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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5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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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5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桓十五年传》(p 0143)(02150201))(017)

有一句成语叫“人尽可夫”(rén jìn kě fū),不是什么好话,就出自这里。不过这里的雍姬(祭仲女儿)也糊涂,丈夫奉了国君的指令要杀自己父亲,她竟去问她妈,还是这么个问法,于是她妈就为了自己的丈夫牺牲了女儿的丈夫,理由还这么奇怪,所以郑厉公才会愤愤不平:“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尽管有聪明睿智的妇女,但就像有无脑的男人一样,也有糊涂的女子。

但是从语义本身来说,“人尽夫也”和“人尽可夫”并不一样,“人尽夫也”反映的是当时还没有后来的贞操观念,是个正面的话,所以祭仲的老婆才会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左传》中就有几个例子说明当时的贵族是不在乎女子再嫁的,也许是因为当时漂亮的女子很少吧: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bī)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文六年传》(p 0550)(06060501))(048、054)

这一段提到的辰嬴又叫怀嬴,是秦穆公的女儿,当初晋怀公在秦国作质子,秦穆公曾把怀嬴送给晋怀公当老婆,同时负责监视晋怀公。晋怀公逃回晋国,她没跟着,所以后来她又被秦穆公送给了晋怀公的叔叔晋文公当副老婆,改叫辰嬴,最后在晋文公夫人里排位第九。

此时这些晋国的大夫就在讨论究竟是辰嬴的儿子公子乐当国君好还是杜祁的儿子公子雍当国君好。但辰嬴为两任国君所喜爱(嬖于二君)甚至可能成为长处,由此可见当时的贵族未必在乎贵族女子再嫁。

而且这位辰嬴(怀嬴)本人也没因再嫁把自己看低了,她在晋文公和文嬴的洞房花烛夜还把晋文公(当时的公子重耳)训得一楞一楞的: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僖二十三年传》(p 0410)(05230608))(038)。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宣十五年传》(p 0764)(07150502))(057)

这一段是《左传》中讲的著名的“结草”故事,其中魏武子的儿子魏颗在魏武子死后将他父亲的“嬖妾”嫁了出去,结果得了好报,鬼神帮助他立下了重大战功。可见当时贵族们的主流思想未必要求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节。

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郤犨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遂誓施氏。(《成十一年传》(p 0852)(08110301))(080)

但是当事摊到自己头上时,也很难无动于衷,这里的施孝叔虽然娶了管于奚的寡妇,但又被夺走给了势力更大的晋国重臣郤犨,等郤犨被杀,郤家垮了台,晋人又把这个寡妇还给施孝叔,此时施孝叔憋着的一股邪火就发在了这位寡妇的(和郤犨生的)两个孩子身上,他把这两个孩子都给扔黄河里了。这可能也反映对妇女贞节的要求来源于对后代血缘纯洁性的要求。

但这个寡妇的同母异父哥哥(子叔婴齐,谥声伯,鲁卿)势力大,她干脆就回了娘家。这也算是“人尽夫也”的一个注脚吧——只要娘家厉害,“夫”可有可无。

鲁人召之,不告而归。既立,所宿庚宗之妇人献以雉。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能奉雉而从我矣。”召而见之,则所梦也。未问其名,号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视之,遂使为竖。有宠,长使为政。公孙明知叔孙于齐,归,未逆国姜,子明取之,故怒,其子长而后使逆之。(《昭四年传》(p 1257)(10040802))(091)

这一段省略了主语,其实说的是鲁国的叔孙豹(穆叔),他是家里的老二,没有职位可以继承,只好到齐国去找出路。此时由于他哥哥犯了事,但他的家族势力还在,所以“鲁人召之”,让他回鲁国继承族长的位子以及他家在鲁国的世职。

他本来在齐国已经娶了“国”家的女儿“国姜”,但他急于回国抢位子,就没带着“国姜”一起回国,哪想到几天的工夫“国姜”竟又被他的好朋友公孙明(子明)娶了去,叔孙豹一生气,就把自己和“国姜”生的俩儿子扔在了齐国。尽管俩儿子长大以后又被他接了回来,但他还是心有芥蒂,终于中了他另一个儿子、私生子竖牛的挑拨,酿成悲剧:

