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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16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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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觉得叔向从见识上来讲只是纸上谈兵的人,

没有舞台让他锻炼。

家园 百度之后,叔向说得还是对的

不对也不至于放入左传嘛

子干无非是因人成事,如果他真的“得民”或者有高人帮忙也不至于自杀。弃疾年龄小却掌握军事力量,枪杆子里出政权没啥可非议的。能用计逼死俩哥哥,自己手上不沾血也够阴的

熊弃疾:告胜为败,惊死二兄

连载:历史的心智 作者:冯立鳌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楚灵王曾亲率大军伐徐,他驻扎于乾豀(今安徽亳县东南),逾年不归。灵王的三个弟弟子干、子皙和弃疾乘灵王久离国都之机纠合力量,杀入国都,处死守国的太子,夺取了政权。他们立子干为王,子皙任令尹(最高行政长官),弃疾任司马(最高军事长官)

....

子干为王后,向灵王手下的士兵传达了“先归者恢复其爵禄田屋,后归者受劓刑、遭流放”的王令,弃疾率大军赴乾豀迎战灵王时,灵王的军队已瓦解殆尽,弃疾几乎兵不血刃就解决了灵王的势力。为了回过头来收拾子干、子皙,弃疾采取了以胜告败的计策。他派人连续向国中报告战败的消息,郢都城中一夜数惊,人们都以为灵王军队取胜后会马上杀回,万分恐慌。灵王是一个极为狠毒残暴的君主,子干、子皙料难得到灵王饶恕,吓得六神无主。这时,弃疾手下之将曼成然自外跑回,对子干二人讲:“楚王马上就要进城了,他要讨伐你们的擅立之罪,你们应早作打算,免遭受辱。”说罢,假作逃命狂奔而去。这时宫外又有人高呼:“楚王已进城了!”子干、子皙为逃脱灵王的凌迟之刑,遂自刎而死。不久,弃疾在自己所率军队的护卫下徐徐入城,他自立为王,后被称为楚平王。

....

弃疾此计的成功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乾豀前线的战争消息未通郢都,二是子干、子皙懦弱无能。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7

《昭十三年传》:

次于卫地,叔鲋求货于卫,淫芻荛者。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qiè)锦,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而敢有异志?芻荛者异于他日,敢请之。”叔向受羹反锦,曰:“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亦将及矣。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客从之,未退而禁之。((p 1354)(10130303))(114)

我的粗译:

我们的昭公十三年(公元前五二九年,晋昭公三年),从属于晋国的各家诸侯在一起会盟,阅兵,大家在卫地驻扎了两天,当时叔向的弟弟叔鲋担任晋军中负责军法的司马,他为了向卫人勒索贿赂,就放纵晋军樵采的士兵在当地胡作非为。

卫人赶紧派了屠伯送给叔向好吃的羹和一箧锦,并对叔向请求说:“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而敢有异志?芻荛者异于他日,敢请之。”这话的大意是:各家诸侯侍奉晋国,从来不敢叛离,何况我们卫国,就在主上的屋檐底下,还敢有二心吗?现在晋军樵采士兵的行动和过去不一样,我们斗胆请问这是为了什么?

叔向接受了卫人送的羹,但把那一箧锦退了回去,并告诉屠伯说:“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亦将及矣。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这话的大意是:我们晋国有一个叫羊舌鲋(叔鲋)的,贪得无厌,很快就会遭到报应了。至于眼前这事,大人只要以你们国君的名义把那一箧锦赐给他,他就会住手了。

屠伯按照叔向的建议做了,还没等他离开叔鲋的住处,叔鲋已经发布禁令停止了晋军中放纵樵采的行为。

一些补充:

“渎货无厌”(dú huò wú yàn)与成语“贪得无厌”(tān dé wú yàn)应该很有渊源。

箧,小箱。

《昭十三年传》:

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曰:“抑齐人不盟,若之何?”对曰:“盟以厎(dǐ)信,君苟有信,诸侯不贰(nì),何患焉?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许,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shèng),以先启行’,迟速唯君。”叔向告于齐,曰:“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为请。”对曰:“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寻?”叔向曰:“国家之败,有事而无业,事则不经;有业而无礼,经则不序;有礼而无威,序则不共(gōng);有威而不昭,共则不明。不明弃共,百事不终,所由倾覆也。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昭明于神。自古以来,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恒由是兴。晋礼主盟,惧有不治;奉承齊(zhāi斋)犠(牺),而布诸君,求终事也。君曰‘余必废之’,何齊(zhāi)之有?唯君图之。寡君闻命矣。”齐人惧,对曰:“小国言之,大国制之,敢不听从?既闻命矣,敬共以往,迟速唯君。”叔向曰:“诸侯有间矣,不可以不示众。”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旆(pèi)。壬申,复旆之。诸侯畏之。((p 1354)(10130304))(118、114)

我的粗译:

晋人打算按过去的盟约再度盟誓,但齐人不同意。于是晋侯(晋昭公)就派叔向去请教周天子的卿士刘献公说:“抑齐人不盟,若之何?(要是齐人不肯盟誓,拿他们怎么办呢?)”

