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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八卦门神的收入——暴力简化计算初唐公务员工资 -- 森林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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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工资5:折现的月薪

C月俸,也是按照官员的(乙)散官品级发放的。

月俸这一项非常复杂,大体上可以理解成“按月发放的钱物”,发放内容真是包罗万象,据说连洗发水香皂都包括在内@_@。简单的说,其中可以分成月俸钱(让官员们买非食物的生活用品)、食料(餐费补贴)和杂用(办公用品补贴)。

八卦一个,在武德和贞观前期,李渊父子穷得要命,没钱给官员们发月俸,只好拿出点本钱叫官员们去放高利贷,用收的利息钱给官员发工资……

《唐代官制》里有统计贞观、高宗、玄宗时期的官员俸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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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上表,是不是觉得开元时玄宗比他爷爷和太爷爷大方得多捏?;P

其实不是的,玄宗时期官员俸料猛增三倍的原因,是李隆基把俺们下面要讨论的第四项“力课(杂七杂八的补贴)”也全算进“月俸”这一项里了。因为俺们这里只说贞观时期的工资,这些先无视了哈。

P.S.唐代地方官的月俸乱成了一锅粥,只能大概说说。前期地方官的月俸基本上由本地财政收入的多少来决定,没有统一规定数量,也就是说,比较富裕的地区,财政收入里专门划出一部分钱来作为这个地区的官员工资,然后该地区官员们按等级来瓜分这部分钱。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的官员工资,由国库支出。这样同级的官员,因为所在地区不同,收入差距就非常大。《唐代官制》里给出了一张表,可以算是当时的代表性收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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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门神在贞观的散官是从一品“国公”或者“视正二品”的“上柱国”,那么如果他能领月俸,每月收入就是6贯钱左右。

为了最后计算方便,要把钱折算成大米(石)。

这个钱和米的比价问题,说实话俺很挠头。据说唐代中叶(开元天宝年间)正常的米价是斗米20钱,石米200钱,但是贞观四年以后,似乎一直到高宗前期,二十多年间米价都在极低的情况下运行,具体实例上文已举。目前暂且算贞观年平均斗米10钱吧?1石=10斗,1000文钱=1贯,也就是说10石米=1贯钱

小秦的月俸6贯*12个月*10石=月俸年收入为720(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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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工资6:力课(杂七杂八的补贴)

D力课,也是按(乙)散官本品发放的。

抬头,其实“杂七杂八的补贴”这个说法是错误滴,拿到课堂上会被教授们骂死滴……“力课”的真正含义是:免费使用服役的人力折价。

也就是说,中古以前,当官的老爷们每年都可以弄一定数量的平民来给他看家护院、修房当差(这些人就叫做防阁、庶仆之类)……好命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_@,有很多平民不愿意来给老爷们当差,宁可交点钱赎身了事,这样这部分钱当然也归官员们所有,俺们就简单地也叫它“力课”好了。

其实俺觉得在贞观时期,老百姓很穷,恐怕还是有不少人过来服役当差,交钱的比较少……但是这样就没法子算收入了。手头几本书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也比较乱,数据还只有开元的没有贞观的……先把开元年间京官的力课收入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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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上的“月纳钱额”是官员们的收入,“月人均钱数”是服役百姓上交的钱数。

P.S.地方官们的力课收入,依然是一团糟。《中国俸禄制度史》上只有一张每个官员应享受服役人数(地方上的服役人员叫白直、执衣)的表格,据说一直到无忌哥哥编《唐律疏议》的高宗前期,这些白直、执衣还不许交钱代役,只能自己来站岗当差,但是到了武后时代,交钱代役已经成了惯例@_@

不管怎么说,俺自己根据文中给的数据算了算,在表上加了些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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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下,“力课”这项还有个特殊之处,就是高级爵爷、散官和勋官们,还另有一项从府兵制那里得来的“亲事、帐内(卫士)”待遇。这些卫士一般都是高官家的子弟,充当高级官员的“亲事、帐内”,是他们步入官场的途径之一,所以不干是不行的,可是大少爷们去站岗总是不情愿……老法子,交钱赎身吧 。也因为都是高官家子弟,油水足,所以交的钱可真是不少,这笔钱也就成了配备“亲事、帐内”的官员的一笔大财源,不能忽视滴。

