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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山西黑工案中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 唱晚的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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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老乡好。
    • 家园 “经济落后的地方法治水平差一点可以理解,但决不能成为突破道德底线

      说得太好了。法律条款都在这儿了,除非网上或者新闻报导的细节严重失实,这些包工头、打手都够死罪了,窑主的责任要看老兄所说了。

      • 家园 死不了

        第244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原来河南一个案子 与最近捅出来的黑窑工一个类型 三十多个人强制劳动

        最后主谋四个人按照这一条 判了有期徒刑八个月 罚款五千元

        想让他们死 没那么容易

    • 家园 说得好!
    • 家园 好人!献花!
    • 家园 渔夫分析一下如果按照劳资合同纠纷怎么判?

      你看现在的调子一开始就定在农民工了,这个很让我气愤,农民工打工至少要自愿,这可是拐骗之后加非法拘禁加虐待的阿。

      现在的一些做法让很多人都很失望,包括我:首先将这件事定性为“山西黑窑事件”,然后通过“窑主、打手已全部落网”的新闻来暗示事情就要这么结束了,而我们在新闻上看到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窑场就能解决的事情。这类事情的发生绝不仅仅是一天一年的了。郑州火车站多年来素有拐卖人口的恶名,这点身在郑州的人都知道。仅我所知,在99年即有此类事情发生。

      从拐骗-绑架-倒卖-拘禁-虐待-甚至活埋,这些都是一个完整的犯罪,虽然实施人可能不是同伙,但是之间所达成的默契绝对能构成有组织有预谋的要件。

      • 家园 当局应该不会只按非法用工去处理的

        我想政府最后应该不会只按非法用工去处理这类事件的。但现在网络和平面媒体群情激愤,政府有难处,总不能火上浇油让大家热度再提高一些吧。

        国内的事情有时候雷声大雨点小,有时候却是雷声小雨点大,我看这次应该是属于后者。试想,如果你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由于现在还处于抓捕阶段,此时自然是“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如果一下子舆论铺天盖地,人人皆曰可杀, 犯罪分子早远走高飞上山打游击了,结果本可以抓捕的却未能抓到,或者虽然抓到却花了更大的代价,拖了更长的时间。抑或孩子和其他工人被转移藏起来,证据被销毁,最后不能收集到足够多地证据以致无法定罪,要解救的儿童工人也找不到,到时候更没办法向老百姓交待。

        法律是讲证据不能讲感情地。所谓无罪推定,就是要从根本上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哪怕大家一致认为这些人的犯罪行为是板上钉钉也不行。否则今天你按民意治了这些人的罪,那么明天就可能有民意要求把轻罪作为重罪处罚,后天就可能发展到没有证据只要民意就可以殃及无辜,最后发展到政府可以不基于任何理由没有任何证据都可以抓你去坐牢了,那才是社会的梦魇。这已是德国上个世纪30年代和我们的文革反复证明了的。

        依渔夫对国情的理解,当前处理案件只能依靠当地司法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因为他们更熟悉当地的治安民情,而且现在网络上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再加上上级的压力,此时带罪立功,工作积极性应该是不用怀疑的。如果贸然调动外地警力或工作组进驻,未必会有好的效果,毕竟办案是需要有地方性知识的。如果你连这家人几口人,有什么亲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能找到罪犯呢?而且这次黑工案涉及地方广,人员多,关系复杂,如果组织外地力量进山西,需要多少外地资源才能完成任务恐怕谁心里都没底。

        所以说,当前的任务是抓住主要矛盾,先解救这些儿童和工人要紧。接下来再查官商勾结,清理队伍,重建基层政权。我们中国人不是最擅长秋后算帐不是吗?不过这个过程或许需要几年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毕竟你总还是需要有人帮你干活的。如果打击面一下子定得太宽,搞得当地人人自危,谁还肯给你死心塌地地做事呢?

        在中国做事,光有理想主义的梦想,没有现实主义的手腕,是寸步难行的,甚至出身未捷就身先死了。

        一句话,对政府要保持压力,耐心等待。象这类触及执政根基的事情,不管是哪个政党在台上,都不会无动于衷。何况这个盖子已经揭开,早已是纸里包不住火了。宣传上虽然轻描淡写,其实外松内紧,没人敢轻拿轻放,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冒天下之大不讳。本届政府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好,是没办法取信于民的,那样的话前几年工作算是白做了。我想居庙堂之高的人比我们这些升斗小民更明白这个道理。

        关键词(Tags): #无罪推定#和谐社会#取信于民#策略元宝推荐:铁手,
        • 家园 善良的愿望而已

          依渔夫对国情的理解,当前处理案件只能依靠当地司法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因为他们更熟悉当地的治安民情,而且现在网络上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再加上上级的压力,此时带罪立功,工作积极性应该是不用怀疑的。如果贸然调动外地警力或工作组进驻,未必会有好的效果,毕竟办案是需要有地方性知识的。如果你连这家人几口人,有什么亲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能找到罪犯呢?而且这次黑工案涉及地方广,人员多,关系复杂,如果组织外地力量进山西,需要多少外地资源才能完成任务恐怕谁心里都没底。

          很明显当地的政府机关不说是烂透了基本上也差不大离了 利益均沾 一损俱损的格局早就形成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你还 只能依靠当地司法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

          你说会依靠出个什么结果来

          嘿嘿

          这不是与虎谋皮吗

          而且现在网络上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再加上上级的压力,此时带罪立功,工作积极性应该是不用怀疑的

          这恐怕也未必 而且是大大的未必

          温总理为农民工讨欠薪 都掉泪了怎么样

          这个关注力度大不大 相对的解决的难度大不大

          关注力度大而解决难度小尚且如此费力

          你不要太小看官僚们的能量与胆量

          • 家园 那您说怎么办

            实际情况是否有您说的那么悲观,我没掌握第一手的资料不敢妄加评论。就算如您所言已经从上到下都烂掉了,那又能怎么办呢?我们不能把这些人统统抓住砍了他们的头,我们甚至连甄别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都很费劲。这种情况下,总不能坐在这里什么都不做吧?

