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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日外交战】日人揭露受日外交部指使行动、被捕无助 -- 你克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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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中日外交战】日人揭露受日外交部指使行动、被捕无助

翻译一篇日本右翼代表性报纸《产经新闻》今天的报道

日本男性残留孤儿二代在中国服刑七年 指称“受日本外交部指派收集情报被抓”

一日本男性于1996年在中国“因窃取国家机密”被捕,判刑七年。直到2003年都在北京的监狱里服刑。此男子近日接受日本《产经新闻》的采访,称“我是被日本外交部职员指使去收集情报的,他们还保证说如果为此被捕、可以通过外交渠道营救我,但事实上根本没有得到帮助。后来服刑完毕我回到日本,日本外交部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如果此男子的证词不假的话,可以说这种利用民间个人进行秘密谍报收集的活动、已经超越了外交活动允许的范围了。再加上没有履行保护日本人的责任,与上次上海总领馆官员自杀事件一样、日本外交部在谍报活动方面的处理更值得深究了。

服刑的这个男子是现在家住东京都内的公司老板源博文,现年四十岁。他是1991年与具有日本在华残留孤儿身份的母亲以及亲属一起回归日本的。现在从事在东京都内发行信息类报纸的工作。据产经新闻调查到的中国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博文于199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非法获取中国保密资料的嫌疑所逮捕;次年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获刑有期徒刑八年。他的同伙(中国公务员数人)也同罪获刑五至七年不等。

判决书说,原博文非法获取了新华社内部发行的《经济决策信息》、《内部参考》、《国际内参》及《内部参考音像版》的拷贝磁带等机密资料。

据原博文称,他最初与日本外交部国际情报局的专职官员接上头是在1994年。最初仅局限于观点交流的层次,但后来对方要求他提供情报。因此他利用出差去中国的机会在中国境内收集情报。并将资料交给日本外交部官员,前后多达十余次。并每次从日本外交部那里获取十万日元至二十万日元不等的酬谢。

此间,原博文因惧怕被中国当局抓获,希望日本外交部能够让他停手不干,但日本外交部官员对他说“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的”、“就算不小心被中国逮捕了、我们也会通过外交渠道营救你的”,说服他继续从事谍报工作。

但原博文事实上被逮捕、坐牢后,日本驻北京大使馆馆员只在探监时来看过他。

原博文服刑期满之后返回日本,终于找到了当年的日本外交部相关人员,却得到“这事儿已经过去了”、“你要是生活有困难、可以去申请生活救济嘛”这样的搪塞。

原博文现在重新开了一家公司、出版信息类报纸,主要提供与中国进行贸易的商业咨询。

而时隔被中方释放回日本三年之久的此时接受采访,原博文说是听到上海总领馆的电信官自杀事件,表示“日本外交官连累我被逮捕、却不负责任地把我甩到一边了。这样的事又被日本外交部尘封。上海发生的事件我觉得与我的遭遇从本质上来看是一样的!”

对于此事,产经新闻二月二十日致电日本外交部采访,日本外交部返回的书面回答称——“我们不对特定的个人及相关的事件进行回答。我们对日本外交部所从事的情报收集活动也受命不做评述。”

·不承担责任、加以保护才是大前提

日本公安调查厅元调查第二部部长菅沼光弘说:

真正的机密情报并不是公开情报,要加以收集,靠不是谍报机关的日本外交部来进行是不可能的。外交官们没有受过这方面专业的训练和教育。这些外交官,如此驱使老百姓去搞来的情报也没有太大价值。这次的事件证词如果是事实的话,对老百姓做出“要是被捕了我们会营救你”这样的保证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说是“为了国家的利益”、结果却毫不帮忙,肯定让卖命的人感到是国家出卖了他们。对谍报机构来说、保护为他们卖命的人、才是至关重要的。