刘献公说:“盟以厎信,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许,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以先启行’,迟速唯君。”这话的大意是:盟誓是为了加强诸侯间的“信”,主上如果有“信”,诸侯就不会叛离,有什么可担心的?只要对他们好好讲道理,再用武力为后盾加以督促,就算齐国不肯答应,主上也已经大获成功。我这个“天子之老”也愿意率领天王的军队出动,带领十辆冲锋战车,当先开路,随时听从主上的调遣。

叔向就把这些话都告诉了齐方,并且说:“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为请。”这话的大意是:各家诸侯都想重申过去的盟约,已经在此聚会,主上却不同意,现在我代表寡君在此请求主上。

齐人回答说:“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寻?”这话的大意是:只有当各家诸侯讨伐叛乱时,才需要重申过去的盟约,现在大家都同心协力,有什么好重申的?

于是叔向说:

一个国或家的败落,有很多原因:要想办事却没有贡赋支持,事就办不下去;虽有贡赋支持,但没有“礼”的规范,虽然能办事但办不好;虽有“礼”的规范,但没有威严,则“民”就不会恭谨;虽有威严但不能显示出来,则“民”虽然恭谨但不能了解主上的意向;不能了解主上的意向,虽然恭谨也没有意义,各种事也就不能贯彻到底,国或家就是这样垮掉的。

所以贤明的天王定下了规矩,让那些诸侯每年互相访问,以检查军力;隔一年朝见天王,以讲求规矩;两次朝见之后会举行集会,以展示威严;两次集会以后会举行盟誓,以表达坦诚。

与友好诸侯互相核查军力,在朝廷之上讲求规矩,向大众展示威严,对神灵表达坦诚。自古以来,一直如此。根据存亡之道,只有靠这些才能兴起。

现在晋国依“礼”主盟,害怕不能妥善地完成,所以虔诚地向上天奉献了牺牲,又把祭品分散给诸位主上,就是祈求能够圆满地完成此次盟会。现在主上却说“余必废之(我一定不让它实现)”,那就是虔诚也没用了吗?请主上好好掂量掂量。寡君已经知道主上的意图了。

齐人害怕了,赶紧答复说:“小国言之,大国制之,敢不听从?既闻命矣,敬共以往,迟速唯君。”这话的大意是:别管小国说些什么,还得大国做决定,小国还敢不听吗?我们已经了解大国的意思了,一定会恭恭敬敬的前去,听从主上的调遣。

但叔向还是提出:“诸侯有间矣,不可以不示众。”这话的大意是:各家诸侯已经有二心了,不能不向他们展示我们的强大武力。

于是在八月辛未那天(杨注:辛未,四日。),晋人首先检阅部队,立起了个大旗但没有系上飘带;第二天,壬申那天(杨注:壬申,五日。),再次阅兵,把大旗上的那些飘带全都系了上去,表示晋国即将用兵。

各家诸侯都被吓住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此种聘、朝、会、盟之数,据《礼记王制》孔《疏》,贾逵、服虔以为朝天子之法,郑玄则谓不知何代之礼,崔灵恩以为朝霸主之法。此文及杜《注》与《周礼大行人》、《礼记王制》等文俱不合,张聪咸《杜注辩证》云:“叔向之语盖举文、襄时法而托言明王之制耳。”然又与三年《传》所言文、襄霸时之制不合。《尚书周官》孔《疏》则云:“叔向盛陈此法以惧齐人使盟,若周无此礼,叔向妄说,齐人当以辞以拒之,何所畏惧而敬以从命乎?”但《周官》为伪古文,《左传疏》及《尚书疏》皆孔颖达所主编,其言未必尽是,而叔向此言也未必尽妄,惟古代文献缺佚,不足确证之耳。

杨伯峻先生在此还有注曰:

杜《注》:“建立旌旗,不曳其旆。旆,游也。”游即旒,旌旗飘带。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金史学概要上》云:“余得一器,其体为筩形,长今尺一寸七分(营造尺),围径四分半,空其中以待冒。两旁有小穿,可以施丁(钉)。穿之上层,围以蝉翼纹。顶上平处有旋纹。颈间缀以长方形之铜格,可以旋转,格间又有一小键纵贯之,此盖斿饰也。盖古者旗旌之斿,可系可解。观此器铜键,一端缀于格间,而他端不相属。知斿末亦必有一键,贯于格间,而互相为固。”建而不旆者,建立旌旗而解其斿也。不复旆者,仅检阅也。

