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我认为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的一些问题 -- 直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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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谢谢回复,再谈点看法

您的引用:

特别是涉及到很多敏感方面的问题的时候,确实是考验人的能力的时候,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是一个。

“你说了,这是敏感问题。你自己也说了,”

这样的要求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没这样的能力

“正如同我也没有这个能力一样。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谦逊一点,不要用这个问题来质疑别人的能力,好么?

至少我们有能力不要用自己不具备能力的问题去质疑别人,至少我自己觉得自己应该做到这一点。这是我自己在西西河能够平心静气读别人帖子学到很多东西的出发点。”

因为你没有引用全文,我愿意把全文再引用一下
如果你看了我的主贴,就会知道,我是要讨论极端穆斯林是有可能为我们的敌人所利用,干扰甚至打断我们的现代化进程。在这里我对现在的宗教和民族政策的某些方面是有不同看法的,在我看来,有的做法是欠妥的,甚至是错误的。

“如果是,那么,请从历史的变迁角度,以及世界各国的平行对比角度,来说明,目前的政策是有问题的,不改不行。

同样,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100%正确的政策。那么,能否请说明一下,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做,我们失去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是什么,我们将经历些什么?

我想,这才是一个合适的,清晰的,有论证的说明。

你说对否?”

没错,但全面的论证民族宗教政策,这样的要求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没这样的能力,因为这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各种方面,最后共同讨论,才能商量出一个合适的方面,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个人是无法做到的。以我粗浅的见解,从历史上看,民族不平等,宗教歧视,宗教压迫比比皆是,而目前,我们国家就是要建设成为各民族都平等,宗教信仰有自由,人人都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应该依照法律实施,各民族一起共同从事国家建设,这应该也是各国的做法(完全考察各国的情况对我来说太难了,也达不到)。

作为中国公民,我可以对现行的政策,国家的现状提出问题,寻求答案,质疑现行的政策,为什么不行呢?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起点,不是吗?需要什么样的能力才能够提出质疑,您能说出一二吗?如果大家都不提出问题,世界就太平了?

但我对现行政策中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应该改正,至于怎么改,如何改,大家可以集思广益。

“这是你的自由。没有人能够质疑这一点。但是同时别人也有不认同你的观点的自由。对吗?

而且,可能我自己的上网目的仅仅是为了读到更多开卷有益的帖子,而非在网上争个输赢,或者辩论国家大事,所以更多的,还是希望少一点对江山的指点,而多一点对江山的描述。”

这里能你还是没有引用全
没错,但全面的论证民族宗教政策,这样的要求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没这样的能力,因为这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各种方面,最后共同讨论,才能商量出一个合适的方面,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个人是无法做到的。以我粗浅的见解,从历史上看,民族不平等,宗教歧视,宗教压迫比比皆是,而目前,我们国家就是要建设成为各民族都平等,宗教信仰有自由,人人都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应该依照法律实施,各民族一起共同从事国家建设,这应该也是各国的做法(完全考察各国的情况对我来说太难了,也达不到)。

但我对现行政策中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应该没问题,因为我们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出于任何理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具体来说,现行的“两宽一少”政策,在某些方面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在你引用的我的帖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西海固回族同胞的教派冲突中,私藏枪支和爆炸物,组织械斗,导致50多人死亡,很多人受伤,我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知道,去掉民族宗教因素,组织和实施这样做的人是应该判死刑的,您说呢?没有被判死刑,是法外开恩,与法无据的,是政策使然,根据的就是“两宽一少”政策。这样的政策的实施,有时候不但不能减少矛盾,还可能激化矛盾,在当前来说,是弊大于利,我认为是错误的,应该改正,至于怎么改,如何改,大家可以集思广益。

你当然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批评,批判甚至更激烈的言辞都行,你不愿意在网上辩个输赢,不愿意探讨国家大事,没问题呀,谁也没禁止你这样做,但别人有愿意的,我们也没必要干涉,对吗?

例如:对你的说法的一点质疑:

你说:

在我看来,高旭被判死刑也有商榷的地方,。。。高旭误杀了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重申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相关的情况要从事法律的专业人士给出详细分析),高旭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过失杀人,所以罪不至死。

你又说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请问,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是你我能够在这里轻易做出判断的么?这难道不应该是民警,法庭,律师们的任务么?既然如此,你又如何能够得出,判他死刑,是由于民族问题。而不判他死刑,不是由于民族问题呢?如你自己承认,你不拥有原始的卷宗,而只有网上的消息。

你依然没有引用全,

“我复制了他所举的例子,只是将其中的明显的民族/宗教标签去掉,然后再来看他所举的例子,读者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他想说明的,太显而易见的偏袒的。

那么,是否至少说明,在他所举的例子里边,我们不应该得到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什么太明显的问题的。

你认为对否?你可以说他的例子不恰当,你也可以说我的方法论有问题。如果这样,请指出来,好么?”