现在舆论都在谈谍报机构,要是仅仅分析那些公开的信息,就用不着谍报机构了。谍报机构的使命是获取对方不想让你知道的秘密信息,同时还要防备对手的反谍报工作。

就像上海总领馆电信官自杀事件那样,各国大使馆的电信官一般都不是外交系统的官员、而是谍报机构的人。居然能让这样的电信官一个人跑到中国的卡拉OK去、在别的国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这样看来,日本外交部无论是在情报收集、还是在防护方面都一无可取之处,日本外交部已经腐烂到家了。如何重建才是火烧眉毛的头等大事。

另外补充两则我方当年判原博文的资料

黑龙江“博文投资咨询公司”日本间谍窃密案

原博文,黑龙江佳木斯市人,1991年加入了日本国籍,为日本株式会社《日中经济新闻社》社长。

1995年以来,原博文以合资办公司的名义,在北京、杭州、福州等地设立了咨询公司,以此为掩护,大量收集、刺探我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情报。

原博文为达到长期、持续窃取我国家秘密的目的,通过各种渠道结交、收买新闻界和重要涉密部门的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他结识无业人员李西林,并任命他为“博闻(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代表。1995年11月,受原的委托,李西林先后从某新闻单位骗购出《经济决策信息》等机密、秘密级刊物24本,从某单位音像中心“借出”《内部参考音像版》6盘进行复制后,提供给原博文。李西林还为原博文订阅了大量机密级、秘密级内部刊物,并收集制作了大量带有秘密内容的录像带和计算机软盘。为此,李西林获得了大量的金钱。

某新闻社干部王守荣先后将机密级《内部参考》5份、《国际内参》5份、参考清样6份,提供给原博文,从中获取酬金。

1996年6月29日,原博文携带大量机密级材料、录音带及计算机软盘离境时人赃俱获。

1996年11月,原博文犯为境外机构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驱逐出境;李西林犯为境外人员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王守荣犯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日本间谍窃密案

  1996年6月29日上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在北京海关的密切配合下,在机场对即将乘飞机返回日本的原博文的物品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秘密级文字材料2份、机密级录像带2盘、存储机密材料的软盘14张,以及大量我内部资料。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将原博文拘留审查。随后,另两名涉案人李西林、王守荣也被抓获,在其藏身处起获了秘密级文件、材料117份、机密级录像带6盘,以及大量我内部材料。

  原博文,男,1965年出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其母系日本侵华战争后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妇女。1991年原博文随父亲去日本定居并加入日本国籍。案发时为日本株式会社《日中经济新闻》社社长。

  李西林,男,1964年出生,天津市静海县人。1988年赴日本留学,1995年回国后经人介绍与原博文相识,受其委托在北京筹建“日本独资博闻(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筹备处首席代表。

  王守荣,男,1946年出生,吉林省梨树县人,某通讯社参编部日文编译室副主任。

  通过对原博文、李西林、王守荣的审讯以及大量艰苦细致的查证工作,查明此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窃取我国家秘密的重大案件。主要案犯原博文为达到长期、持续地窃取我国家秘密的目的,通过各种渠道结交、收买新闻和机要重要部门人员,并在京筹建“日本独资博闻(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活动据点,专门从事情报搜集、传递工作。

原博文自踏上中国土地的那一天起,就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使命。为了完成特殊任务,他在北京到处奔波,网罗关系、搜集情报。1995年4月,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李西林。经过一段时间的拉拢和考察后,他觉得李西林已经成熟,可以利用了,便指使李西林为其搜集未公开的资料,并向李西林做了两条保证:一是不能公开的资料不在原博文办的《日中经济新闻》上刊登;二是如果出了问题绝不出卖李西林。于是,自1995年9月起李西林便开始为原博文提供资料,原博文每月给李西林2000-一3000元人民币作这酬劳,其他额外费用,原博文也都给报销,1995年底,原博文还专门给李西林2.7万元人民币,让其设法订阅1996年度某通讯社内部材料。为了便于李西林的活动,原博文还委托李西林在北京筹建“日本独资博闻(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注册),并任公司首席代表。