            人性是个多面体,很少有人能做到纯粹无私,能做到的皆可称舜尧。我自己就有七情六欲,周围的人也都是凡人之身。因为如此,对人不能苛求。一个地方官员可能贪污腐化,但如果他今天在这个黑工案中积极配合,在这个事情上也就够了,不能要求太多。明天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他贪污,再治他的贪污的罪,也不因为他今天在这个案件中表现突出就网开一面、法外施恩。这就象打麻将,一把是一把。

            我读书的时候喜欢与人辩论。记得有一次系里辩论赛我抽到的题目是“知难行易”,对手是“知易行难”。那场辩论会我是大获全胜。多年以后,当我深入接触实践尤其是基层实践后,才知道当初自己辩论时的英勇表现不过是无知无畏罢了。读书做学问时,相信law in theory,工作之后我开始相信law in practice。坐而论道容易,起而行何其难也。

            • 家园 失踪童工家长称目击黑窑主训斥派出所指导员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6-21/030013275183.shtml

              黑窑主训斥派出所指导员

                自称“我们是那四百位不幸被卖黑砖窑做苦工的孩子的父亲们”在信中说,6月5日,他们在寻子无果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曾发过一篇《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的求助贴子。

                家长在信中称,8名孩子家长在运城临猗县临晋乡艰难寻子时遭到一些窑主的威胁:“不让河南人进来找孩子,再进来打死你们。”“我们只有请求当地派出所的帮助。在临晋乡指导员(警号092703)的陪同下,我们深入窑厂去寻找孩子。”

                家长们的呼吁信中提到,寻子途中他们一行正好遇见开着车牌为晋OM1061的窑主岳西山,他指着指导员的鼻子训斥道:“谁让你让他们坐你的车,快让他们下去!”在岳西山训斥下,“指导员马上把我们轰下了车。”

              像这样的派出所 这样的指导员 要说不是被人喂熟了的 谁能信之

              像这样的派出所 这样的指导员 你能指望他们解救奴隶劳工 逮捕黑心窑主吗

        • 家园 对,就是要秋后算账,不能搞运动

          我有点担心地方法院,戴罪立功不容易,如果司法系统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有“罪”,那就是conflict of interest的问题,没有资格立功了。但按照法律程序,必须从基层开始,不能越过中级法院直接告到高级法院或者最高法院的。如果出现当地法院无法受理的情况,能否有被害人的原籍法院受理?按照中国法律,是不是必须在事发当地法院受理?

          • 家园 秋后算帐已经开始了

            看起来人已经救得差不多了,进展比预想的要快。开始将斗争矛头指向当地司法机关、劳动监察部门,而且肯定还要向环保、工商部门和上级地方政府蔓延

            http://bbs.newssc.org/dispbbs.asp?boardid=7&id=655949&star=1&page=1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可以异地审判

            在中国的诉讼体系下,如果一地法院出现了利益冲突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可能导致审判不公,比如当地公共舆论压力太大,可以启动管辖移转程序将案件转移到异地审判。沈阳“慕马”案中的马向东不就是放在南京审的吗?依我看,山西这个案子甚至都不必放在外省,放在晋北审就可以了,毕竟晋南晋北经济结构迥异,牵扯的利益不多,应该可以保证司法公正了。这一点可以参照“慕马”案中的慕绥新,他是沈阳市市长在大连受审。不过无论如何这个案子不能转移到河南审,因为河南是这次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我自认如果回到老家担任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都无法保证公正,因为受害人都是自己的左亲右邻,若不对罪犯施以重手,感情上接受不了不说,也无颜直面江东父老。

            实际上中国的法院系统业务水平普遍比公安要高一些。而且由于其专业性强、行政级别高、实行半垂直管理,相对要超脱一些。退一步讲,既便山西的法院审判不公,还可以启动抗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将案子一直捅到最高人民法院。我担心的是公安机关。他们才是启动司法程序的人。如果某个窑厂与当地派出所有纠葛,那么县公安局出于“保护”单位同事或者自己的考虑,是有可能埋包袱的。But that's the price we have to pay.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当下的社会环境,你要让他做事,又要保证他不顺便挟带点私货几乎是不现实的。关键是抓大放小,先处理完眼下这个乱局再说。之后,谁在这个过程中搞了鬼、藏了奸,以后找个机会将他们调离就是了,就象前两年整治东北吏治那样。

            • 家园 也就是说,异地审判的地不必和事件或当事人有关?

              在美国也可以吗?是不是一定要或者在事发地或者在当事人的地方?

              像这种刑事案件,如果县公安局不出面,当事人可以直接告吗?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是什么关系?新闻上说,最高检察院也开始调查了。法院有上诉机制,县的中级检察院、省的高检和北京的最高检是什么关系?

              对不起,很多问题,关于中国的法律,真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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