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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寄生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十年未登记 转摘!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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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寄生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十年未登记 转摘!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704/094310088293.shtml

    2011年07月04日 09:43 《财经》杂志

    2011年6月24日下午,红总会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案,获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受理。27日凌晨,郭应警方要求乘坐HU7702航班返京,以配合相关调查。

      据《财经》记者了解,警方介入“郭美美事件”调查后,曾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发现浮夸成分太大,多数无根无据。“比如那套别墅,不是她的,她炫的那些名车也不全是自己的。”一位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说。

      迄今可供查询的资产之一,即郭美美转让的挂“京NRG222”牌照的Mini Cooper汽车。今年3月21日,郭在网上发布消息,以29.8万元叫价出售其名下市价约40万元的Mini Cooper。据北京公安交管局的信息,从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9月29日,该车有九次违章记录,目前均“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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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次拍卖中,天略集团还表示,捐资企业将享受“保险卡面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公益形象宣传等回报,并称,红总会和商红会“支持捐资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渠道正面宣传和披露其自身对本活动的贡献”。

      对这次拍卖,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解释为,拍卖是红十字会筹资的一种方式,必须找一个有资质的拍卖机构。不过,此项目最终被红总会以“条件不成熟,时机不到”为由否决,成为一项流产的合作。

    -----是年9月,在天略集团方面多番催促之后,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商红会下发了《关于举办“红十字劝募大赛”暨“博爱之星”电视公开选拔活动的决定》(中商红[2007]03号),且盖有商红会公章。文件中主办单位为红总会(拟请),承办单位为商红会与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且在“活动经费”中提到“由承办单位自筹,可采用企业冠名,实物赞助等方式解决”,此后,有两家企业与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谈妥,约定一旦项目成立,即出资1300万元冠名费。

      天略集团项目负责人提出,商红会也同是此项目承办人,并非主办方,并无资格以其名义下发文件,以此敦促商红会申请红总会对此项目的批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指出,问题的核心在于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商红会未经红总会授权,根本无权使用“红十字”字样冠名所谓“劝募大赛”。

      为使“博爱之星”项目顺利得到审批,商红会与天略集团相关人士在崇文门西大街上的一家餐厅,耗资上万元宴请红总会事业发展部筹资处两名负责人。商红会还建议天略集团将原设想筹资额1200万元降低为500万-600万元,“否则筹资额太高难获审批”。

      但该项目因“商业味太浓”,未获红总会批准。

      一位天略集团前员工透露,天略集团是希望借助“博爱之星”获得冠名收入,原来设想与商红会五五分成。为此项目,天略给商红会工作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汽车,经费,花费近百万元。但项目最终没有拿到批文,也就无法实施,成了又一次失败的合作。

      对笔记本电脑、汽车之说,李庆一回应,这些是工作所需,早已还给天略集团。而天略集团上述前员工表示,是天略“硬要回来”的,双方并因此“伤了和气”。对于报酬一事,李坚决否认。

      该天略集团前员工透露,其间,商红会甚至提议天略集团捐给红十字会约30万元人民币,以便项目通过,天略集团因考虑前期投入太多,放弃了此建议。2009年10月,“博爱之星”项目组解散。此项目的失败使天略集团的项目负责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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