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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论曹操欲复肉刑之心态 -- 凌云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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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论曹操欲复肉刑之心态

     

      对于满手血腥的人,称之个性残忍并不为过,纵使时代背景有所变更,但是人性善恶,古今皆然。

     

      在旧帖《蜀汉帝国反击战之三──话说东吴盗匪帝国》中,不少人颇不以为然,以为情有可原。其中不乏盛行「以污扯污」的乖谬观点,强辩在「举世皆贼」的氛围中,因为大家都作贼,所以世上就没有贼。就算左邻抢拐偷骗,右舍也抢拐偷骗,所以自己也动手抢拐偷骗,然后声称「抢拐无罪」、「偷骗有理」等,大有人在。好像狡辩成抢拐偷骗是合法行为,安分守己不犯抢拐偷骗反而变成违法犯罪。不过纵使人人都抢拐偷骗,但是抢拐偷骗还是坏事,不能因为「天下皆浊」而没有「自行独清」的打算。

     

      曹操是个生性残忍的人,从曹操屡次主动屠城就看得出来。屠城并非打仗的必要条件,战争也可以不屠城,蜀汉诸将如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及孔明等人用兵,就不标榜屠城。而且屠城多带贬义,受害者更多针对没有抵抗能力的老弱妇孺。虽然屠城不是曹操第一个发明,曹操也非屠城最狠的人,而且曹操采用屠城也带有宣传「不放弃以武力威胁」的恫吓,就军事用兵而言,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屠城还是不能因此贴金美化,粉饰得神圣不可侵犯。毕竟血流漂杵的颜色,永远是怵目惊心的鲜红色,人民是否牺牲性命,仍然取决于屠刀霍霍的砍杀。

     

      肉刑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效果仅次于死刑:主要有黥刑(刺面刻肤,或插眼叉颅)、劓刑(割鼻)、刖刑(砍足)及宫刑(割势);其它还有钳舌(断舌)、髡刑(拔光头发)及烙刑(烫灼身体)等,总之肉刑不是对囚犯切断肢体,就是割裂肌肤或五官的刑罚。

     

      但是曹操打算恢复肉刑,却遭到部属的反对,曹操最后不了了之。

     

      从乱世走向太平,本来曹操对社会的大方向有功,但是屠城与采用肉刑的手段残酷,却是曹操为人不仁。

     

      细看所有赞成肉刑的理由,几乎都是强词夺理,由此可见主张肉刑的人心险恶:

     

      狡辩一、肉刑是传统古法,今人应遵祖宗之法;

     

      狡辩二、不行肉刑,无以阻止歹徒犯罪,否则刑微罚轻而民恐不惧;

     

      狡辩三、肉刑可以增加劳动力,避免处罚死刑太多,而杀死太多人;

     

      狡辩四、如果废除肉刑会产生量刑空档,即判死刑则太重,判笞刑则太轻,有中间量刑的需要。

     

      简答如下:古法不须全盘接受,应该有选择的择善去恶;若欲采刑罚预防原则,与其恢复肉刑来缩小死刑范围,不如扩大死刑范围以取代肉刑的镇慑;事实上教化又比恐吓为佳,孔文举云:「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再说有徒刑、流刑、易科罚金或延长刑期等变化,毋须为了执法的动脑量刑困难,而增加囚犯的身体伤残可能;若从宽宥而言,肉刑虽比死刑为佳,但是不行肉刑岂不更比肉刑为佳?王景兴云:「仁者不忍刑之惨酷,是以废而不用。」酷刑会失人心,着无庸议。

     