复旆,即再系其飘带(斿)。此盖晋之先锋旗,示将用兵。参僖二十八年《传》“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二十八年传》“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曰:

刘书年《刘贵阳经说》曰:“设二旆,设前军之两队也。庄二十八年《传》,‘楚-子元、鬭禦疆、鬭梧、耿之不比为旆,鬭班、王孙游、王孙喜殿。’旆殿对文,而曰为旆,是旆必前军。楚前军名旆,晋制亦然。哀二年《传》晋-赵鞅禦郑师于戚,阳虎曰:‘吾军少,以兵车之旆(pèi)与罕、驷兵车先陈(zhèn阵)。’《注》:‘旆,先驱车也。以先驱车益其军以示众。’盖以兵车之先驱者为一军,故云兵车之旆,是晋前军名旆之确证。又襄十八年《传》,晋伐齐,‘左实右伪以旆先,舆曳柴而从之’,此旆亦是前军。张衡《东京赋》‘殿未出乎城阙,旆已返乎郊畛’,薛综注:‘旆,前军;殿,后军’,本《左氏》也。所以名旆者,以其载旆也。”旆本旌旗之旒,旌旗之有旒(飘带)者曰旆。互详昭十三年《传》“建而不旆”《注》。刘说是,杜《注》以旆为大旗,误。((p 0461)(05280309))

其实叔向并非文弱书生,在《襄二十六年传》中就记载了他差点在朝堂上和晋国的一位大夫、行人子朱打起来的事((p 1111)(09260101))(095)。在《国语》中也记载了叔向(羊舌肸)自荐当趙簡子的“鬭臣”:趙簡子曰:“魯孟獻子有鬭臣五人。我無一,何也?”叔向曰:“子不欲也。若欲之,肸也待交捽可也。”(《晉語九》5)。

“自古以来”(zì gǔ yǐ lái)算不算成语呢,如果算,就出自这里。

家园 楚平王当时是蔡公

在蔡地掌握着楚国相当一批军事兵力,之前他奉命带着这支部队攻灭了蔡国,这是蔡国复兴分子选中他的主因,也是郢都留守部队迅速接受其调遣的原因。那两个过渡人选不仅是赶鸭子上架,手里没有足够筹码,就连楚灵王是否死去都不能确定,自然无法在激烈的角逐中最后胜出。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8

《昭十三年传》:

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晋侯不见公。使叔向来辞曰:“诸侯将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请君无勤。”子服惠伯对曰:“君信蛮夷之诉,以绝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亦唯君。寡君闻命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车四千乘(shèng)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况其率道,其何敌之有?牛虽瘠,偾于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仲之忧,其庸可弃乎?若奉晋之众,用诸侯之师,因邾、莒、杞、鄫之怒,以讨鲁罪,间其二忧,何求而弗克?”鲁人惧,听命。((p 1357)(10130305))(118、114)

我的粗译:

邾人和莒人向晋国告状说:“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我之不共,鲁故之以。”这话的大意是:鲁国天天进攻我们,我们快要被灭掉了,我们之所以不能好好侍奉贵国,都是因为鲁国。

这样一来,晋侯(晋平公)就不肯接见我们的主上,派了叔向来阻拦我们主上说:“诸侯将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请君无勤。”这话的大意是:各家诸侯已准备在甲戌那天(杨注:甲戌,七日。)盟誓,寡君知道来不及侍奉主上了,就请主上不必辛苦了。

我们的大夫子服惠伯(子服椒)回应说:“君信蛮夷之诉,以绝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亦唯君。寡君闻命矣。”这话的大意是:主上相信蛮夷告状,不理睬兄弟之国,抛弃了周公之后,主上要这么干,我们也没办法,寡君知道主上的意思了。

可叔向回答说:“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就算不遵循天道,也是可怕的,何况现在我们遵循天道,谁能抵挡?牛就算再瘦,倒下来压在猪身上,你还怕压不死吗?当初南蒯和子仲的事情,你们怎么就忘了呢?要是我们派出我们的大军,加上各家诸侯的部队,以邾国、莒国、杞国、鄫国的名义,讨伐你们鲁国对他们犯下的罪过,再利用你们内部像那俩人一样的内奸,什么目标达不到?”

