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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如何看待文艺界很多人加入他国国籍 -- 有熊氏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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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如何看待文艺界很多人加入他国国籍

    最近因为《建国大业》中众多主演都是披着中国人皮囊,但手里拿的却是诸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等西方国家护照的“假中国鬼子”,网上网下都闹得沸沸扬扬!有支持的,有反对的,也不乏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站在一边看热闹的!

    今天看见一张《建国大业》的演员国籍表

    陈凯歌 美国/陈红 美国/刘亦菲 美国/陈冲 美国/邬君梅 美国/顾长卫 美国/蒋雯丽 美国

    胡静 美国/王姬 美国/郎朗 中国香港/李云迪 姜文法国/ 中国香港/章子怡 中国香港/胡军 中国香港/汤唯 中国香港/刘璇 中国香港 /童安格 加拿大/徐帆 加拿大/陈明 加拿大/张铁林 英国

    许晴 日本/韦唯 德国/沈小岑 澳大利亚/苏瑾 新西兰/李连杰 新加坡/斯琴高娃 瑞士/

    胡兵 泰国(描红部分为真实参演演员,该表其实是张国内部分演员的国籍表)

    这其中中国香港的几位倒还无可厚非!不涉及到变换国籍~,而其余的各位就不是中国人了!当然变换门庭的不只是这些人,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每年移民海外的人数到底是多少笔者没有具体的数据!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大家所热议的!不管您持什么观点,都不可回避!

    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华人 中国移民人数超过3000万

    这些人变换国籍的初衷,或者真实目的是什么呢!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难念的经”,有自己的打算!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在这里可以做一个大胆的猜想!

    他们也许为了出国方便,儿女的发展,国外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比中国好,更有利于他们的发展!或者说害怕若干年那样,来一次什么运动,对他们这些“不三不四搞文艺”的人来一次清算。再住牛棚什么的待遇!不一而论!

    针对这些人的移民我们持反对意见的,无非就是指责他们背叛祖国,忘恩负义,有一定的道理,国家的培养使他们成名,然后变成外国人,忠于别的国家!

    而支持的人呢,大体就是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情感上接受不了,但是法律都允许的,他们为什么不能做呢!

    我们有没有权力去反对他们的合理权利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一个人不可以可以变换国籍,至少我们国家是这么规定的!

    在国际私法上,区别本国人和外国人的根本标志是国籍。如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31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这里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无国籍人。

    还有,国内法和国际法对国籍的明确规定

    在国际公法上,国籍是自然人对某国负有忠诚义务的根据,也是国籍国对其行使外交保护的根据。多重国籍者可能要对多个国家负有忠诚义务,这往往会给他带来许多麻烦,特别是在战争时更是如此。如果其两个国籍国之间发生战争,则无论他选择忠诚于哪一方,都会被对方视为叛国行为。无国籍者没有这些忠诚义务,但当其权利在某个国家受到损害时,将得不到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

    权衡利弊以后,这些人就选择了别国的国籍!

    这些人加入别国国籍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再是中国人,不再对中国负有忠诚的义务!我们对他们的行为只有道义上的的否定!

    反过来,我们的国内环境好了,缩小了与国外的差距,将来也会有很多外国人加入我们的国籍!

    我的观点:这些人拿着外国人的护照为外衣,挣着中国人的钱,税收方面是否偷逃,是否占用中国人的就业资源!他们很多人常年生活在中国,有能力为什么不到自己的国家发展,赖在他国!像“蒋大为”还有脸回来唱歌,我不知道他在加拿大唱歌有没有人听!他们的事业,家庭等等诸多方面都在中国,为什么非要给自己搞一张外国的护照!

    我们很多人是看着这些人的电视剧、电影长大的!还有一段共同作为中国人的经历,若干年后,那些不知道他们底细的后来者,看到《建国大业》这样有典型历史意义的电影!看到最后的演员表,不禁会问,哪来这么多外国人,我们自己没有演员了吗?

    国外(诸如德国、俄罗斯等国家)都有一股排外实力,对于那些抢了他们就业机会的外来人口仇视,轻则烧他们房子,重则要其性命!当然我们这样的国家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但也不能放任这些披着一副中国人的皮囊,赚着中国人金钱,占用着我们的资源的“假中国鬼子”在我们的国家“春风得意马蹄疾”。

    滚回你们自己的国家吧!

    以上观点可能有些偏颇,过激之处,但我发自内心的说,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些人身影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电影,电视剧,广告片里面!

    • 家园 你要是入外籍也没啥...

      常和其他文化交流...也会有火花碰出...这外籍是表面衣服...骨子里还是本国文化...也是文化输出嘛...

      这表里入外籍的没几个人哪...

      前几年和朋友聊天...说到要是出去一亿人...还有12亿在家呢...

      出去的越多越好...

      国穷的时候回来的不少...富的时候回来就忽略不计聊...太多聊...

      加入外籍是一个选择...换回原国籍也是一个选择...

      经历聊才有选择...

      有外籍还回来拍片就是一种选择...祖国是你能折腾的地...

      经历要时间的...

      如永久外籍...不换回来...也不错的...一代代生根开花...

      从文化的本质上讲...搞文化的入外籍意思不大...你离不了这个土壤...