      主张肉刑的人残不残忍呢?意图断人脚、割鼻断舌、炮烙刺身等行为,纵使在古代都被视为不仁。这不能推责给时代背景,因为早在古代,即把肉刑认为酷刑残暴,商纣被认为暴君的行为,除了嗜杀取人性命外,还有大量使用肉刑,像是断肢、刖足、拔牙、剜眼、割舌、去耳、纹面、凿齿及炮烙等,至于脯刑(把活人作成肉干)、醢刑(把活人剁成肉酱)、「焚炙忠良」、「刳剔孕妇」及以对忠臣比干「剖心观窍」等更是惨绝人寰。商纣使用肉刑而被称为残暴,发生于商朝,曹操所处时代为汉朝,商朝是个比汉朝还要古老的年代,因此时代背景并不能作为酷刑的借口。

     

      或许曹操在拨乱反正有功,应该赞扬其优点,但是曹操重新欲使肉刑合法化,却是大开历史倒车,针对曹操的善行与恶为,优劣应该区别。万一被曹操得逞,天下普遍实施肉刑,其结果不外乎:

     

      到处可见断手断脚,或者公共场所能发现竹竿上高挂尸块示众,人民不是缺眼就是缺鼻,常常可听见被烧红铁钳烫炙的凄凉哀嚎,不时还有烤肉的焦味。因缺手少脚,行动就不便;而缺耳少舌后,学习就有困难。伤残人士谋生不易,连繁衍后代都乏人问津,仇恨的心理,不幸福的下场,悲哀的一生,饱受痛苦荔身,生不如死,只是逼迫刑余之人再度犯罪。

     

      短视者只见肉刑威阻犯罪之成效,却忘记暴政同时也丧失人心的归附,魏玄成曾以:「竭泽而渔,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获兽,明年无兽。」说明赶尽杀绝虽收一时之功,但是长期后患无穷。乱世可以有非常手段,但是太平则应用正当方法。或许曹操以为使用屠城利以逼降,运用肉刑可收严法,但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短暂的回复肉刑酷法,还不如长期的教化德治。

     

      社会总在进步,奴隶社会总是落后的时代,迈向文明才能进步。把人当畜牲的时代已经过去。《老子》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曹操主政左右天下大事,可以使人民安居乐业,也可以逼人民男盗女娼,关系系于曹操一念之间。究竟是为国为民,还是残暴不仁,全掌握在善恶心态。仁者不把自已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曹操欲使肉刑合法,打算野蛮兽行重现江湖,或许曹操已经忘了自己的身分与地位,曹操并不是动用私刑黑社会老大,曹操应该是政府官员领导,负有经世济民的重责。

     

      纵使曹操最后没有实行肉刑,但是仍然应该斟酌曹操欲复肉刑的打算。《韩非子》云:「齐王好衣紫,齐人皆好也。齐国五素不得一紫。齐王患紫贵,傅说王曰:『《诗》云:“不躬不亲,庶民不信。”今王欲民无衣紫者,王请自解紫衣而朝,群臣有紫衣进者,曰:“益远!寡人恶臭。”』是日也,郎中莫衣紫;是月也,国中莫衣紫;是岁也,境内莫衣紫。」曹操若好肉刑,就会影响其它人赞同肉刑,曹操若不好肉刑,亦能影响他人反对肉刑。上有所好,下必追随,曹操身为意见领袖,身教言教更应如履薄冰地战战兢兢。否则就会产生有人为求逢迎曹操,不惜巧言令色。当曹操只不过放风声「屠城可行」或「议行肉刑」,就开始会有人为「屠城应合理」脱辞、甚至高谈「肉刑为时代必须」等似是而非的反动,来由正因曹操所造成的风行草偃效应。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正因有高尚的人性,牧民者更应重视人的尊严,否则其行何有异于禽兽?曹操在欲复行肉刑此事,或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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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同意楼主的论点

      曹操,一大原因就是生性好杀。残忍如朱元璋,在统一之前也没有杀功臣,更不用说屠城了。曹操却诛孔融,杀杨修,屠杀徐州百姓,泗水为之断流。刘备当阳兵败,十几万百姓随行,与其说是感于刘皇叔的仁德,不如说是害怕曹军的暴行。阿瞒没能统一天下,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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