我们鲁人害怕了,只好服从他们的要求。

一些补充:

去年,季家的家臣、季家主要采邑“费”的“宰”南蒯曾联合子仲(公子慭)发动叛乱,占据了“费”,到今年才好不容易平定。\n瘦牛倒下来能把猪压死?要是象还差不多,看来当时的牛和猪之间形体的比例与现在不大一样。

所谓“甲车”,应该是指车舆的围栏用皮甲围护起来的战车,当然相应的人和马也都会披上皮甲。

另外,当时已出现了用青铜甲片围护的战车,但这种青铜甲片那时不叫甲而应该叫铠,所以这种战车并非“甲车”,也许是所谓“金路”,多半不用于实战,主要意义在炫耀。

下面是河南淮阳瓦房店马鞍冢战国时期2号车马坑4号车复原示意图,出自《车之五兵》。这辆战车车栏上钉装了80片青铜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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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北赵晋侯墓地11号车后栏青铜甲片的图片,出自博文《2800年前的青铜马铠披甲片战车——北赵晋侯墓车马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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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十三年传》:

季孙犹在晋,子服惠伯私于中行穆子曰:“鲁事晋,何以不如夷之小国?鲁,兄弟也,土地犹大,所命能具。若为夷弃之,使事齐、楚,其何瘳于晋?亲亲、与大,赏共、罚否,所以为盟主也。子其图之!谚曰:‘臣一主二。’吾岂无大国?”穆子告韩宣子,且曰:“楚灭陈、蔡,不能救,而为夷执亲,将焉用之?”乃归季孙。惠伯曰:“寡君未知其罪,合诸侯而执其老。若犹有罪,死命可也。若曰无罪而惠免之,诸侯不闻,是逃命也,何免之为?请从君惠于会。”宣子患之,谓叔向曰:“子能归季孙乎?”对曰:“不能。鲋也能。”乃使叔鱼。叔鱼见季孙,曰:“昔鲋也得罪于晋君,自归于鲁君,微武子之赐,不至于今。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敢不尽情?归子而不归,鲋也闻诸吏,将为子除馆于西河,其若之何?”且泣。平子惧,先归。惠伯待礼。((p 1361)(10130901))(118、114)

我的粗译:

这时候,我们的(首席执政大臣)季孙(季平子、季孙意如)因为邾人和莒人告状仍然被扣押在晋国,我们的大夫子服惠伯(子服椒)就去私下对晋国的卿、上军将中行穆子(荀吴)抱怨:

鲁国如此侍奉晋国,为什么你们认为还不如夷之小国?鲁国是晋国的兄弟之国,土地也比较大,更能满足晋国的要求,要是因为夷人就抛弃兄弟之国,让我们去侍奉齐国和楚国,对晋国有什么好处?作为盟主,就是要亲近自家的亲族,支持那些比较大的诸侯,奖赏那些对自己恭敬的人,惩罚那些不服从自己的人。大人考虑考虑吧!有谚语说:“臣一主二。”我们还愁找不到别的大国吗?

穆子(荀吴)把这话告诉了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韩宣子(韩起),并且抱怨说:“楚灭陈、蔡,不能救,而为夷执亲,将焉用之?”他是说:楚国攻灭了陈国和蔡国,我们不能救,却为了夷人把自家的亲族抓起来,有什么意思?

于是晋国把季孙放了回来。

但我们的惠伯还不依不饶,提出:“寡君不知我们有什么罪过,为什么贵国召集各家诸侯集会,却把自家诸侯的大臣扣了起来,要是真有罪,我们来受死也没话说,要是无罪,承贵方的好意释放了我们,却不知会各家诸侯,那我们就成了不遵奉盟主的命令而逃跑,那能算是真正洗清我们的罪过了吗?请让我们跟着大人也去参加这次集会。”

宣子(韩起)为这事很头疼,就问叔向:“子能归季孙乎?(大人能想办法让季孙意如自己回去吗?)”叔向回答说:“不能。鲋也能。(我不能,但我弟弟‘鲋’能。)”于是韩起就派出了叔鱼(羊舌鲋)。

叔鱼来见了季孙(季孙意如),对他说:“过去‘鲋’曾经得罪于晋君,只好投奔鲁君,要不是武子(季孙宿,季孙意如的祖父)的恩德,就没有今天。我这把骨头现在虽然已经回到晋国,但骨头上的肉却是大人赐予的,怎敢不尽力报答大人的恩情?‘鲋’听那些管事的说,要给大人在西河那里盖行馆,把您关在那里,要是这次大人被赦免却最终回不去,可怎么办呐?”他边说边哭,把平子(季孙意如)吓坏了,赶紧自己先溜回鲁国来,留惠伯(子服椒)在那里等待正式的赦免。

一些补充:

《国语吴语》中有“起死人而肉白骨”(qǐ sǐ rén ér ròu bái gǔ),后来成为成语,而从这里的“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看,这是当时人经常提到的意象,应该说,“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这段话与那个成语是有些渊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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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十四年传》: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p 1366)(10140701))(114)

