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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提到民主你不要吐 -- 所以我才飞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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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提到民主你不要吐

提起民主你不要吐。

一个词汇,在不同人的口中有着不同的表达;一个词汇,在不同的环境下有着不同的内容;而,一个词汇在不同的界定下有着不同的意义。

所以提起“民主”你不要吐。

民主是可贵的。“民主”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其哲学的含义。这东西是人性中始终追求的一个理想,谁都无法忽视。它的哲学意义在于及一个社会内的管理规则达到任意社会公民无论身份贵贱、能力高低、相貌美丑,全民在一个通用的公权管制下的行为赏罚达到人人平等,不存在对任何情况任何人的特权保护。

它体现的是法权制约下的公平,这个法权的定义内容是由全民利益主持下产生的,此法权的条款定义是在全民的意志下决定和补充的,该社会的运行规则是获得全民肯定的、形成的法律,符合全民的利益,是全民利益也就是社会正义规则的代言,那么我觉得在这样一个在符合全民利益的法律的公权管理下的社会就是民主的社会了。所以我心中民主的第一步就是这样,而不是啥啥为民做主更不是做人民的主。简单的说,法制社会。

那么有了民主法制的社会,接下来就要有民主社会的运行条件及运行过程。当我们拥有一个可以不断补充的法律体系之后,我们发现人民难以依靠大众直接使用这种公权而管理社会保证民主,所以人民必须需要一个可以良好的为人民履行社会法制义务的、为人民保护法律权威公正的效力的社会公权代理者。为了保证社会公权的代理者可以合法的代表全民利益及社会正义从而履行民主义务,社会公权的使用权必须由人民来授予该代理者如此的权利以表示该代表者掌控、行使社会公共权利的合法性。

那么我们就需要一个具体的仪式将这份权利授予我们的对象代理人。这个仪式将意味着,该对象在其后所掌握的公众的权利是由公众授权予他的,也就是说,当公众感到不满的时候,公众有权通过另外的仪式从他手中收回所曾授予他代理的公众权利。那么,这个仪式,就叫做投票选举。得票的胜出者将得到授权作为代理人从而进入政府履行其行政义务。这,就是民主行使的过程。

投票和选举。这个仪式也需要小说一番。根据各国的人口基数的不同以及全民教育水平的不同,民主选举仪式的形式也有不同。目前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的代表是“欧美高尚国家”的直接选举,也就是民众享有直接投票权。而另一种是间接选举,也就是说每一个拥有选举投票权利的民众不能直接使用自己的权利,而需要首先在一个小范围内选出一个能够代表该小地区范围内的人民代表,再由这个国家内众多的小范围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代表全体人民决定及行使更重要的民主权力。(btw,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以中国来说如果全国进行“总统”候选人竞选的话那得需要为13亿人口准备多大数字的选举预算呢?)

问题来了,我真正要说的也是下面这些。注意到了没,在这类仪式过程中,我们强调的是这些获得权利的代理人们必须能够维护社会公权的正义及法律的权威。就是说底线是决不允许破坏法律也就是民主的本质。而这个民主的保证,将取决于各类权利监督约束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最终落实的将是社会运行体制以及法律条文的发展和完善。

就是说,再严酷的法律也无法完全压制人类的贪婪,由于我们哪怕制造尸体都无法消灭人类动物的贪欲,所以单纯维护并建设法律只能增加更多一时冲动的人的尸体。这样的话这个民主社会的维护代价将是残酷的,而这必然会使社会崩溃。为了避免残忍,西方人想出了减少人们罪恶贪欲释放的途径以更有效率的维护社会民主,也就是社会运行的现代化体制。个人认为这里面很重要的就是上下级之间的平行权利关系制度,在该制度下上级除了发布目的命令之外无权干涉下级具体的行为内容,这就避免了体制内纵向的权利干涉,也就避免了大量的社会腐败问题。也就最终维护了公权,最终将保护民主。当然了,限于见识和篇幅,这只是一部分事例。

就是说,真正良性的民主社会的具体运转模式需要现代社会的运行体制用以配合相应的完善的法律从而保证公权使用的正义性,从而保证,民主社会的存在。

大家注意到了没有?如果我是对的,那么在这些本质问题上,可以预料,一个国家的民主化之路不一定非得需要引进政府职位上的多党竞争模式。

因为如果建立了真正现代社会的运行模式体制和完善的法律制度,要知道具体选举人之间的职位竞选竞争可以不必进行党派划分,如果我们的社会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权威和正义足够保证,我们的公众权利的代理人将自动受到各种权利制约和限制,加上必要的监督机制,实在不必在乎该者的党见信仰。

