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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公安豪英之逞凶除顽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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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 公安豪英之逞凶除顽

    时间,很快到了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大战役的胜利,已经使得华北广大地区几乎全部解放,但国民党残余势力,尤其是一些被潜伏下来的土匪、特务、恶霸依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伺机进行反扑。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 ,XX公安局接到XX县S镇L村报案:解放前曾任我某部五大队特务连长,解放后在YC盐务局当盐警大队长的许彦章同志被人打死在L村南门外。

    侦察股长朱得食和王有年、王承统、朱小蛋、刘宽元以及四区政府有付区长何高升等八九个人,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勘查结果发现,许头部有锐器伤,象是镰刀,还有锤器伤,何人行凶尚不清楚。

    这样重大的案件自然影响非常大,验尸时,围观多达一、二百人。

    有的说,现在还敢把人打死,有的说,肯定是有仇等等,说什么的都有。

    一名群众的话,引起了侦察股长朱得食的注意,那名群众的话是:“庚寅在这路边锄地,他能没看见吗?”

    群众所说的庚寅姓陈。

    陈庚寅共兄弟三人,分别为陈庚寅、陈庚有、陈庚有。

    其中,陈庚有和二战区一个军官吴刚在顽伪时期,明里是合股经商,暗里以赶车为名给闫匪做情报工作。

    一九四七年三月,我某部从临晋得到情报,于同年四月在上王村将陈庚有的大车一辆、骡子两头扣留没收。因为当时许彦章是五大队特务连长,陈兄弟就认为是许彦章搞的,对许怀恨在心,有报仇可能。

    在经过分析研究后,公安局把陈庚寅兄弟列为主要对象,决定以收大烟土为名进行搜查。

    在得知陈庚寅曾是敌顽一个团长的警卫员后,公安局工作人员更是分外警惕,以防止意外。

    天黑以后,公安局工作人员就分两个小组:一个小组由朱小蛋、刘宽元等四人在房上观察动向准备战斗。一个组由朱得食和王有年、何高升等四、五负责叫门进屋收查。

    进入屋内后,朱得食立即说出早已说好的词:“有人报告你家有大烟土,我们要进行搜查,你家人站到这里(指定一块地方),不准乱动!”

    在搜查过程中,朱得食发现房里墙根放着一把镰刀,立即拿起来用鼻子闻了一下。

    多年的战场经验,让他感觉有怪味,为确认这一点,朱得食赶忙拿着让其他同志闻,而其他同志闻后,有的说有草血气,有的说有血气。

    联系到许彦章的伤口,陈庚寅的嫌疑无论如何都不能排除。

    而接下来的搜查,让陈庚寅嫌疑更大了,因为他们家的炕上放着两颗手榴弹,公安局工作人员还从炕洞里查出一双袜子,一看上面有许多黑点。

    陈庚寅马上慌张的掩饰道:“你别看上边有血,那是杀羊滴下的血。”

    公安局工作人员自然不会相信,立即进行检查,而陈家竟然确实是杀了一只羊。

    “这么热天为什么要杀羊!”这不符合常理,公安局工作人员立刻问道。

    陈庚寅则回答说:“想吃羊肉!”

    朱得食立即转变问话方向:“对不起,你家确实没有大烟土!可是,你村南门外出了一件事你知道吗?”

    陈庚寅立刻回答:“不知道!”这自然是假的,因为他当时在锄地啊!

    朱得食的问话步步紧逼:“许彦章被人打死了,你知道吗?”

    陈庚寅呢,则装模作样摇头叹息:“彦章怎么被人打死了?唉,彦章是个好小伙!”

