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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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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这个是官方说法,当然说的漂亮啦,怎么不看看钱是怎么说的

=====================官方说法=================================

当地政府部门12月29日晚通报会首次通报了寨桥村征地情况,根据通报材料所述,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厂区范围征迁涉及乐清市南岳、蒲岐两镇12个村庄,征地总面积3365.4亩,其中耕地325亩;寨桥只是其中的一个村,仅征林地213.8亩及小部分国有滩涂;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寨桥村签订了协议,安置补偿款为3800万元。

根据上述材料,寨桥村征用的213.8亩土地折合142533平方米,3800万元征地款折合每亩17.7736万元,每平方米266.60元。对比温州市2004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参见表1—表3),这个价格高于当年温州工业用地八级基准地价而低于七级(最低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九级每平方米160 元),即使低于当地村民期望水平,至少还在通行的地价区间之内,还算可信。

=================钱云会的说法===============================

http://www.21cbh.com/HTML/2010-12-29/zMMDAwMDIxMzMzMA.html

回到原点:钱云会死亡事件背后的地价差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华 浙江报道 2010-12-28 22:48:45 评论(31)条 随时随地看新闻

“豪夺寨桥村146公顷家地”,钱云会遗留下的一份投诉材料如是写道。

据本报获得的这份复印件称,2004年4月3日,浙能乐清(南岳)电厂、乐清市国土局及乐清市政府征地办相关负责人,先召唤寨桥村双委干部吴康银、钱传勇等10人到蒲岐镇人民政府开会,让他们签下没有文号的空头征地文件。

4月28日,村民发现被愚弄后请求上级查明真相,结果有130多村民不慎与警方产生冲突,其中72人被刑拘。包括钱云会在内的4人均被判刑。

这份投诉材料称,电厂方面伪造政府文件,“免费骗征强用了寨桥村146公顷(合2190亩,与官方说法差距巨大)的农用地”。为此,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钱云会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在2005年4月批复浙江乐清发电厂立项,一期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发电机组投资57亿,于2003年筹备建设。

2005年5月,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4.23亿元,实收资本 9.9亿,由浙江能源集团控股51%,中国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电力开发公司、华峰集团分别持有23%、10%、9%、7%的股份。

直到2007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才最终批复浙能乐清电厂工程。“电厂选址在南岳镇和蒲岐镇区域内,建设4台60万千瓦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工程动态总投资108亿元。”

随着电厂前期建设的强势推进,电厂与钱云会等当地居民开始发生利益冲突。电厂项目方案刚一落定,蒲岐镇便与各村商议需要村民迁除一座山头上的坟墓。公开报道中,这一事件由当地民警与村民商议,顺利和谐解决。

“电厂占用的土地大部分是我们的林场和滩涂。”多位村民回忆,涉及到寨桥村的土地共146公顷,打包价格3800万元,平均每亩17351.6——此处的“打包价”包括:征用耕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等。

而本报从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信息查询得知,蒲歧镇工业二类地价31.3万元/亩,商业一类地价122.7万元/亩、二类地价86.7万元/亩。

由于与村民的预期差距太大,大家拒绝签字卖地。

乐清土地乱象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更是地方财政的命根子。乐清亦然。

2005年7月至2007年,蒲岐镇工业园区曾遭西门街村村民多次打砸。他们认为,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存在少批多占、村安置留用地没有落实好等情况,而且原村干部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就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故村民强烈要求政府部门纠正错误,追究责任人。

西门街村委会主任臧传银向温州媒体表示,“土地问题已向上反映数年,政府不给我们解决,我们只好去堵路,我们也不想去破坏企业,村民们也是没有办法。”

“靠近寨桥的华一村、华三村,农村集体土地被1000元/亩强制买走,再按47万/亩的市场价格出售。”一位乐清人士向本报说,大多数农民无一技之长,离开土地无从生存。

“在浙能乐清电厂征地和进场施工时遇到部分村民的阻挠,我们正确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2008年1 月,当时的乐清市委书记撰文称,乐清属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当前既处在“发展黄金期”,又处在“矛盾凸显期”,2007年全市处理矛盾纠纷4501件,其中土地问题占总量的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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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是,钱在投诉和上访材料中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存在。

而你只是引用官方说法,是否有失偏颇呢?

实际占了多少地可以测出来,补了多少钱可以有账目可查,如果真要给大家个说法,应该很容易。

再看看新浪的报道,就知道你所引用的官方说法不靠谱了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110.728公顷(合1660.92亩,小于官方的3365.4亩,可见少批多占是客观存在的)

=================新浪报道==========================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12-29/011621722668.shtml

浙江乐清电厂在国土部批复前已完成征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01:16 第一财经日报

3800万与18亿

  3800万元“一揽子”安置补偿协议何来?

