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讨论】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 -- 真理
- 投票信息
单选,参与 45 / 0
据@四川观察 2月28日消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他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据了解,他的这个呼吁,是从2008年他担任人大代表后,一直呼吁到现在。
流氓罪已经取消了,再取消寻衅滋事罪,对平民百姓更没有好处。
朱征夫,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湖北荆州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43] ,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法律界总喜欢搞这些事情,实际上是保护坏人,他们侵犯他人,更有意愿出钱找律师。取消寻衅滋事罪才是侵蚀着法律的根基。
实际上他是想寻求类似美国那样的律师地位和收入。
一网民在自己的某音账号上传视频中带有“前两天跟一个回民吃了个猪尾巴……回民能吃猪尾巴”,处罚机关认为该视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给了她十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算谁欺负谁呢?
类似的,有人因为冤假错案被判死刑,然后要求为了避免冤假错案被判死刑,就要求取消死刑。
普通老百姓是不希望取消死刑的。
另外搞个全民公投吧。😁
寻衅滋事罪的问题就在于其模糊不清,实际起到了鼓励邪恶,打压主体民族、迫害无产阶级和大多数人民群众的作用。
这些人还会把握一些尺度。如果没有一些兜底条款,真的很难量刑。就像很多人诟病的非法经营罪。
法律是用来伸张正义的,不是用来办糊涂案的。
步XX做这个视频主观上应该是为了博取眼球流量。如果她觉得有问题,该复议复议,该行政诉讼就诉讼。就该搞大了,让大家都看看存在什么问题,或许就会成为解决一些问题的契机。
一个傻乎乎的小女生说句话就被抓,你看那上高速拦运狗车的、不让人吃猪肉的绿绿、上街拿白纸的从来就没有屁事。
这个法律起伏的就是你一般人。
不过,人大政协不说人事,成天无关痛痒也不奇怪啊。
都是什么提案,一个个也好意思现眼?这种代表留着过年?
继上市公司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士科技)多名工人因参与组建工会被公司保安和警方多次殴打后,在7月27日,有共计30人的工人和声援人员被拘。此后多次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要求放入的15名声援团成员也在7月30日被警方带走。
这个罪对无产阶级有利。
朝阳群众好。
明确使用边界,而不是取消寻衅滋事罪。检察院法院也认真把关。
寻衅滋事作为著名的口袋罪,要的就是不精准,让公安人员随意执法使用。你要“明确边界”,就是要求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