    针对搜查的情况,公安局工作人员分析研究认为后,总结出五点意见:

    一是因为五大队扣留没收了陈庚寅家的车马,陈家对许怀恨在心。

    二是许彦章是我革命干部,陈庚寅则给敌办事,两人有着本质上的矛盾。

    三是从陈庚寅家里收出血袜血镰刀,味道不对,杀羊是为了掩盖真象。

    四是搜出血袜后,陈庚寅就不大自然,有点恐慌。

    五是陈庚寅几次重复说“许彦章是个好小伙”,有掩人耳目嫌疑。

    根据上述重大怀疑,公安局当晚就拘留了陈庚寅、陈庚福两兄弟,但审问一夜,两兄弟死不承认。

    次日,公安局工作人员又再度进行搜查和现场勘查,又从陈家里收出一把锄镰,上面沾有血迹和头发。而现场,则有锄头和镰刀在地埝上擦下的土血迹。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兄弟两人供认了杀人的全部经过和原因,这起报复我革命干部的重大案件彻底侦破。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古历三月二十八)对陈庚福、陈庚寅依法逮捕,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陈庚福被判处死刑,陈庚寅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时间,很快到了一九五0年, 十月十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要求对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类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打击,XX公安局紧紧依靠群众惩办了一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努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及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然而,有一起特大案件压在XX公安局民警的心头,迟迟不能放下,这,就是太岳军区卫生部长彭之久同志的遇害,他已经牺牲三年多了,而案件一直不能破获,让XX公安局民警耿耿于怀。

    彭之久,对许多人来说,是个陌生的名字,然而说起他的亲哥哥,凡是熟悉抗战历史的,几乎无人不知,他,就是新四军四师师长彭雪枫将军。

    一九四七年四月份午,太岳四纵司令员陈赓正在稷麓县四区(XX县S镇)S村召开会议,研究攻打YC问题。

    一名战士突然报告,太岳军区卫生部长彭长久同志骑白马带十余名警卫员,从猗氏县到S村参加会议,行至D村与L湾之间的涑水河桥边时,被几个歹徒用枪打死,警卫员还击,歹徒当逃跑。

    大战未开,而先失大将,何况,老战友彭雪枫在抗日战争期间牺牲,而彭长久则在抗日战争伊始,就被老战友托付给自己,现在却牺牲了,这让陈赓司令员异常震惊,立即指示稷麓县抓紧侦破,稷麓县委决定,让正在S村工作的组织部长扬豪林同志和地下联络员朱得食同志上案侦查。

    朱得食带领S村民兵樊狗元等人勘查现场和烈士遗体后,深入到S村西半地、N村、L村一带进行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一名群众反映,他看见有一名骑白马的和十几个人行走在D村与L村之间的桥附近时,王长元带人在桥边,开枪打死了骑白马的人,随后从河槽逃走了。

    这王长元什么人,为什么要暗杀彭志久同志?

    而他的履历揭示了一切:王长元,一九二二年生于水头兴南庄人,丈人家住L村。王曾任敌挺进队六纵队八支队变衣谍报组分队长,中队付,道北(同蒲路以北)工作队长,大队付,陆军第一军独立团排长,别动大队分队长,三三五师一OO四团代理连长等职。

    XX县解放后,该王经常活动于Z、S、L至N、U、X、F等村一带,大肆进行抢劫,毒杀我干部,群众十余人,人称“杀人魔王”。

    无论是从任职经历看,看是从所作所为看,王长元无疑都是一名顽固透顶、血债累累的国民党伪顽分子。

    彭之久同志遇害以后,稷麓县、XX县公安局的侦察人员,根据王长元的活动范围,分别在W县P乡后岭条,XX县X村、S、C村及其老巢X庄、L村等广大范围内布建特情,形成情报网,密切注视土匪王长元的动向,并对其可能逃往的地方进行了秘密的逮捕,但一直杳无音讯。

    一九四九年夏收前,为侦破此案,由省军区的一名科长、YC军分区司令部的吕科长、YC地区公安处处长赵子固、A县公安局长刘荣旭、副局长傅夺梅,XX公安局侦察股长朱得食、公安队班长王有年、A县F派出所所长等各路精兵强劲组成联合破案小组,到XX县S镇。