  乐清市国土局的一份材料显示,2004年4月8日,寨桥村与有关单位达成了总金额为3800万元的“一揽子”安置补偿意向:其中征收 213.806亩林地,合计补偿1026.2688万元;蒲岐镇政府与该村签订《浙能乐清电厂工程政策处理协议书》,有关政策处理费共计706.2312 万元;浙能乐清电厂筹建处与该村签订《租地协议》,对征用后剩余的297亩林地租用50年,共1113.75万元;浙能乐清电厂筹建处与该村签订《塘渣补偿协议书》予以塘渣补偿953.75万元。

  代表寨桥村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时任村支书钱传勇、村主任吴康营等8人。村民们提供的举报材料认为,签字的村“两委”干部和镇政府相互勾结,征地补偿协议有弊,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为此,钱云会等村民多次上访而被判刑。2005年5月,关押了11个月之久的钱云会在寨桥村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中,赢得2300余张选票,当选村主任。但钱云会没有停止上访步伐,甚至从浙江省转移到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中央部委。

  乐清市征地事务所所长卢韶华告诉记者,上述方案尚未被部分村民所接受,协调征地工作多次受阻,“村民的理由是补偿价格太低,我们充分尊重村民意见,专门召开了征地听证会。”

  记者掌握的乐清市政府多份材料显示,村民们提出的补偿金达18.94亿元,包括500多亩打水湾山补偿5亿元,滩涂围塘补偿4亿元,电厂两座码头使用深水港补偿5亿元,矿山资源补偿3.2亿元,有关树木补偿1.5亿元,400亩山地补偿0.24亿元。但采访中有村民否认这一说法。

  在卢韶华看来,乐清市征地事务所负责的213余亩的林地征收工作很到位,并在2005年6月30日以乐清市统一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支付征地款。他的解释是,当时的补偿标准只有3.2万元/亩,因为文件中有条适当增加原则,考虑到村民们的实际情况,提高到二级补偿标准,所以增加到4.8万元 /亩。

  《乐清日报》2005年10月的一则报道也称,从2003年10月开始,乐清市政府与蒲岐、南岳镇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前期征地补偿协商。“乐清市政府从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出发,对该项目征地上调1至2个区片等级,统一按二级区片综合价等级补偿。”

  记者掌握的一份材料显示,剩余的2773.7312万元加上其他政策处理相关费用合计2945.7832万元,蒲岐镇已经于2005年11月27日汇入寨桥村专用账户。

  蒲岐镇宣传官员钱向永则告诉记者,镇政府作了多次动员,但个别村干部思想上有疙瘩,未能将钱及时分配到村民手中。

  乐清市农业合作银行蒲岐支行行长胡纪生对本报证实,这笔钱仍在银行的两个账户里,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审计,但因为银行划账要村里开收据,寨桥村只确认了其中的一部分。

  先上车后买票

  这次征地的背景是,2003年8月,为缓解“电荒”问题,浙江省政府批准在乐清市南岳镇建设浙能乐清电厂,并要求在2003年11月15日前完成电厂征地、拆迁工作,具备“四通一平”全面进场施工条件。

  据此,浙江省政府(浙政【2005】68号)请示国务院,拟同意该项目用地127.9173公顷,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62.705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41.4151公顷,利用国有土地86.5012公顷。特报请国务院审批。

  落款2005年8月31日的国土资源部批复(国土资函【2005】821号)大部分同意了浙能乐清电厂项目的建设用地请求。

  卢韶华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批准项目用地110.728公顷,其中征地实施面积41.4151公顷,涉及蒲岐、南岳两镇的五个村庄,其余部分以划拨方式解决。

  但是,早在国土部批复征地请求之前的2004年4月8日,寨桥村的“一揽子”征地协议便已签订,土地款也在2005年6月30日支付完毕。

  事实上,工程早在2003年11月28日就举行了“四通一平”仪式,但在2004年2月停止了现场工作。直到2005年10月16日,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四通一平”才动工开山首爆,目前一、二期工程均已投产发电。

  本报记者昨日现场采访发现,浙能乐清电厂分厂区和生活区两部分。紧挨着温州市近年来大力打造的“乐清湾港区”。

  在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钱云会等村民甚至向国家发改委稽查办举报浙能乐清电厂非法占用土地问题。

  乐清市国土局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浙能乐清电厂涉访违法用地面积中有两块土地原属水域面积,分别为39.77公顷、42.71公顷。已于 2006年12月30日经浙江省政府批准了海域使用。2005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浙能乐清电厂项目调研核查确认,由于工程于2004年2月停止现场工作,电厂未违反执行国家电站项目核准(许可)审批的规定。

  对于浙能乐清电厂涉访违法用地中的另一块办公用房,土地面积1.1998公顷,建筑占地面积4269平方米,上述材料称,2005年6月20日,乐清市国土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05年10月15日由国土资源部批准作为浙能乐清电厂配套设施用地。

  显然,乐清市国土局认为浙能乐清电厂的土地审批手续已经全部合法。

  《乐清日报》上述报道也称,2005年8月31日国土资源部批复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建设用地后,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审批手续全部齐备,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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