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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关于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建议 -- hwd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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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转:关于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建议

    关于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建议

    有愿意联名向全国人大建议的,请与发起者联系,email附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1975、1978年通过的三个版本宪法的相关条文里,都有“惩办一切卖国贼”的规定。但自1982年通过的宪法开始,直到目前施行的2004年宪法原条文中,“惩办一切卖国贼”这一规定被删除了。

      自1982年宪法修订以来,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在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对外开放中,出现了许多令人不齿的卖国行为。金融、信息、外汇、石油、铁路、汽车、航空、种业等战略产业与战略资源沦入敌手,国家领土和领海被肆意割让,外资控制了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被大量廉价外卖,危害民族生存的转基因主粮已被引入;政治上贩卖西方普世价值原则有意误导政治体制改革,动摇我社会主义国本;文化上贩卖腐朽没落的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以攻击社会主义文化。这一切卖国行为,已经使我国丧失独立自主而走上依附性发展道路,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国家安全,已经对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对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构成重大危害。

      世界主要国家都制订了惩治卖国行为的法律。中国近代以来的汉奸卖国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最初通过的三部宪法都有“惩办卖国贼”条款。我国已经制订了《反分裂国家法》,现在应当制订《惩治汉奸法》,以为配套。只有汉奸才会分裂国家,只有反汉奸才能反分裂。

      2012年1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国防部长帕内塔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邓普西,公布了题为《维持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21世纪国防的优先任务》的新军事战略报告。新军事战略明确把中国列为美国头号敌人。在外部压力日趋增大的条件下,近年来国内卖国贼的活动却更加猖獗。

      在日益复杂的国际斗争中,为捍卫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我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必须依法铲除一切卖国行径,为此我们建议:

      (一)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宪法有关“惩办一切卖国贼”的条款。

      (二)根据上述恢复条款,制订相应的《惩治汉奸法》。

      为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计,恳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真考虑并吸收我们的建议。

    2012年1月12日

    建议人署名:

      马 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

      李成瑞(原国家统计局局长)

      张宏良(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张勤德(原某中央机关局长)

      胡木英(延安儿女联谊会会长,毛主席政治秘书胡乔木同志女儿)

      苏铁山(当代国史学会原副秘书长,苏进将军儿子)

      张文茂(北京学者)

      左大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韩德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研究员)

      蒋高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杨思远(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郭松民(北京学者)

      徐 亮(北京学者)

      范景刚(乌有之乡网站站长)

      陈 晶(北京红歌会志愿者)

      黄子珊(北京红色环保志愿者)

      王 涛(北京红色环保志愿者)

      如若有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愿意在此建议书上联名,请把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本人常住地(到地市行政级即可)于2012年2月25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通宝推:扬子鳄,李根,大圣王,云中飞,
    • 家园 还不如奸雄曹操,自信都被吃了。

      看曹操在官渡之战后的表现,真应该汗颜。

      中帝国才起步。

      没有这点自信不如回家。

      回去种红薯算了。

    • 家园 刑法早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就是专门针对叛国罪的,共有12条,包括分裂,叛乱,投敌,资敌,间谍,叛逃等各种细分罪名;

      这帮人我认为就是其实想把和自己想法不一致的人加上卖国的帽子打成罪犯而已,古已有之。

      外链出处

      通宝推:Parsifa,
      • 家园 您自相矛盾了

        既然刑法已有,就已经可以据此加罪了,用不着在宪法中增加,从而依据宪法加罪。

    • 家园 尽管我不同意乌有的对立面

      但我也不想站在乌有一边

      在这事上他们的操作和执行力基本就是个笑话

      相应的,粉太祖就是黑太祖

      他们夸张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宣传,将太祖描绘成一个几近没有人味的神仙,那只能使原本立场并不清晰的中间群体越去越远,毫无疑问那是一种另类的架空。

      为什么说这是个笑话,如果他们真的想把这事落实的话,显然该走修订刑法的路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入手反对的人会少一些。

      所以这显然就是一种宣传,但仍然不失精明。如果全国人大真的把这事放明面上,那就是拿TG的历史继承性来绑架大多数人表态,如果没通过,起码还可以表明,他们是太祖的死忠,尽管是不是实际上不知道。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有所失的,所以极左和极右其实是一类人。

      解释永远是一种话语权,而且是最重要的话语权。所谓的教育出版,都是这个分类的子系统。如果一个人一个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从不发声,他们就几乎等同于不存在。

      法律上的事根本就懒得说了。他们不关心怎么做,能不能做成,他们只是想喊喊而已。凭借本能生活的人,没有交流的可能。

      • 家园 不应从动机上讨论问题,而应提供理由

        如果您真的反对在宪法中增加此条款。另也希望您讨论一下,美国为啥在宪法总加入卖国贼条款?