    在研究抓捕王长元的计划时,F派出所所长汇报,四月份他布置的特请发现王长元牵一头毛驴驮大烟土,从西经F乡向东走,可能在XX县的S村、N村、L村一带。

    据此,联合侦破组负责人做出了抓捕决定:

    一是S派出所的武装力量,由张太元、王有年带领,每天晚上在N村、L村一带巡逻守候。

    二是利用C、N村的三名特情在S震一带制造抢劫案件,造成反革命案件假象,诱王出洞上钩。

    结果呢,特情在L村与N村交界处一座小庙内抢劫了河南一卖纸烟老头的烟摊,王长元未出面不说,倒让周围村庄的群众惶惶不安,诱敌之计失败。

    经过了三、四个月的巡逻守候、诱敌出洞,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想到了,却没有任何成效。

    同年,农历七、八月份,上级指示,撤销联合破案小组,命令此案由XX县公安局负责侦破。

    这下XX公安局的压力更大了,彭志久同志是在辖区被杀害的,而案件现在又让他们破,无论如何都必须抓获王长元,否则上愧对上级领导的信任,下愧对烈士的在天之灵。

    一九五O年初,XX县公安局为了抓获“杀人魔王”王长元,对王的去向进行了认真细致分析,他们认为:西安解放不久,从抓获的敌特来看,大多数是逃往西安一带,王长元在西安有落脚之地,可能在西安,也可能给他或亲友通信。

    据此,XX公安局做出两条决定:一是派王有年同志化妆前往西安,通过抓捕其他几名敌特,寻找王长远踪迹。二是由侦察股长朱得食同志负责,在S镇建立耳目,并派公安干部驻S镇邮电所检查信件,搜集线索。

    朱得食同志接到命令后,立即在S、X、L、Z等村庄一带布置特情,了解王长元的音信。

    另一方面,在S镇邮电所内建了邮递员徐四议为特情,配合便衣公安民警警控制检查X村王长元家、L村该丈人家的来往信件。

    为做到万无一失,公安干警们以邮递员人员名义麽提案负责上下火车、邮件接送,取递信件,暗查王长元踪迹,了解王长元的去向。但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案件侦破工作也没有任何进展。

    有时侦破案件,就是和罪犯比毅力的过程。

    在公安民警们当了整整一年的邮递员后,一九五一年三、四月份,他们终于有收获了。

    民警们发现一封从西康省宫材某建筑工程队寄给L村王长元丈人家的一封信,署名是:“王英杰”。

    时隔不久,接连又从西康省宫林某建筑工程队来了几封信,署名还是“王英杰”。

    朱得食同志立即通过对王长元丈人家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其家里没有什么亲戚在外,现在均在家中。

    经分析,民警们认为,如果没有分析错误的话,这所谓的“王英杰”,就是王长元!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份,XX公安局局根据上诉情况分析,决定写信给西康省公安厅,把王长元的罪恶作了介绍,要求该厅审查官宫林某建筑工程队的“王英杰”。

    西康省公安厅于同年十二月将“王英杰”拘捕经审问,果然不出所料,“王英杰”,就是王长元。

    经审讯,王犯长元于一九四七年四月份,带领匪兵数人,埋伏在东张村南涑水河西边,企图阻击我解放军,我太岳军区卫生部长彭长久同志到S村开会,该王看到后,立即开枪将彭之久同志杀害。而后,该犯随匪三三五师由川南乐山流窜到西康宫林,并在川康一带继续作恶,解放后,为逃避罪恶,该王以行商及建筑工人作掩护,潜伏下来。

    经西康省公安厅查明,王犯长元先后杀害我革命干部及人民群众达十八人之多,其手段极为残忍毒辣,血债累累,一九五二年五月,于西康省人民法院判处王犯长元死刑,执行枪决。

    这个“杀人魔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彭之久同志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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