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一声叹息 -- morries

共:💬26 🌺25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 家园 【原创】一声叹息

    刚刚看了CCTV2关于手术签字的节目,不由得长叹一声。

    当记者采访肖志军时,他面对镜头强烈质疑医院,他认为医生想要谋杀他妻子,他说如果他不签字,医生就不会有机会。同时也有个镜头给了同病房的孕妇,她说肖拒绝签字。

    医院也上报了北京市医疗管理部门,得到的回答是:没有签字,就不能做手术。

    记者还采访了一在中国行医的美国医生,他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在美国或那里(没有听清)最后是由法官作出判断。

    看来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还有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法律之间的协调也需要加强。

    另外就我个人的经历来说,那时的心理压力是相当的大。偶家LD生小孩时,手握的是千钧笔啊。那张纸反复看了好几遍,然后牙一咬,飞快的签名了事,然后往医生手里一塞,就当没看过这些内容。为了把那些字从大脑里驱逐出去,就强迫自己想一些高兴的事情,同时不断的找事做,于是就和其他准爸爸一样,转磨磨。按照我老爹的说法,那是一只大号的无头苍蝇。

    其实俺也知道纸上所写的是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但是俺也不是学医的,弄不清情况啊,心中没底。再说,任何小概率事件摊上了可就是百分之百。

    • 家园 就算不是学医的,医学知识也不至于贫乏如此吧。

      而且,签不签字小孩也要生出来,总不能临时打退堂鼓吧。再说了,怀胎十月,怎么也给了解点和生孩子有关的基本医学知识吧,一点不去了解才是不负责呢。

      事先想好了,出了问题先保大人还是先保孩子,总比到时候手足无措好得多,对病者的帮助也更大。

      总之,平时多学一点基础医学知识,没什么坏处。

      知道了因果,就不会紧张了。

      想想那个用蛆的病例,有些事情就这么简单。

    • 家园 医院有转移责任之嫌

      由于以往医疗事故鉴定时遇到重重困难,医院想出来一个好办法就是家属签字。但现在的问题是只要进医院后患者及家属就成为被摆布对象,而且任何一个小手术都把一切可能的后果尽述,总之医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文化水平稍低的人可不就认为是医生要谋杀患者?而且医院给家属签协议时,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明摆着不就是霸王条款吗?真的很恐怖

      • 家园 怎么才能不是霸王条款呢

        医生拿个手术合同,咱们找个律师坐那儿,一条条的和医生谈:

        这并发症A咱们不能同意。你们得从这上拿下去。

        这医生说了,这个A是有很大可能会发生的,你要不同意咱这手术可不能做。

        你要不能做咱可以换一个医院。

        到了医院B。人家又拿一个合同。。。。

        于是。。。。

      • 家园 美国佬也是一样的....

        你心理平衡了吧....

      • 家园 胡说八道
      • 家园 你误会手术告知书的概念了。不是回避责任,而是告之风险

        两个概念。比如剖腹产可能会有危险,这就是手术风险,但如果危险的结果是医生人为导致的,那就是医疗事故,医生医院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到底如果承担,看解决途径了。

        能不能动刀子,是患者及其家属的权利,医院只能建议不能强迫的,签字无可厚非。给医院过分的权利,才是最大的恐怖,谋杀合法化,随时随人来个人体实验,想想都毛骨悚然。

        这件事的讨论上,不能让医院医生做什么都是错吧。

      • 家园 签字好像知识告知患者有风险并不意味着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都是免责的

      • 家园 不同意你的说法

        俺不是医生,但是俺觉得让家属签字才能做手术是为了避免医院权利滥用,家属有选择不做手术的权利,医院不能强行做手术。这是对人权的尊重。告知一切可能的后果是为了给家属知情权,因为有时候看起来是一个小手术,但由于人的体质不同,可能会引起一些并发症,医生无法事先避免,毕竟医学还不是那么完美。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医院,免得有一些家属无理取闹。

        不过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医生医德、医术太差和一些医院的不负责任,医生和病人之间现在有严重的信任危机,这是很可怕的。

      • 家园 反对

        反对之一:各人身体状况不同,相同的手术可能会触发不同的后果,医院自然要把一切可能的后果列出来。如果不列出来,恐怕有人要说医院妨碍了病人(家属)的知情权了。

        反对之二:关于“只要进医院后患者及家属就成为被摆布对象”。患者到了医院,在治疗方面,当然得听从院方的建议和安排,否则,患者还到医院里做啥,不如自己直接在药店买药吃、自己动手术。至于是否有乱收费的问题,那是另一码事,患者方可以当时拒绝,或事后控告。

        反对之三:“总之医院不承担一切责任”,即使患者方签字了,但如果手术是基于院方的误诊而引起的,医院还是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的。

      • 家园 扯淡

        ……您见过手术书没?我见过,我自己的,阑尾炎手术。

        手术前签字是医院想出来的?麻烦哪位法律爱好者来给这位普个法先……

        觉得医院要谋杀患者(有好处么?别告诉我为了摘器官;要乱收费,得收活人的费,把人治死了甚至谋杀了,收鬼的费啊?),那的确还有把人带回去等死的权利。但没有把人带回去之后说医院见死不救的权利。

        • 扯淡
          家园 不是医院

          好像是什么医疗委员会之类,依据的是三几年民国的一个条例。

          起草者也说他并没有料到今天这个局面。起草者初衷应该没有问题,关键任何事情都应该与时俱进,要不断修改和完善。

        • 扯淡
          家园 呵呵

          其实这个帖子是有感而发,上周我们同事的爱人也是阑尾炎手术。以前很少进医院,尤其是没有到过动刀的程度,但是看到护士给拿来的协议条款真的很恐怖。作为患者家属要签字前必须在自己的思想中挣扎良久,最后痛下狠心,才能在那个协议上写下那重重的几笔。

          但是大夫护士冷漠的态度让我们不得不觉得他们是在拿患者作为一种实验品抑或是无生命的物品,无论如何面对的不是活生生的人。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是我的亲人在手术室里,我在外等候时脑海里不可避免得会呈现那些冷漠的字眼。我没有说医院要谋杀患者,但作为患者家属承受的心理压力有时不可以用文字形容的。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