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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辛普森的“认罪”和默多克的“救赎”~ -- 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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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辛普森的“认罪”和默多克的“救赎”~

辛普森的“认罪”和默多克的“救赎”

文/吕克

看在350万美元份上,美国前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在案发的11年后终于在新书中“认罪”。在这本《如果我做了》的自传中,辛普森用“假想”的方式细致描写了如何杀死自己前妻及她的男友,“从陪同自己到前妻住所的一位朋友手中夺过一把刀……不久后发现自己沾满鲜血,面前躺着前妻和她男友的尸体……”。就这样,这个美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案件再次轰动全美,辛普森这一“令人恶心”的邪恶行径使公众和遇害者的亲属极大愤慨。在美国公众看来,暴戾富有的辛普森用这种傲慢的方式挑战嘲弄社会的道德法律底线,并且从中获的经济利益,是不可接受的。

   终于,11月20日,在这个重磅炸弹引爆前,传媒大亨新闻集团的默多克不堪舆论的重压,打破沉默宣布取消自己旗下福克斯广播网的辛普森访谈节目,而新闻集团也不会发行辛普森《如果我做了》一书。“我和公司高层完全赞成公众的观点,这的确是欠缺考虑的计划。这些计划给辛普森案受害者家属带来了悲痛,新闻集团在此表示抱歉。”在可以预见的巨大收益和美国公众的道德观尖锐冲突中默多克理性的选择了社会正义。在体制内,默多克的用自己的方式形式上结束了这场白热化的轩然大波,但是这个事件给美国公众带来的思考和反省可能会继续敏感发醇。

在矛盾发生时,往往最重要的是妥协的精神。11年前,加利福利亚最高法院陪审团的宣判使辛普森成功“越狱”,公众和遇害者亲属虽然猜疑和愤怒,也大都接受了荒诞的事实。认同司法判决,是美国公众共同认可的契约。但无论怎样,道德底线的突破是不可以容忍的,善与恶的基本价值观的取舍是共同的,也许宽容,妥协,谦卑只是社会正义的实现方式之一。在制度的设计上司法的天平只讲求证据,但勿容置疑,对公平与正义合理判断的准则是最重要的民心。

大众媒体如何在经济利益,司法程序与社会正义多方面的博弈碰撞中取舍?如何反映公众意志中最纯粹的公正价值观?如何不使善与恶的基本判断沉沦?在这个极端的个案中,默多克这个也许是被迫的选择留给我们审视美国司法程序与社会公道及人性的不同层面、不同视角的思考持久而深远。也许默多克的检讨救赎也是美国社会弥合裂痕,自我补血,纠正完善,体现正义的表现方式之一。也许在这一刻,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

关键词(Tags): #辛普森元宝推荐:海天,宁子,
家园 O.J.宣判时的盛况只有登月和JFK出殡可以媲美

那时候INTERNET刚刚开始兴起,偶们中断上课连到一个FORUM里边去,只见骂声一片,很多人发牢骚说这下加州的男人们可以随心所欲的干掉自己老婆了.电视上看,黑白混杂的人群中,白人或面无表情,或耸肩摇头,黑人一律或握拳挥手,或喜形于色,对比非常明显.

宣判前和房东老头谈起此事.他摇摇头,说O.J.肯定判无罪.无他,当时O.J.案在美国引起的黑白对立迫使陪审团的很大一部分是由黑人担任(比例记不得了),其实只要有一个黑人,O.J.就没事.

果然.

家园 和一个,“警方同意高莺莺之父精斑复核申请”

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在良知和正义面前,中国的司法制度再次面对考验...

家园 李昌钰在其中扮演的什么角色?

前几天李昌钰接受CCTV采访,也提到了辛普森出书的事。李昌钰自然要为自己,也为辛普森辩护。

还有李昌钰在CSB两颗子弹调查中的作为,其人的“客观”“公正”性几分真几分假?

家园 【原创】致吕克和苹果——辛普森真的有罪么?

【原创】致吕克和苹果——辛普森真的有罪么?

看了西西河好久了,为了这个帖子,忍不住注册了账号灌点水。没想到在西西河发帖竟然这么麻烦,等验证等了N久,晕死了~

当初辛普森“杀妻”案轰动全球,曾经在高速公路上还上演了一场“极品飞车”的追逐大战。不过最后,辛普森还是被无罪释放。

在上大学的时候,偶的英语老师还在课堂上做出评论,说在辛普森之所以能够脱罪,只是因为他有钱。但是在看了《哈佛辩护》之后,发现事情完全不是那样子的。(已经过去3、4年了,能记住的不多,而且这套书已经在淘宝上卖掉了,不能再查阅了,后悔ing)

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是因为证据不足,也许与种族有关,但绝不是决定因素,就算辛普森是个白人、亚裔,他一样会被判无罪。

当然,律师和证人也帮了很多忙,但是警察在取证上的多于随意、盲目自大和检察官的无能(从某种角度上看,说是无耻也是可以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辛普森。华人神探李昌钰就曾出庭为辛普森作证,将检方证人提出的证据从科学的角度逐一驳倒,成为促成无罪判决的一个关键人物。

检方最为愚蠢的行为是在法庭上,检察官拿出一个现场发现的手套,坚持说这是辛普森行凶时所佩戴的,而且还要求辛普森当庭佩戴这个手套。当检察官得意洋洋的看着辛普森往他挖的坑里跳的时候,他的笑容僵住了,因为他发现跳进坑里的不是辛普森,是他自己——那个手套太小了,辛普森根本戴不进去!

