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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 试论中国军屯发展的基本规律

军屯,是指军队在屯兵地域从事开垦耕作的社会活动。我国军屯自西汉问世以来,绵延两千余年,未曾终止,可谓历史久远。军屯被视为“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治国安邦之举措,它对发展经济,巩固国防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军屯的演进过程,总结其历史经验与教训,揭示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对于加强新时期我国国防后勤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军屯的溯源与基本特征

  (一) 军屯一词的溯源

军屯是军队屯田的简称。屯田一词最早出现于汉武帝(前140 - 前86年) 时期,大司农桑弘羊(前152 - 前60年) 及其他一些丞相和御史的奏疏之中。早期的历史记载中,只有“屯田”一词,而屯田本意是指军队在边境从事耕作。三国时期,曹魏屯田开始明确分为军屯和民屯,军屯以兵、民屯以民,两个系统,各不相同。北齐孝昭帝皇建年间(560年)中平刺史嵇晔将军队屯田称之为“营屯”, 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此境得以周赡,又以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老。”随着屯田的发展,军屯逐渐作为一个专用的概念从屯田中分离出来。北宋治平三年(1066年) ,史书中出现“兵屯”,即“屯田以兵屯得名,固以兵耕”,这是最接近军屯的术语。到明朝时期才正式出现了“军屯”一词,即“而军屯则以领之卫所”,从此军屯已成为专用术语被人们广泛使用。

(二) 军屯的基本特征

军屯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历史,长期的社会实践形成了军屯自身固有的本质特征,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屯田之根本所在。

军事性  军屯是服从于国防建设需要而建立的,因此,为军事斗争服务是军屯的本质属性。最早的屯田就是为防御外敌侵犯而设立的,历代军屯都是如此,军事性是首要的,可以说历代军屯都是为战而屯,备战而屯。

边疆性  军屯一般都设立在地广人稀,土地肥沃,少数民族聚集的边疆地区。内地军屯在历史上也曾出现,但也还是在战略要冲、边塞要害、交通关卡等军事要地。历史上全国范围的广泛军屯在明代曾经出现过。

自补性  军屯是为了解决军需补给困难而开展的。在古代近代,粮草是军队后勤保障的主要物资,也是军队后勤保障最繁重的任务,它直接影响军队生存和战斗力的发挥。军队为了能够持久作战,克敌制胜而实施军屯,以解决军队补给的困难,通过生产达到自补或自给的目的。

二、军屯的发展沿革及其历史作用

  (一) 军屯的发展沿革

我国军屯始于古代,发展高峰也在古代,到了近代逐渐萎缩,到了现代尤其是我军创建后才得以新的发展。总的来说,军屯的发展从整体上讲呈马鞍型走向。

西汉时期军屯  西汉自文帝时期(前179 - 前155年) 开始试办军屯。无事则耕,有警则战,适应了当时的军事斗争和社会生产力的需求,鉴于西汉军屯在军粮供应上的良好效益,后人对军屯进行了继承和发展。汉朝军屯的特点:驻守与开发边疆并行;实行戍边屯田和羌边屯田。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屯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屯有了极大的发展,尤其以曹魏时期发展最快。蜀国屯田规模相对较小。东吴屯田的组织、管理、分配方式与曹魏大致相同。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军屯史上低潮阶段。它是上不及汉末三国,下不及唐代。自北魏以至北齐、北周时的军屯,又有新的进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一时期军屯的特点:组织比较严密,曹魏军屯、民屯都有一套严密的管理机构;军屯分为军队屯田和军户屯田。

隋唐时期军屯  隋唐时期,军屯有了较大发展,不仅建立了军队屯田的制度,而且在中央和地方均设立了军屯的管理机构和官员。我国古代屯垦史上唐朝是仅次于明代的屯垦最盛时期。这一时期军屯的特点是:选择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区屯田;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因此,效益较好。

