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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水浒”和“江湖”--序 -- 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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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水浒”和“江湖”--序

    近日有暇,常和领导一起看老版山东台拍的《水浒》。领导乃是80年代新女性,对于水浒里的世界颇觉新奇,屡屡“拍案惊奇”,倒是引起问天的一些感慨。复又迫于会员认证之压力,不免要弄些酸文假醋的勾当吸引眼球,于是动念白话这篇《“水浒”和“江湖”》。

    --是为序。

    • 家园 “水浒”与“江湖”--(4)

      梁山好汉里,武松是一个相当出彩的人物,既是作者浓墨重彩描写渲染的一位主人公(有所谓“武十回”),也是深受后代读者和江湖豪客们喜爱尊重的一位英雄。但是关于他也有一个争议话题,就是他曾经在血溅鸳鸯楼时把遇到的所有人包括张都监的妇女奴婢都杀得干干净净,似乎有损于他的英雄形象。对于这一点,在山东台拍《水浒》时特意加以修改,把杀后槽等人的情节都予以忽略,把玉兰处理成自杀,从而掩盖了问题。中央台的《水浒》在这一点上倒是基本忠实于原著的。(顺便说一句,山东台拍的《水浒》整体来说相当忠实于原著,也很有原汁原味的草莽气息,但是可能因为拍摄于80年代初期,受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还比较重,作了一些意在突出阶级对立的修改,也算是时代特色吧。中央台的《水浒》呢,除了在招安问题上改动较多,尤其是突出丑化了宋江的表现外,其他重点所作的修改似乎都是关于男女关系方面的,比如特别渲染加强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戏份,对阎婆惜和张三的偷情也颇有发挥,这个也算是时代特色吧,呵呵。不过对潘翠云与和尚通奸被杀这样的火爆情节倒没有怎么大拍特拍,就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了。)

      其实要评价武松的这一行为,还是一句话:“时代局限性”。这是因为在武松和几百年来江湖好汉的心目中,女人奴仆只是男人尤其家长的附属物甚至财产,是不具备完全独立的人格的。对他们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对他们的主人的态度。这种态度不是武松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当时乃至以后上千年普通大众共有的普遍思想。

      写到这里想起了评书。其实评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如今日的流行影视,最能反映普通大众的审美趣味和价值观。在评书里经常出现的一个情节就是奸臣陷害忠臣满门,全家上百口全部处死后葬在同一个大坟里,叫做“铁丘坟”。侥幸逃脱的忠臣后代长大成人之后总要来哭祭铁丘坟,并引发种种故事,是评书里的一个重大关节。小时候看评书,总是奇怪这家人怎么那么多,好像也并没有把整个家族都算上啊,即使算上也不够啊。后来才明白,这里面绝大部分都是奴仆婢女,他们作为主人的附属物,固然有“宰相门前七品官”威风的时候,可是一旦主人出事,也是会跟着倒霉甚至掉脑袋的。而且这在整个封建时代从上到下都是被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情。比如《红楼梦》里,家长犯事,子女妻儿固然都跟着被囚禁发配,奴婢也会被没收“官卖”。清代还喜欢把犯官家属发配边疆“发为披甲人为奴”,也是妇女地位的一个明证。另外说一句,清朝在这种奴才文化上发挥得更淋漓尽致。比如雍正当了皇帝,他的奴才如年羹尧李卫等都鸡犬升天,堂而皇之的出将入相。曹雪芹的主上也是包衣出身,后来却俨然成了钟鸣鼎食的世家贵族。(这和他们的八旗旗主旗奴制度也有很大关系。)这种皇帝和臣子的主奴关系和以前汉族有一个人格上独立只是“忠君报国”的士大夫阶层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水浒》和《红楼梦》等巨著比较起来,在妇女地位这方面思想上要落后很多。这一点大概也和叙事主体有关,反映出了封建时代男尊女卑等思想对梁山好汉们和江湖豪客们的巨大影响,连武松这样的个中翘楚也难例外。从思想根源上来说,妇女被当作男人的附属物,这是对妇女歧视的根本原因。《水浒》中这方面的思想倾向流露得很多,就不用再一一列举了。倒是有一些其他的梁山好汉们的恶劣行为是基于类似的原因,比如解珍解宝等人杀了毛太公家的婴儿等。这个咱们以后有空再说。

