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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29)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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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29)

    公元前646年,秦国流年不利,闹了饥荒,粮食歉收。

    农业社会闹饥荒远比今天的金融危机要恐怖。

    今天的国家有了金融危机可以向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借钱来度过危机(1997年的亚洲虎),也可以让其他国家来买自己发行的国债(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吧)。

    古今一个道理,不过秦国面对危局既没有借钱(铜钱不能当饭吃),也没有大量发行国债(那年头还没有金融业这个行当,再说秦国也没有国际铸币权),而是借粮食。

    秦国借粮的对象就是邻国晋国。

    晋国上下一接到秦国的SOS信号,立刻动了心思。

    当时的中原基本上还是齐国的天下(齐桓公还活着呢),晋国想分一杯羹,这个基本上很难。

    不过,向西挺进,趁秦国出现财政危机,一举搞定秦国,为将来争霸中原积蓄一点资本,还是不错的。

    被秦国扶上马的晋惠公也认为这是一个天赐良机。

    啥也别说了,干吧。

    这事儿晋国做得有点不地道,我不是说晋国领导人忘记了是谁把他扶上马。

    秦穆公帮着晋惠公走上领导岗位有他自己的政治企图,并且还贪恋晋国的土地(晋国的河西地区),晋惠公算不上是忘恩负义,再说,国际政治哪有什么个人恩怨啊。

    我说的是另一件事儿,公元前647年,晋国也曾闹饥荒,向秦国请求援助。

    虽然晋惠公正式主持晋国的工作后,把许诺割让的河西地区给赖掉了,秦国还是不计前嫌,通过陆运、河运把粮食源源不断的送到晋国,帮助晋国渡过了难关。

    如今秦国遭灾了,晋国不帮忙就已经很不对了,还落井下石,这就突破国际交往的底线了(春秋时期国家交往还是有一定底线的)。

    一看晋国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新仇旧恨一下就涌上了秦国人的心头,揍他狗X的,这是秦国上下最想干的事儿。

    冲动是魔鬼,但是有时候愤怒也是力量。

    公元前645年,群情激奋的秦国人在秦穆公的率领下,不但粉碎了晋国的企图,还越过黄河深入到晋国境内的韩原(今山西河津东)。

    现在晋惠公也不考虑趁火打劫这档子事儿了,保家卫国才是当前的最大问题。

    在两位国家领导人的率领下,秦国和晋国在韩原展开了大规模交锋,这也是秦国第一次跟中原大国发生正面冲突。

    有意思的是,在这次战役中,两位领导都有身陷危境的光荣经历。

    先看一下晋惠公,晋惠公的战马不是本国出产的,对晋国的水土有点不服,上了战场有点迷糊,稀里糊涂中就把晋惠公带到了沟里,不是沟里,而是把战车带进了泥潭,秦国的追兵就在咫尺,情况万分危急。

    危急时刻,晋惠公紧急呼叫手下庆郑前来救援,庆郑恶狠狠的拒绝道:不听我的,还不听老天爷的,是你自己找倒霉,还逃个什么劲儿啊!(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

    说完后,扬长而去。

    庆郑的这番话是有来历的。

    庆郑曾经劝晋惠公,做人要厚道,不能干这种乘人之危的勾当,但是被晋惠公无情的拒绝了。

    韩原之战前,晋惠公按照当时的惯例进行占卜,老天爷再三告诉他要想大吉大利,就得让庆郑来负责他的战车的右边(卜右,庆郑吉)。晋惠公怀疑庆郑的作战意志,竟然没有听老天爷的,而是让其他人来负责自己的右边。

    出战之前,不受晋惠公待见的庆郑又来聒噪,劝晋惠公要用本国出产的战马,不要用来自郑国的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战马,晋惠公又没有例外的拒绝了。

    一再受到打击的庆郑,看到晋惠公当下的处境,幸灾乐祸一下,也是可以原谅。

    不过,庆郑接下来的举动就有点说不清了。

    庆郑在战场上四处踅摸,看到了正在围困秦穆公的韩简(韩国的先祖),于是招呼韩简赶快去营救身陷麻烦的领导,致使韩简错过了俘虏秦穆公的绝好机会。

    庆郑的一通折腾,不但让晋惠公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战俘,也让晋国错失了一个对等报复秦国的黄金机会。

