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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医闹与闹医 -- 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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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医闹与闹医

〖医闹――医疗诉讼变革的前奏〗

前些日子和一位国内来学习的大夫聊天,了解了一些国内医患斗争的新形势。这位大夫总结说以前是大夫榨病人,现在是病人榨大夫,我理解的是,目前医患之间的斗争关系是,你榨我来我榨你,患者的力量在上涨,今天看了天涯的医闹一文,觉得应该分析一下。

  以前是医疗部门在医患斗争的战场上占绝对主导地位,从卫生部门到医院,是一个庞大的自我保护的体系。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患者认为是医疗事故,只能向医疗的上级部门告状,然后上级部门委托自己人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是属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病人有天大的不愿意,也只能盼望包清天转世了,医院则是从医疗事故中慢慢学习,努力成长,学习不够,记性比较差的,同样的错误还会再犯。

  这个阶段的病人是孤立无助的,完全靠医院和大夫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从法律上规范医患关系和协调医疗事故处理的进展异常缓慢。

  而医闹的出现,表明了一个新的医患关系时代的来临,就是说本来孤立无援的有意见的病人找到了组织,或是说组织找到了病人。我听来的关于医闹的版本是这样的,一旦医院出了可能的医疗事故,就是说病人对医院和大夫非常不满意,一般都是很极端的情况,例如人死了,这个时候就有联络人找病人家属,声明可以作为病人家属的代理,以亲戚的名义和医院理论,且不需要病人家属出钱,报酬是从医院的赔偿里提成,钱怎么分法,就不清楚了,如果同意,就开闹。

  医闹,目前据说已经培养起来一只又一只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只要队长一个电话,医闹队员们就开始上阵,有专门负责哭的,有祥林嫂一样专门诉苦的,有情绪激动赤膊上阵的,有专门负责谈判的军师级的人物,有负责车辆运输供水供饭的,总之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就和医院开始了持久战,一只闹到医院顶不住了,达成一致意见,赔钱了事,基本上是丐帮的做法。

  武侠小说里写的,政府对丐帮都是无能为力的,现在也是这样,医院尽管强大,但遇见丐帮的干预,不出钱怕是顶不过去的。

  这种局面是早晚要形成的,因为在处理医疗事故中医院和患者极其不平等的关系,以及没有有力的法律保证患者的权益,没有独立于医疗管理部门之外的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出现医闹,是不会让人感到惊讶的。不管这种医闹是对是错,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多年的偏心和不作为,现在已经有了这种医闹生长的丰厚的土壤。

  如果说丐帮式的医闹是医疗诉讼的低级形式,那么美国的律师主导的医闹则是医疗诉讼的极端形式。

  在美国,可能的医疗事故发生了,嗅觉异常灵敏的律师们,就主动找上们来,由他代理,不用你出钱,官司打赢了,他得一半,甚至更多,只要你同意,他就能调动一切可能的手段争取把官司打赢,医院也有自己的律师应对。由于陪审团一般都同情在医疗事故中的弱者,就是病人,所以这种官司只要证据充足,只要律师认为能赢,一般病人都能赢,赔偿的数量是惊人的天文数字。为了防止医院因为巨额赔偿倒闭,医生因为赔偿而破产,所以应运而生了医疗事故保险。

  医疗事故保险因医生的历史,专业不同,而数额不等,例如事故高发的妇产科,手术科室,这种保险都很高,如果这位大夫出过几次医疗事故,不用批评教育做检查,保险公司就自动把这位大夫的保险费用提高,如果经常出事故,那么这位医疗事故保险费用可能高到超过他的收入,这样他的医生就做不成了,因为买不起保险,以前就听说妇产科大夫最后去开出租车的事情。

  美国的做法只是值得借鉴,但不能效仿,因为这种医闹的极端形势已经走的太远了,因此很多地方医院的急诊和妇产科就不得不关闭,在这种医疗诉讼中得到最大利益的不是病人,是律师。

  但不管怎样,法律法规的建立是维护患者和医生权益的最合理有效的办法,也只有运行良好的法律体系才能消除丐帮式的医闹,但目前好象还没有多少人关心这个法律体系的建立,因为困难太大,没人想碰。

  所以以后一段时期,医闹会进一步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不管也得管,医疗诉讼的变革就真的开始了,只是在这个过度时期,大夫们就得小心了。

  或者直接照搬美国的做法,把丐帮的人都送进大学进修法律数年,等都拿到律师证书的时候,医闹就能显得文明多了。

〖闹医--大夫们也挺不容易的〗

最近和几位当大夫的同学联系,了解了一些医疗战线的新形势,基本结论是“以后这大夫还怎么当呀”!