    • 家园 “水浒”和“江湖”--(3)

      书接上回。话说龙清泉力举千斤鼎,冼东妹勇挫朝鲜女,中国队的金牌总数一下子达到6枚之多,在金牌榜上高踞第一。。。

      打住打住,串词了,这是看奥运直播的解说,不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水浒。言归正传,再来说说这江湖标准下的李逵。

      要说这“江湖好汉”,他们走过三山五岳,会过三教九流,经过杀人放火,历过富贵穷通,看人自然也会有一套独特的标准。就梁山好汉们推崇人物的标准来看,他们首重的是一个“义”字。

      这个“义”包括很多内容,其代表人物乃是宋江。宋江无拳无勇,少智寡谋,却能牢牢把握梁山第一把交椅,并且在反对意见强烈的情况下终能贯彻其招安路线,成千古“大哥”楷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在这个“义”字上把握十分到位,完全符合江湖好汉对于“义”字的理解。他的成功不是一味用“阴谋论”“厚黑学”可以解释的。(顺便说一句,现在颇有些人一味推崇阴谋论,什么事情都是阴谋诡计的结果。殊不知即使如毛宗岗《三国演义》里评曹操,整个一奸诈狡猾的白脸奸臣,也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智慧识人等优点及领袖气质,否则何以聚集起一班当时俊彦为之效命?毛泽东说要搞“阳谋”,确实高人一筹。)宋江的“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他“义”的一大根本因素。人们往往只看到前四个字,却忽略了后四个字的重要性。其实要是光说“仗义疏财”,柴进晁盖都未必比宋江差。宋江做得比他们成功的,恰恰在于后四个字。

      宋江在书中初次亮相时,有一段介绍:

      “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排行第三,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上有父亲在堂,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解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曾有一首《临江仙》赞宋江好处:

        起自花村刀笔吏,英灵上应天星,疏财仗义更多能。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声名。  济弱扶倾心慷慨,高名水月双清。及时甘雨四方称,山东呼保义,豪杰宋公明。”

      这里请注意两点:一个是“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这一点说明了他对江湖朋友的态度:不是如柴进般单好枪棒而喜爱江湖朋友,还让他们以武力分高下,也不是一味花钱了事,而是的确显示诚心把对方当作朋友兄弟相待,而且并不要求“喜好枪棒”之类,而是“若高若低”,只要是江湖上来投奔他的,“无有不纳”。这一点已经有很多人讨论过,就不细说了。另一个是“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解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这个就更难得了。因为这个范围甚至不限于江湖人物,而且更加不求回报(那些真正的弱者往往也很难回报,只能到处传名而已)。书中提到他给邻舍老人施舍棺木,照顾唐牛儿的生意,以及后来在刺配过程中还资助薛永等等事迹,都的确反映了宋江的这一特点。我们说的江湖人里,其实还是以如金翠莲父女这样的弱者居多。试想这样的社会底层人物,在遭遇困难的时候能有这样的一个“及时雨”来解救,而且态度诚恳,考虑周到,会是如何地感恩戴德,又会如何在江湖上传颂他的大名。宋江的鼎鼎“义”名,正是这些传名从量变到质变的成功结果。后文里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众多江湖好汉,本来要抢要杀,一旦听到“宋江”的名字,就“纳头便拜”,马上尊为大哥,并听从他的指点先后上了梁山。这些好汉里,真正受过宋江恩惠的十中无一,但是他们无一不是“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从而首先在心中把宋江树作了“义”字的楷模。(宋江另一外号“呼保义”,虽确切含义不明,但是似乎也可以说明在江湖好汉心中,他足以当得起一个“义”字。)鲁达上梁山前就曾说过:“我只见今日也有人说宋三郎好,明日也有人说宋三郎好,可惜洒家不曾相会。众人说他的名字,聒得洒家耳朵也聋了,想必其人是个真男子,以致天下闻名。”

