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窃据和经营 -- 情人湖

共:💬1 🌺17 新: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
家园 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窃据和经营

16世纪以来,随着世界地理大发现的进行,东西方航线被逐步开辟,西方人为了追逐东西方贸易的巨大利益,开始向东方进行殖民扩张,我国的宝岛台湾也因此被荷兰殖民者所占据。本文拟对荷据台湾这一历史事件进行回顾和考察,并对荷兰殖民者在台的统治和经营以及台湾社会性质的演变进行必要的分析。

一、窃据台湾

最初进行海外殖民活动的欧洲国家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其后摆脱西班牙统治

的荷兰也走上了殖民道路,并迅速成为后起之秀。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该公司成为荷兰从事东方殖民和贸易活动的主体。由于17世纪的欧洲市场对于中国的生丝、瓷器等商品有着极为强烈的偏爱和追求,打开与中国贸易的大门也就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迫切要求。于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韦麻郎率领舰队前来中国寻求通商贸易,而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明朝的统治之下。

想要从事贸易,必须先要找到一个贸易据点,荷兰人最初看中的地方并不是台湾,而是澎湖。1604年8月,韦麻郎率领舰队来到澎湖,当时正值春汛结束,明朝的澎湖驻军刚刚撤离,荷兰人占领了澎湖,在岛上“伐木筑舍,为久居计”

。福建官员发现荷兰人占据澎湖后,担心寇宿门庭,贻害无穷,于是一方面命令沿海各地加强防守,另一方面派兵前往驱逐。10月,都司沈有容带兵到澎湖,明确表示不准通商,要求韦麻郎立即撤离,否则即发兵征讨。韦麻郎慑于军事压力,无奈撤走,至今,澎湖天后宫内还存有一方刻有“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字样的石碑,是为历史见证。

荷兰殖民者第一次进犯澎湖虽然失败了,但是并不甘心,一直希望卷土重来。1622年,荷兰殖民者从巴达维亚城出发,第二次进犯澎湖。荷兰人在澎湖风柜尾修建城堡,派兵镇守,而后派人前往福建要求通商。明朝福建当局要求荷兰人必须撤出澎湖,否则不与之贸易。1623年,福建新任巡抚南居益坚持荷兰人必须撤走的态度更加强硬,他一方面下令福建沿海戒严,禁止与荷兰人贸易;另一方面派兵驱逐。面对军事压力和贸易封锁,荷兰殖民者不得不接受中国海商李旦的斡旋,退出澎湖,前往当时被称为“北港”,开发程度尚不及澎湖的台湾落脚。而福建当局为了收回澎湖,对于荷兰人移据台湾则持忍让态度。加之时值明末衰世,明朝政府面对农民大起义和东北满族力量进逼的内外压力,也无力顾及台湾的防务,无法彻底将荷兰殖民者驱逐出去。其后明清鼎革,中原大乱,更是无人关注台湾这一边陲海岛的情况。于是,荷兰人就是这样在1624年占据了台湾。

荷兰人虽然占据了台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明朝政府将台湾割让给荷兰人。从荷兰人占领台湾的原因及过程来看,荷兰人先后进犯澎、台的目的就是要取得一个通商据点。荷兰人最初选择了澎湖,两次进犯并且派人与明朝福建当局交涉通商事宜。福建当局对于通商贸易则兴趣不大且澎湖当时是明朝进行驻军的汛地,也不可能允许荷兰人占据,福建当局为了迫使荷兰人退出澎湖,默许和忍让了他们进入开发程度较低的台湾落脚。但这也只是福建当局的行为,并未上报中央批准,当然不能算是将台湾割让给荷兰。 对于这一点,荷兰殖民者内心也是清楚的,在《巴达维亚城日记》中有荷兰人这样的记载,“中国人已经获准前往台窝湾(安平)与我方贸易,但宫廷并未公开许可,而军门、提督及大官则予以默认。” 我们再以清末日本割台来对比明末荷兰据台,日本割占台湾是通过打赢甲午战争,逼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实现的,荷兰据台则是趁着明末乱世,福建当局无力顾及占据的,因此荷兰殖民者对于台湾实为“非法窃据”。