    • 家园 已花,支持。
    • 家园 卖国贼是一百个人有一百个定义,真正恢复后你就看这顶帽子

      到处乱飞吧。

      现实点说,在82版宪法下,贱卖国有资源最厉害的97,98年都没什么人因此倒霉,你能指望修宪后真能惩办你所定义的卖国贼?你小子,新警察吧?

    • 家园 历史上我国宪法关于卖国贼的处理

      来自:外链出处

      卖国,就是出卖国家利益,卖国贼就是出卖国家利益的人。这应该是个常识。

      前不久披露的前驻韩大使,提供大量政府决策信息给韩方,给国家带来大量损失,最终只以经济犯判刑,无法依据卖国来定罪,就是一个例子:宪法缺少卖国贼方面内容,无法定罪的例子。

      内奸卖国,历来是全世界所有民族中人神共愤、国人皆曰可杀的第一宗大罪。汉奸卖国贼,更是造成中华民族巨大灾难的顽疾毒瘤。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毛主席就指出,“前线的将士,惊叹汉奸之多与损害作战之大,早已异口同声。长期抗战中如不肃清奸徒,将不能设想战争的胜利”。当时,我党就积极促使国民政府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并随即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汉奸条例》,我党领导下的各地方政权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法令,由此揭开了中华民族拿起法律武器反汉奸的全新一页。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汉奸罪入律,在中国法制史和政治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从此,我国上下朝野由来已久的惩治汉奸卖国贼行动有了法律标准,避免了随意性,并且运用国家专政机器将汉奸卖国贼钉死在历史的审判台上,遗臭万年,永远不得翻身!  

      当前我国内忧外患,阴云密布,美帝国主义已经将战争机器开动到了中国近海,日本政府正在给中国的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岛屿“命名”以“确保管理”,周边小国早已蠢蠢欲动不断蚕食我国领海主权。中华民族确确实实又一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刻!黑云压城城欲摧,霜重鼓寒声不起。怎么办?毫无疑问,豺狼来了,迎接它们的当然只能是猎枪!但迎敌之前,必须先凝聚民心、清理门户,正如毛主席讲的,打扫干净屋子,才好迎接客人。  

      只有先清理内奸,才能呼唤起中国人民被束缚过久的巨大精神潜能,才能鼓舞最广大民众万众一心筑起我们新的长城,才能重新树立起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救亡先锋队的威信,才能让民心重新凝聚在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旗帜下,一举冲破当前的政治和经济困境,挽救我党和我国面临的巨大危机!  

      中华民族受欺辱的时期,无一例外都是中国人不能团结、一盘散沙的时期。外敌再强大也不可怕。外在威胁逼临之际,恰恰是本民族内部兄弟之间消除隔阂、团结一心、共御外侮的最佳时机,这是任何统治集团都懂得的基本道理。我们党虽然面临着贪腐不止的执政危机,但在民族危机来临之际,只要顺应民心清除内奸,中国人民还会像淮海战役时那样,抛家舍业、义无反顾地支持中国共产党,众志成城,重整河山,无敌于天下!也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我党才能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最近特别强调的“纯洁性”,完成党自身的净化和升华!  

      当此,民族危难、国内外危机四伏之际,幸有以乌有之乡为代表的一大批爱国救亡的仁人志士,挺身而出,不计个人安危得失,奋战在反汉奸的第一线,实乃 鲁迅 先生笔下中华民族之脊梁!在家家户户忙于迎春过节之时,他们心里仍然更多的是装着大家、国家,毅然发出倡议,呼吁反汉奸立法。是中国人的,都要站起来鼓劲力挺!  

      我国1978年第三部宪法第18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惩办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和其它坏分子。” 至1982年第四部宪法即新宪法第28条修改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其它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我们认为,“叛国”固然罪大恶极,“卖国”也同样罪不可赦,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卖国罪尤其突出,严重危害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像对待分裂国家罪行一样,尽快立法予以沉重打击!  

      爱国的同胞们,我们的心一直都是连在一起的,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携起手来,共同对敌,让千千万万个压抑在心头的呼声,汇聚成全民族的齐声呐喊:“打倒汉奸”! 打倒汉奸,最能彰显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是真正的大仁义!  

      为此,山西爱国人民群众坚决支持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提议!山西爱国的同胞们,抗战的一天来到了,让我们为了国家;为了中华民族;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支持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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