  后来,李西林按照原博文的授意,通过在日本留学时相识的郭某,结识了某通讯信息中心营销部经理关某。李西林谎称刚从日本回来,开办“博闻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是社科院的下属公司,想订阅某通讯社的资料。并表示对一些“重要材料”可以花钱买。李还许诺将来可以分给关某一些技术股,并宴请了关某全家。关某金钱的利诱下,很快就为李西林办理了订阅1996年度的《经济决策信息》(机密级)、《国内内部信息》、《海外内部信息(秘密级)等4种内部刊物的手续,还向李提供了《中外轻工信息》、《中外家用电器信息》、《中外纺织服装信息》等18种内部资料。此外,李西林还在某社科院定阅了机密级刊物《台湾研究》。

  1996年6月,李西林找关某要求提供《国际参考》和《内部参考》等资料。关某觉得不好办,就给引见了某通讯社录像中心的李某。李西林从李某处借走了6盘《内部参考》录像带,并交给原博文,原博文观看后要求李西林为其复制。为了方便复印、复制我内部资料,原博文还专门为李西林家购置了高级传真机、复印机、录像机、软盘等设备器材。此后,李西林搜集到的我内部资料,对无密级的,一般是通过邮政快递或传真方式给原博文,或在原博文来京时交其带走;对标有密级的材料,则先复印,并用传真机输入软盘,然后再由原博文带出境。李西林前后交给原博文约50张软盘,为此,他获得了大量的金钱。

原博文与王守荣是1992年秋天在日本东京一个欢迎酒会上认识的。原博文当时是《日中归国者报》的记者,曾为王守荣在东京的采访工作提供过帮助。两年后,原博文来北京找到王守荣,说此次来中国的主要目的是做生意,要王守荣帮助寻找国内合作伙伴。王守荣对此未加拒绝,但也没有帮上忙。1995年,原博文再次来北京与王守荣见面时,声称自己是“日中经济新闻社社长”,办了一份名为《日中经济新闻》的报纸,希望王守荣能给他撰稿并出些主意。还向王守荣问及中国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一些问题。王守荣表示自己不懂经济,写不了稿。

  1996年1月,原博文请王守荣吃饭时,提出想看看某通讯社编发的内部刊物,“你想法给我搞几本,我看看就还你。”王守荣听了未置可否,只谈了一些政治方面的情况。

  同年6月,原博文从日本回到北京,立刻打电话约王守荣见面,并于次日晚在饭店请王守荣吃饭。席间,原博文以扩大所办报纸发行量为由,再次向王守荣提出借阅某通讯社内部刊物的请求,并许诺将来请王守荣做其所办报纸的顾问,还可以帮助王守荣正在学习经贸日语的儿子办理赴日留学的手续。王守荣对此仍未答复。第二天晚上,原博文向王守荣家打电话说:“我要走了,你能不能来看我?我求你的事怎么样了?能不能办?”王守荣回答:“好吧。我看看你。”临赴约时去办公室拿了《国内参考》(机密级)、《内部参考》(机密级)、《世界形势研究》等三种刊物各两份,装入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里,当面交给原博文,并与原博文约好归还的时间和地点。次日中午12点左右,原博文如约把材料还给王守荣。并对王守来说,除《世界形势研究》外,《国内参考》和《内部参考》他都看了,觉得有些过时了。接着说因办理公司事务,暂时不回日本,要王守荣提供更新的材料。

  几天后,原博文又打电话约王守荣见面。王守荣立刻到办公室拿了新出的《国际内参》及《内部参考》各两份,装进一信封里,到饭店把材料交给了原博文。原博文拿到材料欣喜若狂,满口答应第二天保证将材料如数归还。后来,原博文又提出希望能看到王守荣本人写的东西。王守荣表示自己写不了,但可以给原博文拿两份别人写的东西。并于几天后在原博文的汽车上交给原博文几份《参考清样》的复印件。

  在审讯时王守荣交代说,他共向原博文提供过两次《参考清样》的复印件,均没有要求原博文退还。说到他为原博文提供材料的原因,他说一是原博文在日本帮助过他的忙;二是原博文说要请他当报社的顾问;三是原博文说可以为他儿子办理赴日留学手续。

  原博文、李西林、王守荣窃取我国家秘密,触犯了我国法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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