝美酒。一顿晚饭要花二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六便士,即二至三个卢比。这还算是便宜的,因为如果是在旅馆吃饭,光是喝酒就得花那么多钱。对于我们这些在印度的人来说,如果我们还没有“文化”的话,酒钱超过饭钱,确是一件惊奇的事。我刚知道的时候,也是很吃惊的,我奇怪人们怎么有这样大的气量花那许多酒钱。后来我就明白了。在这种晚宴席上,我常常是不吃东西的,因为我所能吃的只有面包、煮的马铃薯和大白菜。最初我连这些东西也不吃,因为我根本不爱吃这些;后来我既然吃了,我也就有了勇气要别的菜吃。

            晚宴席上准备给法官的菜往往比学生的好。有一个波希学生,也是素食者,为了替素食着想,我便申请只有法官席上才有的素菜。这个请求被接受了,我们便开始从法官席上取得了水果和其他的蔬菜。

            每四个人一组可以分到两瓶酒,因为我不喝酒,人们都想拉我凑数,以便三个人喝两瓶酒。每学期还有一个“盛夜”,除了葡萄酒和樱桃酒以外,还有平时所没有的香槟酒。因此到了这种“盛夜”,我便受到特别邀请,而且到处都有人拉我入座。

            当时我既看不出来,而且一直也弄不明白,这种晚宴怎样能够使学生更有资格充当律师。最初这种宴会往往只有少数几个学生参加,所以他们就有机会和法官交谈,还有人发表演说。这种情况有助于他们获得具有一种优雅而精练的社交知识,而且还提高了他们讲话的能力。可是到了我那个时候,这种情况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因为法官们自己分设一席了。这么一来,这种制度便逐渐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可是保守的英国还是保持着它的形式。

            学习的课程是容易的,律师们被幽默地称做“宴会律师”。谁都知道,考试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在我那个时候,考试有两门:一门是罗马法,还有一门是普通法。当时有一些正规的课本是专门为这种考试而编印的,而且可以带到考场上去,可是几乎没有人去读它们。我知道有很多人以一两个星期的时间突击罗马法的笔记,便可以应试及格;只要花两三个月的时间读一读普通法的笔记,也可以应试及格。考卷是很容易答的,主考员也是宽宏大量的。罗马法考试的及格率住往达95%至99%,而大考的录取率则达75%或更多。所以谁也不怕落榜,何况考试不是一年一次而是一年四次,谁也不觉得有什么困难。

            然而我却成功地把这两种考试并而为一。我觉得我应该读遍所有的课本。我以为不读这些书是一种错误。我花了很多钱去买课本。我决定读拉丁文的罗马法。我为了应付伦敦大学入学考试所获得的拉丁文知识,对我很有好处。而所有这一切阅读在我到了南非以后,也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因为罗马荷兰法就是那里的普通法。所以读了贾斯丁尼亚的著作对于我了解南非的法律,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我花了九个月相当艰苦的劳动读完了英国的普通法。布罗姆的《普通法》是一部巨大而有趣的著作,我花了不少时间才读完。斯尼尔的《平衡法》是很有意思的,可是有一点儿难懂。怀特和提德尔的《重要案例》收集了一定的案例,很有意思而且富有启发性。我还以极大的兴趣读过威廉士和爱德华合著的《不动产》以及古德维著的《动产》。威廉士的著作读起来象一部小说。我回到印度以后曾以同样浓郁的兴趣阅读的一部著作是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不过这里不是谈论印度法律书籍的地方,所以不谈了。

            我参加了考试,而且被录取了,于1891年6月10日取得律师资格,并于11日在高等法院登记。12日我便起程回国了。

            然而不管我怎样读书,我的束手无策和恐惧心里并未因此而告终,我并不感宽自己已经有了执行律师事务的资格。

            但是要描写我这种遇事束手无策的情形,只好另辟一章了。

          第二十五章 我还是没有办法

            在英国取得律师的资格不算难,但是执行业务却不容易。法律书我倒是钻研过,但是如何执行我却没有学过。我曾经用心读过《习律一助》,但不晓得怎样把它应用在我的业务上。

            “应用自己的财产应使无害于人”是其中一个格言,然而我实在不懂得应该怎样运用这个格言而有利于诉讼当事人。我读遍了这本书中所有重要的案例,可是在业务上如何加以运用,并没有给我多少信心。