      “义”字的另一层含义,自然就是兄弟之义。宋江在这一层上也做得甚好,处处“看觑众兄弟们”,显露出一派长兄风范。众好汉们整日间经历江湖风雨,纵使有几个银钱,几曾有人细心看顾,体贴照料?谁能够真正地欣赏他们的才华,谁又能体恤到他们内心需要的温暖和关怀?更有谁能够贴心周到地替他们考虑家室前程?一旦遇到这样一个细心周到而又可信可亲的兄长,自然而然地把他当作了亲人,而兄事之,而听命之了。(所谓“如今来往咸阳道,残杯冷炙漫销魂。衷肠事,托何人?若有知音见采,不辞唱遍阳春。”这虽然不见得完全适用于梁山兄弟,但是对于一般江湖落拓之人而言,绝对是极其真实入微的素描。)这一点上武松对宋江的感情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这个“义”字,和“忠”、“孝”等传统美德又是紧密相连的。而宋江在“忠”字上先不去说,这个“孝”字也是有名的,谁不知“孝义宋三郎”?难怪乎一定程度上,宋江就是梁山好汉们心中道德的标杆,“义”字的楷模了。

      说完“义”字,江湖好汉们看重的还有一个“勇”字,这里我指的是崇尚有本事的人,而且崇尚不避刀斧,“斩头沥血”的汉子。书中对于“好汉重好汉,惺惺识惺惺”有着众多描写,梁山武将的排名很大程度上也和各自的武力相关。江湖人对于“胆气粗豪”的崇尚也是众所周知的,这一点就不用多说了。

      除了“义”“勇”二字,还有一些其他的标准。比如“好女色的不是好汉”,“恩怨分明”,等等(即使后世的绿林乃至今日的盗贼里,“淫贼”也是为人所不齿的角色)。但是这些都不如前两点基本。所以王英也可以侧身108将,秦明全家被梁山泊连累致死但仍然可以最终和解。

      那么从“义”、“勇”这两大标准来看,李逵是完全符合一个“好汉”的标准的。他在兄弟情义上看得很重,而且他对宋江的“忠”,主要也是基于“义”字。他的武力和胆识也是有目共睹的。在梁山好汉的眼里,他的粗卤和嗜杀,都不能算是多大的缺点(甚至会有一些“江湖人”以此为优点的)。可见,按照“江湖”的标准,至少是按照梁山好汉们所处的那个江湖的标准,李逵也是当得起“好汉”二字的。李逵和他的众多同道们,自由快活地生存在属于他们的“江湖”里。

      • 家园 好汉还有一个标准,“爽快”

        最典型的如阮小七。吴用去石碣村去找三阮。要请客。阮小二,阮小五要跟吴用客气,阮小七就说:“既是教授这般说时,且顺情吃大,却再理会。” 这个“却再理会”在水浒传里多次出现。好多事情实在想不清楚,那就先干了再说,然后“却再理会”,就体现出一个爽快来。还有就是武松。知道武大被害以后,接着就开始调查,搜集证据。搜到证据就去报官,官府不管,他也不喊冤,接着就去自己执法。报完仇,以后来自首。非常爽快,一点也不婆婆妈妈。这就叫替天行道,知道该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就这么简单。

        顺便说一句,爽快可能也不只是江湖人士的标准。前两天看龙空上一个小说,提到当年宋徽宗读到李后主的“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离别歌。 垂泪对宫娥。”的时候就评价,后主也是个不爽利的人。(不过不清楚后来他仓皇辞庙日的时候是不是爽利)

