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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一次非典型事故背后的典型故事 -- 曾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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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一次非典型事故背后的典型故事

    转帖:上海塌楼事故的隐秘商业链条追查

    作者:网络 媒体报道 2009-6-30

    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名称

      

      2009/6/29 12:20:48 上海业主论坛 - 莲花河畔景苑

      

      序号姓名身份证序列号工作单位入股金额(万元)

      1张志琴310221591119361 梅陇镇人民政府515

      2阙敬德310221580820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20

      3张耀杰310104520320401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4沈建忠31022159091836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闵行非正规服务中心10

      5萧敏华31010472020224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6钱建萍310104690213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7阙建平31011278012821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8何斌310105780915401 梅陇镇土地管理所5

      9付磊31011278091421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5

      10石慧鸿310102790719216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11刘林娟310221570212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2石慧芳310221771203362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3张锦梁31022159121336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4夏建华310221621112367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5沈辉310221731121361 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疾控中心5

      16傅翠娟310221610729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7蒋翠珍31010758052620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18吴瑜娟310230520628312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梅陇镇养老院5

      19徐平锋310104601002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0张伟310104580310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1唐学诚310104581106483 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

      22沈国才310221591015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3俞锋3102257807160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4徐道安31010459063040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注:

      张锦梁: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

      徐道安:迅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

      阙敬德 镇长助理、梅陇镇征地所所长

      张锦樑 梅陇镇征地所副所长

      唐学诚 梅陇镇征地所副所长

      付磊 梅陇镇征地所工作人员

      沈建忠,男,汉族,1954年10月生,上海市嘉定区人,现任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副司长(正司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9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企业基本信息

        --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63040795-6

        法人代表张志琴

        总经理

        企业类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01100

        经营地址莲花南路1288弄5号102室 (这个地址是一个住宅小区里的普通单元)

        资质信息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证编号沪房地资(闵行)108号

        资质发证日2000-10-1

        批准从事房地产日期2000-10-1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有效期2000-10-1至2004-12-31    

        营业执照编号310112207949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工商注册日2001-4-25

        执照到期日2015-12-11

        注册资本800.0万

        注册地址莘朱路968号

    上海塌楼事故的隐秘商业链条追查

    2009年06月30日 09:14:51来源:南方网

      这是一条致命的“三点一线”。

      倒塌楼向南10米,是一条河。这条名叫淀浦河的岸上,耸立着高达10米的巨大土堆;倒塌楼向北10米,是一个已经开挖了一半的地下车库。

      在汛期来临前,没有人知道,“倒塌大楼、巨大土堆、地下车库”,这条致命的三点一线,是如何酿成的。

      同样不为外界知晓的是,在开发、施工这个链条上,也同样存在着一条隐秘的商业链条。新华社的消息说,楼房倒覆事故的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方面负责人已被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在当前房市烈火烹油再度飙进之时,尤需冷静面对。火中取栗的结果将是多数人死于贪婪。毕竟,公共工程关乎人命,像上海塌楼这样的悲剧应该划上休止符。

    致命的三点一线   自6月27日事故暴发后,连续三天,几辆绿皮大吨位卡车进场轮番进出,搬运着土石。秘密潜藏在这些土石中。

      事故发生的前一日,位于“莲花河畔景苑”北面的淀浦河岸出现了汛堤沉降的现象,防汛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遂派人抢修河堤,并发现了土堆堆积过高的问题,连夜运走土石高达一万立方米。

      这一现象并没有引起开发商和建设方的重视,但却让联合事故调查组和专家组们找到了重要线索。

      6月29日,本报记者从联合调查组获得的独家信息显示,这令人匪夷所思的倒塌事件,看起来就是一个物理现象:

      高达10余米的土堆,巨大压力挤压了大楼的南侧地基,大楼北侧地基则是一个刚刚开挖的地下车库,使得大楼的南北两侧地基受压程度严重失衡。

      “上海的地产界有个‘老八吨’的说法,也就是每平方米土地只能承受8吨重量的意思。但这个只是一个平均数字,要具体地方具体测量。”一位了解此事的地产人士对本报记者评论说。

      “楼房右边河边堆积淤泥产生压力,一吨土有两吨力,左边又在建地下室,所以可能导致了这种楼房的倒塌。”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致命的疏漏不仅于此。深挖的地下车库是另一个因素。一位调查组的组成人员观察后说,地下车库的挖掘过程并没有打“维护桩”。

