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陷于议会/政府困境之中的英国人 -- 燕人

共:💬59 🌺327 🌵1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 家园 英国的革命不彻底

              另外似应说明,未经首相建议,国王不能主动解散议会;虽然国王还保留对议会法案的同意权,但实际上已经沦为形式。不过,如果遇到特别重大的政治危机,某些形式被复活也不一定

              英国的革命不彻底。克伦威尔直接上来独裁。他死后贵族又搞复辟。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或美国革命最大的区别是没有一个保障平民权力的宪法性文件,也没有正式的成文宪法。很多东西都是惯例,习惯法。这主要还是由于搞革命的贵族其实和国王还是同一个阶层的。他们要求的是国王下放权利给他们,而不是进一步下放权利到所有人。

              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不是所谓的《大宪章》而是1689年的《权利法案》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权利法案》规定如下: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这里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确立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剥夺了国王的财权、军权和司法权(1,2,4,6,11)。二是确立新教的主导地位并剥夺不信新教者的拥有武器的权力(3,7)。通过《王位继承法》,更确立了英国王位必须由新教信徒继承的原则。

              既然保留君主制,那么必然带来的问题是君主是否有权独裁,和臣民是否必须效忠君主制度和君主个人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英国是用一系列的惯例来解决的。例如国王主动解散议会。理论上来说,直到2011年立法,国王还是有这个权力的。但是上一个这么干的国王掉脑袋了,而且国王没有军权和财权,就没了爪牙,所以这几百年就没人敢这么干了。

              国王则不对国会法案行使否决权。(但不是没有否决权,只是不使用)。又例如,首相要从下院的多数党中产生,通过国王任命产生。同时,国王根据首相的建议,任命各部大臣。这套制度并没有任何英国成文法加以明确,只是惯例罢了。然而任何国王如果违反惯例,估计会被立刻赶下台。

              说句题外话,为啥英国能把国王的军权、财权剥夺得一干二净呢。一是查理二世复辟时王室的土地已经在革命时被瓜分完毕。查理二世本就没有经济基础,财权基本为议会所控制。而没有财权,自然也拉不起多少军队。当“光荣革命”时,奥兰治的威廉专注于和法国对抗,他需要一个为其提供兵饷的基地。所以同意了这个法案。问题是奥兰治无嗣,英国王位传给妻妹安妮,同时荷兰也在奥兰治死后分离。这样奥兰治本身的军事力量就没有传承给安妮。更巧的是安妮也无嗣。通过《王位继承法》,王位落到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手里。乔治一世不通英语,在英国本身也没多大势力,只好委托首相治理,建立内阁。这就开始了英国的现代内阁制。

              通宝推:川普,任爱杰,
              • 家园 英国人是要当亲贵族,去侵略外国,这点上,有限内斗,

                大力外扩是最佳利益。

              • 家园 又在照本宣科

                “英国革命不彻底”是我们上学时课本上的话。因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我不太同意这个论断。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历经40余年。革命前君主是国家的绝对权力者,议会只在他需要钱时才召集。革命后君主落到了如你所说的"军权,财权剥夺一干二净“的程度,期间还有一个国王被议会砍了脑袋。到1694年议会通过的法案已经不需要国王召集议会而成了常设机构。君主成了摆设,只有书面认可议会法案的权力。这是因为英国传统的效忠君主的势力在内战中已经被从肉体和精神上消灭。议会在行政,军事和外交上掌握了一切权力。从查理二世登基时就是如此,后来的奥兰治王朝,汉诺威王朝到如今的温莎王朝都是如此。

                王室的土地已经在革命时被瓜分完毕
                这是哪里来的话?对财产权的保护才是资产阶级最主要的原则之一,也是革命的起因之一。他们用什么理由一边要保护私有财产,一边要瓜分国王的土地,你当他们像国内某些人那样精分?

                如果你认为废除君主才算是彻底?你如果真这末想,那你是纯粹的平等派,就如当时英国革命中的一个派别。但是形势比人强。平等派被克伦威尔取缔消灭。君主制度被妥协保留下,到如今还是英国旅游收入的一大支柱。这还是革命时掌权的资产阶级新贵结合国情,传统和当时形势的有意之举。君主在今天的英国在普通民众中还享有崇高地位,只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力。

                通宝推:川普,
            • 家园 不是惯例,是查理一世本人签字通过的法律

              1641年议会通过Dissolution Act(这是简称,原名太长就不引用了)被查理签字成为法律。他糊里糊涂失去了一件关键权力。

              孟同学抄了一大段文字,可是连文章主语都没看到。

                • 家园 怎末废除?