        • 家园 这个水浒中确有多次提及

          印象比较深的是李忠和鲁达。二人初见面时鲁达就因为李忠不爽快去吃酒而直接搅扰了他的生意(李忠也只是陪笑道:“好一个急性的人!”)。后来李忠因为给金翠莲钱时不够爽快大方,被鲁达直接评价为“也是一个不爽利的人”。再后来在桃花山二人再相逢时,又因为要下山去打劫别人的财物来送给鲁达做人情再次被看不起,于是鲁达把陪酒的小喽罗打翻在地,把他们的金银酒器席卷一空,让李忠周通二人回来后“倒吃了一惊”。但李忠也只能因为“不爽利”而“认罚”了事。不过他一再委屈求全,到底换得个“日后好相见”,后来被呼延灼围困,终于得到了鲁达二龙山的救应,也算“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一笑。

        • 家园 武松不仅是爽快,更是敢做敢当的真汉子。

          报完仇,以后来自首。

          我觉得这是好汉的另一条标准。

      • 家园 细致入微,好文

        所谓“如今来往咸阳道,残杯冷炙漫销魂。衷肠事,托何人?若有知音见采,不辞唱遍阳春。”这虽然不见得完全适用于梁山兄弟,但是对于一般江湖落拓之人而言,绝对是极其真实入微的素描。
        恐怕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而只见江湖人砍砍杀杀。中国传统文化讲士为知己者死,梁山兄弟或可比拟。

    • 家园 “水浒”和“江湖”--(2)

      李逵心中的“江湖”

      之所以先说李逵,是因为他的事迹很有典型性,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而且对他的评价也很有争议,值得一聊。

      我们先来看李逵的出身和上梁山以前的经历(咱这是有成分论,不是唯成分论,分析一个人的出生背景生长环境对于理解他的性格还是很有帮助的嘛)。他的同乡朱贵曾经说过:“这李逵,他是本县百丈村董店东住;有个哥哥唤做李达,专与人家做长工。”后文随即就写到他家里贫穷,他母亲说:“你的大哥只是在人家做长工,止博得些饭食,养娘全不济事!”而他逃走以后,在江州做小牢子,社会地位低下,经济也很窘迫,常要靠戴宗“看顾”。“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戴宗语。“流落”二字,可想见其境况。)

      由此可见,李逵出身贫农,本是根正苗红的红五类。可惜“这李逵自小凶顽,因打死了人,逃走在江湖上,一向不曾回家。”(这还是朱贵的评语。李逵和朱贵在白龙庙一见面就能认识是同乡,可见是有一定了解的,李逵的凶名应该是自小就有了。)而从他在江州的表现(赌场抢钱,强买放鱼等)来看,他就是一个粗卤凶蛮的蛮汉,于是最终成分可以划作贫农出身的流氓无产者。

      但是李逵和牛二这样的混混又不相同。牛二强买强卖,讹诈钱财,是标准的恶霸混混,黑社会之流。李逵虽然也经常薅恼街坊,却只是生性粗卤,崇尚暴力,并非存心仗力欺人。他生性粗卤,见了宋江和戴宗坐一处饮酒,便劈头问:“哥哥,这黑汉子是谁?”他崇尚暴力,所以自己被焦挺一跤放翻了,只是“(李逵)寻思道:‘这个汉子倒使得好拳!’坐在地下,仰著脸,问道:‘你这汉子姓甚名谁?’”同样的,除了宋江,他最听燕青的话,也是因为“原来燕青小厮扑天下第一,因此宋公明著令燕青相守李逵。李逵若不随他,燕青小厮扑手到一交。李逵多曾著他手脚,以此怕他,只得随顺。”(天巧星才管得天煞星,安排极妙。)所以李逵是生性粗直,却并不存心为恶。戴宗曾对他有过评价:“这李逵虽是愚蠢,不省礼法,也有些小好处:第一,鲠直;第二,不会阿谄於人,虽死其忠不改,第三,并无淫欲邪心,贪财背义,勇敢当先。因此宋公明甚是爱他。”这从非亲属证人张小乙说他“闲常赌性最直”也可见一斑。

      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想说明一条:李逵是一个粗直莽汉,没有什么弯弯肠子,也没有什么主观恶意,他的行为,全是凭着他心中极其简单的是非标准所驱使而做的。这一点并不难看到,但是要在理解评价他的行为时一直牢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