宋辽金元时期军屯  宋代屯田经历了一个不断主张和不断否定、不断建立和不断解体的过程。相对宋代,同期的金军屯规模要大得多。依据辽、金特殊的军事制度,军屯成为他们解决军队用粮的主要来源。元代屯田规模之大,分布地区之广,在中国军屯史上是不多见的。这一时期军屯的特点:规模大;出现了专业从事屯田的军队;注重对屯田的有效管理。

明代时期军屯  明代军屯,组织之严密,军事经济效益之显著,在中国屯田史上都达到高峰。当时通行的原则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建立严格的屯守比例和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明代将兵制与屯政合一;制定军士屯田则例,屯田赋税条例,屯田官军赏罚条例,使屯田走向制度化;屯田经济效益好,以明初军屯最为显著。

清代军屯   清前期的军屯,为解决驻防军队的用粮问题,清廷在边疆地区组织了军屯,为提高屯田效益,清政府还派专人到这些地方传授耕种技术。顺康年间在东南沿海和清廷对抗的郑成功也在潮惠一带实施军屯。郑成功的军屯对收复台湾和开发台湾西部经济都发挥了重大作用。这一时期军屯的特点:一是规模小。二是以固边防的目的明确。

清后期的军屯  鸦片战争以后,清代的屯田也开始全面走向崩溃,只有部分地区保留军屯。将清军中一部分老弱残兵裁减下来,拨给土地令其耕作,谓之裁兵分屯。

民国时期军屯  民国时期孙中山极力倡导发展屯垦事业,因而在东北、西北、华北地区也组织了一些屯垦,但规模有限,而军屯则更少,只有零星地区组织的生产自补。

社会主义时期军屯  新中国成立后,军屯最先始于新疆。1950年驻新疆部队11 万指战员就地屯垦,筑起了屯垦戍边的国防屏障。1955年铁道兵9个师的转业官兵在东北的密山、虎林、铙河境内,组建军垦农场。1958年全军大批复员军人到北大荒,建设军垦农场。1966年12个军区相继成立生产建设兵团。这些生产建设兵团在屯垦戍边、发展经济、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和促进各民族团结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誉为不穿军装、不发军饷、永不转业的戍边大军。1972年以后陆续移交地方。这一时期我军军屯的特点:一是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强国固边;二是发展规模过快,对军事战备工作有一定的冲击。

(二) 军屯的历史作用

军屯作为集作战与生产于一体的军事化社会活动,历经数千年而不衰,这与它无法替代的巩固国防,繁荣边疆经济和增强军队保障能力的历史作用是紧密相连的。

1 、屯田戍边,巩固国防  历代实施军屯,其目的虽然各有侧重,但首要的都是围绕巩固国防这一根本性军事战略决策,通过军屯辅助保障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首先是防范外敌,抵御侵略。其次是辅助攻防,夺取胜利。再次是充实边塞,发挥威慑作用。历代边疆,人烟稀少、经济落后,大片荒地无人耕种,实行军屯后扩大了耕地面积,增强了国家军事经济实力和国防力量,构成了对敌的威慑和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作用。

2 、繁荣经济,稳定边疆  边疆历来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相对内地来说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低下。广泛实施军屯后,使内地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得以传播和推广,从而促进了边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其一,开垦荒地,促进农业发展。汉代开发了大量的耕地,使昔日的不毛之地变成了“新关中”。宋末元初,由于战争破坏,中原腹地十室九空,元世祖忽必烈大力推行屯田政策,恢复和发展农业,使荒芜的土地重新得到利用,到了元代中期,开始复苏,重新出现了桑林蔽野的繁荣景象。其二,繁荣边疆,促进经济发展。元代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屯田,忽必烈调来大批内地汉人到蒙古地区屯田,把先进的农业技术带到蒙古,使蒙古人学会使用先进的农具、水稻种植、冶铁等,从而掌握了汉人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蒙古的经济发展。清朝时期,开发东北,军屯使满族学到了其他民族的生产技术,提高了塞外的生产力,改善了满人的文化和物质基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创了边疆农业的新时代,仅1957年至1966年10年间,就投资2393万元,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基础设施和教育事业。还无偿为各族农牧民代耕土地100多万亩,援建标准化良田800多万亩,有力地促进了新疆的经济建设,为建设边疆、繁荣边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增收节支,提高保障能力  军屯除了巩固国防,发展边疆经济和稳定社会的意义外,更为直接的目的是解决军队的粮草供应,减少内地长途运输而造成的极大浪费,以减轻国家和人民的经济负担,增强军队的后勤保障能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地取给,节省开支;二是增加收入,增加战争物资储备。