    厚道一点的看法是,庆郑还是心系领导的,虽然自己不怎么待见领导,但是也不愿意看着领导成为俘虏,于是去找别人来拯救领导。这样既让领导长了记性,还不耽误正事儿。在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庆郑恰好看到韩简最适合去营救领导,只好麻烦他一下了。

    不过,《左传》却认为他是主观故意(郑以救公误之,遂失秦伯),有意让晋国难堪。

    虽然儒家的说法有点诛心之论,不过考虑到庆郑挑选的这个去营救晋惠公的人,我也不得不承认,《左传》的这个推论是有他一定道理的。

    韩原就是韩简的封地,全天下,没人比他更痛恨秦穆公了吧,如果不是庆郑瞎掺和,估计这一次秦穆公真的在劫难逃了。

    秦穆公能够有幸身处险境,没有晋惠公那么复杂的原因,似乎只能归咎于他的气愤。

    在战场上,秦穆公一看晋惠公就气不打一处来,率领麾下不顾一切的追击晋惠公,非但没有追上晋惠公,反而让自己陷入了晋国人的包围。

    冲动是魔鬼啊。

    虽然庆郑糊弄走了韩简,秦穆公的危机并没有马上解除,顶多也就是有所缓解。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这次战役将创造一个奇迹,战后交换战俘的时候,双方俘虏的领头人都是一国之君。

    最终没有出现这个奇迹,还要归功于秦穆公的厚道。

    当年秦穆公走失了一匹好马,虽然秦穆公贵为一国之君,但是面对这个损失还是有点心疼。

    那年头一匹好马,比今天的一辆宾利要值钱得多,更何况主人和马之间还能沟通感情呢。

    不为了钱,为了感情,秦穆公也要找回这匹马。

    最后在岐山脚下,秦穆公找到了这匹马。

    不过这匹马已经化整为零了,三百多野人正在拿这匹马打牙祭呢。

    岐山不是神农架,当时的野人也不是今天神农架一带神神秘秘的野人。

    这里的“野人”是跟“国人”相对应的。

    关于“国人”和“野人”的区别,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我只能简单的说,“国人”的社会地位、政治待遇都比“野人”高了不少。

    勉强找一个对比的话,我只能说参考一下元朝时期各种人的等级。

    据说,在元朝最高等级的蒙古人杀掉最低等级的南人,唯一的惩罚是赔偿一头驴(当年明月语)。

    这也是能够找到历史渊源的,在秦国的官吏看来,这三百多野人也比不上国君的一匹马,决定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罚这些馋嘴的野人。

    关键时刻,秦穆公站了出来:何必为了一个牲畜去难为活人呢。(君子不以畜产害人

    如果秦穆公只是不去难为这些野人,那他不过只是一个正常的人。

    正常人都知道不知者不罪,你那匹马的脸上又没有写着字(写着字野人也看不懂,教育不普及啊),野人当成无主物来打牙祭,也没什么啊。

    显示秦穆公厚道的是接下来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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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37)

      太史公对史料的取舍相当严谨,秦国的史料也是他所见到的史料中最完备的。

      虽然秦国的史料对日期的记载比较粗糙(不载日月),史实的记录也相当简略(其文略不具),但是对一些重大国家事件的记载应该不会出问题,国君的生卒年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料哦,秦国人也不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出差错。

      处理史料一贯严谨的太史公,不知道为什么会闹这么大一个乌龙。

      窃喜一下,给自己点掌声。

      崇敬之心还是压倒了窃喜之心,给太史公圆个场,太子的确犯过法,也的确是师傅代为受过。太史公为了突出商鞅执法的严苛(水评:太史公对法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把太子犯法的日期给提前了,一没留神,忽视了太子的生日,结果闹了一个大乌龙。

      希望太史公的在天之灵能够微微一笑:知我者,你小子也。

      太史公也是人嘛,是人就会犯错误,一个并不起眼的错误绝不会有损一部巨著的伟大。在我心中《史记》始终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信史,除非有绝对过硬的证据,战国史我只采信太史公的说法。

