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秋末冬初

注册:2009-01-18 03:39:14
从七品上:朝散郎|翊麾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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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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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1 19:11:27分页 全看 树展
🙂你当然可以坚持 ↑0 ↓0
但还是那句:谁主张谁举证。 你主张有,就应该找出证据来让我们相信它。
2009-05-11 19:08:34分页 全看 树展
🙂困难或者不困难,并不能改变依法执法的精神 ↑1 ↓0
不然不困难的时候依法行事;困难的时候不依然行事,那归根到底还是对法律本身的践踏。 当然,[诛心]网友不一定是这个意思。 如果有困难,那也只能通过法律框架下的努力,把困难的事情变得不困难,最终得出证据,才能进行诉讼并最终落定。 ...
2009-05-11 19:05:01分页 全看 树展
🙂得了吧 ↑2 ↓0
搞有罪推定的话,苦的是广大百姓。比如说,暂住证-->昌平挖沙;强制收容,这些都是有罪推定这一“恶习”在我们这个社会的遗留。[COLOR=red]难道这些东西还不够让我们痛苦吗?![/COLOR] 还是那句话,今日我们对法律的漠视,就是明日我们对自身的侵害。 ...
2009-05-11 19:00:20分页 全看 树展
🙂这个是有罪推定。。。。。。 ↑2 ↓0
要是搞有罪推定的话...... 以下部分引用“部分引用”于维基百科—— [QUOTE]1948年12月10日,无罪推定原则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一联合国文件中被首次得以确认。该宣言第11条(一)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 ...
2009-05-11 18:58:36分页 全看 树展
🙂目前媒体上登出的并没有,另则 ↑3 ↓0
另则,单方面口供依然是不足为证的——不是说没有用,而是说不能确立“飙车”这一主张。就好比说在命案中,你单方面坚持说是自己杀了人,但如果没有其他足够有力的证据的话,依然是不能采信的一样。 其实,有希望的应该是现场录像、撞机痕迹以及撞击轨迹等现场证据的科学分析。 ...
2009-05-11 18:49:02分页 全看 树展
🙂你当然可以雇请律师如此进行诉讼 ↑2 ↓0
但是庭审抗辩是无法根据你的“你找不出来证据说不是飚车”来得出你想要的结论的。 不然所有的超速驾驶都成了“飙车罪”,他们都找不到证据说自己不是飙车。 归根到底,主张者举证。 ...
2009-05-11 18:45:57分页 全看 树展
🙂两个方面 ↑4 ↓0
第一,是否飙车,目前还只能是一个猜测,而未有确切定论,还需要大量证据来证明。 比如说,到底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如果证明,有何证据。 如果超速,到底只是个人的超速行驶,还是多人的飙车追逐,还是单人的飙速度?还是单纯是日常行驶中超速了? 第二,如果的确是飙车,目前在法律上尚无关于飙车的 ...
2009-05-11 14:18:07分页 全看 树展
🙂del ↑0 ↓0
del
2009-05-11 13:57:24分页 全看 树展
🙂没种就别来 ↑1 ↓0
你一没种认错,二没种找证据跟我对磕,还粘着我发文做甚? 除了你这位美德网友之外,我见过的黏糊的物品,无外乎501胶水、狗屎、蜗牛、鼻涕之类。
2009-05-11 13:35:59分页 全看 树展
🙂你还越来越起劲了 ↑4 ↓0
重庆老牛兄的事情,我是错了 所以之后对于重庆老牛兄的反讥,我也认祟了。 而你现在呢?打算怎样? 这腔调——“就说你是马甲,就不说你是哪个id的马甲”,你就一甩不掉的某类事物的水准。 ...
2009-05-11 09:49:04分页 全看 树展
🙂真是扭捏啊 ↑1 ↓16
爷的主页,爷爱说啥就说啥,用不着向老佛爷汇报。 再说一次,熟归熟,你说我是马甲,爷一样cei你。 你要么找出证据来,说爷是那个ID的马甲,爷立马杀主ID。你要是找不出来,你把你自个的主ID也杀了如何?咱就从现在开始点24小时。谁也别认祟。 别一天到晚攒点大字报来恶心人,这一套 ...
2009-05-11 08:29:11分页 全看 树展
🙂别扭来扭去躲着不接招,又跟块烂口香糖粘着别人吧 ↑0 ↓16
带把的爷们没这样玩法的吧?
2009-05-11 06:52:25分页 全看 树展
🙂1天之内找得出我是马甲的证据我给你磕100个响头,找不出 ↑2 ↓0
找不出你给我磕3个响头就行。 如果没种,就少来喷了。
2009-05-11 05:51:02分页 全看 树展
🙂好多花啊 ↑0 ↓0
我一直觉得,送花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何不搞个实名制呢?
2009-05-03 16:06:35分页 全看 树展
🙂以温厚纯良的姿态刺激事态发展,把争论刺激成为斗争,这是 ↑13 ↓16
以温厚纯良的姿态刺激事态发展,把争论刺激成为斗争,这是酒某人的一贯作风啊。 可惜的是,自西西河历史中,大凡有酒某人大举“和平中正”大旗的,不少最后都是缸崩水泻,以有人出走结束的。酒某人的“和平中正”只不过是自己的和平中正;是以自己的“和平中正”来打击别人的手法而已。 说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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