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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向大家道歉 -- 豫蒙
首先向wydygo兄道歉,本来挺好的帖子,因为我的回复被冲的七零八落,或许写帖的心情都没有了。实在抱歉,请您多原谅。
其次呢,向所有同情被拐卖妇女的网友们致谢,谢谢你们,这只是我自己的谢意,不代表任何人,也没有权利代表别人。谢谢你们对被拐卖妇女的同情,谢谢你们对人贩子的痛恨。有你们的这份感情中国妇女的状况一定会更好。谢谢。
最后,向所有因为我的帖子,这次的还有别的,搞坏心情的网友致歉。大伙上网本来主要目的是开心的,结果却因为我而不愉快的话,那是我的过错。
我知道自己很讨厌,所谓的“乌鸦”性格吧。不想妨碍别人,却时不时惹人生气。自己想想也没意思。
所以,请那些因我而生气的人们如果觉得有需要,就像我扔臭蛋吧。
没关系的。
请
我看到的最多的指责也就说你是宋襄公了。
确实你的方法理论正确,实际操作可能出人命。
实际上没什么生气的,也不会因此搞坏心情心情。
我觉得你看此问题有点太理想化,也有点片面。
前面一个问题网友们已经说的够多了,说说后一个问题:
需要被解救的妇女,不论她生活好坏,也不论她是否已经自愿留下,至少能肯定的一点就是她不会已经与家人取得正常联系。可以她说正处在被非法拘禁的情况下,她已经被非法剥夺了与父母、亲友通讯、见面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她也无法表达她的真实意愿。
她也不可能已经合法登记结婚,因为结婚至少要原居住地户口证明。
最后选择留下的,多数是因为舍不得孩子,认命了。实际上选择留下的身心也已经受到极大伤害,至少她已经被剥夺选择理想中爱人的权力。
对于这些选择留下的妇女来说,实际上对妇女本人与“夫”家都带来了好处。对妇女本人来说,是以后能与父母亲友正常联系。对“夫”家来说,是知道了此妇女是真实地愿意留下,以后也不需要严加看管,而且也解脱了他们的罪行。
对于解救回原籍又回去的人,至少她们获得了一次回父母家探亲的机会。
对于wydygo,我想他高兴还来不及呢,热烈的讨论能使这个帖子长久地浮在上面,俺的好多帖子都沉下去找不到了。
似乎还带着三分的意气,呵呵,没人生你的气。此贴一出,倒觉得你可爱的很啊
换头像了哈?嗬嗬。
不关心兄弟。
都换了好几年了。
可惜,脾气改的不多,还是那讨人嫌的样子,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