                  这个法律的主要意思是要求国王在每3年内必须召开议会,议会的存在期间不少于50天。议会的终止必须由议会本身做决定。查理二世是聪明人,知道谁掌握权力。他弟弟即未来的詹姆斯二世要他对那些政客强硬些,他回说可不想过回国登基前那颠沛流离的生活。他过了声色犬马的生活,和王后连儿子都没有,到有一大堆私生子,死前说对不起妻子。他生前最后四年没有召集议会,但是并没有妨碍资产阶级发财所以安然到死。即位的詹姆斯二世,在1688年光荣革命中直接被议会赶跑。议会召唤詹姆斯的女儿玛丽和其丈夫奥兰治威廉联合执政。议会因此成为国家的实际掌控者。1694年议会推出新法案要求每年开会,每3年大选。以后议会不断更新法案,但是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在1641年就被决定了。

                  国王还能解散议会?他做梦都要笑醒。

                  • 家园 还是上原文吧

                    查理一世的法律原文:

                    As to the time of dissolving or proroguing Parliament after its First Meeting.

                    And it is further enacted that noe Parliament henceforth to bee assembled shall be dissolved or prorogued within fiftie dayes att the least after the time appointed for the meeting thereof unlesse it be by assent of his Majesty his heires or successours and of both Houses in Parliament assembled.

                    And that neither the House of Peers nor the House of Commons shall be adjourned within fifty dayes att least after the meeting thereof unlesse it bee by the free consent of every the said houses respectively.

                    译文:

                    在议会第一次开会后的解散或休会时间。

                    这里进一步决议--从此之后,议会在召开后五十天内不得解散或休会,除非得到国王陛下或太子或其他继承人以及上议院和下议院一致许可。

                    不论是上议院还是下议院都不得在议会召开后五十天内休会,除非得到了以上各方的完全许可。

                    评论: 这个法案其实只是说议会在召开后五十天内不得解散,除非得到国王(含其继承人)和上下议院的一致许可才能解散或休会。但这里并没有硬性规定国王在五十天后不得解散议会。这里要看到的背景是查理一世长期不召开国会。好不容易重开国会后,议员们希望至少给国王套个笼头,加个五十天的限制。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国王解散议会的权利。

                    但是这个法案在查理二世复辟后于1664年被当时的议会废除了。议会通过的决议如下:

                    原文:

                    Whereas the Act made in the Parliament begun at Westminster the Third day of November in the Sixteenth Yeare of the Raigne of our late Soveraigne Lord King Charles of blessed Memory entituled An Act for the preventing of Inconveniencies happening by the long Intermission of Parliaments is in Derogation of His Majestyes just Rights and Prerogative inherent to the Imperiall Crowne of this Realme for the calling and assembling of Parliaments, And may be an occasion of manifold mischeifes and inconveniences, and much endanger the Peace and Safety of His Majestie, and all His Leidge People of this Realme, Be it therefore enacted by the Kings most Excellent Majestie by and with the Advice and Consent of the Lords Spirituall and Temporall and the Co[m]mons in this present Parliament assembled and by the Authoritie of the same That the said Act entituled An Act for the preventing of Inconveniencies happening by the long Intermission of Parliaments And all and every the Articles Clauses and Things therein contained is, shall be and are hereby wholly repealed annulled and utterly made void, And are hereby declared to be null and void 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whatsoever as if the said Act had never beene had or made, Any thing in the said Act contained to the contrary notwithstanding.

                    译文:

                    敬爱的先王查理执政第十六年的十一月十三日,威斯敏斯特举行的议会制定了关于防止国会长期休会之不便的法律。该法削弱了陛下的自君权神授而来的召开议会的特权和权威,并且可能危及陛下和他王国内所有封臣的安全和安宁。故特此以最伟大的国王陛下的名义和本届以此法案组织的议会之上下两院建议和认可宣布:该关于防止国会长期休会之不便的法律及其内含一切条款全部作废,所有该法的目的和意图均予以作废,视作此法从未存在,不得疑问。

                    评论:这里复辟后的议会一副奴才相,彻底废除了查理一世的法律。对于议会的召开则通过了新法如下:

                    原文:

                    II. No longer Intermission of Parliaments than Three Years.

                    And because by the auntient Lawes and Statutes of this Realme made in the Raigne of King Edward the Third Parliaments are to be held very often Your Majesties humble and loyall Subjects the Lords Spirituall and Temporall and the Co[m]mons in this present Parliament assembled most humbly doe beseech Your most Excellent Majestie, That it may be declared and enacted And bee it declared and enacted by the Authority aforesaid That hereafter the sitting and holding of Parliaments shall not be intermitted or discontinued above three yeares at the most, but that within three yeares from and afte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is present Parliament and soe from time to time within three yeares after the determination of any other Parliament or Parliaments, or if there be occasion more often, Your Majestie Your Heires and Successors doe issue out Your Writts for calling, assembling and holding of another Parliament to the end there may be a frequent calling assembling and holding of Parliaments once in Three yeares at the least.