    • 家园 我们应该团结华侨,西西河里这么多华侨,我觉得他们挺好的

      掌握更多财富的人的生活世界也更大,生活空间更多,选择更多而已。

      在国外的以色列人“以侨”对他们的祖国帮助时很大的,在国外的华人华侨对自己的祖国贡献也不小。

      祖国嘛,祖宗的国,永远不会变的,抗战的时候海外华侨为祖国捐款很多,我们应当看到虽然他们改变了国籍,但很多海外华侨依然对自己的祖国保持了很高的忠诚和感情。

      华侨来演建国大业,绝不是坏事。

    • 家园 呼吁文艺界增加官位

      杰出人士及时封官,地位高了就不会急着跑到外国去了。

    • 家园 why 泰国籍?崇信佛教?
    • 家园 理智一些说,这些人大概并非自愿变成"外国人"

      我对这些人是否自愿放弃中国国籍,却是存疑。

      他们肯定是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但他们却可能是被中国的排他性国籍政策被迫放弃中国国籍的。因为中国政策规定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试想,如果中国没有这项政策,而这些艺人仍然保留了中国国际,不知道LZ还会不会有这番感慨。

      当然有些人肯定会说,是他们自己选择了宁可放弃中国国籍也要加入外国国籍。不过正如LZ说的,加入国外国籍不是他们的错(是合法的),而放弃中国国籍可能是被迫的,我觉得也没法说是他们的错。

      • 家园 您这个说法太强悍

        包二奶离婚也是不得已,不然就是重婚罪阿,要是法律上允许娶二房三房不就没事了?

      • 家园 我倒,这个角度也太“理智”了吧

        首先没有人谴责艺人入外籍“不合法”,不爽的都是感情上不能接受。

        其次如果你按照是否合法来讨论有错没错,那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更没有错,国籍是个人与国家之间互相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依据,双重国籍不仅意味着公民忠诚度的问题,现实层面上也将在管辖权上带来诸多冲突和矛盾,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之存在,是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正常的权利,我看不出有任何问题。事实上,从国籍所象征的忠诚来说,我觉得允许双重国籍才是不正常的,是一种功利化的妥协。

        最后,从逻辑上说,你所说的“艺人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是很可笑的。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这一点光明正大,没藏着掖着躲着谁,作为要改变国籍的艺人,难道不知道加入他国国籍意味着放弃中国国籍?既然知道,那一切结果皆出自愿,何来被迫之说?

        放弃就是放弃了,既然合法,就不会有人拦着。拿着外国国籍说爱中国的话,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不妥,但要是有些人放弃了中国国籍还blabla地非要说自己是不想放弃而“被迫放弃”的,并且还“试想如果中国没有这项政策”,这就未免恶心人了。

        • 家园 “艺人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是很可笑的

          首先没有人谴责艺人入外籍“不合法”,不爽的都是感情上不能接受。

          花一下这句

        • 家园 被迫也要看咋被迫

          被人拿枪抵头叫被迫。

          不改国籍就拿不到某些好处,在某些人眼里也叫被迫。当然俺是看不出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被迫是不是有啥生命危险,不过对于艺人们来说艺术是高于生命地!

          于是俺差不多就理解了。

        • 家园 对戏子来说祖国是他们的障碍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没有祖过:买办没有祖国,戏子没有祖国。对于买办来说他们眼里只有交易,凡是影响他们发财的他们都要打击;对于戏子来说名利第一,阻挡他们扒分的道德他们当然都可以放弃。这两种人是只爱钱不爱国的。

        • 家园 没说中国的政策有错啊。只是觉得LZ的“感情”不够宽容

          当然中国作为主权国有权选择单国籍还是多重国籍。

          只是说,这件事,双方从法理上来说都没有错。如果有人错误的指责艺人“不该”放弃中国国籍,那么艺人说自己是“被迫”的也没有什么。大家都不应该这么说。

          但LZ觉得感情上接受不了,觉得“外国人”不能占中国的便宜。这种想法未免太狭隘了。要是这么说,中国就不应该接受外资,因为外资不是来做雷锋捐献的而明着是来赚中国人钱的,LZ应该更不爽了。

          • 家园 继续倒……

            首先艺人该不该放弃中国国籍,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就算有人认为艺人不该放弃,也谈不上“错误的指责”吧?

            其次,个人选择和别人的观点有冲突,这个很正常,相信每个人都遇到过。如果坚持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就好好说出来,如果同意对方观点,就不要回避自己被指责的可能性,何苦一边迎合别人的喜好,一边拿“被迫”来脱身?

            LZ的想法狭隘不狭隘,这个暂且不说。倘若的确是狭隘的,那么一个艺人为了讨好这种狭隘的观点,就不惜把自己自主自愿的行为硬拗成“被迫”以逃避争执,这又算什么呢?

            如果觉得对方的观点狭隘,不妨直说,如果觉得对方的观点正确,不妨赞同,无论站在哪一方,都不妨把理由好好说出来。无论能否说服对方,都比给自己预设一个“被迫”的处境,试图占据一个无论哪种观点胜利都可以避免被谴责的立场,要堂堂正正得多。

            最后,我一直觉得,拿中国国籍不如某些外国国籍的现实利益大,这个是事实,既然如此,那么有些人要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拿了外国国籍的人,如果就此视中国为陌路,那是他的权利,如果仍然眷恋中国,也不妨善待这份来自国际友人的好意。但如果有人一边舍不得拿外国国籍的好处,一边又受不了有人议论了两句,竭力昭示自己很无辜很弱势,全是“被迫”的,恕我直言,我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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