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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中国的狗肉食用史 1 -- AK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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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中国的狗肉食用史 1

虽然传统的东西不见得就是正确的和经得起科学考验的东西,但是客观地回顾一下历史渊源并没有什么坏处。何况,就像所有肉类和蔬菜一样,只要合法卫生地烹调和食用,狗肉猫肉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好的。

一些喜欢猫狗的多愁敏感的人把“我们的朋友“挂在嘴上,当然会不舒服。不过,“xx是朋 友” 这个判断,永远只对一部分人来说为真;既然如此,就不能把自己的看法强加到别人 头上。另外,把 猪、牛 、兔当作朋 友的人是有的,印度教徒还把牛视为神圣的动物。嚷嚷着要保护自己的朋友 ,却心安理得地把别人的朋友端上餐桌 大吃大嚼,岂不是把自己思想的狭隘昭告天下?所以,这些人,不必理会。

中国的狗肉食用史 (原文:http://bbs.cqzg.cn/archiver/?tid-51018.html)

狗是我国最早驯化的动物,其时间可以追溯到采猎经济时代,它最初是人们助猎的工具。进入农业时代,狗的用途在不同地区发生了分化。北方草原逐渐形成牧区,狗继续被作为助猎的工具,又增加了保护畜群的功能,成为“牧羊犬”。《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而中国得而畜使之。”这种与“走马”相提并论的“吠犬”,应该主要是用于牧猎的。《穆天子传》中有所谓“守犬”,更是突显了北方草原地区狗的保卫畜群的职能。《晏子春秋》卷二《内篇谏下第二》说:“今夫戎狄胡狢之畜狗也,多者十有余,寡者五六,而不相害伤。”可见,北方草原民族养育一定数量的狗。黄河流域中下游农耕类型经济形成后,采猎在经济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狗也就由主要是助猎工具转化为主要供食用的家畜。

先秦古籍中屡屡提到供食用的与“稻粱” 并称的“刍豢”,其中“刍”指牛羊等食草动物,“豢”指犬猪等杂食动物。《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把狗和猪、鸡同列为肉畜。比较集中反映先秦食俗的《礼记·内则》,也把狗和牛羊猪等一起作为肉食的来源,提出“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苽”的肉类与谷物搭配的模式,它列举的各种食品中有“犬羹”和狗肝炙制的“肝膋”。在战国秦汉中原人的心目中,狗肉是一种美味,枚乘《七发》载吴客说楚太子,遍列名珍美食,其中就有“肥狗之和,冒(芼)以山肤(石耳)”,大概是石耳炖狗肉吧。《淮南子·脩务训》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楚国有烹猴召其邻人,以为狗羹也,而甘之。后闻其猴也,据地而吐之,尽写其食。”战国秦汉城市中不乏做狗肉生意的“狗屠”。 例如,战国时的侠客聂政就在燕市当过“狗屠”,跟随刘邦起义的樊哙,也是“狗屠”出身。最近友人捎来徐州特产沛县黿汁狗肉,还赫然打上“汉刘邦食品公司”的招牌。汉代画像砖石的庖厨图中多出现屠狗的场面。中国农业博物馆编的《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收录了包含屠宰内容的庖厨图10幅,其中7幅描绘了屠狗的场面。《盐铁论·散不足》谈到汉代市场上“屠羊杀狗”,并有经过处理的熟狗肉片——“狗?”出售。与此同时,人们积累了关于食狗肉宜忌的知识。如《礼记·内则》提到吃狗要去肾,不能选择“赤股而躁”(有臊味)的狗。《史记》卷105《扁鹊仓公列传》《正义》引《龙鱼河图》云:“犬狗鱼鸟不熟食之,成瘕痛。”《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谈到“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鰌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等,又记载了“治食犬肉不消”之方。汉人还有“寒鸡热狗”(崔骃《博徒论》)之说。在这种情况下,养狗业是比较兴盛的。正如《墨子·天志上》:所说:“四海之内,粒食人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即使曹魏初年,农村养狗为畜尚较普遍。如曹魏初年颜斐为京兆太守时,“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杜畿治河东,“渐课民畜牸牛、草马,下逮鸡、豚、犬、豕,皆有章程”。

但是,随着农耕文化区和游牧文化区的频繁接触和交流,在农耕文化不断向牧区扩展的同时,牧区文化也不断向农区渗透。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游牧人大批进入中原,牧区文化更在中原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影响。草原牧民崇尚食羊,基本上不食狗肉,即使饲养狗也主要是为了助牧、助猎和守卫。草原食俗风靡中原,这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原人的消费习惯。早在晋代,羊肉乳酪已是中原人士的常食,西晋潘岳《闲居賦》中就有“灌园鬻蔬,供朝夕之膳;牧羊酤酪,俟伏腊之费”的诗句。乳酪甚至成为中原人士向南方人夸耀的珍品。《晋书》卷54《陆机传》:“至太康末,(陆机)与弟云俱入洛……又尝诣侍中王济,济指羊酪谓机曰:“卿吴中何以敌此?”答云:“千里蓴羹,未下盐豉。”时人称为名对。”随着中原人的南渡,这种食俗甚至对南方也发生了影响。到了北朝,羊肉乳酪竟然被称之为“中国之味”。据《洛阳伽蓝记》卷三所载,原来在南齐做官的王肃跑到了北魏:k _TrK)b ?