表格:(注意,这里的钱数是每年上交数额,不是月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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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门神是从一品散官,每月力课20贯钱,同时他是“上柱国带三品职事官”,每年还有133.5贯“亲事、帐内课钱”。20*12+133.5=秦琼每年力课收入373.5贯钱。

因为表格是开元的数字,所以也应该按开元年间的价格折算成大米,即1贯钱=5石米。

秦叔宝的每年力课收入为373.5*5=1867.5(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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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工资7:秦门神的总收入和工资公式

综上所述,秦叔宝秦二哥的年薪总收入为:

AB食实封+C月俸+D力课

=31500+720+1867.5

=34087.5(石米)

下面来把这三万多石大米转算成人民币

这个转换,难度在于度量衡单位的换算。上面的计算过程中,我们一直都是在用唐代的单位,俺们应该知道的是古今所有朝代的度量衡单位都是不一致的,这是研究古代经济史中特别容易出错的地方。

比如俺一直在用的《中国俸禄制度史》,就把唐代大米的“石”误记为重量单位,但其实人家是是容量单位

1石=1斛=10斗,10(唐)斗大米重(今)多少公斤呢?

这里有个现成的数字——(唐)斗米重约6.25(唐)斤,百斗米重625斤。(<试析唐朝和籴加价对商品粮贩运距离的影响>作者:陈明光 孙彩红

也就是说,一石米重62.5(唐)斤。

至于唐斤与今市斤的换算,按照比较权威的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纪中国度量权衡》一书考证(93年第1版202页),唐代前期

1(唐)斤=680克(今)=1.36(今市)斤

唐代每石米=62.5*1.36=85市斤(今)

那么秦二哥年收入34087.5(石米)*85=2897437.5(今市)斤大米

特别更正,按米价平均1.5元/斤算,秦二哥年收入=4346156.25(元)人民币

所以作为一个门神……不对,作为一个开国大功臣、有丰厚食实封的帝国最高级贵族,秦琼年薪400多万,月薪36万多……

为了以后计算别人的工资方便些,俺把上面繁琐的考证整理一下,列一个相对简明些的公式。

贞观公务员工资(石米)=[A(禄米)+B(职分田)] or AB(食实封)

+C(月俸)+D(力课)

人民币工资= 以上(石米)*85*1.5

(1)I:当此公务员有“食实封”收入时,AB(石米)=实封户*45

II:当此公务员没有“食实封”时,找出此公务员的“散官本品”,对照下表查找A(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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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依照此公务员的“职事官品”,对照下表先查找出b'职分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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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石米)=B'*0.36

(2)对照下表,按该公务员散官本品查找月俸C'(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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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月俸收入C(石米)=C'*12*10

(4)力课,对照下表,依照该公务员的散官本品查找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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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公务员还兼顶级封爵、散官和高级勋官,再对照下表查找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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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力课收入D(石米)=[D1'*12+(D2')]*5

有了比较集中的公式,下面可以再来算一算鱼翅……呃,门神之二尉迟敬德,和魏征在贞观年间各阶段的工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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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普通百姓的年收入是多少呢?

可以比较一下贫富差距.

秦门神换成现在的地位相当于退休军委委员吧?

家园 唐前期,国务院副总理级别的高官收入是普通农民的50倍

象秦门神、尉迟门神这样的超级大富豪,跟普通农民的收入差距在500倍以上(食实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待遇)

具体的计算论证过程,因为参考资料在家里,晚上整理发上来。

家园 【原创】工资8:年薪800万的尉迟恭和步步升职的魏征

根据上面列出的公式,来算尉迟敬德和魏征的收入。

鱼翅……尉迟在贞观朝的简历如下:

贞观元年,拜右武候大将军(职事官),赐爵吴国公,食实封千三百户。

三年,出为襄州都督(地方职事官)

八年,累迁同州刺史(地方职事官)、光禄大夫(据墓志)后历鄜、夏二州都督(地方职事官)、光禄大夫(据墓志)