      “一般而言,挖地下车库需要测算对于已有建筑的影响,这是常规。而且最好要打维护桩。”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地下车库的施工和土堆堆放的“瑕疵”,叠加在一起,放大了隐患的危险系数。而且它们和大楼本身,构成了由南到北的致命“三点一线”,直接改变了地基的受压结构。

      “最后一根稻草”则是上海进入汛期的连日暴雨。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上海进入了汛期,较大的降雨量增加了土石自身的重量,前述物理运动在汛期来临后,开始发威,加重了土堆本身的重量,造成7号楼底层移位。

      6月27日的凌晨5点多,位于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的13层在建楼层整体“栽倒”,并造成一人死亡。

      本报记者获悉,由现代设计集团江欢成院士为组长、13位地质、水利、结构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仍在为最后的结论做检测。

      关于是否存在大楼钢筋过细、存在建筑质量的质疑,相关人士都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个认定还不好说,要根据建筑所需承载力的大小来判定。”

    谁在入股:镇办关联公司背景   这个位于罗阳路599弄的莲花河畔家园,本是梅陇镇罗阳地区的最后一个“尾盘”。此前整个梅陇地区一般都由卢湾、徐汇等旧城改造和当地农民动迁房屋为主,从2000年之后,商品房的比重才大量增加。

      到目前为止,梅都公司的其它楼盘有位于景福路189弄罗锦新苑、位于罗锦路111弄的罗锦苑、锦梅路1258弄的春馨苑等。几大楼盘全部位于梅陇镇。倒塌原因还在等待最后的结论,但是倒楼背后的商业利益链条已经浮出水面。

      6月29日下午三点,本报记者拨通了正在派出所接受询问的张耀杰。张是这次倒楼事件重要的关系方“项目建设方”——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昨天我在派出所弄到晚上12点才回家去。”张耀杰告诉本报记者。张也是这次被“适当控制措施”的事故关系人之一。

      倒塌楼盘的建设方众欣公司由三个自然人股东组成,三人分别是张耀杰、夏建刚和陆晓云。三人分别出资1890万元、105万元和105万元。

      张耀杰本人亦名列梅都公司股东之列。梅都公司即是倒塌楼盘的开发商。开发商梅都的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底,注册资金1800万,目前股东共有24人,法定代表人张志琴。

      梅都公司注册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968号。6月29日,本报记者在现场发现,公司的登记地址与上海市闵行区第四税务所同在一个大院,这个大院有一家名为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豪公司)的开发商。

      这是这次倒楼的开发商梅都和建设方众欣两家关联公司的背后公司,也浮出水面。

      迅豪公司本身的股本结构同样显示出其是梅陇镇下属的镇办企业,其创立初期大股东亦是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阙敬德,张志琴也是股东之一。

      2007年4月5日梅陇镇镇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成立梅陇镇动拆迁指挥部的通知》显示,阙敬德彼时的职务是梅陇镇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

      这些曾经在镇级征地服务所工作的人士在改制之后,分别成为了相关地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自然人股东。而且多人在数家企业之间重复交叉持股。

    [转帖] 上海高楼倒塌调查:多名股东与政府人员同名 Post By:2009-6-30 12:15:14

    2009年06月30日 10:44 来源:人民网 

    梅陇镇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叫 “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也和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

      一幢倒塌的13层在建楼房,在震起满天尘土的同时,也“震”出了一连串的“疑似政府工作人员”。

      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楼房倒塌,相关的9名主要负责人被政府部门控制起来;而在网络上,一项由网友发起的针对该楼盘开发商的 “人肉搜索”正在进一步升级。一份名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最新资料曝光”的材料将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的所有股东及其身份全部曝光。在这份材料中,闵行区梅陇镇的镇长助理、征地事务所所长、梅陇资产公司总经理等头衔出现在主要股东名单中。

      根据以上线索,《每日经济新闻》查阅工商登记档案发现,梅都房地产的主要股东确实与上述曝光资料中显示的股东一致,而其中几名股东的姓名也确实与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的几位工作人员同名同姓。不过,记者几经周折却未能联系到材料中涉及的人士;闵行区委宣传部新闻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部门仍然在对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作调查,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昨日晚间,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通告事故最新进展情况时表示:连续监测的数据显示,上述小区内其余房屋均安全;相关部门也在继续接待购房者的咨询,目前闵行区已有效控制相关开发商等相关人员以及资金,并继续在现场同购房者进行沟通。