我的粗译:

下一年,晋国的邢侯与雍子争夺鄐那里的田地,上告到晋国的“理”(略似后来的法院)那里裁决,但长期结不了案。这时,原来的“理”(这个“理”是指“理”那个机构的长官)士景伯被派往楚国,由叔鱼(羊舌鲋)代理“理”,正赶上首席执政大臣韩宣子(韩起)下令清理未结的旧案,“理”那里的职能部门认为罪在雍子。

于是雍子赶紧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了叔鱼,叔鱼就把罪过归给了邢侯。邢侯一怒之下,在朝廷之上杀掉了叔鱼和雍子。韩起征询叔向的意见,该如何判罪,叔向说:

三人同罪,没死的应该杀掉,已死的要示众:雍子自知其罪,却通过贿赂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鲋(羊舌鲋,叔鱼)出卖判决权;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过相等。自家的东西不好就去抢别人的好东西,这是“昏”;为了贪财而渎职,这是“墨”;任意杀人而不畏惧王法,这是“贼”。 夏书上说,“昏、墨、贼,杀”,这是皋陶处理刑罚的规矩。请照这样办。

于是就杀掉了邢侯并把雍子和叔鱼的尸首陈放在“市”那里示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在此有注:

杜《注》:“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也。雍子,亦故楚人。”马宗琏《补注》云:“襄二十六年《传》,‘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说文》:‘鄐,晋邢侯邑。’是雍子、邢侯共有鄐田,故二人争其田界。”下文又言‘罪在雍子’,是邢侯兼有鄐田之证。

后世有成语“掠美”(lüè měi),应该就来源于这里的“己恶而掠美”(jǐ è ér lüè měi)。

后世有成语“贪墨”(tān mò),应该就来源于这里的“贪以败官为墨”(tān yǐ bài guān wéi mò)。

杨伯峻先生又注“夏书曰,‘昏、墨、贼,杀’”曰:“所引《夏书》自晋即已亡逸。”

“鄐”(杨注:昭十四年《传》“邢侯与雍子争鄐田”,则鄐乃近邢之地。在今河南-温县附近。#杜《注》:“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也。雍子,亦故楚人。”马宗琏《补注》云:“襄二十六年《传》,‘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说文》:‘鄐,晋邢侯邑。’是雍子、邢侯共有鄐田,故二人争其田界。”下文又言‘罪在雍子’,是邢侯兼有鄐田之证。),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北纬35(今沁水下游温县一带)。

《昭十四年传》: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p 1367)(10140702))(114)

我的粗译:

仲尼(孔子)评论说:

叔向,是继承了古人“直”的风气的好人。治理国家,掌握刑罚,不会偏向自己的亲族。三次指出叔鱼(羊舌鲋)的罪过,不为他开脱,完全遵照“义”的要求行事,这就是“直”啊!在平丘之会那次,谴责了叔鱼的贪婪,并且解决了卫国的困难,使晋国不会陷于贪暴。遣返鲁国的季孙那次,指出了叔鱼的狡猾,因之解决了鲁国的困难,使晋国不会陷于残虐。邢侯之狱这次,讲明了叔鱼的贪渎,从而宣传了刑书上的正确做法,使晋国不会陷于偏颇。三句话就能除三恶而加三利,虽然自己的亲人被杀,但荣耀了自家的“氏”族,这就是遵照“义”的要求行事啊!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曰义也夫”曰:

王引之《述闻》谓“‘曰’字当为‘由’字之脱误,《家语正论篇》载此正作‘由’,则‘曰’字亦当作‘由’,写者脱一直画耳。由义,行义也。”

杨伯峻先生注“犹义也夫!”曰:“犹读为由。由义,行义也。”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9

《昭十五年传》: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彝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p 1371)(10150701))(125、129、114)

我的粗译:

我们昭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二七年,周景王十八年,晋昭公五年)十二月,晋国的荀跞(知文伯)前往周王室那里,为景王的王后穆后送葬,籍谈做他的副手。葬礼完成,除去丧服以后,“王”(周景王)设宴招待荀跞。在宴会上,用来斟酒的是鲁国进献的壶,于是“王”借机对荀跞提出:“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他是问:伯父家里的啊,各家诸侯都能进献一些彝器给我家,为什么只有晋国不来进献呢?

荀跞没法回答,就对籍谈作揖,请他来回答。于是籍谈回答说:“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他是说:当初这些诸侯受封的时候,天子都赐给他们镇国之宝,所以这些诸侯也会向王室进献彝器。只有晋国,远居深山,与戎人和狄人作邻居,远离王室,天王的威力到不了这里,我们对付那些野蛮人都来不及,还顾得上进献彝器吗?

