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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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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开发商侵权 (7)

这篇是第7篇,但是我把标题改了。老是“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就失去了每篇的焦点。

本篇就讲讲开发商侵权,究竟是什么概念。业主们大部分都把业委会看作一个代表自己的维权团体(指质量问题维权)。的确,业委会很多都是因维权而起,因维权而活动。但是我们在前面讲过了,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都不是针对维权来设计业委会的。业委会(实际上真正的物权是掌握在业主大会手里)是业主负责管理自己物权,特别是公共物权的。

这里边的概念区分很重要,但是本篇咱们转换一下,也看看维权方面吧。

比如hansens在跟帖里谈到他们那个小区,当初小白领们一哄而上,成立了业委会。那么究其针对的问题,看看,这么几条:

1、绿化不达标,几颗小树,和效果图实在是相差太远。

2、小区3个门只开了1个,承诺道路不合格。

3、售楼的时候,许诺的公建变成了开发商的产权,居然变成了办公楼

4、中水系统不可用。

5、延期交房,

6、另外就是什么窗户质量差、漏水、暖气装的不好之类的质量问题。不过这个楼是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大部分的墙都有20公分超级结实,坏处是,根本无法改墙。一些设计不合理的地方也无法修改。

一些是质量问题,比如4和6。5是延期交房,这个是铁板钉钉的违约,官司一打他就赔偿你。

1绿化不达标,这个是无法量化的,如果是绿化面积太小,就涉及到容积率了,那个就是大问题了,是近年来侵权的要点,也是两委今年彻查房产业的重点。关于这个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谈。但是容积率,可是大侵权。2老实说,门开太多了不好。开多了您小区就成了街道了,什么人都会从你那儿过。出租车要是堵了,都可能弯您那小区借个道绕。这个是擅改规划,属于侵权,其目的估计是省保安少看俩门。但是对业主是好处不一定坏。

这个3、售楼的时候,许诺的公建变成了开发商的产权,居然变成了办公楼。这个就是典型的开发商侵权的内容了。是明确侵占了业主的权益。不过我也看了,虽然物权法什么的出台了那么多法规,关于这点,呵呵呵,还是个模模糊糊的领域。明码的,就是这么几处建筑,是铁定归全体业主,即物业办公室,业委会办公室,还有就是门卫室。

估计今后会把居委会办公室明码归业主。不过,那玩意咱们不要。你一要了,居委会就铁定进来了。这个问题涉及到物权究竟有没有居委会说话的地方?这个问题就大了。老实说,按照物权法,连胡哥也无权来决定小区的物权,那得业主大会表决才行。业主大会表决了,就是闹上最高法院,那也得找业主大会说了算。一个居委会,跑小区里来,它的权限是什么?

再说了,办公室归业主了,还制定非得让居委会用,那交不交房租呢?这个房间的物业费谁交呢?像这样的问题,都是典型的物业权问题。呵呵,这个我现在成了专家了。

hansens那个小区的开发商,的确对业委会还行,侵权的重点它好处已经捞了,就是用业主的钱为自己盖了办公楼了。这个您还没太多的筹码跟他斗。无法可依。

为什么所有的开发商都用自己的物业来管,形成前期物业?主要的原因就是两条:一条是用自己的物业来面对质量投诉。这一条往往成为明面上的事儿。另一条,就是利用自己的物业,最后把能够侵占的公用设施面积都霸占了,那个,现在都是几万元一平米啊!想想就这么几千平米,就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资产啊。这个才是侵权的要点。

通宝推:hans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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