      李逵的世界是简单的黑白世界。他的是非标准大概有这样几条:

      一是“善”,就是最简单的善恶标准。这里其实可以包括很多“江湖”上通行的认识标准,容后再叙。比如“不近女色的是好汉”,更加不可强抢民女仗势欺人。所以他对宋江说过:“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由此李逵很容易就相信了宋江会强抢民女,于是该杀。他打死殷天锡,固然是替柴进出头,但若被欺压的是别人,想来黑旋风也会不顾一切地“该出手时就出手”的。

      二是“义”。江湖义气为先,一切听大哥的。所以他几乎是盲目地服从宋江,而且公开声称“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无怪乎宋江喜欢他,哪个当大哥的不喜欢这样的小弟呢,呵呵。)后来他也果然死在宋江手里,也果然是安然就死,并无抱怨,仍然说“死了也是哥哥手下一个小鬼”。

      三是“孝”。所以他要去背老母亲上山享福,也所以他开始肯放过大大冒犯了他的李鬼而不杀。这个不须多说了。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这几条标准中,第一条是最重的,所以即使是大哥,如果强抢民女,李逵照样要杀。这也是李逵身上最闪亮而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点。所以施耐庵要说:“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正气尚能伸。”

      李逵所最为人所诟病的是两点,一是嗜杀,二是吃人肉。的确,这两点都是不折不扣的缺点,大缺点。如果我们要学法官断案,凭此判李逵死刑是不冤枉的,可是这却不足以断定他就是“恶人”。从书中可见,李逵本人,甚至他身边的很多兄弟,都并不以此为多大的问题的。虽然当李逵不分官兵百姓地“排头砍去”时,晁盖等人也会急忙阻止;当他滥杀了扈家庄大小上下时,宋江也会大怒不给他记功,但是他从未因此遭到过多大的惩罚。这和冷兵器时代战场上的冷酷无情应该是有关系的。现代战争已经不是双方士兵面对面的砍杀了,但是“战争综合症”还是不可避免。人类嗜杀的兽性一旦激发,是很难收住的。《狼群》里对此有很好的描写。所以嗜杀是一个很大的缺点,但是对于李逵这样的“天煞星”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自然属性”,不在他的是非标准之内的。至于吃人肉(书中好像只提到过两次李逵吃人肉,一次是活剐黄文炳的那次,一次是杀了李鬼以后),对他来说也不属于过错。因为不仅是大家都吃,而且只是“壮志饥餐胡虏肉”这样的复仇行为,和王英的抢人上山吃人心醒酒相比根本就是小儿科了。当然,这不是为李逵辩护,只是再说明一下:吃人肉和嗜杀一样,在李逵的是非标准里都不算是过错的。

      正如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古人一样,评价人物,不能离开他的环境和时空。千年之后,安知后人以我之是非为是非耶?但是我们只能按照自己能够理解和秉持的是非标准走下去(如果再能够“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地提高完善自己的标准就更好了)。能够做到这一点,能够让自己心安,就已经是了不起的事情了。在李逵所处的环境里,对照他自己能够理解和秉持的是非标准,他是自始至终坚持了自己的是非和信仰的。这一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也是值得赞赏和肯定的。至于他所持的是非标准是否正确,是否完善,那后人大可讨论商榷,不过李逵是没法知道了。

      好,以上是以“李逵的标准”看李逵。他是一个粗直汉子,有简单的是非标准并且能够秉道直行。但是说完了李逵的标准,还是应该再来说说公认的标准(还是只能用当时当地公认的标准,否则拿21世纪的标准来要求一千年以前的人物,或者拿基督教的圣徒来和中国古人相比,那别说李逵,就是孔圣人恐怕也很可能“其罪当诛”了)。既然我们在说“江湖”,自然要以“江湖好汉”的标准来评判为好。那么以“江湖”上的标准而论,李逵算不算得上一个“好汉”呢?

      召唤土鳖抗铁牛--李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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