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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喻权域:为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能入宪 -- frn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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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摘】喻权域:为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能入宪

    这是2004年喻权域接受法国《世界报》驻中国的首席记者柏滨(Frédéric Bobin)采访的记录。全文见外链出处。下面是部分要点。

    柏滨:据我们所知,在去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上,许多代表、委员要求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只有您发言坚决反对。后来,中共中央采纳了您的意见。

    喻权域:我的发言和文章,没有任何一家中国中文报刊肯登载,我只是复印送给了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你们是怎样知道的呢?

    喻权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主张,是从你们的法国传来的。我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也是从你们法国学来的呀!

    喻权域:1793年你们法国人处死国王,成立“法兰西共和国”,制定宪法,把《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作了修改,改名为《人权宣言》,放在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前面。新的《人权宣言》,删改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一条

    “二战”以后,世界各国修改自己的宪法或者重新制定宪法,都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废弃了。你们法国在1958年制定《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政府可以根据议会通过的法律,把某些企业转为公有,也可以把某些公有企业转为私有。

    喻权域:我查了当今世界二十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他们对财产权的规定有三个共同特点:一、保护私有财产,但不搞绝对化,不把私有财产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二、宪法对私有财产作出了这样那样的限制,要求私有财产服从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公共利益;三、在必要时,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我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的建议,就是这三点。我特别强调,国家只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非法所得”的财产不仅不得保护,还要依法追究。

    柏滨:您反对“私产神圣”入宪,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喻权域:有。我们中国的革命与你们法国革命、美国革命有所不同。我们打败日本侵略军、打败蒋介石,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曾经制定法律,没收汉奸、军阀、国民党反动派大官僚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我国的第一批国有企业就是这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一两年,还制定《土地改革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

    如果我们今天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原则,把这条原则写进我国宪法,那些汉奸、军阀、大官僚的后代来索要他们家50年前的“私有财产”,我国的工人必然坚决反对。那些地主的子孙索要50年前被没收、分配给农民的“私有土地”,农民会群起反对。这样一来,我国城乡就会发生剧烈的,规模很大的政治斗争。

    喻权域:坚持主张“私产神圣”入宪法的是两种人。一种是知识浅溥又喜欢出风头的人。我国有些“著名学者”是“炒”出名的,其实他们读的书很少,学识贫乏。他们只读了法国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读到里面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就把这句话看作至高无尚的真理。他们没读过1793年的法国宪法,没读过1958年的法国宪法,更没有研究过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他们不知道当今世界,包括法国在内的世界各大国的宪法,都废弃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司法部一位专家更可笑,他鼓吹“私有财产权”是人权的“基石”。显然,他没有读过联合国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的这两大“人权公约”列举了几十种“人权”,就是没有列入“私有财产权”。我国政界一些人迷信那些“著名学者”,跟着他们起哄。

    喻权域:另一种是明白人,也是用心险恶的人。他们坚持要使“私产神圣”入宪,是代表那些被没收了财产的汉奸、军阀和蒋介石集团的大官僚说话,代表那些被没收了土地的地主说话,尤其是代表这几年在中国暴发成为大财主、大富豪的布尔乔亚的利益。

    你们知道,邓小平去世以后的这六七年,中国的布尔乔亚以飞快的速度发展,其中一些布尔乔亚的私有财产像魔法般膨胀,速度之快,是世界各个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曾有过的。他们的“魔法”是贪污、盗窃、诈骗、走私、偷税漏税。他们心里有鬼,想使他们的非法所得能逃脱法律追究,他们很希望我国宪法里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些再三要求把“私产神圣”写进宪法的人中,有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这帮凭“魔法”致富的布尔乔亚的利益,充当他们的代言人。

    柏滨:您这种说法合乎情理,但是缺乏证据,对吧?

    喻权域:有些主张“私产神圣”入宪的人,同时还提出:要求人大立法,“赦免原罪”。即,赦免那些用非法手段暴富的人犯罪行为,使“非法”所得成为“合法的”私有财产。

    柏滨:我们听说,您把您写的文章寄给中国的好些报刊,他们都不肯发表,为什么?

    喻权域: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们应该去问那些报刊的编辑、总编辑。

    • 家园 实际上不需要看太多的书,大多数中国老百姓都能明白

      但为什么在政协和人大会议上只有一个人反对呢?

      据我们所知,在去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上,许多代表、委员要求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只有您发言坚决反对。后来,中共中央采纳了您的意见。

      如果当时的情景真的是这样,以后如果再有人提出什么类似提案,难保不被通过。最高层应该警觉起来了。

    • 家园 顶一下。
    • 家园 这人什么素质?

      连“法不溯以往”都不懂,还在那里夸夸其谈?

    • 家园 好文
    • 家园
    • 家园 某JY 对喻权域制宪主张的点评

      1、《喻权域答法国〈世界报〉记者问》(2004年2月9日)(http://www.weiweikl.com/YQYWJ7.htm)

      (1)“我的发言和文章,没有任何一家中国中文报刊肯登载,我只是复印送给了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你们是怎样知道的呢?”

      点评: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报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喻先生的文章不能够发表,正说明了他的论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不符。喻先生居然在外国人面前提这件事情,明显是向帝国主义分子哭诉自己的言论自由受到压制,明显是为了贬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我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中国宪法,也是从你们法国学来的呀!”

      点评:这句话的崇洋媚外色彩太严重了,我都不用多说了。

      (3)“你们知道,邓小平去世以后的这六七年,中国的布尔乔亚以飞快的速度发展,其中一些布尔乔亚的私有财产像魔法般膨胀,速度之快,是世界各个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曾有过的。。。。。有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代表这帮凭“魔法”致富的布尔乔亚的利益,充当他们的代言人。”

      点评:恶毒攻击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明显暗示我国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暗示党的上层变质了。

      2、《修改宪法不应违反世界历史发展潮流》(http://www.weiweikl.com/YQYWJ3.htm)

      (1)“我国那些唯美国的马首是瞻的高参和学者,在财产权方面却不肯学习美国,而要把二百多年前法国提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塞进我国宪法,岂不令人发笑!”

      点评:居然要求我国学者向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学习,这个“汉奸”言论也太明显了。

      5、《评析主张“私产神圣”入宪的儿条理由》(http://www.weiweikl.com/YQYWJ4.htm)

      (1)“这两点,在今日世界资本主义国家(或称“市场经济国家”)的宪法中,都有明文规定,我们中国的宪法不能没有。”

      点评:资本主义国家有,我们中国就要有?作“汉奸”不能这样做吧?

      (2)“今日中国的问题,不是对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保护过多,而是保护不力,保护不善!有些部门,有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宪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致使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大量流失,或变成了私有财产。”

      点评:恶毒攻击我国现有制度,恶意批评地方政府。

      (3)“我国宪法的修改太频繁了!近二十年间,每过五年就修改一次,这不利于人心的稳定、社会的稳定、政局的稳定,也不利于我国经济、文化、社会的健康发展。”

      点评:又对我国宪法修改说三道四,不知道与时俱进的道理吗?难道你比国家领导人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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