“王”生气了,就训斥他说:

叔父家里的(叔氏)啊,你忘了吗?晋国的先祖——叔父唐叔,是成王的嫡亲弟弟,怎么会没得到镇国之宝?文王阅兵使用过的密须之鼓和大路(专车),武王战胜商人时所用的阙巩之甲,这都是唐叔受封时成王赏给他的镇国之宝啊。唐叔有了这些镇国之宝,才能镇住那些野蛮人,在那个上应“参宿”的地方站住脚。后来襄王又把自己的两辆专车赏赐给了文公,还赏给他鏚钺和秬鬯(酒)、彤弓和虎贲,文公得到了这些,还得到了南阳之田,以此成为东方的霸主,这不就是这些镇国之宝起了作用吗?

对手下的那些臣子,天子会赏赐功勋,不忘劳绩,封给他们土地人民来奉养他们,送给他们祭祀的宝器帮助他们,赐给他们车辆服饰以表彰他们,赏给他们旌旗标帜以荣耀他们,这些诸侯子子孙孙都不忘记天子的赏赐,这就是所谓“福”啊。如果没有这些天子赏赐的“福”和“祚”,哪还有晋国的叔父啊?

而且,叔父家里的,你的先祖孙伯-黡就曾负责总管晋国的典籍,以此帮助治理晋国,所以才有你“籍”这个“氏”。一直到辛有的第二个儿子叫‘董’的去了晋国,晋国才有专门的史官‘董史’。你的先祖既然总管典籍,你怎么能忘记这些呢?

籍谈听了这番话,完全被镇住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等这些客人走了以后,“王”还不依不饶,说:“籍父(籍谈)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

一些补充:

这里的“伯父家里的”(伯氏)是指荀跞,周天子管所有的同姓诸侯都叫伯父或者叔父,管所有的异姓诸侯都叫舅父,突出了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进而对这些诸侯的代表也称之为伯氏、叔氏、乃至舅氏。荀跞代表晋昭公前来,所以周景王称他为伯氏。类似的,“叔父家里的”(叔氏)是指籍谈。当时的“氏”字大体意为“那里”、“那些”。

至于为何同出一家(晋国),荀跞就是伯氏,籍谈就是叔氏,我觉得可能是后人的混淆;当然也可能是周景王临时顺嘴那么一说,因为晋侯显然既不是周景王真正的“伯父”也不是周景王真正的“叔父”,称叔称伯均无不可,他总不能把那两个人都称作伯氏或都称作叔氏吧,所以就顺嘴把看着岁数大的叫成“伯氏”,把看着岁数小的叫成“叔氏”。

“数典而忘其祖”(shǔ diǎn ér wàng qí zǔ),显然是成语“数典忘祖”(shǔ diǎn wàng zǔ)的来源。

上面“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我觉得反映了各诸侯国的行政机构是逐步完善起来的,也有赖于人才的引进。

《昭十五年传》:

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且非礼也。彝器之来,嘉功之由,非由丧也。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焉用之?”((p 1374)(10150702))(125、129、114)

我的粗译:

籍谈回国以后,把这事告诉了叔向,叔向评论说:

当今天子看来下场不会好!我听说:“所乐必卒焉。”当今天子以忧为乐,难保会以忧收场,不会是好下场。今年周王室那里出了两件大丧事,都是当今天子应该服丧三年的大丧事,当今天子居然还能设宴款待吊丧的客人,又向客人求取彝器,真是过于以忧为乐了,而且不合于“礼”。

彝器是用来表彰功勋的,不是用于吊丧的。现在这种大丧,不论多么高贵的人都应该服丧,这才合于“礼”。天子虽然不必服丧三年,但这时候就宴乐,还是太早了,同样不合乎“礼”。“礼”是天子施政的原则,当今天子这一件事就有两处违反了“礼”,大大偏离了施政的原则。而且在朝堂上说的话都会记入典籍,典籍就是要记录施政原则的。偏离这个原则随便乱说,就算引用了过去的典籍,又有什么意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曰:

指太子寿卒与穆后死。王为太子服三年丧,今《仪礼丧服》有明文;然夫于妻,则期而已矣,无服三年之文。唯《墨子》《节葬下》、《非儒下》、《公孟篇》俱有夫为妻丧之三年之文,与《仪礼》异,与《左传》合。惠栋《补注》引《墨子》而不得其说,顾颉刚《史林杂识》则谓“《丧服》一经当有二本,甲本如《墨子》及《左传》作者之所见,乙本则汉以来诵习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言以考典”曰:

杜《注》:“考,成也。”典谓典则。

杨伯峻先生注“举典,将焉用之?”曰:

举典,即数举典籍。与上文“考典”之“典”相应而义不同。

这是叔向在《左传》中出现最晚的年份,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甚至有认为他在去年(公元前五二八年)就已经死了,看来叔向应该就死在这一年(公元前五二七年,鲁昭公十五年,晋昭公五年),大约享年六十六岁。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6附:叔向无子10

《昭二十八年传》:

晋-祁胜与邬臧(zāng)通室。祁盈将执之,访于司马叔游。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fán)有徒。’无道立矣,子惧不免。《诗》曰:‘民之多辟(pì),无自立辟(bì)。’姑已(yǐ止),若何?”盈曰:“祁氏私有讨,国何有焉?”遂执之。祁胜赂(lù)荀跞,荀跞为之言于晋侯。晋侯执祁盈。祁盈之臣曰:“钧将皆死,慭(yìn)使吾君闻胜与臧之死也以为快。”乃杀之。夏六月,晋杀祁盈及杨食我。食我,祁盈之党也,而助乱,故杀之。遂灭祁氏、羊舌氏。((p 1491)(10280201))(114)

我的粗译:

又过了十三年,我们的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一四年,晋顷公十二年),晋国的祁胜与邬臧玩起了互换老婆,而他们俩都是祁家的家臣。结果祁家的家长祁盈得知此事,准备把这俩人抓起来。

事先,祁盈去咨询司马叔游,叔游告诉他:“《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有徒。’无道立矣,子惧不免。《诗》曰:‘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姑已,若何?”叔游是说:《郑书》上说:“嫉恨正直者的人,也会有很多同党。”现在是无道小人得势,怕连累大人。《诗》里说:“‘民’已经一盘散沙,自己就别去立规矩。”大人还是先等等看,怎么样?

但祁盈不服气,他说:“祁氏私有讨,国何有焉?(这是我们祁家自家在整顿内部,和‘国’有什么关系?)”

祁盈到底把那两个家伙抓了起来。结果祁胜贿赂了六大家族之一——知家的家长、卿、下军佐荀跞(知伯),荀跞就在晋侯(晋顷公)那里帮着祁胜告状。晋侯反而把祁盈抓了起来。于是祁盈的臣下们说:“钧将皆死,慭使吾君闻胜与臧之死也以为快。(反正都会死,不如让我们的主上得知‘胜’和‘臧’也死了,高兴一下。)”他们就把祁胜和邬臧杀了。

最终在这年的夏六月,晋国杀掉了祁盈以及杨食我。食我(伯石,叔向的儿子)和祁盈是一党的,帮着他作乱,所以也被杀了。跟着晋国就灭掉了祁氏和羊舌氏这两个家族。

一些补充:

祁家和羊舌家是世交,祁盈的祖父祁奚和杨食我的祖父羊舌职是同事,据《成十八年传》:“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p 0908)(08180301))(083)。

就在这年秋天,叔向的老上司,宽和的晋国中军元帅韩起去世了,晋国执政易人,立刻就“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挖掉了这两族的根,叔向的羊舌家再无翻身机会。

祁家和羊舌家都可说是公族,祁家的世系:晋献侯——公子某——公孙某——高粱伯——祁奚——祁午——祁盈;羊舌的世系:晋武公——伯侨——公孙某——羊舌突——羊舌职——羊舌肸。

“实蕃有徒”(shí fán yǒu tú)就是后来的成语“实繁有徒”(shí fán yǒu tú)的出处,这句话其实就是同类很多的意思,现在只在拽文的时候用得着。杨伯峻先生在此有注:

恶、丑同义,直、正同义,恶直即丑正,同义复语。言嫉害正直者,实多有也。蕃,多也,盛也。伪古文《尚书仲虺之诰》采“实繁有徒”。徒,党类也。

那句诗出自《诗大雅生民之什板六章》:

天之牖民,如埙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携。携无曰益。牖民孔易,民之多辟,无自立辟。

高亨先生注此章曰:

牖,通诱,诱导。

壎(xūn勳,埙),古代一种陶制圆形吹奏乐器。篪(chí池),古管乐器。

璋、圭,均是古代玉制礼器。此二句言上帝之教导人民如何利用土而制成壎,利用竹而制成篪,利用玉而制成璋与圭,都是因其材质,使其成器。

取,犹提也。此句言上帝教导人民似提之、携之,防止他们出错。

益,借为搤(同扼)。《说文》:“搤,捉也。”此句指提携人民,不是说捉住他,加以强迫,而是因势利导。

孔易,很容易。

辟,借为僻,邪也。

无自立辟,指掌权者自己不要做邪僻之事。(牖民所以孔易,即在于以身作则。)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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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二十八年传》: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实有豕心,贪惏无餍,忿纇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女何以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叔向惧,不敢取。平公强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姑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p 1492)(10280202))(068、114)

