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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于光远团伙研究 -- zirun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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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如果大家穿越回那个时代?

              你认为有多少人会在狂热的气氛中唱反调吗?我看知道是错的,但摄于社会压力而不敢说的,都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人就是集体非理性狂热的参与者和建构者。领袖告诉我们,人间天堂就在眼前,而通往人间天堂的关键人物就是你我——普通人,只要你我解放思想,埋头苦干,发挥无穷的主观能动性,人间天堂就可达到。

              这种诱惑的确是相当诱人,也很对中国人的口味。类似于禅宗人人皆可顿悟成佛,现在人人皆可通过劳动成为社会主义的新圣人,并且劳动的最终结果就是人间天堂----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这么诱人的前景如何不令人心醉到疯狂?

              在集体狂欢中,人们需要兴奋剂来支撑自己的幻觉,兴奋剂可以是有形的摇头丸,也可以是无形的新幻觉,幻觉支撑幻觉,所以才会亩产、钢产量等指标越来越疯狂。对于陷入狂热中的人,美梦才是最重要的,若想梦不会醒,那只有超出理性的信息才能满足于他们。任何可能打破于他们美梦的人,都是可恶可恨的。

              具体到于光远,我以为在58年,他也是一个梦中人,自己先入了梦,然后也成了一个造梦师,积极参与了这个集体美梦的构建。

          • 家园 Redap网友,对于那些没做过企业的,也许能接受这个逻辑

            但做过企业的就绝不接受这个“说法”。

            这些年史料的披露:如毛估计的5000和邓矮子打的55万;一方面四川调出过量的粮食饿死人,一方面搞原子弹的却被断粮;然后是7000人大会上的积极启发“毛主席也会犯错误”。

            今天,如果一个企业的总经理这么“执行”董事长的意图,用黑道做了这个家伙,也不稀奇。

      • 家园 不要让偏见蒙住了你的双眼

        于处这话讲得很有水平嘛,即使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也依然站得住脚。当初若是按照于处的话去做,很多后来的失误是可以避免的。

        于处说得明白,丰产的个案在推广之前,要经过科学的分析和检验。

    • 家园 怪不得80年代科学家这么痛苦,原来是这帮人搞得。

      说到中宣部,我们又可以看到:“党的十五大期间,遇到曾在科学处当过干事的明廷华,他笑眯眯地对我说:“你注意到没有,在十五大的与会者中,从我们科学处出来的人竟有五个!”他扳着指头数:大会代表有三人:郑必坚、明廷华、龚育之;特邀列席代表有两人:于光远、林涧青。”

      这个科学处,就是于光远领导了12年的中宣部科学处.大家是否能想起,于光远做了多少年的中宣部副部长?

      • 家园 第一,这帮人80年代已不在科学处

        第二,别望文生义,先弄清楚科学处是干嘛的。

          于光远说,中宣部专设一个科学处,就要宣传两条,第一条是宣传科学重要,要反反复复地讲科学的重要性,因为党内还有很多人不懂得科学的重要;第二条就是要讲办事的科学性,也要反反复复地强调办事要讲科学。

    • 家园 【讨论】一个有意思的杂家

      余生也晚,知道于光远的大名,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于先生当时有句名言“低头向前看抬头向钱看,只有向钱看才能向前看”影响甚大。作为青年工作者,我们当时认为,于先生是改革家。去年岁末,于先生去世,官方谥号“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经济学家……”,我认为实在有些“言过其实”。理由:而今,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学界并非动听的头衔,于先生晚年干的都是颠覆马克思主义理论、宣扬西方资本主义学问的“启蒙”工作,将于先生计划归其不喜的、质疑的马克思主义“家”,颇有“恶搞”之嫌。倒是于先生素喜的“春秋”、“南周”同仁悲悼文章,所细述的其“逆反”功业,还了于先生“非马”的本来面目。近年来,读了一些于先生的书,个人感觉,其人阅历深,知识面较广,但说不上有独创的理论见解,算是一个杂家,一个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鼓吹自由主义政治经济观点而享得名声的演讲家、散文家。于与耀邦交好,对邓公有褒有贬,与昔日同事乔木、力群交恶。读其所述,一股经年久酿的傲气、酸气、怨气扑面而来。

      通宝推:jyzh,hyxu200,
      • 家园 于光远的离婚

        惭愧,相比于潇洒兄,于光远进入我视线的第一个兴趣点,是因为最近的宋彬彬道歉、“要武”同学的校友王友琴(芝加哥大学东亚系)的关于于光远前妻的故事。

        从王友琴的文章和于小红的讲述看,是2000年后王老师从于小红那里得知了一个“悲惨世界”的故事:孙历生,18岁与于光远(37岁)结婚,反右被打成右派,25岁带着第三个孩子的身孕离婚,34岁在学校厕所里吊死。看照片,孙氏是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性,其与于光远的三个女儿也非常漂亮可爱。所以,这个中国版“芳汀”的故事很动人。

        于光远去年9月去世,其长女小红、小康都发了文章,只是不见小三的文章。于光远和孟苏女士再婚后,又生了两个女儿。

        王友琴女士自然也要凑热闹,发了《相差45年去世的孙历生和于光远》。在文章中,王老师这样写到:“其实我的书稿本没有写出于光远的名字。这样做的道理是,孙历生的悲惨遭遇中,虽然也有传统戏剧表现过的“秦香莲”和“陈世美”的因素,也就是妻子被有势或有钱的男人抛弃的成分在内,但是从主要的方面说,她的命运主要是“反右派”和“文革”这两场大“运动”也就是两场大迫害造成的。”

        王老师这个北大中文系的毕业生,“超越”了雨果老先生:雨老先生的悲惨世界,芳汀是被个花花公子玩弄抛弃。王老师这个实验中学的老红卫兵,则公然断言花花公子不“主要”,主要是运动造成悲惨?