十七年退休,授开府仪同三司(散官),令朝朔望,仍按原级领禄米力课(据墓志)

十九年从征高丽,令以本官行太常卿(中央职事官),为左一马军总管(临时设置的行军官职),回来以后仍然退休。

鱼翅哥的实食封1300户,从元年到他死掉为止应该都没变。那么AB=58500(石米)

贞观元年——三年,鱼翅的职事官是京官右武候大将军正三品,散官从一品国公

C=816(石米) D=2400(石米)

总=(58500+816+2400)*85*2.5=13114650(元)

贞观三年到十七年,外放,襄州都督和同州刺史都最多从三品,鄜、夏二州都督正三或者从二,“光禄大夫”是从二品的文散官,所以——

三年到十七年,C=1527.72(石米),D=1132.8(石米),总=61160.52(石米)85*2.5=12996610.5(元)

十七年到十九年,因为有“退休工资全额发放”的恩旨,又升了“开府仪同三司”这一顶级散官,那么,C=816,D=4350,总=63666(石米)85*2.5=13529025 (元)

总之我们看到,因为尉迟敬德的食实封户太多(比当时的皇子亲王还多三分之一甚至一倍),所以贞观以后,他的年收入一直在1300万人民币左右,月薪上百万元

下面来看魏征的。老魏在临死前才有了“食实封”,之前,算是一步步从普通中高级官员升上来的,他的收入更有代表性。

魏征简历:

武德九年到贞观元年,巨鹿县男爵(从五品封爵)谏议大夫(正四品下职事官)

贞观元年,尚书右丞(正四品下职事官,这个是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

贞观三年,秘书监参预朝政 (从三品职事官,副宰相)

贞观六年五月,检校侍中(正二品职事,临时宰相)

贞观七年三月,转正侍中,封郡公(封爵从二品)

贞观十年,左光禄大夫(文散官从一品),郑国公(封爵从一品)

同年病退,李二不许,罢侍中,晋特进(文散官正二品),知门下省事,诏朝章国典,参议得失,禄赐、国官、防閤并同职事(意思是说老魏按正二品职官事的规格拿钱)

贞观十六年 拜太子太师(职事官从一品)

贞观十七年正月 食实封九百户(不久即死去)

计算大米:

武德九年——贞观三年,本品从五下,职事正四下,A=160(石米),B=700*0.36=252(石米),C=432(石米),D=600(石米)

年总收入=1444(石米)*85*2.5=306850(元)

也就是说,在初唐,一个四五品的中高级京官,没有进入核心决策层,年收入也在30万元左右,月收入两万五

三年——七年三月,本品从五下,职事从三(“检校”从二品侍中是只摄其职权,不能享受其待遇),其他不变,只B=900*0.36=324(石米) 年总收入=1516(石米)*85*2.5=322150(元)

七年三月——十年,本品从二,职事正二, A=460(石米),B=1000*0.36=360(石米),C=720 D=1800 年总收入=3340(石米)*85*2.5= 709750(元) [老魏:总算收入翻一番奔小康了TT]

十年——十六年 那个一品散官时间太短就不算了,本品正二,职事正二,A=500,B=360,C=720,D=1800,年总收入=3380(石米)*85*2.5= 718250(元)

十六年 本品正二,职事从一,A=500,B=1200*0.36=432,C= 720,D=1800 年总收入=3452(石米)

十七年正月 熬出头食实封九百户 本品正二,职事从一 AB=40500,C=720,D=1800,年总收入=43020(石米)*85*2.5=9141750(元)

临死前,上了年薪九百万的高峰

晚上回家来发当时普通农民的年收入,以及这种计算涉及到的一些关键问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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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工资9:初唐的农民收入和普通人生活水准

说到唐代农民生活水平的问题,正好手头有一本刚买的专著,《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 张安福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这本书是一本很有价值的学术著作,充分利用了史料特别是敦煌出土文书,有很大比例的定量计算内容,而且不但收入了作者张安福自己的经济史研究成果,也引用了很多其他唐史学者的专业文章(咳嗽,硬要挑刺的话,俺觉得张先生的引用,也有一定的倾向性,他比较喜欢选择那些说唐代好话的结论………

摘录一些本书的考证结果:

  唐代前期(指建唐到安史之乱前)平均每个农民家庭人口为5人,拥有土地40亩左右;

  

  这40亩地当中,有4亩是用来种桑树等经济作物,36亩专用种植粮食(复种),每年收入粮食54石粟(其余粮食全折成粟来计算);

  

  每年收入布帛4匹,树木钱800文;

  

  其余种菜养牲畜等家庭副业收入,可与餐具、农具、食盐、亲朋日常往来等消费抵消。

如是,按照我们上面计算门神们工资的换算比例:

54石粟=81石稻=32.4石米

4匹布=3.2匹绢=19.2石米

800文钱=8石米

则每个农民家庭五口人,劳动力主要是一男丁、一女口,每年毛收入在59.6石米左右,即7599元人民币。

上面已经说过,一个普通中高级京官,年收入为18万元左右,尉迟敬德这样的最高级爵爷,年收入800万元左右,贫富差距也是比较大的。

而且做官的还不用交税,农民在毛收入之中,还要交纳各种税费,再扣除口粮和各种日用,我们来看当时的农民家庭纯收入是多少。

还是根据《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每年农民负担(赋税支出)为:粟2.8石,绢2.5匹,钱250文。[注意,这里不但包括租庸调等“正税”,还包括了脚钱税草等“杂税”]

  

饮食消耗粮食30.56 石,衣物1匹绢,种子1.44石粮,耕牛320文钱,房屋折旧3.5石粮,村社0.8石粮

  

综上,唐代前期均田制实行较好时期,农民家庭每年剩余率在20%左右,即每年能积蓄1520元人民币,张安福认为“是一种比较富足的状态”。

  

  引用毛汉光根据敦煌文件对敦煌地区生活状况的统计,当地民户生活水平在小康以上的占36%,温饱以上的为40%,不能温饱的占24%

  

  引用阎守诚、宁可的结论,认为唐代人均粮食占有量是中国历史上最高的时期,“宋以后由于人、地比例的失调,农业劳动生产率一直呈下降的趋势”。

  

  (宁可的这个论述见《中国经济通史·隋唐五代卷》。《中国经济通史》是一套很有趣的书,由于各朝代分卷的作者不同,大多是断代史的专家兼朝代粉,所以同一套书各分册之间,自己吵架吵得不亦乐乎。比如写唐代卷的宁可认为唐代人均最富,宋代卷的作者则认为我大宋才是中国史顶峰,明代卷作者干脆说明代粮食亩产量高于1978年水平,等等,强烈推荐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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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庸调的比例好大

按1匹绢=6石米,租庸调中:

租:1.2石米

庸:60尺绢 = 1.5匹绢 = 9石米

调:32尺绢 = 0.8匹绢 = 4.8石米

租:庸:调 = 1: 7.5 : 4

按百分比的话,租8%,庸60%,调32%.

家园 嗯,因为当时米价太低了

贞观时代的米价是历史上最低的时期之一,这样把庸调的实物绢布(其实也是当时的货币)折算成大米,就显得庸调占比例特别高。

照俺的方法算,农民一家几口人平时就啥也不干,光种粮食,等该交税时,再拿着粮食去市场买绢布交税,这样他们亏死了。

而俺们都知道实际情况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农民一家是既种粮食又织布的,所以他们交税用的布是自产的,根本不用去市场拿粮食买。

另谢王树兄找出的bug,这就改去

家园 关于月俸

如果某年有闰月的话,是不是这一年发13个月的月俸?

家园 辛苦了,花

这些数字看上去好雷人啊

这么多,唐政府的一年财政收入有没有数字啊?然后估算一下这个数字的百分之xx用来养官吏,然后估算一下大致有多少官吏,也许可以对文中的数字有一个修正。

我瞎想的阿,您继续。

家园 有个问题一直很好奇,借地问一下

我读中学的时候记得那时候我国人均耕地1.3亩,按照那个时候农民的比例,我理解国内农民平均每户(5人)的耕地不会超过10亩,好像农民兄弟都已经很辛苦,唐朝这时候,这5口40亩,能照顾得过来吗?唐亩和现在的亩换算关系是什么呢?