我的粗译:

当初,叔向想要娶申公巫臣家的女儿,但叔向的母亲想让他娶自己娘家的女儿。叔向反对说:“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他是说:舅舅家的女儿有嫉妒的传统,所以尽管我有很多庶母,可我们家没有多少庶子,我可不敢再招惹她们了。但是他母亲就告诉他:

“子灵的老婆(夏姬)杀了三夫、一君、一子,还亡了一国、两卿,怎么可能没有报应?我听说‘甚美必有甚恶’,她是郑穆公少妃姚子之子,也是子貉之妹。子貉早死,无后,所以老天爷就把‘美’都给了她,是要用这个‘美’狠狠惩罚什么人。当初有仍氏生女,头发长得很黑又非常‘美’,光亮的像镜子,被人叫做玄妻。乐正后夔娶了她,生下伯封,长了颗猪的心,贪惏无餍,非常暴虐,被人称为封豕。最终被有穷-后羿灭掉了,从此夔的祭祀无人延续。何况三代的灭亡、共子之所以被废,都是由于这种美色。你为啥非得娶她不可?特别美丽的女子,能让所有人都晕头转向。要是自身没有足够的‘德义’,娶了这样的女子必定会招灾惹祸。”

叔向害怕了,不敢娶那个女子。但这时平公(晋平公)听说了此事,坚持让叔向娶了夏姬的女儿,娶了以后生了伯石。伯石刚生下来,子容的母亲(杨注:子容母,叔向嫂,伯华妻也。)就去报告自家的婆婆(也就是叔向的母亲),说:“长叔姒生男。”叔向的母亲去探视。她走到堂跟前,听到了这孩子的声音之后马上就回来了,说:“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她是说:这就是“豺狼之声”啊,“狼子野心”,要不出这么个有“野心”的人,也灭不了我们羊舌氏。她就此不去探视那对母子。

一些补充:

这一段前面已经提到过,但我想原来的《左传》就如《系年》一样,同一事件会在不同的段落中重复提到,说明不同的意思,这里就是一个例子。类似的还有一些。

杨伯峻先生注“忿纇无期”曰:

纇,亦作類,戾也。《说文》段《注》:“凡人之愆尤皆曰纇。”无期,期通綦,极也。

杨伯峻先生注“共子”曰:“共子即晋-太子申生,以晋献公宠骊姬废。”

杨伯峻先生注“长叔姒”曰:“长叔谓叔向,伯华之长弟。兄弟之妻为娣姒,年长者为姒,稚者为娣,以妇之年龄言,不以兄弟之年言。夏姬女是弟妇,而其嫂称之为姒,明其年大于伯华之妻。”

杨伯峻先生又于《成十一年传》注“吾不以妾为姒”云:

姒,据《尔雅释亲》,有二义。《释亲》云:“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同出”,同父所生也,孙炎、郭璞解为“俱嫁事一夫”,误。“姒娣”第一义相当于“姊妹”。据《尔雅》,“姊妹”为兄弟对女兄弟之称呼,“姒娣”则是女兄弟间相互之称呼。其实,女兄弟间亦可称“姊妹”,《诗邶风泉水》“遂及伯姊”可以为证。男子于女兄亦可不称“姊”而称“姒”,《列女仁智传》“鲁-公乘姒者,鲁-公乘子皮之姒也”可以为证。由此义引申,《释亲》又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此“姒”即“姒妇”之省称。“娣姒”第二义即相当于“妯娌”。此处,穆姜为兄妻,声伯之母为弟妻,而穆姜称之为“姒”,与昭二十八年《传》叔向之嫂称叔向之妻为“姒”相同,故孔《疏》云,虽是弟妻,年长于兄妻,兄妻称之为“姒”。妯娌之间,年长者为姒,年幼者为娣。姒娣依妯娌本人年龄,不依其丈夫年龄。此说与“姒娣”之为“姊妹”本义相合,甚有理。然邵晋涵《尔雅正义》、王念孙《广雅疏证》、李贻德《辑述》、沈钦韩《补注》皆不主此说,强谓兄妻为姒,弟妻为娣,姒娣之别,依其夫之长幼,不依妯娌之长幼。邵晋涵谓“《左传》之称姒者,不过称谓之间偶从其省”,李贻德、沈钦韩则云,妯娌互相恭敬,可以互相称姒。是皆不明姒娣本意。((p 0852)(08110301))

叔向(羊舌肸)虽然有儿子,但他的家族终于败在这个儿子手上,所以他对晏婴所说的“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还是很有预见性的。不过,他还是没能阻止悲剧发生,这就是“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吧。

通宝推:上古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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