三、军屯发展的基本规律与经验教训

  (一) 军屯发展的基本规律

军屯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是在充满矛盾的运动中不断发展前进的。军屯与国家政权、军屯与军事战略、军屯与国家经济、军屯与国家提供的物质条件等等的矛盾始终贯穿于军屯的整个发展过程,从而也形成了军屯自身所固有的规律。

1 、政权力量强大则军屯兴,中央号令不畅则军屯衰  军屯的发展与国家的兴衰有着密切的内在的联系。国家兴起,必然需要大力加强军事与经济实力,因而大举实施军屯。反之,国家政局动荡,号令不畅,管理混乱,则军屯随之衰落。

2 、国家战争频繁时则军屯兴,国家承平日久则军屯衰  军屯是作为国家军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筹划的,国家连年战争,势必无法支付庞大的战争费用,迫使政府采取军屯政策。而相对和平稳定时期,军屯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走向衰亡。

3 、军粮筹措困难则军屯兴,粮食供应充足则军屯衰  军屯在职能上虽然有减轻国家经济负担的作用,但其最根本的职能却是筹措军粮保障军需。历史上凡是遇到军粮筹措困难时,国家必然要大兴军屯,以解决供给问题。

4 、军费保障紧张则军屯兴,军费保障宽裕则军屯衰  历代军屯与国家的军费保障有直接的联系。军费供应紧张,军屯发展就快,规模就大。以此来缓解供需矛盾突出、官兵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从而达到稳定军心,增强战斗力的目的。

(二) 军屯的历史经验

1 、实行军屯是历代治国安邦的基本国策  由于军屯关系到边防巩固、国家经济的繁荣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团结,这些特殊的功能决定了它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应该说,军屯也是国之大事。自汉迄今,军屯虽时兴时衰,但一直未完全终止。历代统治者均把军屯作为治国安帮的基本国策。《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中记载曹操论军屯为:“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隋灭陈以后,面临突厥和吐谷浑两个强大敌人,为配合军事行动,便在西北部边境大兴屯田,这不只是发展了生产,而是对巩固边防,维护中西交通的安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了唐代,军屯受到了国家高度的重视,除边疆从事军屯外,在今天陕西、甘肃、内蒙以至江淮一带都有军屯,使军屯得以发展,不仅“以益军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到了宋、明时期,军屯更为统治者治国安邦之要,军屯呈现出繁荣的景象。

