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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正当防卫的智力游戏 -- d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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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例子是在一篇关于正当防卫的博士论文上看的,当时觉得比较有意思,我就稍微扩展了一下,没有标准答案,作者当时也说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爱咋说咋说。
例子是这样的:
某天你出门,看门口蹲着一家伙正在抽烟,你走过去一看此人,这不是那谁谁谁么,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于是偷偷绕到后头,一棍子焖过去,将其击毙。问这算不算正当范围
关于这个那谁谁谁,有如下几种选择:
A.陈冠希(不用说了,肯定不属于正当范围)
B.以前认识一家伙,杀了人逃了。
C.正在通缉的杀人犯.
D.正在通缉的流窜作案的连环杀人犯
E.持枪作案,流窜作案的连环杀人犯,例如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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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的智力游戏
🙂这个肯定有标准答案啊... 糯米园子 字39 2009-06-02 04:19:25
🙂你这么说也对 1 doom 字237 2009-06-02 05:29:33
🙂厄...如果您这么说的话,看起来 糯米园子 字670 2009-06-02 05:54:39
🙂还要早 doom 字179 2009-06-02 06:04:26
🙂在一棍子干掉张君以后 行者孙 字300 2009-06-02 21:05:52
😄老兄电视剧看多了吧,呵呵 小河流水 字0 2009-06-02 23:01:22
🙂那么请问如何解释搏斗时出现在张君后脑的致命伤? 呆鹅 字0 2009-06-02 22: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