田于丘莸(yóu),遂遇疾焉。竖牛欲乱其室而有之,强与孟盟,不可。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饗大夫以落之。”既具,使竖牛请日。入,弗谒;出,命之日。及宾至,闻钟声。牛曰:“孟有北妇人之客。”怒,将往,牛止之。宾出,使拘而杀诸外,牛又强与仲盟,不可。仲与公御莱书观于公,公与之环。使牛入示之。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谓叔孙:“见仲而何?”叔孙曰:“何为?”曰:“不见,既自见矣,公与之环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齐。疾急,命召仲,牛许而不召。杜洩见,告之饥渴,授之戈。对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竖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见人。”使寘馈于个而退。牛弗进,则置虚命徹。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卯,卒。牛立昭子而相之。(《昭四年传》(p 1257)(10040803))(091)

在叔孙豹生了重病以后,竖牛骗他说“孟”(叔孙豹和“国姜”的儿子)见了“国姜”的使者(即“北妇人之客”),触动了叔孙豹内心的嫉妒,竟把“孟”杀了,又赶走了他和“国姜”生的另一个儿子“仲”,结果叔孙豹自己竟被竖牛给活活饿死了。这里尽管有各种嫉妒,但这里重点还是说叔孙豹怀疑儿子的血统,而对“国姜”再嫁本身则未置一词,也反映了当时的贵族们对这件事并不看重。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bì),不获其尸。其子黑要(yāo腰)烝(zhēng)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罃(yīng)父,成公之嬖(bì)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xū),甚爱此子。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成二年传》(p 0803)(08020601))(068)。

还有上面这个著名的夏姬,尽管嫁了这么多人,还“克”死了这么多人,但她太漂亮了,巫臣最后还是明媒正娶了她。

十二月,郑人夺堵狗之妻,而归诸范氏。(《襄十五年传》(p 1024)(09150901))(089)

这一段的背景是“堵”家的人参加了“西宫之乱”,受到惩罚,地位降低,郑国的执政者为了避免当时霸主晋国的重卿范氏家介入,就把嫁给“堵”家堵狗的范氏家的某个女儿送回了娘家。可见范氏家并不很在乎让自家的女儿再嫁,只在乎女婿的地位,反正“人尽夫也”。

当然这只是不计较妇女再嫁,其实当时的妇女已经处于从属地位,所以才有以下种种说法: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庄二十四年传》(p 0229)(03240201))(026)。这是说根据“礼”,男子在各方面都要高于妇女,而且要强调出差别来,这是“国之大节”。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 (001001)。史曰:“是谓《艮》之《随》 (100110)。《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幹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襄九年传》(p 0964)(09090301))(070)。这里已经把妇女“固在下位”了。

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僖元年传》(p 0279)(05010701))(026)。这里明确提出了“女子,从人者也”。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chāo chéng)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昭元年传》(p 1211)(10010701))(111)。至于这里的“夫夫妇妇,所谓顺也”,当然说的是老婆要“顺”着丈夫。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庄十四年传》(p 0198)(03140301))(025)。这里作为男子的楚文王自己还没怎么样,息妫倒说出“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这样的话,不过这些话在我看来其实是息妫没法直接指斥楚文王而发的怨言,而她怨言的重点其实在于楚文王是她的杀夫仇人而她不得不“事”。但是这些话却被后来的一些人强调成为不能“事二夫”,应该是歪曲了息妫内心的意思。

丙子晨,郑文夫人芈氏、姜氏劳楚子于柯泽。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礼也。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踰阈,戎事不迩女器。”(《僖二十二年传》(p 0399)(05220901))(043)。但是当时为保持血统纯正所采取的措施却越来越严格了,上面这一段已经要求贵族妇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兄弟都不能随便见了。当然对于当时的贵族来说,兄弟是危险的亲。

王将嫁季芈,季芈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钟建负我矣。”以妻钟建,以为乐尹。(《定五年传》(p 1553)(11050702))(110)。这里“为女子”就应该“远丈夫”也是为保持血统纯正所进行的教育,不过季芈说出来恐怕就只是借口而已了。

齐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齐师以帅退。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卫师,卫师免之。遂自徐关入。齐侯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锐司徒免乎?”曰:“免矣。”曰:“苟君与吾父免矣,可若何!”乃奔。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司徒之妻也。予之石窌。(《成二年传》(p 0795)(08020306))(069)。这一段也反映当时的妇女还是把父亲放在丈夫头里,以自己的娘家为重,只要父亲没事,丈夫就不用问了,这里父亲和丈夫一个是“锐司徒”,一个是“辟司徒”,地位差不多。可见当时对于女子来说,娘家家族非常重要,还没有完全“出家从夫”,而是出了家还可能“从父”。在这样的逻辑下,当然是“人尽夫也”了。

就是在这样的逻辑下,也才有秦赢放走秦国的战俘、许穆夫人要帮助卫国复国这样的事。也才有下面郑-大子忽是否该娶齐国公主的纠结以及宋国因雍氏家族插手郑国内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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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一些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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