我查了一下白浪兄的例子,在我的回帖中也列出了我在网上搜到的信息,由于不是当事方,无法查阅案卷,所获的信息都是网上所得,讨论也只能基于这些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还原了基本情况的话,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去掉民族和宗教的因素,高旭被判死刑也有商榷的地方,并不是任何时候所有杀人偿命都应该无条件实行。这是因为,高旭他们首先不知道杀死的牦牛是家养的,他们认为是野生的,这是误会,我相信,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我们的解放军战士这点纪律性还是有的,这就表明杀牦牛没有主观故意;其次,当时高旭他们驾驶的是军车,车上装载的是军械,当道路被阻截,一群人持械冲击的情况下(当时道班的人可能情绪非常激动),没有办法有效的沟通(曾经鸣枪示警,但没起到作用),持械抢劫军车的可能性不能排除,而在持械抢劫军车的情况下,卫兵是可以开枪阻挡的(因为如果让犯罪分子劫持了大量军械,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当时高旭他们应该是想保护军械,防止被抢,而不是刻意要杀人,因为这是我军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不清楚的是,当时除了开枪,是否有其他有效手段阻止靠近和攀登军车的行为。当然,最后不幸发生了,实际的情况是高旭误杀了维族同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重申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相关的情况要从事法律的专业人士给出详细分析),高旭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过失杀人,所以罪不至死。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严格的按法律办事,并做好说服善后工作,我想就不会有后面的波澜。但那位高位负责人的做法,是以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司法的恶劣做法,他依据的可能就是两宽一少的政策,如果是的话,问题还在于,这里不仅是对少数民族同胞的过失行为的理解,而且是要对另一方的过失行为罪加一等,这不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而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所以说现在的民族宗教政策,某些方面,有可能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形势,是应该调整或者纠正的。

我是根据网上的信息做出的判断,高旭充其量是过失杀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量刑在网上一查就知,当然,我的这个判断很可能是错的。但对案件的判断,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对所有人都一样,专业人士可能对复杂的案件分析判断的更准确,但在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普通人也可以做出判断,任何人都不能剥夺这种权利,辩护可以请律师,也可以自辩,就是这个道理。高旭一案,先判没有死刑,改判死刑,又判没有死刑,当事的双方,一方是少数民族,一方是主体民族,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中间有没有民族政策起作用?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推测,我的推测是有的,你如果认为没有,那是你的自由。

中国自古就是个大国,自古就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所以,

中国的成功的治国政策都是坚持原则与灵活变通相结合而成的,自古就是如此。坚持原则是为了保持大国的整体方向,而灵活变通是为了适应各地各时的现实需要。

至于现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调整。任何脑袋清楚的人都会说,当然有问题,当然需要调整。

但是这里边问题是,哪里的问题需要什么程度的调整?

讲句不客气的话:至少你,我,在目前看来的情况下,首先不具备认真讨论这个话题的资格,然后不具备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能力。

虽然我们有观摩和学习的资格和能力。

当然可能我误会你了。如是,抱歉。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资格是如何认定的,讨论的目的就是分析解决问题,也许,我们的问题至少会让有这种能力的人关注到,想到会解决它。在这个帖子里,大家也都在提出自己的看法。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我们谈点具体的,我认为两宽一少现阶段有问题,应该改变,你觉得呢?如果你认为现在两宽一少政策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但别人觉得有问题,也应该让人家探讨,对吧!

顺便说一句,你的主题帖子题目真的口气很大:

我认为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的一些问题

你真觉得你有让两千多万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一些问题的资格,能力,可行性,或者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拥有这样的资格,能力,可行性么?

你可以质疑我是否是穆斯林。嗯,虽然我不是。

你再一次提出了资格问题,国家大事,我觉得人人都有资格谈论,这不是旧中国封建时代莫谈国事的岁月了,因为这个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关心自己国家的问题,难道关心谈论这些问题还需要证书,还需要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吗,分成有能力谈论,没能力谈论的不同阶层?谁来决定那些人可以谈论,那些人不可以谈论,标准是什么?你是或不是穆斯林没有关系,关键是我提出的问题是否存在?如果我的问题让一部分穆斯林同胞知道了,知道了非穆斯林对他们宗教的疑问,对外国势力利用极端伊斯兰破坏我国崛起过程的担心,能够回答,交流就行了,理解总比误解好,观点是需要交流和碰撞的。这些问题大家可以讨论,这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一个民主讨论和决策的过程。

作为一个唯物论科学主义者,我不认可任何限定特定人群拥有特权的做法,人人都可以讨论任何问题,只要是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就行。

再次谢谢你的参与,另外,一点小小的意见,请引用时,引用全,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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