二、殖民经营

荷据台湾时期(1624年-1662年)中国正处于明清鼎革的历史阶段,正是明朝末年内外交困的窘境使荷兰殖民者窃据台湾得以实现。从此,荷兰人在台湾统治经营了38年。谈及这38年的社会性质,一般认为台湾属于荷兰的殖民地。但从荷兰人在岛内经营的变化可以看出,荷据时期应划为两个阶段,即1624-1640年与1640-1662年。前者台湾主要作为荷兰转口贸易地而存在,后者台湾才正式发展成为我们所熟知的“原料产地、倾销市场”那样的殖民地。

1、第一阶段:转口贸易

荷兰据台之初,台湾只是荷兰人的转口贸易地。从1640年荷兰殖民当局的收入状况来分析,1640年贸易收入187607盾,占总收入268933盾的70%,赋税收入21324盾仅占7% ,1640年后赋税收入的比重才不断上升。1640年前荷兰人征收的赋税税种较少,数量也不大。许多税种是1640年后开始征收,如村社贸易税、宰猪税、衡量税等,人头税作为一个近代殖民统治象征之一也是在1644年开始走上正常化。这说明在1624—1640年间,荷兰人的殖民利益主要来自转口贸易,从岛内获得的收益并不多。

台湾在1640年前作为荷兰人贸易转口地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荷兰大量购进大陆的生丝、纱绫、麻布、砂糖、瓷器、大米等,再转口运往日本、巴达维亚、暹罗等地,从巴达维亚、日本等地运来胡椒、檀香木、沉香、象牙、丁香、铜等,转口运往大陆,从中牟取暴利。台湾本地出口较少,以鹿皮、硫磺两种为重要,在台湾总贸易额中居次要地位。因此台湾作为荷兰人的原料产地作用是不明显的。由于当时台湾人口稀少,原住民生活水平较低而汉人移民数量较少,原住民所需的一些商品大部分由汉族商人通过以货易货来满足,荷兰由本国向台湾倾销商品基本也不存在。台湾是荷兰在亚洲贸易链中重要的一环,这种贸易不是建立在台湾本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而是依靠大陆源源不断的商品输入。荷兰人远未在台湾建立殖民地经济体系。

荷兰人为了维护转口贸易的利益,对于岛内的原住民和汉人的统治手段也有所不同。

荷兰人入侵之前,台湾原住民基本上过着原始渔猎和刀耕火种的生活,偶尔与汉人交易,从社会形态上看,应处于原始社会末期。荷兰人入侵初期对台湾原住民并没有征收贡赋,仅作为惩罚手段,令归服村庄交纳一定物品如鹿皮、稻谷、猪等,原住民的生产方式并没有改变,只不过随着荷兰人的扩张,被迫签订让渡土地条约,活动范围日愈缩小。

从二三十年代的荷兰人在台湾的军事扩张来看,主要在台湾南部的大员周边地区,如对麻豆、萧垅等原住民村社的征伐。这些村社是否驯服直接关系到荷兰人在大员的转口贸易兴盛与否,征伐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另外,这些村庄都曾激烈地反抗荷兰统治,都曾杀死荷兰人,荷兰人对其这些村社的讨伐亦有报仇的意味。荷兰人在征服村社后,都强迫原住民签署归服条约,如与麻豆社签的归服条约规定:“一、收集以前被杀的荷兰人之头骨、武器和衣服,把它们交给新港牧师尤纽斯……七、承认以前杀害荷兰人有罪,每年于事件发生之日,应携带公猪、母猪到长官公所谢罪,以示友好。” 真正的大规模扩张是在1641年以后开始的,1644年春季才开始在岛内编制“番”社户口表,即对他们所控制的原住民进行人口登记。

岛内的汉人移民在1640年前占台湾人口比重还很小,之后人数的增长则很迅速。这些汉人移民在台湾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是台湾拓荒者,两岸物质和文化的传播交流者,同时也是荷兰人转口贸易的重要参与者。这些人从事农业、渔业、商业等。荷兰人主要是利用汉人移民中的强有力者对其进行约束控制,这些强有力者被称为“长老”。汉人移民需向荷兰人交人头税,荷兰人对他们统治相对宽松,他们生产生活相对独立,迁徙自由。

四十年代以前,荷兰人把主要精力用于转口贸易,对台湾原住民、汉人移民的掠夺较少,这从前面分析的荷兰人的收入可以看出,并且这时一些从事商业的汉人移民与荷兰人也有一种合作关系,他们须向荷兰人领船引,交纳进出口关税,荷兰人向他们订购货物,他们介于荷兰人与国内生产者之间,促进了大陆沿海手工业生产。