还有其它,比如在车上发现的血迹,检方说是辛普森的,但检验结果却不是。诸如此类的很多很多。

辛普森是无罪的,这个结果很多人不能够接受,但却是正确的结果,要知道,大众并不是理性的,辛普森事件就是大众盲从心理的一个典型。

从法律角度讲,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那其就是无罪的。而看吕克的文章,似乎认为辛普森杀妻是铁打的事实,而苹果的回复则认为辛普森之所以被判无罪只是因为陪审团里面有黑人。呵呵,辛普森事件确实引出了一个种族问题,但不是审判结果,而是公众对审判结果的观点与看法。可笑的是,部分在美国地位不如黑人的亚裔,竟然也美滋滋的给白人兄弟们填坑~

关键词(Tags): #公正#法律#辩护#种族#辛普森
家园 李昌钰作为检验专家出庭作证对检方的证据进行技术分析

李昌钰作为检验专家出庭作证对检方的证据进行技术分析。他本人并没有参与检验工作。

没有看过李昌钰的回忆录,不过部分细节可以在《哈佛辩护》这套书中看到。可惜这套书被我卖掉了,5555555~

检方的很多证据看似能够证明辛普森在凶案现场,但是经不起推敲。比如在地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毛发,但是那所房子辛普森也曾经住过,检方不能够证明毛发是案发时留下的。诸如此类。

另外警察在搜集证据的时候很多操作不合规范,使证据失去有效性。

至于陈水扁案,李昌钰所作的也是一样的工作——对证据进行技术分析,不过这次有了一些采集的工作。得出的结论是,陈水扁枪击案不是政治谋杀,这个结论应该是符合大陆同胞和蓝营的期望和预想的。不知道孔老大所言何意呢?

关键词(Tags): #李昌钰
家园 辛普森在民事案件中失败了

因为民事案件对证据的标准低。不过他的养老金和住房受保护,实际没有付什么钱。

家园 关于这场世纪审判,

为什么法律的判定和大多数公众的感觉和看法会差异那么大,我认为还是林达在他们那篇著名的《走近美国》的文章中说得很透彻。站在法律的角度,我赞同判O.J.无罪,因为检方的证据链存在致命的缺陷;从个人的角度,我相信O.J.是杀人凶手,只是狗屎运太好了一点,我是赞同这次美国民众的反应的,这不是什么给白人提鞋的问题。

一句话概括,这场审判的本质不是什么种族问题(虽然它是影响因素之一),而是我们要什么样的司法审判制度的问题。

另外,照我理解,LZ是站在个人角度,而不是法官的角度来谈这个事情的。

家园 民事诉讼,诉的是什么?

按照美国的法律,在刑事诉讼时已经判决辛普森无罪了,那么尼科尔的父母就不能以“辛普森是凶手”这一前提起诉辛普森。我估计也就是遗产之类的,请对此诉讼了解的朋友告知。

家园 我只是就吕克和苹果帖子的内容讨论而已

就事论事嘛。既然你把范围扯大,那我还是建议你先看完关于辛普森庭审细节的连载。

家园 民事诉讼诉的同样是“辛普森是凶手”,

同刑事诉讼差别在于,

刑事诉讼要求证明“辛普森肯定是凶手”(除他之外不可能会是其他人),原告是检查官代表的xx州人民,要求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一旦指控成立,辛普森将丧失自由甚至生命。

民事诉讼要求证明“辛普森极有可能是凶手”(或许除他之外还有可能是其他人,但他是可能性最大的),原告是死者亲属,只要求陪审团多数同意,一旦败诉,辛普森将赔偿原告所要求的赔偿。

家园 了解了。

李昌钰没有接受民事诉讼的聘请,因为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被检方折腾得够呛,耽误了很多自己的工作。他太忙了。

家园 我的理解和你的不太一样

民事诉讼的是“辛普森对前妻之死负有责任”,而且民事案件不存在着偏向被告的情况。

我觉得刑事输和民事赢都体现了向钱看的准则。

对于刑事案件,输赢和警察以及检察官的钱包没什么关系,但是和辩护律师的钱包关系重大,所以检方会有那么多的低级错误。

反过来到了民事案件,原告律师就像是看到肥羊的恶狼,决不会轻易放过任何机会。

家园 反对你的唯金钱论。影响重大的刑案,检方声誉也要积累的!

美国检察官,积累声望,是职业生涯很重要的。

家园 李昌钰:当时的侦探最近来见我,就是写了一本书,他重新调查

李昌钰:当时的侦探最近来见我,就是写了一本书,他重新调查了这个案件,因为辛普森案件发生是十年之前,他花了十年的时间,他是洛杉矶的高级警探,他说当时发生这个事情,他也是以为他有罪,但是后来他发现很多的反证据。第一个,他发现为什么辛普森这么紧张,同时看到他儿子,一把就把儿子推开,又找了一个律师保护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就是他前妻的儿子。他前妻的儿子说跟他无关,他晚上十点半下班,就到他女朋友家里,整夜在那里,他女朋友也说是十点半就到了我家里来了,但是现在他们不是男女朋友了。当然,他的证词也就变了,为什么人证不可靠?就是常常可以变更的。物证,当时他说有一个在美国做工的都有一个卡片,有上班、下班,他说是打进去的,最终这个探员找到这个卡以后,发现是用铅笔补进去的,因为他这个儿子在餐馆做二厨,是九点钟就离开了。这个和这个案件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在现场我们发现了两个鞋印,两种鞋印在现场很明显告诉我们是两个人,手套是辛普森戴不下去,就是他儿子的,那个帽子,辛普森也从来没有戴过这个帽子,侦探找出多张照片说他的儿子戴这个帽子。同时法医说身上的刀口,一个人是8刀,一个人是27刀,是两种不同的刀,你想想一个凶手在一个现场拿两把刀要杀两个人,这个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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