家园 花之,推荐您看一下唐代史籍的原文,那样写出的更有意思

个人认为,唐代丁的定义是18-60岁的男子,天宝年左右改为18-55岁的男子。李世民和魏征因为男丁服役问题争论过,因为那是有的男孩子14-16岁身高就比成年人高了。

划个时间段,唐代安史之乱前,一户人家平均是三丁,一户人家的人数大概还应该有三个男丁对应的女人,还有他们的孩子,估计一户人口7-12人。但是那时候人的死亡率较高.一户人口在8人(男人,女人,孩子,老人)左右。唐代以户为单位服役缴税,所以一户人家人丁多收入多但是不分家少纳税,有些会达到10丁。那时唐代考察地方官的政绩之一就是人口户数的增加。也就是地方官要督促那些人丁大户分家。

但是这种人口状况非常脆弱,如果发生动乱,人口会迅速的减少。

家园 唐前期全国财政收入有一个数字

是李锦绣《财政史》第800页给出的,估算了唐玄宗天宝中期的一年全国财政收入,为3409.75万贯(钱)。

按当时米价200钱一石米来算,可折米1亿7048万7500石。

170487500*85*2.5=362亿2859万3750(元)人民币

这362亿多元的财政收入,其中用于“官吏待遇”一项的有558.2万贯,即占全国总收入的16.4%(<财政史>1135页)。但是这个“官吏待遇”,不但包括了我们计算的官禄、职田、俸料钱等,还包括官吏厨食、会赐、章服、仪仗、葬费等,统计口径和我们是不一致的。

家园 唔,作定量考证直接引原始史料数字很容易出错

因为涉及到相关史实的各种原始史料之间,给出的说法经常相互冲突、相互否定,这就需要有能力有素养的专业人士,对这些史料做一个尽量全面的搜集、整理、辨析,得出相对准确的结果,才能用来做基础材料,再去论证别的问题。

举个例子来说,唐代经济领域研究中一个最基础的论题“租庸调”,各本史料原文记载如下:

《旧唐书·卷五十二》: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

《新唐书·卷五十七》:丁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

《唐会要·卷八三》:武德二年二月十四日制。每丁租二石。絹二丈。綿三兩。自茲以外。不得橫有調斂。

《册府元龟·卷四八七》:唐高祖武德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绢二疋(通“匹”)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

《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皆书印焉。凡丁岁役二旬,(有闰之年加二日。)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

《通典·卷六·食货六》: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

看看上面这些史籍原文,租是二石粟还是二石粟三石稻,庸是二丈绢还是二匹绢,调是加役15天免还是加25天免,各种记载都有。如果不加分析地随便引用其中一处“原文”,出错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所以从宋至清到现代,一直都有史学家在做这方面的考证辨析,今人学者尤其注重以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其中不少是唐代基层收租庸调时留下的原始帐簿)来对照史书记载,这样才得出了学界比较公认一致的结论,然后为《唐代财政史稿》这样较严谨的学术书籍所引用。

其实象唐史这样在史学界中相对热门的专业,几乎所有论题,都有前人留下的现成著作可以学习借鉴。前人成果,俺们当然不见得全盘接受不准质疑,但是质疑也应该在人家的基础上来做,而不是干脆无视之、自己闭门造车。

引用张国刚先生《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的一段话:

“实证研究是这样一种研究,它既需要充分吸收前人的成果,以便接受其启发与阶段性成果的支持,同时又不能饶过前人的研究历程,仍然要竭泽而渔地重新读书,详尽地占有资料。也就是说既不能从头干起--就借鉴成果而言,又必须从头干起--就占有材料而言。……学术积累比较多了,要再前进一步,必须作出非同寻常的更加艰苦的努力。”

另,唐代前期的户均人口数,据冻国栋《中国人口史·隋唐五代卷》(全书总编葛剑雄)引地志和计帐史料计算,贞观十三年(639年)一般民户户均口数为4.6口,天宝十一年(752年)达到6.68口,唐代最高为乾元三年(760年)8.79口。(第六章第二节“唐代的家庭规模结构”)

您上引的那些人口数字,呃,我不知道出处在哪里,所以没法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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