      【网友曝光】

      仅一名股东工作单位来自梅都房地产公司

      上述“曝光资料”称,梅都房地产有24位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工作单位是梅陇镇镇政府;另一大股东阙敬德来自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迅豪置业),包括阙在内,一共有14名股东来自迅豪置业;另外有3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征地事务所,一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土地管理所;其他还有股东来自闵行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仅有一名股东的工作单位是梅都房地产。

      此外,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承建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欣建筑)也有两个人是梅都房地产的股东。

      在上述资料公布后,阙敬德的身份被进一步“人肉搜索”。有网友报料他是 “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同时兼梅陇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总经理。

      至此,梅都房地产、迅豪置业、众欣建筑三家公司,以及梅陇镇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现在此事的关联方中。那么,这份材料曝光的情况确有其人其事吗?记者按这条线索,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

      “同名同姓”现象不仅限于一个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档案馆查阅梅都房地产、众欣建筑和迅豪置业的工商资料后确定,上述“曝光资料”中所涉及的股东姓名属实。

      其中,“阙敬德”不仅出现在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名单中,也出现在迅豪置业法人代表一职上;梅都房地产的另一股东,出资22.5万元人民币的张耀杰,则和众欣建筑的法人代表同名;梅都房地产股东“徐道安”和上海企业黄页导航中记载的莲花河畔景苑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海迅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一致。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梅都房地产与迅豪置业共用同一个工商管理注册登记地址;而根据工商管理登记资料,梅陇镇征地事务所还是迅豪置业的直接出资人——1996年3月27日,正是梅陇镇征地事务所出资960万元人民币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共同创办了迅豪置业。

      不仅仅是相关公司的股东和主要负责人同名同姓。梅都房地产其中几名股东还和梅陇镇政府下属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同名同姓。

      记者发现,中共上海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公布的梅陇镇“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总指挥部成员,梅陇镇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叫“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也和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截至3月31日,梅都房地产注册资金为1800万,张志琴的投资额为1158.75万元,阙敬德出资额为270万元,其余中小股东的出资额在一二十万间。

      【身份核实】所有当事人无法联络上

      由于同名同姓者众,为核实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逐一联系了上述一些股东。遗憾的是,记者几经周折却没有与他们联系上。

      采访中,众欣建筑的员工告诉记者,其法人代表张耀杰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梅陇镇征地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曝光材料”中所罗列的何斌、付磊等人目前或调到各乡动迁部门,或已经退休;所长张锦粱目前也在忙于动迁事务;而其并不清楚上述人士是否同时为梅都房地产股东。记者随即请这位工作人员转告上述名单中的人士,请他们务必与记者联系,以澄清自己是否为梅都房产的股东。但是,截至发稿时,上述人士并未联系记者。

      而此事件中的另一位关键人物,与梅都房地产股东姓名一致的梅陇镇镇长助理阙敬德,在记者昨日的辗转采访中,也未能联系上其人。

      记者又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市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杜跃平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股东,以免有碍市场经营的公平公正。而征地事务所、镇政府、镇资产管理公司等与房地产开发有一定的相关性。如果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被证实确实是梅都房地产的股东,不免会有权力寻租的嫌疑。

      不过,上述梅都房地产股东身份与梅陇镇政府下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重名事件,还有待进一步查实。闵行区委宣传部新闻办相关人士称,目前相关部门仍然在对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作调查,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于上述 “同名门”事件,《每日经济新闻》还将进一步追踪报道。(每日经济新闻)

      有人人肉出股东名单,就马上有人说不过同名同姓。昨天央视2套的经济半小时里以此为专题,记者采访现场负责回答业主问题的老兄,此位仁兄对有关开发商的问题,一问三不知。都这时候了,还在尿不湿,简直就是无可救药了。而央视的记者,找不到这个开发商的人,办公地点,同时上海市政府号称已控制相关当事人,包括开发商。

    关键词(Tags): #上海倒楼案#八卦
    • 家园 算是快刀斩乱麻了。

      【新民网快讯】根据上海市政府早前公布的调查结果,闵行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达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新民网 谢辉制图

        在今天(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求。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调查组在闵行区20多天,调查询问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一、关于事故性质及原因

        这起事故在本市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三是监理不到位。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表彰要求。

        二、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罚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有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

        经调查: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中镇属事业编制有8人,其余10人分别为:1人为镇征地服务所所长(企业编制),6人在迅豪置业公司,1人在众欣建筑公司(民营),1人退休,1人为个体经营户。