换句话说,我认为本质上,一个国家的社会民主化程度往往最终要看这个国家的法律完善程度以及其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管理模式的法律施行效果。而本质不在于有多少个党派参予部门竞选。这个民主认同就在开篇所讲的内含本质之中。

码了这么多字目的就是想说在逻辑上在哲学上在理想模型下一党制的民主是可行的。

本文多是逻辑推倒没有干货,下文写作的时候一定弄些历史数据和八卦事件之类的东西,不然对不起乡亲们民主诉求的愿望。

那么开篇说道,一个词汇,在不同人的口中有着不同的表达,在不同的环境下有着不同的内容,在不同的界定下有着不同的意义。本文讲了哲学意义上民主的可贵,那么在政治意义上,特别是国际环境下,从英美法德等这些西方高尚国家口中的民主指南是否如真呢?本文说讲到民主你不要吐,可下一篇讲到政治上的、国际环境下的、西方高尚国家口中的民主的时候,我都觉得恶心喽。

那咱就先预告预告:

且待俺借星台先辈《猛回头》歌篇定场。要知道,那时侯:

英吉利,假通商,毒计中藏;

法兰西,占广州,窥伺黔桂;

德意志,胶州领,虎视东方;

美利坚,早想要,割土分疆!

TO BE CONTINUED ... ...

关键词(Tags): #民主#哲学#一党制#多党制#共产党制
家园 花一个。期待在后文中能够解答两个问题。

我对你文章的理解是:先假定人性的贪婪,然后设定一个合理的科层制度,而这个实行民主的体制能够抑制私欲。

一个问题是韦伯提出科层制概念后,米歇尔斯指出,大规模的科层制必然导致寡头控制组织。而李普赛特破解这一铁律的研究发现科层制中只要有竞争性的党派和成员的积极参与,就可以避免寡头。就我所看到的文献,还没有跳出这一框架。

另一个问题是不仅组织内部的人是有私欲的,在其外部的人亦然。而当这些人控制了组织的必须资源时,组织必须吸纳这些外人的利益。这也会导致原本追求草根民主的组织转变其目标。

期待看到你所设计的民主体制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

家园 花催下文。飞兄也是学法律的吧。
家园 民主只是手段,保护人权才是目的,与实行几党制并无直接关系

只不过在多党情况下,制度运行得更好罢了。

如果国民的基本人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那么一党制也是可以接受的,只不过实现起来难度相当大,目前还没有成功的范例。

民主制度不是没有弊端,专制制度并非没有好处,关键是要让人民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取舍有人民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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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长年累月有人写这种文章开导

早就不吐了。

家园 弄混了吧

民主体现"法权制约下的公平"?

民主恰恰不是体现公平的:多数的利益高于少数。

你想保护少数,那只能靠法制。

在没有实现法制以前,谈民主就是玩火。

民主不等于法制:新加坡,普选以前的香港.

以妇女的选举权为例,英国妇女的普选权始于1928年,法制早在英伦大宪章时代就有了了吧?美国始于1920年第19修正案;法国始于1944——法国人权宣言可是1789年哦。有关财产,美国在1964年才做到不分财产多少赋予国民选举权,即赋予穷人选举权。

在这以前这些国家可是没有民主只有法制哦。

家园 有几点不得不说

民主的原始含义就是,多数人的意志压倒少数人的意志。而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参与民主的人在理论上,就应该完全平等才对。

它的哲学意义在于及一个社会内的管理规则达到任意社会公民无论身份贵贱、能力高低、相貌美丑,全民在一个通用的公权管制下的行为赏罚达到人人平等,不存在对任何情况任何人的特权保护。

民主的哲学意义我不敢说,但是民主的社会学意义,却不是对于所有的社会公民而言。(如果你这里面的公民的含义,不是最最原始的雅典定义的话)而是对于所有的统治阶层的成员而言。只有一个将统治阶层推广到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乌托邦或者共产主义)才能够达到你所说的那种哲学层次上的民主存在。而这种社会,至少目前,是不存在的。也没有一个近似存在可以借鉴。

它体现的是法权制约下的公平,这个法权的定义内容是由全民利益主持下产生的,此法权的条款定义是在全民的意志下决定和补充的,该社会的运行规则是获得全民肯定的、形成的法律符合全民的利益,是全民利益也就是社会正义规则的代言,那么我觉得在这样一个在符合全民利益的法律的公权管理下的社会就是民主的社会了。

上面提到的全民,实际上应该以统治阶层来代替。而且,这个统治阶层的意志,不是以全体人员的意志为意志,而是以多数人员的意志为意志。也就是说,有9999个人,哪怕是4999反对,只要剩下的5000个同意,也是多数,也是民主。

这个法权的定义内容是由全民利益主持下产生的,此法权的条款定义是在全民的意志下决定和补充的,该社会的运行规则是获得全民肯定的、形成的法律,符合全民的利益,是全民利益也就是社会正义规则的代言,

已经讨论过了不存在全民意志这一说。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体,就必然有着个体利益,某些时候,个体利益与群体的利益与全体的利益,会有冲突。那么,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社会正义呢?