2、第二阶段:岛内掠夺

1640年以前,台湾输出的商品主要来自大陆,台湾成为东西方商品的中转站,而1640年后,产自大陆的出口商品如生丝、瓷器等数量剧减,而台湾本地生产的砂糖、鹿皮、硫磺、煤炭却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商品出口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转口贸易开始衰落,岛内产品的出口明显上升,这时台湾逐渐由转口贸易地演变为直接出口地,演变成为具有“原料产地”特点的殖民地了。

这种转变的出现是因为明末清初大陆战乱频繁,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导致对外输出的商品数量锐减;另一方面,大陆战乱也迫使大量人口迁往台湾,从而为台湾开发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使台湾本岛生产力得到较快发展,直接出口的商品也大大增加。这一点从荷兰人在台湾的赋税征收情况就可以看出。荷兰人征收赋税的主要对象是汉人移民,赋税内容主要有人头税、村社贸易税、稻作税、渔业税、宰猪税、衡量税等,这些赋税收入在殖民当局年度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由1640年的7%上升到1655年的51% ,这种增长说明了岛内汉人移民数量的增加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活跃。

产自岛内的出口商品中,砂糖最为大宗。台湾砂糖生产的兴起,具有高度的商品经济性质,主要以出口为目的,较少用于岛内消费。台湾砂糖的产销量增长非常迅速,1639年台湾砂糖运往波斯有18万斤,1640年后为每年30万至40万斤,1656年后更达到80万斤 。荷兰人为了刺激和控制砂糖的生产和销售,一方面通过对汉人农民施以贷款加以扶植,另一方面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影响,以此来取得砂糖的收购权和定价权,保证台湾所产的砂糖基本上落入荷兰人的手中。

另外一些产自岛内的出口商品是台湾富含的硫磺、煤炭等资源,由于明末清初大陆长期战乱,可用于军事用途的硫磺、煤炭等销量大增,为此荷兰殖民者甚至于1642年北上占领鸡笼,目的就是攫取鸡笼丰富的煤炭资源。

为了适应殖民经营的改变,荷兰殖民者在岛内的统治也进一步强化,意图加强对于台湾原住民及汉人移民的控制和剥削,进一步攫取更多的利益。

对于台湾原住民,荷兰殖民者自1641年起大规模武力讨伐中部、东部的原住民村社,与之签订更多的归顺条约,迫使其屈服。1644年着手编制“番”社户口表以控制人口,另外,地方会议制度和纳贡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

对于汉人移民,荷兰殖民者更加横征暴敛,其在1650年开始大幅提高人头税率,为了确保征收,经常派遣税吏和士兵入户侵扰,借机敲诈勒索,搞得民怨沸腾。台湾汉人移民面对荷兰人残酷的殖民统治和经济剥削,终于在1652年爆发了郭怀一领导的大规模武装起义,最后虽然失败,但也沉重打击了荷兰殖民者,为郑成功驱荷复台打下去了基础。

总而言之,1640年以后,由于转口贸易的衰落,荷兰人重心转向对台湾的经营,荷据台湾时期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台湾殖民社会的发展也更加深化。荷兰人由台湾向国际市场出口大量的砂糖、硫磺、煤炭、鹿皮等本地生产的产品,取代了过去从大陆、日本、巴达维亚运到台湾进行转口贸易的各种商品。同时,荷兰殖民者也加强了对台湾原住民和汉人移民的统治和剥削,最终激起汉人的反抗,为自己的殖民统治敲响了丧钟。

三、结语

通过对于荷兰据台历史的回顾和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荷兰殖民者对于台湾的占据完全是非法的趁乱窃据,这与晚清甲午割台的性质完全不同。明朝与清朝政府从未与荷兰人签订任何割让台湾的条约,荷兰人占据台湾完全是明朝福建当局迫于当时动荡的政局,不得已而默许容忍的结果。

因此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郑成功在复台前夕致荷兰总督的信中所说的话:“此地应由中国政府管辖……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并耕种这一土地……你们必须明白继续占领别人的土地是不对的”。

再从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经营来看,荷据台湾时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台湾主要是作为荷兰人的转口贸易基地,荷兰人获益多从贸易中来;第二阶段台湾才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殖民地,利益多出岛内。台湾殖民社会的演化过程,同时也是荷兰殖民统治和剥削日益加深的过程,更是台湾人民逐渐觉醒和反抗的过程,最终以民族英雄郑成功驱荷复台,宝岛台湾重回祖国怀抱为终结。

通宝推:坚决要潜下去,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