        是这样吗?

        或者说,王老师也知道于光远是陈世美?

        通宝推:天涯无,
        • 家园 王友琴说得非常明白,你别故意歪曲

          孙历生被离婚时已经有三个孩子,是“组织”要求离婚的。

          • 家园 啥错误都往组织上扔呗,反正组织不会为这种事发声的。

            呵呵

            • 家园 你就别再闹笑话了
              • 家园 回“迅哥”,于光远到底是不是陈世美?

                首先,抱歉回复晚了。

                说于光远是陈世美,那是王友琴的原话,您可以仔细看看。于光远死后于小红的质疑,就更证明了这一点。因为:

                1、于光远死了,于小红发现组织上并不知道有个于小蓓存在。

                2、于光远的研究生严家琪,自64年认识于光远、两家之间步行五分钟、76年天天见面,但严到于死也不知道于小蓓存在。

                这已够证明于光远是欺骗孙历生、迫使孙历生离婚的陈世美:

                1、如果于光远的单位真的关注孙历生、关注于和孙离婚的事,孙怀孕的事必然会被劳改农场调查到中宣部。可是,事实是中宣部根本就不知道孙怀孕!所谓组织上给于压力、要它离婚,根本就是谎言。

                2、从常识推测,于确实会恐惧如果组织发现了他和右派老婆来往、交媾、怀孕,可能会批他划不清界限,这个可能存在,王友琴这样认为,我们也这样认为。

                但是,面对怀孕的妻子,如果不是陈世美式的自私心理,当丈夫的会把想像中的压力告诉妻子、恐吓妻子离婚吗?

                3、孙和于离婚后,马上再婚、生子。如果她没有对于光远的恨,这样做的概率有多大?

                据王友琴说:76年之后,于不管孙的平反;孙的追悼会,于不参加;于写书回忆文革,不提孙和孩子一个字。

                这样的夫妻关系,没有陈世美因素的概率,有多大?

                4、抱歉不会发图片,河友可以到下面的链接看于小红文章中1968年9月的照片,看看于光远那张脸上可曾有一丝一毫 妻子刚横死一个月(甚至不到)的丈夫的感情?

                http://blog.boxun.com/hero/201311/xln/2_3.shtml

                5、于小红文章说于光远和孟苏在1962年秋结婚。

                而俞邃先生回忆:“1960年9月下旬,于光远先生与周培源先生一道出席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的世界科学大会。他经新华分社给我发来一份电报,说会后拟转来布拉格看望小孟(他的爱人孟秀英,后改名孟苏,孟用潜的女儿,时为留学研究生),请我代他准备住所。我们当时住在捷共中央提供的公寓楼科涅夫大街153号,正巧赵毅敏部长和凌莎同志夫妇这时在国内,于是我将客人安排在赵老住处(与我对门)。为时一周。”

                与一个留欧生从相识、恋爱、到住在一起,要多少时间?组织再也不关注了吗?

                5、孟用潜是谁?孟老先生就是和刘少奇一起在满洲被捕的。所以,随着刘少奇被隔离看管,孟用潜也于1967年5月22日被中央专案组隔离审查。

                我没有在网上搜索到于光远先生因为孟用潜而在文革受迫害(或者受奖励)的任何信息,也还没有买到于光远回忆文革的书。但我想看到这里,所有的河友都会和我升起一样的疑问?于光远“因为政治原因”要和怀孕的孙历生离婚、以便保住它的政治绳命;可是它不怕孟用潜和刘少奇一起被捕、当然也很可能一起叛变的影响?

                呵呵

                待续

                • 家园 你的“陈世美”是什么内涵?

                  如果“陈世美”指已婚男人先搞婚外恋,然后抛弃妻子另娶新欢,那于光远不是陈世美。于光远与孙历生是1958年11月离婚。1960年4月,于光远去捷克时,才与孟苏相识,后相恋结婚。

                  如果“陈世美”是指一个人屈从于外界压力(甚至仅是为了自己的前程),放弃自己的真爱,离婚抛弃妻子,那于光远符合这个标准的“陈世美”。不过,在那个时代,这样的“陈世美”是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的,所以也很多。

                  • 家园 回Redapp,首先,您能看到那张照片吗?

                    我不会发照片,所以截下来也发不了,只好给个链接。担心其他的河友看不到。

                    关于您前一个定义,您能否告诉您从哪里得知“1960年4月,于光远去捷克时,才与孟苏相识”?我引用的俞邃先生的回忆,它们俩60年9月就住到一起了。

                    如果于先生为政治可以牺牲婚姻,那他似乎更有理由和孟苏女士在1967/68年离婚。面对文革之初的史无前例的压力,他没有和孟苏女士离婚,也更显得前一个离婚理由是谎言。

                    如果您能看到那张照片,您可以谈您个人的观感:你觉得那是一个他有感情的前妻惨死、不到一个月的男人的脸吗?

                    两次婚姻,于光远都是有魅力、有钱、还有前途的大叔,而且都是速战。所以,是否应该由认为于光远从不出轨的朋友,来提出证据,证明这个第一次离婚撒了谎的、对组织撒了谎的、拒绝出席他前妻平反、追悼会的于光远是个“正人君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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