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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门斧: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 -- 班门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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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倍可亲网友的讨论

mm021

发表于 2007-10-18 16:05

那中国特色在哪里?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19 15:00

中国特色在哪里?

中央政府维持一党执政,国内稳定,强力对外。

地方省市推行民主选举,完善监督,为政清廉。

mm021

发表于 2007-10-19 15:17

全国人大(议会)说了算。

中央政府维持一党执政,国内稳定,强力对外。

之间,是不是会有必然矛盾?

mm021

发表于 2007-10-19 15:29

显然其中,地方民选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一党集权,权力基础是不一致的。

又如何能保证地方政府执行一党集权体系政策的呢?

如果执行不了,是不是会闹分裂,稳定又从何谈起呢?

你谈的这条路,我怎么看也象是俄罗斯的中央集权的联邦制(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干预要远大于美国的联邦制)。但俄罗斯的总统如果不是民选出来的,你觉得那个联邦制还有可能维持下去吗?

mm021

发表于 2007-10-19 15:33

准确得说,那应该叫党派立宪制。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1 14:37

你我之间反复谈前面已经论述过的东西也没用。

我简单地再描述一次:中央做中央的事,香港做香港的事。

有没有条文之外的小矛盾呢?有。有则商量解决,商量不成则人大释法。不断地完善法律、规则。

mm021

发表于 2007-10-21 15:28

前面是有说过,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

政权要稳定,首先就要做到政权的根基是有效可靠的,如果要象你所设想的分开论述,那就还必须是最终可统一的。这不是完善法律就可以解决的,而是要明确最终裁决者。

注:现在的香港政府不能算是民选的。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2 03:14

”那就还必须是最终可统一的“,现代人其实可以不理这个问题。中国人摸着石头过河,辉煌地完成了一次经济改革(还有不少缺陷),同样地,中国人也可以摸着石头过河,进行一次政治体制的改革。

”现在的香港政府不能算是民选的“,它依然是我们要前进的方向。

”现在的香港政府不能算是民选的“,它已经有足够的党派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Hanxin

发表于 2007-10-22 08:07

地方和中央被人为分割开来,那如果出现了矛盾,到底谁说了算?

QUOTE:

原帖由 班门斧 于 2007-10-18 14:12 发表

全国人大(议会)说了算。

全国人大(议会)的代表

由中央指派呢,

还是地方民选?

QUOTE:

原帖由 班门斧 于 2007-10-18 14:12 发表

维护中央集权,

统领军事外交,

稳定社会大局,

保证国家统一。

实行省市民主,

开放地方社团,

恢复言论自由,

杜绝基层腐败。

实行省市民主,开放地方社团,

恢复言论自由,杜绝基层腐败。

并不能杜绝腐败.

就算可以做到杜绝基层腐败。

高层腐败如何解决?

一个腐败的中央政府如何能够领导所有廉洁的基层政府?

QUOTE:

原帖由 班门斧 于 2007-10-18 14:12 发表

中央政府维持一党执政,国内稳定,强力对外。

地方省市推行民主选举,完善监督,为政清廉。

地方省市推行民主选举,是不是多党制度?

现在一党专制,政令还常常出不了中南海呢,

党如果不能取得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权,

她如何能够保证政令畅通无阻?

[quote]原帖由 班门斧 于 2007-10-18 14:12 发表

我简单地再描述一次:中央做中央的事,香港做香港的事。quote]

现在为什么能够保证,中央做中央的事,香港做香港的事?

那是因为香港是个特别行政区,有个特别法保护着,

难道上千个地方省市都要制定自己的特别法律不成?

班门弄斧要搞砸的.

说的难听一点,

专制不可能放弃独裁的权利,

就决定了次路不通.

退一步说,

就是可行的话,按照

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改之路走下去,

将是中国分裂,内战之路

灭亡危险之路!

[ 本帖最后由 Hanxin 于 2007-10-22 18:03 编辑 ]

zzyzx

发表于 2007-10-22 10:46

不是在走吗?二三十年了,慢慢走吧。

mm021

发表于 2007-10-22 14:57

权利根基没有统一,那么遇到矛盾最终只有你死我活的解决方法。因为谁都认为自己是最终裁决者。

你难道没有发现香港和中央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而现在的唯一策略就是拖延,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3 03:28

我不相信中央政府(联邦政府)与省市(州)之间就有那么大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美国和加拿大已经有活生生的蓝本给我们看。联邦和州省是可以各干各的,协调共处。

香港有什么不可以复制?派一个办事员开车过去,借那些法规文件回来,复印一下不就得了吗?问题是中央有没有这个政改的意愿。

mm021

发表于 2007-10-23 15:58

美国的法院可以裁决总统权力的归属。

你觉得中国有可能发生类似的事情吗?

Hanxin

发表于 2007-10-23 20:42

QUOTE:

原帖由 班门斧 于 2007-10-23 03:28 发表

我不相信中央政府(联邦政府)与省市(州)之间就有那么大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香港有什么不可以复制?派一个办事员开车过 ...

难道你忘记了,前上海的陈书记,

一直与胡温作对,直到江途穷势弱时,才撤职法办,

香港复制?也就是一个澳门而已,

与你期望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6 12:09

就目前的历史阶段来看,看不到在中国有“法院可以裁决总统权力的归属”的必要,讨论任何事情不要超越客观国情。

中国的国家领导和政府是在全国人大的最高领导之下工作的。(理论上如此,将来也应该如此)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6 12:18

复制香港,或复制澳门,在政治体制上说没有什么区别。本质都是在中央集权之下,在不违反既定国家法律及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地方省市的、对本地事务的立法、司法、行政分立,政治民主自由。

班门斧

发表于 2007-10-26 13:43

楼上一些网友提出不少问题,但我们没有必要在此过多地探讨一些枝节问题。我们的中心议题是中央集权、地方民主,我们目前不必考虑得面面俱到。最近二十年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方案政策就是年年大变月月修改,一点点地完善的。

关于中央与地方的责、权、利的划分问题。首先,在“中央做全国的事,省市做地方的事”的大原则下,以法规条文明确区分中央与省市的责权利,在不违反既定的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的条件下,省市在地方治理中实行立法、司法、行政分立,政治民主,言论自由。第二,遇到法规条文未能明确区分的情况,中央与地方商议解决。第三,商议不妥的,最后由全国人大(议会)进行释法或对法规进行修订补充。这样,全国人大(议会)就是最后的裁决。

这样,全国人大(议会)的组成就成为一个焦点问题了。

根据国际形势及中国的国情,在目前历史阶段,维护当前的执政党的全国领导地位是必要的,有利于稳定全国局势和维护国家统一,这是民主改革面临的实际问题。因此,可以规定全国执政党分配一个超过半数的席位(比如55%)。另外,人大代表的选拔也要避免目前西方国家的那种大呼隆竞选,那样表面上是大民主了,其实反而没有足够的代表性,席位都让那些“会来事儿、会说话的阶层”占去了。要规定一定比例的高级党政官员(他们对政府运作最了解),要规定一定比例的社会贤达知识精英(如政治理论家、经济学家、文学艺术大师、大学教授等等)这种人不一定是善于拉选票的人,但社会需要依靠这样的智囊团,还要规定各个社会阶层占一定的比例。总之一句话,要避免照搬目前西方国家的大呼隆、一个模子铸造、出产清一色政客的竞选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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