肃初入国,不食羊肉及酪浆等物,常饭鲫鱼羹,渴饮茗汁。……经数年巳后,肃与高祖殿会,食羊肉酪粥甚多。高祖怪之,谓肃曰:‘卿中国之味也,羊肉何如鱼羹?茗饮何如酪浆?’肃对曰:‘羊是陆产之最,鱼是水族之长。所好不同,并各称珍。以味言之,甚是优劣。羊比齐鲁大邦,鱼比邾莒小国,唯茗不中,与酪作奴。’高祖大笑。 x3`Z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第一次对我国饮食文化作出系统总结的《齐民要术》,在记述食品制作和烹饪技术的第七、八、九三卷中把羊作为肉类的第一原料,同时又在养羊章中对各种乳酪制品的制作技术作了详尽的总结。贾思勰的介绍包括作酪法、作干酪法、作漉酪法、作马酪酵法、抨酥法。对每一种制品的每一个步骤的技术要点都作出交待。在各种肉乳类食物原料中,与羊的显赫地位相比,狗则显得无足轻重。据我的粗略统计,《齐民要术》所载含有动物原料的121种食品或菜肴中,以羊为主料或配料的有39种,约占1/3,居于各种动物原料的首位。不但羊肉可作肉酱、腊脯、烤炙、蒸缹、羹臛的主要原料,羊肝、羊肺、羊排、羊蹄、羊肠、羊百叶、羊血可制作专门的菜肴,羊肉还是多种食品和菜肴(如烧饼、细环饼、鸭臛、鳖臛、缹瓜瓠、缹菌等)的重要配料,连羊乳、羊脂、羊髓、羊骨汤都派上了用场。以狗为原料的食品仅一见,即上文已经提到的“犬(月枼)”,而且这条材料是引述《食经》的。《食经》作者不详,学界存在不同认识,但无论如何,“犬(月枼)”汉代已经出现,《齐民要术》引述它的意义主要是保存历史资料。这和《礼记·内则》的记述大异其趣。可见在草原游牧民族影响下中原人饮食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北朝时期,羊在生产上、在礼俗上都是显赫的。《齐民要术》屡言“羊千口”,以家庭为单位的养殖,这样的规模是十分可观的;贾思勰自己就养过二百头羊。当时以羊为赏赐,如北齐时高欢一次赐予司马子如羊500头,高洋也一次赐予平鉴羊200头。北齐以羊作聘礼,形成礼俗。北魏、北齐政府鼓励生育的政策也规定,“生两男者,赏羊五口”。与此同时,羊代替了狗在屠宰市场上“担纲”。北周庾信《答移市教》曰:“昔张楷硕儒,尚移弘农之市……圣德谦虚,未忘喧湫,欲令吹箫舞鹤,还反旧鄽,卖卜屠羊,请辞新阓,而交贸之党好留,豳岐之众难遣。”以“吹箫舞鹤”和“卖卜屠羊”来代表市中百业和芸芸众生,可见屠羊在当时的市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屠宰业的主体。北朝仍然有养狗的,如《魏书》卷48《高允传》载,监国太子拓抜晃“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贩酤市廛,与民争利”。高级贵族尚如此,何论民间?不过,我们还没有发现北朝有“狗屠”的。时人谓:“譬之畜狗,本取其吠。”可见,养狗主要不是为了吃肉。本来这也是游牧人的传统,在游牧时代,狗虽然不象牛羊一样需要大量繁殖,但作为“守犬”在畜牧生产中仍占有一定地位,游牧人进入中原以后,游牧生活逐步被农耕生活所取代,而食羊饮酪的习惯却延续下来。狗既失去昔日在游牧生活中的地位,而中原人原来食狗的习惯又被游牧人食羊的习惯所排斥,养狗主要用于看家和娱乐性的狩猎,它在社会生产方面的意义已经不大。正因为如此,《齐民要术》没有把狗列入畜牧卷之中。狗由此退出了主要牲畜的行列,并从此不入主要畜牧生产之“流”。虽然《齐民要术》也多次谈到“六畜”,但这只是历史语言的延续,在贾思勰的心目中,主要牲畜实际上是不包括狗的。 9nCz5M^"w*t"^&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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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少数民族文化对中原文化发生影响的一个显例,也是中国历史上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的一个显例。

南方的情形与此不同,这里本来有吃狗的传统。当年越王句践奖励生育,生男的奖励一壸酒,一只犬,生女的奖励一壸酒,一只猪;狗的地位在猪之上。《论衡·定贤》也有“彭蠡之滨,以鱼食犬豕”的记载。随着中原人的大量南移,吃狗肉的习惯在南方更加流行起来。如宋齐之间的王则敬就曾“屠狗商贩,遍于三吴”。有的学者根据《太平御览》、《艺文类聚》所载有关狗的材料作了地区分布的统计分析,指出汉代多在北方,而魏晋南北朝多在南方,正是这种变化的反映。吃狗肉的习惯后来在南方长久地保存了下来。现在“南风北渐”,“花江狗肉”的招牌在北京随处可见;殊不知,正宗吃狗肉的,正是原来长江以北的中原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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