      秦孝公四年(前358年)栎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极高,商鞅的法令损害的主要是上层的既得利益者,对普通人还是相当优厚的(只要你敢玩儿命),但是“连坐法”和“告奸”制度也足以让普通人发疯。

      人们自己要遵纪守法,同时还要监督“同伍”、“同什”的人是否违法乱纪。

      这份业余时间的特务兼职并不能给秦人带来利益,充其量,也不过是让他们避免受到损失。

      做一件事,最好的结果不过是没有损失,我相信,不会有太多的人会心甘情愿的去做这件事。

      从商鞅的法令来看,即使是亲属之间也适用“告奸”制度,也就是说父母兄弟姐妹夫妻也是相互监督的对象。

      我有幸没有经历过上世纪七十年代那十年,没有切身体会过这种亲属之间相互监督的感受,但是,凭想象我也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恐惧和悲哀。

      广大人民群众对“连坐法”和“告奸”制度怨气冲天,也就没什么难以理解了。

      更何况,法令只实行了一年,普通人并没有得到多少新法带来的红利。

      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人民群众组团进京上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因为此时太子尚未出生,借用太子的老师来震慑群众也就子虚乌有了,那么商鞅是怎样平息这次群体性事件的呢?

      给太史公挑错绝不是我在卖弄什么,而是要做一个推测。

      这个推测告诉我,商鞅处理栎阳群体性事件远比处罚太子更血腥,更严苛。

      在刘向编撰的《新序》中有这么一句“(商鞅)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资治通鉴》也引用了这个说法,“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

      七百多死刑犯,不是小数目。

      即使把当时秦国所有的死刑犯集中起来,又能够有多少呢。

      我认为应该不会太多,变法前的秦国应该跟春秋时期其它诸侯一样主要是靠礼法来维持秩序,在礼法治国时代,除非弄出了特别重大的问题很少会被处死。

      商鞅的法令深入人心后,秦国人也极少敢去触霉头,所以凑数百人的死刑犯也相当有难度。

      所以,我个人认为,“渭水尽赤”应该就发生在商鞅平息这次群体性事件时。

      从这数千人中抓七百多人做典型,在渭水边当场处决,于是造成了“渭水尽赤”。

      在今天的人们看来,这七百多人的生命远比处罚太子更严苛,但是在太史公时代的人们看来,惩罚高层人物(哪怕轻如鸿毛)远比杀掉普通人(不管多少)更严苛(水评:“刑不上大夫”惹的祸),所以太史公舍弃了这个史料,反而把太子的犯法时间人为的提前。

      总算是把栎阳群体性事件的前因后果给说圆了,是不是真相,那就只好借助时光倒流机来验证了。

      我说过法家是一把刀,是一把结束旧体制的刀,在这里我不得不同意易中天先生的说法,法家是一把杀人的刀。

      那条血红色的渭水有效的震慑了那些对新法令心怀不满的人,从此新法在秦国畅行无阻。

      秦国这个诸侯中的后起者在战国中后期驶上了快行道,不仅追上了前行者,而且还把他们远远的抛在了身后,最后问鼎天下。

      几年后,这次群体事件中的一些幸存者又来到了都城,这次来不是提不同意见的,而是来歌功颂德的,歌颂伟大的变法给他们带来了好日子。

      但是他们并没有受到商鞅大人的亲切接见,而是被发配到了边疆地区。

      商鞅给他们的定义是“乱化之民”,扰乱秩序的人。

      从此再也没人敢对秦政府的法令说三道四了,只是俯首帖耳的执行这些法令。

      反对,固然不行,赞同,同样也不行。

      商鞅需要的不是有思想、有判断力的人民群众,他需要的是安分守己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活零件,秦国战车上的活零件。

      商鞅为秦国人指出了人生的两条康庄大道,努力耕田织布,拼命作战立功,除此之外,不要有什么其他想法。

      商鞅为秦国制定的“耕战”这一并不抽象的基本国策,竟然被秦国始终如一的坚持了近一个半世纪没有动摇,堪称政治史上的一个奇迹。

      秦孝公没有看到一个半世纪以后的奇迹,但是他比较幸运,在有生之年就见证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春江水暖鸭先知,是因为鸭子就在水里,能够准确感知水温的变化。