答案还是要回到最原始的定义去,就是多数人的意志压倒少数人的意志

而为了维护这种以多数压迫少数的所谓正义性,就需要国家暴力机器的存在与运作。这就是所谓的法制。当然,这是对于最理想情况下的民主社会而言,实际上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的。

家园 我倒是觉的前面说的法制比较重要

要说运行良好,新加坡等国家还是可以的.关键在法制.

家园 其实在目前的西方民主下,大家投完票就没什么民主可言了

理论上大家是根据候选人的政治主张来投票,可实际上很多政策和主张是捆绑在一起的。你象要选其中一个政策,你就要把整个候选人的主张都买下来。

另一方面,选民对基层的东西是看得清的,但对宏观的就不一定了。当然不乏聪明人整天研究原始资料,分析数据,组织独立思想库,但绝大部分职业阶层忙着事业、供房、供车、老婆孩子,然后是提薪、渡假,是没时间没兴趣去研究国家大事的,更别说相当一部分人对政治非常冷漠。所以一般宏观政策一般都掌控在政府宣传机构、院外集团、和财团思想库手里。

但为什么中国和美国的老百姓生活相差那么多呢?那是因为参照物选错了。如果你将中国和印度、巴西、南非相比,就会发现,实际政治、政策对老百姓的影响区别并不大。印度也有很严重的政府腐败问题,印度也有很严重的农业、农民问题(农民破产、失地情况严重),印度也有严重环保问题(印度工业化水平比中国低,在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十大城市里所占次席几乎与中国一样多)。为什么相同或类似的政治制度,印度、巴西、南非会与美国和西欧相差那么多呢?一方面是可支配的能源(包括海外的),更重要的是政策的设计能力、政治势力的协调能力和具体的执行能力,简单的说就是管理问题。

家园 建立法制要有民意基础

最可怕的情况是:如果国民都认为民主、人权是祸国殃民的东西,那么建立起的法制会有效保护国民的基本权利吗?

所以我觉得首先要争取国民对人权观念的认同,在此基础上,有效的法制会充分保护人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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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也有几点

民主并不简单等同于少数服从多数,要取决于是哪些事情。

如果是选举国家领导人这一类的公共事务,当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涉及到个人的一些事情,如表达意见的权力,就不能因为是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声音被剥夺,这些不可剥夺的权力是人与生俱来的,不是外界授予的,现在被通称为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迁徙自由、结社自由等。如果这些基本权力得不到保护,那么少数服从多数往往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政,走向民主的反面。

你的这段话问的非常深刻,几乎就是民主的实质:

已经讨论过了不存在全民意志这一说。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体,就必然有着个体利益,某些时候,个体利益与群体的利益与全体的利益,会有冲突。那么,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社会正义呢?

实际上“民主”这个词往往使人产生误解,在晚清最初翻译民主论的时候,把民主论翻译成“群己界限论”,这应该是一个更贴切的说法,清楚的表明民主的实质是界定个人权力与群体权力之间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只是群体权力运作的一个模式,不应扩展到个人权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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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民主是什么东西呢?

窃以为,民主就是个“空对空导弹”--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东西。在某种场合,“民主”已经和“精英”、“专家”一样,成了贬义词。

貌似“民主”经常和“多党制”扯在一起,其实多党制的优势在于在野党能够牵制、监督执政党,just so so。

如果能在一党制下打通让人民监督、制衡执政党的渠道,这是大功一件,“功在党国”。

家园 西方国家都是先法制后民主

世界上失败的民主国家不可胜数,而成功的法制国家则寥寥无几。

家园 民主与法制是相辅相成的

由统治阶层制定的王法和由人民自主制定的法律是不一样的,民主制度能保证法律不成为侵犯人民利益的恶法,同时民主也要靠法制来维护。

从原有的法律制度过渡民主的法律制度需要人民的支持和推动,这就需要民主观念的普及,我所说的民意基础是从这个角度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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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先回复老兄你吧。

我是这么看的,英国、美国、法国这些国家的妇女普选权是都是通过补充本国相应的“人民代表选举法”进行施行的。

也就是说,我认为的所谓民主不是一个看似公平的结果,而是一个尽量公正的过程,而实现民主的过程最终是要依靠法律的制定并保护的,从这个角度讲,不要太严格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民主一定是法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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