            而且,印度法律我根本没有学过。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法律,我一点也不懂。我连起诉书应该怎样写也没有学过,而且感到毫无办法。我曾听说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在法庭上作狮子吼的故事,他在英国如何学得这种功夫,我倒是感觉奇异。我并不奢望具有他那种法学上的敏锐,但是我究竟能不能依靠这种职业为生,的确使我深为不安。

            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心中已经充满了这些疑虑和不安。我把这些困难告诉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朋友劝我去请教达达巴伊?奥罗吉。我已说过我去英国的时候,本来就带有一封给达达巴伊的介绍信。可是我很迟才把这封信交出去,因为我终觉得自己没有权利去麻烦这样一个大人物。每次听说他要演讲了,我便赶去参加,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谛听,等到眼福和耳福都得到满足了,便自回家了。为了和学生有密切的接触,他曾建立了一个学会。我常常参加它的集会,看到达达巴伊对于学生的关怀和学生对于他的尊敬,心里着实快活。过了一些时候,我终于鼓足勇气把介绍信交给他。他说:“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谈谈。”但我一直没有去找他。我以为除非最迫切的需要,就不应当去麻烦他。所以当时我竟不敢接受那位朋友的劝告把自己的困难向达达巴伊提出来。现在我已不记得是否也是这位朋友介绍我去见弗立德烈?宾卡特先生。他是一个保守党员,但他对于印度学生的关怀是纯洁和大公无私的。有很多学生去请救他,我也请他给我约定一次拜会的时间,他同意了。这一次的会晤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他把我当作朋友看待,在欢笑声中消除了我的悲观情绪。他对我说:“你以为人人都应该成为费罗泽夏?梅赫达吗?象费罗泽夏和巴德鲁丁这样的人总是少数。做一个寻常的律师用不着非常的本领。普通的忠实勤奋,就够他维持生活了。案子并不全是繁难的。好吧,请你告诉我你读过一些什么书。”

            当我把读过的很少几本书告诉他时,我看出他有点失望。但这只是刹那间的事。他的脸上很快又闪耀着那可爱的笑容。他说:“我了解你的困难。你读的书很有限,你也不懂得世故,这是做律师不可缺少的知识。你连印度的历史也没有读过。作为一个律师,应该通晓人情,应该具有从一个人的相貌就可以看出他品格的能力。每一个印度人都应该了解印度的历史,这和律师的业务没有什么关系,但这是你应有的知识。我看你甚至连凯依和马尔逊的1857年兵变史①也没有读过。你马上就去读一读这本书吧,我看你还得读一两本关于人情世故的书。”这就是拉伐拓和申梅尔品尼克等人有关相貌学的几本著作。

            ①即1857年印度人民的大起义,从18世纪中叶开始,英国人采取蚕食的方式逐渐征服了印度,在政治上、经济上、宗教上和军事上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引起残余的王公贵族的恐惧和人民的不满,于1857年5月首先在德里附近英国的土著雇佣兵(印度人)中发生了兵变,印度中部各地英人统率的印兵群起响应,几个月内席卷了恒河上游的广大地区。这就是印度历史上的所谓“兵变”――译注。

            这位令人尊敬的朋友使我感激万分。在他面前,我的一切恐惧全都消逝了,但是我一离开他,便又不安起来。“从一个人的相貌就可从看出他的品格”倒成了我的一个问题,我在回家途中一直想着上述的两本书。第二天我买了拉伐拓的书,申梅尔品尼克的书当时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我读了拉伐拓的书,觉得它的艰涩难懂尤甚于斯尼尔的《平衡法》,而且索然无味。我研究过莎士比亚的相貌,可是并没有得到什么技能,可以发现往来于伦敦街头的莎士比亚之流的人物。

            拉伐拓的书并没有给我增加什么知识。宾卡特先生的忠告对我的直接用处很小,但是他的情谊却使我感奋起来。他那开朗的笑脸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我相信他所说的话,即费罗泽夏?梅赫达的敏锐、记忆力和才能并不是一个有成就的律师所必需的;忠诚和勤奋便够了。而我自问在最后这两个方面来说,还算过得去,自己多少感到一点安慰。

            我已不可能在英国读凯依和马尔逊的书,但我在南非终于读到了,因为我决心一有机会就去读一读。

            我就这样带着一点点掺杂着无可奈何的希望的心情,乘“阿萨姆”号轮船在孟买登岸。港口的风浪很大,我不得不搭一只小艇靠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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