2 、遵循生产规律,把握政策导向  军屯从广义上讲,应该属于国防建设的军事行为,狭义上讲又属于农业生产的经济行为。经济行为就应讲求经济效益,历代军屯的出发点虽各有侧重,但追求其最佳的经济效益则是一致的。因此,在军屯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循生产规律,把握政策导向,以调动各级屯田的积极性。首先,提供优惠的政策和必要物质条件。历代军屯所需之房屋、役畜、农具、种子等,一般均由国家供给,屯垦所得依较低的比例入官,在政策上给予免去第一年税收、发给一定的衣装、减免屯田赋税等优惠。隋唐以前的军屯,注重解决边防军粮及馈运,常免除租税。明代,开屯初免租税3 年,以后亩税1 斗。明惠帝建文四年(1402年)规定,每屯田1 份(50亩) ,交“正粮”12石,收储屯仓,归军士本人自用,即其全年的口粮;余粮12 石上交国家,供本卫官军俸粮。明仁宗洪熙、明英宗正统年间(1425 — 1449年) ,只征余粮6 石(每亩1斗2升)。其次,注重效益分成。历史上军屯的高潮时期—-明朝,实行的“屯田子粒”制度最为典型。屯田子粒即屯军分拨下屯,从事垦种,须把他所承种军屯份地的收获物上交官府(卫所屯仓),也就是贡纳。屯田子粒的征收是每屯地一份,征收一份子粒。份地有定数,子粒有定额,对效益分成作了详细的规定。军屯份地,历代标准因时因地不同,大致多则100亩,少亦20亩。旱地和边疆,给田较多;水田和内地,给田较少。明朝军屯之所以成为军屯最发达的时期,遵循生产规律,注重效益分成不能不说是一条成功的经验。再次,是择地屯田。选择较为丰饶的、条件较好的土地进行屯垦。汉治粟都尉桑弘羊等选择在轮台屯田时,正因为那里地广田美,水草丰茂,适种五谷,自然条件好。曹魏时邓艾选择淮河流域屯田积谷,除了军事的需要外,还因为那里“土下田良”,“水丰常收三倍于西”。第四,允许官兵就地安家落户。曹魏军屯允许现役士兵的子弟家属参与,孙吴军屯,也允许士兵和家属一起耕作。元代全家参与军屯的情况也是普遍存在,据统计,全国军屯中有28000余户,约86000余人,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

3 、建章立制是军屯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军屯得以发展,并取得良好军事和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因此,历代统治者在加强对军屯组织领导的基础上,还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制度。其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明太祖时期,为确保军屯取得成效,制定了军士屯田则例、屯田赋税条例和《样田》等三种法令,明确屯田子粒征收具体标准,使屯田走向制度化。其二,制定屯田耕作时间。由于军屯的地理位置和所种的农作物不同,唐代明确规定了耕作时间,即所谓“诸屯田役力各有工程数”。(《唐六典·上书·工部》) 唐玄宗诏书说,“屯官叙功,以岁丰凶为上下,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亩以供粮,方春令巡官巡行,谪作不时者”。其三,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唐朝屯田的管理系统是比较完备,建立了依据“所收斛斗等级为功优”的具体考评标准。北宋时期也建立了严格的屯田奖惩制度,对有功人员、官员给予职务提升,士兵给予物质奖励,对于管理不善者就地罢免。明朝也制定了《屯田赏罚例》,这些制度维护了屯田官兵的切身利益,激发了屯田官兵的积极性,保证了军屯健康有序发展。

(三) 军屯的历史教训

1 、规模过大,削弱部队战斗力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军屯是特殊时期、特殊地区的特殊行为,让数百万军人承担农业生产,大规模地开发荒地,必然过多地牵扯部队各级的精力,长此下去,官兵疏于操练,必然削弱部队的战斗力,甚至涣散斗志,如此则得不偿失,这也是历史上有些朝代军屯走向衰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疆进行的军垦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长期下去必然会重蹈历史的覆辙,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成立了生产建设兵团,尔后军垦部队又转隶属于农垦系统,使军垦事业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2 、利益驱动,与民争利  军屯具有军事和经济的双重属性,其经济性的一面,必然牵涉到利益分成。在利益驱使下,军屯的发展中也时常发生与民争利现象,影响了军队与百姓的关系,如:以贫瘠的土地换取百姓肥沃土地、侵占水利灌溉设施为己有、强占集贸市场。唐朝时期出现“邑人惧其暴,屯田惧其扰”,就是军屯侵占百姓良田,侵害百姓利益,引起百姓不满的真实写照。

3 、步入商海,造成腐败作风蔓延  军队经商必然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屯诞生之初,其目的非常单纯,就是为解决军粮供给,辅助巩固国防。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军屯的目的逐渐发生变异,致使规模越来越大,行业越来越多,特别是屯军步入商海后,造成腐败作风蔓延。清代八旗子弟的经商,近代北洋军阀部队的经商以及国民党军队的经商,无一例外的导致了军队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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