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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马教授想起的 -- 我不说话就看看
马教授终于被判刑了,至于其人在家里开发布会宣称“换偶无罪”,不过是落水之人的一根稻草。
这件事的争议在于,马教授与人换偶,是双方的事,没有干扰到其他人。想换的可以换,不想换的也没有人强迫换。这是认为他无罪的基本出发点。
说实话,刚知道这件事之后,我也徘徊不定,不知道怎么写结论。
世上有两句话,一句是“仓瓴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意思是有钱了,人的思想道德就会水涨船高,跟着高尚起来。另一句是“饱暖思淫欲”,意思自明。两句话意思正相反。
从历史上看,从来没有人有钱了,思想道德都高尚起来的事情发生,至少这件事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盖因为中国人没有宗教思想,敬鬼神而远之,不信它,唯一畏惧的是死掉的老祖宗,国之大事唯兵与祀。可是老祖宗是死掉的,后世的不肖子孙犯了错不必担心气得祖宗从坟墓里爬出来揪耳朵。
有钱之后,能量就大了,能做的事就多了。穷小子只能对着隔壁的妹子胡思乱想,富家翁却会在半夜三更跑去踢寡妇门。
中国历史上两宋和晚明都是比较有钱的时代。南宋半壁江山,不能夺回中原,仅仅是因为北方久经战乱,南方有钱佬不愿意收回残破河山自己要出血。著名奸臣贾似道被文人(有文化的不是自己本身就是有钱人就是代表有钱人的利益)骂成一坨屎,难道是因为他老人家喜欢斗蛐蛐吗?贾某做宰相的时候想调整税收政策,让富人多掏点钱,结果不但自己的法令得不到推行,自己的相位保不住,死后还被有钱人的代表——知识分子在头上扣上巨大的屎盆子。
再看晚明的东林党们,你看看,东林党都是江南的有钱人,崇祯看国库空虚没钱跟闯贼开打,想在当时最富的江南加点税。加税就要富佬们掏钱,自然不干。朱由检老哥自己吊死在煤山,南方的弘光一干在江南温柔乡快活,秦淮河上到处是钱谦益阮大铖们的游船画舫,等到清军兵临城下,钱老儿冒着大雨跑出城投降,也不怕雨冷了。
再说晚明,明朝的四大名著里面只有《西游记》里面“俺老孙”说过不敬皇权的话而被列为禁书,《金瓶梅》却安然,到处发行。你不要骂我是食古不化的假君子,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就算我们现在,社会风气,教授换妻,若有人光天化日要出版一本黄色书籍,那也太小看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了。金瓶梅借宋朝写的确是明朝的事。诲淫诲盗,不要我多说了。
总结起来,只要人有钱了,社会风气就会败坏。盖因为人类都是贪图享受的。明朝的有钱人们搞戏子,唐朝的公主们搞面首,都是刚过去又即将发生在现在的事情。回到马教授事件上来,身为教授,搞出这种事,“败坏社会风气”。不管怎样,官员包养情妇,发表情爱日记,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事,必将被“从严、从重”了。
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你可以拿着自己的钱去找小姐,但不能搞得每个人都知道,不信你试试。若连你老婆都知道你这些风流事,前些日子安徽房产局局长被老婆孩子举报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你自己想去吧。
败坏社会风气和破坏婚姻关系是有差异的。
有几个官员因为包二奶找小姐判刑了?
天上人间的老板判刑了吗?
各种不人道的法律废除之前,总有人要成为最后一个牺牲品。
官员们漏网不等于罪小一点的马教授就应该被放过。公平是不可能的。
再说,爆出来的官员包养情妇事件大多数都被处理了,教授换偶这种事也还是比较少的。
法律不讲公平,那就是法律有问题了。
除非包两个或两个以上二奶并同时发生性关系。天上人间的老板也没判刑,不过即使判刑,也是行贿罪。天上人间俱乐部内只有有偿陪侍,不会有任何性交易,甚至不会发生性行为,要做出去做,所以最多就是治安处罚。
马尧春的罪名是聚众淫乱,是“性聚会”而不是“换偶”,也就是说仅仅是换偶不会有任何法律问题,就是警察敢抓法院也不敢判。而性聚会的事实马自己也承认了,法院就敢判,因为这样做并不枉法。无论这条罪名有多么可笑,只要没有被废止,那么就可以使用。所以说马“因换偶被判刑”完全属于事实不清。
顺便提醒各位河友在中国内地找小姐的时候千万不要双飞,否则就会蹲监狱,嫖一个罚点儿钱就算了,如果非要找两个,请把她们安排在两个房间。
本文只是在说马教授的事
并没有提到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健全、公平,更没有提到官们是不是漏网了。对此,我不表达任何意见,也请你就事论事,不要再每个帖子上扯法律公平,扯官员贪腐
而且来换的多数都不是自己的老婆。从这点来说,和一帮男人叫一帮小姐在一起群交差不多,不同的只是小姐不是一起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