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将统一“网络身份证”,美国也要实行实名制了? -- foursea
当然美国也是有理由的
这个不就是土鳖前两年提出的实名制么?连理由和当年都非常相似,只不过当时土鳖zf被广大JY们骂的狗血喷头,连反感JY们的本人都觉得这个太过分了,感觉这点上美国还是比较自由的。
没有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看到这个,突然发现合着这个实名制是全球趋势呀。
我好奇的是,如果美国真的实行了这个制度,国内再推行实名制的话,JY们还会出来呐喊么?如果他们真的出来抨击土鳖,美鳖一起抨击,那样的话,我对他们的看法真的会改观的。
在米国的五毛请保重
发信人: COCK (DICK),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如果大家有在美华人“五毛”的证据,请发到我的邮箱(请置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18 05:30:39 2011, 美东)
我是律师,如果在美国的华人接受中国政府的指示在美做“五毛”,违反了TITLE 18 > PART I > CHAPTER 45 > § 951“Agents of foreign governments”,可面临最高十年的刑期。
如果你有证据在美华人(非外交人员)在中国政府的指示或控制下在网上散布言论,请把证据发到我的邮箱,我会和你联系,帮助你把证据提交给美国司法部,谢谢!
如果非外交(non-diplomat)人员接受中国政府部门指示在美从事任何活动,必须在美国司法部注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如果你不接受中国政府的指令,只是发表你自己的观点,不违反Title 18 Section 951。但是你在网上的活动受任何外国政府的指示,而且没有在司法部注册,则违反美国法律,可面临最高十年监禁。
U.S. Code Title 18 Section 951 (d) states“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the term “agent of a foreign government” means an individual who agrees to operate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subject to the direction or control of a foreign government or official”
吐槽:美军官方认证的五毛要抓不?
就可以抓你了哦。。
这个证明不难搞啊,特别是在英勇无畏的FBI的努力工作下,我相信不难的。哪怕你是涫熊也能让你承认自己是兔子,呵呵
“身份生态系统”,听着就比“网络实名制”高级上档次。
其差别有如“高分子复合材料”和“塑料”。
可能早就一一对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