                    译文:

                    II 议会休会不超过三年

                    根据爱德华三世为此王国制定的法规,议会应经常召开。在本届议会中聚集的国王陛下卑微而忠诚的上下议院的臣民们谦卑得恳求最伟大的国王陛下宣布和制定如下政策:议会的召开和举行最多不得在三年以上的时间间隔或中断。在本届议会之后的三年内或在任何其他议会之后的三年之内,或更短的时间内,由陛下或陛下的继承人下达诏书,召开另一届议会。召集议会可以更频繁,但至少三年一届。

                    评论:这里虽然要求至少三年召开一次议会(原来的法案要求每年都召开,如果国王连续三年不召开就自动召开)。但是把召开的权力完全交给国王。议会的召开必须由国王或国王的继承人下达诏书。所以历史上查理二世可以连续四年不召开议会。注意这里的措辞是“恳请”不不是“必须”。所以对国王事实上没有任何约束力。

                    更重要的是,与上个法案不同,这次连议会召开后五十天内不得休会的规定都没有。所以国王即使召开议会也可以随时解散。

                    通宝推:任爱杰,
                    • 家园 你这末喜欢上原文

                      把议会通过的这个法案也找出来给大伙儿看看吧

                      Meeting of Parliament Act 1694

                      关于议会召集的法案会随着时代而更新。但是无论如何议会绝对不会回到革命前,允许君主来关闭/解散议会。这个原则问题在1641年已经被决定了。

                      • 家园 这个法案还是没有合你的意思

                        原文/译文:

                        Meeting of Parliament Act 1694

                        1694 国会召集法案

                        An Act for the frequent Meeting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s.

                        关于频繁召集国会的法案

                        Whereas by the ancient Laws and Statutes of this Kingdome frequent Parliaments ought to bee held And whereas frequent and new Parliaments tend very much to the happy union and good agreement of the King and People.

                        根据本王国自古以来的法律传统,国会应频繁召开,经常换届的国会的目的在于达到国王和臣民之间的和谐与意见统一。

                        Parliament to be held once in Three Years at the least.

                        国会应至少三年召开一次。

                        From henceforth a Parliament shall bee holden once in Three years att the least.

                        从此之后,国会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

                        Writs to be issued once in Three Years.

                        每三年下达一次诏书

                        And within Three yeares att the farthest from and after the Dissolution of this present Parliament and soe from time to time for ever hereafter within Three yeares att the farthest from and after the determination of every other Parliament legal Writts under the Great Seal shall bee issued by directions of your Majesties your Heires and Successors for calling assembling and holding another new Parliament.

                        自本届国会解散起最多三年内,以此类推直到永远,在此之后任何一次国会解散后三年内,由国王或其继承人发布召集新一届国会的诏书。

                        评论:这个法案只是继续重申国会应至少三年召开一次。同时继续把召开国会的权力交给国王(含继承人)。国会必须由国王下诏书召集。这个法案和上个法案一样,都没有如果国王三年内不召集国会,国会就自动召开的条款。同样也没有五十天内不得解散国会的条款。也没有说国王不得解散国会。解散国会的权力仍在国王手中。

                        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以后要引用什么法案,最好你自己把原文贴上来。否则光抄个维基或百度的简介可没有说服力。

                        通宝推:任爱杰,
                        • 家园 你不能只看字面意思

                          经过光荣革命,英国君主已经失去了统治国家的权力。但是英国的传统会为君主保留体面。直到今天女王有接受新首相任命的程序。但是这不是权力,只是形式,或面子工程。

                          回到开始的问题,你说只有国王才能解散议会。而你自己拷贝的文字已经说明国王必须得到首相的建议后,才能走程序解散议会,也即是只有议会才可能解散议会。英国的君主制度可以说名存实亡。

                          英国的法律体系是个迷魂阵,所以他们的律师事业发达得很。但是,我不得不强调,议会享有最高权力。它的权力是不受君主制约的。我刚请教了一位英国朋友。他指出关于议会解散的最新法案是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 2011,在其中女王接受首相建议解散议会的特权都被取消了。

                          通宝推:川普,
            • 家园 他自己拷贝的文字都没有搞明白

              主语都没看到。

              • 家园 这位孟词宗先生喜欢复制粘贴

                可往往好读书不求甚解,对儒家的理解也流于表面。

                • 家园 那也比你信口开河要好

                  这位孟词宗先生喜欢复制粘贴

                  可往往好读书不求甚解,对儒家的理解也流于表面。

                  俺喜欢复制黏贴,这叫做句句有出处,这是真正读过书的人的严谨研究态度。不像某些中专生,望文生意,信口开河,连文言文都读不懂。

          • 家园 你自己再读一遍你输入的内容

            英国的议会改选要么是任期到了,要么是下议院提出提前改选(一般是多数党认为提前改选有利于连任),或者是议会发动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必须是首相向国王建议解散政府,举行选举。然后国王下诏定好心的选举日。议会则在选举日前多少天(各时代法律不同)解散。

            议会不受君主和行政权力(政府)控制。政府垮台,重新选举。选举出的多数党党首就任新政府首相。他本人是议会的一员。议会的议员是地方选举的结果,是各地的民主选举出的民众代表,而不是中央政府选举(通常我们叫大选)的结果。

            只有议会才能合法自主决定议会的关闭和解散。这是保证议会作为立法机构的独立地位,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这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之一。哪里是甚麽老黄历。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