        处理情况:一是8名镇属事业编制的股东与单位脱钩,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二是6名在迅豪置业公司工作的员工采取退股或者与迅豪置业公司脱钩两者选一的办法。三是对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

        (二)关于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等问题

        经调查,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处理情况: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由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四、关于事故善后有关问题

        事故发生后,闵行区委、区政府依法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后续处理工作。目前,死者的赔偿工作已经结束,对倾倒的7号楼及其他10幢楼房业主的善后工作和初步赔偿方案也已公布。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7号楼的清理工作。闵行区将本着对购房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好善后相关事宜。一是做好房屋评估和市价的确认工作。二是敦促开发商落实特定担保方和收购第三方,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开发商在承诺尽快公布未倾倒楼房框架性处理方案的实施细则。四是按规范程序对倾倒楼房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7号楼用地范围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提升功能、改善环境、降低容积率,提升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

        五、关于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的查处

        对6.27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和相关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有关部门和闵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实处理后,将依法、及时公布。

      基本上所有涉及人物统统处理了。就是不知道最后立案的结果如何。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有些是重名吧

      官员一般不会在企业做股东的。在房地产圈子里,真正把房子盖出来的都不是最黑的,拿地的人是关键链条。开发商是奸商,也只是一般的奸商。最奸的是在开发商和政府间勾兑搞成项目的那个人。

    • 家园 嗯,这名起的好---缺净德!
    • 家园 其他相关资料

      建设部沈建忠:我国住房发展面临着很严峻的挑战

         2006年05月09日08:29 来源:京华时报 潘澄清

        [提要]昨天,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近日举办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的讲话,沈建忠表示,各地要制定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沈建忠说,从总体

        昨天,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近日举办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的讲话,沈建忠表示,各地要制定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沈建忠说,从总体上看,我国走过了住房严重短缺时代,但住房发展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部分城市住房价格和租金上涨过快,低价位住房位置偏远、生活成本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也与部分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安排不完善等有关。”沈建忠举例说,不少地方住房货币补贴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没有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不力,地级以上城市中近1/4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沈建忠表示,各地须大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同时须坚决纠正片面追求较高的土地收益,或强调依赖房地产投资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各地须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群众居住状况和住房需求,制定中长期住房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楼板价604元/平方米

        2009年06月29日07:55 东方早报

        仅占目前房价4.2% 2003年以4600万元中标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

        

        东方早报记者 刘秀浩

        

        6月27日,闵行楼盘“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13层高楼整体倒塌后,该楼盘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直没有现身。如果不是这次罕见事故,对于这家民营企业来说,楼市的火爆足以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早报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个销售累计合同均价为每平方米14297元的楼盘,其项目土地获得于6年前,当时中标地价仅为604元/平方米,不足同期公开出让土地的三分之一。

        

        梅陇镇26号地块

        

        出让方式为邀请中标

        

        根据2003年上海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早报记者查询获悉,“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仅占到目前房价的4.2%。

        

        与此同时,地块出让方式并非公开出让,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沪府土用批(2002)426号文批准征用集体土地18879平方米(折合1.8879公顷)。征用地块位于闵行区梅陇镇张慕村,即梅陇镇26号地块的一部分,同时,公告显示,梅陇镇26号地块的出让形式为邀请招标。

        

        同时,记者查阅了2003年上海全部九个经营性土地招标出让公告,的确未发现这一地块的公开出让信息。由于没有更详细的资料,当时中标价4600万元是否包括动迁等后续费用,记者不得而知。

        

        同期出让地块

        

        楼板价1929元/平方米

        

        不过,按照一般逻辑,政府以邀标形式出让的地块往往会把标书发放给比较知名的开发商,以保证楼盘建设质量,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提供的开发商信息显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为暂定资质,当时(2003年)也没有相对知名的楼盘建设成绩。

        

        尽管公司资料显示“梅都房地产”的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而在其建筑招标信息中,也显示“投资规模为18830万元, 资金来源为民营投资100%构成”。但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有多名购房者指出楼盘是梅陇镇政府下面的开发商共同做的项目,或者公司就是梅陇镇镇属企业。这一说法目前尚未得到证实。

        

        以出让价格来看,604元/平方米的土地楼板价即使在当时也属于绝对低价。记者发现,同期出让的另一幅闵行地块,编号为“闵字(2003)198号”的马桥镇66号土地,地块以公开招标形式出让,这幅5121平方米的地块中标价格为1383万元,以最后中标价格计算,楼板价格达到了192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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