现在在卫生部的倡导下,全国上下各级医院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自查自纠”运动,说白了就是把放松的这些年收取的药厂回扣再交回来,正象多年前的电影“闪闪的红星”里胡汉三说的“吃到肚子里的再给我吐出来”。现在卫生部就是胡汉三,大夫们肯定是要交回些回扣的,因为天下的人都知道,99.9999999%的大夫们都或多或少的拿过药厂的回扣,上交不上交是个态度问题,也是个原则问题,因为据说如果拒绝上交的人,在运动中一旦查出问题来,不是处分降级就能解决的问题,是违法,是要蹲监狱的。交多交少就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了,估计在这个问题上,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大大夫们要早交多交,小大夫们跟进就成了,但上交数目绝对是按照级别划分的,不能超越级别。

要说拿了100交出5块10块来并不是非常难受的事情,但另外一项“和病人心连心”的政策就太难为大夫们了。所谓心连心就是如果病人告状,法院判医院赔款,相关大夫要承担10%到50%不等的赔偿比例,就是说医院如果赔病人100万,大夫个人要承担10到50万。这是一个强制性改善大夫们服务态度的政策,按说从制度上建立一种约束大夫的政策也没什么不好,但是这个政策显然只适合“初级阶段”,因为一旦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医疗诉讼会越来越多,医院和大夫们被告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高,一旦一位大夫被告了,浅意识里知道自己要赔N多万,上班就没办法集中精力,反而更容易出差错。而医院把自己的管理责任和失误下放给普通的大夫,也是在推卸自己的管理责任。不过这项政策也体现出目前迫切需要一个保护医生的体制,例如医生的医疗事故保险,买这个保险要医生自己承担一部分,医院承担一部分,出过事故的大夫,总保险费用要上涨,自己承担的部分也要增加,法院判赔的钱自然都由保险公司出。这样即保护了大夫不会因为赔款而破产,从而能安心工作,也监督了大夫们要谨慎行医。这项工作据说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但做的还远远不够。这也算是医疗改革的一部分吧。

有些医院把这个“心连心”政策发挥到了极致,规定如果病人欠费,并且不能补上所欠费用,医院不会完全承担这个损失,大夫们要负责一半。这个政策是把社会的问题强加给大夫们,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穷人病倒了,到医院就医,医院收治,明摆着是收不回钱来,但不治疗又要承担道德的责任和社会的义务。如果治疗了,医院赔了钱,让大夫们承担医疗费用,从道理上是说不通的。但制定政策者说,这样做是防止大夫们开大处方,用昂贵的治疗方法,而不顾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样造成欠费,自然大夫们要承担。这显然也是医院一方把管理责任都推给了大夫们,医院有负责收费的部门,有负责医疗管理的医务部门,养了很多的非一线工作人员,这些人从不承担大夫们所承担的责任,但钱一点不少拿,再把管理的责任推给一线大夫,这大夫还真是没办法再干下去了。

医疗部门的问题多如牛毛,病人和医院和大夫的矛盾很深,只要是骂大夫的文字总是很热门,大夫们自身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也就越来越差,越来越不适合让一个大夫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了。

医疗改革要保护病人,显然也不能忘了大夫们,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保护大夫们。否则这大夫还真的就“没办法再干下去了”。

(这是两篇博客日志,因写的时间不同,可能缺乏时效性,凑在一起,算是对一些医疗现象的一点感慨。)

关键词(Tags): #医闹#医改#闹医元宝推荐: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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