      商鞅在秦国大刀阔斧的改革变法让秦国发生了核反应,跟秦国短兵相接的魏国也相当准确的感知到了这个核反应。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在杜平(今陕西澄城县)与魏国领导人魏惠王会盟,这次会盟对秦孝公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是近二百年来秦国的领导人首次跟中原诸侯会盟,这也说明,中原诸侯终于再次承认了秦国的诸侯身份。

      只用了短短三四年的时间,秦国就获得了这么重大的外交成果,不能不说,这都是商鞅努力的结果。

      文明还是野蛮只是一个幌子,重要的是要有实力,有了实力,野蛮的也是文明的,没有实力,哪怕你从根儿上就文明也没用。

      鲁国倒是全盘继承了周王室的文明,整个战国时代,从没有他说话的份儿。

      但是,这次会盟对魏惠王来说没有这么重大的意义,他跟秦孝公会盟固然有承认秦国的成分,更重要的是,他还有自己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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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七百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要是把一个家族和他的附庸都算上,凑出七百人也不难。考虑到三晋政治斗争时动辄成千上万的对殴,秦国虽然人少些,但是一两个大家族还是找得出来吧。所以对这些群体事件的处置,未尝不可能真的是“杀鸡儆猴”。

        就像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有的家族一次大战役就损失几百人,这些显然都是把 client 算上的。

        • 家园 client?
          • 家园 古罗马的client

            In ancient Roman society, a client (Latin, cliens) was a plebeian who was sponsored by a patron benefactor (patronus, a predecessor to the Italian padrino, godfather). The patron assisted his client with his protection and regular gifts; the client dedicated his vote whenever the patron or his associate was up for election.

            我理解为类似门客或者部曲的东西...

        • 家园 好像说汉朝时候灭霍光的族杀了好几万?
        • 家园 裴骅兄说得有理

          这次群体事件甚为蹊跷,要说这数千人是自觉自发的,我是不怎么相信的。

          我对中国传统农民的心理还是比较了解的,只要不是没有了活路,他们不会主动去跟强权博弈。不过,两千多年前的秦国人是不是也是这个心理状况,就不好说了,毕竟人是会变的,今天的样本,不一定就那么适合古代的情况,更何况,秦人长期跟游牧民族杂居,所思所想跟中原的农民还是有不同的。

          但是,即便是在今天,让数千人走上街头,没有组织串联也是不靠谱的。

          商鞅也有可能是对此次事件的幕后人下了杀手,说“杀鸡儆猴”也对。

          没有更多的史料支持,只能是凭空推测,这也是读先秦史的麻烦,幸好我不是研究历史真相的,只是一个讲故事的,自说自话也没什么吧

          • 家园 推测杀戮的应该是煽动者

            蛇无头而不行,这支游行队伍没操纵的肯定不可能,参照吴起的故事,这支队伍的高层应该是失去特权的旧贵族,杀掉这部分足以儆猴了。此外商鞅也不可能无差别的大杀一气,毕竟秦国当时最缺的就是人口,对于从众的那部分,与其杀他们还不如让他们去修地球对秦国更有价值。

            • 家园 从出土的秦律看来

              在认打还是认罚之间,秦律通常趋向于罚。这个罚包括罚款(物力)和罚劳役(人力)。这一点反而比齐国的法律还要松。不过,也许这正反映了两国富裕程度的不同。

              只不过如同罗马战胜了迦太基一般,秦国也最终击败了齐国。

              至于秦二世我就不评论了。那个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依“法”办事了。

              • 家园 罚就轻松了么

                被赶去修秦皇陵和长城可不是什么好差使。

                • 家园 肉刑较少还是不错的

                  起码不会像晏子说的齐国那样。虽然有时候做苦役确实是生不如死,但是这不仅是能逃得了一时的问题,要知道损坏肉体在中国古代本身就是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所以说苦役还是要相对仁慈一些。

                  • 家园 不是较少,而是较轻

                    脸上刻字这种办法不会影响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像景公的那种砍脚做法会影响劳动效率的。

      • 家园 惭愧,惭愧,我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宝多,速来!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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